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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四书

大学衍义补

118 万字 · 约 56 小时 16 分钟 · 117 / 150

会员可开白话

强弱、年齿有老壮、毛色有纯驳,故其价直不无多少之异焉,而其用之大要有三,上焉者以供戎事之用,次焉者以供田猎之用,下焉者以供冗杂之用。马生于民间而用之于公,上不可以空取之也,不可以概取之也,空取之则民不复私畜矣,概取之则民不加刍秣矣,是以三代盛时其于马也,于民常赋之外有余畜者,则官以价直易之焉,养之闲厩之中以备不时之用,卒有国事,民之无马者则于是领给焉。其给之也,必书其马之年齿、毛色与原所买之价,使民受之者有定色则不敢以驽易良、有常齿则不敢以老易壮、有原价则不敢以贱易贵。所受马在十日内死者则责其陪偿,受之未久;在十日外死者,惟取其皮耳,恐其诈伪也;在十日之外死者,则予之民而官不取矣。后世兵民既分,马养之民而收之于官,然后散之于军,官府无复有质买之政,而马之死者一切责军之偿,在官者未必实得马之用,而军民俱受其弊矣。近时马政亦有科钱买马之令,然所得者未必良,而给之于军,遇有倒死陪偿如故,而西北之边苦之尤甚,至有鬻子女而不能偿者。吁,可叹也已。臣请自今以后朝廷酌为中制,定为马价,马之价公私交易皆不许过二十缗,违者马与价俱入官,牙行之人坐以违制罪。说者若谓物之不齐物之情,大屦小屦同价,孰肯为其大者?臣窃谓天生之物与人为之物不同,马之良乃天所生,人力不与焉,官府既为定价,则民间有马者不过求多直而皆市之官矣,惟其市之官所得有限,他市则可多得,以此官之所易者未必得良也。若夫马之倒死,不责之偿则彼蔑视其马而死者愈多,若责之偿则士卒贫窘何由得钱?臣愚以为,待其死而责其偿,不若先其生而为之备,凡有受马者请如周制,书其年齿、毛色及其原价,而又量其材质之高下、肥瘠并书之册,其马有死者,诚瘠且老则不责其偿,若其马实壮肥而齿未老,驯致瘦损而死者,则责其同伍者合力偿之,同伍有先首及其督责之实状则免其人,而惟责偿所受者,与夫其马因公事而死、及其人本善调息而马忽然不意暴死者皆不在偿数,此外又立为马病及瘦损豫告医治之法,其马实病而死非由人致,医证明白亦不偿。

校人(马官之长)掌王马之政(谓差择乘养之数),辨六马之属,种马一物、戎马一物、齐马一物、道马一物、田马一物、驽马一物。凡颁良马而养乘之,乘马(四匹曰乘)一师四圉(养马曰圉);三乘为皂(马十二匹),皂一趣马(下士一人主之);三皂为系(马三十六匹),系一驭夫(中士一人主之);六系为厩(马二百十六匹),厩一仆夫(上士一人主之);六厩成校(六马各一厩,共成一校,马千二百九十六匹),校有左右(一校分左右)。驽马三良马之数(六马其五皆良,惟驽马物独三倍良马之数也)。

郑玄曰:“校人者,马官之长。校之为言校也,主马者必仍校视之。”

吴澂曰:“良马,谓五路之马皆良善者也。六厩成校,六马各一厩,共成一校,校有左右,则良马一种者四百三十二匹,五种合二千一百六十匹,然后王马大备也。”

臣按:校人之职,郑氏解校为比校之校,或者又谓用木相交为圈槛以制禽兽之出入谓之校,因谓主马者为校人。观校人所掌者,始于乘积而为皂、为系、为厩,而成于校,或者之解未必非也。六马之属,注谓“玉路驾种马,戎路驾戎马,金路驾齐马,象路驾道马,田路驾田马,驽马给宫中之役”,臣窃以为不然。谨考马质量马三物,一曰戎马即此戎马也,二曰田马即此田马也,三曰驽马即此驽马也,其所谓齐马者以驾齐车者也,齐车云者先儒以为王自整齐之车,所谓道马者以驾道车者也,道车云者先儒以为王行道德之车,意者,马之足力齐者则择以为一类而谓之齐、马之范驱驰者则择以为一类而谓之道欤?且校人掌王马之政,辨六马之属,六者之马皆谓之物,先儒谓其毛其足其力皆所谓物也,辨其物使之皆以类而相从,可为育种者为一类、可供戎事者为一类、毛足齐一者为一类、善于驰走者为一类、可供田猎者为一类、材下而供杂役者为一类,校人用其材质高下毛色纯驳辨之各为一类而共有六类焉,况所掌者王马之政,谓之政则非但分类以驾车一事可知也。六马之用以种马为先,后世乘舆惟牡是用,汉人乘牝者为世所摈,况以驾天子之辂乎?郑氏解种马谓马之上善似母者,贾公彦谓马亦有似父者,主母而言也,臣窃以谓古人质朴,所谓种马者安知非谓牝哉?吴澂谓马之至良可为种者,丘葵亦谓马之善育者,所谓为种、善育,非牝而何?夫用以乘惟取其质之良、色之纯而力足以任者尔,又何牝牡之拘哉?盖马之性牡者多有不驯,而牝则多驯焉,故用之以驾天子之辂,虑其或有奔踶而致倾轶耳。后世马惟用牡,所以驾乘而征战者未尝用牝,而其所谓牡者又往往去其势而绝其生道,马之所以不藩硕者,坐此故也。盍观卫诗所谓“騋牝三千”,言牝不言牡可见矣。臣请今日除战马外,凡公私所乘之马皆许以牝,有牡者官以价售之以为内厩及官府营伍边方之用,如此,则习以成风,人皆仿效,非惟官得其用而私亦得其利,而国家马致修举,生息日多,武备日盛,而中原之民不受保马之害矣。

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邦国六闲,马四种;家四闲,马二种。凡马,特(牡马)居四之一。

郑玄曰:“此降杀之差也。凡马,每厩一闲,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弩马则皆分为三焉。”

贾公彦曰:“天子十二闲,分为左右,每马各分为两厩;诸侯与大夫每马直一厩,不分左右。”

吴澂曰:“闲犹阑也,以木距门防马者也。六厩成校,校有左右,故十二闲也。特居四之一,特,牡马也,三牝一牡,欲其生之众也。”

臣按:成周之世,其马之牧于官者牝牡皆具,而牡居四之一,则是马百匹而有七十五匹之牝矣。后世在官之马惟有牡而无牝,而民间所畜者虽有牝然亦牡多而牝少,孳牧所以不蕃而马政所以不举、武备所以不修者,坐此故也。譬则人焉,惟育男而不育女,而欲户口蕃息,难矣。臣愿朝廷复古昔王马之政,特敕有司修举废典,凡马之在官、在民者皆必牝多于牡,则刍豆不徒费而国马日以蕃息矣。

春,祭马祖,执(拘也)驹(马二岁曰驹);夏,祭先牧(始养马者),颁马,攻特;秋,祭马社,臧(善也)仆;冬,祭马步(神为马灾害者),献马(见成马于王),(简习)驭夫(驭车者)。

郑玄曰:“马祖,天驷也,房为龙马。执驹无令近母,春通淫之时,驹弱血气未定,为其乘四,恐伤之也。先牧,谓始养马者。夏通淫之后,攻其特,为其蹄啮不可乘用,故騬之。马社,始乘马者。臧仆,谓简练驭者令皆善也。”

臣按:周人于马不惟养于人,而又祷之于神,盖国之大事在戎,而戎之大政在马,然马之为物所以遂其性者,虽系乎人之养,而有人力之所不及者,非神以相之,安能得其孳育多而膘息壮哉?此成周所以有四时之祭,而其祭也又各因其祭而有所攻执简习焉。不徒责之人而又求之神,不专恃乎神而又任乎人,古之帝王合天人而一之,非但以之治人,虽畜类之贱亦无不然,此治古之政后世所以不能及也。今国家每岁春秋太仆寺有马神之祭,而各州县皆立马神庙,亦周人意也,但所谓执驹、攻特、臧仆、讲驭夫之政尚缺焉,诚随其时举其祭,因其祭而行其政,则马得其养、国赖其用矣。或曰春之执驹、秋之臧仆、冬之讲驭夫,无非马政也,而独于夏之攻特谓之颁何也?盖特之为言牡也,攻之为言治也,郑司农所谓沴之是也,韵书“騬,犗也(俗谓之骟)”。马之驹者春则拘执之使其体全而不伤其血气,马之特者夏则攻治之使其性驯而不至于蹄啮,是以所牧之马神全而力健、性驯而质良,然后简择其饲养之人,练习其驾驭之卒,此所以独谓之颁也。意者六马之中惟种与驽有牝,曰戎、曰田、曰道皆所攻之特欤,不然,所谓特居四之一者,牝多而牡少,其牝之多如此,将置之何所也?

趣马(趣,养马者)掌赞正良马而齐其饮食、简其六节,掌驾说(音税)之颁,辨四时之居治以听驭夫。

吴澂曰:“简其六节,谓差择良马以为六等也。驾以行,说以止,有劳逸之节,故叙而颁之也。居谓牧膰所处之宜,治谓执驹攻特之属。”

臣按:此可见古人养马适饥渴之宜、顺劳逸之节、辨寒温之时。先儒谓辨四时之居者,二月之后盛阳处外则在牧而有膰,八月之后阳在地中则在厩而有闲也。

巫马下士二人、医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贾(主买卖者)二人、徒二十人。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助也)医而药攻马疾,受财(以资医马之费)于校人。马死则使其贾粥(卖也)之,入其布(泉也,泉即钱也)于校人。

贾公彦曰:“巫知马祟,医知马病,故连类在此。”

吴澂曰:“巫马,知马祖、先牧、马社、马步之神者,马疾若有犯焉则知之,是以使与医同职。乘治之者,谓驱马以知其疾之所在而治之也。”

臣按:先儒谓巫所以通鬼神,医所以寄生死,非但于人为然,而于畜类亦莫不然也。《周官》设巫马之官,专掌疾马而乘治之,乘治云者,盖以马之疾难知,必驱步之以发其疾,而后验而疗之也。其职虽主于乘治,然以其药而攻马之疾者则有医四人焉,巫马不过祷之神以相助之而已,非专主于巫祷也。本朝设马神庙,太仆寺及州县皆设兽医,盖得周人意也。近世有《安骥集》等书,专主马病,乞下大医院校正刻板颁布有司,俾专其业者讲而用之,则马无有不得其死者矣。

牧师掌牧地,皆有厉禁而颁之,孟春焚牧,中春通淫,掌其政令。凡田事,赞焚莱。

郑玄曰:“颁之者,授圉者以牧地。孟春焚牧地,以除陈生新草也。中春通淫,以阴阳交合之时合马之牝牡也。”

贾公彦曰:“言厉禁者,谓可牧马之处,亦使其地之民遮护禁止,不得使人辄牧牛马。”

臣按:古人养马处处皆有牧田,即今之草场也,可耕则授之于农,不可耕者则留以养马,盖耕垦之地草莱不生,留其地所以蓄草,蓄草所以养马,养马所以备武事,备武事所以安边方、壮王室,非小故也。昔人谓农事弗扰则马政自修,故诗人称马政必归之农,《鲁颂》美僖公亦曰务农重谷,牧于野,岂不以农政既修则马政自举乎?我祖宗于畿甸之间、民耕之外,辄择有水草处以为草场,近日尽为权贵所有,民间之马无地可牧,请一切复之,立为厉禁政令,异日欲行周人牧师之政,举而措之云耳。

以上论牧马之政(上)

▲牧马之政(中)

庾人掌十有二闲之政教以阜马(句)、佚特(句)、教駣(句)、攻驹(句),及祭马祖、祭闲之先牧(句),及执驹(句)、散马耳(句)、圉马(句),正校人员选(句)。马八尺以上为龙,七尺以上为騋,六尺以上为马。

郑玄曰:“阜,盛壮也。佚特者,用之不使甚劳,安其血气也。三岁曰駣,始教乘习之也。二岁曰驹,攻騬之也。散马耳,以竹栝押马耳,其头动摇则括中物,后遂串习,不复惊也。正员选者,选择可备员者平之也。”

臣按:此九者,马之政教也。

圉师掌教圉人养马。春,除蓐、衅厩、始牧;夏庌(庑也)马;冬,献马。

臣按:古人之养马必顺其四时,冬之寒也则藉之以蓐,春之暖也则除去之,然又恐其所居之厩积粪秽之久而或足以致马疾,故杀牲以血涂之而后以居焉。冬之寒也则燠之以厩,夏之炎也则凉之以膰,其养也殆无异于人,则其马安得而不壮盛哉?

圉人掌养马刍牧之事以役圉师。

臣按:刍以食马,牧以放马,皆所以养之也。《周官》设官以掌王马之政,不惟有政而又有教、有养马,政以正之、教以导之而养以安之也,养之则生息多而壮健,教之则性习驯而调和,是故马质、校人掌其政者也,趣马、巫马、牧师、圉师、圉人则以养之,而庾人则又所以教之者焉。

《月令》:季春之月,乃合累(平声)牛腾马,游牝于牧,牺牲、驹犊举书其数。

陈澔曰:“春阳既盛,物皆产育,故合其累系之牛、腾跃之马而游纵之,使牡者就牝者于刍牧之地,欲其孳生之蕃也。养其中牺牲之用者及马之驹、牛之犊皆书其数者,以备稽校多寡也。”

臣按:先儒谓游牝则牡虽在牧不得游也,盖嗜欲不制则虽有龙牡犹将耗矣,游虽牛马之真性,若牡则连之以羁馽、编之以皂栈,亦岂可少哉?于此可见先王于牛马固欲遂其生育之性,而亦不使之得以纵其欲而损其真,如此,则牝者生育多而不失其时,牡者气力全而咸得其用,是亦至诚圣人尽物之性之一事也。

仲夏之月,游牝别群,则絷腾驹、班马政。

陈澔曰:“季春游牝于牧,至此妊孕已遂,故不使同群。拘絷腾跃之驹者,止其踶啮也。班马政,布养马之政令也。”

方悫曰:“马政者,若《周官》趣马之简其节、巫马之治其疾、校人之辨其属、庾人之掌其闲,以至圉师之所教、圉人之所养,莫不有政焉,故班之也。班则制而分之之谓欤?”

臣按:《月令》仲夏之月班马政则其政以养为主,季秋之月班马政则其政以御为主,养之欲得其蕃息,御之欲得其调习,各因其时而班其政令,各有其宜焉。

季秋之月,班马政,命仆(戎仆也)及七驺咸驾,载旌(羽曰旌)(龟蛇曰),授车以级,整设于屏外,司徒搢扑(即夏楚也)北面誓之。

郑玄曰:“马政谓齐其色、度其力,使同乘也。七驺,谓趣马主为诸官驾说(音税)者也。”

孔颖达曰:“七驺者,天子马有六种,种别有驺,则六驺也又有总主之人,并六驺为七。既班马政,乃命戎仆及七驺等皆以马驾车,又载旌旗既毕,授此七戎之车,以其尊卑等级正其行列,设于军门屏之外东西厢,以为行陈。”

臣按:《月令》虽吕氏所作,然其所载者皆先王之故典。季秋之月班马政而命戎仆驾车载旌以设行陈,盖以操习天子之六种马也。先王之练兵不惟习其人而又习其马,不惟命典兵之官而又命掌教之职。吁,三代之兵人与马相习,三代之政文与武兼用,此所以兵威所及而功无不成,而武不至黩也欤。

魏武侯问吴起曰:“凡畜卒骑,岂有方乎?”起对曰:“夫马,必安其处所,适其水草,节其饥饱,冬则温厩,夏则凉庑,刻剔毛鬛,谨落四下,戢其耳目,无令惊骇,习其驰逐,闲其进止,人马相亲,然后可使。车骑之具,鞍、勒、衔、辔必令完坚,凡马不伤于末必伤于始,不伤于饥必伤于饱,日暮道远必数上下,宁劳于人慎无劳马,常令有余,备敌覆我。能明此者,横行天下。”

臣按:古人调养战马之法无出此矣,畜战马者所宜用心观玩。

秦之先有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马大蕃息,于是孝王曰:“昔柏翳为舜主畜之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之祀。”

臣按:人性各有所能,因其能而用之,鲜有不济。周穆王因非子善养马而使之主马于汧渭之间,而马大蕃息,是知为政在人,惟在乎人君之善任使也。

汉制,太仆掌舆马,属官有太厩、未央、家马三令,又车府、路、骑马、骏马四令丞,又龙马、闲驹、橐泉、駼、承华五监长丞。

臣按:太仆,周官,掌正服位、出入大命及左右御仆,而专命以司马政则始于汉焉。本朝初于南京设太仆寺专掌马政,及于北平、山西、陕西、辽东各设行太仆寺以司一方之马政,其后建都于北,革去北平行寺,又设太仆寺以总司天下马政。

汉初,铸纻钱,马匹至百金,自天子不能具釭(与醇同)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文帝二年,诏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又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

景帝时,造苑马以广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匹。孝武时,众庶街巷有马,仟伯(即阡陌)之间成群,乘孛牝者摈而不得会聚。

武帝于口赋钱人增三钱,以补车骑马。建元元年,罢苑马以赐贫民。

元朔五年以后,大将军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后与霍去病两将军之出塞,塞阅官马及私马凡十万匹,而后入塞者不满三万匹。

元鼎元年,令民畜边县(得畜牧于边县),官假马母,三岁而归,及息什一。明年,车骑乏马,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着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壮马天下亭,亭有畜字马,岁课息。

征和中,帝下诏深陈既往之悔,修复马令。宣帝五凤二年,令郡国毋敛今年马口钱。

林駉曰:“汉初稍复古制,劝民养马,有一匹者复卒三人,盖居闲则免三人之算,有事则当三人之卒,此内郡之制也。至于边塞,则纵民畜牧而官不禁,乌氏居塞则致马数千群,桥桃居塞则致马千匹。于时内郡之盛则众庶有马、阡陌成群,边郡之盛则三十六苑分置西北,武帝初年单于入塞,见马布野而与人牧者,征伐四夷而马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既数出师,马大耗乏,乃行一切之令,自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次出马,则内郡庶民之有马者欲望复卒难矣;又令民得畜边者,从官假马母而归其息什一,则边郡之欲蓄牧者难矣;又匿马者有罪,有以列侯匿马而腰斩者,有以民或匿马,马不具而长安令几坐死者。故内郡不足则藉民马以补车骑,边郡不足则发酒泉驴驼负出玉门关,轮台之悔,始修马令,此汉牧于民而用于官之制也。”

臣按:林芃之言西汉之马政始末,盛衰之故备于此矣。

唐之初起,得突厥马二千匹,又得隋马三千,于赤岸泽徙之陇右。其官领以太仆,其属有牧监、副监,监有丞有主簿,直司、团官、牧尉、排马、牧长、群头有正有副。凡群置长一人,十五长置尉一人,岁课功进排马,又有掌闲调马习上。

臣按:监牧之制始于此。

尚乘掌天子之御左右六闲,一曰飞黄、二曰吉良、三曰龙媒、四曰騊駼、五曰駃騠六曰天苑,总十有二闲,为二厩,一曰祥麟、二曰凤苑,以系饲之,其后禁中又增置飞龙厩。

臣按:此唐一代天子御马之制。所谓飞龙厩,即今御马监也。

初用太仆少卿张万岁领群牧,自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马七十万六千匹,置八坊岐、豳、泾、宁间,地广千里,一曰保乐、二曰甘露、三曰南普闰、四曰北普闰、五曰岐阳、六曰太平、七曰宜禄、八曰安定,八坊之田千二百三十顷,募民耕之以给刍秣,八坊之马为四十八监,而马多地狭不能容,又析八监列布河西丰旷之野,凡马五千为上监、三千为中监,余为下监,监皆有左右,因地为之名。方其时,天下以一缣易一马,万岁掌马久,恩信行于陇右。

臣按:唐人牧马置八坊四十八监,其牧地在岐、豳、泾、宁间,即今陕西凤翔府及西安之泆州、平凉之泾州、庆阳之宁州其地也。募民所耕以为刍秣者,其地止于一千二百三十顷,而用其地出以饲七十万六千匹马,而马之直至以一缣易一匹。今其地固在,其中闲田民所不耕者何止一千二百三十顷而已,本朝于此地立行太仆寺一及苑马寺一以司蓄牧,而苑马之所辖者凡三十监,监皆有马。然监之立百年于兹矣,而其马之蕃盛略不及唐人之一二,岂无其故欤?臣考唐制,始曰置八坊岐、豳、泾、宁间,其后又曰其始置四十八监也,据陇西、金城、平凉、天水,员广千里,繇京度陇置八坊为会计都领,其间善水草腴田皆肄之,由此以观,则其所牧之地又若不专在岐、豳、泾、宁也,盖跨数州之地,凡其善水草膏腴之田皆以为牧放之所,而又得人以司之,是宜其马蕃盛至七十万之多也。今其地固在,然皆齐民耕种纳租之地,一旦夺之以为耕牧刍秣之所,其势有不可者,然当唐之世民皆不耕田纳租乎,何养马如此之多也?乞敕有司循唐人之故迹,由京兆度秦陇以求夫可以放牧之地,必不夺之民,必不亏于官,然后行唐人监牧之政,万一有可行者,其于马政不为无助。

后以太仆少卿鲜于匡俗检校陇右监牧,仪凤中以太仆少卿李思文检校诸牧监使,后又有群牧都使、有闲厩使,使皆置副,有判官,又立四使,南使十五、西使十六、北使七、东使九,其后益置八监于盐州、三监于岚州。

臣按:监牧有使,自仪凤中李思文始。

玄宗开元初,国马益耗,太常少卿姜晦乃请以空名告身市马于六胡州,率三十匹酬一游击将军。臣按:此后世以官爵易马之始。

玄宗以王毛仲领内外闲厩,马稍稍复,始二十四万,至十三年乃四十三万。其后突厥款塞,玄宗厚抚之,岁许朔方军西受降城为互市,以金帛市马,于河东、朔方左右牧之,既杂胡种,马乃益壮。天宝后,诸军战马动以万计,议者谓秦汉以来唐马最盛。

林駉曰:“唐府兵之制,当给马者官与其直市之,每匹钱二万五千,刺史、折冲、果毅岁周不任战者鬻之,以其钱更市,不足则府供之,此给钱以市也。至府兵渐坏,兵贫难致,乃给以监牧之马,此给马以用也。

同部

其它

此木轩四书说
御制题此木轩四书説 云间绩学众传诸经説方成又説书一刹不容有二佛此言果可説书欤 按袁熹书説论者谓其较所作经説为优其中固不无可节取阅及孟子以予观于夫子章谓孔子不特春秋之世不容有二从是以后更数千嵗六经四子书苟未凘灭亦不得生如孔子其人葢犹一刹不容有二佛也意在推崇孔子而儗不于伦尊之固如是乎且以释氏语阑入儒书尤乖説书之体昔昌黎谓荀大醇而小疵余谓袁熹此书乃小醇而大疵耳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八 此木轩四书说 四书类 提要 【臣】等谨案此木轩四书说九卷 国朝焦袁熹撰据其子以敬以恕所作凡例袁熹手定者十之六以敬等掇拾残稿补缀成编者十之四故与所作经说偶有重复然较经说多可取其中强
大学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
大学本旨
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本防 宋 黎立武 撰 大学一书学者皆以先儒更定错简为据本防之述则因本文次序讲寻厥防将以备考订也 大学之道在明明徳在亲民在止扵至善【亲作新】 大学者大成之学也学记云知类强立谓之大成是以化民易俗此大学之道也道亦大矣学所以明道也行道也岂小成哉故曰大成之学明徳者何在天曰命在人曰性率性曰道徳者得也五常具扵人其性得诸天其道得诸己虚灵内彻而辉光外着也明明徳者缉熙光明之义使内无间断而明益彻外无壅蔽而明益着也新民者民同此性同此徳但气拘习染不能全其本然圣贤以道觉民使人知有此明徳变化气质洗涤习俗而新其徳盖因其自有而觉之如因物之旧而新之也至善极至之理盖指物则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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