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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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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卿云。”或作庆云,或作景云。《孝经 援神契》曰:“德至山陵,则景云出。”服虔云:“黄帝受命,得景云之瑞,故以云纪事。”黄帝云瑞,或当是景云也。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即是以云纪纲诸事也。云为官名,更无所出,唯文十八年传云:“缙云氏有不才子”,疑是黄帝时官,故云缙云氏,盖其一官也。

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炎帝,神农氏,姜姓之祖也。亦有火瑞,以火纪事,名百官。

[疏]注“炎帝”至“百官”。

○正义曰:《帝系》、《世本》皆为炎帝即神农氏。炎帝,身号;神农,代号也。谯周考古史以为炎帝与神农各为一人,非杜义。《晋语》云:炎帝以姜水成,为姜姓,是为姜姓之祖也。火之为瑞,亦未审也。

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共工,以诸侯霸有九州者,在神农前,大皞后。亦受水瑞,以水名官。

○共音恭。大音泰,下大皞同。

[疏]注“共工”至“名官”。

○正义曰:共工氏霸有九州,《祭法》文也。此传从黄帝向上逆陈之,知共工在神农前,大皞后也。水之为瑞,亦未审也。

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大皞,伏牺氏,风姓之祖也。有龙瑞,故以龙为官。

[疏]注“大皞”至“命官”。

○正义曰:《月令 孟春》云:“其帝大皞。”《易 下系》云:“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即大皞,身号;伏羲,代号也。僖二十一年传云:“任、宿、须旬,风姓也。实司大皞”,知大皞是风姓之祖也。龙之为瑞,亦未审也。此黄帝以上四代,用云、火、水、龙纪事。其官之名,必用云、火、水、龙为之。但书典散亡,更无文纪其名,不可复知,故杜不须委说,唯有缙云见传,疑是黄帝官耳。服虔云:“黄帝以云名官,盖春官为青云氏,夏官为缙云氏,秋官为白云氏,冬官为黑云氏,中官为黄云氏。炎帝以火名官,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共工以水名官,春官为东水,夏官为南水,秋官为西水,冬官为北水,中官为中水。大皞以龙名官,春官为青龙氏,夏官为赤龙氏,秋官为白龙氏,冬官为黑龙氏,中官为黄龙氏。”此皆事无所见,苟出肺肠。少皞鸟纪,不以五方名官,焉知彼四代者,皆以四时五方名官乎?以缙为赤色,则云夏官为缙云,焉知馀方不更为之目,而直指青、黄为名也?以天文有大火、鹑火,即云春为大火,夏为鹑火,其馀何故直以西、北名火也?此皆虚而不经,故不可采用。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故纪於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凤鸟知天时,故以名历正之官。

○挚音至。

[疏]注“凤鸟”至“之官”。

○正义曰:《释鸟》云:“鶠,凤,其雌皇。”则此鸟雄曰凤,雌曰皇。《说文》云:“凤,神鸟也。”《山海经》云:“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五采而文,名曰凤皇,见则天下大安宁。”《运斗枢》云:“天枢德见,则凤皇翔。”《中候握河纪》云:尧即政七十年,凤皇止庭,伯禹拜曰:昔帝轩提象,凤巢阿阁。《白虎通》云:黄帝时,凤皇蔽日而至,止於东园,终身不去。诸书皆言君有圣德,凤皇乃来,是凤皇知天时也。历正,主治历数,正天时之官,故名其官为凤鸟氏也。当时名官,直为鸟名而已。其所职掌,与后代名官所司事同。所言历正以下,及司徒、司寇、工农之属,皆以后代之官所掌之事讬言之。言尔时鸟名,如今之此官也。

玄鸟氏,司分者也。玄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

○燕,於见反。

[疏]注“玄鸟”至“分去”。

○正义曰:《说文》云:“燕,玄鸟也。”《释鸟》云:“燕燕,<鸟乚>”,郭璞曰:“《诗》云‘燕燕于飞’,一名玄鸟,齐人呼鳦。”《诗》云:“天命玄鸟”,《月令》云:“玄鸟至之日”,是一名玄鸟也。或单呼为燕,或重名燕燕,异方语也。此鸟以春分来,秋分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分。

伯赵氏,司至者也。伯赵,伯劳也。以夏至鸣,冬至止。

[疏]注“伯赵”至“至止”。

○正义曰:《释鸟》云:“鵙,伯劳也”。樊光曰:《春秋》云:“伯赵氏司至。”伯赵,鵙也。以夏至来,冬至去。郭璞曰:“似鶷<葛鸟>而大。”此鸟以夏至来鸣,冬至止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至也。《月令》,仲夏之月,“鵙始鸣”。蔡邕云:“鵙,伯劳也,一曰伯赵,应时而鸣,为阴候也。”《诗》云“七月鸣鵙”者,郑玄云:“豳地晚寒,鸟物之候,从其气焉。”王肃云:“七当为五。古文五字似七,故误。”

青鸟氏,司启者也。青鸟,鸧鴳也。以立春鸣,立夏止。

○鸧音仓。鴳,亦作鷃,於诤反。

[疏]注“青鸟”至“夏止”。

○正义曰:青鸟,鸧鷃,《尔雅》无文,先儒相说耳。立春、立夏谓之启。此鸟以立春鸣,立夏止,故以名官,使之主立春、立夏。

丹鸟氏,司闭者也。丹鸟,鷩雉也。以立秋来,立冬去,入大水为蜃。上四鸟皆历正之属官。

○鷩,必灭反。蜃,市轸反。

[疏]注“丹鸟”至“属官”。

○正义曰:《释鸟》雉之类有鷩雉。樊光曰:丹雉也。少皞氏以鸟名官,丹鸟氏司闭,以立秋来,立冬去,入水为蜃。《周礼》:王享先公服鷩冕。郭璞曰:“似山鸡而小冠,背毛黄,腹下赤,项绿,色鲜明。”是解丹鸟为鷩雉也。立秋、立冬谓之闭。此鸟以秋来冬去,故以名官,使之主立秋、立冬也。分、至、启、闭,立四官,使主之。凤皇氏为之长,故云四鸟皆历正之属官也。

祝鸠氏,司徒也。祝鸠,鹪鸠也。鹪鸠孝,故为司徒,主教民。

○鹪音隹,本又作隹,本或作鹪,子遥反,又子尧反。

[疏]注“祝鸠”至“教民”。

○正义曰:《释鸟》云:“隹其,鳺鴀。”舍人云:“隹,一名夫不”,今楚鸠也。樊光曰:《春秋》云:“祝鸠氏,司徒。”祝鸠,即隹其。夫不孝,故为司徒。郭璞曰:“今<孚鸟>鸠”也。《诗》云:“翩翩者隹”,《毛传》云:“<隹鸟>,夫不也,一宿之鸟。”郑玄云:“一宿者,一意於其所宿之木。”又云:“夫不,鸟之悫谨者,人皆爱之。”则此是谨悫孝顺之鸟,故名司徒之官,教人使之孝也。

鴡鸠氏,司马也。鴡鸠,王鴡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

○鴡,本作雎,七徐反。鸷音至,本亦作挚,下同。别,彼列反。

[疏]注“鴡鸠”至“法制”。

○正义曰:《释鸟》云:“鴡鸠,王鴡。”李巡云:“王鴡一名鴡鸠。”郭璞云:“雕类,今江东呼之为鹗,好在江渚山边食鱼。《毛诗传》曰:‘鸟鸷而有别’。”则鴡鸠是鸷击之鸟,又能雄雌有别也。司马主兵,又主法制,击伐又当法制分明,故以此鸟名官,使主司马之职。

鸤鸠氏,司空也。鸤鸠,鴶鵴也。鸤鸠平均,故为司空,平水土。

○鴶,本亦作秸,简八反,又音吉。鵴,本亦作鞠,居六反。

[疏]注“鸤鸠”至“水土”。正义曰:《释鸟》云:“鸤鸠,鴶鵴。”樊光曰:《春秋》云:“‘鸤鸠氏,司空’。心平均,故为司空。”郭璞曰:“今之布穀也。”孙炎曰:《方言》云:“鸤鸠,自关而东谓之戴胜。”陆机《毛诗义疏》云:“今梁宋之间谓布穀为鴶鵴。”则布穀是鸤鸠明矣。而杨雄云:鸤鸠是戴胜也。今戴胜自生冗中,不巢生,雄言非也。《诗》云:“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毛传》云:“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莫从下上,平均如一。”是鸤鸠平均,故为司空。《尚书 舜典》云:“伯禹作司空,帝曰: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是司空主平水土也。

爽鸠氏,司寇也。爽鸠,鹰也。鸷,故为司寇,主盗贼。

○爽,所仗反。

[疏]注“爽鸠”至“盗贼”。

○正义曰:《释鸟》云:“鹰,鶆鸠”,樊光曰:“来鸠,爽鸠也。《春秋》曰:‘爽鸠氏司寇。’鹰鸷,故为司寇。”郭璞曰:“鶆当为爽,字之误耳。《左传》作爽鸠,是也。”鹰是鸷击之鸟,司寇主击盗贼,故为司寇。

鹘鸠氏,司事也。鹘鸠,鹘雕也。春来冬去,故为司事。

○雕,陟交反,又陟留反,又音彫。

[疏]注“鹘鸠”至“司事”。

○正义曰:《释鸟》云:“鶌鸠,鹘鸼。”舍人曰:“鶌鸠,一名鹘鸼,今之班鸠也。”樊光曰:《春秋》云:“鹘鸠氏司事”,春来冬去。孙炎曰:“鹘鸠,一名鸣鸠。”《月令》云:“鸣鸠拂其羽。”郭璞云:“今江东亦呼为鹘鸼,似山鹊而小,短尾,青黑色,多声。”即是此也。旧说及《广雅》皆云班鸠,非也。所论班鸠、鸣鸠,虽有异同,其言春来冬去,旧有此说。国家营事,缮治器物,一年之间,无时暂止,故以此鸟名司事之官也。司事谓营造之事,於六官皆属司空。此司空、司事各为一官者,古今代异,犹如《舜典》司空与共工各为一官也。

五鸠,鸠民者也。鸠,聚也。治民上聚,故以鸠为名。

[疏]注“鸠聚”至“为民”。

○正义曰:“鸠,聚”,《释诂》文也。治民尚其集聚,恶其流散,故以鸠为官名,欲其聚敛民也。

五雉,为五工正,五雉,雉有五种。西方曰鷷雉,东方曰鶅雉,南方曰翟雉,北方曰鵗雉,伊洛之南曰翚雉。

○种,章勇反,下同。鷷音存,又音遵,本或作蹲。鶅,侧其反。翟音狄,又音浊。鵗,本又作希,如字,一音丁里反。翚,许韦反。

[疏]注“五雉”至“翚雉”。

○正义曰:《释鸟》雉之属十有四,其说四方之雉,西方曰鷷,东方曰鶅,南方曰翟,北方曰鵗。舍人曰:“释四方之雉名也。”杜言四方之雉,唯南方不同也。《释鸟》又云:“鸐,山雉。”樊光曰:“其羽可持而舞。《诗》云:‘右手秉翟’。”郭璞云:“长尾者。”《尔雅》之文,翟与众1别。而贾逵亦云:“南方曰翟雉。”则先儒相传为说,杜从之也。《释鸟》又云:“伊洛而南素质、五采皆备成章曰翚”,李巡曰:“素质、五采备具,文章鲜明曰翚。”孙炎曰:“翚雉,白质,五采为文也。”传言五雉,必取五方,伊、洛,土之中区,明其取翚雉,与四方之雉为五也。贾逵云:西方曰鷷雉,攻木之工也。东方曰鶅雉,搏埴之工也。南方曰翚雉,攻金之工也。北方曰鵗雉,攻皮之工也。伊洛而南曰翚雉,设五色之工也。樊光注《尔雅》四方之雉,配工亦与贾同,唯翚雉不配工耳。案贾、樊所言之工,出於《考工记》耳,而《考工记》更有刮摩之工,凡有六工,非唯五也。且记是后世之书,少皞时工未必如记所说。又以工配雉无所冯据,不可采用。故杜不言。

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夷,平也。

○量音亮。

[疏]“利器”至“民者”。

○正义曰:雉声近夷,雉训夷,夷为平,故以雉名工正之官,使其利便民之器用,正丈尺之度,斗斛之量,所以平均下民也。樊光、服虔云:雉者夷也。夷,平也,使度量、器用平也。

九扈,为九农正,扈有九种也。春扈鳻鶞,夏扈窃玄,秋扈窃蓝,冬扈窃黄,棘扈窃丹,行扈唶唶,宵扈啧啧,桑扈窃脂,老扈鷃鷃。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

○扈音户。鳻,扶云反,又如字。鶞,敕伦反。唶,侧百反,又子夜反,又助额反。啧音责,又音赜。

[疏]注“扈有”至“民事”。

○正义曰:《释鸟》自“春鳸鳻鶞”至“宵扈啧啧”,凡七鳸,其文相次,与此注正同。李巡总释之云:“诸扈别春、夏、秋、冬四时之名。唶唶、啧啧,鸟声貌也。”郭璞曰:“诸鳸皆因其毛色、音声以为名。窃蓝,青色。”《释鸟》又云:“鶨,<其鸟>老。鳸,鴳。桑鳸,窃脂。”注《尔雅》者,舍人、李巡、孙炎、郭璞皆断老上属,鳸下属,解云:“鶨,一名<其鸟>老。鴳,一名鳸。鳸,雀也。”唯樊光断鶨<其鸟>为句,以老下属,注云:“《春秋》云:‘九扈为九农正。’九扈者,春扈,夏扈,秋扈,冬扈,棘扈,行扈,宵扈,桑扈,老扈。”是以老为下属,唯鴳不重耳。李巡云:“窃脂一名桑扈。”郭璞曰:“俗谓之青雀,觜曲,食肉,好盗脂膏,因名云。”郑玄《诗笺》云:“窃脂,肉食。”陆机《毛诗义疏》云:“窃脂,青雀也,好窃人脯肉及筩中膏,故以名窃脂也。”诸儒说窃脂,皆谓盗人脂膏也。即如此言,窃玄、窃黄者,岂复盗窃玄、黄乎?《尔雅 释兽》云:“虎窃毛,谓之虦猫”,“魋,如小熊,窃毛而黄”。窃毛皆谓浅毛,窃即古之浅字。但此鸟其色不纯。窃玄,浅黑也。窃蓝,浅青也。窃黄,浅黄也。窃丹,浅赤也。四色皆具,则窃脂为浅白也。其唶唶、啧啧,则声音为之名矣。其春扈鳻鶞,樊光云:“鳻鶞,言分循也。春扈分循五土之宜。”乃以人事名鸟,其义未必然也。《尔雅》老扈鴳字不重,贾、服皆云‘鷃鷃’,亦声音为名也。贾逵云:“春扈分循,相五土之宜,趣民耕种者也。夏扈窃玄,趣民耘苗者也。秋扈窃蓝,趣民收敛者也。冬扈窃黄,趣民盖藏者也。夏扈窃丹,为果驱鸟者也。行扈唶唶,昼为民驱鸟者也。宵扈啧啧,夜为农驱兽者也。桑扈窃脂,为蚕驱雀者也。老扈鷃鷃,趣民收麦令不得晏起者也。”舍人、樊光注《尔雅》,其言亦与贾同,其意皆谓以扈为官,还令依此诸扈而动作也。然则趣民耕耘,及收敛盖藏,其事可得召民使聚,而总号令之。其为果驱鸟,为蚕驱雀,岂得多置官,方使之就果树,入蚕室,为民驱之哉?又昼驱鸟,夜驱兽,不可竟日通宵常在田野。溥天之下,何以可周?且其言不经,难可据信也。杜云“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以旧说不可采用,又不能知其职掌,故末言之。

扈民无淫者也。扈,止也。止民使不淫放。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於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颛顼氏,代少皞者,德不能致远瑞,而以民事命官。

○颛音专。顼,许玉反。

[疏]“自颛”至“故也”。

○正义曰:传言“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则凤鸟以初立时至也。因其初立而有此瑞鸟,遂即以鸟纪事。云、火、水、龙,亦以初立而有此瑞,用之以纪庶事。自颛顼以来,初立之时,既无远瑞,不能纪於远,而乃纪於近。天瑞远,民事近。为民之师长,而命其官,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

仲尼闻之,见於郯子而学之。於是仲尼年二十八。

[疏]注“年二十八”。

○正义曰:沈文何云:“襄三十一年注云:仲尼年十岁。计至此年二十七,今云二十八,误。”

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失官,官不脩其职也。传言圣人无常师。

[疏]“失官学在四夷”。

○正义曰:王肃云:郯,中国也,故吴伐郯,季文子叹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吾亡无日矣。孔子称学在四夷,疾时学废也。郯,少皞之后,以其后则远,以其国则小矣。鲁,周公之后,以其世则近,以其国则大矣。然其礼不如郯,故孔子发此言也。失官为所居之官不脩其职也。仲尼学乐於苌弘,问官於郯子,是圣人无常师。

晋侯使屠蒯如周,请有事於雒与三涂。屠蒯,晋侯之膳宰也。以忠谏见进。雒,雒水也。三涂,山名,在陆浑南。

○蒯,苦怪反。雒音洛。苌弘谓刘子曰:“客容猛,非祭也。其伐戎乎?陆浑氏甚睦於楚,必是故也。君其备之!”乃警戒备。警戒以备戎也。欲因晋以合势。

○警音景。九月,丁卯,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河岸名。使祭史先用牲于雒。陆浑人弗知,师从之。庚午,遂灭陆浑,数之以其贰於楚也。陆浑子奔楚,其众奔甘鹿。甘鹿,周地。周大获。先警戎备,故获。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故使穆子帅师,献俘于文宫。欲以应梦。

○俘,芳夫反。应,应对之应。

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夏之八月,辰星见在天汉西。今孛星出辰西,光芒东及天汉。

○夏,户雅反,下文同。见,贤遍反。

[疏]注“夏之”至“天汉”。

○正义曰:星孛文在冬,下经、传皆无其月。但冬以十月为初,故以夏之八月解之也。《月令》:“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牵牛中。”大辰是房心尾也。其星处於东方之时,在角星之北,故以八月之昏,角星与日俱没,大辰见於西方也。天汉在箕、斗之间,於是时天汉西南东北邪列於天,大辰之星见在天汉之西也。今孛星又出於大辰之西,而尾东指光芒,历辰星而东及天汉也。

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申须,鲁大夫。

○彗,似锐反,又音息遂反。

[疏]“彗所”至“新也”。

○正义曰:彗,扫帚也,其形似彗,故名焉。帚,所以埽去尘彗星象之故,所以除旧布新也。言此星见,必有除旧之事。

天事恒象,天道恒以象类告示人。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今火向伏,故知当须火出,乃布散为灾。

○向,许亮反,又作乡。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徵,始有形象而微也。火出而见。前年火出时。

○见,贤遍反,下及注并同。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随火没也。

[疏]“今兹”至“而伏”。

○正义曰:梓慎云: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当时火出之时,而彗星已见,是随火而行也。今年火星之出,而彗星章明,是彗渐益长,未即消灭,必当火入之时,与火俱伏也。服虔注木“火出而章,必火,火入而伏”,重火别句。孙毓云:“贾氏旧文无重火字。”

其居火也久矣,历二年。其与不然乎?言必然也。

○与,如字,又音预。火出,於夏为三月,谓昏见。於商为四月,於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天正。

[疏]注“得天正”。

○正义曰:斗柄所指,一岁十二月,分为四时。夏以建寅为正,则斗柄东指为春,南指为夏,是为得天四时之正也。若殷、周之正,则不得正。

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大辰,大火。宋分野。

○虚,起居反,下同。分,扶问反。

[疏]“宋大辰之虚”。

○正义曰:虚者,旧居之处也。陈为大皞之虚,郑为祝融之虚,卫为颛顼之虚,皆先王先公尝居此地,谓之虚可矣。大辰,星名,非人居也,而亦谓之虚者,以天之十二次,地之十二域,大辰为大火之次,是宋之区域,故谓宋为大辰之虚,犹谓晋地为参虚。

陈,大皞之虚也,大皞居陈,木火所自出。郑,祝融之虚也,祝融,高辛氏之火正,居郑。皆火房也。房,舍也。星孛天汉,汉,水祥也。天汉,水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卫,今濮阳县,昔帝颛顼居之,其城内有颛顼冢。

○濮音卜。其星为大水,卫星营室,营室,水也。水,火之牡也。牡,雄也。

○牡,茂后反。

[疏]“水火之牡”。

○正义曰:兽曰牝、牡,牡是雄也。阴阳之书有五行嫁娶之法,火畏水,故以丁为壬妃,是水为火之雄。

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丙午火,壬子水,水火合而相薄,水少而火多,故水不胜火。

○薄,本又作搏,音博。

[疏]注“丙午”至“胜火”。

○正义曰:丙是火日,午是火位。壬是水日,子是水位。故丙午为火,壬子为水。水火合而相薄,则是夫妻合而相亲。亲则将行其意,或水从火,或火从水。但彗在大辰为多,及汉为少,水少而火多,故水不胜火。火行其意,水必助之,故此丙子、壬午之日,当有火灾。

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尚未知今孛星当复随火星俱伏不,故言若。

○复,扶又反。

[疏]“若火”至“壬午”。

○正义曰:刘炫云:丙子、壬午,虽俱是水、火合日,但二字之内,先言彊。若火入而伏,则连秋至春历大阴,水用事。虽同其欲,水当先火,故疑火入而伏,则必以壬午也。刘炫虽为此释,杜既无注,其壬午之事理则未详。

不过其见之月。”火见周之五月。郑裨灶言於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瓘,珪也。斝,玉爵也。瓒,勺也。欲以禳火。

○裨,婢支反。瓘,古乱反。斝,古雅反。瓒,才旦反。勺,上若反。禳,本亦作攘,如羊反,下同。

[疏]注“瓘珪”至“禳火”。

○正义曰:瓘是玉名。此传所云皆是成就之器,故知瓘是珪也。斝是爵名,玉字在斝、瓒之间,知斝亦以玉为之,故云“斝,玉爵也。”《周礼 典瑞》云:“祼圭有瓒”,郑司农云:“於圭头为器,可以挹鬯祼祭,谓之瓒。”《国语》谓之鬯瓒。郑玄云:“汉礼,瓒槃大五升,口径八寸,下有槃,口径一尺。”《考工记 玉人》云:“祼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郑玄云:“瓒如槃,其柄用圭,有流前注。”郑玄《诗笺》云:“圭瓒之状,以圭为柄,黄金为勺,青金为外,朱中央。”是瓒为勺,共祭祀之器也。裨灶欲用此三物以禳火。

同部

其它

陈氏春秋后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后传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后传十二卷宋陈傅良撰傅良字君举【案傅良或作傅良诸本误有异同然其字曰君举则为傅説举于版祝之义故今定为传字】号止斋温州瑞安人乾道八年进士官至中书舎人寳谟阁待制諡文节事迹具宋史本传是编有其门人周勉跋称傅良为此书脱稿而病学者欲速得其书俾佣书传冩其已削者或留其帖于编増入是正者或揭去弗存是今所传已非傅良完本矣赵汸春秋集传自序于宋人説春秋者最推傅良称其以公谷之説参之左氏以其所不书实其所书以其所书推其所不书得学春秋之要在三传后卓然名家而惜其悮以左氏所録为鲁史旧文而不知防书有体夫子所据以加笔削者左氏亦未之见左
程氏春秋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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