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纲目
33 万字 · 约 15 小时 29 分钟 · 12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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喘为或然。
亦如柴胡汤症但见一症即是。不必悉具。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少阴病。四逆。泄利下重。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者。四逆散主之。
【目】赵嗣真曰。此二条。是邪气自表传里而咳者也。虽皆为邪气传里。而小柴胡所主。为阳邪传里动肺而咳。四逆散所主。为阴邪传里动肺而咳。又不可不识也。夫或阳邪。或阴邪。自表传里。则必动肺。以脏真高于肺故也。停饮而咳。表邪传里而咳。固已。又有肺寒而咳者。内经曰。肺之令人咳。何也。
皮毛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寒气。寒气以从其合也。其寒饮食入胃。从肺脉上至于肺则肺寒。肺寒则外内合邪。因而客之。则为咳嗽者。是肺寒而咳也。
陶华曰。咳者。謦咳。俗谓之嗽。肺主气。肺为邪所乘。气逆而不下。故令咳也。有肺寒而咳者。有停饮而咳者。有邪在半表半里而咳者。治各不同。其水咳三症。不可不辨。小青龙治太阳之表水也。十枣汤治太阳之里水也。真武汤治水症之水气也。盖水与表寒合。用小青龙汗之。水与里寒合。用真武汤温之。里癖合水动肺而咳。用十枣汤下之。太阳病。身热咳嗽干呕。喘而利。小青龙汤。恶寒身痛。只根据本方。身凉咳嗽。干呕微利。心下痞满。引胁下痛。十枣汤。四肢沉重。腹痛下利。咳嗽或呕。真武汤。
【纲】仲景曰。咳而小便利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四肢厥逆冷。
【目】成无己曰。咳为肺疾。治之必发散方可。然必不可发汗。如本条是也。
吴绶曰。凡表寒咳嗽。脉浮恶寒。身疼拘急而无汗也。麻黄汤。或三拗汤汗之。痰唾如胶者。
金沸草散汗之。若有热者。参苏饮去木香、人参。加麻黄、桑皮、杏仁汗之。若虚弱人感冒风寒而咳嗽有痰。或恶风头疼干呕者。人参杏仁汤。伤寒二三日传少阳经。脉弦口苦。发热而咳嗽者。小柴胡汤去人参、姜、枣。加五味、干姜。若发热胸中烦满而咳。加炒栝蒌。若胸胁痞满发热而咳。加枳壳、桔梗。凡阴症手足冷。脉沉细而咳嗽。四逆汤加五味。大抵伤寒咳嗽。非比杂症。按仲景治例有嗽者。不分阴阳二症。俱用五味、干姜也。若五味收肺气而止嗽。干姜入肺经而散逆气也。凡初秋豪雨冷。及天行暴寒。其热喜伏于内。咳嗽。曲折不可得气息。喉哑失声。干嗽。喉中如梗者。射干汤。
李中梓曰。有声无痰曰咳。有声有痰曰嗽。
朱 曰。夫咳嗽之疾一也。或曰。咳者有声而无痰。嗽者有痰而无声。又曰。咳为阳。嗽为阴。皆无考据。咳嗽非独寒也。六气皆能为嗽焉。风嗽者。头目眩晕。痰涎不利。宜通圣散汗之。搜风丸清之。火嗽者。口燥舌干。喘逆唾血。
宜凉膈散加当归、桔梗治之。大金花丸解之。暑嗽者。面赤手冷。头有自汗。宜白虎汤除之。湿嗽者。面肿上喘。宜大橘皮汤止之。甚者三花神 丸下之。燥嗽者。往来寒热。涕唾稠粘。宜柴胡饮子治之。寒嗽者。手足厥逆。宜宁肺散收之。彼谬医不分六气。执以为寒。骤用枯矾、粟壳。虽老亦无悟矣。
鳌按。朱氏六气为嗽之论。乃统杂病言之。而伤寒咳嗽。其原亦有由六气者。治法固可参考。
卷四
喘
【纲】仲景曰。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目】刘完素曰。肺主气。形寒饮冷则伤肺。故其气逆而上行。冲冲而气急。喝喝而息数。抬肩张口。掀肚摇身是也。伤寒之喘。有由邪气在表。气不利而喘者。有由寒水之气。射肺而喘者。各不同也。伤寒止于邪气在表而喘者。心腹必濡而不坚。设或腹满而喘。则又为可下之症。
鳌按。本症重在发热身疼无汗而喘。其喘者。因风寒外束。阳气不伸而郁于内也。太阳为开。本症又宜开。故仲景立麻黄法以开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桂枝症。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喘家作桂枝汤。
加浓朴、杏仁佳。
【目】鳌按。来苏集谓桂枝症上复冠太阳字。见诸经皆有桂枝症。是桂枝不独为太阳设。固已。
愚窃谓太阳病下。复接桂枝症字。亦可见太阳治方。不独一桂枝汤。而此则为桂枝汤之症。非别方之症。且可见喘而汗出者。以邪束于外阳扰于内也。总之。此条为微热在表。而大热入里之症。
故仲景制此轻清苦寒之剂。喘本为麻黄症。既制葛根芩连方治之。又以桂枝加朴杏为治。皆不用麻黄。何也。盖因妄下后。表虽不解。毕竟腠理已疏。故不用麻黄而用桂枝。且桂枝方中有芍药。若单加杏仁。喘虽微。恐不胜任。故必佐以浓朴。斯喘随汗解也。杏仁。治喘胜品。
【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麻黄汤主之。阳明症。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目】朱肱曰。伤寒喘。只有太阳阳明两症。
柯琴曰。三阳俱受气于胸中。而部位则属阳明。若喘属太阳。呕属阳明。故胸满而喘者。尚未离乎太阳。虽有阳明可下之症。而不可下也。
鳌按。病虽已入阳明。脉浮无汗而喘。故为未离太阳也。故仍用麻黄汤。
【纲】仲景曰。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
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
【目】陶华曰。伤寒发喘。有邪在表者。有邪在里者。有水气在表者。心腹濡而不坚。外症无汗。法当汗之。在里者。心腹胀满。外症有汗。法当下之。其由水气者。心下怔忡。小青龙去麻黄加杏仁汤。经云。喘而汗出。宜利之。汗不出而喘。宜发之。其或直视谵语。汗出如油。喘而不休。死症也。水气喘咳。乃太阳汗后。饮水多而水停心下也。既用小青龙去麻黄加杏仁矣。其或兼小腹痛者。则小青龙去麻黄加茯苓。阴病喘促。返阴丹。
喻昌曰。误用桂枝固卫。寒不得泄。气逆变喘。本当用大青龙。乃于汤中除去桂枝、姜、枣者。
一误不堪再误也。然治之终不出麻杏甘石之外。见内饮水多。外行水灌。皆足以敛邪闭汗。不独误行桂枝汤为然也。太阳中风。与太阳伤寒。一从桂枝。一从麻黄。分途异治。由中风之误下而喘者。用浓朴、杏仁加入桂枝汤中观之。则伤寒之误下而喘者。用石膏加入麻黄汤中。乃天造地设。两不移易之定法。
仲师所以谆谆告戒者。正恐人以伤寒已得汗之证。认为伤风有汗而误用桂枝。故特出误汗误下两条。示以同归麻黄一治之要。益见荣卫分途。而成法不可混施也。
鳌按。喻注饮水过多。水气上逆。其说甚是。而以水灌为沃其皮肤。则谬。
此二条无字。旧本俱讹在大热字上。柯氏韵伯始改正之。
【纲】仲景曰。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目】柯琴曰。未发汗。因风寒而喘者。是麻黄症。下后微喘者。桂枝加朴杏症。喘而汗出者。
葛根芩连症。此汗后津液不足。饮水多而喘者。五苓散症。水灌亦喘者。形寒饮凉。皆能伤肺。
气迫上行。是以喘。
鳌按。汉时治病。服药而外。有水治火治之法。以水灌之。料即是水治。但不知如何用法。若喻以为沃其皮肤。恐未尽然。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加减法。若喘者。去麻黄加杏仁去皮尖。
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小青龙汤主之。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
【目】朱肱曰。麻黄主喘。何故去之。答曰。此治心下有水而喘。不当汗也。故去之。
鳌按。此二条之喘。皆因心下有水气。小青龙与小柴胡俱为枢机之剂。故皆设或然症。各立加减法。咳与喘。皆水气射肺也。
【纲】仲景曰。直视谵语。喘满者死。汗出发润。喘不休者。此为肺绝。身汗如油。喘而不休者。此为命绝。
【目】成无己曰。此皆邪气内盛。正气欲脱。气壅上逆也。皆不治之症。
卷四
呕吐
【纲】仲景曰。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目】张云岐曰。呕。有声者也。俗谓之 。吐。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而无干吐。是以于呕。
则曰食谷欲呕。于吐。则曰饮食入口即吐。则呕吐之有轻重。可知矣。伤寒之呕。有责于热者。
有责于寒者。至于吐。则悉言虚冷。经曰。太阴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又曰。胃中虚冷。故吐。可见其概矣。
鳌按。此言寒邪初感。太阳先受第一日也。初受之日。已有吐意。已伏呕逆之机。故兼有烦躁之症。急数之脉也。将者将然未然之词。
【纲】仲景曰。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目】王履曰。呕家之为病。气逆者必散之。痰饮者必下之。千金曰。呕家多服生姜。此是呕家圣药。是要散其逆气也。
金匮又曰。呕家用半夏以去其水。水去呕则止。是要下其痰饮也。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下者。
谓其气逆而未收敛为实也。其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为难治。谓其虚寒之甚也。
宠安常曰。虽有已发未发之分。而症有恶寒体痛呕吐。脉有阴阳俱紧。便可断为太阳伤寒而非中风也。其体痛者。由寒邪外束也。其呕逆者。寒邪内侵也。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目】鳌按。此是内外症俱微。将解未去之候也。故曰微恶寒。见寒之轻。曰肢节烦疼。见非身腰疼痛。曰微呕。见喜呕之兆。曰支结。见非痞满。只发热而烦。为热多耳。故制此轻剂和解之。
【纲】仲景曰。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目】魏荔彤曰。酒客脉浮汗自出。似风伤卫。实非风伤卫。然酒客汗自出。脉数而大则有之。
未必浮也。浮则为风伤卫矣。况酒客焉有恶风一症。是虽发热汗出。酒客之常。并无恶风。必伤风而后恶风。自以酒客伤风为正义也。所以用桂枝汤。必斟酌方效也。湿热家或中风。脉虽浮。必兼濡涩而带数。于脉可以知其热也。虽头项强痛。必兼身重。骨节烦疼。掣痛不可屈伸。近之则痛剧。虽汗出。必兼短气。虽恶风。必兼小便不利。于此症可以知其湿也。辨之既明。何至必于吐后。
始知其误服桂枝哉。则湿热之中风。用桂枝之内。必佐以五苓之治法矣。
鳌按。酒客必有湿热。故得甘必吐。不可与桂枝。柯韵伯谓当用葛根芩连解肌之法是也。次条。
乃由酒客推展言之。见一切湿壅于中热淫于内者。俱禁用桂枝。或使湿热涌越。有伤阳络。以致吐脓血也。旧本俱将脓血条叙在酒客条上。恐义不圆。
【纲】仲景曰。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目】柯琴曰。有寒。未病时原有寒也。内寒之人。复感外邪。当温中以逐寒。若发其汗。汗生于谷。谷气外散。胃脘阳虚。无谷气以养其蛔。故蛔动而上从口出也。蛔多。不止者死。吐蛔。
不能食者亦死。
鳌按。韵伯此论。即非伤寒。凡胃虚蛔动者无不然。
【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目】柯琴曰。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则下利似乎合病当然之症。今不利而呕。又似乎与少阳合病。葛根汤加半夏。兼解少阳半里之邪。便不得为三阳合病。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目】李中梓曰。呕者声物俱出。吐者无声出物。哕者有声无物。
鳌按。此条干呕。是水气为患。水气未入于胃。故干呕。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 汗出。发作有时。头痛。
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目】庞安常曰。按此条及干姜附子渴症。不呕不渴。为里无热。可知呕为里热明矣。
鳌按。曰呕逆。曰干呕。细玩通节语气。总以见表之风邪已解。而里之水气不和。
【纲】仲景曰。伤寒汗出解之后。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呕食臭。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
下利者。生姜泻心汤主之。
【目】柯琴曰。阳邪居胃之上口。故心下痞硬。干呕而食臭。水邪居胃之下口。故腹中雷鸣而下利。火用不宣则痞硬。水用不宣则干呕。邪热不杀谷则食臭。土虚不能制水故肠鸣。
【纲】仲景曰。太阳病。二日。烦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烦躁。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目】楼英曰。此火逆之轻症也。欲小便不得而反呕。欲失溲。此非无小便也。其津液在上焦。
欲还入胃口故也。
【纲】仲景曰。发汗后。水液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不止。
【目】柯琴曰。阳重之人。大发其汗。有升无降。故水药拒隔而不得入。若认为中风干呕。伤寒呕逆。而更汗之。则吐不止。胃气大伤矣。此热在胃口。须用栀子汤。
【纲】仲景曰。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症。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
五苓散主之。多服暖水。汗出愈。
【目】赵献可曰。水入则吐者。心下有水气。因离中之真水不足。则膻中之火用不宣。邪水凝结于内。水饮拒绝于外。既不能外输于元府。又不能上输于口舌。亦不能下输于膀胱。此水逆所由名也。
【纲】仲景曰。伤寒本自汗下。医复吐下之。寒格。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目】柯琴曰。治之小误。变症亦轻。故制方用泻心之半。上焦寒格。故用姜、参。心下蓄热。
故用芩、连。呕家不喜甘。故去甘草。不食则不吐。是心下无水气。故不用姜、夏。要知寒热相阻。则为格症。寒热相结。则为痞症。
卷四
可吐
【纲】仲景曰。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利则止。少阴病。饮食入口即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者。宜吐之。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病手足逆冷。脉乍结。
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饮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目】吴绶曰。凡病在膈上者。脉大胸满多痰者。食在胃口脉滑者。俱宜吐之。华佗谓伤寒三四日。邪在胸中者。宜吐之。凡吐用瓜蒂散。或淡盐汤。或温茶汤。如人弱者。人参芦汤亦可。痰多者。以二陈汤一瓯。乘热与之。以指探喉中。即吐也。凡老人怯弱劳病内伤虚人。并妇人胎前产后。血虚脉弱小者。皆不可吐。凡药发吐者。如防风、桔梗、山楂。只用一味煎汤温服之。则吐。若误吐。则损人上焦元气。为患不小。可不慎哉。
王肯堂曰。大法。春宜吐。凡用吐汤。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病如桂枝症。头不疼。项不强。
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有寒。当吐之。或云。此以内有久痰。宜吐之也。
卷四
不可吐
【纲】仲景曰。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
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者。此为吐之内烦也。少阴病。饮食入口即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
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目】王肯堂曰。四肢厥逆。虚家新产脉微。皆不可吐。
喻昌曰。解肌之法。解肌表风邪。全不伤动脾胃。乃天然不易之法也。若舍此而妄用吐法。吐虽有发散之义。故不恶寒发热。一二日病在太阳。吐之则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病在阳明。吐之则不喜糜粥。欲食冷食。皆胃气受伤之故也。然且朝食暮吐。脾中之真阳亦伤。而不能消谷。是外感虽除。脾胃内伤。卒未易复。故为小逆。
魏荔彤曰。关上脉细数。方注为细则为虚。数则为热。此脉兼一二日三四日二段言。下方分别其症。而未出治法。余谓治胸当小陷胸。治胃则桂枝去桂加茯苓甘草汤症也。如胃果虚。则人参、干姜皆可用矣。次条津液内枯。作烦发烦。不过虚热二字。热胜于虚者。乃炙甘草汤症也。热大盛。以白虎佐之。至于虚胜于热。则又建中汤、茯苓甘草汤之症矣。仲景何能预定乎。
卷四
渴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目】李中梓曰。渴之为病。或因热耗津液。或因汗下过多。各不同也。
鳌按。此概言太阳之温症。四时有之。非专指春温也。所以名之曰温者。以内外皆热也。发热为外热。渴为内热。所以别于中风伤寒也。
【纲】仲景曰。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
当汗出而愈。
【目】许叔微曰。此乃夹虚伤寒症也。脉弱者。阴不足。阳气陷于阴分。故必渴。渴者。液虚故也。
【纲】仲景曰。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小青龙汤主之。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
【目】成无己曰。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者能饮水自瘥。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大祸。不可复救。然则悸动也。支结也。喘咳噎哕。干呕下利。肿满。小便不利数者。皆是饮水过伤。当须识此。勿误也。
柯琴曰。此正欲明服汤后渴者是解候也。恐人服止渴药。反滋水气。故先提不渴二字作眼。后提出渴者以明之。若寒既欲解而更服之。不惟不能止渴。且重亡津液。转属阳明而成胃实矣。
【纲】仲景曰。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症。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
五苓散主之。多服暖水。汗出愈。
【目】朱肱曰。初戒太阳症无汗而渴者。不可与白虎汤。问曰。太阳病汤。终不可与白虎汤耶。
曰。太阳症得汗后。脉洪大而渴者。方可与之。脉浮而渴。属太阳。若阳明少阳少阴。俱有渴症。
张元素曰。此症因于发汗过多。水入则吐者。以心下有水气。故水饮拒绝于外也。五苓者。本因水气不舒而设。是小发汗。不是生津液。是逐水气。不是利水道。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
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五苓散主之。太阳病。其人发热汗出。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宜五苓散。
【目】朱肱曰。凡病非大渴不可与水。若小渴咽干者。只小呷滋润之。令胃中和。若大渴烦躁者。能饮一斗。只与五升。若全不与。则干燥。无由作汗。发喘而死。常人见因渴饮水得汗。小渴。
遂剧与之。致停饮心下。满结喘死者甚众。当以五苓散。或陷胸丸主之。金匮云。得时气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不得。多不当与也。何也。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作病矣。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犹当根据症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凡人但见仲景云。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遂小渴者。乃强饮之。因成其祸。不可胜数。大抵伤寒水气。皆因饮水过多所致。水停心下。气上乘心。则为悸为喘。结于胸胁。则为水结胸。胃中虚冷。则为呕为哕。冷气相薄。则为噎。上迫于肺。
则为咳。渍入肠中。则为利。邪热所薄。蓄于下焦。则为小便不利。少腹满。或里急。溢于皮肤间。则为肿也。
王好古曰。邪气在表。犹未作热。故不渴。邪气初传入里。热气散漫未收。熏蒸焦膈。搏耗津液。遂成渴也。病患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者。恐饮水过多。积不能消。复为停饮诸疾也。
柯琴曰。前条上半截。与后条同义。前条在大汗后。后条在未汗前。即是太阳温病。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