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儒藏 · 礼经

周礼注疏

105 万字 · 约 50 小时 9 分钟 · 52 / 135

会员可开白话

,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府,物所藏。言天者,尊此所藏,若天物然。)

[疏]“天府”

○释曰:天府在此者,其职云:“掌祖庙之守藏,大祭祀则出而陈於庙庭。”故亦列职於此也。

○注“府物”至“物然”

○释曰:云“府,物所藏”者,郑总解府义。府,聚也。凡物所聚皆曰府,官人所聚曰官府,在人身中饮食所聚谓之六府。《诗》云:“叔在薮,火烈具举。”注:“薮泽,禽之府也。”大府、玉府、外内府、泉府,皆是藏财货,郑云“藏财货曰府”,亦是物所藏也。云“言天者,尊此所藏,若天物然”者,案其职云“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是尊此所藏若天物然,故名此府为天府也。

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瑞,节信也。典瑞,若今符玺郎。)

[疏]“典瑞”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玉瑞、玉器之藏”下又云“王大圭执镇圭以朝日”,则是玉瑞,祭时所执玉器,所以礼神。虽有馀事,以事神为主,在此宜也。

○注“瑞节”至“玺郎”

○释曰:云“瑞,节信也”者,其天子所执者,若受天之应瑞,然其诸侯所执者,若受得玉瑞,亦如天之应瑞,故云节信也。云“典瑞若今符玺郎”者,郑意周时典瑞似汉时符玺郎,故举汉法而况之。

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命,谓王迁秩群臣之书。)

[疏]“典命”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凡官之所属,义有多种,以宗伯主礼及祭祀之事,故凡是祭祀及礼事皆属焉。此典命迁秩群臣,亦是礼事。又爵命属阳,故《礼记》云:“古者於也,发爵赐服。”赏以春夏,不於夏官者,贵始,故於春见之在此。

○注“命谓”至“之书”

○释曰:凡言“命”者,皆得简策之命。秩,次也。命出於王,故云命。谓王迁秩群臣之书,书即简策是也。

司服,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疏]“司服”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王之吉凶衣服。”《公羊传》云:“命者何?加我服也。”再命已上,得命即得服,故司服列职於典命之下也。

典祀,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疏]“典祀”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外祭祀之兆守,皆有域,掌其禁令。若以时祭祀,则帅其属而除。”以其职祭事,故列职於此也。

守祧,奄八人,女祧每庙二人,奚四人。(远庙曰祧,周为文王、武王庙,迁主藏焉。奄,如今之宦者。女祧,女奴有才知者。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奚,女奴也。

○祧,他尧反。奄,於检反,刘於验反。为,于伪反。知,音智。昭,上招反,《说文》作亻召。)

[疏]“守祧”

○释曰:远庙为祧。案:其职掌先王先公之庙祧。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故列职在此。有“奄八人”者,以其与女祧及奚妇人同处,故须奄人;通姜原为八庙,庙一人,故八人也。

○注“远庙”至“奴也”

○释曰:“远庙曰祧”者,案《祭法》云:“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郑云:“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云“周为文王、武王庙,迁主藏焉”者,案《王制》及《祭法》云“王立七庙”,有“二祧”之文,郑知周之二祧是文、武者,郑义二祧则祖、宗是也。故《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王”。郑云“祖宗通言尔”。是祖其有德,宗其有功,其庙不毁,故云祧也。知迁主藏焉。者,以其显考已下,其庙毁,不可以藏迁主。文武既不毁,明当昭者藏於武王庙,当穆者藏於文王庙可知,故云迁主藏焉。若文武已上父祖,不可入下子孙之庙,宜藏於后稷之庙。但文武既为二祧,后稷为大祖庙,不可复称,祧故不变本名,称大祖也。诸侯既不可与天子同有二祧,其迁主则总藏於大祖庙,则谓大祖庙为祧,故《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既扌弃以俟矣”是也。云“奄如今之宦”者,汉以奄人为内官,则名奄人为宦,故举以况之也。云“女祧,女奴有才智”者,亦若《天官》云女酒、女浆、女祝,下文云女史之类,皆女奴有才智者为之。无才智者即入奚类也。云“天子七庙”已下,并《王制》文。七庙者,据周而言。若殷人已下依《礼纬》,唐人五庙,夏亦五庙,殷六庙,与周不同也。

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世妇,后宫官也。王后六宫。汉始大长秋、詹事、中少府、大仆亦用士人。女府、女史,女奴有才知者。

○少,诗照反。)

[疏]“世妇”

○释曰:名“世妇”者,以其主妇人之事,王后已下至女御言世妇,举中以为名也。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是祭祀,故列职於此也。云“每宫卿二人”者,王后有六宫,每宫卿二人,则十二人也。此主妇人,则卿大夫士并奄人为之。若然,《天官》云:“内小臣,奄上士四人。”郑云:“奄称士,异其贤。”似卿大夫不用奄人者。案彼天官之内职,内有妇人者,皆用奄人,独此宫卿大夫士与下女府、女史、奚同居,不用奄,非其宜。但此经不言奄,故郑亦不言奄,其实是奄可知,是以贾、马皆云“奄卿也”。然郑云“汉始大长秋”,亦见周时用奄之义也。但天官惟有小臣是上士用奄人,郑即云“奄称士异其贤”也。若然,小臣上士言奄,此不言奄者,但上天官共妇人同职,皆已言奄,於此略而不言耳。案:王之六卿皆六命,十二小卿皆四命。此六宫十二卿,不言命数,亦可当小宰、小司徒等十二小卿,同用四命中大夫为之,以其同十二人故也。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内女,王同姓之女,谓之内宗。有爵,其嫁於大夫及士者。凡,无常数之言。)

[疏]“内宗”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宗庙之祭祀,荐加豆笾。”并是助祭之人,故列职於此也。

○注“内女”至“之言”

○释曰:言“内女”,明是王之族内之女,故云王同姓之女为内宗也。云“有爵,其嫁於大夫及士”者,但妇人无爵,从夫之爵;今言内女有爵,明嫁与卿大夫及士。周之法,爵亦及士,故兼言士也。不言数而言凡,故郑云“凡,无常数之言”,以其王之族内之女无定数故也。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外女,王诸姑姊妹之女,谓之外宗。)

[疏]“外宗”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视豆笾。”亦是助祭祀之人,故亦列职於此也。

○注“外女”至“外宗”

○释曰:郑知外宗是“王诸姑姊妹之女”者,以其称“外”,明非己族,故称外宗外女也。郑不解“有爵者”,已於《内宗》注讫,明此亦是嫁与大夫及士可知也。言“凡”,亦是无常数之言也。

冢人,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冢,封土为丘垄,象冢而为之。)

[疏]“冢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以昭穆为左右。”虽非祭祀,亦是礼事,故亦列职於此也。

○注“冢封”至“为之”

○释曰:“冢封土为丘垄”者,案其职云:“以爵等为丘封之度。”注云:“王公曰丘,诸臣曰封。”此直云丘,不言封,亦有封可知。案《礼记》云:“墓不登垄。”是聚土亦为垄,故兼云垄也。又《礼记》云“古者墓而不坟”,又有坟称。秦汉已下,天子之丘亦谓之陵也。云“象冢而为之”者,案《尔雅》“山顶曰冢”,故云象冢而为之也。若然,云丘陵,亦是象丘陵为之也。

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墓,冢茔之地,孝子所思慕之处。

○茔,音营。)

[疏]“墓大夫”

○释曰:案其职云:“墓凡邦墓之地域,令国民族葬。”是掌天下万民之墓地也。不云冢云墓者,《礼记》云“庶人不封不树”,故不言冢而云墓。墓即葬地。故郑云“墓,冢茔之地,孝子所思慕之处”也。在此者,死,葬之以礼,亦是礼事,故列职於此也。

职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职,主也。)

[疏]“职丧”

○释曰:以其主公卿大夫之丧,亦是礼事,故列职於此也。

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大司乐,乐官之长。

○长,丁丈反,後皆放此。)

[疏]“大司乐”

○释曰:大司乐掌教国子六馈敝痢谤舞等,在此者,以其宗伯主礼礼,乐相将,是故列职於此。但乐师教国子小舞,与大司乐职别而同府史,亦谓别职同官者也。

○注“大司”至“之长”

○释曰:以其与乐师已下,至娄氏已上为长者。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胥,有才知之称。《礼记 文王世子》曰:“小乐正学干,大胥佐之。”

○称,尺证反。)

[疏]“大胥”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与大司乐教乐同类,是亦礼事,故列职在此。但小胥掌乐县之法,亦与大胥别职而同官者也。

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瞽蒙,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氐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凡乐之歌,必使瞽蒙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晋杜蒯云:“旷也,大师也。”氐读为虎氐之氐。,目明者。郑司农云:“无目关谓之瞽,有目关而无见谓之蒙,有目无眸子谓之瞍。”

○蒙,音蒙。氐,音视,郑常至反。,音了,又力小反,《字林》同云明也。杜蒯,如字,刘音屠,下苦怪反。关,直忍反,本又作引,或作夹,刘又音睫。瞍,本又作[A14U],素口反,《说文》云“无目也”,《字林》云“目有关无珠子也”,先久反。)

[疏]“大师”

○释曰:案其职云“掌六律六同”之等,亦是乐事,故在此。此下直云蒙三百人,无府史胥徒者,以其无目,不须人使,是以有氐了三百人而已。

○注“凡乐”至“之瞍”

○释曰:云“凡乐之歌,必使瞽蒙为焉”者,郑欲解作乐使瞽蒙之意,以其无目,无所睹见,则心不移於音声,故不使有目者为之也。云“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者,此乃师旷之徒,亦无目者,故引为证也。就瞽之中,命大贤知为大师,其次贤知小者为小师也。其馀为瞽蒙也。云“氐读为虎氐之氐”者,《易 颐卦》六四云“虎氐眈眈,其欲逐逐,无咎”是也。氐了目明者,以其扶工,故使有目者为之也。先郑云“无目关谓之瞽”已下,案《诗》有蒙瞍,案《尚书》有瞽瞍,於此文有瞽蒙,据此三文,皆文不具,司农参取三处而为三等解之。诸文皆瞽在上而蒙瞍在下,先郑即以瞽为无目关当第一。无目关,谓无目之关脉,谓之瞽。有目关而无见谓之蒙,谓蒙々然有关脉而无见也。云“有目无眸子谓之瞍”者,谓目精黑白分明,而无眸子人者,谓之瞍。案其职,大师、少师及瞽蒙、氐了四者皆别职,又无府史,而并言之者,以其大师、少师为长,故连类言之。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同,阴律也。不以阳律名官者,因其先言耳。《书》曰:“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大师职》曰:“执同律以听军声。”)

[疏]“典同”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六律、六同以为乐器”,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

○注“同阴”至“军声”

○释曰:“同,阴律也”者,对律而为阳律也。云“不以阳律名官”者,谓其官不名“典律”而云“典同”也。云“因其先言耳”者,谓诸文皆先云同後云律,若阴阳亦先云阴之类,故以同名官也。引“《书》曰”者,《尧典》之篇。彼据舜之巡守於方岳之下,命史官协时月者。协,合也,谓合四时节气之早晚,及月之大小定分。云“正日同律度量衡”者,谓正定日之甲乙、阴同阳律之长短,及正度之丈尺、量之斗斛、衡之斤两,六者皆正定之,使依法。又引《大师职》曰“执同律以听军声”者,所引之文,皆证同在律上之义。若然,无取於时月日又度量衡,连文引之耳。案孔注《尚书》“律为法制,当齐同之”,则同不为阴律,与郑义别也。

磬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疏]“磬师”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教击磬、击编钟”,并“教缦乐”,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也。

锺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疏]“锺师”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金奏而奏《九夏》”,以其乐事,故列职於此也。

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疏]“笙师”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教吹竽、笙、埙、”已下,亦是乐事,故列职在此。

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如锺而大。

○,音博。)

[疏]“师”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金奏之鼓”亦是乐事,故亦列职在此。

○注“如锺而大”

○释曰:“如锺而大”者,以其形如锺而大,独在一ね。

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郑司农说以《明堂位》曰“东夷之乐”,读如“味饮食”之味。杜子春读为“{艹味}┚著之{艹味}”玄谓读如之。

○,戚莫拜反,刘、李音妹。味,食饮之味,如字,又莫介反。{艹味},莫戒反,又音味。┚,直基反,刘直梨反,李音侄。著,直居反,李张虑反。,古洽反,又音ト。)

[疏]“师”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教乐”,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也。案娄氏掌四夷之乐,今此特掌乐,是周以木德王,又见乐为阳,春是阳长养之方,故特建此一官也。

○注“郑司”至“之”

○释曰:引《明堂位》者,证是东夷之乐。云“读如味食饮之味。杜子春读为{艹味}┚著之{艹味}”者,读从《尔雅》也。此後郑皆不从之。後郑云“读为之”者,欲取为赤色,是以《礼记 檀弓》云“周人大事敛用日出”。郑云“日出时亦赤”,则东夷之乐名“”者,取色赤,东方之意。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众寡无数,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旄,旄牛尾,舞者所持以指麾。)

[疏]“旄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教舞散乐、舞夷乐。”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也。此经云“舞者众寡无数”,其职云“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属焉”。以其能为四夷之舞者即为之,故无数也。

○注“旄旄”至“指麾”

○释曰:案《山海经》“有兽如牛,四节有毛”是也。其牛尾可为旌旗之旄也。云“舞者所持以指麾”者,案:乐师掌小舞,有旄舞,是舞者所持以指麾;则此旄人舞夷乐,而云旄人,是亦舞者所持以指麾者。若然,下《娄氏》云“主四夷之乐”,两官共掌者,但娄氏掌而不教,此旄人教而不掌,故二官共其事也。

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舞者所吹。《春秋》宣八年,“壬午,犹绎,万入去”。《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诗》云:“左手执,右手秉翟。”

○,馀若反。绎,音亦,祭之明日又祭也,《字书》作释。去,起吕反,下同。)

[疏]“师”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教国子舞羽吹”,则此师所掌以致国子文乐,左手执,左手秉翟,故名官为师也。

○注“舞”至“秉翟”

○释曰:案《公羊》宣八年传文:“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张逸问:“《师》注:《春秋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何谓?”郑答:“废,置也。於去者为废,故曰废。”若然,辛巳日,有事於大庙,仲遂卒。卿佐卒,轻於正祭则重於绎祭,则不停正祭,合停绎祭。至於明日壬午,仍为绎祭,故孔子为经加“犹”以尢之,但宣公乃有惭心,於作乐之时,去其有声者,用其无声者也。《诗》云:“左手执,右手秉翟。”引《传》与《诗》者,证师教国子舞羽吹之事也。

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章,吹以为诗章。)

[疏]“章”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土鼓豳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

○注“章”至“诗章”

○释曰:案其职有《豳诗》、《豳雅》、《豳颂》,是吹以为诗章,故官名章也。

娄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娄读如屦也。履,四夷舞者所也。今时倡蹋鼓沓行者,自有。

○,丁兮反,许慎云“履也”。娄,九具反,又力具反,吕忱云:“,革履也。娄者,[A14V]娄。”,房味反。蹋,徒腊反,李吐腊反。沓,它答反,又如字。)

[疏]“娄氏”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也。

○注“娄读”至“有”

○释曰:此郑读从屦人之屦也。案:郑注《曲礼》云:“娄,无纟句之”也。此娄亦是无纟句之。彼为大夫欲去国行丧礼之屦,此为四夷舞者所,其屦无纟句,一也。云“今时倡蹋鼓沓行者,自有”者,谓汉时倡优作乐蹋地之人,并击鼓沓沓作声者,行自有屦。引之者,证四夷舞者,亦自有,与中国不同也。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庸,功也。郑司农云:“庸器,有功者铸器铭其功。《春秋传》曰:‘以所得於齐之兵,作林锺而铭鲁功焉。’”)

[疏]“典庸”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掌藏乐器、庸器”,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

○注“庸功”至“功焉”

○释曰:先郑所引《春秋》者,《左氏》襄十九年,季武子与晋师伐齐,所以得齐之兵,作林锺而铭鲁功焉。臧武仲谓季孙曰:“非礼也。夫铭,天子令德,诸侯言时计功,大夫称伐。今称伐则下等也,计功则借人也,言时则妨民多矣,何以为铭?”引之者,见其庸器之义。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干,舞者所持,谓也。《春秋传》曰:“万者何?干舞也。”

○,食允反,又音允。)

[疏]“司干”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舞器。祭祀,授舞器。”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也。

○注“干舞”至“舞也”

○释曰:云“干,舞者所持”者,谓若《乐师》云“干舞”,则小舞也。其《夏官 司兵》云:“掌五兵,祭祀授舞者兵。”则五兵俱掌,但无干耳。然彼注云“谓朱干玉戚”者,郑连言朱干耳。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问龟曰卜。大卜,卜筮官之长。)

[疏]“大卜”

○释曰:此大卜有卜师及卜人,皆士官。而卜人无别职者,以其助大卜、卜师行事故也。其卜师则与大卜别职,亦是别职同官。在此者,案其职曰“掌三兆、三易”之等,但蓍龟卦兆有生数成数之鬼神,是鬼神之事,故列职於此也。

○注“问龟”至“之长”

○释曰:卜,赴也赴来者之心,故曰卜。对筮,问也,谓有疑来问於蓍。二者互见为义。卜言赴来问之心,亦先问乃赴。筮言问者,後亦赴来者之心也。云“卜筮官之长”者,谓与下龟人、氏、占人、筮人等为之长也。

龟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工,取龟攻龟。)

[疏]“龟人”

○释曰:在此者,与卜人连类在此。

○注“工取龟攻龟”

○释曰:案其职云“取龟用秋时”,用成之时也。“攻龟用春时”,风气燥达之时故也。

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ㄡ用荆之类。

○,时髓反。ㄡ,哉灼反。,音俊,又子寸反。)

[疏]“氏”

○释曰:在此者,钻龟用ㄡ,故与大卜连类在此。

○注“ㄡ用荆之类”

○释曰:案其职云“掌共ㄡ契”,即《士丧礼》云“楚享”是也。楚即荆,故云“用荆”。

同部

其它

辨定祭礼通俗谱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辨定祭礼通俗谱 礼类六【杂礼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辨定祭礼通俗谱五卷 国朝毛竒龄撰竒龄有仲氏易已着録是编一名二重礼谱盖欲成丧祭二礼嗣以丧礼别有吾说编因惟存祭礼其说取古礼而酌以今制故以通俗为名凡分七门一曰祭所二曰所祭者三曰主祭之人四曰祭之时五曰祭仪六曰祭器七曰祭物末附外神其中各条虽间与朱子家礼为难不出竒龄平日嚣争之习然考朱子年谱家礼成于乾道六年庚寅朱子时四十一歳其稿旋为人窃去越三十年朱子没后始复有传本行世儒者或以为疑黄榦为朱子弟子之冠亦云为未暇更定之本则家礼之出自朱子手定与否尚无显证即真获朱子已失之稿而草创初成亦恐尚非定本以王懋竑
表记集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周礼注疏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