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儒藏 · 礼经

仪礼注疏

82 万字 · 约 39 小时 15 分钟 · 47 / 105

会员可开白话

继也。云“牛羊,右手牵之”者,《曲礼》云“效马、效羊者右牵之”,以不噬人,用右手,便也。言右手牵之,则人居其左也。云“豕,束之,寝右,亦居其左”者,豕束缚其足,亦北首,寝卧其右,亦人居其左。案《特牲》云:“牲在其西,北首东足。”郑注云:“东足者,尚右也。”与此不同者。彼祭礼法用右胖,故寝左上右。《士虞》记云:“陈牲于庙门外,北首西上,寝右。”郑注:“寝右者,当升左胖也。”变吉,故与此生人同也。

米百,半斛,设于中庭,十以为列,北上。黍、粱、稻皆二行,稷四行。(庭实固当庭中,言当中庭者,南北之中也。东西为列,列当醯醢南,亦相变也。此言中庭,则设碑近如堂深也。)

[疏]“米百”至“四行”。

○注“庭实”至“深也”。

○释曰:云“庭实固当庭中,言当中庭者,南北之中也”者,上享时,直言庭实入设,不言中庭,则在东西之中,其南北三分庭一在南,此更言中庭,欲明南北之中也。上文公立於中庭,宰受币於中庭,皆南北之中也。知北上东西为行者,以经云“北上黍粱稻皆两行,稷四行”,若南北纵陈,止得言东西,不得言北上。何者?以黍、粱、稻及稷当行皆一种,无上下故也。明横陈,可知黍两行在北,次粱两行,次稻两行,次南稷四行。所以不用稻为上者,稻、粱是加,黍、稷是正,故黍为上端,稷为下端,以见上下,而稻粱居其,亦相变者,亦上纟争屈错之义。云“此言中庭,则设碑近如堂深也”者,陈鼎,上当其碑,南向陈之,醯醢夹碑在鼎中央,亦南向陈之。今米为,在醯醢之南北之中,则碑近北可知。言堂深者,犹若设洗南北,以堂深相似。若然,碑东当洗矣。

门外,米三十车,车秉有五{数},设于门东,为三列,东陈。(大夫之礼,米禾皆视死牢。秉、{数},数名也。秉有五{数},二十四斛也。{数}读若不数之数。今文{数}或为逾。)

[疏]“门外”至“东陈”。

○注“大夫”至“为逾”。

○释曰:云“大夫之礼,米禾皆视死牢”者,上文饪一牢,腥二牢,是三牢死,故米三十车,并下禾三十车,亦是视死牢也。云“秉、{数},数名也。秉有五{数},二十四斛也”者,下记云:“十斗曰斛,十六斗曰{数},十{数}曰秉。”若然,一秉十六斛,又有五{数}为八斛,总二十四斛也。云“{数}读若不数之数”者,郑君时以{数}为数名,数名有数有不数,故云不数之数。此从音读,其字仍竹下为之,得为十六斗为{数},故下记注云:“今江、淮之,量名有为{数}者。”是十六斗量器之名。

禾三十车,车三乇,设于门西,西陈。(乇,数名也。三乇,千二百秉。)

[疏]注“乇数”至“百秉”。

○释曰:下记云:“四秉曰,十曰,十曰乇,四百秉为一乇。”三四十二,为千二百秉也。

薪刍倍禾。(倍禾者,以其用多也。薪从米,刍从禾,四者之车皆陈,北。凡此所以厚重礼也。《聘义》曰:“古之用财不能均如此,然而用财如此其厚者,言尽之於礼也。尽之於礼,则内君臣不相陵,而外不相侵,故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尔。”)

[疏]“薪刍倍禾”。

○注“倍禾”至“焉尔”。

○释曰:云“薪从米,刍从禾”者,以其薪可以炊爨,故从米陈之;刍可以食马,故从禾陈之。郑言此者,以经云“倍禾”,恐并从禾陈之故也。云“四者之车皆陈,北”者,以其向内为正故也。引《聘义》者,欲见主君享礼聘宾,外内皆善,故引为证也。

宾皮弁迎大夫于外门外,再拜,大夫不答拜。(大夫,使者,卿也。)

[疏]“宾皮”至“答拜”。

○注“大夫使者卿也”。

○释曰:云“外门外”者,谓於主人大门外,入大门东行,即至庙门也。云“不答拜”者,亦以为君使,不敢当故也。云“大夫,使者,卿也”者,即上卿韦弁者也。

揖入。及庙门,宾揖入。(宾与使者揖而入。使者止执币,宾俟之于门内,谦也。古者天子诸侯,必舍於大祖庙。诸侯行,舍于诸公庙。大夫行,舍于大夫庙。)

[疏]“揖入”至“揖入”。

○注“宾与”至“夫庙”。

○释曰:云“使者止执币”者,下经始云“大夫奉束帛入”,明此宾揖入时,使者止执币可知。云“宾俟之于门内,谦也”者,聘时主君揖入,立于庭,尊卑法。此宾与使者敌,故宾在门内,谦也。云门内即宁下,故下宾问卿,云:“及庙门,大夫揖入。”郑注“入者,省内事也,既而俟于宁下”是也。云“古者天子诸侯,必舍于大祖庙”者,案《礼运》云:“天子诸侯,必舍其祖庙。”下记云:“卿馆於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郑注云:不馆於敌者之庙,为大尊也。以此差之,诸侯无正文,郑注舍于诸公庙者,诸公,大国之孤。云“大夫行,舍于大夫庙”者,谓卿舍于大夫也。若无孤之国,诸侯舍於卿庙也。

大夫奉束帛,(执其所以将命。)入,三揖,皆行,(皆犹并也。使者尊,不後主人。)

[疏]“入三揖皆行”。

○注“皆犹”至“主人”。

○释曰:云“使者尊,不後主人”者,主人则宾所在,若主人也。然君与使者行,当後君也。

至于阶,让,大夫先升一等。(让不言三,不成三也。凡升者,主人让于客三。敌者则客三辞,主人乃许升,亦道宾之义也。使者尊,主人三让,则许升矣。今使者三让,则是主人四让也。公虽尊,亦三让乃许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古文曰三让。)

[疏]“至于”至“一等”。

○注“让不”至“三让”。

○释曰:云“让不言三,不成三也。凡升者,主人让于客三。敌者则客三辞,主人乃许升”者,是三让三辞成也。今宾三让,大夫即升,无三辞,则不成三也。云“使者尊,主人三让,则许升矣”者,即此经主人让大夫先升是也。云“今使者三让,则是主人四让也”者,经虽言让,大夫先升,大夫之让不明,故郑君两言之,但使尊终先升。若主人三让,使人亦三让,主人又一让,则主人四让,使者乃升,故郑复言此也。案《周礼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大夫郊劳,“三让,登听命”,又云“致饔饩如劳之礼”,即得行三让之礼。此中“古文云三让”,与彼合。郑不从者,《周礼》统心,举其大率而云三让,此《仪礼》据屈曲行事。观此经直云让,大夫先升,是主人或三让,大夫无三让,故不从古文也。云“公虽尊,亦三让乃许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者,此据公为主人,亦有三让,故上行聘时,云“至於阶,三让,公升二等宾升”,亦是公先让先升,故成三让。是以《聘义》云“三让而後升”,公尊,必三让者,不下宾客,主人之义故也。

宾从,升堂,北面听命。(北面于阶上也。)

大夫东面致命。宾降,阶西再拜稽首,拜饩亦如之。(大夫以束帛同致饔饩也,宾殊拜之,敬也,重君之礼也。)

[疏]注“大夫”至“礼也”。

○释曰:“大夫以束帛同致饔饩五牢”,及陈豆壶车米之等,今宾拜饔三牢,及庭实又别拜饩二牢,及门外米禾殊拜之者,敬主君以重礼故也。

大夫辞,升成拜。(尊宾。)受币堂中西,北面。(趋主君命也。堂中西,中央之西。)大夫降,出。宾降,授老币,出迎大夫。(老,家臣也。宾出迎,欲摈之。)

大夫礼辞,许。入,揖让如初。宾升一等,大夫从,升堂。(宾先升,敌也,皆北面。)

[疏]“大夫”至“升堂”。

○注“宾先”至“北面”。

○释曰:前大夫奉君命归饔饩,故先升一等,今宾私傧使者,无君命,体敌,故宾先升在馆,如主人之仪故也。知皆北面者,以其体敌,又下始云“宾奉币西面,大夫东面”,明此北面可知。

庭实设,马乘。(乘,四马也。)宾降堂,受老束锦,大夫止。(止不降,使之馀尊。)

[疏]注“止不”至“馀尊”。

○释曰:凡宾主体敌之法,主人降,宾亦降。今宾降,使者不降者,使之馀尊,虽合降而不降。

宾奉币西面,大夫东面。宾致币。(不言致命,非君命也。)

大夫对,北面当楣,再拜稽首。(稽首,尊君客也。致对,有辞也。)

[疏]注“稽首”至“辞也”。

○释曰:宾主既行敌体之礼,当行顿首,今大夫稽首,於宾为拜君之拜,尊君客故也。致者,宾致币当有辞,对者,大夫对亦当有辞,所以无辞者,文不具故也。

受币于楹,南面,退,东面俟。(宾北面授,尊君之使。)

[疏]“受币”至“面俟”。

○注“宾北”至“之使”。

○释曰:北宾傧使者,是体敌之义。经云“受币于楹南面”,知宾不南面并授,而云宾北面授者,凡敌体授之义,授由其右,受由其左。今尊君之使,是以大夫南面,宾北面,故知宾北面授币。

宾再拜稽首送币。大夫降,执左马以出。(出庙门,从者亦讶受之。)

[疏]注“出庙”至“受之”。

○释曰:言“亦”者,上宾受礼时,受币马,云宾降,“执左马以出,上介受宾币,从者讶受马”,此亦从者讶受马,故云亦也。

宾送于外门外,再拜。明日,宾拜于朝,拜饔与饩,皆再拜稽首。(拜谢主君之恩惠於大门外。《周礼》曰:凡宾客之治令,讶听之。此拜亦皮弁服。)

[疏]“宾送”至“稽首”。

○注“拜谢”至“弁服”。

○释曰:知拜谢在大门外者,以其直言宾拜於朝,无入门之文,故知在大门外。若然,诸侯外朝在大门外明矣。引《周礼》者,《秋官掌讶职》云:宾客“至于国,宾入馆,次于舍门外,待事于客。及将币,为前驱,至于朝,诏其位”。凡宾客之治令讶讶治之。引之者,欲见宾客发馆至朝来往,皆掌讶前驱为之导。知“此拜亦皮弁”者,以其受时皮弁,故知此拜亦皮弁也。故《公食大夫》云:“若不亲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致之。宾朝服以受,明日宾朝服以拜赐于朝。”彼朝服受,还朝服拜,则知此皮弁受,亦皮弁拜可知。

上介,饔饩三牢,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饪鼎七,无鲜鱼、鲜腊也。宾、介皆异馆。)

[疏]“上介”至“鼎三”。

○释曰:自此尽“两马束锦”,论主君使下大夫归饔饩於上介之事。

○注“饪鼎”至“异馆”。

○释曰:云“饪鼎七,无鲜鱼、鲜腊也”者,对上宾九鼎,有鲜鱼、鲜腊也。云“宾、介皆异馆”者,案下记云:“卿馆於大夫,大夫馆於士,士馆於工商。”彼云卿,即此宾,一也。彼云大夫,即此上介也。彼云士,即此众介也。故知宾、介各异馆。必异馆者,所陈饔饩厚,无所容故也。

腥一牢,在东,鼎七;堂上之馔六。(六者,宾西夹之数。)

西夹亦如之。及瓮,如上宾。(凡所不贬者,尊介也。言如上宾者,明此宾客介也。)

[疏]“西夹”至“上宾”。

○注“凡所”至“介也”。

○释曰:云“如上宾者,明此宾客介也”者,案下云“宾之公币、私币皆陈,上介公币陈”,是上介有与宾同者。前经不言如上宾,独此经言如上宾,以其此饔饩大礼,西夹及瓮如上宾,以其客此上介,如上宾之礼也。

饩一牢。门外米、禾视死牢,牢十车,薪刍倍禾。凡其实与陈,如上宾。(凡,凡饪以下。)下大夫韦弁,用束帛致之。上介韦弁以受,如宾礼。(介不皮弁者,以其受大礼似宾,不敢纯如宾也。)

傧之两马束锦。

[疏]“傧之两马束锦”。

○释曰:此下大夫使者受上介之傧礼,如卿使者受宾傧礼,当庭同,不言如上大夫者,省文也。

士介四人,皆饩大牢,米百,设于门外。(牢米不入门,略之也。米设当门,亦十为列,北上。牢在其南,西上。)

[疏]“士介”至“门外”。

○注“牢米”至“西上”。

○释曰:自此至“无傧”,论使宰夫归饩於众介之事。上文宾与上介米陈碑南,饩陈门内,此不入门,陈於门外者,郑云“略之也”。云“米设当门,亦十为列,北上”,彼亦当门。此直云“设於门外”,不云东西,明当门北上,与宾同。云“牢在其南,西上”者,以此饩本设於庭,在门内,由士介贱,不得入门,且宾与上介门东有米三十车,薪六十车,门西禾三十车,刍六十车,皆统门为上。此饩本非门外东西之物,制不在门外东西,宜当门陈之。云“牢在其南,西上”,知如此设之者,以其宾、上介饩在米南,门西,东上,明知此牢亦在米南而,西上为异耳。

宰夫朝服,牵牛以致之。(执纟引牵之,东面致命,朝服无束帛,亦略之。士介西面拜迎。)

[疏]“宰夫”至“致之”。

○注“执纟引”至“拜迎”。

○释曰:案下记云“士馆于工商”,则此致者在工商之馆,宰夫从外来,即为宾客,宜在门西东面,此就太牢之中,取以致饩。云“朝服无束帛,亦略之”者,决上宾与上介皮弁有束帛,故以为略之也。云“士介西面拜迎”者,以其士介为主人,故西面。每上宾与上介米禾皆视死牢,具有刍薪米禾,此士直有生饩,无死牢,则无刍薪米禾矣。

士介朝服,北面再拜稽首受。(受,於牢东拜,自牢後宰夫右受,由前东面授从者。)

[疏]“士介”至“首受”。

○注“受於”至“从者”。

○释曰:知“自牢後宰夫右受”者,以其牢东北面拜,明在宰夫东南,从牢後来宰夫,至宰夫之後受取牛,便故也。必知在宰夫右受者,见前君使士受私觌之马,其右受,知此亦在右受也。若然,君使士受私觌由前,此由牢後,与受马不同者,牛畜扰驯,与马有异,故得从其後宰夫右,取便也。云“由前东面授从”者,於宰夫之後受牛,遂由宰夫之前东授从者,亦是取便也。

无摈。(既受,拜送之矣。明日,众介亦各如其受之服,从宾拜於朝。)

[疏]“无摈”。

○注“既受”至“於朝”。

○释曰:言“无摈”者,决上宾与上介皆有傧。士介贱,故略之。知“明日,众介亦各如其受之服,从宾拜於朝”者,案下夫人使下大夫韦弁归礼,宾受,如受饔之礼,傧之乘马束锦,又归礼於上介,上介受之如宾礼,傧之两马束锦,明日宾拜礼於朝。郑注云“於是乃言宾拜,明介从拜”。夫人归礼,介尚从拜,则君饔饩介皆从拜可知。

宾朝服问卿。(不皮弁,别於主君。卿,每国三人。)

[疏]“宾朝服问卿”。

○注“不皮”至“三人”。

○释曰:自此尽“无傧”,论宾赍聘君之币,问主国卿之事。云“不皮弁,别於主君”者,对上文行聘享、私觌皆皮弁,此朝服降一等,故郑注云“别於主君”。云“卿,每国三人”者,每国三卿是其常,郑言此者,欲见三卿皆以币问之。其主国下大夫曾使向己国者,乃得币问之,与卿异。

卿受于祖庙。(重宾礼也。祖,王父也。)

[疏]“卿受于祖庙”。

○注“重宾”至“父也”。

○释曰:卿受邻国君所问之礼,不辞让者,以其初,君送客之时,宾请有事於大夫,君礼辞许,是以卿不敢更辞,故下记云“大夫不敢辞”。云“祖,王父也”者,大夫三庙,有别子者,立大祖庙;非别子者,并立曾祖庙;王父即祖庙也。今不受於大祖庙及曾祖庙而受於祖庙者,以其天子受於文王庙,诸侯受於祖庙,大夫下君,故受於王父庙。

下大夫摈。(无士摈者,既接於君所,急见之。)

[疏]“下大夫摈”。

○注“无士”至“见之”。

○释曰:行聘享於主国君时,主君摈者三人,以上并有士摈宾,又设介。今直云“大夫摈”,无士摈者,以其设摈介多者不敢质,示行事有渐。但宾行聘享於主君之时,卿以与宾相接,故急见之,不须士摈。

摈者出请事,大夫朝服迎于外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大夫先入,每门、每曲揖。及庙门,大夫揖入。(入者,省内事也。既而俟于宁也。)

[疏]“摈者”至“揖入”。

○注“入者”至“宁也”。

○释曰:大夫二门,入大门东行即至庙门。未及庙门而有每门者,大夫三庙,每庙两旁皆南北竖墙,墙皆阁门,假令王父庙在东,则有每门每曲之事。云“入者,省内事也”者,《曲礼》云“请入为席”是也。云“既而俟于宁”者,宁,门屋宁也,知俟于宁者,下云宾入,“三揖皆行”,郑注云:“皆犹并也。”宾与卿并行,以卿俟于宁,故得并行。与卿三揖,不俟于庭者,下君也。案《曲礼》云:“客至於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然後出迎客,主人肃客而入。”此卿既入,不重出迎客者,彼《曲礼》平常宾客,故重出迎客。此聘问之宾,与平常宾客异,上君揖宾不重出,此卿亦不重出,与彼同,但在庭与在宁不同矣。

摈者请命。(亦从入而出请,不几筵,辟君也。)

[疏]注“亦从”至“君也”。

○释曰:“亦”者,亦君受聘时,摈者从君而入,几筵既设,摈者出请。此摈者亦从卿而入,省内然後出请。

庭实设四皮。(麋鹿皮也。)

宾奉束帛入。三揖,皆行,至于阶,让。(皆犹并也。古文曰三让。)

[疏]注“古文曰三让”。

○释曰:不从古文者,亦是不成三,故宾先升一等,大夫从,升堂,故不从三让也。

宾升一等,大夫从,升堂,北面听命。(宾先升,使者尊。)宾东面致命。(致其君命。)大夫降,阶西再拜稽首。宾辞,升成拜。受币堂中西,北面。(於堂中央之西受币,趋聘君之命。)

宾降,出。大夫降,授老币,无摈。(不摈宾,辟君也。)

[疏]注“不摈宾辟君也”。

○释曰:上文宾行聘享讫,而君礼宾有束帛乘马,敌者曰摈。今卿不摈宾者,辟国君也。

摈者出请事。宾面,如觌币。(面,亦见也。其谓之面,威仪质也。)

[疏]“摈者”至“觌币”。

○注“面亦”至“质也”。

○释曰:自此至“授老币”,论宾行私面於卿之事。宾私面於卿,其币多少与私觌於君同,故云“如觌币”。宾私觌之时,用束锦、乘马,则此私面於卿,亦用束锦、乘马可知也。云“面,亦见也。其谓之面,威仪质也”者,觌面并文,其面为质。若散文,面亦为觌,故郑《司仪》注云:“私面,私觌也。”又《左传》云“楚公子弃疾以乘马八匹私面郑伯”是也。

宾奉币,庭实从。(庭实,四马。)

[疏]“宾奉币庭实从”。

○注“庭实四马”。

○释曰:以其言如觌币,故知庭实四马也。

入门右,大夫辞。(大夫於宾入,自阶下辞迎之。)

[疏]注“大夫”至“迎之”。

○释曰:知“阶下辞”者,以其授老币时降故也。知迎者,下文“揖让如初”,明(元缺一字)迎之可知。

宾遂左。(见,私事也。虽敌,宾犹谦,入门右,为若降等然。《曲礼》曰:“客若降等,则就主人之阶,主人兴辞於客,然後客复就西阶。”)

[疏]注“见私”至“西阶”。

○释曰:云“为若降等”者,主人是大夫,客是士,降等法,士就东阶。今此宾与卿觌者,就门右,若士於大夫降等。引《曲礼》者,主人辞宾,宾遂左,就门右西阶,复正也。

庭实设,揖让如初。(大夫至庭中,旋并行。)

[疏]“庭实”至“如初”。

○注“大夫”至“并行”。

○释曰:云“大夫至庭中,旋并行”者,宾初入门右,大夫阶下辞宾,宾遂门左,大夫至庭中迎宾,大夫回,旋与宾揖而并行,北出。言“如初”者,大夫不出门,唯有庭中一揖,至碑(元缺一字)又揖,再揖而已。

大夫升一等,宾从之。(大夫先升,道宾。)大夫西面,宾称面。(称,举也。举相见之辞以相接。)

大夫对,北面当楣再拜,受币于楹,南面,退,西面立。(受币楹,敌也。宾亦振币进,北面授。)

[疏]注“受币”至“面授”。

○释曰:知宾北面授者,以云大夫“南面退西面立”,言退,明宾不得南面。又见下文“宾当楣再拜”,明北面授,因拜可知。云“受币楹,敌也”者,凡授受之义,在於两楹之者,皆是体敌,故《昏礼》云“授于楹南面”,注云:“授於楹,明为合好,其节同也,南面并授也。”谓宾主俱至楹,南面并而授。是以《曲礼》云:“乡与客并,然後受。”注云:“於堂上,则俱南面,礼敌者并授。”此是敌者之常礼也。虽是敌者,於两楹之,或有讶受者,皆是相尊敬之法。则此云大夫南面,宾北面授,虽是敌礼,是尊大夫,故讶受。又前致饔饩,傧使者於楹,宾北面授币,郑云:宾北面授,尊君之使。自馀不在楹,别相尊敬。是以前云“公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郑注云:“东楹之,亦以君行一,臣行二。”又云公礼宾,宾“受币,当东楹北面”,注云:“亦讶受。”又宾觌公云“振币进授,当东楹北面”,如此之类,不在两楹之者,皆非敌法,就文解之。

同部

其它

辨定祭礼通俗谱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辨定祭礼通俗谱 礼类六【杂礼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辨定祭礼通俗谱五卷 国朝毛竒龄撰竒龄有仲氏易已着録是编一名二重礼谱盖欲成丧祭二礼嗣以丧礼别有吾说编因惟存祭礼其说取古礼而酌以今制故以通俗为名凡分七门一曰祭所二曰所祭者三曰主祭之人四曰祭之时五曰祭仪六曰祭器七曰祭物末附外神其中各条虽间与朱子家礼为难不出竒龄平日嚣争之习然考朱子年谱家礼成于乾道六年庚寅朱子时四十一歳其稿旋为人窃去越三十年朱子没后始复有传本行世儒者或以为疑黄榦为朱子弟子之冠亦云为未暇更定之本则家礼之出自朱子手定与否尚无显证即真获朱子已失之稿而草创初成亦恐尚非定本以王懋竑
表记集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仪礼注疏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