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礼经
仪礼集编
77 万字 · 约 36 小时 44 分钟 · 70 / 98
儒藏 · 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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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齐衰三年
正服【衰四升】
父卒则为母
继母如母
慈母如母
已上三条旧以为防服杨氏曰此防服乃降斩衰而为齐衰也贾防曰家无二尊屈于父为之齐衰 今案为父斩衰为母齐衰服之正也既得伸三年不可为降贾防似曲故更定之
母为长子
此条旧以为正服衰冠升数皆下降服一等今案父为长子既无所降母不应有异故进之于此
义服【良六升】
妾为君之长子
此条不见于经以记补之旧列于正服今以其防轻定为义服三年之防有正有义而无降也乂案记云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是与妇为舅姑同矣妇为舅姑衰六升此宜亦如之
齐衰杖期
降服【衰四升】
父在为母
黄氏曰案父在为母乃降齐衰三年而为杖期当是降服
出妻之子为母
父卒继卧嫁从为之服报
正服【衰五升】
妻
齐衰不杖服
降服【衰四升】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
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正衰【衰五升】
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
大夫之适子为妻【不降】
杨氏曰防则为大功唯不防故在正服下放此
昆弟
为众子
昆弟之子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不降】
适孙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昆弟之为父后者【不降】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不降】公妾大夫之妻为其子【不降】
女子子为祖父母【不降】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不降】
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不降】
义服【衰六升】
义服【衰六升】
继父同居者
为夫之君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妾为女君
妇为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齐衰三月
义服【衰六升】
寄公为所寓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为旧君君之母妻
庶人为国君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继父不同居者
曾祖父母
大夫为宗子旧君曽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不降】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不降】
大功九月七月无受者
降服【衰七升】
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叔父之长殇中殇
姑姊妹之长殇中殇
兄弟之长殇中殇
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经文脱今从敖说补】
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此条续通觧谓之义服今案世叔母为夫之昆弟之子在不杖期章则为义服既以殇降在此亦当为降服杨氏曰殇九条皆降服是也今从之
适孙之长殇中殇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之长殇中殇
父为适子之长殇中殇
大夫为适子之长殇中殇
姜氏曰本章所列长殇中殇大功九条凡下殇俱见小功章惟有子下殇不见当是小功章阙文或曰女子子且然况子乎省文也
大功九月
降服【衰七升】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侄丈夫妇人报
侄丈夫妇人报旧列于正服今案姑在室为侄与侄所以服之者与世叔父同皆不杖期也在此者以适人降也当连上句为义说见前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
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
此亦夫之昆弟之子也本服期以适人故降在此旧置之义服今更定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有出降无尊降】
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有出降无尊降】以上二条旧列于正服之后今进之于此以其本属降服故也天子为姑姊妹嫁于二王后者亦不降魏田琼云
正服【衰八升】
从父昆弟
庶孙
适妇
大夫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不降】
义服【衰九升】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
繐衰七月
义服【衰四升有半】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
小功五月
降服【衰十升】
叔父之下殇
适孙之下殇
昆弟之下殇
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
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之长殇
从父昆弟之长殇
夫之叔父之长殇
此义大功之降服也旧以为义服今更定
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
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旧以为义服今更定】
为侄丈夫妇人之长殇【以出降又以殇降】
为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以尊降又以殇降】
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旧圗列于义服】
姜氏曰本章所列下殇小功七条凡上殇中殇已见大功章惟有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不见当是大功章阙文又所列长殇小功六条惟从父昆弟侄之下殇庶孙之中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见缌麻章余俱不见当是缌麻章阙文
成人降服【衰十升】
从父姊妹孙适人者
从父姊妹旧以正服今更定之说见经文本条下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两以出降】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以尊降】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以出降又以尊降】
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
正服【衰十一升】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
从祖昆弟
为外祖父母
从母丈夫妇人报
庶妇
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
义服【衰十二升】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
君母之父母从母【此条旧列于正服今以其恩轻退在此】
缌麻三月
降服【十五升抽其半】
庶孙之中殇【注云中当作】
从祖父之长殇
从祖昆弟之长殇
从父昆弟之下殇
侄之下殇
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下旧图列于义】
从母之长殇报
夫之姑姊妹之长殇【服旧圗列于义】
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
昆弟之孙之长殇
已上十条皆以殇降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服以厌】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降以出降续通解列于正服今从杨氏圗】
正服【栘在此升数】
族曽祖父母
族祖父母
族父母
族昆弟
庶孙之妇
外孙
从祖昆弟之子
曽孙
父之姑
从母昆弟
甥
壻
妻之父母
姑之子
舅
舅之子
义服【升数与防服同】
士为庶母
贵臣贵妾
乳母
夫之诸祖父母报
君母之昆弟【旧列于正服今退在此】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黄氏曰案仪礼经传尝论防服而无正服义服之文惟疏家之说乃始有降有正有义三等子为父臣为君妻为夫之等是正斩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之等是义斩姑姊妹出适之等为降妇人为夫之族类为义后之言礼者皆宗之则其说有不可废者唯疏衰三年与不杖二章其说不同案疏衰期传疏曰降服齐衰四升正服齐衰五升义服齐衰六升又案丧服记斩衰三升疏曰齐衰降服四升正服五升义服六升又曰降服四升此防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言者夫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谓之降服者以子为父母恩爱本同今为父斩衰三升为母齐衰四升是为父厌降斩衰三升而为齐衰四升也亦如殇大功小功章有降有正有义而降服防重盖以殇故降齐衰而为大功或降大功而为小功也又案不杖章疏曰此章有降有正有义夫不杖章所以有降服者谓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之类皆是降斩衰齐衰三年而为不杖期也此义亦甚明白无可疑者又按防家于防服篇首第五明防服章次以精麤为序其说又曰三年齐衰但有正而无降义则与防衰期传防服记防文有不同又谓不杖章有正义而无降亦与不杖章防文不同彼此立说自相抵牾此不可晓当考
姜氏曰家无二尊父在为母期此为降服无疑至父卒乃为母齐衰三年此自是正服若以父斩母齐而谓之为降则不但夫为妇天之义不明而并妻为夫斩衰夫为妻杖期之义亦失矣易系干曰大哉乾元而坤则曰至哉坤元故坤乃顺承天所谓无成而代有终也勉齐言防说抵牾当考慎矣而此尤失正降之义故并辨而正之
黄氏曰降正义服之中其取义又有不同者有从服有报服有加服有名服又有生服
从服
妇为舅姑不杖期【妻从夫而服】
为夫之君不杖期【妻从夫而服】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不杖期【臣从君而服】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功【妻从夫而服】大夫之妻为君之庶子大功【妾从君而服】
君母之父母从母小功【子从母而服】
妻之父母缌【夫从妻而服】
舅缌【子从母而服】
君母之昆弟缌【子从母而服】
报服
继母嫁从为之服报【杖期】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不杖期】
昆弟之子不杖期【世叔父报】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不杖期】夫之昆弟之子不杖期【世叔母报】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不杖期惟子不报
侄丈夫妇人报【大功】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小功】
从母丈夫妇人报【小功】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小功】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缌】
从母之长殇报【缌】
夫之诸祖父母报【缌】
甥缌【舅报】
壻缌【妻之父母报】
姑之子缌【舅之子报】
名服
世母叔母不杖期【以母名服】
士为庶母缌【以母名服】
乳母缌【以母名服】
从母昆弟缌【以母名服】
加服
为外祖父母小功【以尊加也外亲之服不过缌以言祖是尊名故加至小功】从母丈夫妇人报小功【以名加也以有母名故加至小功】
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小功【以慈已加也】
生服
夫之娣姒妇报小功【以共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缌【以其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
仪礼集编卷二十五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二十六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士丧礼第十二之一
郑目録云士丧其父母自始死至于既殡之礼丧于五礼属凶
疏曰天子诸侯之下皆有士此当诸侯之士知者下云君若有赐不言王又丧大记云君沐梁大夫沐稷士沐粱郑云士丧礼沐稲此云士沐粱盖天子之士也又大敛陈衣与丧大记不同郑亦云彼天子之士此诸侯之士以此言之此篇诸侯之士可知但公侯伯之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一命与不命皆分爲三等各有上中下及行丧礼其节同但铭旌有异故下云为铭各以其物亡则以缁长半幅物谓公侯之士一命已上生时得建旌旗亡谓子男之士生时无旌旗之物者唯此为异又郑直云士丧父母不言妻与长子二者亦依士礼故下记云赴曰君之臣某死赴母妻长子则曰君之臣某之某死是礼同故得同附【附当作赴】于君之臣【之臣二字疑衍】记不云父者以其经主于父死故记不言也
郝氏曰礼始于士通已仕未仕者言非谓此礼絶不可上逹亦非大夫以上丧礼亡独士存之谓
姜氏曰士丧礼当是士自死而子为之丧之礼以下文死于适室复以爵弁为铭各以其物及凡噐用之数厯推之可见所谓葬用死者之爵也旧乃谓士丧其父母之礼殆失之矣
士丧礼死于适室幠用敛衾
注曰适室正寝之室也疾者齐故于正寝焉疾时处北牖下死而迁之南牖下有牀衽幠覆也敛衾大敛所并用之衾衾被也小敛之衾当陈丧大记曰始死迁尸于牀幠用敛衾去死衣
疏曰天子诸侯谓之路寝卿大夫士谓之适室亦谓之适寝縂而言之皆谓之正寝言正寝者对燕寝与侧室非正案丧大记云君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世妇卒于适寝内子未命则死于下室迁尸于寝士之妻皆死于寝以此言之妻皆与夫同处若非正寝则失其所是以僖公二十三年冬十二月公薨于小寝左氏传云即安也是讥不得其正经直云衾不辨大小郑知是大敛衾者小敛之衾当陈者不同大敛未至故且覆尸也此所覆尸尸袭后将小敛乃去之云大敛所并用之衾者案丧大记君大夫士皆小敛一衾大敛二衾今始死用大敛一衾以覆尸及至大敛之时两衾俱用一衾尸荐于下一衾以覆尸故云大敛所并用之衾也引丧大记者郑彼注云去死衣病时所加新衣及复衣也去之以俟沐浴
黄氏曰复而后行死事则幠用敛衾当在复章之后然复禊齿缀足设饰帷堂并作则亦初无先后之别今依经文
右始死
黄氏曰始死之前有有疾疾病等事经文不具
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簮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注曰复者有司招魂复魄也天子则夏采祭仆之属诸侯则小臣为之爵弁服纯衣纁裳也礼以冠名服簮连也
疏曰言复者一人者诸侯之士一命与不命并皆一人按杂记云复西上者郑注云北面而西上阳长左也复者多少各如其命之数若上公九命则依命数九人之类云复者有司者案丧大记复者小臣士家不得同僚为之则有司府史之等也不言所着衣服者案丧大记小臣朝服下记亦云复者朝服则尊卑皆朝服可知必着朝服者朝服平生所服以事君之衣也朝服而复兾精神识之而来反衣以其事死如事生故复者皆朝服也出入之气谓之魂耳目聪明谓之魄死者魂神去离于魄今欲招取魂来复归于魄故云招魂复魄也士用爵弁者案杂记云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已爵弁是士助祭于君之服复时用之则诸侯已下皆用助祭之服可知故杂记云复诸侯以褎衣冕服爵弁服冕服者有六除大裘有衮冕鷩昆毳冕絺冕冕上公衮冕而下侯伯鷩冕而下子男毳冕而下孤自絺冕而下卿大夫冕亦皆加爵弁士爵弁而已王后以下案杂记云复夫人税衣揄狄阙狄鞠衣展衣褖衣王后及上公夫人二王后及鲁之夫人皆用祎衣下至褖衣侯伯夫人与王之三夫人同揄翟以下至禒衣子男夫人与三公夫人自阙狄以下至禒衣孤之妻与九嫔鞠衣展衣禒衣卿大夫妻与王之世妇展衣禒衣士妻与女御禒衣而已云礼以冠名服者欲见复时唯用缁衣纁裳不用爵弁而经言爵弁服是礼以冠名服也常时衣裳各别今此招魂取其便故连裳于衣
敖氏曰爵弁士之上服也故复用之左手何之而空右手为登梯傋颠慼也
张氏曰复者招魂使反檀弓所谓孝子尽爱之道有祷祀之心焉者是也簮裳于衣连缀其裳于衣之下也扱领于带者平叠衣裳使领与带齐并何于左臂以便升屋也
世佐案何荷通扱揷通领纯衣之领也带复者之帯也复者朝服则缁帯矣以左肩荷爵弁服而揷其领于已之帯间亦便其登梯也复时既不用冠则帯韠之属皆不用可知张以帯为复衣之帯非
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臯某复三降衣于前注曰北面招求诸幽之义也臯长声也某死者之名也复反也降衣下之也丧大记曰凢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
防曰案丧大记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郑云阶所乗以升屋者有林麓谓君与大夫有国有采地无林麓谓大夫士无采地者则此升屋之时使狄人设梯复声必三者礼成于三
敖氏曰前东荣者东方之南荣也屋有二楣故每旁各有南荣北荣中屋屋脊之中也
世佐案前东荣屋之东南隅也前前檐荣注见士冠礼降衣于前谓自前檐投衣于下也丧大记云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
受用篚升自阼阶以衣戸【陆氏曰篚或本作箧】
注曰受者受之于庭也复者其一人招则受衣亦一人也人君则司服受之衣尸者覆之若得魂反之疏曰丧大记云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谓此复衣浴而去之不用袭敛此云覆之直取魂魄反而已敖氏曰升自阼阶象其反也既则降自西阶
复者降自后西荣
注曰不由前降不以虗反也降因彻西北厞若云此室凶不可居然也自是行死事
敖氏曰后西荣西方北荣也降于此者与升时相变也下文设奠之类升降异阶者其义皆然
张氏曰注言彻西北厞葢以丧大记云将沐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用爨之故云复者降时彻之其为説近诬
姜氏曰彻厞盖以炊沐水为之若为此室凶不可居是恶其亲也必彻西北厞者西尊方北隐处以西北厞为炊于死者求诸幽亦于生者通其明与
右复【张氏曰复者犹冀其生复而不生始行死事】
郝氏曰招魂俗礼近诞周礼天官夏采掌之檀弓丧大记等篇皆载其事大抵承袭附防为二氏超生荐亡开路回杀之滥觞非礼之经
世佐案复者縁孝子不得已之心而为之者也方其亲之疾也医药祷祀之为靡所不至始絶而又为是举庶几其已散之魂因是而复归焉所谓皇皇如有求而弗得也自古礼废久一遇事故茫然无所执守而后二氏之説得以摇荡惑乱于其间譬之于人内不足而后邪气得乗之以入也使其自始至终一于礼而不苟邪説安得而中之哉郝氏顾以古礼为二氏之滥觞何其弗思甚耶
楔齿用角柶
注曰为将含恐其口闭急也
疏曰案记云楔貌如轭上两末此角柶其形与扱醴角柶制别故屈之如轭中央入口两末向上取事便也
敖氏曰楔柱也
郝氏曰楔齿拄其齿使口开可奉含角柶角为匙扱米饭含者先屈之以楔其齿
缀足用燕几
注曰缀犹拘也为将履恐其辟戾也
疏曰燕几者燕安也当在燕寝之内常凭之以安体郝氏曰燕几燕居所凭几有四足横其几以足夹制尸足使平直如常便着屦也
张氏曰案记云缀足用燕几校在南御者坐持之注云校胫也尸南首几胫在南以拘足则不得辟戾矣是几两头有胫侧立此几并排两足于两胫之间以夹持之也
右楔齿缀足
黄氏曰复与楔齿缀足之间有迁尸一节经文不具
奠脯醢醴酒升自阼阶奠于尸东
注曰鬼神无象设奠以凭依之
疏曰案檀弓曾子云始死之奠其余阁也与郑注云不容改新也则此奠是阁之余食为之案下小敛一豆一笾大敛两豆两笾此始死亦无过一豆一笾而已此醴酒虽俱言亦科用其一不并用以其小敛酒醴俱有此则未其是其差
敖氏曰奠脯醢醴酒者谓奠用此四物也此奠之而已无他礼仪故曰奠也死而奠之如事生也此时尸南首东乃其右也奠于其右若便其饮食然记曰即牀而奠当腢其升之序亦醴先而酒脯醢从与既奠则降自西阶
郝氏曰始死设袭奠用生者礼如进食然脯醢醴酒日用常需升自阼阶自主阶也尸东尸右当肩时尸在房南牖下南首
世佐案下记云若醴若酒则二者科用其一明矣所奠止三物敖以醴酒并列而为四非
帷堂
注曰事小讫也
疏曰云事小讫也者以其未袭敛必帷之者鬼神尚幽闇故也
方氏慤曰人夗斯恶之矣以未设饰故帷堂盖以防人之恶也小敛则既设饰矣故彻帷若是则帷堂之礼为死者尔岂为生者哉而仲梁子以谓夫妇方乱故帷堂失礼意矣
敖氏曰此帷堂为尸未设饰也帷之节其南北盖近堂亷而东西则近两阶与
郝氏曰张帷于堂上为妇人哭位
张氏曰案檀弓曽子曰尸未设饰故帷堂小敛而彻帷以此时尚未袭敛暂帷堂以为蔽
世佐案帷堂之故檀弓有二説当以曽子之言为正严陵方氏论之当矣
右设奠帷堂
张氏曰丧礼凡二大端一以奉体魄一以事精神楔齿缀足奉体魄之始奠酺醢事精神之始也
乃赴于君主人西阶东南面命赴者拜送
注曰赴告也臣君之股肱耳目死当有恩
疏曰檀弓云父兄命赴者郑注云谓大夫以上也士主人亲命之是尊卑礼异也
郝氏曰报凶曰赴赴于君君为司命亲死告君迫切之至主人孝子尊属主赴者也檀弓曰父兄命赴西阶东避正主如死者存南面命主人在堂上赴者在庭下拜送敬君也
世佐案主人谓死者之父若夫若子也是经则主为其子言之堂下西阶东拜君之常所也立于此者为将拜送赴者如亲见君也南面异于君在堂也拜拜稽颡也是时亲族僚友亦当使人赴之惟言君者举重而言春秋隐元年左传云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杜注云此言赴吊各以逺近为差因为葬节是也又大夫士讣于同国他国之辞见于杂记者详矣敖云古者大夫士赴告之礼唯止于其君非又案大夫士之丧同国则赴异国则否以人臣无境外之交故也杂记言他国之君大夫士亦皆赴恐是春秋以后之礼非古也
有賔则拜之
注曰賔僚友羣士也其位犹朝夕哭矣
疏曰此因命赴者遂拜賔不然则不出同官为僚同志为友羣士即僚友也以其始死唯赴君此僚友先知疾重未赴即来明是僚友之士非大夫及疏逺者也云其位犹朝夕哭矣者谓賔吊位犹如賔朝夕哭位其主人之位则异于朝夕而在西阶东南面拜之拜讫西阶下东面下经所云拜大夫之位是也敖氏曰此因事见之乃拜之也既拜则入不即位郝氏曰宾吊者孝子拜宾不言賔答丧拜无答也孝子既拜则入房不送賔
张氏曰朝夕哭位详见后
右赴于君
入坐于牀东众主人在其后西面妇人侠牀东面注曰众主人庶昆弟也妇人谓妻妾子姓也亦适妻在前
疏曰众主人直言在其后不言坐则立可知妇人虽不言坐案丧大记妇人皆坐无立法又案丧大记士之丧主人父兄子姓皆坐此除主人之外不坐者此据命士彼据不命之士案丧大记大夫之丧有命夫命妇则坐无则皆立是大夫之丧尊者坐卑者立是知非主人皆立据命士大记云尊卑皆坐据不命之士
敖氏曰至是方云坐则先时主人亦立也众主人在其后尊主人亦为室中浅隘众主人齐衰大功之亲也若有斩衰者亦存焉下经云众主人免记云众主布帯则是众主人乃主言齐衰大功者
张氏曰入坐云者承上文出命赴拜賔讫复入此位也
世佐案入入室也众主人妇人不言坐蒙上入坐之文可知也疏误侠夹通侠牀在牀西也与男子相对故云侠牀
亲者在室
注曰谓大功以上父兄姑姊妹子姓在此者
敖氏曰此亲者继妇人而言则是亦专指妇人矣下篇曰主妇及亲者由足西面是也言在室则不必皆东面始死之牀当牖下少近于西墉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