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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礼经

仪礼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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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又云宰夫授公几,皆是於外无事,在庙始有事,更不见此官等命人庙之文,明君未入庙时,此官已在位而俟。《公食大夫》以其官各具馔物,皆有事,不预入庙,故公迎宾入,後乃见卿大夫以下之位,与此异也。

宾立接西塾。(接犹近也。门侧之堂谓之塾。立近塾者,已与主君交礼,将有出命,俟之於此。介在币南,北面西上,上摈亦随公入门东,东上,少进於士。)

[疏]“宾立接西塾”。

○注“接犹”至“於士”。

○释曰:云“门侧之堂谓之塾”者,《尔雅释宫》文。云“立近塾者,已与主君交礼,将有出命,俟之於此”者,对在大门外时,未与主君交礼,直使摈传命,故去门七十步,五十步,三十步,此将与君交礼,故近门也。云於此“介在币南,北面西上”者,以上文入竟展币时,布幕,宾西面,介北面东上,统於宾,今此陈币宾在门西,北面,明介北面,西上,统於宾也。云“上摈随公入门东,东上,少进於上”者,案下“几筵既设,摈者出请命”,更不见上摈别入之文,明随公入可知也。知门东有士者,案《公食》云:“士立于门东,北面西上。”郑云“统於门者,非其正位”也。故知此亦然。以摈者是卿,又相君,故知进於士,在士前也。

几筵既设,摈者出请命。(有几筵者,以其庙受,宜依神也。宾至庙门,司宫乃于依前设之。神尊,不豫事也。席西上,上摈待而出请受宾所以来之命,重停宾也。至此言命,事弥至,言弥信也。《周礼》:“诸侯祭祀,席蒲筵,缋纯,右几。”)

[疏]“几筵”至“请命”。

○注“有几”至“几”。

○释曰:云“有几筵者,以其庙受,宜依神也”者,此对不在庙受,不几筵,故下云:“聘遭丧,入竟则遂也。不郊劳,不几筵。”注云:“致命不於庙,就尸柩於殡宫,又不神之。”下小聘不几筵,注云:“记贬於聘。”是以记云“唯大聘有几筵”。《觐礼》不云几筵,文不具也。又案《曲礼》注:春夏受挚於朝,受享於庙,秋冬一受之於庙。诸侯无此法,四时皆在於庙,亦无四时朝觐之别名,同,皆曰朝也。云“宾至庙门,司宫乃于依前设之。神尊,不豫事也”者,此对《公食》“宰夫设筵,加席几”,而後迎宾,彼食礼,与此异也。知在前者,案《司几筵》云:大朝觐、大飨射,王位依前南乡,设筵几。《觐礼》亦云依前,诸侯亦然。《尔雅释宫》云:“牖户之谓之。”但天子以屏风设於,诸侯无屏风,为异席,亦不同也。云“至此言命,事弥至,言弥信也”者,上入竟,士请事,近郊,下大夫请行,皆是谦问,不敢以必来之己国,不正言之。至此,事益至,言则信矣。故正问之而言请命,是其事至言信矣。云“《周礼》”至“几”者,《周礼司几筵》文。彼诸侯祭祀,席三重,上更有“加莞筵,纷纯”,不引之者,文略可知。引之者,证此所设者,设常祭祀之席也。

贾人东面坐启椟,取圭,垂缫,不起而授上介。(贾人乡入陈币,东面俟,於此言之,就有事也。授圭不起,贱不与为礼也。不言裼袭者,贱不裼也。缫,有组系也。)

[疏]“贾人”至“上介”。

○注“贾人”至“系也”。

○释曰:“贾人乡入陈币,东面俟,於此言之,就有事也”者,上文宾入次,乃陈币在门外,不言者,彼贾人未有事。今此有事,故就此言面位,以此东面,明初亦东面矣,故举此明前东面也。云“授圭不起,贱不与为礼也”者,以贾人是庶人在官者,故云贱不与为礼,为礼当起而授也。云“不言裼袭者,贱不裼也”者,若不贱,以垂缫当裼,以贱故不裼也。云“缫,有组系”也,知有组者,下记云:“所以朝天子,圭与缫皆九寸。”“问诸侯,朱绿缫,八寸,皆玄系,长尺,绚组”是也。

上介不袭,执圭,屈缫,授宾。(上介北面受圭,进西面授宾。不袭者,以盛礼不在於已也。屈缫,并持之也。《曲礼》曰:“执玉,其有藉者则裼,无藉者则袭。”)

[疏]“上介”至“授宾”。

○注“上介”至“则袭”。

○释曰:上介裼於贾人处,垂缫受得圭而不袭者,郑云“以盛礼不在於己故也”,以宾执圭,升堂致命,为盛礼在己者也。云“上介北面受圭,进西面授宾”者,以上介本位北面,故北面受圭,宾东面,故上介西面授宾。引《曲礼》者,彼记人据此绚组尺为缫藉,不据韦皮衣木板画以五采之缫藉也。云“执玉,其有藉者则裼”,据此,贾人垂缫以授上介,上介不袭受之时也。云其“无藉者”,则袭者据此上介屈缫以授宾,宾袭受之时也。记人直记裼袭之义,不论盛礼在己之意,故各举一边而言也。

宾袭,执圭。(执圭盛礼,而又尽饰,为其相蔽敬也。《玉藻》曰:“服之袭也,充美也。是故尸袭,执玉龟袭”也。)

[疏]“宾袭执玉”。

○注“执圭”至“袭也”。

○释曰:云“执圭盛礼”者,《玉藻》云“执玉龟袭”,注:“重宝瑞也。”若然,云盛礼者,以其圭瑞以行礼,故为盛礼也。云“又尽饰,为其相蔽敬也”者,《玉藻》又云:“君在则裼尽饰也。”注云:“臣於君所。”今聘宾於主君,亦是臣於君所,合裼以尽饰。今既执圭,以瑞为敬,若又尽饰而裼,则掩蔽玉之敬,故不得裼也。云“服之袭也,充美也”者,彼注云:“充犹覆也。”“是故尸袭”者,为尸尊,故去饰也,不裼。云“执玉龟袭也”者,彼注云:“重宝瑞也。”以龟玉为宝瑞,若裼,则尽饰为蔽敬,故引之证不裼也。

摈者入告,出辞玉。(摈者,上摈也。入告公以宾执圭,将致其聘命。圭,贽之重者,辞之,亦所以致尊让也。)

[疏]“摈者”至“辞玉”。

○注“摈者”至“尊让”。

○释曰:知摈是上摈者,案上相礼者皆上摈,故知此亦据上摈。云“圭,贽之重”者,《大宗伯》云“以玉作六瑞”,君之所执;又云“以禽作六贽”,臣之所执;总而言之皆是贽。故《左氏传》云男贽不过玉帛、禽鸟,但君之所执,为贽之重者也。云“辞之,亦所以致尊让”也,致尊让,《乡饮酒义》文。彼为宾主三辞三让,是致尊让。此辞玉,亦是致尊让之事,故引之为证也。案文公十二年《左氏传》云:秦伯使西乞术来聘,襄仲辞玉,宾对曰:“不腆敝器,不足辞也。”彼主人无三辞者,文不具,亦当三辞也。

纳宾,宾入门左。(公事自西。)

[疏]“纳宾宾入门左”。

○注“公事自西”。

○释曰:案《玉藻》云:“公事自西。”注云:“聘享也。”又云:“私事自东。”注云:“觌面也。”故郑引之以证此入门左是聘享。宾入自西,入门左也。

介皆入门左,北面,西上。(随宾入也。介无事,止於此。今文无门。)

[疏]“介皆”至“西上”。

○注“随宾”至“无门”。

○释曰:案《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及将币,“每门止一相,及庙,唯君相入”,注云:“唯君相入,客臣也。相不入矣。”此介皆入,不同者,彼云每门止一相,郑云绝行在後耳,非是全不入庙。又云唯君相入者,谓前相君礼须入,故言之;臣相不前相礼,故不言入;其实皆入,与此同也。

三揖,(君与宾也。入门将曲,揖;既曲北面,又揖;当碑揖。)

[疏]“三揖”。

○注“君与”至“碑揖”。

○释曰:前云公揖入,立于中庭,三分庭一在南。宾後独入,得云“入门将曲,揖”者,谓公先在庭南面,宾既入门,至碑曲,揖,宾既曲北面,宾又揖,主君揖,主君二者,皆向宾揖之,再揖讫,亦主君东面向堂涂,北行当碑,乃得宾主相向而揖,是以得君行一,臣行二,非谓宾入门时,主君更向内ニ,相近而揖。若然,何得云君行一,臣行二也。

至于阶,三让。(让,升。)

公升二等,(先宾升二等,亦欲君行一,臣行二。)

[疏]“公升二等”。

○注“升宾”至“行二”。

○释曰:诸侯阶有七等,公升二等,在上仍有五等,而得云君行一,臣行二者,但君行少,臣行多,大判而言,非谓即君行一,臣行二。此文出《齐语》晏子辞。

宾升,西楹西,东面。(与主君相乡。)

摈者退中庭。(乡公所立处,退者以公宜亲受宾命,不用摈相也。)

[疏]“摈者退中庭”。

○注“乡公”至“相也”。

○释曰:上文公揖入,立于中庭,今公与宾升堂,云“摈者退中庭”,此文与君立中庭同,故云“乡公所立处”。

宾致命。(致其君之命也。)

公左还,北乡。(当拜。)

[疏]“公左还北乡”。

○注“当拜”。

○释曰:言“左还北乡”者,公升受宾致命时西乡,以左手乡外,回身北面乃拜,故云“当拜”。

摈者进。(进阼阶西,释辞於宾,相公拜也。)

[疏]“摈者进”。

○注“进阼”至“拜也”。

○释曰:知“阼阶西”者,以其摈者在中庭公立处,直言“进”,则进至阼阶西,不得更向阼阶前,亦不可更进西阶,故知“进阼阶西,释辞於宾”,复得“相公拜”也。

公当楣再拜。(拜贶也。贶,惠赐也。楣谓之梁。)

[疏]“公当楣再拜”。

○注“拜贶”至“赐也”。

○释曰:拜贶之言,文出《聘义》。彼云“北面拜贶,拜君命之辱”是也。

宾三退,负序。(三退,三逡遁也。不言辟者,以执圭将进授之。)

[疏]“宾三退负序”。

○注“三退”至“授之”。

○释曰:案上文宾入门,“公再拜,宾辟,不答拜”。又下文云宾讶受几於筵前,“公一拜送,宾以几辟”,皆言辟,此不言辟,故决之也。案《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及将币,“客登拜,客三辟,授币”,注云:“客三辟,三退,负序也”者,彼诸公之臣相聘之礼,与侯伯之卿聘於邻国之礼少异故也。

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侧犹独也。言独,见其尊宾也。他日公有事,必有赞为之者。凡袭于隐者,公序坫之可知也。中堂,南北之中也。入堂深,尊宾事也。东楹之,亦以君行一,臣行二。)

[疏]“公侧”至“之”。

○注“侧犹”至“行二”。

○释曰:云“他日公有事,必有赞为之”者,案《大射》云公卒射,小臣正赞袭,是其赞为之也。云“几袭於隐”者,案《士丧礼》:小敛,主人袒于户内,袭于序东。丧礼遽於事,尚袭於序东,况吉事乎?明知袭於隐者也。云“公序坫之可也”者,《士丧》袭于序东,谓於堂东地上,此则公在堂上。堂东南角为坫,郑以意斟酌隐处无过於序东坫北可也。无正文,故云可也。云“中堂,南北之中也。入堂深,尊宾事也”者,凡庙之室堂皆五架,栋南北皆有两架,栋北一架,下有壁,开户栋南一架,谓之楣。则楣北有二架,楣南有一架。今於当楣北面拜讫,乃更前北侵半架,於南北之中乃受玉,故云南北之中,乃入堂深,尊宾事故也。云“东楹之,亦以君行一,臣行二”者,两楹之为宾主处中,今乃於东楹之,更侵东半,故云君行一臣行二也。

摈者退,负东塾而立。(反其等位,无事。)宾降,介逆出。(逆出,由便。)宾出。(聘事毕。)

公侧授宰玉。(使藏之,授於序端。)

[疏]“公侧授宰玉”。

○注“使藏”至“序端”。

○释曰:郑知“授於序端”者,凡公授受皆於序端,是以下文“公升侧受几于序端”,故知此亦授于序端也。

裼,降立。(裼者,免上衣,见裼衣。凡当盛礼者,以充美为敬。非盛礼者,以见美为敬。礼尚相变也。《玉藻》曰:“裘之裼也,见美也。”又曰:“は裘青犴α,绞衣以裼之。”《论语》曰:“素衣,は裘。”皮弁时或素衣,其裘同可知也。裘者为温,表之,为其亵也。寒暑之服,冬则裘,夏则葛。凡衤裼者左,降立,俟享也。亦於中庭。古文裼皆作赐。)

[疏]“裼降立”。

○注“裼者”至“作赐”。

○释曰:云“裼者,免上衣,见裼衣”者,案《玉藻》云:“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注云:“君衣狐白毛之裘,则以素锦为衣覆之使可裼也。袒而有衣曰裼,必覆之者,裘亵也。《诗》云:‘衣锦衣,裳锦裳。’然则锦衣复有上衣明矣。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与?凡裼衣象裘色也。”若然,凡服四时不同,假令冬有裘,亻亲身衫,又有襦,襦之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若夏则以,之上则有中衣,中衣之上复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若春秋二时,则衣袷褶,袷褶之上加以中衣,中衣之上加以上服也。言见裼衣者,谓袒衿前,上服见裼衣也。故《玉藻》云:“裘之裼也,见美也。”袭者掩之,故《玉藻》云“袭充美”是也。云“凡当盛礼者,以充美为敬。非盛礼者,以见美为敬。礼尚相变也”者,《玉藻》云“执龟玉袭”,是礼之盛者,充美为敬。《玉藻》又云:“君在则裼,尽饰也。”是非盛礼者,以见美为敬。据此二者,是礼尚有相变也。引《玉藻》者,证礼不盛者,以裼见美也。又曰“は裘青犴α,绞衣以裼之”,引《论语》“素衣は裘”,又云“皮弁时或素衣,其裘同,可知也”,郑并引二文者,欲见诸侯与其臣视朔与行聘礼,皆服は裘,但君则は裘还用はα,臣则不敢纯如君,は裘则青犴α裼衣,君臣亦有异时。若在国视朔,君臣同素衣为裼,故《乡党》云“素衣は裘”,彼一篇是孔子行事。郑兼见君臣视朔之服,是其君臣同用素裼可知。若聘礼,亦君臣同用は裘,但主君则用素衣为裼,使臣则用绞衣为裼,是以郑总云皮弁时或素衣其裘同可知也。言“或素衣”者,在国则君臣同素衣,聘时主君亦素衣,唯臣用绞衣为裼也。依《杂记》云“朝服十五升布”,皮弁亦天子朝服,与诸侯朝服同用十五升布,亦同素积以为裳,白舄,臣用白屦也。云“裘者为温,表之,为亵”者,案《月令》云孟冬天子始裘。是裘为温。云“表之”者,则裼衣是也。裼衣象裘色,复与上服色同也。云“凡衤裼者左”者,吉凶皆袒左是也,是以《士丧礼》主人左袒,《檀弓》云吴季札“左袒右还其封”,《大射》亦左袒。若受刑,则袒右,故《觐礼》侯氏袒右受刑是也。知降立俟享也者,下文宾行享是也。

●卷二十一聘礼第八

摈者出请。(不必宾事之有无。)

[疏]“摈者出请”。

○注“不必”至“有无”。

○释曰:自此尽“以束帛如享礼”,论享礼之事。

宾裼,奉束帛加璧享。摈者入告,出许。(许受之。)

庭实,皮则摄之,毛在内,内摄之,入设也。(皮,虎豹之皮。摄之者,右手并执前足,左手并执後足,毛在内,不欲文之豫见也。内摄之者,两手相乡也。入设,亦参分庭一在南,言则者,或以马也。凡君於臣,臣於君,麋鹿皮可也。)

[疏]“庭实”至“设也”。

○注“皮虎”至“可也”。

○释曰:知“皮,是虎豹皮”者,经云“毛在内”,不欲文之豫见,是有文之皮。《郊特牲》云:“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往德也。”文无所属,则天子诸侯皆得用之。此聘使为君行之,故知皮是虎豹之皮也。《齐语》云:“桓公知诸侯归己,令诸侯轻其币,用麋鹿皮”,非其正也。云“摄之者,右手并执前足,左手并执後足”者,下云皮右首,故云右手执前两足。必以一手执两足者,取两足相向,得掩毛在内,俱放,又得毛向外,故郑云“内摄之者,两手相乡”也。知入设参分庭一在南者,见《昏礼记》:“纳徵,执皮,摄之,内文,兼执足。左首,随入西上,参分庭一在南。”故知此亦然。但此右首,彼左首者,《昏礼》象生,故与此异也。云“则者,或以马也”者,以其皮马相,有皮则用皮,无皮则用马,故云“则”,见其不定故也。云“凡君於臣,臣於君,麋鹿皮可也”者,云凡君於臣,谓使者归,若使卿赠如觌币,及食飨以侑币、酬币,庭实皆有皮,故云“凡”也。臣於君,谓私觌,庭实设四皮,及介用俪皮,此皆有麋鹿皮,故亦云“凡”也。若然,《大宗伯》云“孤执皮帛”,郑云:天子之孤用虎皮,诸侯之孤用豹皮。得用虎豹者,彼所执以为贽,与庭实不同,故得用虎豹也。

宾入门左,揖让如初,升致命,张皮。(张者,释外足,见文也。)

[疏]“宾入”至“张皮”。

○注“张者”至“文也”。

○释曰:案《昏礼记》:“宾致命,释外足,见文,主人受币,士受皮。”注云:“宾致命,主人受币,庭实所用为节。”此亦然,下受皮以授币为节也。

公再拜受币。士受皮者自後右客。(自,由也。从东方来,由客後西,居其左受皮也。执皮者既授,亦自前西而出。)

[疏]“公再”至“右客”。

○注“自由”至“而出”。

○释曰:云“执皮者既授,亦自前西而出”者,此约下私觌时,“牵马者自前西向出”相类,故云“亦”也。

宾出,当之坐摄之。(象受于宾。)

[疏]“宾出”至“摄之”。

○注“象受于宾”。

○释曰:云“坐摄之”者,向张皮见文,今摄之者,还如入时,执前後足,内文也。

公侧授宰币,皮如入,右首而东。(如入,左在前。皮右首者,变于生也。)

[疏]“公侧”至“而东”。

○注“如入”至“生也”。

○释曰:云“公侧授宰币”者,上云“公侧袭”,侧犹独也,此已上侧亦独,无人赞之也。云“如入,左在前”者,皮四张,三人入门时,先者北面在左,西头为上,馀取皮向东者,亦左在前,向东为次第也。云“皮右首者,变于生也”者,《曲礼》云“执禽者左首”,《士相见》贽用雉,左头奉之,下大夫执雁,上大夫执羔,如执雉,皆左首。雉虽死,以不可生服,执之如羔,雁亦从左首,象阳。今此皮则右首,变於生。《昏礼》左首,《昏礼》取象生,与此异也。

聘于夫人用璋,享用琮,如初礼。(如公立于中庭以下。)

若有言,则以束帛,如享礼。(有言,有所告请,若有所问也。记曰:有故,则束帛加书以将命。《春秋》臧孙辰告籴于齐,公子遂如楚乞师,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皆是也。无庭实也。)

[疏]“若有”至“享礼”。

○注“有言”至“实也”。

○释曰:云“有言,有所告请,若有所问也”者,言有所告,即告籴之类是也。请,即乞师之类是也。问,即言汶阳之田之类是也。郑据《传》而言,有此三事,皆是有言。有言,即记云“有故”,一也。云“有言”,即有书致之,故记云,有故则“束帛加书以将命”也。云“《春秋》臧孙辰告籴”者,事在庄公二十八年也。云“公子遂如楚乞师”者,事在僖二十六年也。云“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事在成公八年也。此三者皆见《春秋经》,引之者,证此有言以“束帛加书”之事也。云“无庭实也”者,以经直云“束帛如享礼”,则除束帛之外,更无所有,故知无庭实也。《国语》云:臧孙辰以鬯圭者,是告籴之物。服注云:无庭实也。又哀七年《左传》云:“邾茅夷鸿以乘韦束帛自请救于吴”,求救非法,故有乘韦为庭实也。

摈者出请事,宾告事毕。(公事毕。)

宾奉束锦以请觌。(觌,见也。乡将公事,是欲交其欢敬也。不用羔,因使而见,非特来。)

[疏]“摈者”至“事毕”。

○注“觌见”至“特来”。

○释曰:自此尽“从者讶受马”,论宾将私觌,主人不许而行礼宾之事。云“乡将公事”者,聘享是也。云“是欲交其欢敬也”者,聘是公礼,非是交欢,此行私礼,为交欢敬也。案《郊特牲》云:“为人臣者无外交。”郑注“私觌是外交也”者,彼谓臣为君介,而行私觌,是外交。若特行聘,则得私觌,非外交也。故彼上经云:“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注云“其君亲来,其臣不敢私见於主国君也。以君命聘,则有私见”是也。云“不用羔,因使而见,非特来”者,谓因为君聘使而行私见,故用束锦,非特来。若特来,则卿用羔也。若然,案《士相见》卿初仕见已君及卿,皆见以羔。见他君得有羔者,案《尚书》有“三帛二生”,二生,卿执羔,大夫执雁,彼见天子法。从朝君而见,得有羔。若诸侯相朝,其臣从君,亦得执羔见主君可知。其为君聘,则不得执羔见主君也,故郑云因使而见非特来。案定公八年经书“公会晋师于瓦”,《左传》云:“范献子执羔,赵简子、中行文子皆执雁。”亦是从君见,主君法也。

摈者入告,出辞。(客有大礼,未有以待之。)

[疏]“摈者入告出辞”。

○注“客有”至“待之”。

○释曰:云“大礼”者,即上行聘享是也。云“未有以待之”者,谓主人未有以待之,以礼待之,即下礼宾是也。故止客私觌,即下文行礼宾也。

请礼宾,宾礼辞,听命。摈者入告。(告宾许也。)

宰夫彻几改筵。(宰夫,又主酒食者也。将礼宾,彻神几,改神席,更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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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辨定祭礼通俗谱 礼类六【杂礼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辨定祭礼通俗谱五卷 国朝毛竒龄撰竒龄有仲氏易已着録是编一名二重礼谱盖欲成丧祭二礼嗣以丧礼别有吾说编因惟存祭礼其说取古礼而酌以今制故以通俗为名凡分七门一曰祭所二曰所祭者三曰主祭之人四曰祭之时五曰祭仪六曰祭器七曰祭物末附外神其中各条虽间与朱子家礼为难不出竒龄平日嚣争之习然考朱子年谱家礼成于乾道六年庚寅朱子时四十一歳其稿旋为人窃去越三十年朱子没后始复有传本行世儒者或以为疑黄榦为朱子弟子之冠亦云为未暇更定之本则家礼之出自朱子手定与否尚无显证即真获朱子已失之稿而草创初成亦恐尚非定本以王懋竑
表记集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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