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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修身治家

世范

2.4 万字 · 约 1 小时 9 分钟 ·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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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禄料都被减克。或自身多有横祸,或子孙非理破荡,致有遭天火、被雷震者。盖缘赎药之人,多是疾病急切,将钱告求卖药之家,孝子顺孙只望一服见效,却被假药误赚,非惟无益,反致损伤。寻常误杀一飞禽走兽,犹有因果,况万物之中人命最重,无辜被祸,其痛何穷!”词多更不尽载。舍人此言,岂止为假药者言之,有识之人,自宜触类。

市井街巷,茶坊酒肆,皆小人杂处之地。吾辈或有经由,须当严重其辞貌,则远轻侮之患。或有狂醉之人,宜即回避,不必与之较可也。

衣服举止异众,不可游于市,必为小人所侮。

居于乡曲,舆马衣服不可鲜华。盖乡曲亲故,居贫者多,在我者孑然异众,贫者羞涩,必不敢相近,我亦何安之有?此说不可与口尚乳臭者言。

妇女衣饰,惟务洁净,尤不可异众。且如十数人同处,而一人之衣饰独异,众所指目,其行坐能自安否?

饮食,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求之,则为饕为馋;男女,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狎之,则为奸为淫;财物,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得之,则为盗为贼。人惟纵欲,则争端起而狱讼兴。圣王虑其如此,故制为礼,以节人之饮食、男女;制为义,以限人之取与。

君子于是三者,虽知可欲,而不敢轻形于言,况敢妄萌于心!小人反是。圣人云: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此最省事之要求。盖人见美食而下咽,见美色而必凝视,见钱财而必起欲得之心,苟非有定力者,皆不免此。惟能杜其端源,见之而不顾,则无妄想,无妄想则无过举矣。

子弟有耽于情欲,迷而忘返,至于破家而不悔者,盖始于试为之,由其中无所见,不能识破,则遂至于不可回。

世人有虑子弟血气未定,而酒色博弈之事,得以昏乱其心,寻至于失身破家,则拘之于家,严其出入,绝其交游,致其无所见闻,朴野蠢鄙,不近人情。殊不知此非良策。禁防一弛,情窦顿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况居之于家,无所用心,却密为不肖之事,与出外何异?不若时其出入,谨其交游,虽不肖之事习闻既熟,自能识破,必知愧而不为。纵试为之,亦不至于朴野蠢鄙,全为小人之所摇荡也。

起家之人,生财富庶,乃日夜忧惧,虑不免于饥寒。破家之子,生事日消,乃轩昂自恣,谓“不复可虑”。所谓“吉人凶其吉,凶人吉其凶”,此其效验,常见于已壮未老,已老未死之前,识者当自默喻。

起家之人,见所作事无不如意,以为智术巧妙如此,不知其命分偶然,志气洋洋,贪取图得。又自以为独能久远,不可破坏,岂不为造物者所窃笑?盖其破坏之人,或已生于其家,曰子曰孙,朝夕环立于其侧者,他日为父祖破坏生事之人,恨其父祖目不及见耳。前辈有建第宅,宴工匠于东庑曰:“此造宅之人。”宴子弟于西庑曰:“此卖宅之人。”后果如其言。近世士大夫有言:“目所可见者,漫尔经营;目所不及见者,不须置之谋虑。”此有识君子知非人力所及,其胸中宽泰,与蔽迷之人如何。

起家之人,易为增进成立者,盖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费,规模浅狭,尚循其旧,故日入之数,多于日出,此所以常有余。富家之子,易于倾覆破荡者,盖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费,规模广大,尚循其旧,又分其财产立数门户,则费用增倍于前日。子弟有能省用,速谋损节犹虑不及,况有不之悟者,何以支持乎?古人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盖谓此尔。大贵人之家尤难于保成。方其致位通显,虽在闲冷,其俸给亦厚,其馈遗亦多,其使令之人满前,皆州郡廪给,其服食器用虽极华侈,而其费不出于家财。逮其身后,无前日之俸给、馈遗使令之人,其日用百费非出家财不可。况又析一家为数家,而用度仍旧,岂不至于破荡?此亦势使之然,为子弟者各宜量节。

人之居世,有不思父祖起家艰难,思与之延其祭祀,又不思子孙无所凭藉,则无以脱于饥寒。多生男女,视如路人,耽于酒色,博弈游荡,破坏家产,以取一时之快。此皆家门不幸。如此,冒干刑宪,彼亦不恤。岂教诲、劝谕、责骂之所能回?置之无可奈何而已。

人有财物,虑为人所窃,则必缄縢扃鐍,封识之甚严。虑费用之无度而致耗散,则必算计较量,支用之甚节。然有甚严而有失者,盖百日之严,无一日之疏,则无失;百日严而一日不严,则一日之失与百日不严同也。有甚节而终至于匮乏者,盖百事节而无一事之费,则不至于匮乏,百事节而一事不节,则一事之费与百事不节同也。所谓百事者,自饮食、衣服、屋宅、园馆、舆马、仆御、器用、玩好,盖非一端。丰俭随其财力,则不谓之费。不量财力而为之,或虽财力可办,而过于侈靡,近于不急,皆妄费也。年少主家事者宜深知之。

中产之家,凡事不可不早虑。有男而为营生,教之生业,皆早虑也。

至于养女,亦当早为储蓄衣衾、妆奁之具,及至遣嫁,乃不费力。若置而不问,但称临时,此有何术?不过临时鬻田庐,及不恤女子之羞见人也。至于家有老人,而送终之具不为素办,亦称临时。亦无他术,亦是临时鬻田庐,及不恤后事之不如仪也。今人有生一女而种杉万根者,待女长,则鬻杉以为嫁资,此其女必不至失时也。有于少壮之年,置寿衣寿器寿茔者,此其人必不至三日五日无衣无棺可敛,三年五年无地可葬也。

居官当如居家,必有顾藉;居家当如居官,必有纲纪。

士大夫之子弟,苟无世禄可守,无常产可依,而欲为仰事俯育之资,莫如为儒。其才质之美,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贵,次可以开门教授,以受束修之奉。其不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事笔札,代笺简之役,次可以习点读,为童蒙之师。如不能为儒,则医卜、星相、农圃、商贾、使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子弟之流荡,至于为乞丐、盗窃,此最辱先之甚。然世之不能为儒者,乃不肯为医人、星相、农圃、商贾、伎术等事,而甘心为乞丐、盗窃者,深可诛也。凡强颜于贵人之前而求其所谓应副;折腰于富人之前而托名于假贷;游食于寺观而人指为穿云子,皆乞丐之流也。居官而掩蔽众目,盗财入己,居乡而欺凌愚弱,夺其所有,私贩官中所禁茶、盐、酒、酤之属,皆窃盗之流也。世人有为之而不自愧者,何哉?

凡人生而无业,及有业而喜于安逸,不肯尽力者,家富则习为下流,家贫则必为乞丐。凡人生而饮酒无算,食肉无度,好淫滥,习博弈者,家富则致于破荡,家贫则必为盗窃。

人有患难不能济,困苦无所诉,贫乏不自存,而其人朴讷怀愧,不能自言于人者,吾虽无余,亦当随力周助。此人纵不能报,亦必知恩。

若其本非窘乏,而以干谒为业,挟持便佞之术,遍谒贵人富人之门,过州干州,过县干县,有所得则以为己能,无所得则以为怨仇。在今日则无感恩之心,在他日则无报德之事,正可以不恤不顾待之。岂可割吾之不敢用,以资他之不当用?

居乡及在旅,不可轻受人之恩。方吾未达之时,受人之恩,常在吾怀,每见其人,常怀敬畏,而其人亦以有恩在我,常有德色。及吾荣达之后,遍报则有所不及,不报则为亏义,故虽一饭一缣,亦不可轻受。

前辈见人仕宦而广求知己,戒之曰:“受恩多,则难以立朝。”宜详味此。

今人受人恩惠多不记省,而人所急于人,虽微物亦历历在心,古人言:施人勿念,受施勿忘。诚为难事。

人有居贫困时,不为乡人所顾,及其荣达,则视乡人如仇雠。殊不知乡人不厚于我,我以为憾;我不厚于乡人,乡人他日亦独不记耶?但于平时薄我者,勿与之厚,亦不必致怨。若其平时不与吾相识,苟我可以济助之者,亦不可不为也。

圣人言“以直报怨”,最是中道,可以通行。大抵以怨报怨,固不足道,而士大夫欲邀长厚之名者,或因宿仇,纵奸邪而不治,皆矫饰不近人情。圣人之所谓直者,其人贤,不以仇而废之;其人不肖,不以仇而庇之。是非去取,各当其实。以此报怨,必不至递相酬复无已时也。

居乡不得已而后与人争,又不得已而后与人讼,彼稍服其不然则已之,不必费用财物,交结胥吏,求以快意,穷治其仇。至于争讼财产,本无理而强求得理,官吏贪谬,或可如志,宁不有愧于神明!仇者不伏,更相诉讼,所费财物,十数倍于其所直,况遇贤明有司,安得以无理为有理耶?大抵人之所讼互有短长,各言其长而掩其短,有司不明,则牵连不决。或决而不尽其情,胥吏得以受赇而弄法,蔽者之所以破家也。

人之治家,须令垣墙高厚,藩篱周密,窗壁门关坚牢,随损随修。

如有水窦之类,亦须常设格子,务令新固,不可轻忽。虽窃盗之巧者,穴墙剪篱,穿壁决关,俄顷可辨。比之颓墙败篱、腐壁敝门以启盗者有间矣。且免奴仆奔窜及不肖子弟夜出之患。如外有窃盗,内有奔窜及子弟生事,纵官司为之受理,岂不重费财力!

居止或在山谷村野僻静之地,须于周围要害去处置立庄屋,招诱丁多之人居之。或有火烛、窃盗,可以即相救应。

凡夜犬吠,盗未必至,亦是盗来探试,不可以为他而不警。夜间遇物有声,亦不可以为鼠而不警。

屋之周围须令有路,可以往来,夜间遣人十数遍巡之。善虑事者,居于城郭,无甚隙地,亦为夹墙,使逻者往来其间。若屋之内,则子弟及奴婢更迭巡警。

夜间觉有盗,便须直言:“有盗。”徐起逐之,盗必且窜。不可乘暗击之,恐盗之急以刀伤我,又误击自家之人。若持烛见盗,击之犹庶几,若获盗而已受拘执,自当准法,无过殴伤。

多蓄之家,盗所觊觎,而其人又多置什物,喜于矜耀,尤盗之所垂涎也。富厚之家若多储钱谷,少置什物,少蓄金宝丝帛,纵被盗亦不多失。前辈有戒其家:“自冬夏衣之外,藏帛以备不虞,不过百匹。”此亦高人之见,岂可与世俗言!

劫盗有中夜炬火露刃,排门而入人家者,此尤不可不防。须于诸处往来路口,委人为耳目,或有异常,则可以先知。仍预置便门,遇有警急,老幼妇女且从便门走避。又须子弟及仆者,平时常备器械,为御敌之计。可敌则敌,不可敌则避。切不可令盗得我之人,执以为质,则邻保及捕盗之人不敢前。

劫盗虽小人之雄,亦自有识见。如富家平时不刻剥,又能乐施,又能种种方便,当兵火扰攘之际,犹得保全,至不忍焚毁其屋凡。盗所快意于焚掠汗辱者,多是积恶之人。富家各宜自省。

家居或有失物,不可不急寻。急寻,则人或投之僻处,可以复收,则无事矣。不急,则转而外出,愈不可见。又不可妄猜疑人,猜疑之当,则人或自疑,恐生他虞;猜疑不当,则正窃者反自得意。况疑心一生,则所疑之人揣其行坐辞色皆若窃物,而实未尝有所窃也。或已形于言,或妄有所执治,而所失之物偶见,或正窃者方获,则悔将何及?

居宅不可无邻家,虑有火烛,无人救应。宅之四围,如无溪流,当为池井,虑有火烛,无水救应。又须平时抚恤邻里有恩义,有士大夫平时多以官势残虐邻里,一日为仇人刃其家,火其屋宅。邻里更相戒曰:“若救火,火熄之后,非惟无功,彼更讼我,以为盗取他家财物,则狱讼未知了期。若不救火,不过杖一百而已。”邻居甘受杖而坐视其大厦为灰烬,生生之具无遗。此其平时暴虐之效也。

火之所起,多从厨灶。盖厨屋多时不扫,则埃墨易得引火,或灶中有留火,而灶前有积薪接连,亦引火之端也。夜间最当巡视。

烘焙物色过夜,多致遗火。人家房户,多有覆盖宿火而以衣笼罩其上,皆能致火,须常戒约。

蚕家屋宇低隘,于炙簇之际,不可不防火。农家储积粪壤,多为茅屋,或投死灰于其间,须防内有余烬未灭,能致火烛。

茅屋须常防火;大风须常防火;积油物、积石灰须常防火。此类甚多,切须询究。

富人有爱其小儿者,以金银宝珠之属饰其身。小人有贪者,于僻静处坏其性命而取其物,虽闻于官而置于法,何益?

市邑小儿,非有壮夫携负,不可令游街巷,虑有诱略之人也。

人之家居,井必有干,池必有栏,深溪急流之处,峭险高危之地,机关触动之物,必有禁防,不可令小儿狎而临之。脱有疏虞,归怨于人,何及?

亲宾相访,不可多虐以酒。或被酒夜卧,须令人照管。往时括苍有困客以酒,且虑其不告而去,于是卧于空舍而钥其门,酒渴索浆不得,则取花瓶水饮之。次日启关而客死矣。其家讼于官。郡守汪怀忠究其一时舍中所有之物,云“有花瓶,浸旱莲花”。试以旱莲花浸瓶中,取罪当死者试之,验,乃释之。又置水于案而不掩覆,屋有伏蛇遗毒于水,客饮而死者。凡事不可不谨如此。

清晨早起,昏晚早睡,可以杜绝婢仆奸盗等事。

士大夫之家,有夜间男女群聚而呼卢至于达旦,岂无托故而起者。

试静思之。

人家有仆,当取其朴直谨愿,勤于任事,不必责其应对进退之快人意。人之子弟不知温饱所自来者,不求自己德业之出众,而独欲仆者俏黠之出众,费财以养无用之人,固来甚害,生事为非,皆此辈导之也。

仆者而有市井浮浪子弟之态,异巾美服,言语矫诈,不可蓄也。蓄仆之久,而骤然如此,闺阃之事,必有可疑。

飞禽走兽之与人,形性虽殊,而喜聚恶散,贪生畏死,其情则与人同。故离群则向人悲鸣,临庖则向人哀号。为人者既忍而不之顾,反怒其鸣号者有矣。胡不反己以思之?物之有望于人,犹人有望于天也。物之鸣号有诉于人,而人不之恤,则人之处患难、死亡、困苦之际,乃欲仰首叫号,求天之恤耶!大抵人居病患不能支持之时,及处囹圄不能脱去之时,未尝不反复究省平日所为,某者为恶,某者为不是,其所以改悔自新者,指天誓日可表。至病患平宁及脱去罪戾,则不复记省,造罪作恶无异往日。余前所言,若言于经历患难之人,必以为然。犹恐痛定之后不复记省,彼不知患难者,安知不以吾言为迂?

有子而不自乳,使他人乳之,前辈已言其非矣。况其间求乳母于未产之前者,使不举己子而乳我子,有子方婴孩,使舍之而乳我子,其己子呱呱而泣,至于饿死者。有因仕宦他处,逼勒牙家诱赚良人之妻,使舍其夫与子而乳我子,因挟以归家,使其一家离散,生前不复相见者。

士夫递相庇护,国家法令有不能禁,彼独不畏于天哉?

族人、邻里、亲戚有狡狯子弟,能恃强凌人,损彼益此,富家多用之以为爪牙,且得目前快意。此曹内既奸巧,外常柔顺,子弟责骂狎玩,常能容忍。为子弟者亦爱之。他日家长既没之后,诱子弟为非者皆此等人也。大抵为家长者必自老练,又其智略能驾驭此曹,故得其力。至于子弟,须贤明如其父兄,则可无虑。中材之人鲜不为其鼓惑,以致败家。唐史有言:“妖禽孽狐,当昼则伏息自如,得夜乃为之祥。”正谓此曹。若平昔延接淳厚刚正之人,虽言语多拂人意,而子弟与之久处,则有身后之益。所谓“快意之事常有损,拂意之事常有益”,凡事皆然,宜广思之。

干人有管库者,须常谨其簿书,审见其存。干人有管谷米者,须严其簿书,谨其管钥,兼择谨畏之人,使之看守。干人有贷财本兴贩者,须择其淳厚,爱惜家业,方可付托。盖中产之家,日费之计犹难支吾,况受佣于人,其饥寒之计,岂能周足?中人之性,目见可欲,其心必乱,况下愚之人,见酒食声色之美,安得不动其心?向来财不满其意而充其欲,故内则与骨肉同饥寒,外则视所见如不见。今其财物盈溢于目前,若日日严谨,此心姑寝。主者事势稍宽,则亦何惮而不为?其始也,移用甚微,其心以为可偿,犹未经虑。久而主不之觉,则日增焉,月益焉,积而至于一岁,移用已多,其心虽惴惴,无可奈何,则求以掩覆。至二年三年,侵欺已大彰露,不可掩覆。主人欲峻治之,已近噬脐。故凡委托干人,所宜警此。

国家以农为重,盖以衣食之源在此。然人家耕种出于佃人之力,可不以佃人为重!遇其有生育、婚嫁、营造、死亡,当厚周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理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不可令子弟及干人私有所扰;不可因其仇者告语增其岁入之租;不可强其称贷,使厚供息;不可见其自有田园,辄起贪图之意。视之爱之,不啻于骨肉。则我衣食之源,悉借其力,俯仰可以无愧作矣。

佃仆妇女等,有于人家妇女、小儿处,称“莫令家长知”,而欲重息以生借钱谷,及欲借质物以济急者,皆是有心脱漏,必无还意。而妇女、小儿不令家长知,则不敢取索,终为所负。为家长者,宜常以此喻其家。

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妇人以买卖、针灸为名者,皆不可令入人家。凡脱漏妇女财物及引诱妇女为不美之事,皆此曹也。

池塘、陂湖、河埭,蓄水以溉田者,须于每年冬月水涸之际,浚之使深,筑之使固。遇天时亢旱,虽不至于大稔,亦不至于全损。今人往往于亢旱之际,常思修治,至收刈之后,则忘之矣。谚所谓“三月思种桑,六月思筑塘”,盖伤人之无远虑如此。

池塘、陂湖、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当相与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时筑,令多蓄水。及用水之际,远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岂不博哉?今人当修筑之际,靳出食力,及用水之际,奋臂交争,有以锄耰相殴至死者。纵不死,亦至坐狱被刑,岂不可伤!然至此者,皆田主悭吝之罪也。

桑、果、竹、木之属,春时种植甚非难事,十年二十年之间即享其利。今人往往于荒山闲地,任其弃废。至于兄弟析产,或因一根荄之微,忿争失欢。比邻山地偶有竹木在两界之间,则兴讼连年。宁不思使向来天不产此,则将何所争?若以争讼所费,佣工植木,则一二十年之间,所谓材木不可胜用也。其间有以果木逼于邻家,实利有及于其童稚,则怒而伐去之者,尤无所见也。

人有小儿,须常戒约,莫令与邻里损折果木之属。人养牛羊,须常看守,莫令与邻里踏践山地六种之属。人养鸡鸭,须常照管,莫令与邻里损啄菜茹六种之属。有产业之家,又须各自勤谨。坟茔山林,欲聚丛长茂荫映,须高其墙围,令人不得逾越。园圃种植菜茹六种及有时果去处,严其篱围,不通人往来,则亦不至临时责怪他人也。

人有田园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异居分析之初,置产制卖之际,尤不可不仔细。人之争讼多由此始。且如田亩,有因地势不平,分一丘为两丘者;有欲便顺并两丘为一丘者;有以屋基山地为田,又有以田为屋基园地者;有改移街、路、水圳者。官中虽有经界图籍,坏烂不存者多矣。况又从而改易,不经官司、邻保验证,岂不大启争端?人之田亩,有在上丘者,若常修田畔,莫令倾倒,人之屋基园地,若及时筑叠垣墙,才损即修,人之山林,若分明挑掘沟堑,才损即修,有何争讼?惟其卤莽,倾倒,修治失时,屋基园地止用篱围,年深坏烂,因而侵占。山林或用分水,犹可辨明,间有以木、以石、以坎为界,年深不存,及以坑为界,而外又有一坑相似者,未尝不启纷纷不决之讼也。至于分析,止凭阄书,典买止凭契书,或有卤莽,该载不明,公私皆不能决,可不戒哉!间有典买山地,幸其界至有疑,故令元契称说不明,因而包占者,此小人之用心。遇明有司,自正其罪矣。

钱谷不可多借人有轻于举债者,不可借与,必是无籍之人,已怀负赖之意。凡借人钱谷,少则易偿,多则易负。故借谷至百石,借钱至百贯,虽力可还,亦不肯还,宁以所还之资为争讼之费者多矣。

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买产之家当知此理,不可苦害卖产之人。盖人之卖产,或以缺食,或以负债,或以疾病、死亡、婚嫁、争讼。已有百千之费则鬻百千之产。若买产之家即还其直,虽转手无留,且可以了其出产、欲用之一事。而为富不仁之人,知其欲用之急,则阳距而险钩之,以重扼其价。既成契,则姑还其直之什一二,约以数日而尽偿。至数日而问焉,则辞以来办。又屡问之,或以数缗授之,或以米谷及他物高估而补偿之。出产之家必大窘乏。所得零微,随即耗散。向之所拟以办某事者,不复办矣。而往还取索夫力之费,又居其中。彼富者,方自窃喜,以为善谋。不知天道好还,有及其身而获报者,有不在其身而在其子孙者。富家多不之悟,岂不迷哉!

凡人之敢于举债者,必谓他日之宽余可以偿也。不知今日之无宽余,他日何为而有宽余?譬如百里之路,分为两日行,则两日可办;若欲以令日之路使明日并行,虽劳苦而不可至。凡无远识之人,求目前宽余而那积在后者,无不破家也。切宜鉴此!

凡有家产,必有税赋,须是先截留输纳之资,临时为官中所迫,则举债认息,或托揽户兑纳而高价算还,是皆可以耗家。大抵曰贫曰俭自是贤德,又是美称,切不可以此为愧。若能知此,则无破家之患矣。

乡人有纠率钱物以造桥、修路及打造渡航者,宜随力助之,不可谓舍财不见获福而不为。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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