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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137 万字 · 约 65 小时 9 分钟 · 46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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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言,不食其食。”怨言,谓上下相蒙,难与处。

○盍,户腊反。怼,直类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既不求之,且欲令推达言於文公。

○令,力呈反。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其母曰:“能如是乎!与女偕隐。”偕,俱也。

○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隐而死。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入。”旌,表也。西河界休县南有地名绵上。

郑之入滑也,滑人听命。入滑在二十一年。师还,又即卫。郑公子士泄、堵俞弥帅师伐滑。堵俞弥,郑大夫。

○俞,羊朱反。弥,亡皮反。王使伯服、游孙伯如郑请滑。二子,周大夫。郑伯怨惠王之入而不与厉公爵也,事在庄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与卫、滑也,怨王助卫为滑请。

○为,于伪反。故不听王命而执二子。王怒,将以狄伐郑。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大上以德抚民,无亲疏也。

○听,吐郑反。“而执二子”,本或作“而执其二子”,“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亲亲以相及也。先亲以及疏,推思以行义。

[疏]“大上”至“及也”。

○正义曰:《曲礼》云:“大上贵德,其次务施报。”郑玄以大上为帝皇之世其次谓三王以来则以大上其次为世代之先后也。襄二十四年传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谓黄帝、尧、舜,立功谓禹、稷,立言谓史佚、周任。则以人之贤愚为上次,非复年代之先后也。然则大上谓人之最,大上,上圣之人也,以德抚民,唯能是用,不简亲疏也。其次圣之人,则亲其所亲,以渐相及而至於远人,为下周公亲亲之事张本也。周公亦是上圣,不以德而先亲者,制法为后,不独为身,圣人之身不恃亲也。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吊,伤也。咸,同也。周公伤夏、殷之叔世,疏其亲戚,以至灭亡,故广封其兄弟。

○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十六国皆文王子也。管国在荧阳京县东北。雍国在河内山阳县西。毕国在长安县西北。酆国在始平鄠县东。

○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丰。郇音荀。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四国皆武王子。应国在襄阳城父县西南。韩国在河东郡界。河内野王县西北有邘城。

○邘音于。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蒋在弋阳期思县。高平昌邑县西有茅乡。东郡燕县西南有胙亭。

○蒋,将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则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

○正义曰:伯、仲、叔、季,长幼之次也。故通谓国衰为叔世,将亡为季世。昔周公伤彼夏、殷二国叔世,疏其亲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辅,至於灭亡。故封立亲戚为诸侯之君,以为蕃篱,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孙为二十六国也。此二十六国武王克商之后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毕矣非是一时封建,非尽周公所为。富辰尽以其事属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为辅,又摄政制礼,成一代大法,虽非悉周公所为,皆是周公之法,故归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传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归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时已建五十五国,其后不复封人也。昭二十六年传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传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则康王之世,尚有封国,非独周公时也。且见於经、传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摄政之初以流言见黜,则三叔之国已是武王封矣。《尚书 康诰》之篇,周公营洛之时,始封康叔于卫。《洛诰》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于鲁。《书传》称成王削桐叶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类,不得为武王封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岂周公自封哉?固当成王即政之后,或至康王之时,始封之耳。

○注“吊伤”至“兄弟”。

○正义曰:吊、伤俱是悼往之辞。咸训为皆,故为同也。昭六年传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彼叔世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亲戚,以至灭亡。周公创其如此,故制礼设法,亲其所亲,广封兄弟,以自蕃卫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诸侯,使与京师作蕃篱屏扞也。郑众、贾逵皆以二叔为管叔、蔡叔,伤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乱,故封建亲戚。郑玄《诗》笺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岂伤其作乱始封建之?马融以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

○注“十六”至“县东”。

○正义曰:文之昭者,自后稷以后一昭一穆,文王於次为穆,故文子为昭,武子为穆。昭二十八年传称“武王兄弟之国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异,故说异耳。非武王时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国所在之地,蔡、郕、鲁、卫、郜、曹、滕七国,当时皆在,已经解讫。霍在闵元年,原在隐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讫。其毛、聃阙,故唯解管、雍、毕、酆也。武穆四国,晋时见在,故唯解应、韩、邘也。周公之胤,邢国见在,隐五年解讫。凡、祭阙,故唯解蒋、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类,善也。纠,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风雍县东南有召亭。周厉王之时,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于东都收会宗族,特作此周公之乐,歌《常棣》。《诗》属《小雅》。

○召,上照反,注同。纠,居黝反。棣,大计反,《字林》大丙反。

○曰:‘常棣之华,鄂不<革韦>々,常棣,棣也。鄂鄂然,华外发。不<革韦>々,言<革韦>々。以喻兄弟和睦,则强盛而有光辉<革韦>々然。

○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革韦>,韦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言致<革韦>々之盛,莫如亲兄弟。

○其四章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阋,讼争貌。言内虽不和,犹宜外扞异族之侵侮。

○阋,呼历反;《毛诗》云:狠也。御,鱼吕反,下同。侮,亡甫反,《诗》作“务”。争,争斗之争,本又作“诤”。扞,户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

○正义曰:《常棣》之诗,周公所作。故《周语》说此事,云“周文公之《诗》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厉王时人。於时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为设燕会而作此周公乐歌之诗,曰常棣之木华鄂鄂然外发之时,岂不<革韦>々而光明乎!以众华俱外发,实<革韦>々而光明,以喻兄弟众多而相和睦,岂不彊盛而有光辉乎!言兄弟和睦,实彊盛而有光辉,兄弟和睦则彊盛如是,然则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革韦>々之盛,莫如兄弟之相亲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争讼于墙内,若有他人侵之,则同心合意外御其他人之侵侮也。

○注“类善”至“小雅”。

○正义曰:“类,善”,《释诂》文。纠者,聚合之意,故为收也。召穆公,厉王、宣王之臣,《诗 江汉》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经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厉王之时,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东都会宗族,盖当宣王之时。若当厉王之时,天子疏之,召公虽则聚会,不能使之亲也。於会之上作此周公之乐歌,欲感切宗族,使相亲也。刘炫云,杜云《常棣》诗属《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

○注“常棣”至“<革韦>然”。

○正义曰:“常棣,棣”,《释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关西山中有棣树,子似樱桃,可啖。”“鄂鄂然,华外发”者,华聚而发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革韦>々乎,言其实<革韦>々也。古之人语有声而倒者,诗文多有此类。

○注“阋,讼争貌”。

○正义曰:《释言》云:“阋,很也。”孙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为阋,是为争讼貌也。

如是,则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弃郑亲,其若之何?庸勋,亲亲,暱近,尊贤,德之大者也。庸,用也。暱,亲也。

○暱,女乙反。即聋,从昧,与顽,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勋”至“奸之大”。

○正义曰:亲、暱、尊是爱敬之辞也。即、从、与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勋者,亲其亲族亲者,暱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贤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训就也,就其耳聋者,从其目昧者,与其心顽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勋、亲、近、贤,据事上为名。聋、昧、顽、嚚,据身上为名。以狄无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为恶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弃嬖宠而用三良”,是言郑伯之贤,与上文倒随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师叔,所谓尊贤”,如杜此注,则谓郑伯尊贤,与上文尊贤乖者,能用三良,则是郑伯之贤,王则当尊此郑伯,但杜注省略耳。

弃德崇奸,祸之大者也。崇,聚也。

○聋,鹿工反。昧音妹。嚚,鱼巾反。郑有平、惠之勋,平王东迁,晋、郑是依。惠王出奔,虢、郑纳之。是其勋也。又有厉、宣之亲,郑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厉王之子,宣王之母弟。弃嬖宠而用三良,七年杀嬖臣申侯,十六年杀宠子子华也。三良,叔詹、堵叔、师叔,所谓尊贤。

○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诸姬为近。道近当暱之。四德具矣。耳不听五声之和为聋,目不别五色之章为昧,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狄皆则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当周公时,故言周之有懿德。

○别,彼列反。其怀柔天下也,犹惧有外侮。扞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召穆公亦云。周公作诗,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从诸奸,无乃不可乎?变周、召亲兄弟之道。

○渝,羊朱反,变也。民未忘祸,王又兴之,前有子颓之乱,中有叔带召狄,故曰民未忘祸。

○颓,徒回反。其若文、武何?”言将废文、武之功业。王弗听,使颓叔、桃子出狄师。二子,周大夫。

○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郑,取栎。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义曰:荷其恩者谓之为德,古人有此语也。

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曰:‘报者倦矣,施者未厌。’施,功劳也,有劳则望报过甚。

○栎,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厌,於艳反,又於盐反。狄固贪惏。

[疏]“狄固贪惏”。

○正义曰:《方言》云:“杀人取财曰惏。”

王又启之,女德无极,妇怨无终,妇女之志,近之则不知止足,远之则忿怨无已。终,犹已也。

○惏,力南反,《方言》云:“杀人而取其财曰惏。”近,附近之近。远,于万反。狄必为患。”王又弗听。

初,甘昭公有宠於惠后,甘昭公,王子带也,食邑於甘。河南县西南有甘水。惠后将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齐,奔齐在十二年。王复之。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隗氏,王所立狄后。王替隗氏,替,废也。

○替,他计反。颓叔、桃子曰:“我实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师攻王。王御士将御之,《周礼》:“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礼”至“二人”。

○正义曰:《周礼》无御士之官,唯夏官大仆之属有御仆,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郑玄云:“燕居时之令以亲近王,故欲为王御寇。”

王曰:“先后其谓我何?先后,惠后也。诛大叔,恐违先后志。宁使诸侯图之。”王遂出。及坎欿,国人纳之。坎欿,周地,在河南巩县东。

○坎,苦感反。欿,大感反。巩,九勇反。

秋,颓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师伐周,大败周师,获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义曰:此原伯、毛伯,盖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后,世为王臣,仍为伯爵,或本封绝灭,食采畿内,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郑,处于氾。郑南汜也。在襄城县南。

○汜音凡,后皆同。

[疏]注“郑南”至“县南”。

○正义曰:南汜是襄城县南,则郑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处于汜。及楚伐郑,师于汜,皆以为南汜。其东汜在中牟县南,去郑城既近,三十年秦、晋围郑,秦军氾南,故为东汜。各随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于温。

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十六年杀子华故。

○好聚鹬冠。鹬,鸟名。聚鹬羽以为冠,非法之服。

○好,呼报反。鹬,尹橘反,翠鸟也。

[疏]注“鹬鸟”至“之服”。

○正义曰:《释鸟》云“翠鹬”。李巡曰:“鹬一名为翠,其羽可以为饰。”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绀色,生郁林。”《说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汉书》尉佗献文帝翠鸟千。然则鹬羽可以饰器物,聚此鹬羽以为冠也。

郑伯闻而恶之,恶其服非法。

○恶,乌路反。使盗诱之。八月,盗杀之于陈、宋之间。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灾也。衷,犹適也。

○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诗》曰:‘彼已之子,不称其服。’《诗 曹风》。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称其服。

○已音记。称,尺证反,注及下同。刺,七赐反。子臧之服,不称也夫。《诗》曰‘自诒伊慼’,其子臧之谓矣。《诗 小雅》。诒,遗也。慼,忧也。取其自遗忧。

○“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诒,以支反。遗,唯季反,下同。《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夏书》,逸《书》。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称为宜。

○夏,户雅反,后“夏书”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书”至“为宜”。

○正义曰:此是《大禹谟》之文,以说禹事,故传通以其篇为《夏书》。彼孔安国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虽不见孔传,於义亦不相违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还,入於郑。郑伯将享之,问礼於皇武子。皇武子,郑卿。对曰:“宋,先代之后也,於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事,祭宗庙也。膰,祭肉。尊之,故赐以祭胙。

○膰,符袁反,《周礼》又作<炙番>字,音、义皆同。有丧拜焉,宋吊周丧,王特拜谢之。

[疏]注“宋吊”至“谢之”。

○正义曰:《礼》:吊丧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谢其勤劳。吊者不答拜,以其为事而来,不自同於宾客。此皆据吊及主人敌礼以上。若其臣下来吊,则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后,王以敌礼待之,故拜其来吊,其馀诸侯则否。

丰厚可也。”郑伯从之,享宋公有加,礼也。礼物事事加厚,善郑能尊先代。

○“享宋公有加”,绝句。“礼也”,一本无“也”字,读则总为句。

冬,王使来告难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弟之宠子带,鄙在郑地氾,鄙,野也。

○难,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天子谓同姓诸侯曰叔父。臧文仲对曰:“天子蒙尘于外,敢不奔问官守?”官守,王之群臣。

○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简师父告于晋,使左鄢父告于秦。二子,周大夫。

○鄢,於晚反。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于郑”,辟母弟之难也。叔带,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礼也。凶服,素服。降名,称不穀。

郑伯与孔将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视官、具于氾,三子,郑大夫。省官司,具器用。

○鉏,仕居反。

[疏]“省视官、具”。

○正义曰:郑伯与三大夫每日亲自省视当国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于氾,而后听其私政也。

而后听其私政,礼也。得先君后已之礼。

○听,吐定反。

卫人将伐邢,礼至曰:“不得其守,国不可得也。礼至,卫大夫。守,谓邢正卿国子。我请昆弟仕焉。”乃往,得仕。为明年灭邢传。

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经】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卫、邢同姬姓,恶其亲亲相灭,故称名罪之。

○毁,况委反。恶,乌路反。)

[疏]注“卫邢”至“罪之”。

○正义曰:《曲礼》曰:“诸侯不生名,灭同姓,名。”传云“同姓也,故名”。然则诸侯位贵居尊,故不斥其名。书名,则是罪绝之事,故云“罪之”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无传。五同盟。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毁以元年即位,四年盟于召陵,五年于首止,八年于洮九年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皆鲁、卫俱在,是五同盟也。

宋荡伯姬来逆妇。无传。伯姬,鲁女,为宋大夫荡氏妻也。自为其子来逆,称妇,姑存之辞。妇人越竟迎妇,非礼,故书。

○为,于伪反。越竟音境。

[疏]注“伯姬”至“故书”。

○正义曰:伯姬,鲁女。而以宋荡寇之,知为宋大夫荡氏妻也。妇者对姑之文,姑即伯姬,故知自为子来逆妇。《公羊传》曰:“宋荡伯姬者何?荡氏之母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穀梁传》曰“妇人既嫁不逾竟”。是妇人越竟逆妇,非礼也。以非礼,故书之。纪裂繻来逆女,此云逆妇者,姑自来逆,故即称妇也。宋有荡氏者,宋桓公生公子荡,荡生公孙寿,寿生荡意诸,意诸之后,以荡为氏,则此人字荡也,故云“荡氏妻”。

宋杀其大夫。无传。其事则未闻。於例为大夫无罪,故不称名。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顿迫於陈而出奔楚,故楚围陈以纳顿子。不言遂,明一事也。子玉称人,从告。顿子不言归,兴师见纳故。

[疏]“顿迫”至“纳故”。

○正义曰:围陈而纳顿子,明顿子迫於陈而出奔也。楚人纳之知其出奔楚也。《公羊传》曰:“何以不言遂?两之也。”一举兵而行,此两意非因前生后,故不言遂,明此围陈纳顿子正是一事。《释例》曰:“传称诸侯纳之曰归,今经诸称纳者,皆有兴师见纳之事,不待例而自明。故但言纳,不复言归。”归、纳不须两见,故云“顿子不言归,兴师见纳故”。

葬卫文公。无传。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洮,鲁地。卫文公既葬,成公不称爵者,述父之志,降名从未成君,故书子以善之。莒庆不称氏,未赐族。

○洮,吐刀反。

[疏]注“洮鲁”至“赐族”。

○正义曰:八年盟于洮,杜云“曹地”。三十一年鲁始得曹田,此时不得为鲁地,注误耳。礼:先君既葬,则嗣子成君。此文公既葬,成公不称爵者,《释例》曰:“文公欲平莒於鲁,未终而薨。故卫子寻父之志,鲁人由此亦脩文公之好,此孝子之至感,而人情之所笃,故成公虽已免丧。至於此盟会,降以在丧自名。犹武王伐纣,称大子发,故经随而书子。传从而释之,曰‘脩文公之好也’。”是说书子善之事。

【传】二十五年,春,卫人伐邢,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

[疏]“掖以赴外”。

○正义曰:《说文》云:“掖,持臂也。”谓执持其臂,投之城外也。掖本持臂之名,遂谓臂下胁上为掖,是因名转而相生也。

“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同姓也,故名。礼至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恶其不知耻诈,以灭同姓,而反铭功於器。

○掖音亦,《说文》云“以手持人臂曰掖”。恶,乌路反。

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於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勤,纳王也。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

[疏]“继文之业”。

○正义曰:言欲继文侯之功业,而使信义宣布於诸侯,今日纳王,是为可矣。

而信宣於诸侯,今为可矣。”晋文侯仇为平王侯伯,匡辅周室。

○仇音求。

○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黄帝与神农之后姜氏战于阪泉之野,胜之。今得其兆,故以为吉。

[疏]注“黄帝”至“为吉”。

○正义曰:《大戴礼 五帝德》曰:“黄帝与赤帝战于阪泉之野。”《晋语》云:“昔少典娶於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韦昭注云:“济当为挤。挤,灭也。”《史记》称“黄帝伐炎帝之后于阪泉之野”。炎帝即神农也。黄帝将战,卜得吉兆。今卜复得彼兆,故以为吉也。

公曰:“吾不堪也。”文公自以为已当此兆,故曰不堪。

○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言周德虽衰,其命未改。今之周王自当帝兆,不谓晋。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乾下离上,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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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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