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四书
读四书大全说
38 万字 · 约 17 小时 55 分钟 · 45 / 48
儒藏 · 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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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一以贯之,不显亦入,不闻亦式,物不足以尽之矣。若耳目之官,视尽于色,无色即无所视;听尽于声,无声即无所听;聪明尽于闻见之中,所闻所见之外便无聪明,与心之能彻乎形而上者不同,故曰“蔽于物”。既有所蔽,则虽凝目以视,倾耳以听,更无丝毫之益,固不若心之愈思而愈得。则欲用此以察善恶之几而通性命之微,则必不能,故曰“ 小体”。视其所不当视,听其所不当听者固蔽;即视其所当视,听其所当听者亦蔽也,不足以察微而藏往故也。知其有蔽,则知其小矣。
二八
仁之胜不仁,新安看得自好。朱子有正胜邪、天理胜人欲两段解:其言正胜邪者,即新安之说;其言天理胜人欲者,推本正所以胜邪之理尔。集注却专取赵氏之说,乃于本文有碍。夫以一念一事之仁不胜私欲,而遂归咎于水之本不胜火,此其自暴弃也已甚。去仁唯恐不速,更不待其终而早亡矣。
二九
云峰从规矩上看得与“离娄”章义同,自合。观两个“必”字,有无所迁就苟简之义。规矩与志彀一意:彀是用力极至处,规矩是用法极密处。
孟子曰:“规矩,方圆之至。”若初学时不会得直到恁样始得方圆,则且疑但方而可不必合矩,但圆而[可]不必合规,亦自成得器用,而为之较易;乃降一格,且图迁就易教,苟简易学,则到底方不得方,圆不得圆,终身更无上达也。所以古人一入大学,即以明德、新民、止至善全体大用,立地做去,放他宽衍一步不得。
南轩“为有渐,进有序”之说,未是。为虽有渐,即在者上面渐做去;进虽有序,亦必此中之次序;非始终深浅迥别,且抛一半在后面也。
告子下篇
一
“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此言固有嫌于径疾者,是以朱子须与分剖,以此为对不孝不弟者之言。陈氏以“率性”为脉络,庆源加以“充量”之说,此义乃密。姚江错看孟子,反以有子言“本立道生”为支离。姚江于此,不但失之径疾,而抑于所言孝弟处先已儱侗。孟子在孝弟上说得精微广大,所以与有子别。有子谓孝弟之人免于犯上、作乱,却只在爱上说。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又曰“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言事,言从,便有天理之节文在内。于此抑以行止疾徐言弟不弟,浅而言之,固不过一举趾之分;如实体之,则一举趾之不中,而即入于不弟焉。非尧、舜之“动容周旋中礼”、“ 经德不回”而“非以干禄”者,固不足以与其藏之密矣。
姚江之言孝弟,则但以煦煦之爱为良知、良能,此正告子以“吾弟则爱”为仁。而其所从发之源,固与甘食悦色之心同为七情所著。释氏开口便柔软缠绵,说得恁样可怜生地,都是者个“爱”字。虽以施之吾父吾兄为得其可施之人,而实则所以施者非其性之德矣。
故不于性言孝弟,则必沦于情;不于天理之节文言孝弟,则必以人欲而行乎天理。看曾子到易箦时说出君子、细人用爱之不同,则知尧、舜之“哭死而哀,非为生者”,性、情之分,理、欲之别,其际严矣。则有子以鲜犯上、不作乱之孝弟为“为仁之本”,定非支离。孟子于疾徐先后之际,精审孝弟之则而慎其微,则以尧、舜之道为即在是,乃敬、肆之分,天理、人欲之充塞无闲,亦非如姚江之躐等而沦于佛也。
二
若但从宗社倾覆上说亲之过大,则于利害分大小,便已乖乎天理自然之则。如孟子言 “贵戚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彼言大过者,则当以宗社之安危为断。虽为贵戚而分实君臣,臣者,社稷之臣。子者,亲之子也,到父子上,那更将宗社看得隆重来!瞽瞍杀人,则舜窃负而逃,欣然乐而忘天下。者宗庙社稷,在幽王则重,在平王方为世子固已如敝屣耳。故宗社之倾覆,虽幽王之大过,而平王不得以为大。犹无故杀人,在瞽瞍为大过,故皋陶必执。而舜不得以为怨也。
且唯幽、平之父子,则有宗社,而凯风之母子固无宗社也。然则唯天子之子为可怨,而庶人之子遂无可怨者乎?其兄关弓,又何涕泣也?舜当于田之日,无宗社也,瞽瞍欲杀之,则怨慕矣。及为天子而弃天下若敝屣,欣然以乐而无怨焉。过之大小不在宗社,审矣。
士庶之有家室,亦犹天子之有宗社。家之不安,与宗社之危等。凯风之母不安其室,害亦中于家矣,而何以为小过耶?君子言人父子之际,岂以富贵名位而分轻重哉!
夫幽王之过所以大者,绌申后,废宜臼,乱父子君臣夫妇之大伦。且廆木有无枝之忧,析薪有绝理之惧,则黄台抱蔓之事,尤虑其不免,而且不得与虎狼同其仁。夫是为过之大者。
若七子之母,于妇道虽为失节,于母道固未绝恩,则亦人欲之不戢,而非其天理之尽亡,故曰“过小”。向令其母有戕贼七子之心,则七子虽名位不显,初无宗祧无主之悲,而抑岂仅为小过耶?
若小弁之诗,固已曰“我躬不阅,遑恤我后”,则平王业已重视其身而轻视天下,所以得情之正,而合于亲亲之仁。申生唯不知此,是以仅为恭而不得为孝。而乐正子春视伤其足如丧宗社,身之重于天下,固已,而况其亲之蔑恩害理,亲欲推刃者乎!朱子曰“伤天地之太和,戾父子之至爱”,亲之过大者也,义斯正矣。
三
新安云“交兵不过杀人,言利则必蛊害人心”,此语说得好看,而于理则大悖。人心之害,至于互相贼杀而已极,故杨、墨之徒归,斯受之,而争地争城者罪不容于死,此王道之权衡也。若说交兵只是杀他人,蛊害人心则君臣父子兄弟且相为害,乃孟子说君臣、父子、兄弟“怀利以相接”,到头流弊只是亡国,又岂杀人轻而亡国重耶?到杀人如莽时,君臣、父子、兄弟更不但“怀利以相接”,而怀害以相接矣。从古来有几个纪信、韩成、吉翂、赵孝、邓攸!白刃临头时,臣可移死于君,子可移死于父,弟可移死于兄,而恬然为之者多矣,又何处更有人心?
杀人之祸,其始正缘于利;言利之弊,其祸必至于杀人。宋牼以利说罢兵,乃是抱薪救火。无王者起,而彼此相吞以沦于亡,则斯民之肝脑涂地者,正不忍言,故孟子不欲以利蛊害人心者,正以止杀。人心一害,杀必随之。如赵贪上党之利,及乎国之垂亡,而长平之死者四十万矣,尚可云“不过杀人”乎?“天地之大德曰生”。利者可使徙义,恶者可使迁善,死者则不可复生,而乃云“不过杀人”!悲哉,新安之不思而忍为此言也!
四
王制诸公地方五百里。若如郑氏说,则除夏、商固有百里,须更并二十四个百里之国。开方之法,方五百里者,为方百里者二十五也。朱子云“须并四个百里国地”,误。若提封止五万井,则地方二百二十六里有奇耳。
五
华阳以“当道”为工夫,谓引之当道,则君志以[于]仁。西山云:“心存于仁,则其行无不合道。”
自君之自修而言,则以志仁为本,不志于仁,便不能当道。故朱子于下章引“修道以仁”证之。乃以臣之引君而言,则君志之仁不仁无所施功,而引之以志于仁者,道也。大人格君心之非,亦不能向君心上用工夫,须开陈善道,而后能闭其邪心。若急与之言存养、省察之事,中材以下,百忙受不得也。伊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成王,岂能日察其心之邪正而施之教哉!亦纳之于轨物而已。
如仇士良教其徒,使日以声色狗马进,亦须以非道引之,方能使其志惑;若只但逐日教他以杀害贪顽为心,虽至愚亦不听也。君子之事君,正从此反勘出个入处。若伊川亟谏折柳,蓦地从志上用功,所以无补。以道开之,使其于天理路上已熟,则向后者等儿嬉暴殄事自化矣。此华阳之说较西山为得也。
新安以“当道”分贴不争土地,“志仁”分贴不殃民,亦学究科场料耳。孟子曰“徒取诸彼以与此,然且仁者不为”,则固以不以私利故动于为恶为仁也。二句自一串说。
六
“免死而已矣”,便是说去,非但受之有节,到稍稍有起色之时则亦去矣。云峰言末一节不言去,未是。
于此正好看古人用心处。若当未困乏之时,稍怀生计之心,则岂至“旦不食,夕不食,不能出门户”哉!抑孟子有“为贫而仕,抱关击柝”之义,此何为不就下位以免于饥饿?则以所居之国,原以应聘而至。云“不能行其道、用其言”,则尝欲行道而既有所言矣。如此而更以贫故居卑位,又成甚次第来?孔子为委吏、乘田,乃年少而承世禄之绪,非有行道之望,鲁又其宗国,不可辄去故也。
尽心上篇
一
集注谓心者“人之神明”,四字极斩截;新安益之曰“神明之舍”,则抑全不识心矣。想来新安病根在错看太极图上面一圈,将作轮郭看。先儒画太极图时,也只得如此画,如人画日,也须只在四围描一轮郭。究竟日体中边一样赫赫地,何尝有轮郭也!
太极图中闲空白处,与四围一墨线处何异。不成是一匡壳子,如围竹作箍,中闲箍著他物在内!今试反求之于此心,那里是他轮郭处,不成三焦空处盛此肉心,里面孔子作包含事理地位耶?一身若虚若实,腑脏血肉,筋骨皮肤,神明何所不行,何所不在,只此身便是神明之舍,而岂心之谓与?
新安意,以心既是神明,则不当复能具夫众理;唯其虚而为舍,故可具理。此与老子 “当其无,有车、器之用”一种亿测无实之说同。夫神明者,岂实为一物,坚凝窒塞而不容理之得入者哉!以心与理相拟而言,则理又为实,心又为虚,故虽有体而自能涵理也。者个将作一物比拟不得。故不可与不知者言,须反求始得。
二
朱子以“物格”言知性,语甚奇特。非实有得于中而洞然见性,不能作此语也。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此孟子知性之验也。若不从此做去,则性更无从知。其或舍此而别求知焉,则只是胡乱推测卜度得去,到水穷山尽时,更没下落,则只得以此神明为性。故释氏用尽九年面壁之功,也只守定此神明作主,反将天所与我之理看作虚妄。是所谓“放其心而不知求”,不亦哀乎!
然此语须看得精审圆活,方能信其确然,不尔,则鲜有不疑其非然者。盖格物者知性之功,而非即能知其性;物格者则于既格之后,性无不知也。故朱子以曾子之唯一贯者为征。“一以贯之”,物之既格也,而非多学而识之即能统于一以贯也。穷理格物只是工夫,理穷物格亦格物穷理之效。乃至于表里精粗无不豁然贯通之日,则岂特于物见理哉!吾心之皆备夫万物者固现前矣。
到此方识得喜怒哀乐未发之中。盖吾之性,本天之理也,而天下之物理,亦同此理也。天下之理无不穷,则吾心之理无不现矣。吾心之理无不现,则虽喜怒哀乐之未发而中自立焉。万物之皆备于我者,诚有之而无妄也。此非格物未至者所可知之境界,故难一一为众人道尔。
物理虽未尝不在物,而于吾心自实。吾心之神明虽己所固有,而本变动不居。若不穷理以知性,则变动不居者不能极其神明之用也固矣。心原是不恒底,有恒性而后有恒心。有恒性以恒其心,而后吾之神明皆致之于所知之性,乃以极夫全体大用,具众理而应万事之才无不致矣。故曰“尽心则知至之谓也”,言于吾心之知无所吝留而尽其才也。此圣贤之学所以尽人道之极,而非异端之所得与也。呜呼,严矣!
三
朱子曰:“梏于形气之私,滞于闻见之小,是以有所蔽而不尽。”此三语极广大精微,不可以卤莽看过。所谓“形气之私”、“闻见之小”者,即孟子所谓“小体”也;曰“梏 ”、曰“滞”者,即孟子所谓“从小体”也。盖性,诚也;心,几也。几者诚之几,而迨其为几,诚固藏焉,斯“心统性”之说也。然在诚则无不善,在几则善恶歧出,故周子曰“几善恶”。是以心也者,不可加以有善无恶之名。张子曰“合性与知觉”,则知恶、觉恶亦统此矣。
乃心统性而性未舍心,胡为乎其有恶之几也?盖心之官为思,而其变动之几,则以为耳目口体任知觉之用。故心守其本位以尽其官,则唯以其思与性相应;若以其思为耳目口体任知觉之用为务,则自旷其位,而逐物以著其能,于是而恶以起矣。
盖唯无情、无觉者,则效于不穷而不以为劳,性是也。诚无为。心既灵明而有情觉矣,畏难幸易之情生矣。独任则难,而倚物则易。耳目之官挟其不思亦得、自然逸获之灵,心因乐往而与为功,以速获其当前捷取之效,而不独任其“求则得,舍则失”之劳,是以往与之逐,“比匪伤”而不恤也。迨其相匿深而相即之机熟,权已失而受制之势成,则心愈舍其可求可得者,以应乎彼。是故心之含性也,非不善也,其官非不可以独有所得而必待乎小体之相成也;乃不以之思而以之视听,舍其田以芸人之田,而己之田芜矣。
夫舍其田以芸人田,病矣,而游惰之氓往往然者,则以芸人之田易于见德,易于取偿,力虽不尽,而不见咎于人,无歉于己也。今使知吾心之才本吾性之所生以应吾性之用,而思者其本业也,则竭尽无余,以有者必备、为者必成焉,又何暇乎就人田而芸也乎?故孟子曰“尽其才”,曰“尽其心”。足以知天下之能为不善者,唯其不能为善而然,而非果有不善之才为心所有之咎,以成乎几之即于恶也。
特心之为几,变动甚速,而又不能处于静以待择,故欲尽心者无能审其定职以致功。审者心也。以其职审,故不能自审。是故奉性以著其当尽之职,则非思而不与性相应;知觉皆与情相应,不与性应。以思御知觉,而后与性应。穷理以复性于所知,则又非思而不与理相应;但知觉则与欲相应,以思御知觉而后与理应。然后心之才一尽于思,而心之思自足以尽无穷之理。故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
然则不能尽其心者,亦唯知有情而误以知觉受役焉,乍喜其灵明者之有效,乃以旷其职而不恤焉尔。故圣不观无理之心,此一语扼要。斯以远于小人而别于异端。
四
性只是理。“合理与气,有性之名”,则不离于气而为气之理也。为气之理,动者气也,非理也,故曰“性不知捡其心”。心则合乎知觉矣。合乎知觉则成其才,有才则有能,故曰“心能捡性”。所以潜室说“非存心外别有养性工夫”。
然虽云存心即以养性,而抑岂空洞无物之得为存心耶?存则必有以存之者,抑必有为其所存者。所以孟子以思为心官,却又须从其大体,而非“憧憧、尔思”者之即为大人也。
朱子曰“气不逐物而常守其至正”。“气不逐物”,则动而省察之功,不使气溢于耳目而逐外物之交,此只是遏人欲事。“常守其至正”,则静而存夫理也。若无至正者以为之守,则又何所奉以辨夫欲之不可逐者,而安居以弗逐耶?
天理、人欲,虽异情而亦同行。其辨之于毫发之闲,俾人所不及知、己所独知之地分明形著者,若非未发之中天理现前,则其所存非所当存者多矣。
存其心即以养其性,而非以养性为存,则心亦莫有适存焉。存心为养性之资,养性则存心之实。故遏欲、存理,偏废则两皆非据。欲不遏而欲存理,则其于理也,虽得复失。非存理而以遏欲,或强禁之,将如隔日疟之未发;抑空守之,必入于异端之“三唤主人”,认空空洞洞地作“无位真人”也。但云“存其心以养其性”,则存心为作用,而养性为实绩,亦可见矣。此潜室之说虽当,而犹遗本领也。
五
程子统心、性、天于一理,于以破异端妄以在人之几为心性而以“未始有”为天者,则正矣。若其精思而实得之,极深研几而显示之,则横渠之说尤为著明。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
张子云:“繇气化,有道之名。”而朱子释之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气之化也。” 周易“阴”“阳”二字是说气,著两“一”字,方是说化。故朱子曰:“一阴而又一阳,一阳而又一阴者,气之化也。”繇气之化,则有道之名,然则其云“繇太虚,有天之名”者,即以气之不倚于化者言也。气不倚于化,元只气,故天即以气言,道即以天之化言,固不得谓离乎气而有天也。
大易六十四卦,百九十二阴,百九十二阳,实则六阴六阳之推移,乘乎三十有二之化而已矣。六阴六阳者,气之实也。唯气乃有象,有象则有数,于是乎生吉凶而定大业。使其非气,则易所谓上进、下行、刚来、柔往者,果何物耶?
理虽无所不有,而当其为此理,则固为此理,有一定之侀,不能推移而上下往来也。程子言“天,理也”,既以理言天,则是亦以天为理矣。以天为理,而天固非离乎气而得名者也,则理即气之理,而后天为理之义始成。浸其不然,而舍气言理,则不得以天为理矣。何也?天者,固积气者也。
乃以理言天,亦推理之本而言之,故曰“天者理之所自出”。凡理皆天,固信然矣。而曰“天一理也”,则语犹有病。
凡言理者,必有非理者为之对待,而后理之名以立。犹言道者必有非道者为之对待,而后道之名以定。道,路也。大地不尽皆路,其可行者则为路。是动而固有其正之谓也,既有当然而抑有所以然之谓也。是唯气之已化,为刚为柔,为中为正,为仁为义,则谓之理而别于非理。
若夫天之为天,虽未尝有俄顷之闲、微尘之地、蜎孑之物或息其化,而化之者天也,非天即化也。化者,天之化也;而所化之实,则天也。天为化之所自出,唯化现理,而抑必有所以为化者,非虚挟一理以居也。
所以为化者,刚柔、健顺、中正、仁义,赅而存焉,静而未尝动焉。赅存,则万理统于一理,一理含夫万理,相统相含,而经纬错综之所以然者不显;静而未尝动,则性情功效未起,而必繇此、不可繇彼之当然者无迹。若是者,固不可以理名矣。无有不正,不于动而见正;为事物之所自立,而未著于当然;故可云“天者理之自出”,而不可云“天一理也” 。
太极最初一0,浑沦齐一,固不得名之为理。殆其继之者善,为二仪,为四象,为八卦,同异彰而条理现,而后理之名以起焉。气之化而人生焉,人生而性成焉。繇气化而后理之实著,则道之名亦因以立。是理唯可以言性,而不可加诸天也,审矣。
就气化之流行于天壤,各有其当然者,曰道。就气化之成于人身,实有其当然者,则曰性。性与道,本于天者合,合之以理也;其既有内外之别者分,分则各成其理也。故以气之理即于化而为化之理者,正之以性之名,而不即以气为性,此君子之所反求而自得者也。所以张子云“合虚与气,有性之名”,虚者理之所涵,气者理之所凝也。
若夫天,则中庸固曰“诚者,天之道也”。诚者,合内外,包五德,浑然阴阳之实撰,固不自其一阴一阳、一之一之之化言矣。诚则能化,化理而诚天。天固为理之自出,不可正名之为理矣,故中庸之言诚也曰一,合同以启变化,而无条理之可循矣。是程子之竟言“ 天一理也”,且令学者不审而成陵节之病,自不如张子之义精矣。
乃天为理之所自出,则以理言天,虽得用而遗体,而苟信天为理,亦以见天于己而得天之大用。是语虽有遗而意自正。若夫谓“心一理也”,则其弊将有流入于异端而不觉者,则尤不可以不辨。
原心之所自生,则固为二气五行之精,自然有其良能,良能者,“神”也。而性以托焉,知觉以著焉。性以托,故云“具众理”。知觉以著,故云“应万事”。此气化之肇夫神明者,固亦理矣,而实则在天之气化自然必有之几,则但为天之神明以成其变化之妙,斯亦可云化理而已矣。
若其在人,则非人之道也。人之道,所谓“诚之”者是也。仁义礼智,智与知觉之知不同。知善知恶,乃谓之智。人得以为功焉者也。故人之有心,天事也;天之俾人以性,人事也。
以本言之,则天以化生,而理以生心。以末言之,则人以承天,而心以具理。理以生心,故不可谓即心即理,诿人而独任之天。心以具理,尤不可谓即心而即理,心苟非理,理亡而心尚寄于耳目口体之官以幸免于死也。
如其云“心一理”矣,则是心外无理而理外无心也。以云“心外无理”,犹之可也,然而固与释氏唯心之说同矣。父慈子孝,理也。假令有人焉,未尝有子,则虽无以牿亡其慈之理,而慈之理终不生于心,其可据此心之未尝有慈,而遂谓天下无慈理乎?夫谓未尝有子而慈之理固存于性,则得矣;如其言未尝有子而慈之理具有于心,则岂可哉!故唯释氏之认理皆幻,而后可以其认心为空者言心外无理也。
若其云“理外无心”,则舜之言曰“道心惟微,人心惟危”,人心者其能一于理哉?随所知觉、随所思虑而莫非理,将不肖者之放辟邪侈与夫异端之蔽、陷、离、穷者而莫非理乎?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正以言心之不易尽,繇有非理以干之,而舍其所当效之能以逐于妄。则以明夫心之未即理,而奉性以治心,心乃可尽其才以养性。弃性而任心,则愈求尽之,而愈将放荡无涯,以失其当尽之职矣。伊川重言尽心而轻言知性,则其说有如此。
张子曰:“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性者,道心也;知觉者,人心也。人心、道心合而为心,其不得谓之“心一理也”又审矣。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