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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穀梁传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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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归,犹愈乎执也。大天子之使过诸侯,诸侯当候在疆埸,膳宰致饩,司里授馆,犹惧不敬,今乃执天子之使,无礼莫大焉。昭十二年“晋伐鲜虞”,传曰:“晋,狄之也。”今不曰卫伐凡伯,乃变卫为戎者,伐中国之罪轻,故称国以狄晋,执天子之使罪重,故变卫以戎之。以一人当一国,讳执,言以归。皆尊尊之正义,《春秋》之微旨。

○之使,所吏反,注同。愈,羊主反。过,古卧反,上古禾反。疆,本又作壃,亦作强,音姜。埸音亦。饩,许气反,牲腥曰饩。伐鲜音仙。

[疏]“戎者卫也”。

○释曰:麋信云:“不言夷狄,独言戎者,因卫有戎邑故也。”范意或然。

○注“云天子”至“不敬”。

○释曰:《国语》云,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陈人候不在疆,膳宰不致饩,司里不授馆。单子归,以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云云,“是弃先王之法制也。周之秩官有之,敌国宾至,司里授馆,甸人积薪,膳宰致飧,廪人献饩,宾入如归。今臣承王命以过陈,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是文出於彼。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垂,卫地。不期而会日遇。遇者,志相得也。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凡有所归,例时。邴,郑邑。

○宛,於阮反。邴,彼病反,一音丙,《左氏》作祊。

[疏]注“凡有所归,例时”。

○释曰:宣十年春“齐人归我济西田”,定十年夏“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并不书月,故知“例时”也。此月者为下入邴月也。一解以擅易天子之田,故谨而月之也。

名宛,所以贬郑伯,恶与地也。去其族,恶擅易天子邑。

○恶与,乌路反,注及下同。去,起已反。擅,市战反。

庚寅,我入邴。徐邈曰:“入承郑归邴下,嫌内外文不别,故著我以明之。”

○别,彼列反。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邴者,郑伯所受命於天子,而祭泰山之邑也。王室微弱,无复方岳之会,诸侯骄慢,亦废朝觐之事,故郑以汤沐之邑易鲁朝宿之田也。诸侯有大功盛德於王室者,京师有朝宿之邑,泰山有沐浴之邑,所以供祭祀也。鲁,周公之后;郑,宣王母弟,若此有赐邑,其馀则否。许慎曰:“若今诸侯京师之地,皆有朝宿之邑,周有千八国诸侯,尽京师之地,不足以容,不合事理。”

○复,扶又反。废朝,直遥反,下同。觐,巨靳反。诸侯春见天子曰朝,秋见曰觐。令,力呈反。

[疏]“入者内弗受也”。

○释曰:重发传者,嫌易田与兵入异,故重发以明之。

○注“周有”至“事理”。释曰:《孝经》说文。

夏,六月,已亥,蔡侯考父卒。诸侯日卒,正也。

[疏]“日卒,正也”。

○释曰:重发之者,宋公起例之始,蔡侯嫌爵异,故重发以明之。举此二者,足以包宿男,故宿男不复发传也。

辛亥,宿男卒。宿,微国也。未能同盟,故男卒也。

[疏]“未能同盟”。

○释曰:杜预以元年盟於宿,宿亦与盟,则以宿为宿男之国。此传云“未能同盟”,则以彼宿为地名,与杜异也。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宋序齐上,王爵也。瓦屋,周地。外盟不日,此其日,何也?据僖十九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於曹南”,不日。

[疏]注“据僖”至“不日”。

○释曰:不据石门而引曹南者,以曹南三国与此相合,故引之也。

诸侯之参盟於是始,故谨而日之也。世道交丧,盟诅滋彰,非可以经世轨训,故存日以记恶,盖《春秋》之始也。

○参,七南反。丧,息浪反。诅,庄虑反,下文同。诰誓不及五帝,五帝,谓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也。诰誓,《尚书》六誓七诰是其遗文。五帝之世,道化淳备,不须诰誓而信自著。

○诰,古报反。誓,市制反。五帝,孔安国云:“少昊、颛顼、高辛、唐、虞。”郑玄有黄帝无少昊,余同。范依郑。颛顼,上音专,下音许玉反。帝喾,苦笃反,高辛名。

[疏]注“五帝”至“自著”。

○释曰:五帝虽有军旅会同,不须诰誓而信自著也。六誓者,即《尚书?甘誓》、《汤誓》、《牧誓》、《泰誓》、《费誓》、《秦誓》也。七诰者,即《汤诰》、《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康王之诰》是也。

盟诅不及三王,三王,谓夏、殷、周也。夏后有钧台之享,商汤有景亳之命,周武有盟津之会。众所归信,不盟诅也。

○夏,户雅反。钧音均。亳,步各反。盟津音孟,本亦作孟。

[疏]注“三王”至“诅也”。

○释曰:经史通以王为夏、殷、周也。盟津之会,昭四年《左传》文。三王众所归信,故不设盟诅也。《尚书》舜命禹征有苗而戒於众,则亦誓之类。《周礼?秋官》司盟官掌盟载之约,则是盟事。而云“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者,舜是五帝之末,命禹徂征,是禹之事,故云“不及五帝”;周公制盟载之法者,谓方岳及有疑会同,始为之耳,不如《春秋》之世屡盟,故云“不及三王”也。

交质子不及二伯。二伯,谓齐桓、晋文。齐桓有召陵之师,晋文有践土之盟。诸侯率服,不质任也。

○交质音置,注同。二伯如字,又音霸。召,上照反。

[疏]注“二伯”至“任也”。

○释曰:经典言五伯者,皆谓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今此传以周末言之,故知谓齐桓、晋文也。其“召陵之师”、“践土之盟”,亦昭四年《左传》文也。

八月,葬蔡宣公。月葬,故也。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来。包来,宋邑。

○包音苞,一音浮,《左氏》作“浮来”。可言公及人,不可言公及大夫。称人,众辞。可言公及人,若举国之人皆盟也。不可言公及大夫,如以大夫敌公故也。

螟。螟,亡丁反。

冬,十有二月,无侅卒。无侅之名,未有闻焉。未闻者,不知为是隐之不爵大夫,为是有罪贬去氏族。穀梁子不受之於师,故曰未有闻焉。

○去,起吕反或曰,隐不爵大夫也。若侠卒是。

○若侠音协,九年经同。或说曰,故贬之也。若无侅帅师入极是。

[疏]“或曰”至“贬之也”。

○释曰:若是不爵命大夫,二年传不得云贬。彼入极为贬去氏,则此亦为贬去氏,就二说之中,后“或曰”是也。“公子益师卒”,传曰:“不日,恶也。”则此不日亦恶可知矣。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南,氏姓也。季,字也。南季,天子之上大夫。氏以为姓也。所以别姓者,经有“王季子来聘”,“祭伯来”,王、祭皆非姓也,嫌与同,故别之也。季云字者,明命为大夫,不以名通也。

○别,彼列反。祭伯,侧界反,下同。凡国名、邑名及人名氏皆於始音,后不复出。若假借之字,时复重音,后放此。聘,问也。聘诸侯,非正也。《周礼》天子“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致禬以补诸侯之灾”。许慎曰:“礼:臣病君亲问之,天子有下聘之义。”传曰:“聘诸侯,非正”,宁所未详。

○好,呼报反。覜,他吊反。慝,他得反。恶也。间问,间厕之间。脤,市轸反,祭肉也。禬,户外反,或古外反。

[疏]注“《周礼》”至“未详”。

○释曰:范所引者,《周礼?大行人》文也。郑玄云:“时聘者,亦无常期。天子有事,诸侯使大夫来聘亲,亲以礼见之,礼而遣之,所以结其恩好也。殷覜谓一服朝之岁也。慝,恶也。一服朝之岁,五服诸侯皆使卿以聘礼来覜天子,天子以礼见之,命以礼政禁之事,所以除其恶行。”间问者,间岁一问诸侯,而有省之属谕诸侯之志者。谕言语,谕书名,其类也。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者,交或往或来者也。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者,赞,助也。致禬,凶礼之吊礼。禬,礼也。补诸侯之灾者,若《春秋》澶渊之会,谋归宋财。”然“时聘”“殷覜”二者,是诸侯臣使於王也。其“间问”“归脤”“贺庆”“致禬”四者,王使臣使於诸侯也。范此注引《周礼》者,证有下聘之义也,而传云“非正也”,故云“宁所未详”。然则答郑玄之驳,则云叔服重天子之礼者,以此传既非,故别为之说。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震,雷也。电,霆也。电,徒练反。霆,徒丁反。又,徒顶反。

[疏]“震,雷也。电,霆也”。

○释曰:《说文》云:“震,霹雳也。”阴击阳为电,电者即雷之光,与此传异者,《易?说卦》“震为雷”,故何休亦以震为雷。霆者,霹雳之别名,有霆必有电,故传云“电,霆也”。或当电、霆为一也。

庚辰,大雨雪。志疏数也。八日之间,再有大变,阴阳错行,故谨而日之也。刘向云:“雷未可以出,电未可以见。雷电既以出见,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也。雷电,阳也;雨雪,阴也。雷出非其时者,是阳不能闲阴,阴气纵逸而将为害也。”

○雨,于付反。数,色角反。向,舒亮反。见,贤遍反。复,扶又反。

[疏]“志疏数也”。

○释曰:谓灾有远近,远者为疏,近者为数也。

○注“刘向”至“害也”。

○释曰:何休云:“夏之正月,未可大雨震电,此阳气大失其节。犹隐公久居其位,不反於桓,失其宜也。”异发於九年者,阳数可以极,而不还国於桓之所致。”大雨雪者,“盛阴之气大怒,此桓将怒而弑隐公之象”。刘向之言,与何休意不甚异,但取变异之象少差耳。

雨月,志正也。雨得其时则月。

[疏]注“雨得其时则月”。

○释曰:雨得其时则月者,若僖三年夏“六月,雨”是也。

侠卒。侠者,所侠也。侠,名也。所,其氏。

[疏]“侠者,所侠也”。

○释曰:徐邈引尹更始云“所者,侠之氏”,今范亦云““所,其氏”,则所者是侠之氏族,但未备爵命,故略名耳。麋信以为所非氏,所,谓斥也。

弗大夫者,隐不爵大夫也。侠不命为大夫,故不氏。隐之不爵大夫,何也?曰,不成为君也。明将立桓。

夏,城郎。郎,鲁邑。

秋,七月。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四时不具,不成年也。

冬,公会齐侯于防。防,鲁地也。会者,外为主焉尔。

[疏]“会者”至“焉尔”。

○释曰:重发传者,嫌华戎异故也。

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隐行自此皆月者,天告雷雨之异,以见篡弑之祸,而不知戒惧,反更数会,故危之。

○见,贤遍反。数,色角反。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翚,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世贬之。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败例日与不日,皆与战同。管,宋地。

○公败,必迈反,又皮迈反,后亦同。于菅,古颜反。

[疏]注“败例”至“宋地”。

○释曰:庄十年传例曰“不日,疑战也”者,言不克日而战,以诈相袭,则不疑当书日。故桓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范云“结日列陈,则日”,是也。今注云“与战同”,则此败宋师,是克日而战也。

内不言战,举其大者也。战然后败,故败大於战。

辛未,取郜。郜,古报反,《字林》工竺反。

辛巳,取防。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据僖三十三年,“伐邾,取訾娄”不日。

○訾,子斯反。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取二邑,故谨而日之也。礼不重伤,战不逐北,公败宋师于菅,复取其二邑,贪利不仁,故谨其日。

○重,直用反。逐北如字,又音佩,本又作“逐奔”。复,扶又反。

[疏]注“礼不”至“逐奔”。

○释曰:“不重伤”,僖二十二年《左传》文也。“不逐奔”,上五年传文。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载。郑伯伐取之。凡书取国,皆灭也。变灭言取,明其易。

○载如字,本或作戴。易,以豉反,下文同。不正其因人之力而易取之,故主其事也。三国伐载,自足以制之,郑伯不能矜人之危,而反与共伐,故独书“郑伯伐取之”,以首其恶。其实四国共取之。

○恶,乌各反。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郕,国也。恶,乌路反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天子无事,诸侯相朝,正也。事谓巡守、崩葬、兵革之事。

○薛,息列反。守音狩,本亦作狩。

[疏]“十有一年”。释曰:言“有”者,十是盈数,更以奇从盈,故言“有”,欲见一者,非十中之物也。

○注“事谓”至“之事”。

○释曰:《书》云:“肆觐东后。”是天子巡守,当方诸侯有事。许慎、郑玄皆以为天子丧葬,诸侯亲奔,故范亦以为天子崩葬为诸侯之事也。桓五年诸侯从王伐郑,是天子举兵革,诸侯亦有事也。言无此等事,诸侯得相朝;若有,即不得也。

考礼修德,所以尊天子也。诸侯来朝;时,正也。朝宜以时,故书时则正也。

[疏]“考礼修德”。释曰:诸侯相朝,所以正班爵,奉王命,故云“考礼修德”也。

犆言,同时也。犆言,谓别言也。若“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同时来,不俱至。

○犆音特,独也,本或作特。累数,皆至也。累数,总言之也。若“滕侯、薛侯来朝”,同时俱至。

○数,所主反。

夏,五月,公会郑伯于时来。时来,郑地。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公薨不地,故也。不地,不书路寝之比。

○比,必利反。隐之,不忍地也。隐犹痛也。其不言葬,何也?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罪下也。责臣子也。隐十年无正,隐不自正也。无正,谓不书正月。元年有正,所以正隐也。明隐宜立。

卷三

卷三

◎桓公起元年,尽七年

[疏]《鲁世家》:桓公名允,惠公之子,隐公之弟,以桓王九年即位。《世本》作轨。《谥法》:“辟土服远曰桓。”

元年,春,王正月。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诸侯无专立之道,必受国於王。若桓初立,便以见治,故详其即位之始,以明王者之义。

[疏]“桓无”至“始也”。

○释曰:徐邈云:“桓公篡立,不顾王命,王不能讨,故无王。又且桓公终始十八年,唯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有王,自外皆无王,故传据以发问,而曰‘桓无王’。又范氏例云:“《春秋》上下无王者,凡一百有八。桓无王者,见不奉王法;余公无王者,为不书正月,不得书王。桓初即位,若已见治,故书王以示义。二年书王,痛与夷之卒,正宋督之弑,宜加诛也。十年有王,正曹伯之卒,使世子来朝,王法所宜治也。十八年有王,取终始治桓也。”是解元年有王为谨始也,馀年无王为不奉王法也。若然,桓为弑君而立,故十四年没其王。文、宣公亦篡位而立,不去王者,桓弑贤兄让国之主,害成立之君,宣篡未逾年之子,又无为臣之义,以轻重既异,故去王亦殊也。杜预注《左氏》桓十四年无王者,“失不班历”也。何休注《公羊》,意与《穀梁》同。唯解有王者别,云:“二年有王者,见始也。十年有王,数之终也。十八年有王,桓之终也。明终始有王,桓公无之耳。”

其曰无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

公即位。杜预曰:“嗣子位定於初丧,而改元必须逾年者,继父之业,成父之志,不忍有变於中年也。诸侯每首岁必有礼於庙,诸遭丧继位者,因此而改元即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亦书即位之事於策。”

○去,上声。

[疏]注“杜预”至“於策”。

○释曰:《尚书?顾命》云:“乙丑,成王崩,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孔安国云:“明室,路寝。外之使居忧,为天下宗主。”天子初崩,嗣子定位,则诸侯亦当然也。其改元必须逾年者,孝子之情,不忍有变於中年也。然嗣子不忍变於中年,故嗣年即位。桓公既无恻痛之情,朝死夕忘,亦於逾年即位者,圣人立法,即位必持逾年,桓虽不仁,未可独当年即位。即位既是逾年,故史官从其实而书之。

继故不言即位,正也。故谓弑也。继故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也。哀痛之至,故不忍行即位之礼。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为与闻乎弑,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已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於先君也。推其无恩则知与弑也,此明统例耳。与弑尚然,况亲弑者。

○与闻音豫,下文及注“与弑”皆同。

[疏]注“推其”至“弑者”。

○释曰:桓是亲弑之主,而传论与弑之事,故知传意本“明统例”尔,故云“与弑尚然,况亲弑者”。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垂,卫地也。传例曰:“往月,危往也。桓大恶之人,故会皆月以危之。

[疏]注“垂卫”至“危之”。

○释曰:传例者,定八年传文也。此“三月,公会郑伯于垂”,二年“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是“会皆月以危之”。

会者,外为主焉尔。郑伯所以欲为此会者,为易田故。

○为易,于伪反。

[疏]“会者”至“焉尔”。

○释曰:重发传者,嫌《易》田与直会异故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假不言以,言以,非假也。实假,则不应言以璧。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礼:天子在上,诸侯不得以地相与也。诸侯受地於天子,不得自专。无田则无许可知矣。不言许,不与许也。但言以璧假许,而不继田,则许属郑也。今言许田,明以许之田与郑,不与许邑也。诸侯有功,则赐田以禄之。若可以借人,此盖不欲以实言。

○借,子夜反。许田者,鲁朝宿之邑也。邴者,郑伯之所受命而祭泰山之邑也。用见鲁之不朝於周,而郑之不祭泰山也。朝天子所宿之邑谓之朝宿,泰山非郑竟内,从天王巡守,受命而祭也。擅相换易,则知朝祭并废。

○鲁朝,直遥反,下皆同。邴,彼病反,又音丙。见,贤遍反。竟音境。从,在用反。守音狩。擅,市战反。换,一本亦作逭,胡唤反。

[疏]“许田”至“山也”。

○释曰:经文无邴而传言之者,经讳易天子之地,故以璧假为文。若以地易地,不得云假,故经无邴文。传本鲁郑易田之由,五得不言邴也。先儒解《左氏》者,皆以为郑受天子祊田,为汤沐之邑。后世因立桓公、武公之庙,故谓之泰山之祀。案此传及注意,则以为祭泰山之邑,谓从王巡狩,受命而祭泰山也。《羊》以为“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左氏》无传,或当史异辞。《穀梁》以为言田者,则不德其邑,是三传之说各异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越,卫地也。及者,内为志焉尔。越,盟地之名也。

秋。大水。《礼?月令》曰:“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大水例时。

[疏]注“大水例时”。

○释曰:庄七年与此皆云“秋,大水”,不书月,是例时也。

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冬,十月。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后为年。编,录。

○编,必连反,《字林》、《声类》、《韵集》皆布于反,《史记音义》甫连反。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宋督,宋之卑者,卑者以国氏。

○督,丁毒反。与如字,又音馀。

[疏]注“宋督”至“国氏”。

○释曰:知是卑者,“祝吁弑其君”取国,传以“失如”言之,“履緰来逆”,传称“进之也”。此督与宋万既不取国,又无可进,明卑者可知也。

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与夷之卒也。诸侯之卒,天子所隐痛。奸逆之人,王法所宜诛,故书王以正之。及其大夫孔父。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书尊及卑,《春秋》之义也。邵曰:“会盟言及,别内外也。尊卑言及,上下序也。”

○别,彼列反。

[疏]注“邵曰”至“序也”。

○释曰:“及”有二义,故范引邵云:“会盟言及,别内外也。尊卑言及,上下序也。”“别内外”者,谓鲁与他人会盟,皆先鲁以及他,若隐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眛”、“及宋人盟于宿”是也。“上下序”者,此孔父、荀息、仇牧皆先言君,后言臣是也。

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弑君,而恐不立,於是乎先杀孔父。孔父闲也。闲谓扞御。

○杀并如字。扞,下旦反。何以知其先杀孔父也?曰,子既死,父不忍称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以是知君之累之也。累谓从也。

[疏]“知君之累之也”。

○释曰:糜信云:“累者,从也。谓孔父先死,殇公从后被弑。”范注虽不明,理亦当然也。

孔,氏;父,字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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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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