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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小学

马氏文通

42 万字 · 约 20 小时 9 分钟 · 18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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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则最先反。——犹云「其国最强者则反时亦最先」也。

至静字于一句中用两次者,亦有极比之意。

[501]韩读荀子:孟氏醇乎醇者也。——「醇」字句中间用两次,犹云「孟氏乃醇中之最醇者」也。

[502]汉赵充国传:战而百胜,非善之善者也。——犹云「非善中之最善者」也。以上所引有模拟焉,故附引焉。

○1下所举例有「滋」「最」,无「益」「甚」。

实字卷之四

外动字四之一

动字总论:内动与外动

【5.0】动字者,所以言事物之行也。

物生而动,物之性也,动斯行矣。夫行,非必有自此达彼之行迹可指也,凡事物之自无而有,自有而无,皆有彼此之分而可以意之者,亦所谓行也。行之所包者广,故动字之为数,至为繁赜,然要不出乎两种,前卷已略言之矣。一,其动而仍止乎内也,曰内动字;一,其动而直接乎外也,曰外动字。而凡受其行之所施者,曰止词;言其行所自发者,曰起词。公羊传隐公元年云:‘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克之者何?’注云:‘加「之」者,问训诂,幷问施于之为。’夫施于者,即行之所施也,止词也;施者,起词也。然则动字之行,可以「施」「受」二字明之者,有由矣。

姑录孟子滕文公上之文,以内、外动字与起、止两词分注各字之下以明之。

当尧之时(记时之顿)。天下(起词)犹未平(内动)。洪水(起词)横流。泛滥(皆内动字)于天下(记处之顿)。草木(起词)畅茂(内动)。①禽兽(起词)繁殖(内动)。五榖(起词)不登(内动)。禽兽(起词)逼(外动)人(止词)。兽蹄鸟迹之道(起词)交(内动)于中国(记处之顿)。尧(起词)独忧(外动)之(止词)。举(外动)舜(止词)而敷(外动)治(止词)焉(犹云「于是」)。舜(起词)使(外动)益(止词)掌(外动)火(止词)。益(起词)烈(外动)山泽(止词)而焚(外动)之(止词)。禽兽(起词)逃匿(内动)。禹(起词)疏(外动)九河(止词)。瀹(外动)济漯(止词)。排(外动)淮泗(止词)而注(外动)之(亦代「之于」二字,②「之」止词,「于」介字)江(宾次)。然(状字)后(记时)中国(起词)可得(皆助动字)而食(此作内动)也(助字煞句,以决事之理也)。

故凡外动字概有止词而其意始伸,以其行之必及乎外也;内动字皆无止词,以其行之不通乎外也。

[1]汉扬雄传:昔者三仁去而殷虚,二老归而周炽,子胥死而吴亡,种蠡存而粤伯,五羖入而秦喜,乐毅出而燕惧。——「去」「虚」「归」「炽」「死」「亡」「存」「伯」「入」「喜」「出」「惧」十二字皆内动字,以惟言作者之行,而其所发之行全存于发之者之内也。

[2]又王吉传:休则俛仰诎信以利形,进退步趋以实下,吸新吐故以练臧,专意积精以适神,于以养生,岂不长哉!——「休」「俛」「仰」「诎」「信」「进」「退」「步」「趋」九字亦内动字,盖惟言作者所发之行,而其行之效不及于外也。至「利」「实」「吸」「练」「专」「积」「适」「养」九字为外动字,以其行及乎外,有止词以受其所施之行也。

[3]左文六: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刑狱,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为」「制」「正」「辟」「董」「由」「治」「本」「续」「出」十字,外动字也,盖其行之施诸外,皆有止词以见其效也。「出」字,外、内动字皆可,在所驱使耳。

①「畅茂」是静字,非内动字。

②「注之江」的「江」前省略介字「于」,不能说「之」代「之于」。

外动字与转词

【5.1】外动行之及于外者,不止一端。止词之外,更有因以转及别端者,为其所转及者曰「转词」。转词例有介字以先焉。介字不外「于」「以」「为」「与」「自」诸字,而转词介字,一视外动之行而各异。

【5.1.1】凡外动字之转词,言其行之所归,与所向之人,或所在之地,则介以于字,而位于止词之后。

[4]孟子梁惠王上云:王如施仁政于民。——一读,「施」外动字也,「仁政」其止词也,「民」为转词,介以「于」字者,以「民」为「仁政」之所归也。「于民」在「仁政」之后者,转词后乎止词也。下同。

[5]又梁惠王下云: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一句,「托」外动字,「其妻子」止词也,「其友」转词也。介以「于」字者,以「友」为「托」字之所归也。①

[6]又公孙丑上云:非所以纳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父母」与「乡党朋友」为「交」为「誉」之所向也,②故介以「于」字。

[7]又滕文公下云:其有功于子。——一读,「于子」者,乃「功」之所归也。「有」字用法另详。

[8]又万章上云: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一句,「于郑子产」者,言「馈鱼」之所归也。

[9]又云:百里奚自鬻于秦养牲者。——意同上。

[10]又告子下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一读,曰「于是人」者,为「大任」之所归也。

[11]左成二:大国朝夕释憾于敝邑之地。——「于敝邑之地」者,言「释憾」之地也。

[12]又成十三:犹愿赦罪于穆公。

[13]又: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

[14]又:君亦悔祸之延而欲徼福于先君献穆。——「于穆公」「于我」「于先君献穆」,各为其行之所向也。③

[15]史乐毅列传:短乐毅于燕惠王。④——「于燕惠王」者,言所以「短」之人也。

[16]后汉崔骃传:随形裁割,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于域」者,言「斯世」所措之地也。

[17]韩董公行状:退归,未尝言所言于上者于人。——「于上」「于人」者,言所向「言」之人也。

[18]史老庄列传: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于功实之上」者,言所「加」之处也。

[19]韩曹成王碑:痛刮磨豪习,委己于学。——「于学」者,言「己」所向也。

[20]又:还王于衡以直前谩。——「于衡」者,言「还王」之地也。

[21]左隐四: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

[22]又隐五: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于郑」,言「怨」所归;「于诸侯」,言「宠」所自;「于轨物者」,言所「纳」之处也。

[23]孟离上: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于巨室」者,言「罪」这一般向也。⑤至如

[24]孟子离娄上:小国七年,必为政于天下矣。

[25]又:今也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云云。——「于天下」者,一言「政」之所在,一言「敌」之所在。

[26]又告子下:愿留而受业于门。——一句,「于门」者,言「受业」之地也。

[27]又梁惠王上: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于河东」,言民「移」往之地也。

○1本节正文说:‘转词,言其行之所归’,而[4]下解说:‘「民」为「仁政」之所归’,不免抵牾。[5]下解说:‘「友」为「托」字之所归’,与正文之说较为符合。余例有的解说同[4],有的解说同[5]。

○2杨云:「于」字有表所自者,马氏于下节已言之。此二句「纳交」「要誉」二字意境不同,「乡党朋友」乃「誉」之所自。非「誉」之所向。马氏云‘「誉」之所向’,适得其反。

○3杨云:「犹愿赦罪于穆公」,乃谓「愿穆公赦晋之罪」,非谓「晋赦穆公之罪」也。故此文乃被动句,「于」字与‘弥子瑕见爱于卫公’「于」字同。下文云‘穆公弗听’,其明证也。马氏‘行之所向’,误矣。「徼福于先君献穆」,易言之,当云「从先君献穆徼福」,此与前条‘要誉于乡党朋友’句例同,「先君献穆」当为行之所从,非行之所向。

○4章云:乐毅传无此语。

○5杨云:「巨室」为「罪」之所自,非「罪」之所向。

【5.1.2】转词指人,或为代字,或为名而字无过多者,则先诸止词而无庸介焉。转词指地而字数亦少者,则仍后止词,介字间删焉。

转词指人先诸止词。

[28]孟公下:子哙不得与人燕。——「人」名也,单字「与」字之转词,今先于「燕」。「燕」,「与」之止词也,盖犹云「子哙不得与燕于人」也。

[29]又: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授孟子室」者,犹云「授室于孟子」也,今「孟子」转词,先乎「室」之止词,①介字不用。

[30]又滕上:文公与之处。——「与之处」者,犹云「与居舍之处于彼」也,「之」代字而为转词也。由是,

[31]孟子滕文公下:汤使遗之牛羊。

[32]又:阳虎瞰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

[33]又万章上:不能使天与之天下。

[34]又告子下:紾兄之臂而夺之食。

[35]又尽心下:能与人规矩。——诸句,曰「遗之牛羊」,曰「与之天下」,曰「夺之食」者,转词为代字而先于止词。曰「馈孔子蒸豚」,曰「与人规矩」者,转词为名而先于止词也。

[36]论雍也:冉子与之粟五秉。——「与之粟」者,「与粟于其母」也。

[37]史韩非列传:李斯使人遗非药。——「遗非药」者,「遗药于非」也。

[38]庄至乐: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子乎?——犹云「吾使司命生形以与子,为骨肉以与子,反父母、妻子、闾里、知识于子」也。②

[39]史蔺相如列传:相如视秦王无意偿赵城。——「偿赵城」者,「偿城于赵」也。

[40]又滑稽列传:置酒后宫,召髠赐之酒。——「赐之酒」者,「赐酒于彼」也。

[41]左庄八:袒而示之背。——「示之背」者,「示背于此」也。

[42]左哀十一: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赐之属镂」者,「赐以属镂」也。「树吾墓槚」者,「树槚于吾墓」也。③

[43]又闵元: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分之都城」者,「分都城于彼」也。

[44]又僖二十三:野人与之块。——解同上。

[45]韩张中丞传后叙:授之柄而处其下。——言「授柄于予」也。

[46]又讳辨:愈与李贺书。——言「与书于李贺」也。

[47]又平淮西碑:天既全付予有家。——犹云「以有家付予」也。

[48]公隐元:公将平国而反之桓。④

[49]史项羽本纪:赐之卮酒。

[50]庄逍遥游:魏王眙我大瓠之种。——四句皆代字转词先置者也。

转词指地仍后止词。

[51]孟万上:子产使校人畜之池。——「畜之池」者,「畜鱼于池」也。「池」指所畜之处也。今删「于」字,语较遒劲。

[52]又滕上:驱蛇龙而放之菹。——言「放之于菹」也。

[53]又万上:象至不仁,封之有庳。——言「封象于有庳」也。「有庳」,所封之地也。余同上。

[54]史管晏列传:遭之涂。——「遭之涂」者,犹论语阳货之「遇诸涂」也。「诸」代「之于」二字,故「遇诸涂」者,即「遇之于涂」也。

[55]又封禅书:故作畦畤栎阳。——「作畦畤栎阳」者,「作于栎阳」也。

[56]又项羽本纪:使人追宋义子,及之齐,杀之。——「及之齐」者,「及之于齐」也。

[57]左僖二十三:乃送之秦。——犹「送之于秦」也。别本作「送诸秦」。

[58]史冯唐列传:陛下下之吏。——「下之吏」者,「下彼于吏」也,「吏」,言所下之处也。

[59]又平准书:愿输家之半县官助边。——犹云「输家产之半于国」也。「县官」者,亦言所输之处也。

[60]又滑稽列传:封之寝丘四百户。——言「封之于寝丘」。⑤

[61]又季布列传:乃买而置之田。——言「置之于田」也。

[62]左襄二十五: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言「枕尸于股」也,「股」言所「枕」之处。

[63]史张释之列传:属之廷尉。——犹云「属于廷尉」也。⑥「廷尉」言「属之」之处也。

[64]左哀六:请就之位。——言「就商之于位」也。⑦

[65]燕策:赐之鸱夷而浮之江。——言「浮之于江」也。

[66]汉萧望之传:皆得以差入榖此八郡赎辠。——言「入榖于此八郡」也。

[67]楚策:赵人李园,持其女弟欲进之楚王。与

[68]左定三:窃马而献之子常。——同一句法,惟转词不言地而言人者,皆以言物之所归也。

[69]韩郓州溪堂诗:以其人之安公也,复归之镇。——「镇」,转词言所归之处也。

[70]左昭十五:王唯信吴,故处诸蔡。——言「处之于蔡」也,常例也。「诸」代「之于」也。⑧

[71]史酷吏列传:时荐言之天子。与

[72]又蔺相如列传:请奉盆缻秦王以相娱乐。——两句,「天子」与「秦王」皆转词,指人,后乎止词,而亦删「于」字者,言所归耳。

① ‘先乎「室」之止词’,应为‘先乎止词「室」’。

② 杨云:此文只是云「复生子之形,为子之骨肉,反子之父母、妻子、闾里、知识」耳……领位名词或代名词之下省去「之」字。 今案:马说与杨说可并存。

③ 「吾墓」不指人,与正文不符。

④ 杨云:「公将平国而反之桓」,「之」字代国,谓「反国于桓」也,「之」乃止词,「桓」却是转词。

⑤ 杨云:此谓「封之以寝丘四百户」,省去「以」字较省去「于」字说为妥。 今案:此例转词不指地,与他例不侔。

○6应为「属之于廷尉」,「属」下夺「之」字。

⑦杨云:原文云:‘彼,虎狼也,见我在子之侧,杀我无日矣,请就之位。’……盖陈乞此时*事高国,日在高国之侧,今欲去高国而近诸大夫,故云请就之位。「之」者,陈乞自谓。「请就之位」者,请高国令己就昔日之位也。

⑧「诸」既等于「之于」,即不属于删去介字之例。

【5.1.3】转词不言所归而言所从所自者,亦介于字而位后止词。

[73]孟离下:逢蒙学射于羿。——「学射于羿」者,「自羿学射」也。「于羿」转词,位于「射」后,「射」动字而为名也。

[74]又公下: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言「自子哙受燕」也。

[75]又梁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言「自水火之中」也。

[76]史管晏列传:免子于厄。——犹云「出子自险」也。

[77]左庄八:诛屦于徒人费①。——犹云「自徒人费诛求其所失之屦」也。

①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说:「徒」当为「侍」字之误。侍人即寺人。汉书古今人表作「寺人费」,是其明证。遍考书传,无「徒人」之官。说详王引之述闻。

【5.1.4】动字之有「于」字以介转词者,间易转词为止词,删「于」字而位于动字之后,又以以字介止词,置诸动字之先。不先者,惟司词长者为然。①

[78]孟万上:天下不能以天下与人。——犹云「天子不能与天下于人」也,「人」为转词,今易为止词,位后「与」字。「天下」本为止词,今为「以」字司词,置诸「与」字之先。

[79]左隐十一:齐侯以许让公。——犹云「让许于公」也。「公」为止词,位于「让」字之后,「许」为「以」之司词,置诸动字之先。

[80]又僖二十四:及河,子反以璧授公子曰。——犹云「子反授璧于公子」也。

[81]庄徐无鬼:以德分人谓之圣,以财分人谓之贤。——犹云「分德财于人」也。

[82]史孟尝君列传:今君又尚厚积余藏,欲以遗所不知何人,而忘公家之事日损。——「欲以遗何人」者,「欲遗余藏于何人」也。「所不知何人」,本转词也,而为止词,置诸「遗」字之后,「以」之司词蒙上文而不言。详介字篇。②

[83]又萧相国世家:民所上书,皆以与相国。——「以与相国」者,「与书于相国」也。

[84]又廉颇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不予城予赵」者,「不予城于赵」也。

[85]汉张禹传:卒以肥牛亭地赐禹。——犹云「赐肥牛亭地于禹」也。

[86]又儒林传:臣以诗三百五篇朝夕授王。——同上。

[87]又外戚传:以箧中物书予狱中妇人。——亦同上。

[88]又司马相如传:故遗信使,晓谕百姓以发卒之事,因子之以不忠死亡之罪。——「以」之司词长,故后置也。

[89]史乐毅列传:令赵嚪秦以伐齐之利。——「以伐齐之利」后置者,同前。

[90]韩曹成王碑:王出止外舍,禁无以家事关我。——「以家事」,转词也,短则先置。

[91]又许国公神道碑:少诚以牛皮鞵材遗师古,师古以盐资少诚。——两「以」字司词皆先动字。

[92]又胡良公墓神道碑:洗手奉职,不以一钱假人。——同上。

[93]汉张禹传:亲问禹以天变,因用吏民所言王氏事示禹。——「以天变」,转词短而后置者,句意未绝也;「用王氏事」者,「以王氏事」也,「用」,「以」也。③

[94]秦策: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将」,亦「以」也。

○1这一节说明的后半段措词欠明晰,易滋误解。应作‘……又易止词为转词,介以「以」字而置诸动字之先。不先者,惟转词长者为然。’

○2此指【7.3.3】节。

○3杨云:马氏谓「以」字及其司词短者例居动字之前,长者则居动字之后,此但据类例之多少为言,绝无何等理论为根据也。如张禹传此例,「以天变」短而后置,「用吏民所言王氏事」长而先置,正与马氏之言相反。以「句意未绝」为例外之理由,不成为理由也。 今案:下【5.1.5】节[110]例之解说中马氏亦云:‘且文无定法,先后在所驱遣耳。’但杨氏亦承认‘据类例多少为言’,则马氏原来论断亦未可厚非。

【5.1.5】凡外动字之转词,记其行之所頼用者,则介以以字,置先动字者,常也。盖必有所頼用而后其行乃发,故先之。

转词位动字前。

[95]孟尽上: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三公」转词,即所用以「易」者也,故以「以」介焉,而先乎「易」字。「其介」者,止词也。

[96]又: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以道」「以身」皆转词,即所执以「殉」者也。余同上。

至如[97]又尽心下: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

[98]又梁惠王上: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

[99]又: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

[100]又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101]又:伊尹以割烹要汤,有诸?

[102]又梁惠王上:曰:‘将以衅钟。’——诸句,其转词皆介「以」字而置先动字。

转词位止词后。

若[103]又尽心上:附之以韩魏之家。

[104]又梁惠王上:申之以孝弟之义。

[105]又梁惠王下:事之以皮币|事之以犬马|事之以珠玉。

[106]又离娄上:继之以不忍人之政。

[107]又万章上:禄之以天下。

[108]又离娄上:夫子教我以正。

[109]又梁惠王上:杀人以梃与刃。——诸句,转词介以「以」字置于止词之后者,盖止词概为代字,①而转词又皆长于止词,句意未绝耳。②

转词先后无常。

[110]史封禅书:天子以他县偿之。——「以他县」转词,所用以「偿」者也。「之」其止词,代字也。而不曰「偿之以他县」者,此乃煞句,不若前引诸句,皆在段中故也。且文无定法,先后在所驱遣耳。

[111]左隐元:继室以声子。——同上。此后直接「生隐公」,则知以「声子」置于「继」之后者,所以为下文顶接地步,最史传所习用者。且此句乃过脉,非煞句也。

[112]史汲郑列传:使黯任职居官,无以踰人。——「无以踰人」者,「无有所以踰人」也。「以」之司词隐而不书。

[113]左宣十二:训之以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训之以」云云者,与「事之以皮币」同一解。

[114]庄天道: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以」之司词指上文。

[115]史礼书:诱进以仁义,东缚以刑罚。——「仁义」「刑罚」皆所藉以「诱进」「东缚」之者也,止词不言而喻。

[116]庄徐无鬼:无以汝色骄人哉!

[117]又列御寇:委之以财而观其仁,告之以危而观其节,醉之以酒而观其则。

[118]史叔孙通列传:臣愿先伏诛,以颈血污地。

[119]又冯唐列传:文吏以法绳之。

[120]韩柳子厚墓志铭:愿以柳易播。

[121]论语公冶长云:御人以口给。——皆此例也。「以」字司词,先后乎动字无常。

[122]史张释之列传: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相高」者,「自相高」也,「相」者,「高」之止词也。「亟疾苛察」,静字而名用也,即所持以「自高」也。③

①[109]的止词是名字「人」,非代字。

②参【5.1.4】节注③。

③本节例句包含两个问题,一为「以……」位于动字之前或止词之后;一为「以」后省词、动字后省止词。马氏没有把第二类例句提出来另讲。

【5.1.6】其它转词,有用与字,有用为字为介者,则皆先乎动字,而各视其意为别。

同部

其它

班马字类
御制题影宋钞班马字类 采摭欣传檇李娄居然影宋似雕锼荀袁原未范围出班马借因奥窔求喜此朝弦而暮诵嘉伊逺绍更旁搜披翻快处縁恶防笑异东坡大白浮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十 班马字类 小学类二【字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字类五卷宋娄机撰前有楼钥序称为史汉字类案司马在前班固在后倒称班马起于杜牧之诗于义未协似宜从钥序之名然机跋实自称班马今姑仍之其书采史记汉书所载古字僻字以四声部分编次虽与文选双字两汉博闻汉隽诸书大概畧同而考正训诂辨别音声于假借通用诸字胪列颇详实有禆于小学非仅供词藻挦撦也惟其中有如降古音洪眉古作睂之类可以不载者亦有如璇玑玉衡本尚书袀服振振本左传之类不得以
别雅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十 别雅 小学类二【字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别雅五卷 国朝呉玉搢撰玉搢字山夫山阳人廪贡生官凤阳县训是书取字体之假借通用者依韵编之各注所出而为之辨正于考古深为有功惟是古人用字有同声假借有转音变异有别体重文同声转音均宜入之此书至于鄷一作岐丰之类则乃岐之本字説文明云一作岐实属重文偶然别体説文玉篇以后累千盈百何可胜收未免自乱其例又征引虽博而挂漏亦伙即以开卷东冬二韵覈之若大戴礼一室而有四户八聪聪即窗楚词九叹登逄龙而下陨兮注古本逄即荀子荣辱篇引诗下国骏蒙注今诗作骏厐庄子盗跖篇士皆头突鬓注本作鏠呉越春秋呉王夀梦使公子盖余烛佣注左佣作
尔雅
尔雅 释诂第一 释言第二 释训第三 释亲第四 释宫第五 释器第六 释乐第七 释天第八 释地第九 释丘第十 释山第十一 释水第十二 释草第十三 释木第十四 释虫第十五 释鱼第十六 释鸟第十七 释兽第十八 释畜第十九 释诂第一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 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 弘、廓、宏、溥、介、纯、夏、幠、厖、坟、嘏、丕、奕、洪、诞、戎、 骏、假、京、硕、濯、訏、宇、穹、壬、路、淫、甫、景、废、壮、冢、简、 、昄、晊、将、业、席,大也。 幠、厖,有也。 迄、臻、极、到、赴、来、吊、艐、格、戾、怀、摧、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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