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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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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下,指木曰:“尸女於是。”授赵旃绥以免。明日,以表尸之,表所指木,取其尸。

○女音汝。皆重获在木下。兄弟累尸而死。

○重,直陇反。

[疏]注“兄弟累尸而死”。

○正义曰:获者,被杀之名。并皆被杀,唯当言皆获耳。欲见尸相重累之,皆获,故杜辨之云:“兄弟累尸而死。”累即传之重也。

楚熊负羁囚知罃。知庄子以其族反之,负羁,楚大夫。知罃,知庄子之子。族,家兵。反,还战。

○罃,於耕反。还音环。厨武子御,武子,魏锜。

○厨,直诛反。下军之士多从之。知庄子下军大夫故。每射,抽矢菆,纳诸厨子之房。抽,擢也。菆,好箭。房,箭舍。

○射,食夜切,又食亦反。擢,直角反。厨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爱,蒲,杨柳,可以为箭。董泽之蒲,可胜既乎?”董泽,泽名,河东闻喜县东北有董池陂。既,尽也。

○胜音升。陂,彼宜反。

[疏]“可胜既乎”。

○正义曰:重物不可举者,谓之不胜。用之不可尽者,亦言不胜。史传多有其事,今人无复此语,故少难解耳。既,尽也。可胜尽乎?言用之不可尽也。

知季曰:“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吾不可以苟射故也。”射连尹襄老,获之,遂载其尸;射公子穀臣,囚之。以二者还。穀臣,楚王子。

○射,食亦反,下同。

[疏]“不以”至“故也”。

○正义曰:言我不以好箭射楚贵人之子而质之,吾之子其可得乎?吾为此计者,不可用恶箭苟且为射故也。

及昏,楚师军於邲,晋之馀师不能军,不能成营屯。宵济,亦终夜有声。言其兵众,将不能用。

○将,子匠反。丙辰,楚重至於邲,重,辎重也。

○重,直勇反,又直用反,注上重字同。辎,侧其反。重也,直用反。

[疏]注“重辎重也”。

○正义曰:辎重,载物之车也。《说文》云:“辎,一名軿,前后蔽也。”蔽前后以载物,谓之辎车。载物必重,谓之重车。人挽以行谓之辇。辎、重、辇,一物也。襄十年传称:“秦堇父辇重如役”,挽此车也。辎重载器物粮食,常在军后,故乙卯日战,丙辰始至於邲也。《周礼 乡师》:“大军旅会同,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郑玄云:“輂,驾马;辇,人挽行:所以载任器也。止,以为蕃营。”《司马法》曰:“夏后氏谓辇曰余车,殷曰胡奴车,周曰辎辇。辇一斧、一斤、一凿、一梩、一锄,周辇加二版、二筑。”又曰:“夏后氏二十人而辇,殷十八人而辇,周十五人而辇。”说者以为夏出师不逾时,殷逾时,周历时,故前世辇少而后世辇多。

遂次于衡雍。潘党曰:“君盍筑武军筑军营以章武功。

○雍,於用反。盍,户腊反。而收晋尸以为京观?积尸封土其上,谓之京观。

○观,古乱反,注及下京观同。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文,字。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戢,藏也。櫜,韬也。《诗》美武王能诛灭暴乱而息兵。

○戢,侧立反。櫜,古刀反。韬,他刀反。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肆,遂也。夏,大也。言武王既息兵,又能求美德,故遂大而信王保天下。

○夏,户雅反,注同。

[疏]“武王”至“保之”。

○正义曰:昔武王克商,周公为之作《颂》曰:武王诛纣之后,则戢藏其干戈,则櫜韬其弓矢。言既诛暴乱,则无复所用,故韬藏之。懿,美也。肆,遂也。时,是也。夏,大也。允,信也。武王以天下既定,又能求美德之士而任用之,故於是功业遂大,信哉!唯我武王保之。美武王能保天下也。

○注“戢藏”至“息兵”。

○正义曰:戢训为敛聚、敛藏之义,故为藏也。櫜一名韬,盛弓矢之衣也。干戈弓矢藏而不复用,是美武王能诛灭暴乱而息兵也。此所引者,《周颂 时迈》之篇也。《诗序》云:“颂者,以其成功告於神明。”则《颂》诗功成乃作。此传言“武王克商作《颂》”者,武王克商,后世追为作《颂》,颂其克商之功,非克商之作也。《国语》引此云“周文公之颂曰”,则此周公所作也。传言“克商作《颂》”者,包下三篇,皆述武王之事。

○注“肆遂”至“天下”。

○正义曰:肆之为遂,相传为此训也。“夏,大”,《释诂》文。求美德,谓求而任用之。遂大者,功业遂大也。

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武》,《颂》篇名。耆,致也。言武王诛纣,致定其功。

○耆音旨,注同。

[疏]“又作”至“尔功”。

○正义曰:既作《时迈》,又作《武》篇也。《颂》皆一章。言“其卒章”者,谓终章之句也。言武王诛纣,致定尔武之大功也。

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三,三篇。铺,布也。绎,陈也。时,是也。思,辞也。颂美武王能布政陈教,使天下归往求安定。

○铺,普吴反,徐音敷。绎音亦。

[疏]“其三”至“求定”。

○正义曰:其三,《周颂 赉》之篇也。铺,布也。绎,陈也。徂,往也。言武王能布陈政教,故其时之民归武王者,皆云我徂惟自求安定,美武王能安民,故民归之也。

○注“其三”至“安定”。

○正义曰:铺是布散之义,故为布也。“绎,陈”,《释诂》文。思是语之辞,不为义也。

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其六,六篇。绥,安也。屡,数也。言武王既安天下,数致丰年。此三、六之数,与今《诗 颂》篇次不同,盖楚乐歌之次第。

○屡,力住反,注同。数,所角反,下“数致”同。

[疏]“其六曰”至“丰年”。

○正义曰:其六,《周颂 桓》之篇也。绥,安也。屡,数也。言武王伐纣,安天下万国,数有丰孰之年。美武王能和众国、丰民财也。

○注“其六六篇”至“次第”。

○正义曰:“绥,安”,《释诂》文。“屡,数”,常训也。杜以其三、其六与今《诗 颂》篇次不同,故为疑辞。盖楚乐歌之第,言楚之乐人歌《周颂》者,别为次第,故《赉》第三,《桓》第六也。刘炫以为其三、其六者,是楚子第三引“铺时绎思”,第六引“绥万邦”。今删定知非者,此传若是旧文及传家叙事,容可言楚子第三引“铺时绎思”,第六引“绥万邦”。此既引楚子之言,明知先有三、六之语,故楚子引之,得云“其三”、“其六”。若楚子始第三引《诗》,第六引《诗》,岂得自言“其三曰”、“其六曰”?刘以“其三”、“其六”为楚子引《诗》次第,以规杜过,何辟之甚!沈氏难云:襄二十九年“季札观乐”,篇次不同,杜云“仲尼未删定”;此亦不同,而云“楚乐歌之次”者,襄二十九年虽少有篇次不同,大略不甚乖越,故云“仲尼未删定”;以前此之三、六,全与《诗》次不同,故云“楚乐歌之第”。今《周颂》篇次,《桓》第八,《赉》第九也。

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此武七德。

[疏]“夫武”至“财者也”。

○正义曰:楚子既引四篇,乃陈七德,则四篇之内有此七者之义。戢干戈、櫜弓矢,禁暴、戢兵也。时夏、保之,保大也。耆定尔功,定功也。我徂求定,安民也。绥万邦,和众也。屡丰年,丰财也。我徂求定,是能安民,故往求定也。绥万国,由德能和众,故万国安也。

故使子孙无忘其章。著之篇章,使子孙不忘。

[疏]注“著之”至“不忘”。

○正义曰:杜以“不忘其章”,谓子孙不忘上四篇之诗,故云“著之篇章,使子孙不忘”。必知然者,以文承“武王克商作《颂》”之后,文连四篇诗义,故以为著之篇章。刘炫云:“能有七德,故子孙不忘章明功业。”横取下文“京观”为无忘其章明武功,以规杜失,非也。

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几,危也。

○暴骨,蒲卜反,本或作曝。焉得,於虔反。强,其丈反。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兵动则年荒。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祀先君,告战胜。

[疏]注“祀先君,告战胜”。

○正义曰:《礼记 曾子问》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尚书 甘誓》云“用命赏于祖”,谓迁庙之祖主也。“为先君宫”,为此迁主作宫,於此祀之。“告成事”,告战胜也。《礼 大传记》云“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奠於牧室”,亦是新作室而奠祭也。《曾子问》又曰:“无迁主,则何主?”孔子曰:“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载于齐车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舍。”

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絺而封之,以为大戮,於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鲸鲵,大鱼名,以喻不义之人吞食小国。

○鲸,直京反。鲵,五兮反。惩,直升反。慝,他得反。

[疏]注“鲸鲵,大鱼名”。

○正义曰:裴渊《广州记》云:“鲸鲵,长百尺。雄曰鲸,雌曰鲵。目即明月珠也,故死即不见眼睛也。”周处《风土记》云:“鲸鲵,海中大鱼也。俗说出入穴即为潮水。”

今罪无所,晋罪无所犯也。而民皆尽忠以死君命,又何以为京观乎?”祀于河,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传言楚庄有礼,所以遂兴。

是役也,郑石制实入楚师,将以分郑,而立公子鱼臣。辛未,郑杀仆叔及子服。仆叔,鱼臣也。子服,石制也。

[疏]“是役”至“鱼臣”。

○正义曰:入楚师,言入此楚师於郑国。服虔云“入楚师,使楚师来入郑”,是也。此石制引楚师入郑,将以分郑国,以半与楚,取半立公子鱼臣为郑君,己欲擅其宠也。

君子曰:“史佚所谓‘毋怙乱’者,谓是类也。言恃人之乱以要利。

○佚音逸。毋音无。怙音户。要,一遥反。《诗》曰:‘乱离瘼矣,爰其適归?’《诗 小雅》。离,忧也。瘼,病也。爰,於也。言祸乱忧病,於何所归乎?叹之。

○瘼音莫。

[疏]注“诗小”至“叹之”。

○正义曰:《诗 小雅 四月》之篇也。“离,忧”,“瘼,病”,“爰,於”,皆《释诂》文。言时世祸乱,必有忧病者,於何其所適归乎?叹此祸乱,不知将何以归也。

归於怙乱者也夫!”恃祸则祸归之。

○夫音扶。郑伯、许男如楚。为十四年晋伐郑传。秋,晋师归,桓子请死,晋侯欲许之,士贞子谏曰:“不可。贞子,土渥浊。

○渥,於角反。

[疏]“桓子请死”。

○正义曰:《檀弓》云:“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今桓子将军,师败,故请死。

城濮之役,晋师三日穀,在僖二十八年。

○濮音卜。文公犹有忧色。左右曰:‘有喜而忧,如有忧而喜乎?’言忧喜失时。公曰:‘得臣犹在,忧未歇也。歇,尽也。

○歇,许竭反。困兽犹斗,况国相乎!’及楚杀子玉,子玉,得臣。

○相,息亮反,下熊相同。公喜而后可知也,喜见於颜色。

○见,贤遍反。曰:‘莫余毒也。’巳是晋再克而楚再败也,楚是以再世不竞。成王至穆王。

○竞,其敬反。今天或者大警晋也。警,戒也。而又杀林父以重楚胜,其无乃久不竞乎?林父之事君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社稷之卫也,若之何杀之?夫其败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损於明?”晋侯使复其位。言晋景所以不失霸。

○重,直用反。

[疏]“进思”至“补过”。

○正义曰:《孝经》有此二句。孔安国云:“进见於君,则必竭其忠贞之节,以图国事。直道正辞,有犯无隐。退还所职,思其事宜。献可替否,以补王过。”此孔意进谓见君,退谓还私职也。或当以此二句,据臣心为文。文既据臣,君在其上。施之於君则称进,内省其身则称退。尽忠者,尽巳之心,以进献於君;补过者,内脩己心,以补君愆失。故以尽忠为进,补过为退耳,非谓进见与退还也。

冬,楚子伐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萧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杀,吾退。”萧人杀之。王怒,遂围萧。萧溃。申公巫臣曰:“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拊,抚慰勉之。

○僚,子彫反。溃,户内反。拊,芳甫反。

[疏]“萧溃”。

○正义曰:实未溃,史以实王之意,故言溃。知者,下云“明日萧溃”,是也。

三军之士皆如挟纊。纊,绵也,言说以忘寒。

○挟,户牒反。纊音旷。说音悦。

[疏]注“纊,绵也”。

○正义曰:《玉藻》云:“纊为茧,缊为袍。”郑玄云:“纊,新绵也。”

遂傅於萧。还无社与司马卯言,号申叔展。还无社,萧大夫。司马卯、申叔展,皆楚大夫也。无社素识叔展,故因卯呼之。

○傅音附。还音旋。卯,马鲍反。号,徐户到反,一音户刀反,呼也。叔展曰:“有麦麹乎?”曰:“无。”“有山鞠穷乎?“曰:“无。”麦麹,鞠穷,所以御湿。欲使无社逃泥水中。无社不解,故曰无。军中不敢正言,故谬语。

○麹,去六反。鞠,起弓反。御,鱼吕反,下同。解音蟹,下同。

[疏]注“麦麹”至“谬语”。

○正义曰:“麦麹,鞠穷,所以御湿”,贾逵有此言,则相传为此说也。《尚书 说命》云:“若作酒醴,尔惟麹糵。”则麦麹,作酒之物。《本草》有芎藭者,是药草之名。观传文势,欲使无社逃於泥水中,而问有此物以否,知是御湿所用,但不知若为用之耳。

“河鱼腹疾柰何?”叔展言无御湿药,将病。曰:“目於眢井而拯之。”无社意解,欲入井,故使叔展视虚废井而求拯已。出溺为拯。

○眢,乌丸反。眢井,废井也。《字林》云:“井无水也,一皮反。”拯,拯救之拯,注同。

[疏]“河鱼”至“拯之”。

○正义曰:上句是叔展之言,“曰”下是无社对语。无社频答,言“无”。叔展乃言必须入水,故以水厄告之。云如似河中之鱼,久在水内,则生腹疾,无此二物,其奈湿何!无社乃解其意,告叔展云,当目视於眢井而拯出之。“出溺为拯”,《方言》文。

“若为茅绖,哭井则已。”叔展又教结茅以表井,须哭乃应以为信。

○绖,直结反。己音纪,旧音以。应,应对之应。

[疏]“若为”至“则己”。

○正义曰:此亦叔展之言也。无社既解其意,令展视井拯己。但废井必多,不可知处,故教无社令结茅为绖,置於井上。又恐无社错应他人,更教之云,若号哭向井,则是我之已身。已,展叔自谓也。

明日,萧溃。申叔视其井,则茅绖存焉,号而出之。号,哭也。传言萧人无守心。

○号,户刀反,注同。守,手又反。晋原縠、宋华椒、卫孔达、曹人同盟于清丘。原縠,先縠。

[疏]注“原縠,先縠”。

○正义曰:杜《谱》以为杂人,则不知谁之子也。案传先轸或称原轸。此盖先轸之后也。传有名号之异,杜《谱》皆并言之。“先縠”之下不言“原縠”,是杜脱也。上文称为彘子,服虔以为食菜於彘。今复称原,原其上世所食也。於时赵氏有原同,盖分原邑而共食之也。

曰:“恤病,讨贰。”於是卿不书,不实其言也。宋伐陈,卫救之,不讨贰也。楚伐宋,晋不救,不恤病也。宋为盟故,伐陈。陈贰於楚故。

○为,于伪反。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卫成公与陈共公有旧好,故孔达欲背盟救陈,而以死谢晋,为十四年卫杀孔达传。

○约,於妙反,又如字。共公音恭。好,呼报反。背音佩,十四年经注同。

卷二十四 宣十三年至十八年

卷二十四 宣十三年至十八年

【经】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

夏,楚子伐宋。

秋,螽。无传。为灾,故书。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书名,以罪讨。

【传】十三年,春,齐师伐莒。莒恃晋而不事齐故也。

夏,楚子伐宋,以其救萧也。救萧在前年。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宋讨陈之贰。今宋见伐,晋、卫不顾盟以恤宋,而经同贬宋大夫。传嫌华椒之罪累及其国,故曰唯宋可以免。

○累,劣伪反。

[疏]注“宋讨”至“以免”。

○正义曰:往年清丘之盟,宋卿亦贬,传称“不实其言”。此年宋被楚伐,而晋、卫不救,即是不实之状於此发。传言“唯宋可以免”者,意在责诸国耳。嫌华椒之罪累及其国,恐言宋亦有罪,宜其不救。但盟之不信,唯椒身合贬,宋国无罪。言“惟宋可以免”,见诸国皆合责也。

秋,赤狄伐晋。及清,先縠召之也。邲战不得志,故召狄欲为变。清,一名清原。

冬,晋人讨邲之败,与清之师,归罪於先縠而杀之,尽灭其族。君子曰:“恶之来也,已则取之。‘其先縠之谓乎!”尽灭其族,为诛巳甚,故曰“恶之来也”。

[疏]注“尽灭”至“来也”。

○正义曰:先縠之罪,不合灭族。“尽灭其族,为诛巳甚”,亦是晋刑大过,是为大恶。君子既嫌晋刑大过,又尤先縠自招,故曰“恶之来也,己自取之”。恶之来也,言大恶之事来先縠之家。

清丘之盟,晋以卫之救陈也,讨焉。寻清丘之盟以责卫。使人弗去,曰:“罪无所归,将加而师。”孔达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说。欲自杀以说晋。

○使,所吏反。我说,如字,又音悦。以说音悦,又如字。罪我之由。我则为政而亢大国之讨,将以谁任?亢,御也。谓御宋讨陈也。

○亢,苦浪反。任音壬。我则死之。”为明年杀孔达传。

【经】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书名,背盟于大国,罪之。)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无传。文十四年盟新城。)

晋侯伐郑。秋,九月,楚子围宋。

葬曹文公。无传。

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穀。

【传】十四年,春,孔达缢而死。卫人以说于晋而免。(以杀告,故免于伐。

○缢,一赐反。)遂告于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达,构我敝邑于大国,既伏其罪矣,敢告。”(诸杀大夫亦皆告。)卫人以为成劳,复室其子,(以有平国之功,复以女妻之。

○复,扶又反。妻,七计反。)

[疏]注“以有”至“妻之”。

○正义曰:《释诂》以“平”为“成”,则“成”亦“平”也。男子谓妻为室,故杜以为卫人以其父有平定国家之劳,复以女妻之。言卫侯以女妻之也。刘炫以为传文无卫侯之女为孔达之妻,“复室其子”,谓复以室家还其子。谓达既被诛,家当没入官,复以孔达财物家室还其子。今知非者,案检传文,上孔达云:“苟利社稷,请以我说。”是孔达忠於卫国,本实无罪。所以告於诸侯,只欲虚以说晋。卫人荷其功力,何得没其家资?男子谓妻为室,则室者对夫之言,故传云“女有家,男有室”。今若以孔达之妻而还其子,便则以母还子,不得云:“复室其子”。又诸国大夫之妻,传皆不载其氏姓,何得独责孔达之妻须言卫侯之女?既言“复室其子”,明孔达之妻则卫侯之女。可知刘以孔达之妻为卫侯之女,於传无文以规杜过,於义非也。

使复其位。袭父禄位。

夏,晋侯伐郑,为邲故也。晋败於邲,郑遂属楚。

○为,于伪反。告於诸侯,蒐焉而还。蒐,简阅车马。

○蒐,所留反。阅音悦。中行桓子之谋也。曰:“示之以整,使谋而来。”郑人惧,使子张代子良于楚。十二年,子良质於楚。子张,穆公孙。

○行,户郎反。质音致。郑伯如楚,谋晋故也。郑以子良为有礼,故召之。有让国之礼。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申舟,无畏。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文十年,楚子田孟诸,无畏抶宋公仆。

○冯,皮冰反。恶,乌路反。抶,敕乙反。曰:“郑昭宋聋,昭,明也。聋,闇也。

○聋,力工反。

[疏]注“昭,明也。聋,闇也”。

○正义曰:人之听视聪明,唯在耳目而已。郑昭,言其目明,则宋不明也。宋聋,言其耳闇,则郑不闇也。耳目名举一事,而对以相反。言宋不解事,必杀我也。

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犀,申舟子。以子讬王,示必死。

○使,所吏反,“使者”同。女音汝。见,贤遍反。及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以我比其边鄙,是与亡国同。

○过,古卧反。又古禾反。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投,振也。袂,袖也。

○袂,面世反。袖,徐又反。屦及於窒皇,窒皇,寝门阙。

○屦,九具反。窒,直结反。

[疏]注“窒皇寝门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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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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