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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礼经

礼记正义

149 万字 · 约 71 小时 2 分钟 · 187 / 189

会员可开白话

》者,以其记君臣燕饮之礼,上下相尊之义。此於《别录》属《吉事》。”案《仪礼目录》云:“诸侯无事,若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勤劳,谓征伐、聘问。《诗》曰“吉甫燕喜”,是也。臣有王事之劳亦燕之,故《燕礼记》云“若有王事”是也。

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庶子官职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与其教治,别其等,正其位。职,主也。庶子,犹诸子也。《周礼》诸子之官,司马之属也。卒,读皆为“倅”,诸子副代父者也。戒令,致於大子之事。教治,脩德学道。位,朝位也。

○卒,依注音倅,七对反,又苍忽反,副也。治,直吏反,注及下同。别,彼列反。大子音泰,后“大子学”同。朝音直遥反。国有大事,则率国子而致於大子,唯所用之。若有甲兵之事,则授之以车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军法治之,司马弗正。国子,诸子也。军法:百人为卒,五人为伍。弗,不也。国子属大子,司马虽有军事不赋也。

○合如字,徐音閤。卒伍,子忽反,注同。伍音五。正音征。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卒,使之脩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游卒,未仕者也。学,大学也。射,射宫也。《燕礼》有庶子官,是以《义》载此以为说。

○卒,七内反,注同。

[疏]“古者”至“退之”。

○正义曰:此一节明诸侯与庶子燕饮之礼,从篇首至末,皆明燕饮之义。但燕饮之礼,有庶子官,故方说燕礼之初,先陈庶子之事。各随文解之。“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者,此明“庶子”之义也。谓作《记》之人在於周末,追述周初之事,故云“古者”。言周之天子,其下立官有庶子之官,天子谓之“诸子”,诸侯谓之“庶子”,其所职掌,诸子、庶子同也。故此《记》虽明诸侯庶子职掌,其所载之事皆《诸子职》文也。

○“庶子官职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者,言此官职主诸侯及卿、大夫、士众庶之子副倅於父之事,所以官名“庶子”。

○“掌其戒令”者,此等众子须有戒法政令,而庶子官掌之。

○“与其教治”者,与,犹及也。教,谓教学。治,谓治身。言非但掌戒令而已,及其教治亦皆掌之。

○“别其等”者,谓分别其贵贱之等。

○“正其位”者,正其朝廷所立之位也。此《记》云“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周礼 诸子职》则云“掌国子之倅”,唯此为别。但《诸子职》总谓之“国子”,此云“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者,是其適子也。谓之“庶”者,庶,众也。以其適子众多,故众谓之“庶子”,非適子庶弟而称庶子也。必知“適子”者,以其云“倅”,是副贰於父之言。故郑注《诸子职》云:“国子者,是公、卿、大夫、士之副贰。”又引《王》制云“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是也。

○注“职主”至“位也”。

○正义曰:云“《周礼》诸子之官,司马之属也”者,案《周礼》,诸子,下大夫,属司马。云“卒,读皆为倅”者,以经云“庶子之卒”,下文云“国子存游卒”,以“卒”字非一,故云卒皆为倅。若旁置“人”者,是副倅之“倅”。若不置人者,则百人为卒之“卒”。故读“卒”从“倅”也。云“诸子副代父者也”,此诸適子皆副代於父,与父为倅,故称“倅”也。云“戒令,致於大子之事”者,则下文云:“国有大事,则率国子而致於大子。”其事非一,故云“戒令,致於大子之事”。云“位,朝位也”者,此等诸子虽未为官,皆从父尊卑以为等级,故有别其等、正其位也。“唯所用之”者,若国有大事之时,而进致诸子於大子,唯任大子随时所用也。

○“合其卒伍,置其有司”者,言若国有甲兵之事,则庶子之官,付授以车甲,合会之以卒伍,置立之以有司。谓立其主将,使统领之,用军旅之法治理之。

○“司马弗正”者,弗,不也。正,役也。以此等诸子既统属大子,随大子徵发,王家之事,司马不得征役之也。

○“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卒”者,前经云“国有大事”,谓祭祀,或宿卫,又云“甲兵之事”。此经别云“国之政事”,则非大事与甲兵也。是国之寻常小小之政事,谓力役、士功、胥徒之属,不与干国子,唯民庶所为。“国子存游卒”,未仕者之中,不干其事也。

○“使之脩德学道”者,既不与国子之寻常政事,但使之脩行其德,学习道艺也。

○“春合诸学”者,谓仲春之时,合此诸子在於大学。

○“秋合诸射”者,谓仲秋之时,合其诸子在於射宫,使之脩德学道,或容习射也。

○“以考其艺而进退之”者,是庶子之官,考校其艺之高下,而进退其能否,能者进之,否者退之。

○注“游卒”至“为说”。

○正义曰:“游卒,未仕者也”,案《师氏职》云:“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郑注云:“贵游子弟,王公之子弟。游,无官司者。”则此游卒,是游逸以为副倅,故云“未仕者”。云“学,大学也”者,以《大胥》云“春释菜合舞”,《文王世子》云“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於东序。初教在东序,至合时则在周之大学,故云“学,大学也”。云“射,射宫也”,择士习射之宫也。又《周礼 大胥》云:“秋颁学合声。”其合声之时,则亦在大学。《文王世子》云:“凡大合乐,必遂养老。”郑云“春合舞,秋合声”。是养老在东序也,故知大合乐在东序。云“《燕礼》有庶子官,是以《义》载此以为说”者,案《燕礼》云:“主人升自西阶,献庶子于阼阶上。”又云:“庶子执烛。”是《燕礼》有庶子官也。以庶子於燕有事,是以《燕义》於此说庶子职掌,故云“载此以为说”也。

诸侯燕礼之义,君立阼阶之东南,南乡,尔卿,大夫皆少进,定位也。君席阼阶之上,居主位也。君独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义也。定位者,为其始入踧蜡,揖而安定也。

○乡,许亮反。適音敌,大历反,本亦作“敌”。为,于伪反,下文“为疑”同。踧,本亦作“蹴”,千六反。,子昔反,又积亦反。

[疏]“诸侯”至“义也”。

○正义曰:此经说燕礼之初,君独升立於阼阶之上,明君尊莫敢敌之义也。皆引《燕礼》正经,记者以义说之。

○“卿大夫皆少进,定位也”者,案《燕礼》:“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君南乡,尔卿。卿西面,北上,尔大夫。大夫皆少进”,皆北面,所以然者,定群臣之位也。“定位”之语,是记者之辞也。

○“君席阼阶之上,居主位也”者,居主位之语,亦记者辞也。“君独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义也”者,“莫敢適”,言臣下莫敢与君敌匹而为礼,亦是记者之言也。

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也。不以公卿为宾,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明嫌之义也。宾入中庭,君降一等而揖之,礼之也。设宾主者,饮酒致欢也。宰夫,主膳食之官也。天子使膳宰为主人。公,孤也。疑,自下上至之辞也。公卿尊矣,复以为宾,则尊与君大相近。

○亢,苦浪反。使宰夫,本亦作“使膳夫”。上,时掌反。复,扶又反。大音泰,旧他佐反。近,附近之近。

[疏]“设宾”至“之也”。

○正义曰:此经明《燕礼》臣莫敢亢君,君又屈而礼之也。

○“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者,公卿,朝臣之尊;宾又敌主之义。若以公卿为宾,疑其敌君之义,为其嫌疑,故所以使大夫为宾,明其远嫌之义也。

○“君降一等而揖之,礼之也”,宾既至庭,君降阶一等而揖之,是以礼待於宾也,故云“礼之”。“礼之”亦记者辞也。

○注“设宾”至“相近”。

○正义曰:云“天子使膳宰为主人”者,《文王世子》文。云“公,孤也”者,此诸侯燕臣子之礼,而称“公”,故知是上公得置孤。孤止一人,而《燕礼》云“诸公”者,郑注彼云:“言‘诸’者,容牧有三监也。”云“疑,自下上至之辞也”,疑,拟也。是在下比拟於上,故云“自下上至之辞也”。云“尊与君大相近”,言公卿在朝,位与君相近。今若使为宾,被君所敬,则其尊与君大相逼近,故经云“以大夫为宾”,为其疑故也。

君举旅於宾,及君所赐爵,皆降,再拜稽首,升成拜,明臣礼也。君答拜之,礼无不答,明君上之礼也。臣下竭力尽能以立功於国,君必报之以爵禄,故臣下皆务竭力尽能以立功,是以国安而君宁。礼无不答,言上之不虚取於下也。上必明正道以道民,民道之而有功,然后取其什一,故上用足而下不匮也。是以上下和亲而不相怨也。和宁,礼之用也。此君臣上下之大义也。故曰:“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言圣人制礼,因事以讬政。臣再拜稽首,是其竭力也。君答拜之,是其报以禄惠也。

○稽,徐本作“”,音启。以道音导,下同。什音十。匮,求位反。

[疏]“君举”至“义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燕礼》臣尽礼於下、君答之於上、上下交欢而不相怨,明君臣之义也。

○“君举礼於宾”者,谓举旅酬之酒以酬宾。

○“及君所赐爵”者,特赐臣下之爵。

○“皆降,再拜稽首,升成拜”者,谓宾受君之酬,及臣受君赐爵,皆降自西阶,再拜稽首。以受君恩,又升堂,更再拜稽首,以成拜也。故《燕礼》云:“公酬宾,宾降西阶下,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辞,宾升成拜。”郑云:“升成拜,复再拜稽首也。”至礼杀之后,宾下堂,是欲拜。君则辞之,宾未拜也。宾乃升堂,再拜稽首。郑注云不言成拜者,以其下堂,未拜故也。《燕礼》云:“公卒觯,宾下拜,小臣辞。宾升,再拜稽首。”郑注云:“不言成拜者,为拜故下,宾未拜也。下不敢辄拜,礼杀也。”

○“臣下竭力尽能以立功於国”者,案《燕礼》,君赐爵之时,再拜稽首,示竭力尽能立功於国也。

○“君必报之以爵禄”者,以《燕礼》臣拜,君皆答之者,示君报之以爵禄也。

○“礼无不答,言上之不虚取於下也”者,以《燕礼》凡臣之拜,君无不答拜之,示为上之道“不虚取於下”也,上必须报之也。

○“上必明正道以道民,民道之而有功”者,上下必须相报,故在上明正教,以教道於民,民亦依君训道有功报上也。

○“然后取其什一”者,前明君臣相报,此明君民上下相报。君既薄敛於上,民亦什一而税於下,故国家用足而下不匮乏,是上下和平亲睦,而不相怨恨也。

○“和宁,礼之用也”者,“上下和亲”,是和也。“而不相怨”,是安宁也。和之与宁,礼之所用,以结成上文也。

席:小卿次上卿,大夫次小卿,士、庶子以次就位於下。献君,君举旅行酬,而后献卿。卿举旅行酬,而后献大夫。大夫举旅行酬,而后献士。士举旅行酬,而后献庶子。俎豆、牲体、荐羞,皆有等差,所以明贵贱也。牲体,俎实也。荐,谓脯醢也。羞,庶羞也。

○差,初佳反,又初宜反。醢音海。

[疏]“席小”至“贱也”。

○正义曰:此明尊卑上下席位之所,受献旅酬之差,贵贱先后之义。

○“席,小卿次上卿”者,案《燕礼》,上卿在宾席之东,小卿在宾席之西,隔越於宾席,而云“次上卿”者,以俱南面东上,遥相次耳。

○“大夫次小卿”者,案《燕礼》,大夫在小卿之西,故《燕礼》云:“辩献大夫,遂荐之。继宾以西,东上。”

○“士庶子以次就位於下”者,《燕礼》於西阶上献士,既受献者立於阼阶下,西面北上。献庶子於阼阶上,既献立於阼阶下,故云“士庶子以次就位於下”也。

○“献君,君举旅行酬”者,案《燕礼》,宰夫为主人酌以献宾,宾饮毕,酌以酢主人。主人饮毕,酌以献君。君饮毕,酌以酢主人。更爵以受酢于阼阶下,饮卒爵。主人又洗觚酬,主人先饮卒爵,酌以酬宾。宾受觚坐奠于荐东讫,小臣请媵爵者二人,媵爵阼阶下,皆北面媵爵于公。媵爵者先自饮毕。媵爵者洗象觯,酌奠于公席之前,公坐取所媵之觯以酬宾。宾於时下,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辞。宾升,成拜。公立卒觯,宾乃受公虚爵,酌之,酬大夫于西阶上。众大夫相酬毕,奠虚觯于篚。”此是“献君,君举旅行酬”也。

○“而后献卿,卿举旅行酬”者,案《燕礼》,主人洗,升,实散,献卿于西阶上。献卿毕,小臣又请媵爵者,公使二人媵爵,奠于公前。公又行一爵,若宾若长,唯公所酬,以旅于西阶上。大夫辩而止。此是为卿旅酬也。《燕礼》直云“卿”,不云小卿、大卿之异,则小卿、大卿俱同献也。

○“而后献大夫,大夫举旅行酬”者,案《燕礼》,主人洗,献大夫于西阶上,大夫辩受献,乃纳工。献众工毕,公又举奠觯,唯公所赐,以旅于西阶上。此是献大夫,为大夫而旅酬也。

○“而后献士,士举旅行酬”者,案《燕礼》,说屦,升堂坐之后,主人献士于西阶上。献士辩,又献旅食宾。媵觚于公,公坐取宾所媵觯,兴。唯公所赐。乃就席,坐行之,终於大夫。终受者兴,以酬士,士举旅于西阶上。此是献士为旅酬也。

○“而后献庶子”者,庶子卑,不为之举旅,但无算爵之节,执爵者酌而旅之。

○“俎豆、牲体、荐羞,皆有等差”者,公及卿、大夫、士等牲体、荐羞之节,皆有等差,但《燕礼》不载,无以言也。

卷六十三 聘义第四十八

卷六十三 聘义第四十八

陆曰:“郑云:‘名《聘义》者,以其记诸侯之国交相聘问,重礼轻财之义。’”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聘义》者,以其记诸侯之国交相聘问之礼,重礼轻财之义也。此於《别录》属《吉事》。”此《聘义》释《仪礼 聘礼》之义。但《仪礼 聘礼》者,谓大聘使卿,故经云“及竟张旃”,旃是孤卿所建也。《聘礼》谓侯伯之卿,故经云:“上介奉束锦,士介四人,皆奉玉锦。”介凡五人,故知侯伯之卿。此《聘义》所释,包五等之卿,故此经云“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皆谓其卿也。

聘礼: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所以明贵贱也。此皆使卿出聘之介数也。《大行人职》曰:“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

○介音界,下及注同。下,户嫁反。

[疏]“聘礼”至“贱也”。

○正义曰:此篇总明聘义,各显《聘礼》之经於上,以义释之於下。从首至末,又明聘所执玉,又因明有诸德之义。今各依文解之。今此一经以介数不同,明贵贱有异,皆谓使卿出聘之介数也。

○“上公七介”者,若上公亲行则九介,其卿降二等,故“七介”。侯、伯、子、男以次差之,义可知也。

介绍而传命,君子於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质,谓正自相当。

○传,丈专反,下同。

[疏]“介绍”至“至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聘礼》之有介传达宾主之命,敬之至极也。

三让而后传命,三让而后入庙门,三揖而后至阶,三让而后升,所以致尊让也。此“揖”、“让”,三谓宾也。“三让而后传命”,宾至庙门,主人请事时也。宾见主人陈摈,以大客礼当己,则三让之,不得命,乃传其君之聘命也。“三让而后入庙门”,让主人庙受也。《小行人职》曰:“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则摈,小客则受其币,听其辞。”

○摈,必刃反,本又作亻宾,下文及注皆同。《说文》云:“摈,或亻宾字。”使,所吏反。

[疏]“三让”至“让也”。

○正义曰:上经明设介传命致敬之义,此经明欲传命之时,先须三让;又传命之后,入庙门及升阶揖让之节,明宾所以尊让主人。

○“三让而后传命”者,谓宾在大门外,见主人陈摈,以大客之礼待己,己不敢当,三度辞让,主人不许,乃后传聘君之命。

○“三让而后入庙门”者,谓宾既传命之后,主君延宾而入至庙,将欲庙受,宾不敢当之,故“三让而后入庙门”。主君在东,宾差退在西,相乡三让乃入庙门也。

○“三揖而后至阶”者,初入庙门,一揖也;当门北面又揖,二揖也;当碑又揖,三揖也。

○“三让而后升”者,谓主君揖宾至阶,主君让宾升,宾让主君,如此者三,主君乃先升,宾乃升也。

○“所以致尊让也”,言如此者,是宾致其尊敬,让主人之心也。

○注“此揖”至“其辞”。

○正义曰:知“此揖、让,主谓宾”者,以三让而后传命,及三让而后入庙门,皆宾先让也。三揖至阶,三让而后升,虽主人为首,皆宾让而后至於主人。若宾不让,则不至於三。是揖让之事,皆宾为主。故云“此揖、让,主谓宾也”。云“三让而后传命,宾至庙门,主人请事时也”者,郑解三让而后传命之节,正当宾至主人大门,主人请事之时。案《聘礼》,宾至大门,主人陈介而请事。此云“庙门”者,有“庙”字者误也。案郑注《乡饮酒》云:“事同曰让,事异曰辞。”此主人以大客礼宾,宾不敢当大客之礼,乃是“事异”,应云“三辞”,而云“三让”者,但郑於《仪礼》自上下为例。此云“三让”,记者之言,辞之与让,其义亦通也。云“乃传其君之聘命也”,解经“传命”之言。案《聘礼》注云“宾至末介,上摈至未摈,亦相去三丈六尺”,宾乃传聘君之命於上摈也,故云“传其君之聘命也”。案《司仪职》,两君相见则交摈,若臣聘於君则旅摈。交摈传命者,《聘礼》注云:“其传命,各乡本受命,反面传而下;及未,则乡受之,反面传而上,又受命传而下。”其旅摈之时,不上下相传,直宾及上摈相对而语。交摈与旅摈虽别,总而言之,皆是传命,故注《聘礼》引此“介绍而传命”,谓时交摈而传命也。今此《聘义》介绍传命,论相聘也。及“三让而后传命”,皆聘之旅摈,亦是传命也。熊氏、皇氏皆以此介绍传命为朝之交摈。今此《聘义》不释朝,乃於《聘义》之中而记朝之传命,理为不可。又郑此注传其聘君之命,其义分明,熊氏、皇氏之说未可善也。云“三让而后入庙门”者,案《聘礼》入庙门之时,无三让之文,不备也。云“让主人庙受也”者,解入庙门三让之意,主人於庙受宾之礼,言宾不敢当其庙受,故云“让主人之庙受也”。引《小行人职》者,证大客来,主人有摈迎之法。

君使士迎于竟,大夫郊劳,君亲拜迎于大门之内而庙受,北面拜贶,拜君命之辱,所以致敬也。贶,赐也。宾致命,公当楣再拜。聘君之恩惠,辱命来聘者也。

○竟音境。劳,力报反。拜况,本亦作贶,音同。楣音眉。

[疏]“君使”至“敬也”。

○正义曰:前经明宾致尊让於主君,故此经明主君尊敬聘客,所以致敬於彼君之命也。

○“君使士迎於竟”,谓主君使士迎客於竟,故《聘礼》“宾及竟,张旃”,“君使士请事,遂以入”是也。

○大夫郊劳。

○《聘礼》云:“宾至於近郊,君使下大夫请行”;“君又使卿朝服,用束帛劳”。此“大夫郊劳”者,即卿也。

○“君亲拜迎于大门之内而庙受”,案《聘礼》,“宾入门左,公再拜”。是君拜迎於大门之内。《聘礼》又云“及庙门,公揖入”,“纳宾,宾入门左”,“宾升,西楹西,东面”。是“庙受”也。“北面拜贶”者,君於阼阶之上,北面再拜,拜聘君之贶。贶,谓惠赐也。《聘礼》云“公当楣再拜”是也。

○“拜君命之辱”者,释此“北面拜贶”之义也。言主君所以“北面拜贶”者,拜聘君之命来屈辱也。

○“所以致敬也”,言主君致敬於聘君。

敬让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故诸侯相接以敬让,则不相侵陵。君子之相接,宾让而主人敬也。

[疏]“敬让”至“侵陵”。

○正义曰:此一经总结上宾致尊让於主君,主君又致敬於聘君,故宾主交相敬让者,是君子所以相接待也。“敬让,则不相侵陵”者,以主人致敬,宾致让,同心以礼相接,故“不相侵陵”。

卿为上摈,大夫为承摈,士为绍摈。君亲礼宾,宾私面私觌,致饔饩,还圭璋,贿赠,飨、食、燕,所以明宾客君臣之义也。设大礼,则宾客之也。或不亲而使臣,则为君臣也。

○觌,大历反,见也。雍,字又作饔,音同。饩,许既反。还音旋,下及注同。璋音章。贿,呼罪反,《字林》音悔。享,许两反,本又作“飨”。食音嗣,下同。

[疏]“卿为”至“义也”。

○正义曰:主国之卿为上摈,接迎於宾。

○“大夫为承摈”者,承副上摈也。

○“士为绍摈”者,绍,继也,谓继续承摈。案《聘礼》注“其位相承继”。又《聘礼》注云:“主君公也,则摈者五人。侯伯也,则摈者四人。子男也,则摈者三人。”其待聘客及朝宾,其摈数皆然。故《大行人》云上公摈者五人,侯伯四人,子男三人。谓迎朝宾也。若摈者五人,则士为绍摈者三人;若摈者四人,则士为绍摈者二人;若摈者三人,则士为绍摈一人。

○“君亲礼宾”者,谓行聘已讫,君亲执醴以礼宾,故《聘礼》宾行聘讫,“宰夫彻几,改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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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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