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孝经
孝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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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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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之后,典籍灭亡,虽仅有存者,皆火余之微末耳。若伏胜《尚书》、颜贞《孝经》之类是也。
滥觞於汉,传之者皆糟粕之馀
[疏]正义曰:案《家语》:“孔子谓子路曰: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滥觞,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风雨,不可以涉。”王肃曰:“觞所以盛酒者,言其微也。”又《文选》郭景纯《江赋》曰:“惟岷山之导江,初发源乎滥觞。”臣翰注云:“滥谓泛滥,小流貌。觞,酒醆也。谓发源小如一盏。”“汉”者,巴蜀之间地名也。二世元年,诸侯叛秦,沛人共立刘季以为沛公。二年八月入秦,秦相赵高杀二世,立二世兄子子婴,冬十月,为汉元年。子婴二年春正月,项羽尊楚怀王为义帝,羽自立为西楚霸王,更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四十一县,都南郑。五年,破项羽,斩之。六年二月,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遂取汉为天下号,若商、周然也。汉兴,改秦之政,大收篇藉。言从始皇焚烧之后,至汉氏尊学,初除挟书之律,有河间人颜贞出其父芝所藏,凡一十八章,以相传授。言其至少,故云滥觞於汉也。其后复盛,则如江矣。《释名》云:“酒滓曰糟,浮米曰粕。”既以滥觞况其少,因取糟粕比其微。言醇粹既丧,但余此糟粕耳。
故鲁史《春秋》,学开五传。
[疏]正义曰:“故”者因上起下之语。夫子约鲁史《春秋》,学开五传者,谓名专己学,以相教授,分经作传,凡有五家。开则分也。五传者,案《汉书·艺文志》云:《左氏传》三十卷,左丘明,鲁太史也。《公羊传》十一卷,公羊子,齐人,名高,受经於子夏。《穀梁传》十一卷,穀梁子,鲁人,名赤,糜信云:与秦孝公同时;《七录》云:名俶,字元始;《风俗通》云:子夏门人。《邹氏传》十一卷,《汉书》云:王吉善《邹氏春秋》。《夹氏传》十一卷,有录无书。其邹、夹二义,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故不显于世,盖王莽时亡失耳。
《国风》、《雅》、《颂》,分为四诗,
[疏]正义曰:《诗》有《国风》、《小雅》、《大雅》、《周颂》、《鲁颂》、《商颂》,故曰《国风》、《雅》、《颂》。四诗者,《毛诗》、《韩诗》、《齐诗》、《鲁诗》也。《毛诗》自夫子授卜商,传至大毛公名亨,大毛公授毛苌,赵人,为河间献王博士。先有子夏《诗传》一卷,苌各置其篇端,存其作者。至后汉大司农郑玄为之笺,是曰《毛诗》。《韩诗》者,汉文帝时博士燕人韩婴所传,武帝时与董仲舒论於上前,仲舒不能难。至晋无人传习,是曰《韩诗》。《齐诗》者,汉景帝时博士清河太傅辕固生所传,号《齐诗》,传夏侯始昌,昌授后苍辈,门人尤盛。后汉陈元方亦传之,至西晋亡,是曰《齐诗》。《鲁诗》者,汉武帝时鲁人申公所述,以经为训诂教之,无传,疑者则阙,号为《鲁诗》。
去圣逾远,源流益别。
[疏]正义曰:逾,越也。百川之木曰源,水行曰流,增多曰益。言秦汉而下,上去孔子圣越远。《孝经》本是一源,诸家增益,别为众流,谓其文不同也。
近观《孝经》旧注,踳驳尤甚。
[疏]正义曰:《孝经》今文称郑玄注,古文称孔安国注。先儒详之,皆非真实,而学者互相宗尚。踳,乖也。驳,错也。尤,过也。今言观此二注,乖错过甚,故言踳驳尤甚也。
至於迹相祖述,殆且百家。
[疏]正义曰:至於者,语更端之辞也。迹,踪迹也。祖,始也。因而明之曰述,言学者踪迹相寻,以在前者为始,后人从而述脩之,若仲尼祖述尧舜之为也。殆,近也。言近且百家,目其多也。案其人,今文则有魏王肃、苏林、何晏、刘邵,吴韦昭、谢万、徐整,晋袁宏、虞槃佑,东晋杨泓、殷仲文、车胤、孙氏、庾氏、荀昶、孔光、何承天、释慧琳、齐王玄载、明僧绍,及汉之长孙氏、江翁、翼奉、后苍、张禹、郑众、郑玄所说,各擅为一家也。其梁皇侃撰《义疏》三卷,梁武帝作《讲疏》,贺玚、严植之、刘贞、简、明山宾咸有说,隋有钜鹿魏真克者亦为之训注。其古文出自孔氏坏壁,本是孔安国作,传会巫蛊事,其本亡失;至隋王邵所得,以送刘炫;炫叙其得丧,述其义疏议之。刘绰亦作《疏》,与郑《义》俱行。又马融亦作《古文孝经传》,而世不传。此皆祖述名家者也。
业擅专门,犹将十室。
[疏]正义曰:上言“百家”者,大略皆祖述而己。其於传守己业、专门命氏者,尚自将近十室。室则家也。《尔雅·释宫》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其内谓之家。”但与上“百家”变文耳,故言“十室”。其十室之名,序不指摘,不可强言,盖后苍、张禹、郑玄、王肃之徒也。
希升堂者,必自开户牖。
[疏]正义曰:希,望也。《论语》云:“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夫子言仲由升我堂矣,未入於室耳。今祖述《孝经》之人,望升夫子之堂者,既不得其门而入,必自擅开门户窗牖矣。言其妄为穿凿也。
攀逸驾者,必骋殊轨辙。
[疏]正义曰:攀,引也。逸驾,谓奔逸之车驾也。案《庄子》:颜渊问於仲尼曰:“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夫子驰亦驰,夫子奔逸绝尘,而回瞠若乎后耳。”言夫子之道,神速不可及也。今祖述《孝经》之人,欲仰慕攀引夫子奔逸之驾者,既不得直道而行,必驰骋於殊异之轨辙矣。言不知道之无从也。两辙之间曰轨,车轮所轹曰辙。
是以道隐小成,言隐浮伪。
[疏]正义曰:道者,圣人之大道也。隐,蔽也。小成,谓小道而有成德者也。言者,夫子之至言也。浮伪,谓浮华诡辨也。言此穿凿驰骋之徒,唯行小道华辩,致使大道至言皆为隐蔽,其实则不可隐。故《庄子内篇·齐物论》云:“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於小成,言隐於荣华。”此文与彼同,唯“荣华”作“浮伪”耳,大意不异也。
且传以通经为义;义以必当为主。
[疏]正义曰:且者,语辞。传者,注解之别名。博释经意,传示后人,则谓之传。注者,著也。约文敷畅,使经义著明,则谓之注。作得自题,不为义例。或曰:前汉以前名传,后汉以来名注。盖亦不然,何则?马融亦谓之传,知或说非也。此言传注解释,则以通畅经指为义;义之裁断,则以必然当理为主也。
至当归一,精义无二。
[疏]正义曰:至极之当,必归於一。精妙之义,焉。有二三?将言诸家不同,宜会合之也。
安得不翦其繁芜,而撮其枢要也?
[疏]正义曰:安,何也。诸家之说,既互有得失,何得不翦截繁多芜秽,而撮取其枢机要道也?
韦昭、王肃,先儒之领袖;虞翻、刘邵,抑又次焉。
[疏]正义曰:自此至“有补将来”为第四段,序作注之意。举六家异同,会五经旨趣。敷畅经义,望益将来也。《吴志》曰:“韦曜字弘嗣,吴郡云阳人,本名昭,避晋文帝讳,改名曜。仕吴至中书仆射侍中,领左国史,封高陵亭侯。”《魏志》曰:“王肃字子雍,王朗之子。仕魏,历散骑黄门侍郎、散骑常侍兼太常。”《吴志》:“虞翻字仲翔,会稽馀姚人。汉末举茂才,曹公辟不就,仕吴,以儒学闻。《为老》、《论语》、《国语》训注,传於世。”《魏志》:“刘绍字孔才,广平邯郸人。仕魏,历散骑常侍,赐爵关内侯,著《人物志》百篇。”此指言韦、王所学,在先儒之中,如衣之有领袖也。虞、刘二家亚次之。抑,语辞也。
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
[疏]正义曰:《隋书》云:“刘炫字光伯,河间景城人。炫左画方,右画圆,口诵目数,耳听五事,并举无所遗失。仕后周,直门下省,竟不得官。县司责其赋役,炫自陈於内史,乞送吏部。吏部尚书韦世康问其所能,炫自为状曰:‘《周礼》、《礼记》、《毛诗》、《尚书》、《公羊》、《左传》、《孝经》、《论语》,孔、郑、王、何、服、杜等注,凡三十家,虽义有精粗,并堪讲授。《周易》、《仪礼》、《穀梁》,用功颇少;子史文集,嘉言美事,咸诵於心;天文律历,穷覈微妙;公私文翰,未尝举手。’吏部竟不详试,除殿内将军。仕隋,历太学博士,罢归河间,贼中饿死,谥宣德先生。初,炫既得王邵所送古文孔安国注本,遂著《古文稽疑》以明之。”萧子显《齐书》曰:“陆澄字彦渊,吴郡吴人也。少学博览,无不知。起家仕宋,至齐,历国子祭酒、光禄大夫。初,澄以晋荀昶所学为非郑玄所注,请文藏秘省。王俭违其议。”
在理或当,何必求人?
[疏]正义曰:言但在注释之理允当,不必讥非其人也。求犹责也。
今故特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
[疏]正义曰:六家即韦昭、王肃、虞翻、刘邵、刘炫、陆澄也,言举此六家,而又会合诸经之旨趣耳。
约文敷畅,义则昭然。
[疏]正义曰:约,省也。敷,布也。畅,通也。言作注之体,直约省其文,不假繁多,能遍布通畅经义,使之昭明也。然,辞也。
分注错经,理亦条贯。
[疏]正义曰:谓分其注解,间错经文也。经注虽然分错,其理亦不相乱,而有条有贯也。《书》云:“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论语》:“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是条之理也。
写之琬琰,庶有补於将来。
[疏]正义曰:案《考工记·玉人职》云:“琬圭九寸,而缫以象德。”注云:“琬犹圜也,王使之瑞节也。诸侯有德,王命赐之,使者执琬圭以致命焉。缫,藉也。”又云:“琰圭九寸,判规以除慝,以易行。”注云:“凡圭琰上寸半琰,圭琰半以上又半为瑑饰。诸侯有为不义,使者征之,执以为瑞节也。除慝,诛恶逆也。易行,止繁苛。”今言以此所注《孝经》写之琬圭、琰圭之上,若简策之为,庶几有所裨补於将来学者。或曰:谓刊石也,而言写之琬琰者,取其美名耳。
且夫子谈经,志取垂训。
[疏]正义曰:自此至序末为第五段,言夫子之经,言约意深,注繁文不能具载,仍作《疏义》以广其旨也。且夫子所谈之经,其志但取垂训后代而已。
虽五孝之用则别,而百行之源不殊。
[疏]正义曰:五孝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等所行之孝也。言此五孝之用,虽尊卑不同,而孝为百行之源,则其致一也。
是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
[疏]正义曰:积句以成章,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者也。句必联字而言,句者局也。联字分强,所以局言者也。言夫子所修之经,志在殷勤垂训,所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者也。若移忠移顺、博爱广敬之类皆是。
具载则文繁,略之又义阙。
[疏]正义曰:言作注之体,意在约文敷畅,复恐太略,则大义或阙。
今存於疏,用广发挥。
[疏]正义曰:此言必顺作疏之义也。发,谓发越。挥,谓挥散。若其注文未备者,则具存於疏,用此义疏,以广大、发越、挥散夫子之经旨也。
卷一开宗明义章第一
卷一开宗明义章第一
[疏]正义曰:开,张也。宗,本也。明,显也。义,理也。言此章开张一经之宗本,显明五孝之义理,故曰《开宗明义章》也。第,次也。一,数之始也。以此章总标,诸章以次结之,故为第一,冠诸章之首焉。案《孝经》遭秦坑焚之后,为河间颜芝所藏,初除挟书之律,芝子贞始出之。长孙氏及江翁、后仓、翼奉、张禹等所说皆十八章。及鲁恭王坏孔子宅,得古文二十二章,孔安国作传。刘向校经籍,比量二本,除其烦惑,以十八章为定,而不列名。又有荀昶集其录及诸家疏,并无章名,而《援神契》自《天子》至《庶人》五章,唯皇侃标其目而冠於章首。今郑注见章名,岂先有改除,近人追远而为之也?御注依古今集详议,儒官连状题其章名,重加商量,遂依所请。“章”者,明也,谓分析科段,使理章明。《说文》曰:“乐歌竟为一章,章字从音,从十。”谓从一至十,十,数之终。诸书言章者,盖因《风》、《雅》,凡有科段,皆谓之章焉。言天子、庶人虽列贵贱,而立身行道,无限高卑。故次首章先陈天子,等差其贵贱以至庶人,次及《三才》、《孝治》、《圣治》三章,并叙德教之所由生也。《纪孝行章》叙孝子事亲为先,与五刑相因,即夫孝始於事亲也。《广要道章》、《广扬名章》即先王有至德要道,扬名於后世也。扬名之上,因谏争之臣,从谏之君,必有应感。三章相次,不离於扬名。《事君章》即忠於事君也。《丧亲章》继於诸章之末,言孝子事亲之道纪也。皇侃以《开宗》及《纪孝行》、《丧亲》等三章通於贵贱。今案《谏争章》大夫已上皆有争臣,而士有争友,父有争子,亦该贵贱。则通於贵贱者有四焉。
仲尼居,仲尼,孔子字。居,谓闲居。曾子侍,曾子,孔子弟子。侍,谓侍坐。
[疏]仲尼居,曾子侍。正义曰:夫子以六经设教,随事表名。虽道由孝生,而孝纲未举,将欲开明其道,垂之来裔。以曾参之孝,先有重名,乃假因閒居,为之陈说。自摽已字,称“仲尼居”;呼参为子,称“曾子侍”。建此两句,以起师资问答之体,似若别有承受而记录之。○注仲尼至閒居。○正义曰:云“仲尼,孔子字”者,案《家语》云:“孔子父叔梁纥,娶颜氏之女徵在。徵在既往庙见,以夫年长,惧不时有男,而私祷尼丘山以祈焉。孔子故名丘,字仲尼。夫伯仲者,长幼之次也。仲尼有兄字伯,故曰仲。”其名则案桓六年《左传》:“申繻曰:名有五,其三曰以类命为象。”杜注云:“若孔子首象尼丘,盖以孔子生而圩顶,象尼丘山,故名丘,字仲尼。”而刘瓛述张禹之义,以为仲者中也,尼者和也。言孔子有中和之德,故曰仲尼。殷仲文又云:“失子深敬孝道,故称表德之字。”及梁武帝又以丘为聚,以尼为和。今并不取。仲尼之先,殷之后也。案《史记·殷本纪》曰:“帝喾之子契为尧司徒,有功,尧封之於商,赐姓子氏。契后世孙汤灭夏而为天子,至汤裔孙有位无道。周武王杀之,封其庶兄微子启於宋。”案《家语》又《孔子世家》皆云:“孔子其先宋人也。宋襄公有子弗父何,长而当立,让其弟厉公。何生宋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正考父受命为宋卿,生孔父嘉。嘉别为公族,故其后以孔为氏。”或以为用乙配子,或以滴溜穿石,其言不经,今不取也。孔父嘉生木金父,木金父生皋夷父,皋夷父生防叔,避华氏之祸而奔鲁。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纥生孔子也。云“居,谓閒居”者,《古文孝经》云“仲尼閒居”,盖为乘閒居而坐,与《论语》云“居!吾语汝”义同,而与下章“居则致其敬”不同。○注曾子至侍坐。○正义曰:云“曾子,孔子弟子”者,案《史记·仲尼弟子传》称:“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於鲁。”故知是仲尼弟子也。云“侍,谓侍坐”者,言侍孔子而坐也。案古文云“曾子侍坐”,故知侍谓侍坐也。卑者在尊侧曰侍,故经谓之侍。凡侍有坐有立,此曾子侍即侍坐也。《曲礼》有侍坐於先生,侍坐於所尊,侍坐於君子。据此而言,明侍坐於夫子也。
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孝者,德之至、道之要也。言先代圣德之主,能顺天下人心,行此至要之化,则上下臣人,和睦无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参,曾子名也。礼:师有问,避席起答。敏,达也。言参不达,何足知此至要之义?子曰:“夫孝,德之本也,人之行莫大於孝,故为德本。教之所由生也。言教从孝而生。复坐,吾语汝。曾参起对,故使复坐。
[疏]子曰至语汝。○正义曰:“子”者,孔子自谓。案《公羊传》云:“子者,男子通称也。”古者谓师为子,故夫子以子自称。“曰”者,辞也。言先代圣帝明王,皆行至美之德、要约之道,以顺天下人心而教化之,天下之人,被服其教。用此之故,并自相和睦,上下尊卑,无相怨者。参,汝能知之乎?又假言参闻夫子之说,乃避所居之席,起而对曰:参性不聪敏,何足以知先王至德要道之言义?既叙曾子不知,夫子又为释之曰:夫孝,德行之根本也。释“先王有至德要道”。谓至德要道,元出於孝,孝为之本也。云“教之所生也”者,此释“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谓王教由孝而生也。孝道深广,非立可终,故使“复坐,吾语汝”也。○注孝者至无怨。○正义曰:云“孝者,德之至,道之要也”者,依王肃义,德以孝而至,道以孝而要,是道德不离於孝。殷仲文曰:“穷理之至,以一管众为要。”刘炫曰:“性未达,何足知?”言性未达,何足知至要之义者,谓自云性不达,何足知此先王至德要道之义也。○注人之至德本。○正义曰:此依郑注引其《圣治章》文也,言孝行最大,故为德之本也。德则至德也。○注言教从孝而生。○正义曰:此依韦注也。案《礼记·祭义》称曾子云:“众之本教曰孝。”《尚书》:“敬敷五教。”解者谓教父以义,教母以慈,教兄以友,教弟以恭,教子以孝。举此,则其余顺人之教皆可知也。○注曾参至复坐正义曰:此义已见於上。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父母全而生之,已当全而归之,故不敢毁伤。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言能立身行此孝道,自然名扬后世,光显其亲,故行孝以不毁为先,扬名为后。
[疏]身体至终也。○正义曰:身谓躬也,体谓四支也,发谓毛发,肤谓皮肤。《礼运》曰:“四体既正,肤革充盈。”《诗》曰:“鬓发如云。”此则身体发肤之谓也。言为人子者,常须戒慎,战战兢兢,恐致毁伤,此行孝之始也。又言孝行非唯不毁而已,须成立其身,使善名扬於后代,以光荣其父母,此孝行之终也。若行孝道,不至扬名荣亲,则未得为立身也。○注父母至毁伤。○正义曰:云“父母全而生之,已当全而归之”者,此依郑注引《祭义》乐正子春之言也。言子之初生,受全体於父母,故当常自念虑,至死全而归之,若曾子“启手启足”之类是也。云“故不敢毁伤”者,毁谓亏辱,伤谓损伤。故夫子云:“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及郑注《周礼》“禁杀戮”云“见血为伤”是也。○注言能至其后。正义曰:云“能言立身行此孝道”者,谓人将立其身,先须行此孝道也。其行孝道之事,则下文“始於事亲,中於事君”是也。云“自然名扬后世,光荣其亲”者,皇侃云:“若生能行孝,没而扬名,则身有德誉,乃能光荣其父母也。”因引《祭义》曰:“孝也者,国人称原然,曰:幸哉!有子如此。”又引《哀公问》称孔子对曰:“君子也者,人之成名也。百姓归之名,谓之君子之子。是使其亲为君子也。”此则扬名荣亲也。云“故行孝以不毁为先”者,全其身为孝子之始也。云“扬名为后”者,谓后行孝道为孝之终也。夫不敢毁伤,阖棺乃止,立身行道,弱冠须明经。虽言其始终,此略示有先后,非谓不敢毁伤唯在於始,立身独在於终也。明不敢毁伤,立身行道,从始至末,两行无怠。此於次有先后,非於事理有终始也。
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言行孝以事亲为始,事君为中。忠孝道著,乃能扬名荣亲,故曰终於立身也。
[疏]夫孝至立身。○正义曰:夫为人子者,先能全身而后能行其道也。夫行道者,谓先能事亲而后能立其身。前言立身,末示其迹。其迹,始者在於内事其亲也;中者在於出事其主;忠孝皆备,扬名荣亲,是终於立身也。○注言行至身也。○正义曰:云“言行孝以事亲为始,事君为中”者,此释始於事亲,中於事君也。云“忠孝道著,乃能扬名荣亲,故曰终於立身也”者,此释终於立身也。然能事亲事君,理兼士庶,则终於立身,此通贵贱焉。郑玄以为“父母生之,是事亲为始。四十强而仕,是事君为中。七十致仕,是立身为终也”者,刘炫驳云:“若以始为在家,终为致仕,则兆庶皆能有始,人君所以无终。若以年七十者始为孝终,不致仕者皆为不立,则中寿之辈尽曰不终,颜子之流亦无所立矣。”
《大雅》云:‘无念尔祖,聿脩厥德。’《诗·大雅》也。无念,念也。聿,述也。厥,其也。义取恒念先祖,述脩其德。
[疏]大雅至厥德。○正义曰:夫子叙述立身行道扬名之义既毕,乃引《大雅·文王》之诗以结之。言凡为人子孙者,常念尔之先祖,常述修其功德也。○注诗大至其德。○正义曰:云“无念,念也”,“聿,述也”,此并《毛传》文;“厥,其也”,《释言》文。云“义取常念先祖,述脩其德”者,此依孔传也。谓述修先祖之德而行之。此经有十一章引《诗》及《书》。刘炫云:“夫子叙经,申述先王之道。《诗》、《书》之语,事有当其义者,则引而证之,示言不虚发也。七章不引者,或事义相违,或文势自足,则不引也。五经唯《传》引《诗》,而《礼》则杂引,《诗》、《书》及《易》并意及则引。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