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137 万字 · 约 65 小时 9 分钟 · 120 / 175

会员可开白话

节。

[疏]“兹心”至“百度”。

○正义曰:形之与神,相随而有。形以神为主,神以形为宅。形彊则神彊,形弱则神弱。神常随形而盛衰也。既露其体,则神识亦弱,致使此心不明,照察失宜,而昏乱百事之节度也。

今无乃壹之,同四时也。则生疾矣。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内官,嫔御。

○嫔,婢人反。其生不殖。殖,长也。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同姓之相与,先美矣。美极则尽,尽则生疾。

[疏]“其生”至“生疾”。

○正义曰:此侨重述不及同姓之意。言内官若取同姓,则夫妇所以生疾,性命不得殖长。何者?以其同姓,相与先美。今既为夫妻,又相宠爱,美之至极,在先尽矣。乃相厌患,而生疾病。非直美极恶生,疾病而已,又美极骄宠,更生妒害也。故《晋语》云:“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渎故也。渎则生怨,怨乱育灾,灾育灭性。是故取女辟同姓,畏乱灾也。”《礼记 大传》云:“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然则周法始如此耳,前代则不然也。盖以前代敬简,未设禁防,周人以其慢渎,故立法以禁之。刘炫云:“违礼而娶,则人神不祐,故所生不长也。晋文姬出而霸诸侯,同姓未必皆不殖。此以礼法为言,劝励人耳。”

○注“同姓”至“生疾”。

○正义曰:刘炫云:“人之本心,自然有爱。爱之所及,先及近亲。同姓是亲之近者,其爱之美必深,是同姓之相与,先自美矣。若使又为夫妻,则相爱之美尢极,极则美先尽矣。美尽必有恶生,故美尽则生疾。此以礼为防,推致此意耳。”《晋语》云云同。

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壹四时,取同姓。二者,古人所慎。

○恶如字,又乌路反。取,七住反。

[疏]“买妾”至“卜之”。

○正义曰:《曲礼》云:“娶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郑玄云:“为其近禽兽也。妾贱,或时非媵,取於贱者,世无本系也。”

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辨,别也。

○别,彼列反。今君内实有四姬焉,同姓姬四人。其无乃是也乎?若由是二者,弗可为也已。为,治也。四姬有省犹可,无则必生疾矣。”据异姓,去同姓,故言省。

○省,所景反,徐所幸反,注同。去,起吕反。

[疏]“四姬”至“疾矣”。

○正义曰:子产云:四姬之外,若有异姓之女,接御於公,减省公之宠爱於四姬之事,如此犹可。若无异姓之女,减省公情,专爱四姬,则必由此故以生疾矣。刘炫云:“子产言,若於同姓不深,病犹可差。若於四姬有此省相见,稀接御,则此病犹尚可。如无稀省,耽之过度,则必生疾。”

叔向曰:“善哉!肸未之闻也。此皆然矣。”叔向出,行人挥送之。送叔向。叔向问郑故焉,且问子晳。对曰:“其与几何?言将败,不久。

○与如字,又音预。几,居岂反。无礼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上,弗能久矣。”为明年郑杀公孙黑传。

○好,呼报反,怙音户。晋侯闻子产之言,曰:“博物君子也。”重贿之。晋侯求医於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蛊,惑疾。

○近,附近之近。蛊音古。

[疏]“是谓”至“如蛊”。

○正义曰:女在房室,故以室言之。“是谓近女室”,说此病之由,由近女室为此病也。又言“疾如蛊”,言此疾似蛊疾也。蛊者,心志惑乱之疾。若今昏狂失性,其疾名之为蛊。公惑於女色,失其常性,如彼惑蛊之疾也。蛊是惑疾,公心既惑,是蛊疾。而云“如蛊”者,蛊是失志之疾名,志之所失,不独为女。宣八年传“胥克有蛊疾”者,直是病而失性,不由近女为之。此公淫而失志,未全为蛊,故云“如蛊”。

○注“蛊惑疾”。正义曰:和言公疾如蛊,下云“惑以丧志”,知蛊是心志惑乱之疾。

非鬼非食,惑以丧志。惑女色而失志。

○丧,息浪反。

[疏]“非鬼”至“丧志”。

○正义曰:此说公病之状。病有鬼为之者,有食为之者,此病非鬼非食,淫於女色,情性惑乱,以丧失志意也。

良臣将死,天命不祐。”良臣不匡救君过,故将死而不为天所祐。

○祐音右。公曰:“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故有五节,五声之节。迟速本末以相及,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此谓先王之乐得中声,声成五降而息也。降,罢退。

○降音绛,下及注同,或音户江反。弹,徒丹反,又徒旦反。

[疏]“先王”至“弹矣”。

○正义曰:女之为节,不可得说,故以乐譬之。先王之为此乐也。所以限节百种之事,故为乐有五声之节,为声有迟有速,从本至末,缓急相及,使得中和之声。其曲既了,以此罢退。五声既成中和,罢退之后,谓为曲巳了,不容更复弹作,以为烦手淫声,郑、卫之曲也。刘炫云:“言五降而息罢退者,五声一周,声下而息。前声罢退,以待后声,非作乐息也。乐曲成乃息,非五声一周得息也。”又传“於是”至“弗听”。刘云:“此说降后不弹之意也。五声皆降,则声一成。曲既未成,当从上始,不以后声未接前声,而容手妄弹击,是为烦手。此手所击,非复正声,是为淫声。淫声之慢,塞人心耳,乃使人忘失平和之性,故君子不听也。”

於是有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听也。五降而不息,则杂声并奏,所谓郑、卫之声。

○慆,他刀反,下同。堙音因。

[疏]注“五降”至“之声”。

○正义曰:五降不息,则非复正声。手烦不已,则杂声并奏。记、传所谓郑、卫之声,谓此也。《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又曰:“郑音好滥淫志,卫音趋数烦志。”是言郑、卫之声,是烦手杂声也。

物亦如之,言百事皆如乐,不可失节。至於烦,乃舍也已,无以生疾。烦不舍,则生疾。

○舍音舍,注同。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为心之节仪,使动不过度。天有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也。降生五味,谓金味辛、木味酸、水味咸、火味苦、土味甘,皆由阴、阳、风、雨而生。

[疏]注“谓金”至“而生”。

○正义曰:《尚书 洪范》云:“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孔安国云:“咸,水卤所生也。苦,鱼气之味也。酸,木实之性也。辛,金之气味也。甘味生於百穀也。”是五味为五行之味也。以五者并行於天地之间,故《洛书》谓之五行。物皆有本,本自天来,故言五者,皆由阴、阳、风、雨而生也,是阴、阳、风、雨、晦、明合杂,共生五味。若先儒以为雨为木味,风为土味,晦为水味,明为火味,阳为金味,而阴气属天,不为五味之主,此杜所不用也。《洪范》本文,以生数为次,水、火、木、金、土;《大禹谟》六府之次,水、火、金、木、土、穀;《月令》於四时之次,木、火、土、金、水;杜数五味之次,金、木、水、火、土,以五行相循,更互相代,其次不以为常,随便言耳。此注所言五味、五色、五声配五行者,经、传多有之。《洪范》是其本,《月令》尢分明。杜所解者,皆依《月令》文也。

发为五色,辛色白,酸色青,咸色黑,苦色赤,甘色黄。发,见也。

○见,贤遍反。徵为五声,白声商,青声角,黑声羽,赤声徵,黄声宫。徵,验也。

○声徵,张里反。淫生六疾。淫,过也。滋味声色所以养人,然过则生害。

[疏]“天有”至“六疾”。

○正义曰:上既以乐譬女,乃云“物亦如之,至烦乃舍”,言用之有节也。此又本诸上天,言物皆不得过度也。气皆由天,故言“天有六气”也。五味在地,故云“降生五味”也。五味是五行之味,六气共生五行,故杜解五味,皆由阴、阳、风、雨、晦、明而生,是言六气共生之,非言一气生一行也。味则尝而可知,未有形,色可视,发见而为五色也。色既不同,其声亦异,徵验而为五声也。此味、声、色也,皆本诸上天,所以养人,用之大过,则生六种之疾。

○注“淫过”至“生害”。

○正义曰:此淫生六疾,承气、味、色、声之下,则谓四者之过,皆生疾也,但医和将说“晦淫惑疾”,故下句特举六气之淫,其言不及味与声色。故杜解以备之,言滋味声色所以养人,然过则生疾,以见淫生六疾,非独六气生疾也。但晋侯不以味、声、色生疾,故医和不言之耳。

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六气之化,分而序之,则成四时,得五行之节。

[疏]注“六气”至“之节”。

○正义曰:六气并行,无时止息。但气有温、暑、凉、寒,分为四时,春、夏、秋、冬也。序此四时,以为五行之节,计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序之为五行,每行得七十二日有馀。土无定方,分主四季,故每季之末有十八日,为土正主日也。

过则为菑:阴淫寒疾,寒过则为冷。

○菑音灾,下同。阳淫热疾,热过则喘渴。

○喘,昌兖反。风淫末疾,末,四支也。风为缓急。雨淫腹疾,雨湿之气为洩注。

○洩,息列反,下如字。晦淫惑疾,晦,夜也。为宴寝过节,则心惑乱。明淫心疾。明,昼也。思虑烦多,心劳生疾。

○思,息利反。

[疏]“过则”至“心疾”。

○正义曰:上云“淫生六疾”,谓气、味、声、色。此云“过则为菑”,独谓六气过耳。过即淫也,故历言六气之淫,各生疾也。此六者,阴、阳、风、雨,有多时,有少时,晦明则天有常度,无多少时也。今言淫者,谓人受用此气有过度者也。阴过则冷,阳过则热,风多则四支缓急,雨多则腹肠泄注。此四者,虽各以其气与人为病,若其能自防护,受之不多,则得无此病也。其晦明亦是天气,不以病人,但人用晦明过度,则人亦为病。哭是夜也,夜当安身,女以宣气,近女过度,则心散乱也。明是昼也,昼以营务,营务当用心思,虑烦多则心劳敝也。阴、阳、风、雨当受之有节,晦、明当用之有限,无节、无限必为菑害,故“过则为菑”也。

○注“末四”至“缓急”。

○正义曰:人之身体,头为元首,四支为末。故以末为四支,谓手足也。风气入身,则四支有缓急。贾逵以末疾为首疾,谓风眩也。

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女常随男,故言“阳物”。家道当在夜,故言“晦时”。

[疏]“女阳”至“之疾”。

○正义曰:男为阳,女为阴。女常随男,则女是阳家之物也,而晦夜之时用之。若用之淫过,则生内热惑蛊之疾。以女阳物,故内热;以晦时,惑蛊也。《晋语》云:“文子问医和曰:‘君其几何?’对曰:‘若诸侯服,不过三年。不服,不过十年。过是,晋之殃也。’”孔晁云:‘人虽有命,荒淫者,必损寿。无外患,则并心於内,故三年死。诸侯不服,则思外患,损其内情,故十年。无道之君,久在民上,实国之殃也。”

今君不节不时,能无及此乎?”出告赵孟。赵孟曰:“谁当良臣?”对曰:“主是谓矣。主相晋国,於今八年,晋国无乱,诸侯无阙,可谓良矣。和闻之,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宠节,有菑祸兴而无改焉,改,改行以救菑。

○相,息亮反。行,下孟反。必受其咎。今君至於淫以生疾,将不能图恤社稷,祸孰大焉!主不能御,吾是以云也。”云主将死。

○咎,其九反。御,本亦作“御”,鱼吕反。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溺,沈没於嗜欲。

○溺,乃狄反。嗜,时志反。

[疏]“淫溺”至“生也”。

○正义曰:此淫谓淫於女也。没水谓之溺。没於嗜欲,与溺水相似,故淫溺连言之。此论晋侯将蛊疾,故言淫溺惑乱之所生耳。人自有无故失志,志性恍惚,不自知者,其疾名为蛊。蛊非尽由淫也。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

於文,皿蟲为蛊,文,字也。皿,器也。器受蛊,书者为蛊。

○皿,命景反,《说文》读若“猛”,《字林》音猛。穀之飞亦为蛊;穀久积则变为飞蟲,名曰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巽》下《艮》上,《蛊》。《巽》为长女,为风。《艮》为少男,为山。少男而说长女,非匹,故惑。山木得风而落。

○巽音逊。艮,古恨反。长,丁丈反,下同。少,诗照反,下同。说音悦。皆同物也。”物,犹类也。赵孟曰:“良医也。”厚其礼而归之。贿赠之礼。

楚公子围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城犨、栎、郏,黑肱,王子围之弟子晳也。犨县,属南阳。郏县,属襄城。栎,今河南阳翟县。三邑本郑地。

○犨,尺州反。栎音枥,徐失灼反。郏,古洽反。郑人惧。子产曰:“不害。令尹将行大事,谓将弑君。而先除二子也。二子,谓黑肱、伯州犁。祸不及郑,何患焉?”冬,楚公子围将聘于郑,伍举为介。未出竟,闻王有疾而还。伍举遂聘。十一月,己酉,公子围至,入问王疾,缢而弑之。缢,绞也。孙卿曰:“以冠缨绞之。”《长历》推己酉十二月六日。经、传皆言十一月,月误也。

○介音界。竟音境。缢,一豉反。弑,申志反。绞,古卯反。

[疏]注“缢绞”至“误也”。

○正义曰:孙卿姓荀名况,著书一部,名《荀卿子》。汉宣帝讳“询”,故转为孙也。下有“十二月甲辰朔”,甲辰后五日得己酉,故杜以《长历》推己酉是十二月六日。而此郏敖之卒,经、传皆云十一月己酉.杜谓十一月误者,止谓十一月不得有己酉。以己酉为误。十一月非误也。必知然者,若以为十二月己酉。则六日己酉子干奔晋。至晋犹见赵孟.七日庚戌。赵孟卒。便是日相切迫。无相见之理.故知十一月为是。己酉为误.刘炫以为。杜云误者,以十一月为误,当云十二月,而规杜氏,非也。刘炫规云:“杜言十一月误,当为十二月。”案:下文赵孟庚戌卒,彼是郏敖今日死,赵孟明日卒。则子干奔晋,不得见赵孟而议其禄,故谓十一月是,己酉字误也。

遂杀其二子幕及平夏。皆郏敖子。

○幕音莫。夏,户雅反。右尹子干出奔晋。子干,王子比。宫厩尹子晳出奔郑。因筑城而去。

○厩,居又反。杀大宰伯州犁于郏。葬王于郏,谓之郏敖。郏敖,楚子麋。使赴于郑,伍举问应为后之辞焉。问赴者。对曰:“寡大夫围。”伍举更之曰:“共王之子围为长。”伍举更赴辞,使从礼。此告终称嗣,不以篡弑赴诸侯。

○共王,音恭。长,丁丈反。子干奔晋,从车五乘。叔向使与秦公子同食,食禄同。

○从,才用反。乘,绳证反,下同。皆百人之饩。百人,一卒也。其禄足百人。

○饩,许气反。卒,子忽反。

[疏]注“百人”至“百人”。

○正义曰:“百人为卒”,《周礼 司马》序官文也。《禄足百人》,谓与之田,取税以共食,足为百人饩也。《晋语》称,秦后子、楚公子干来仕,叔向为大傅,实赋禄。韩宣子问二公子之禄焉。对曰:“大国之卿,禄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夫二公子者上大夫,皆一卒可也。

赵文子曰:“秦公子富。”谓秦针富强,秩禄不宜与子干同。叔向曰:“底禄以德,底,致也。底音旨。德钧以年,年同以尊。公子以国,不闻以富。且夫以千乘去其国,彊御已甚。《诗》曰:‘不侮鳏寡,不畏彊御。’《诗 大雅》。侮,陵也。

○夫音扶。侮,亡甫反。鳏,古颜反。

[疏]“底禄”至“以尊”。

○正义曰:德大则官高,官高则禄厚,故致禄以德之小大为差也。“年同以尊”,谓以官为之尊卑也。

秦、楚,匹也。”使后子与子干齿。以年齿为高下而坐。辞曰:“针惧选,楚公子不获,是以皆来,亦唯命。不获,不得自安。言俱奔,事有优劣,唯主人命所处。谦辞。且臣与羁齿,无乃不可乎?后子先来仕,欲自同於晋臣,为主人。子干后来奔,以为羁旅之客。史佚有言曰:‘非羁何忌?”忌,敬也。欲谦以自别。

○佚音逸。别,彼列反。

[疏]“非羁何忌”。

○正义曰:忌,敬也。史佚有言云:非是羁客,何须敬之?言子干是客,当须敬之。我不敢与同,是谦以自别也。

楚灵王即位,薳罢为令尹,薳启彊为大宰。灵王,公子围也,即位易名“熊虔”。

○罢音皮。彊,其良反,又居良反。郑游吉如楚,葬郏敖,且聘立君。归,谓子产曰:“具行器矣。行器,谓备。楚王汰侈而自说其事,必合诸侯。吾往无日矣。”子产曰:“不数年,未能也。”为四年会申传。

○汰音泰。说,徐音悦,音始悦反。数,所主反。十二月,晋既烝,烝,冬祭也。

○烝,之承反。赵孟適南阳,将会孟子馀,孟子馀,赵衰,赵武之曾祖。其庙在晋之南阳温县。往会祭之。

○衰,初危反。

[疏]注“孟子馀赵衰”。

○正义曰:服虔以孟为赵盾,子馀为赵衰。若其必然,当先衰后盾,何以先言孟也?杜以孟子馀是赵衰一人,盖子馀是字,孟是长幼之字也。

甲辰,朔,烝于温,赵氏烝祭。甲辰,十二月朔。晋既烝,赵孟乃烝其家庙,则晋烝当作甲辰之前。传言十二月,月误。

[疏]注“赵氏”至“月误”。

○正义曰:杜以十二月晋既烝,赵孟始適南阳,则赵孟初行,已是十一月也。此句乃云“甲辰朔烝于温”。案文言之,则是来年正月朔也。服虔云:“甲辰朔,夏十一月朔也。”若是夏十一月朔,当於明年言之,而此年说之何也?杜以服言不通,故为此解,云“晋既烝,赵孟乃烝其家庙”。则晋烝当在甲辰之前,当言十一月,传言十二月,月误也。刘炫以为,“晋烝及赵孟適南阳,并在十一月之前,文系十二月者,欲见烝后即行,先公后私。十二月之文,为下甲辰朔起本。举月遥属下,明晋烝犹在朔前,十二月非误也。”若必如刘言,传当云“晋既烝,赵孟適南阳,将会孟子馀。十二月甲辰朔,烝于温”。足明先公后私之义,何须虚张十二月於上,遥为甲辰朔起本?传文上下未有此例。刘炫之言,非也。

庚戌,卒。十二月七日。终刘定公、秦后子之言。郑伯如晋吊,及雍乃复。吊赵氏。盖赵氏辞之而还。传言大夫彊,诸侯畏而吊之。

○及雍,於用反。

卷四十二 昭二年,尽四年

卷四十二 昭二年,尽四年

【经】二年,春,晋侯使韩起来聘。

夏,叔弓如晋。叔弓,叔老子。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黑。书名,恶之。薰隧盟,子产不讨,遂以为卿故书之。

○恶,乌路反。

[疏]“书名”至“书之”。

○正义曰:传称子产数其罪,是书名为恶之也。往年传云“子晢上大夫”也。则非卿,非卿则不合书。薰隧之盟,子晢强与卿列,子产不讨,即以为卿,故书之。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吊少姜也,故还。

○少,诗照反,传放此。

季孙宿如晋。致襚服也。公实以秋行,冬还乃书。

○致襚,音遂。

[疏]注“致襚”至“乃书”。

○正义曰:传称“季孙宿遂致服焉”,知其致襚服也。传说此事,文正在冬上,而经书在冬,知公实以秋行,至冬还乃书,即书还时日月,不复追言秋,故文在冬也。

【传】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公即位故。)

[疏]注“公即位故”。

○正义曰:传言“且告为政而来见”,则其来非独为为政,故知主为公即位故也。襄元年传曰:“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是也。

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代赵武为政。虽盟主,而脩好同盟,故曰“礼”。

○见,贤遍反。好,呼报反。

[疏]注“代赵武为政”。

○正义曰:五年传曰:“韩起之下”,有“赵成、中行吴、魏舒、范鞅、知盈”。则六者,三军之将佐也。韩起代赵武将中军。赵成继父为卿,代韩起也。

观书於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易象》,上下经之象辞。《鲁春秋》,史记之策书。《春秋》遵周公之典以序事,故曰“周礼尽在鲁矣”。

[疏]“观书”至“王也”。

○正义曰:大史之官职掌书籍,必有藏书之处,若今之秘阁也。观书於大史氏者,氏犹家也,就其所司之处,观其书也。见《易象》,《易象》鲁无增改,故不言“鲁易象”。其《春秋》用周公之法,书鲁国之事,故言“《鲁春秋》”也。鲁国宝文王之书,遵周公之典,故云“周礼尽在鲁矣”。文王、周公,能制此典,因见此书,而追叹周德:吾乃於今日始知周公之德,以周公制《春秋》之法故也;与周之所以得王天下之由,由文王以圣德,能作《易象》故也。

同部

其它

陈氏春秋后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后传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后传十二卷宋陈傅良撰傅良字君举【案傅良或作傅良诸本误有异同然其字曰君举则为傅説举于版祝之义故今定为传字】号止斋温州瑞安人乾道八年进士官至中书舎人寳谟阁待制諡文节事迹具宋史本传是编有其门人周勉跋称傅良为此书脱稿而病学者欲速得其书俾佣书传冩其已削者或留其帖于编増入是正者或揭去弗存是今所传已非傅良完本矣赵汸春秋集传自序于宋人説春秋者最推傅良称其以公谷之説参之左氏以其所不书实其所书以其所书推其所不书得学春秋之要在三传后卓然名家而惜其悮以左氏所録为鲁史旧文而不知防书有体夫子所据以加笔削者左氏亦未之见左
程氏春秋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春秋左传正义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