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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礼经

礼记正义

149 万字 · 约 71 小时 2 分钟 · 160 /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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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 齐风 南山》之篇,剌齐襄公与妹文姜奸淫之事。

○“艺麻如之何,横从其亩”者,艺,种也;横,行也。言将种麻如之何,必须横行耕治其田,然后得麻。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厚,犹远也。

○不取,如字,又七树反。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妾言“买”者,以其贱,同之於众物也。士庶之妾,恒多凡庸,有不知其姓者。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吴,大伯之后,鲁同姓也。昭公取焉,去“姬”曰“吴”而已,至其死,亦略云“孟子卒”,不书夫人某氏薨。“孟子”盖其且字。

○去,起吕反,注同。大音泰。

[疏]“子云”至“子卒”。

○正义曰:此一节坊民取同姓为妻之事。

○“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者,妾既卑贱,不可尽知其所生本姓,但避其凶害,唯卜其姓,吉乃取之。

○“《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者,依《春秋》之例,如夫人齐女,即云“姜氏至自齐”。以例言之,此吴女亦当云“夫人姬氏至自吴”,鲁则讳其姬姓,而不称夫人姬氏至自吴,是“去夫人之姓,曰吴”也。但《春秋》经文不载其事,其春秋简牍杂记则有之,故《论语》云:“谓之吴孟子。”是当时之言,有称“吴”也。

○“其死,曰孟子卒”者,哀十二年称“孟子卒”。若其不讳,当云“夫人姬氏薨”,以讳取同姓,而云“孟子卒”。孟子是夫人之且字。没其氏,书其且字,又没其薨而略言“卒”而已,皆为同姓讳之。郑与何休皆以讳取同姓,而书“卒”;《左氏》则以不成丧,故称“卒”,与郑、何异也。

○注“孟子”至“且字”。

○正义曰:若既笄而字,当云伯叔季,若伯姬、季姬。今云孟子,故知“且字”也。

子云:“礼,非祭,男女不交爵。交爵,谓相献酢。以此坊民,阳侯犹杀缪侯而窃其夫人,同姓也,以贪夫人之色,至杀君而立。其国未闻。

○杀音试,注同,一音如字。缪音穆。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大飨,飨诸侯来朝者也。夫人之礼,使人摄。

○朝,直遥反。

[疏]“子云”至“之礼”。

○正义曰:此一节坊男女非因祭祀不得相集会也。

○“非祭,男女不交爵”者,言唯祭之时乃得交爵。故《特牲馈食礼》云“主妇献尸,尸酢主妇”,是交爵也。

○“故大飨废夫人之礼”者,以大飨之时,夫人与咀墁飨於宾。是缪侯及夫人共出飨宾,阳侯是缪侯同姓之国,见缪侯夫人之美,乃杀缪侯,而取其夫人,又篡其国而自立。故大飨废夫人之礼,不使夫人得预其礼也。以此言之,则阳侯以前大飨,夫人出飨邻国之君,得有男女交爵。此云“非祭,男女不交爵”者,谓侯、伯、子、男及卿、大夫、士祭及交爵。若王於上公及上公相飨时,后与夫人亦男女交爵与祼同也。故《大行人》云“上公之礼王,礼再祼而酢”是也。

○注“同姓”至“未闻”。

○正义曰:言“同姓”者,则上文云“君不与同姓同车”是也。云“其国未闻”者,唯有阳侯、缪侯是两君之谥,未闻何国君,故云“未闻”。又案:王飨诸侯及诸侯自相飨,同姓则后夫人亲献,异姓则使人摄献,则缪侯所飨,盖同姓也。且王於同姓,虽为侯伯,车服与上公同,上公既再祼后,与王俱祼,则上公相於与王同也。其同姓上公,则后与夫人亲祼献拜送也。若异姓上公,使人摄祼,故《宗伯职》云“大宾客则摄而载祼”,谓异姓也。《内宰职》云:“凡宾客之祼献瑶爵皆赞。”注云“谓王同姓及二王之后来朝觐王”,以郁鬯礼之后,以瑶爵亚献,谓同姓也。自阳侯杀缪侯后,其后夫人献礼遂废,并使人摄也。

子云:“寡妇之子,不有见焉,则弗友也,君子以辟远也。有见,谓睹其才艺也。同志为“友”。

○见,贤遍反,注及下同。辟。音避。远,于万反,下“远色”同。故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则不入其门。大故,丧病。以此坊民,民犹以色厚於德。”子云:“好德如好色,此句似不足,《论语》曰“未见好德如好色”,疾时人厚於色之甚,而薄於德也。

○好,呼报反,下及注同。诸侯不下渔色,谓不内取於国中也。内取国中为“下渔色”。昏礼始纳采,谓采择其可者也。国君而内取,象捕鱼然,中网取之,是无所择。

○捕,蒲布反。中网,丁仲反。故君子远色,以为民纪。故男女授受不亲,不亲者,不以手相与也。《内则》曰:“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

○篚音匪。御妇人则进左手,御者在右,前左手,则身微背之。姑、姊妹、女子已嫁而反,男子不与同席而坐。女子十年而不出也,嫁及成人,可以出矣,犹不与男子共席而坐,远别。寡妇不夜哭,嫌思人道。妇人疾,问之,不问其疾。嫌媚,略之也,问增损而已。以此坊民,民犹淫泆而乱於族。”乱族,犯非妃匹也。

○泆音逸,本又作“佚”,同。妃匹,音配,一音如字。

[疏]“子云”至“於族”。

○正义曰:此一节更申明男女相远,又坊人同姓淫泆之事。

○“诸侯不下渔色”,渔色,谓渔人取鱼,中网者皆取之。譬如取美色,中意者皆取之,若渔人求鱼,故云“渔色”。诸侯当外取,不得下向国中取卿、大夫、士之女。若下向内取国中,似渔人之求鱼无所择,故云“不下渔色”。

○“御妇人则进左手”者,以御者之礼,妇人於车上左厢,御者在妇人之右,“进左手”谓左手在前,转身向右,微偝妇人。

○“妇人疾,问之,不问其疾”者,谓不问其疾所委曲,若问其委曲,嫌似媚,故不丁宁,但略问增损而已。

子云:“昏礼,婿亲迎,见於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违也。舅姑,妻之父母也。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父戒女曰“夙夜无违命”,母戒女曰“毋违宫事”。

○迎,鱼敬反。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不至,不亲夫以孝舅姑也。《春秋》成公九年春二月,伯姬归於宋,夏五月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是时宋共公不亲迎,恐其有违而致之也。

○父音甫。

[疏]“子云”至“至者”。

○正义曰:“见於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者,谓亲迎之时,婿见於舅姑。舅姑谓妇之父母也。妇之父母承奉女子以付授於婿,则昏礼父戒女曰“夙夜无违命”,母戒女曰“毋违宫事”是也。“恐事之违”者,谓恐此女人於昏事乖违,故亲以女授婿也。

卷五十二 中庸第三十一

卷五十二 中庸第三十一

陆曰:“郑云:‘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孔子之孙子思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此於《别录》属《通论》。”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孝经说》曰:“性者,生之质命,人所禀受度也。”率,循也。循性行之,是谓道。脩,治也。治而广之,人放效之,是曰“教”。

○率,所律反。知音智,下“知者”、“大知”皆同。放,方往反。效,胡教反。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道,犹道路也,出入动作由之,离之恶乎从也?

○离,力智反,下及注同。恶音乌。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小人閒居为不善,无所不至也。君子则不然,虽视之无人,听之无声,犹戒慎恐惧自脩正,是其不须臾离道。

○睹,丁古反。恐,匡勇反,注同。閒音闲,下同。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者,慎其间居之所为。小人於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则必肆尽其情也。若有佔听之者,是为显见,甚於众人之中为之。

○见,贤遍反,注“显见”同,一音如字。佔,敕廉反。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为大本者,以其含喜怒哀乐,礼之所由生,政教自此出也。

○乐音洛,注同。中,丁仲反,下注“为之中”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致,行之至也。位,犹正也。育,生也,长也。

○长,丁丈反。

[疏]“天命”至“育焉”。

○正义曰:此节明中庸之德,必脩道而行;谓子思欲明中庸,先本於道。

○“天命之谓性傚者,天本无体,亦无言语之命,但人感自然而生,有贤愚吉凶,若天之付命遣使之然,故云“天命”。老子云:“道本无名,强名之曰道。”但人自然感生,有刚柔好恶,或仁、或义、或礼、或知、或信,是天性自然,故云“谓之性”。

○“率性之谓道”,率,循也;道者,通物之名。言依循性之所感而行,不令违越,是之曰“道”。感仁行仁,感义行义之属,不失其常,合於道理,使得通达,是“率性之谓道”。

○“脩道之谓教”,谓人君在上脩行此道以教於下,是“脩道之谓教”也。

○注“天命”至“曰教”。

○正义曰:云“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案《易 乾 彖》云“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是也。云“木神则仁”者,皇氏云“东方春,春主施生”,仁亦主施生。云“金神则义”者,秋为金,金主严杀,义亦果敢断决也。云“火神则礼”者,夏为火,火主照物而有分别,礼亦主分别。云“水神则信”,冬主闭藏,充实不虚,水有内明,不欺於物,信亦不虚诈也。云“土神则知”者,金、木、水、火,土无所不载,土所含义者,多知亦所含者众,故云“土神则知”。云“《孝经说》曰:性者,生之质命,人所禀受度也”,不云命者,郑以通解性命为一,故不复言命。但性情之义,说者不通,亦略言之。贺玚云:“性之与情,犹波之与水,静时是水,动则是波;静时是性,动则是情。”案《左传》云天有六气,降而生五行。至於含生之类,皆感五行生矣。唯人独禀秀气,故《礼运》云:人者五行之秀气,被色而生。既有五常仁、义、礼、智、信,因五常而有六情,则性之与情,似金与镮印,镮印之用非金,亦因金而有镮印。情之所用非性,亦因性而有情,则性者静,情者动。故《乐记》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故《诗序》云“情动於中”是也。但感五行,在人为五常,得其清气备者则为圣人,得其浊气简者则为愚人。降圣以下,愚人以上,所禀或多或少,不可言一,故分为九等。孔子云:“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二者之外,逐物移矣,故《论语》云:“性相近,习相远也。”亦据中人七等也。“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者,此谓圣人脩行仁、义、礼、知、信以为教化。道,犹道路也。道者,开通性命,犹如道路开通於人,人行於道路,不可须臾离也。若离道则碍难不通,犹善道须臾离弃则身有患害而生也。“可离非道也”者,若荒梗塞涩之处是可离弃,以非道路之所由。犹如凶恶邪辟之行是可离弃,以亦非善道之行,故云“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者,言君子行道,先虑其微。若微能先虑,则必合於道,故君子恒常戒於其所不睹之处。人虽目不睹之处犹戒慎,况其恶事睹见而肯犯乎?故君子恒常戒慎之。

○“恐惧乎其所不闻”者,言君子恒恐迫畏惧於所不闻之处。言虽耳所不闻,恒怀恐惧之,不睹不闻犹须恐惧,况睹闻之处恐惧可知也。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者,莫,无也。言凡在众人之中,犹知所畏,及至幽隐之处,谓人不见,便即恣情,人皆佔听,察见罪状,甚於众人之中,所以恒须慎惧如此。以罪过愆失无见於幽隐之处,无显露於细微之所也。

○“故君子慎其独也”者,以其隐微之处,恐其罪恶彰显,故君子之人恒慎其独居。言言虽曰独居,能谨慎守道也。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者,言喜怒哀乐缘事而生,未发之时,澹然虚静,心无所虑而当於理,故“谓之中”。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者,不能寂静而有喜怒哀乐之情,虽复动发,皆中节限,犹如盐梅相得,性行和谐,故云“谓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者,言情欲未发,是人性初本,故曰“天下之大本也”。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者,言情欲虽发而能和合,道理可通达流行,故曰“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致,至也。位,正也。育,生长也。言人君所能至极中和,使阴阳不错,则天地得其正位焉。生成得理,故万物其养育焉。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反中庸”者,所行非中庸,然亦自以为中庸也。“君子而时中”者,其容貌君子,而又时节其中也。“小人而无忌惮”,其容貌小人,又以无畏难为常行,是其“反中庸”也。

○“小人之中庸也”,王肃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忌惮,徒旦反。忌,畏也。惮,难也。难,乃旦反。行,下孟反。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鲜,罕也。言中庸为道至美,顾人罕能久行。

○“中庸其至矣乎”,一本作“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鲜,息浅反,下及注同。罕,胡坦反,希也,少也。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罕知其味,谓“愚者所以不及也”。过与不及,使道不行,唯礼能为之中。

○知音智,下文“大知也”、“予知”,注“有知”皆同。肖音笑,下同。子曰:“道其不行矣夫。”闵无明君教之。

○夫音扶。

[疏]“仲尼”至“矣夫”。

○正义曰:此一节是子思引仲尼之言,广明中庸之行,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之道,鲜能行之。

○“君子中庸”者,庸,常也。君子之人用中以为常,故云“君子中庸”。

○“小人反中庸”者,小人则不用中为常,是“反中庸”也。

○“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者,此覆说君子中庸之事,言君子之为中庸,容貌为君子,心行而时节其中,谓喜怒不过节也,故云君子而时中。

○“小人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者,此覆说小人反中庸之事,言小人为中庸,形貌为小人,而心行无所忌惮,故云“小人而无忌惮也”。小人将此以为常,亦以为中庸,故云“小人之中庸也”。

○“子曰中庸,其至矣乎”,前既言君子、小人不同,此又叹中庸之美,人寡能久行,其中庸之德至极美乎!

○“民鲜能久矣”者,但寡能长久而行。鲜,罕也。言中庸为至美,故人罕能久行之。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者,此覆说人寡能行中庸之事。道之所以不行者,言我知其道之不行所由,故云“我知之矣”。

○“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以轻於道,故“过之”。以远於道,故“不及”。

○“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者,言道之所以不显明,我亦知其所由也。

○“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言道之不行为易,故“知者过之,愚者不及”;道之不明为难,故云“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是以变知称贤,变愚称不肖,是贤胜於智,不肖胜於愚也。

○“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者,言饮食,易也;知味,难也。犹言人莫不行中庸,但鲜能久行之。言知之者易,行之者难,所谓愚者不能及中庸也。案《异义》云:张华辨鲊,师旷别薪,符朗为青州剌史,善能知味,食鸡知栖半露,食鹅知其黑白。此皆《晋书》文也。“子曰:道其不行久矣夫”者,夫子既伤道之不行,又哀闵伤之,云时无明君,其道不复行也。

○注“反中”至“庸也”。

○正义曰:“反中庸者,所行非中庸者”,言用非中以为常,是“反中庸”,故云“所行非中庸”。云“亦自以为中庸也”,解经“小人之中庸”,虽行恶事,亦自谓为中庸。云“其容貌君子,而又时节其中也”,解经“君子而时中”。云“其容貌小人,又以无畏难为常行”者,解经“小人而无忌惮”。既无忌惮,则不时节其中庸也。

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为舜乎!”迩,近也。近言而善,易以进人,察而行之也。“两端”,过与不及也。“用其中於民”,贤与不肖皆能行之也。斯,此也。其德如此,乃号为“舜”,舜之言“充”也。

○与音馀,下“强与”皆同。好,呼报反,下同。易,以豉反。

[疏]“子曰”至“舜乎”。

○正义曰:此一经明舜能行中庸之行,先察近言而后至於中庸也。

○“舜其大知也与”者,既能包於大道,又能察於近言,即是“大知”也。

○“执其两端,用其中於民”者,端谓头绪,谓“知者过之,愚者不及”,言舜能执持愚、知两端,用其中道於民,使愚、知俱能行之。

○“其斯以为舜乎”者,斯,此也,以其德化如此,故号之为“舜”。

○注“舜之言充也”。

○正义曰:案《谥法》云:“受禅成功曰舜。”又云:“仁义盛明曰舜。”皆是道德充满之意,故言舜为“充”也。

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予,我也。言凡人自谓有知,人使之入罟,不知辟也。自谓择中庸而为之,亦不能久行,言其实愚又无恒。

○罟音古,罔之总名。擭,胡化反,《尚书传》云:“捕兽机槛。”陷,陷没之陷。阱,才性反,本或作穽,同。阱,穿地陷兽也。《说文》云:“穽或为阱字也。”辟音避,注“知辟”、“辟害”皆同。期音基。

[疏]“子曰”至“守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无知之人行中庸之事。予,我也。世之愚人,皆自谓言我有知。

○“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者,此谓无知之人设譬也。罟,网也。擭,谓柞<木咢>也。陷阱,谓坑也。穿地为坎,竖锋刃於中以陷兽也。言禽兽被人所驱,纳於罟网、擭陷阱之中,而不知违辟,似无知之人为嗜欲所驱,入罪祸之中而不知辟,即下文是也。

○“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者,郑云:“自谓择中庸而为之,亦不能久行,言其实愚又无恒也。”小人自谓选择中庸,而心行亦非中庸。假令偶有中庸,亦不能期匝一月而守之,如入陷阱也。

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拳拳,奉持之貌。

○拳音权,又起阮反,徐羌权反。膺,徐音应,又於陵反。奉,芳勇反。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言中庸难为之难。

○蹈音悼,又徒报反。

[疏]“子曰”至“能也”。

○正义曰:此一节是夫子明颜回能行中庸,言中庸之难也。

○“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者,言颜回选择中庸而行,得一善事,则形貌拳拳然奉持之。膺,谓胸膺,言奉持守於善道,弗敢弃失。

○“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天下”谓天子,“国”谓诸侯,“家”谓卿大夫也。

○“白刃可蹈也”者,言白刃虽利,尚可履蹈而行之。

○“中庸不可能”也,言在上诸事,虽难犹可为之,唯中庸之道不可能也。为知者过之,愚者不及,言中庸难为之难也。

子路问强。强,勇者所好也。

○强,其良反,下同。好,呼报反。子曰:“南方之强与?北方之强与?抑而强与?言三者所以为强者异也。抑,辞也。“而”之言“女”也,谓中国也。

○女音汝,下“抑女”同。宽柔以教,不报无道,南方之强也,君子居之。南方以舒缓为强。“不报无道”,谓犯而不校也。

○校,交孝反,报也。衽金革,死而不厌,北方之强也,而强者居之。衽犹席也。北方以刚猛为强。

○衽,而忍反,又而鸩反。厌,於艳反。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此抑女之强也。流,犹移也。塞,犹实也。国有道,不变以趋时。国无道,不变以辟害。有道、无道一也。矫,强貌。塞,或为“色”。

○矫,居表反,下同。倚,依彼反徐其蚁反。

[疏]“子路”至“哉矫”。

○正义曰:此一节明中庸之道,亦兼中国之强。子路闻孔子美颜回能择“中庸”,言己有强,故问之,问强中亦兼有中庸否?庾氏云:问强中之中庸者。然此问之,亦如《论语》云“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我与尔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军,则谁与’之类”是也。

○“子曰:南方之强与,北方之强与,抑而强与”者,抑,语助也,“而”之言“女”也;女,子路也。夫子将答子路之问,且先反问子路,言强有多种,女今所问,问何者之强,为南方,为北方,为中国,女所能之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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