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语录
日知录集释
79 万字 · 约 37 小时 51 分钟 · 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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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自入国朝,生齿日繁,宜令分丁徙居宽闲之地,开种田亩,如此国赋增而民生遂矣。上谕户部侍郎杨靖曰,山东地广,民不必迁。山西民众宜如其言。于是迁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诸处闲旷之地,令自便置屯耕种,免其赋役三年,仍户给钞二十锭,以备农具。
二十二年四月已亥朔,命杭、湖、温、台、苏、松诸郡民无田者,许令往淮河迤南滁、和等处就耕,官给钞户二十锭,使备农具,免其赋役三年。九月甲戌,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一百一十六户,告愿应募屯田,户部以闻,命赏从整钞锭,送后军都督佥事孙礼,分田给之,仍令回沁召募居民。
二十五年十二月辛未,后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李恪、徐礼奏,山西民徙居彰德、卫辉、怀庆、广平、大名、东昌、开封,凡五百九十人户。
三十五年九月乙未,命户部遣官核实山西太原、平阳二府,泽、潞、辽、沁、汾五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仍户给钞使置牛具种子,五年后征其税。
永乐元年八月甲戌,简直隶、苏州等十郡,浙江等九布政司富民实北京。
二年九月丁卯,徙山西太原、平阳、泽、潞、辽、沁、汾民一万户实北京。
金史许安仁传,章宗时,朝议以流人实边,安仁言,昔汉有募民实边之议,盖度地经营国邑,制为田宅,使至者有所归,作者有所用。于是轻去故乡而易于迁徙。如使被刑之徒,寒饿困苦,无聊之心靡所顾藉,与古之募民人塞不同,非所宜行。
国史律令
战国策,楚相柏举之战,蒙谷入大宫,负离次之典,以浮于江,逃于云梦中。昭王返郢,五官失法,百姓昏乱,蒙谷献典,五官得法,百姓大治。蒙谷之功与存国相若。
东观汉记,陈咸,哀、平间,以明律为侍御史。王莽篡位,归乡,至闭门不出。乃收家中律令文书壁藏之,以俟圣主。
唐书,韦述居史职,玄宗幸蜀,述抱国史藏于南山。经籍资产焚剽殆尽,述亦陷于贼庭,授伪官。至德二载,收两京,议罪,流渝州死。广德二年,其甥萧直为太尉李光弼判官,因入奏事称旨,乃上疏理述于仓皇之际,能存国史,致圣明大典得无遗逸,以功补过,合沾恩宥。乃赠右散骑常侍。
通鉴,唐庄宗灭粱,御史台奏朱温篡逆,删改本朝律令格式,悉收旧本焚之。今台司及刑部大理寺所用皆伪庭之法,闻定州敕库独有本朝律令格式具在,乞下本道录进。从之。
风闻言事
宋史陈次升传,为左司谏。宣仁有追废之议,次升密言,先太后保佑圣躬,始终无间,愿勿听小人销骨之谤。帝曰,卿安所闻?对曰,臣职许风闻,陛下毋诘其所从来可也。
彭汝砺传,为监察御史里行,论俞充谄中人王中正,至使妻拜之,神宗为罢充。诘其语所从,汝砺曰,如此非所广聪明也。卒不奉诏。
御容
旧唐书,唐武宗会昌五年十月乙亥,中书奏,池水县武牢关,是太宗擒王世充、窦建德之地,关城东峰有二圣焚容,在一堂之内,今缘定觉寺例合毁拆,望取寺中大殿材木于东峰以造一殿,名曰昭武庙。从之。
唐庄宗同光元年,宿州朱保諲进本朝十二圣写真及玄宗封太山图。
蜀王衍建上清宫于老君殿,列唐十八帝真容,备法驾。
宋邵博闻见录,武功唐高祖宅,昔号庆善宫,今为佛祠,有唐二帝苎漆像,不知何帝也。
建炎以来朝野杂纪,绍兴元年。终南山上清官太平道士訾言真等持太宗、真宗御容,自岐下抵宣抚使张忠献。
金史,李大忠刻唐高祖至昭宣二十一帝像于石,在含水县东。
元史石天麟传,江南道观偶藏宋主遗像,有僧与道士交恶,发其事。帝以问天麟,对曰,辽国主后铜像在西京者今尚有之,未闻禁也。事遂寝。
中州集,何宏中,宋靖康时,为河北河东两路统制接应使,被擒不屈,请为黄冠。时神霄宫废,道士旧以徽宗为东华君,将毁其像。宏中为起紫微殿,迁像事之。
庙讳
李百药北齐书,凡诸帝庙号,为避唐朝讳,皆易其文,议者非之。
宋史,绍兴二年十一月,礼部太常寺言,渊圣皇帝御名,见于经传者义训,或以威武为义,或以回旋为义,又为植立之象,又为亭邮表名,又为圭名,又为姓氏,又为木名,各以其义类求之。以威武为义者,今欲读曰威。以回旋为义者,今欲读曰旋。以植立为义者,今欲读曰植。若姓氏之类,欲去木为亘。又缘汉法,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止是读曰国、曰满,其本字见于经传者,未常改易。司马迁,汉人也,作史记,曰,先王之制,邦内畿服,邦外侯服。又曰,盈则不持,则倾。于邦字、盈字亦不改易。今来渊圣皇帝御名,欲定读如前外,其经传本字即不改易,庶几万世之下有所考证。
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言,钦宗村庙,翼祖当迁,于正月九日造迁翼皇帝、简穆皇后神主,奉藏于夹室。所有以后翼祖皇帝讳,依礼不讳。诏恭从。
绍兴元年四月,诏今后臣庶命名,并不许犯祧庙正讳。如名字见有犯祧庙正讳者,令改易。
宋周必大文苑英华序曰,凡庙讳未祧,只当阙笔。
实录,洪武十四年七月乙酉,定进贺表笺礼仪,其有御名、庙讳,依古礼,二名不偏讳,嫌名不讳。
种树
南齐书,刘善明为海陵太守。郡境边海,无树木。善明课民种榆槚杂果,遂获其利。
梁书沈瑀传,为建德令。教民一丁种十五株桑,四株柿及梨枣,女丁半之。咸欢悦,顷之成林。
魏应璩与庞惠公书,比见所上利民之术,植济南之榆,栽汉中之漆。
栽桑枣
实录,乙巳年六月乙卯,下令,凡农民田亩,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其田多者,率以是差。有司亲临督劝,惰不如令者,有罚。不种桑,出绢一匹。不种麻及木棉,便出麻布、棉布各一匹。
洪武二十五年正月戊子,诏谕五军都督府臣曰,天下卫所分兵屯种者,咸获稼穑之利。其令在屯军士,人树桑、枣百株,柿、栗、胡桃之类随地所宜植之,亦足以备岁歉。五府其徧行程督之。
十一月壬寅,诏凤阳、滁州、庐州等处民户种桑枣柿各二株。
二十七年三月庚戌,命天下种桑枣。上谕工部臣曰,人之常情,安于所忽,饱即忘饥,暖即忘寒,不思为备。一旦卒遇凶荒,则茫然无措。朕深知民艰,百计以劝督之,俾其咸得饱暖。比年以来,时岁颇丰,民庶给足,田里皆安,若可以无忧也。然预防之计,不可一日而忘也。尔工部其谕民间,但有隙地,皆令种植桑枣,或遇凶歉,可为衣食之助。于是工部移文天下有司,督民种植桑枣,且授之种植之法。又令益种棉花,率蠲其税,岁终具数以闻。
二十八年十一月壬辰,上谕户部官曰,方今天下太平,军国之需皆已用足,其山东、河南民人田地桑枣,除已入额征科,自二十六年以后栽种桑枣果树,与二十七年以后新垦田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若有司增科害者罪之。
宣德七年九月癸亥,顺天府尹李庸言,所属州县旧有桑枣,近年砍伐殆尽,请令州县每里择耆老一人,勤督每丁种桑枣各百株,官常点视。三年给田,开其所种多寡,以验勤怠。上调行在户部臣曰,桑枣,生民衣食之计。洪武问,遣官专督种植,今有司略不加意,其即移文天下郡邑,督民栽种,违者究治。
正统元年八月丁丑,命提调学校风宪官,兼督民间栽种桑枣。
平阳府太平县志,国初,令各里设柘桑园,以重蚕事。其后皆废,地多为民占,嘉靖听民易买。官地高腴,里耆民王登汉,易得柘桑故园,舍为义冢。
郡国志,凡桑枣田地,丈量时俱被豪民摊洒粮税,占为己业,故处已不可考,命桑枣带税粮征收。金史食货志,凡桑枣户民以多植为勤,少者必植其地十分之三,除枯补新,使之不阙。
老人
实录,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壬午,命民间高年老人理其乡之讼词。先是,州县小民多因小忿辄兴狱讼,越诉于京。及逮问,多不实。上于是严越诉之禁,命有司择民间耆民公正可任事者,俾听其乡诉讼。若户婚、田宅、斗殴,则会里胥决之,事涉重者始白于官。且给教民榜,使守而行之。
贴书
实录,洪武四年正月,禁诸司滥设贴书。初,省府诸司既设掾令史,复设贴书。乃前元官不亲案牍,弊奸吏得以舞法,为害滋甚。于是内外诸司定设掾吏、令史、书吏、司吏、典吏,员之多寡视政之繁简为额,若滥设贴书者,罪之。
案牍减繁式
实录,洪武十一年八月,定案牍,减繁式。初,元末官府文移案牍最繁,吏非积岁莫能通晓,欲习其业,必以故吏为师,凡案牍出入,惟故吏之言是听。每曹自正吏外,主之者曰出文,附之者曰贴书、曰小书,生体文繁词,多为奸利,国初犹未尽革。至是,吏有以成案进者,上览而厌之,曰,繁冗如此,吏焉不为奸弊而害吾民也。命廷臣议减其繁文,着为定式,镂板颁之,俾诸司遵守。
钦字
实录,洪武二十七年正月,禁诸司文移,有奉旨施行者,勿书圣旨二字,凡有升赏差调等事,悉以钦字代之。
巡检
实录,洪武十三年十一月,敕谕天下巡检曰,古者设官分职,不以崇卑,一善之及,人人受其利焉。朕设巡检于关津扼要,遏察奸伪,期在士民乐业,商旅无艰。然自设置以来,未闻其举职者。今特遣使分视各处,以检防有道,讯察有方,有能坚守是职,镇静一方,秩满来朝,朕必嘉焉。
丧制
实录,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未,监察御史高原侃言,京师人民循习元氏旧俗,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惟较酒肴厚薄,无哀戚之情。流俗之坏至此,甚非所以为治。且京师者,天下之本,万民之所则。一事非礼,则海内之人转相视效。况送终,礼之大者,不可不谨。乞禁止,以原风化。上是其言,乃诏中书省,令礼官定官民丧服之制。
北平种田
实录,洪武三十五年九月甲午,上谓刑部都察院臣,自今凡人命、十恶死罪、强盗伤人者,依律处决,其余死罪及流罪,令挈家付北平种田,流罪三年,死罪五年。后录为良民,其徒罪,令煎盐。杖罪,轮役如故。自愿纳米赎罪者,听。仍选徒罪以下罢黜官,假以职名,俾督民耕种,三年有成绩,实授。无成,仍坐原罪。乙巳,命武康伯徐理等往北平度地,以处民之以罪徙者。十月丁丑,诏罪人应发屯戍者,皆从六科给事中及行人司编次队伍,然后遣行,以防奸弊。
永乐元年六月庚戌,户部致仕尚书王纯奏,种田囚人,若照籍贯分定地方,则有多寡不同,难于编甲。今宜不分籍贯,于保定、真州、顺天等府,挨种安置,先近后远,庶凡聚落易成,屯种有效。从之。
华夷译语
洪武十五年正月丙戌,命编类华夷译语。上以前元素无文字号令,但借高昌书制为蒙古字,以通天言语。至是,乃命翰林侍讲火原洁与编修马沙亦黑等以华言译其语,凡天文、地理、人事、物类、服食、器用,靡不具载。复取元秘史参考,纽切其字,以谐其声音。即成,诏刻行之。自是使臣往来朔漠,皆能通达其情。
校勘斛斗秤尺
实录,洪武元年十二月壬子,诏中书省,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会姓名,时其物价。在外府州各城门兵马,一体兼领市司。
断百官酒肉
魏书食货志,正光后,四方多事,加以水旱,国用不足,有司奏断百官常给之酒,计一岁所省米五万三千五十四斛九升,蘖谷六千九百六十斛,面三十万五百九十九斛。其四时郊庙、百神群祀,依式供营。远蕃使客不在断限。尔后盗贼转众,诸将出征,相继奔败,帑藏益以空竭。有司又奏内外百官及诸蕃客廪食及肉,悉二分减一,计岁省肉百五十九万九千八百五十六斤,米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二石。
禁小说
实录,正统七年二月辛未,国子监祭酒李时勉言,近有俗儒,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如翦灯新话之类,不惟市井轻浮之徒争相诵习,至于经生儒士多舍正学不讲,日夜记忆,以资谈论。若不严禁,恐邪说异端日新月盛,惑乱人心。乞敕礼部行文内外衙门及提调学校佥事、御史并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等书籍,即令焚毁。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为邪妄所惑。从之。
谶兆
汉孝昭帝时,上林苑中大柳断仆地,广朝起立,生枝叶,青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及昌邑王废,更立昭帝兄卫太子之孙,是为宣帝,帝本名病已。
魏受禅碑立于黄初二年,而其文有曰改元正始,正始,齐正芳年号。
汉后主改元炎兴,贾充闻之,曰,吾闻谯周之言,先帝讳备,其训具也。后主讳禅,其训授也,如言刘已具矣,当授于人也。今中权军名,而汉年极于炎兴,此殆天意矣。明年八月,武帝嗣晋王位,遂以受禅。
魏时起安世殿,后晋武帝居之。安世,武帝字也。
桓玄于南州起斋,悉画盘龙于上,号为盘龙斋。刘毅小字盘龙,及克玄,遂居之。
会稽王道子,于东府造土山,名曰灵秀山。未几,孙恩作乱,再践会道子所封。灵秀,孙恩字也。
后周华岳颂立于天和二年,而其文有曰,会一区寓,邹之仁寿。及隋文帝立,改元仁寿。
唐玄宗开元二年八月,太子宾客薛综光献东都九鼎铭,其豫州铭武后自制。文有曰,上玄降监,方建隆基。紫微姚崇等奏曰,圣人启运,休兆必彰,请宣付史馆。
邠国公功德碑立于长庆二年,而其文有曰,宝暦天齐。及敬宗即位,改元宝暦。
宣宗制秦边陲曲,其词曰,海岳咸通。及帝崩,懿宗即位,改元咸通。
外史梼杌,蜀人击拂,以初入为孟入。有徐延璚者,王衍舅也。其作私第华侈,衍常幸之,于壁上戏题曰孟入字以戏之,盖蜀中以孟为不佳故也。他日,孟知祥到,盖先兆云。
蜀王孟昶,每岁除日命翰林为词,题桃符,正旦置寝门。末年学士辛寅逊撰词,昶以为非工,自命笔题曰,新年纳余庆,佳节兆长春。昶以其年正月降王师,即命兵部侍郎吕余庆知成都府,而长春乃太祖诞圣节名也。
癸未杂识云,李方叔师友谈记及延漏录、铁围山录载,仁宗晚年不豫,渐复平康。忽一日,命妃嫔主游后苑,乘小辈向东,欲登城楼。遥见小亭榜曰迎曙,帝不悦,即回辇。翌日上宾,而英宗登极。盖曙字,英宗御名也。
又寇宗忠愍杂说,哲宗朝,尝创一堂,退绎万机。学士进名皆不称旨,乃自制曰迎端,意谓迎事端而治之。未几,徽宗由端邸即大位。
又云,汴梁宋时宫殿,凡楼观栋宇窗户往往题燕用二字,意必当时人匠姓名耳。及金海陵修燕都,择汴宫窗户刻镂工巧以往,始知兴废皆定数,此即先兆也。
金大定二十二年,重修中岳庙。黄文纳撰碑文,有曰,洪惟主上,纂明昌之绪。及章宗立,改元明吕。
元文宗天宝五年,司徒香山言,陶宏景胡笳曲,有负扆飞天历,中是甲辰君之语,今陛下生平纪号实与之合,此实受命之符,乞录付史馆,颁告中外。诏令翰林诸臣议之,以为陛下绍统于今四年,薄海内外,罔不归心,无待旁引曲说以为符命。从其所言,恐起谶纬之端,非所以定民志。事遂寝。赵世延作蒋山钟铭,有曰大明未东。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