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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礼经

礼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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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乐音敬和而鸣,先祖之神,听而从之。若能敬和,施设於政教,何事不行也?

“为人君者,谨其所好恶而已矣。君好之,则臣为之。上行之,则民从之。《诗》云:‘诱民孔易。’此之谓也。”诱,进也。孔,甚也。言民从君所好恶,进之於善无难。

○易,以豉反。

[疏]“为人”至“谓也”。

○正义曰:此经明子夏既劝文侯所好古乐,又谨慎行之,以此化民,无不从也。引“《诗》云:诱民孔易”者,此厉王《大雅 板》之篇也。诱,进也。孔,甚也。言在上教道於民甚易也,但己行於上,则民化之於下。《诗》之所云,则此之谓也。

○注“诱,进也。孔,甚也”。

○正义曰:“诱,进也”,《释诂》文。“孔,甚也”,《释言》文也。

然后圣人作为鼗、鼓、椌、楬、埙、篪。此六者,德音之音也。六者为本,以其声质也。椌、楬谓柷、敔也。埙、篪,或为簨、虡。

○鼗音桃。椌,苦江反,柷也。楬,苦瞎反,敔也。埙,许袁反。篪,直支反。柷,昌六反。圉,本又作敔,鱼吕反。簨,恤尹反。虡音巨。然后锺、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此所以祭先王之庙也,所以献、酬、酳、酢也,所以官序贵贱各得其宜也,所以示后世有尊卑长幼之序也。官序贵贱,谓尊卑,乐器列数有差次。

○竽音于。和如字,徐胡卧反。酬,市由反。酳音胤,又仕觐反。酢音昨。长,丁丈反。

[疏]“然后”至“序也”。

○正义曰:上经言人君谨慎所好恶以诱人,故此一节论圣人作为乐器道德之音,以示后世也。

○正义曰:此六者,德音之音也”者,言此鼗、鼓、椌、楬、埙、篪,其声质素,是道德之音,以尚质故也。

○“然后锺、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者,既用质素为本,然后用此锺、磬、竽、瑟华美之音以赞和之,使文质相杂。干,楯也。戚,斧也。狄,羽也。声既文质备足,又用干、戚、旄、羽以舞动之。

○正义曰:此所以祭先王之庙也”者,以前云郑、宋、齐、卫四者为祭祀之所不用,故此云六器为道德之音,四器之和,文武之舞,并可在於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而鬼神格也。

○“所以献、酬、酳、酢也”者,又用於宗庙中接纳宾客也,“宾入而奏《肆夏》,及卒爵而乐阕,孔子屡叹之”是也。

○“所以官序贵贱,各得其宜也”者,又用乐体别尊卑於朝廷,使各得其宜也。天子八佾,诸侯六佾,是也。

○“所以示后世有尊卑长幼之序也”者,闻乐知德,及施于子孙,是示后世。又宗族长幼同听之,莫不和顺;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莫不和亲,是长幼之序也。

○注“椌、楬”至“簨虡”。

○正义曰:按郑注《诗 有瞽》篇云:“柷,形如漆筒,中有椎。”“敔,状如伏虎,背上有二十四龃龉。”又郑司农注《笙师》云:“篪,七室。”埙,六孔,郑云:“埙,烧土为之,大如雁卵。鼗,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旁耳自击。”鼓,革也,椌、楬,木也,其声质素,故周语单穆云:“革木一声。”注云“一声,无宫商清浊”是也。

“锺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锺声,则思武臣。号,号令。所以警众也。横,充也,谓气作充满也。

○铿,古耕反,徐苦庚反。号,胡到反。横,古旷反,充也,下及注同。

[疏]“锺声”至“武臣”。

○正义曰:此一节论乐器之声各别,君子之听,思其所用之臣,各随文解之。

○“锺声铿”者,言金锺之声,铿铿然矣。

○“铿以立号”者,言铿是坚刚,故可以兴立号令也。

○“号以立横”者,谓横气充满也,若号令威严,则军士勇敢而壮气充满。崔氏云:“若严正立号,则其号必充满於万物矣。”

○“横以立武”者,言壮气充满,所以武事可立也。崔氏云:“若教令充遍,则武矣。”

○“君子听锺声,则思武臣”者,君子,谓识乐之情者,所以闻声达事,锺既含号令立武,故听之而思武臣也。

石声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石声磬,磬当为罄,字之误也。辨,谓分明於节义。

○磬,依注音罄,口挺反,一音口定反。听磬,口定反。疆,居良反,下“是疆”同。

[疏]“石声”至“之臣”。

○此一经明石声。磬者,石磬也。磬是乐器,故读声音罄然矣。其声能和,故次锺也。言磬轻清响矣,叩其磬,则其声之罄罄然也。

○“磬以立辨”者,辨,别也。崔云:“能清别於众物,则分明辨别也。”

○“辨以致死”者,既各有部分,不相侵滥,故能使守节者致死矣。若诸侯死社稷,大夫死众,士死制之属也。崔云:“若能明别於节义,则不爱其死也。”

○“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者,言守分不移,即固封疆之义矣。磬含守分,故听其声而思其事也。

○注“石声”至“误也”。

○正义曰:读磬为罄者,其字下著石,乐器之磬;其下著缶,是罄然之罄。今经云“石声磬”,恐是乐器,故读为罄,取声音罄罄然。

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廉,廉隅。

[疏]“丝声”至“之臣”。

○此一经明丝声哀者。哀,谓哀怨也,谓声音之体婉妙,故哀怨矣。

○“哀以立廉”者,廉,谓廉隅。以哀怨之,故能立廉隅,不越其分也。

○“廉以立志”者,既不越分,故能自立其志。

○“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者,言丝声舍志不可,犯故闻丝声而思其事也。

竹声滥,滥以立会,会以聚众。君子听竽、笙、箫、管之声,则思畜聚之臣。“滥”之意,犹揽聚也。会,犹聚也。聚,或为最。

○滥,力敢反,下及注皆同。会,户外反,及古外反,下同。畜,敕六反。揽,力敢反。

[疏]“竹声”至“之臣”。

○此一经明“竹声滥”者,滥,犹揽也。言竹声揽然有积聚之意也。

○“滥以立会”者,以竹声既揽聚,故能立会矣。

○“会以聚众”者,以合会而能聚其众也。

○“君子听竽、笙、箫、管之声,则思畜聚之臣”者,亦闻其音而思其事也。笙以匏为之,而在竹声之中者,但笙以匏为体,插竹於匏,匏竹兼有,故笙文在竹也。

鼓鼙之声讙,讙以立动,动以进众。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闻讙嚣,则人意动作。讙或为欢,动或为勋。

○鼙,步西反。讙,呼端反,又音喧。将,子亮反,下注“大将”、下“将帅”同。帅,本又作率,用类反,下“将帅”同。嚣,许骄反,又五羔反。

[疏]“鼓鼙”至“之臣”。

○正义曰:此一经明鼓鼙之声讙者,讙,谓讙嚣也,其声讙杂矣。

○“讙以立动”者,以其声讙,故使人意动作也。

○“动以进众”者,以动作,故能进发其众也。

○“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者,将帅,众,聚也。言鼓能进众,故闻其声而思其事也。不云“鼗”而云“鼙”者,广其类也。

○注“闻讙嚣,则人意动作”。

○正义曰:是声能感动於人也。如郑此言,则五者之器,皆据其声。声各不同,立事有异,事随声起,是声能立事也。皇氏用崔氏之说,云“钟声为兑,石声为乾,丝声为离,竹声为震,鼓鞞为坎”,妄取五方之义,弃其五器之声,背经违注,曲为杂说。言及於数,非关义理,又无明文,今并略而不用也。

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鎗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以声合成己之志。

○鎗,七羊反,又吐衡反,徐敕庚反。

[疏]“君子”至“合之也”。

○正义曰:此一经总结上文五者,言君子之听音声,非徒听其音声铿鎗而已彼谓乐声亦有合成巳之志意也。崔氏云:“但释五音。八卦属四方四维之音,所以皆应,与四方同。所以应同者,四维处四方之间,四方皆五行相生。水生木,匏同竹音。木生火,木音同丝。火生土,土不当於方。土生金,土处金火之间,土音属金。金生水,石不可属於水,故不同於革,而不同者,以乾为君父,君父之音不可属於人,故不同於革,而磬别有所感。乾为天,坤为地。天既不属人,坤所以不别出者,为坤卑故也。”今按崔氏此说浮虚,体例不等,上下混杂,记人之意,不应如此。郑注无文,不可附会。今略存崔氏之义,贤者择焉。今谓八音,唯论五者,以锺与武臣相会,石与死封疆相将,丝与志义是同,竹与畜聚相类,鼓鼙与将帅同等,故五器而有五事。其匏与土、木不同,无此五器之象,故记者不言。

宾牟贾侍坐於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何也?”对曰:“病不得其众也。”《武》,谓周舞也。备戒,击鼓警众。病,犹忧也,以不得众心为忧,忧其难也。

○牟,亡侯反。坐,才卧反,又如字。

[疏]“宾牟”至“众也”。

○正义曰:此一经,《别录》是“宾牟贾问”章,自此以下至“不亦宜乎”,总是宾牟贾与夫子相问答之事。今各依文解之。

○“宾牟贾侍坐於孔子”者,姓宾牟,名贾,侍坐於孔子。

○“孔子与之言,及乐”者,孔子与宾牟贾言说,初论他事,次及於乐。

○“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何也”者,此是孔子之问。凡有五。“夫”,是发语之端。《武》,谓周之武乐,欲作武乐之前,先击鼓备戒其众。备戒之后,久始作舞,故孔子问之云:“《武》乐先击鼓备戒已久,乃始作舞何?

○“对曰:病不得其众也”者,此宾牟贾所答,亦有五,但三答是,二答非,今此答是也。病,谓忧也。言武王伐纣之时,忧病不得士众之心,故先鸣鼓以戒士众,久乃出战。今《武》乐故令舞者久而不即出,是象武王忧不得众心故也。

○注“武谓”至“难也”。

○正义曰:此以下王事,故知周舞也。“忧其难”者,忧其不得士众之难,故击鼓久而不舞。

“咏叹之,淫液之,何也?”对曰:“恐不逮事也。”咏叹、淫,液歌迟之也。逮,及也。事,戎事也。

○咏叹,上音讠永,下音叹。液音亦。逮音代,又代计反。迟,直冀反。“发扬蹈厉之已蚤,何也?”对曰:“及时事也。”时至,武事当施也。

○蹈音悼,蚤音早。“《武》坐,致右宪左,何也?”对曰:“非《武》坐也。”言《武》之事无坐也。致,谓膝至地也。宪读为轩,声之误也。

○宪,依注音轩。“声淫及商,何也?”对曰:“非《武》音也。”言《武》歌在正其军,不贪商也。时人或说其义为贪商也。子曰:“若非《武》音,则何音也?”对曰:“有司失其传也。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有司,典乐者也。传,犹说也。荒,老耄也。言典乐者失其说也,而时人妄说也。《书》曰:“王耄荒。”

○“传,直专反,下及注同。传,犹说也。旄,莫报反,下同。子曰:“唯。丘之闻诸苌弘,亦若吾子之言是也。”苌弘,周大夫。

○苌,直良反。

[疏]“咏叹”至“是也”。

○正义曰:“咏叹之,淫液之,何也”者,此孔子之问,欲舞之前,其歌声吟咏之,长叹之,其声淫液,是贪羡之貌,言欲舞之前,其歌声何意吟歆长叹歆羡也。

○“对曰:恐不逮事也”,此是宾牟贾答孔子之词。所以舞前有此咏叹淫液之歌者,象武王伐纣,恐诸侯不至,不逮及战事,故歌声吟咏而歆羡。此答是也。

○注“咏叹、淫液,歌迟之也”。

○正义曰:咏叹者,谓长声而叹矣。淫液,谓音连延而流液不绝之意。歌迟之,谓作此歌吟思之,欲待众之至也。

○“发扬蹈厉之已蚤,何也”者,此又明是孔子之问。初舞之时,手足发扬蹈地而猛厉言,舞初则然,故云:“已蚤,何也?”意谓舞时发扬蹈厉即大蚤。

○“对曰:及时事也”者,此亦宾牟贾对词。所以舞时蚤为发扬蹈厉,象武王及时伐纣战事也,故发扬象战。此答非也,知非者,下云“发扬蹈厉”,是“大公之志”,故知此答非也。

○“《武》坐,致右宪左,何也”者,此亦孔子问词。坐,跪也。致,志也。轩,起也。问武人何忽有时而跪,以右膝至地,而左足仰起,何故也?

○“对曰:非《武》坐也”,此是宾牟贾答云。致右轩左,非是武人之坐,言以舞法无坐也。此答亦非。知者,下云“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是武法有坐,故知此答非也。

○“声淫及商,何也”者,此亦孔子问词。淫,贪也。问奏乐之声,何意有贪商之声也?王氏云:“声韵歆羡,淫液贪商也。”

○“对曰:非《武》音也”者,此宾牟贾之答。非武音,谓非是《武》乐之音。宾牟贾言武王应天从人,不得已而伐之,何容有贪商之声,故言“非《武》音”。此答是。

○注“言《武》”至“商也”。

○正义曰:言“《武》歌在正其军不贪商”者,解经“非《武》音”,言《武》歌象武王正其军事,不得有贪商之歌,故知贪商者非《武》乐之音也。云“时人或说其义为贪商也”者,解经中“声淫及商”之义,言当时人不晓《武》音,谓此歌声为贪商,故云“或说其义为贪商”。孔子以时人之意而问宾牟贾,然时人之说非也。孔子大圣,应知其非,而问之者,孔子虽知其非,而问宾牟贾,是知非而故问矣。

○“子曰:若非《武》音,则何音也”者,宾牟贾既答贪商非是《武》音,孔子因而问之,云:贪商之歌,若非《武》乐之音,则何音也?

○“对曰:有司失其传也”者,此宾牟贾答云。有司,谓典乐者。失传说也,言《武》乐之歌,有贪商之意者,是典乐有司失其传说。谓为贪商,故时人惑之。

○“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者,宾牟贾又云,若非是有司失其传说,将言武王实为贪商,则是武王之志荒耄矣。言武王荒耄,遂有贪商也。然武王大圣,伐暴除残,何有贪商之意?故知有司妄说为贪商,使时人致惑。

○注“荒老”至“耄荒”。

○正义曰:按《大戴礼》云:“文王年十五而生武王发。”又《文王世子》篇云:“文王九十七而崩。”则武王九十三而终矣。文王受命七年而崩,十三年伐纣,是文王崩后六年伐纣,时武王八十九矣,年虽老而大圣不荒耄也。《书》曰“王耄荒”,《吕刑》文也。言穆王享国百年而耄荒,证荒为老耄也。

○“子曰:唯丘之闻诸苌弘”者,孔子既得宾牟贾之答,故云“闻诸苌弘”。诸,於也,闻於苌弘之说。

○“亦若吾子之言是也”者,谓宾牟贾为吾子者,《仪礼》注云:“子,男子之美称。言吾子,相亲之词。

宾牟贾起,免席而请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则既闻命矣,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迟之迟,谓久立於缀。

○迟之迟,并直诗反,徐直尼反。

[疏]“宾牟”至“何也”。

○正义曰:自此以前,孔子问宾牟贾。自此以后,是宾牟贾问孔子。此一经是宾牟贾问词也。

○“免席而请曰”者,免席,谓避席也。言宾牟贾前答孔子,虽被孔子所许,於前答之事犹有不晓,而反请问孔子,故曰“免席而请”焉。

○“夫《武》之备戒之已久,则既闻命矣”者,前经是夫子之问,宾牟贾前答其已久之意,被孔子所许,不得为非,是“既闻命矣”。

○“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者,此宾牟贾问孔子之词。“迟之迟”者,贺氏云:“备戒已久是迟,久立於缀亦是迟。”而又久,何意如此?

子曰:“居,吾语汝。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居,犹安坐也。成,谓已成之事也。总干,持盾也。山立,犹正立也,象武王持盾正立待诸侯也。发扬蹈厉,所以象威武时也。《武》舞,象战斗也。乱,谓失行列也。失行列则皆坐,象周公、召公以文止武也。

○语,鱼据反。女音汝,下“且女”同。大音泰。召音邵,注及下同。治,直吏反,下注及下同。盾,述尹反,又音允。行,户刚反,下同。

[疏]“子曰”至“治也”。

○正义曰:自此以下,孔子为宾牟贾说《武》乐之意,并广明克殷以后之事。此一经为宾牟贾说其将舞之事。

○“夫乐者,象成者也”,言作乐者放象其成功者也。

○“总干而山立”者,言将舞之时,舞人总持干盾以正立,似山不动摇,象武王持盾,以待诸侯之至也。

○“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者,言《武》乐之舞,发扬蹈厉,象大公威武鹰扬之志也。

○“《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者,乱,谓失行列。作此《武》舞,回移转动,乱失行列皆坐,所以坐者,象周公、召公以文德治之,以文止武,象周、召之治也。

“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成,犹奏也。每奏《武》曲一终为一成。始奏,象观兵盟津时也。再奏,象克殷时也。三奏,象克殷有馀力而反也。四奏,象南方荆蛮之国侵畔者服也。五奏,象周公召公分职而治也。六奏,象兵还振旅也。复缀,反位止也。崇,充也。凡六奏以充《武》乐也。

○夫音扶。缀,丁劣反,又丁卫反,注及下同。孟,本亦作盟,音孟。

[疏]“且夫”至“以崇”。

○正义曰:此一经孔子为宾牟贾说《武》乐六成之意。上说三者之事已讫,更别广说《武》乐,故云。

○“且夫《武》,始而北出”者,谓初舞位最在於南头,从第一位而北出者。次及第二位稍北出者。熊氏云:“则前云三步以见方,见一成也。作乐一成而舞,象武王北出观兵也。”

○“再成而灭商”者,谓作乐再成舞者从第二位至第三位,象武王灭商,则与前文再始以著往为一也。

○“三成而南”者,谓舞者从第三位至第四位,极北而南反,象武王克纣而南还也。

○“四成而南国是疆”者,谓《武》曲四成舞者,从北头第一位却至第二位,象武王伐纣之后,南方之国於是疆理也。

○“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者,从第二位至第三位,分为左右,象周公居左,召公居右也。

○“六成复缀以崇”者,缀,谓南头初位,舞者从第三位南至本位,故言复缀以崇。崇,充也。谓六奏充其《武》乐,象武王之德充满天下。此并熊氏之说也,而皇氏不云次位。舞者本在舞位之中,但到六成而已。今舞亦然,义亦通也。

○注“成犹”至“乐也”。

○正义曰:成,谓曲之终成。每一曲终成而更奏,故云“成,犹奏也”。云“复缀,反位止也”者,谓最在南第一位,初舞之时,从此位入北,至六成还反复此位。如郑所注,熊氏得之。云“凡六奏以充《武》乐也”者,充,谓充备。言六奏其曲,《武》乐充备,故云“六奏以充《武》乐”,言《武》乐充备,是功成大平,周德充满於天下也。

“天子夹振之而驷伐,盛威於中国也。夹振之者,王与大将夹舞者,振铎以为节也。驷当为四,声之误也。《武》舞,战象也。每奏四伐,一击一剌为一伐。《牧誓》曰:“今日之事,不过四伐五伐。”

○夹,古洽反,注及下同。铎,大各反。一剌,本亦作壹剌,七亦反。

[疏]“天子”至“国也”。

○正义曰:“天子夹振之”者,谓《武》乐之作,言天子与大将夹舞者,振铎以节之。

○“而驷伐”者,驷当为四。四伐,谓击剌。作《武》乐之时,每一奏之中,而四度击剌。象武王伐纣四伐也。

○“盛威於中国也”者,象武王之德,盛大威武於中国。

○注“夹振”至“五伐”。

○正义曰:“王与大将夹舞者,振铎以为节也”者,经云“天子夹振”,是两边相夹。天子与大将相对,明是尊者,故知王与大将也。经云“振之”,铎是所振之物,故知振铎以为舞者之节也。《武》乐在庭,天子尊极,所以得亲夹舞人为振舞者。熊氏按《祭统》云:“君执干戚就舞位,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又下云:“食三老五更於大学,冕而总干。”尚得亲舞,何以不得亲执铎乎?此执铎为祭天时也。皇氏云:“武王伐纣之时,王与大将亲自执铎以夹军众。今作《武》乐之时,令二人振舞夹舞者,象武王与大将伐纣之时矣。”皇氏此说,稍近人情,理通,胜於熊氏。但注云“王与大将夹舞”者,则似天子亲夹舞人,则皇氏说不便,未知孰是,故备存焉。王肃读“天子”上属,谓“作乐六成,尊崇天子之德矣”。以是《圣证论》王肃引《家语》而难郑云:“六成而复缀,以崇其为天子,此《家语》之文也。”马昭申郑意,云:“凡乐之作,皆所以昭天子之德,岂特六成之末而崇之乎?”孔晁又难马昭云:“天子夹振用舞之法,在於经典。今谓天子夹振,此经之正文,又亲舞总干具。”如熊氏之说,此则经典之证也。云“驷当为四,声之误也”者,以《牧誓》有四伐之文,故读为四也。云“每奏四伐”者,《武》乐六奏,每一奏之中,舞者以戈矛四度击剌,象伐纣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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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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