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修身治家
袁氏世范
4.2 万字 · 约 2 小时 1 分钟 · 3 / 6
儒藏 · 修身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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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有过,密访人之有言,求谢而思改。小人闻人之有言,则好为强辩,至绝往 来,或起争讼者有矣。
言语贵简寡 言语简寡,在我,可以少悔;在人,可以少怨。
小人为恶不必谏
人之出言举事,能思虑循省,而不幸有失,则在可谏可议之域。至于恣 其性情,而妄言妄行,或明知其非而故为之者,是人必挟其凶暴强悍以排人 之议己。善处乡曲者,如见似此之人,非惟不敢谏诲,亦不敢置于言议之间, 所以远侮辱也。尝见人不忍平昔所厚之人有失,而私纳忠言,反为人所怒, 曰:“我与汝至相厚,汝亦谤我耶!”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
觉人不善知自警
不善人虽人所共恶,然亦有益于人。大抵见不善人则警惧,不至自为不 善。不见不善人则放肆,或至自为不善而不觉。故家无不善人,则孝友之行 不彰;乡无不善人,则诚厚之迹不著。譬如磨石,彼自销损耳,刀斧资之以 为利。老子云:“不善人乃善人之资。”谓此尔。若见不善人而与之同恶相 济及与之争为长雄,则有损而已,夫何益?
门户当寒生不肖子
乡曲有不肖子弟,耽酒好色,博弈游荡,亲近小人,豢养驰逐,轻于破 荡家产,至为乞丐窃盗者,此其家门厄数如此,或其父祖稔恶至此。未闻有 因谏诲而改者,虽其至亲,亦当处之无可奈何,不必■■,徒厚其怨。
正己可以正人
勉人为善,谏人为恶,固是美事。先须自省:若我之平昔自不能为人, 岂惟人不见听,亦反为人所薄。且如己之立朝可称,乃可诲人以立朝之方; 己之临政有效,乃可诲人以临政之术;己之才学为人所尊,乃可诲人以进修 之要;己之性行为人所重,乃可诲人以操履之详;己能身致富厚,乃可诲人 以治家之法;己能处父母之侧而谐和无间,乃可诲人以至孝之行。苟惟不然, 岂不反为所笑!
浮言不足恤
人之出言至善,而或有议之者;人有举事至当而或有非之者。盖众心难 一,众口难齐如此。君子之出言举事,苟揆之吾心,稽之古训,询之贤者, 于理无碍,则纷纷之言皆不足恤,亦不必辩。自古圣贤,当代宰辅,一时守 令,皆不能免,况居乡曲,同为编氓,尤其无所畏,或轻议己,亦何怪焉! 大抵指是为非,必妒忌之人,及素有仇怨者。此曹何足以定公论,正当勿恤 勿辩也。
谀巽之言多奸诈
人有善诵我之美,使我喜闻而不觉其谀者,小人之最奸黠者也。彼其面 谀我而我喜,及其退与他人语,未必不窃笑我为他所愚也。人有善揣人意之 所向,先发其端,导而迎之,使人喜其言与己暗合者,亦小人之最奸黠者也。 彼其揣我意而果合,及其退与他人语,又未必不窃笑我为他所料也。此虽大 贤亦甘受其侮而不悟,奈何!
凡事不为己甚
人有詈人而人不答者,人必有所容也。不可以为人之畏我而更求以辱之, 为之不已。人或起而我应,恐口噤而不能出言矣。人有讼人而人不校者,人 必有所处也。不可以为人之畏我,而更求以攻之,为之不已。人或出而我辩, 恐理亏而不能逃罪也。
言语虑后则少怨尤
亲戚故旧,人情厚密之时,不可尽以密私之事语之,恐一旦失欢,则前 日所言,皆他人所凭以为争讼之资。至有失欢之时,不可尽以切实之语加之, 恐忿气既平之后,或与之通好结亲,则前言可愧。大抵忿怒之际,最不可指 其隐讳之事,而暴其父祖之恶。吾之一时怒气所激,必欲指其切实而言之, 不知彼之怨恨深入骨髓。古人谓“伤人之言,深于矛戟”是也。俗亦谓“打 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实”。
与人言语贵和颜
亲戚故旧,因言语而失欢者,未必其言语之伤人,多是颜色辞气暴厉, 能激人之怒。且如谏人之短,语虽切直,而能温颜下气,纵不见听,亦未必 怒。若平常言语,无伤人处,而词色俱厉,纵不见怒,亦须怀疑。古人谓“怒 于室者色于市”,方其有怒,与他人言,必不卑逊。他人不知所自,安得不 怪!故盛怒之际与人言语尤当自警。前辈有言:“诫酒后语,忌食时嗔,忍 难忍事,顺自强人。”常能持此,最得便宜。
老人当敬重
高年之人,乡曲所当敬者,以其近于亲也。然乡曲有年高而德薄者,谓 刑罚不加于己,轻詈辱人,不知愧耻。君子所当优容而不较也。
与人交游贵和易
与人交游,无问高下,须常和易,不可妄自尊大,修饰边幅。若言行崖 异,则人岂复相近!然又不可太亵狎,樽酒会聚之际,固当歌笑尽欢,恐嘲 讥中触人讳忌,则忿争兴焉。
才行高人自服 行高人自重,不必其貌之高;才高人自服,不必其言之高。
小人作恶必天诛
居乡曲间,或有贵显之家,以州县观望而凌人者;又有高资之家,以贿 赂公行而凌人者。方其得势之时,州县“不能谁何”,鬼神犹或避之,况贫 穷之人,岂可与之较!屋宅坟墓之所邻,山林田园之所接,必横加残害,使 归于己而后已。衣食所资,器用之微,凡可其意者,必夺而有之。如此之人, 惟当逊而避之,逮其稔恶之深,天诛之加,则其家之子孙自能为其父祖破坏, 以与乡人复仇也。乡曲更有健讼之人,把持短长,妄有论讼,以致追扰,州 县不敢治其罪。又有恃其父兄子弟之众,结集凶恶,强夺人所有之物。不称 意,则群聚殴打,又复贿赂州县,多不竟其罪。如此之人,亦不必求以穷治, 逮其稔恶之深,天诛之加,则无故而自罹于宪网,有计谋所不及救者。大抵 作恶而幸免于罪者,必于他时无故而受其报。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也。
君子小人有二等
乡曲士夫,有挟术以待人,近之不可,远之则难者,所谓君子中之小人, 不可不防,虑其信义有失为我之累也。农、工、商、贾、仆、隶之流,有天 资忠厚可任以事、可委以财者,所谓小人中之君子,不可不知,宜稍抚之以 恩,不复虑其诈欺也。
居官居家本一理
士大夫居家能思居官之时,则不至干请把持而挠时政;居官能思居家之 时,则不至狠愎暴恣而贻人怨。不能回思者皆是也。故见任官每每称寄居官 之可恶,寄居官亦多谈见任官之不韪,并与其善者而掩之也。
小人难责以忠信
“忠信”二字,君子不守者少,小人不守者多。且如小人以物市于人, 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湿 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 不恤也。其不忠也类如此。负人财物久不尝,人苟索之,期以一月,如期索 之,不售。又期以一月,如期索之,又不售。至于十数期而不售如初。工匠 制器,要其定资,责其所制之器,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得。又期以一月, 如期索之,又不得。至于十数期而不得如初。其不信也类如此,其他不可悉 数。小人朝夕行之,略不之怪。为君子者往往忿懥,直欲深治之,至于殴打 论讼。若君子自省其身,不为不忠不信之事,而怜小人之无知。及其间有不 得已而为自便之计,至于如此,可以少置之度外也。
戒货假药
张安国舍人知抚州日,以有卖假药者,出榜戒约曰:“陶隐居、孙真人 因《本草》、《千金方》济物利生,多积阴德,名在列仙。自此以来,行医 货药,诚心救人,获福报者甚众。不论方册所载,只如近时此验尤多,有只 卖一真药便家资巨万。或自身安荣,享高寿;或子孙及第,改换门户,如影 随形,无有差错。又曾眼见货卖假药者,其初积得些小家业,自谓得计,不 知冥冥之中,自家合得禄料都被减克。或自身多有横祸,或子孙非理破荡, 致有遭天火、被雷震者。盖缘赎药之人多是疾病急切,将钱告求卖药之家, 孝子顺孙只望一服见效,却被假药误赚,非惟无益,反致损伤。寻常误杀一 飞禽走兽犹有果报,况万物之中人命最重!无辜被祸,其痛何穷!……”词 多更不尽载。舍人此言岂止为假药者言之,有识之人自宜触类。
言貌重则有威
市井街巷,茶坊酒肆,皆小人杂处之地。吾辈或有经由,须当严重其辞 貌,则远轻侮之患。倘有讥议,亦不必听,或有狂醉之人,宜即回避,不必 与之较可也。
衣服不可侈异 衣服举止异众,不可游于市,必为小人所侮。
居乡曲务平淡
居于乡曲,舆马衣服不可鲜花。盖乡曲亲故,居贫者多,在我者揭然异 众,贫者羞涩必不敢相近,我亦何安之有!此说不可与口尚浮臭者言。
妇女衣饰务洁净
妇女衣饰惟务洁净,尤不可异众。且如十数人同处,而一人衣饰独异, 众所指目,其行坐能自安否?
礼义制欲之大闲
饮食,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求之,则为饕为馋;男女,人之所 欲,而不可无也,非理狎之,则为奸为淫;财物,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 非理得之,则为盗为贼。人惟纵欲,则争端起而狱讼兴。圣王虑其如此,故 制为礼以节人之饮食、男女,制为义以限人之取与。君子于是三者,虽知可 欲而不敢轻形于言,况敢妄萌于心!小人反是。
见得思义则无过
圣人云: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此最省事之要术。盖人见美食而必咽, 见美色而必凝视,见钱财而必起欲得之心,苟非有定力者,皆不免此。惟能 杜其端源,见之不顾,则无妄想,无妄想则无过举矣。
人为情惑则忘返
子弟有耽于情欲,迷而忘返,至于破家而不悔者,盖始于试为之。由其 中无所见,不能识破,遂至于不可回。
子弟当谨交游
世人有虑子弟血气未定,而酒色博弈之事,得以昏乱其心,寻至于失德 破家,则拘之于家,严其出入,绝其交游,致其无所见闻,朴野蠢鄙,不近 人情。殊不知此非良策,禁防一驰,情窦顿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况拘之 于家,无所用心,却密为不肖之事,与外出何异!不若时其出入,谨其交游, 虽不肖之事习闻既熟,自能识破,必短愧而不为。纵试为之,亦不至于朴野 蠢鄙,全为小人之所摇荡也。
家成于忧惧破于怠忽
起家之人,生财富庶,乃日夜忧惧,虑不免于饥寒。破家之子,生事日 消,乃轩昂自恣,谓“不复可虑”。所谓“吉人凶其吉,凶人吉其凶”,此 其效验,常见于已壮未老,已老未死之前。识者当自默喻。
兴废有定理
起家之人见所作事无不如意,以为智术巧妙如此,不知其命分偶然,志 气洋洋,贪多图得。又自以为独能久远,不可破坏,岂不为造物者所窃笑! 盖其破坏之人或已生于其家,曰“子”曰“孙”,朝夕环立于侧者,皆他日 为父祖破坏生事之人,恨其父祖目不及见耳!前辈有建第宅,宴工匠于东庑 曰:“此造宅之人。”宴子弟于西庑曰:“此卖宅之人。”后果如其言。近 世士大夫有言:“目所可见者,谩尔经营;目所不及见者,不须置之谋虑。” 此有识君子知非人力所及,其胸中宽泰与蔽迷之人如何?
用度宜量入为出
起家之人易于增进成立者,盖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费规模浅狭,尚 循其旧故。日入之数多于日出,此所以常有余。富家之子易于倾覆破荡者, 盖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费规模广大,尚循其旧。又分其财产立数门户, 则费用增倍于前日。子弟有能省用,远谋损节犹虑不及,况有不之悟者,何 以支持乎!古人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盖谓此尔。大贵人之家尤难 于保成。方其致位通显,虽在闲冷,其俸给亦厚,其馈遗亦多。其使令之人 满前,皆州郡廪给。其服、食、器、用虽极于华侈,而其费不出于家财。逮 其身后,无前日之俸给、馈遗、使令之人,其日用百费非出家财不可。况又 析一家为数家,而用度仍旧,岂不至于破荡!此亦势使之然。为子弟者各宜 量节。
起家守成宜为悠久计
人之居世有不思父祖起家艰难,思与之延其祭祀,又不思子孙无所凭藉 则无以脱于饥寒。多生男女,视如路人。耽于酒色,博弈游荡,破坏家产, 以取一时之快,此皆家门不幸。如此,冒干刑宪,彼亦不恤,岂教诲、劝谕、 责骂之所能回!置之无可奈何而已。
节用有常理
人有财物,虑为人所窃,则必缄滕扃鐍封识之甚严。虑费用之无度而致 耗散,则必算计较量,支用之甚节。然有甚严而有失者,盖百日之严,无一 日之疏,则无失;百日严而一日不严,则一日之失与百日不严同也。有甚节 而终至于匮乏者,盖百事节而无一事之费,则不至于匮乏;百事节而一事不 节,则一事之费与百事不节同也。所谓百事者,自饮食、衣服、屋宅、园馆、 舆马、仆御、器用,玩好……盖非一端。丰俭随其财力则不为之费;不量财 力而为之,或虽财力可办而过于侈靡,近于不急,皆妄费也。年少主家事者 宜深知之。
事贵预谋后则时失
中产之家,凡事不可不早虑。有男而为之营生,教之生业,皆早虑也。 至于养女,亦当早为储蓄衣衾、妆奁之具,及至遣嫁,乃不费力。若置而不 问,但称临时,此有何术?不过临时鬻田庐及不恤女子之羞见人也。至于家 有老人,而送终之具不为素办,亦称临时,亦无他术,亦是临时鬻田庐及不 恤后事之不如仪也。今人有生一女而种杉万根者,待女长,则鬻杉以为嫁资, 此其女必不至失时也。有于少壮之年置寿衣、寿器、寿茔者,此其人必不至 三日五日无衣无棺可敛,三年五年无地可葬也。
居官居家本一理 居官当如居家,必有顾藉;居家当如居官,必有纲纪。
子弟当习儒业
士大夫之子弟,苟无世禄可守,无常产可依,而欲为仰事俯育之计,莫 如为儒。其才质之美,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贵,次可以开门教 授,以受束修之奉。其不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事笔札,代笺简之役,次可 以习点读,为童蒙之师。如不能为儒,则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术, 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子弟之流荡,至于为乞丐、盗窃, 此最辱先之甚。然世之不能为儒者,乃不肯为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 术等事,而甘心为乞与、盗窃者,深可诛也。凡强颜于贵人之前,而求其所 谓应副;折腰于富人之前,而托名于假贷;游食于寺观而人指为穿云子,皆 乞丐之流也。居官而掩蔽众目,盗财入己,居乡而欺凌愚弱,夺其所有,私 贩官中所禁茶、盐、酒、酤之属,皆窃盗之流也。世人有为之而不自愧者何 哉!
荒怠淫逸之患
凡人生而无业,及有业而喜于安逸不肯尽力者,家富则习为下流,家贫 则必为乞丐。凡人生而饮酒无算,食肉无度,好淫滥,习博弈者,家富则致 于破荡,家贫则必为盗窃。
周急贵乎当理
人有患难不能济,困苦无所诉,贫乏不自存,而其人朴讷怀愧不能言于 人者,吾虽无余,亦当随力周助。此人纵不能报,亦必知恩。若其人本非窘 乏,而以干谒为业,挟持便佞之术,遍谒贵人富人之门,过州干州,过县干 县,有所得则以为己能,无所得则以为怨仇。在今日则无感德之心,在他日 则无报德之事。正可以不恤不顾待之,岂可割吾之不敢用以资人之不当用。
不可轻受人恩
居乡及在旅,不可轻受人之恩。方吾未达之时,受人之恩,常在吾怀, 每见其人,常怀敬畏。而其人亦以有恩在我,常有德色。及我荣达之后,遍 报则有所不及,不报则为亏义。故虽一饭一缣,亦不可轻受。前辈见人仕宦 而广求知己,戒之曰:“受恩多则难以立朝。”宜详味此。
受人恩惠当记省
今人受人恩惠多不记省,而有所惠于人,虽微物亦历历在心。古人言: 施人勿念,受施勿忘。诚为难事。
人情厚薄勿深较
人有居贫困时,不为乡人所顾;及其荣达,则视乡人如仇雠。殊不知乡 人不厚于我,我以为憾;我不厚于乡人,乡人他日亦独不记耶!但于其平时 薄我者,勿与之厚,亦不必致怨。若其平时不与我相识,苟我可以济助之者, 亦不可不为也。
报怨以直乃公心
圣人言:“以直报怨。”最是中道,可以通行。大抵以怨报怨,固不足 道,而士大夫欲邀长厚之名者,或因宿仇纵奸邪而不治,皆矫饰不近人情。 圣人之所谓“直”者,其人贤,不以仇而废之;其人不肖,不以仇而庇之。 是非去取,各当其实。以此报怨,必不至递相酬复,无已时也。
讼不可长
居乡,不得已而后与人争,又大不得已而后与人讼。彼稍服其不然则已 之,不必费用财物,交结胥吏,求以快意,穷治其仇。至于争讼财产,本无 理而强求得理,官吏贪谬,或可如志,宁不有愧于神明!仇者不伏更相诉讼, 所费财物,十数倍于其所直。况遇贤明有司安得以无理为有理耶!大抵人之 所讼互有短长,各言其长而掩其短,有司不明,则牵连不决,或决而不尽其 情。胥吏得以受赇而弄法,蔽者之所以破家也。
暴吏害民必天诛
官有贪暴,吏有横刻,贤豪之人不忍乡曲众被其恶,故出力而讼之。然 贪暴之官必有所恃,或以其有亲党在要路,或以其为州郡所深喜,故常难动 摇。横刻之吏,亦有所恃,或以其为见任官之所喜,或以其结州曹吏之有素, 故常元忌惮。及至人户有所诉,则官求势要之书以请托,吏以官库之钱而行 赂,毁去簿历,改易案牍。人户虽健讼,亦未便轻胜。兼论诉官吏之人又只 欲劫持官府,使之独畏己,初无为众除害之心。常见论诉州县官吏之人,恃 为官史所畏,拖延税赋不纳。人户有折变,己独不受折变;人户有科敷,己 独不伏科敷。睨立庭下,抗对长官;端坐司房,骂辱胥辈;冒占官产,不肯 输租;欺凌善弱,强欲断治;请托公事,必欲以曲为直,或与胥吏通同为奸, 把持官员,使之听其所为,以残害乡民。如此之官吏,如此之奸民,假以岁 月,纵免人祸,必自为天所诛也。
民俗淳顽当求其实
士大夫相见,往往多言某县民淳,某县民顽。及询其所以然,乃谓见任 官赃污狼籍,乡民吞声饮气而不敢言,则为淳;乡民列其恶诉之州郡监司, 则为顽。此其得顽之名,岂不枉哉?今人多指奉化县为顽,问之奉化人,则 曰:“所讼之官皆有入己赃,何谓奉化为顽?”如黄岩等处人言皆然,此正 圣人所谓“期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何顽之有!今具其所以为顽 之目:应纳税赋而不纳,及应供科配而不供,则为顽;若官中因事广科,从 而隐瞒,其民户不肯供纳则不为顽。官吏断事,出于至公,又合法意,乃任 私忿,求以翻异,则为顽;官吏受财,断直为曲,事有冤抑,次第陈诉,则 不为顽。官员清正,断事自己,豪横之民无所行赂,无所措谋,则与胥吏表 里撰合语言,妆点事务,妄兴论讼,则为顽;若官员与吏为徒,百般诡计掩 人耳目,受接贿赂,偷盗官钱,人户有能出力为众论诉,则不为顽。
官有科付之弊
县、道有非理横科及预借官物者,必相率而次第陈讼。盖粮税自有常额, 足以充上供州用县用;役钱亦有常额,足以供解发支雇。县官正己以率下, 则民间无隐负不输,官中无侵盗妄用,未敢以为有余,亦何不足之有!惟作 县之人不自检己,吃者、着者、日用者,般挈往来,送遗给托,置造器用, 储蓄囊箧,及其他百色之须,取给于手分、乡司。为手分、乡司者,岂有将 己财奉县官,不过就薄历之中,恣为欺弊。或揽人户税物而不纳;或将到库 之钱而他用;或伪作过军、过客券,旁及修葺廨舍,而公求支破;或阳为解 发而中途截拨……其弊百端,不可悉举。县官既素受其污啖,往往知而不问, 况又有懵然不晓财赋之利病。及晓之者,又与之通同作弊。一年之间,虽至 小邑,亏失数千缗,殆不觉也。于是有横科预借之患,及有拖欠州郡之数。 及将任满,请托关节以求脱去,而州郡遂将积欠勒令后政补偿。夫前政以一 年财赋不足一年支解,为后政者岂能以一年财赋补足数年财赋!故于前政预 借钱物多不认理,或别设巧计阴夺民财,以求补足旧欠,其祸可胜言哉!
大凡居官莅事,不可不仔细,猾吏奸民尤当深察。若轻信吏人,则彼受 乡民遗赂,百端撰造,以曲为直,从而断决,岂不枉哉!间有子弟为官懵然 不晓事理者,又有与吏同贪,虽知是否而妄决者,乡民冤抑莫伸。仕官多无 后者,以此盍亦思上之所以责任我者何意?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