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辑义
26 万字 · 约 12 小时 15 分钟 · 26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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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胡汤。
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若已吐下以下。原本。别为二条。
今据玉函。及千金翼。合为一条。喻本。张本。柯本。钱本。魏本。并以两条。合为一条。玉函。千金翼。无本字。食下。有饮字。巢源。无谵语二字。)
〔鉴〕脉沉紧。当是脉沉弦。若是沉紧。是寒实在胸。当吐之诊也。惟脉沉弦。始与上文之义相属。故可与小柴胡汤。〔沈〕太阳不解。而传少阳。当与小柴胡和解。乃为定法。反以吐下发汗温针。以犯少阳之戒。而邪热陷入阳明。故发谵语。已为坏证。要知谵语。乃阳明受病。即当知犯阳明之逆而治之。若无谵语。而见他经坏证。须证书凭脉。
另以活法治之也。〔程〕此条云。知犯何逆。以法治之。桂枝坏病条亦云。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只此一观字。一知字。已是仲景见病知源地位。
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眠睡。玉函。千金翼。作寐一字。吴本。与阳明篇第四十一条三阳合病腹满身重云云白虎汤条。合为一条。)
〔钱〕关上者。指关脉而言也。仲景辨脉篇中。称尺脉曰尺中。关脉曰关上。寸脉曰寸口。〔程〕大为阳明主脉。太阳以其脉合。故浮大上关上。从关部连上寸口也。少阳以其证合。故但欲眠睡。目合则汗。但欲眠。为胆热。盗汗为半表里也。当是有汗则主白虎汤。无汗则主小柴胡汤也。〔吴〕上关上。热势弥漫之象也。
〔鉴〕但欲眠睡。非少阴也。乃阳盛神昏之睡也。
汪氏云。常器之云。可柴胡桂枝汤。庞安时云。脉不言弦者。隐于浮大也。○案此说未知是否。姑附存于斯。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玉函。无故字。)
〔成〕表为阳。里为阴。邪在表则外有热。六七日。邪气入里之时。外无大热。内有躁烦者。表邪传里也。
故曰阳去入阴。〔印〕无大热者。邪不在表矣。其人躁烦者。邪入于里阴矣。此为去表之阳而入于里之阴也。
〔张〕邪气传里则躁烦。不传里则安静也。
方氏云。去。往也。言表邪往而入于里。○案此说未稳。又案汪氏金鉴。以阳去入阴。为三阳传经之热邪。
入于三阴之义。恐不然也。表邪入于里阴。而躁烦者。盖此阳明胃家实而已。钱氏注与汪氏同。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汪〕伤寒三日者。即素问相传日数。上条言六七日。此止言三日。可见日数不可拘也。邪在少阳。原呕而不能食。今反能食而不呕。可征里气之和。而少阳之邪自解也。既里和。而少阳邪解。则其不传三阴。断断可必。故云三阴不受邪也。此注。本武陵陈亮斯语。〔印〕以上二章。与太阳篇之第三章同义。
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玉函。此条无。)
〔成〕内经曰。大则邪至。小则平。伤寒三日。邪传少阳。脉当弦紧。今脉小者。邪气微而欲已也。
案此语。内经中无所考。脉要精微云。大则病进。
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成〕内经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寅卯辰。少阳木王之时。〔柯〕辰上者。卯之尽。辰之始也。
卷五
辨太阴病脉证并治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结硬。玉函。作痞坚。
脉经。千金翼。不下下。有下之二字。无自利二字。及若下之必四字。)
〔程〕腹满而吐。食不下。则满为寒胀。吐与食不下。总为寒格也。阳邪亦有下利。然乍微乍甚。而痛随利减。今下利益甚。时腹自痛。则肠虚而寒益留中也。虽曰邪之在脏。实由胃中阳乏。以致阴邪用事。升降失职。故有此下之则胸中结硬。不顶上文吐利来。直接上太阴之为病句。如后条设当行大黄芍药者亦是也。曰胸下。阴邪结于阴分。异于结胸之在胸。而且按痛矣。曰结硬。无阳以化气。则为坚阴。异于痞之濡而软矣。彼皆阳从上陷而阻留。此独阴从下逆而不归。寒热大别。〔鉴〕吴人驹曰。自利益甚四字。当在必胸下结硬句之下。
其说甚是。若在吐食不下句之下。则是已吐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复曰若下之。无所谓也。
黄仲理曰。宜理中汤。阴经少有用桂枝者。如此证。若脉浮。即用桂枝汤微汗之。若恶寒甚不已者。非理中四逆不可。
黄自利益甚四字。不允当。故姑从吴人驹之说。且脉经千金翼。文有异同。可知此条固有差错也。
伤寒蕴要曰。凡自利者。不因攻下而自泻利。俗言漏底伤寒者也。大抵泻利。小便清白不涩。完谷不化。
其色不变。有如 溏。或吐利腥秽。小便澄澈清冷。口无燥渴。其脉多沉。或细。或迟。或微。而无力。或身虽发热。手足逆冷。
或恶寒蜷卧。此皆属寒也。凡热症。则口中燥渴。小便或赤。或黄。或涩。而不利。且所下之物。皆如垢腻之状。或黄。或赤。所去皆热臭气。其脉多数。或浮或滑。或弦或大。或洪也。亦有邪热不杀谷。其物不消化者。
但脉数而热。口燥渴。小便赤黄。以此别之矣。
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锡〕太阴中风者。风邪直中于太阴也。〔魏〕太阴病。而类于太阳之中风。四肢烦疼。阳脉微而热发。阴脉涩而汗出。纯乎太阳中风矣。然腹自满。有时痛。下利益甚。吐而不能食。是非太阳之中风。宜表散也。〔钱〕四肢烦疼者。言四肢酸疼。而烦扰无措也。盖脾为太阴之脏。而主四肢故也。(脾病四肢不得禀水谷气。见素问阳明脉解。)阳微阴涩者。言轻取之而微。重取之而涩也。脉者。气血伏流之动处也。因邪入太阴。脾气不能散精。肺气不得流经。营阴不利于流行。故阴脉涩也。阳微阴涩。正四肢烦疼之病脉也。长脉者。阳脉也。
以微涩两阴脉之中。而其脉来云皆长。为阴中见阳长。则阳将回。故为阴病欲愈也。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成〕脾为阴主。王于丑亥子。向王。故为解时。〔柯〕经曰。夜半后而阴隆为重阴。又曰。合夜至鸡鸣。
天之阴。阴中之阴也。脾为阴中之至阴。故主亥子丑时。
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汪〕夫曰太阴病。当见腹满等候。诊其脉不沉细。而浮。则知太阳经风邪。犹未解也。故宜桂枝汤。以汗解之。〔鉴〕即有吐利不食腹满时痛一二证。其脉不沉而浮。便可以桂枝发汗。先解其外。俟外解已。再调其内可也。于此又可知论中身痛腹满下利。急先救里者。脉必不浮矣。〔程〕条中有桂枝汤。而无麻黄汤。桂枝胎建中之体。无碍于温也。
案舒氏云。此言太阳病。是必腹满而吐。腹痛自利矣。证属里阴。脉虽浮亦不可发汗。即令外兼太阳表证。
当以理中为主。内加桂枝。两经合治。此一定之法也。今但言太阴病。未见太阳外证。其据脉浮。即用桂枝。
专治太阳。罔顾太阴。大不合法。恐亦后人有错。此说有理。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玉函。千金翼。无服字。辈。脉经。作汤。)
〔鉴〕凡自利而渴者。里有热。属阳也。若自利不渴。则为里有寒。属阴也。今自利不渴。知为太阴本脏有寒也。故当温之。四逆辈者。指四逆理中附子等汤。而言也。〔魏〕以其人脾脏之阳。平素不足。寒湿凝滞。
则斡运之令不行。所以胃肠水谷不分。而下泄益甚。自利二字。乃未经误下误汗吐而成者。故知其脏本有寒也。
〔舒〕口渴一证。有为实热。亦有虚寒。若为热邪伤津。而作渴者。必小便短大便硬。若自利而渴者。乃为火衰不能熏腾津液。故口渴。法主附子。助阳温经。正所谓釜底加薪。津液上腾。而渴自止。若寒在太阴。于肾阳无干。故不作渴。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
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以一字。玉函。作所以然者四字。暴烦下利。千金翼。
作烦暴利。)
〔钱〕缓。为脾之本脉也。手足温者。脾主四肢也。以手足而言自温。则知不发热矣。邪在太阴。所以手足自温。不至如少阴厥阴之四肢厥冷。故曰系在太阴。然太阴湿土之邪郁蒸。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其湿热之气。已从下泄。故不能发黄也。如此而至七八日。虽发暴烦。乃阳气流动。
肠胃通行之征也。下利虽一日十余行。必下尽而自止。脾家之正气实。故肠胃中有形之秽腐去。秽腐去。则脾家无形之湿热亦去故也。此条当与阳明篇中。伤寒脉浮而缓云云至八九日。大便硬者。此为转属阳明条互看。
〔喻〕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其证又与少阴无别。而利尽秽腐当自止。则不似少阴之烦躁有加。下利漫无止期也。〔汪〕成注云。下利烦躁者死。此为先利而后烦。是正气脱。而邪气扰也。兹则先烦后利。是脾家之正气实。故不受邪。而与之争。因暴发烦热也。下利日十余行者。邪气随腐秽而去。利必自止。而病亦愈。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玉函。无本字。尔。全书。程本。作而。脉经。千金翼。无尔字。千金翼。作加大黄汤主之。无桂枝二字。
大实痛以下。成氏及诸本。为别条。非也。)
〔钱〕本太阳中风。医不汗解。而反下之。致里虚邪陷。遂入太阴。因尔腹满时痛。故曰属太阴也。然终是太阳之邪未解。故仍以桂枝汤解之。加芍药者。因误下伤脾。故多用之。以收敛阴气也。〔汪〕如腹满痛甚者。其人胃家本实。虽因太阳病误下。热邪传入太阴。然太阴之邪。已归阳明。而入于腑。此非里虚痛。乃里实痛也。成注云。大实大满。自可下除之。故加大黄。以下里实。其仍用桂枝汤者。以太阳之邪。犹未尽故也。〔程〕因而二字。宜玩。太阴为太阳累及耳。非传邪也。
内台方议曰。表邪未罢。若便下之。则虚其中。邪气反入里。若脉虚弱。因而腹满时痛者。乃脾虚也。
不可再下。与桂枝加芍药汤。以止其痛。若脉沉实。大实满痛。以手按之不止者。乃胃实也。宜再下。与桂枝汤。以和表。加芍药大黄。以攻其里。
桂枝加芍药汤方(○玉函。加上。有倍字)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六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生姜(二两切)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分三服。本云桂枝汤。今加芍药。(温分。千金翼。作分温。)
桂枝加大黄汤方桂枝(三两去皮) 大黄(二两○玉函。作三两。成本。作一两。) 芍药(六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柯〕腹满。为太阴阳明俱有之证。然位同而职异。太阴主出。太阴病。则腐秽气凝不利。故满而时痛。
阳明主内。阳明病。则腐秽燥结不行。故大实而痛。是知大实痛。是阳明病。而非太阴病矣。仲景因表证未解。
阳邪已陷入太阴。故倍芍药。以益脾调中。而除腹满之时痛。此用阴和阳法也。若表邪未解。而阳邪陷入阳明。
则加大黄。以润胃通结。而除其大实之痛。此双解表里也。凡妄下。必伤胃之气液。胃气虚。则阳邪袭阴。故转属太阴。胃液涸则两阳相搏。故转属阳明。属太阴。则腹满时痛。而不实。阴道虚也。属阳明。则腹满大实。
而痛。阳道实也。满而时痛。是下利之兆。大实而痛。是燥屎之征。故倍加芍药。小变建中之剂。少加大黄。
微示调胃之方也。〔汪〕案桂枝加大黄汤。仲景虽入太阴例。实则治太阳阳明之药也。与大柴胡汤。治少阳阳明证义同。〔钱〕考汉之一两。即宋之二钱七分也。以水七升。而煮至三升。分作三次服之。止温服一升。案李时珍云。古之一升。今之二合半。约即今之一饭瓯也。大黄不满一钱。亦可谓用之缓。而下之微矣。
案方氏云。曰桂枝加。则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药六两。水七升。不合数。皆后人之苟用者。此说非也。
总病论曰。小建中汤。不用饴 。芍药为君。止痛复利邪故也。
圣济总录。芍药汤。治产后血气攻心腹痛。
即桂枝加芍药汤。无生姜大枣。
圣惠方。赤芍药散。治小儿初生。及一年内儿。多惊啼不休。或不得眠卧。时时肚胀。有似鬼神所为。
即桂枝加大黄汤。去姜枣。加白术五味。
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原注】下利者。先煎芍药三沸○成本。无下利云云九字注文。)
〔程〕前条之行大黄芍药者。以其病为太阳误下之病。自有浮脉验之。非太阴为病也。若太阴自家为病。
则脉不浮。而弱矣。纵有腹满大实痛等证。其来路自是不同。中气虚寒。必无阳结之虑。目前虽不便利。续自便利。只好静以俟之。大黄芍药之宜行者减之。况其不宜行者乎。诚恐胃阳伤动。则洞泄不止。而心下痞硬之证成。虽复从事于温。所失良多矣。胃气弱。对脉弱言。易动。对续自便利言。太阴者。至阴也。全凭胃气鼓动。为之生化。胃阳不衰。脾阴自无邪入。故从太阴为病。指出胃气弱来。〔锡〕曰便利。其非大实痛可知也。
曰设当行。其不当行可知也。总之伤寒无分六经。一切皆以胃气为本。〔印〕案本经凡下后。皆去芍药。盖以芍药为苦泄也。
案锡驹云。续者。大便陆续。而利出也。汪氏云。大便必接续自利而通。盖续者。谓虽今不便利。而续必便利之义。非自利陆续频并之谓。程注为得。
卷五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鉴〕少阴肾经。阴盛之脏也。少阴受邪。则阳气微。故脉微细也。卫气行阳则寤。行阴则寐。少阴受邪。则阴盛而行阴者多。故但欲寐也。此少阴病之提纲。后凡称少阴病者。皆指此脉证而言也。〔程〕前太阴。
后厥阴。俱不出脉象。以少阴一经。可以该之也。少阴病六七日前。多与人以不觉。但起病喜浓衣近火。善瞌睡。凡后面亡阳发躁。诸剧证。便伏于此处矣。最要堤防。
案太阳中篇。三十七条云。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此当以脉浮沉。而别阴阳也。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具下。小便白。玉函。作所以然三字。水。
玉函。作溲。)
〔程〕人身阴阳中分。下半身属阴。上半身属阳。阴盛于下。则阳扰于上。欲吐不吐。心烦证尚模糊。
以但欲寐征之。则知下焦寒而胸中之阳被壅。治之不急。延至五六日。下寒甚。而闭藏彻矣。故下利。上热甚而津液亡矣。故渴。虚故引水自救。非徒释渴字。指出一虚字来。明其别于三阳证之实邪作渴也。然则此证也。
自利为本病。溺白。正以征其寒。故不但烦与渴以寒断。即从烦渴。而悉及少阴之热证。非戴阳即格阳。无不可以寒断。而从温治。(肾水欠温。则不能纳气。气不归元。逆于膈上。故欲吐不吐。肾气动膈。故心烦也。)
〔汪〕此与热邪之但欲寐不同。其寐必不昏浊。其呼吸必促。而细也。常器之云。可四逆汤。又甘草干姜汤。
愚以五六日之前。宜四逆汤。加生姜二两。五六日后。宜茯苓四逆汤。〔魏〕引水自救。以理论之。虽渴未必能多饮水。或多饮多尿。尿色淡白。
则少阴肾脏为真寒。附子汤主之。少阴肾脏为病。内素虚寒者。十之六七。外寒乘入者。十之三四。无内寒。
则不能召外寒。君子平日。宁可不以命门之火为宝。而用啬道乎。〔舒〕经络考云。舌下有二隐窍。名曰廉泉。
运动开张。津液涌出。然必藉肾中真阳。为之熏腾。乃是以上供。若寒邪侵到少阴。则真阳受困。津液不得上潮。故口渴。与三阳经之邪热。烁干津液者。大相反也。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亡。脉经作无。)
〔方〕阴阳俱紧。伤寒也。伤寒不当有汗。故谓汗为反出。〔周〕案脉至阴阳俱紧。阴寒极矣。寒邪入里。
岂能有汗。乃反汗出者。则是真阳素亏。无阳以固其外。遂致腠理疏泄。不发热而汗自出也。此属少阴。正用四逆急温之。时庶几真阳骤回。里证不作。否则阴邪上逆。则为咽痛。为吐。阴寒下泄。而复为利。种种危候。
不一而足也。〔魏〕利者。少阴本证。吐而咽痛。则孤阳飞越。欲自上脱也。可不急回其阳。镇奠其肾脏阴寒。
以救欲亡之阳乎。真武四逆附子等汤。斟酌用之可也。
案亡阳之亡。程氏魏氏为出亡之亡。以讥无阳之解。然太阳上编。桂枝二越婢一汤条。有无阳字。此条亡字。脉经作无字。则必不出亡之义也。
柯氏云。上焦从火化。而咽痛呕吐。下焦从阴虚。而下利不止也。宜八味肾气丸主之。○案柯氏所论。于杂病往往有如此者。此条证。决非肾气丸所主也。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
以强责少阴汗也。(以。玉函。作为。)
〔锡〕此三节。俱论少阴不可发汗。平脉篇云。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膈。是咳者。少阴精血少。奔气上逆也。下利者。少阴肾气微。津液下注也。复以火劫其汗。则少阴精气妄泄。神气浮越。水不胜火。则发谵语。故曰。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然不特谵语。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肾脏之精。而为汗。竭其津液之源故也。蒋宾侯曰。少阴下利极多。何曾皆是被火。且被火。未必下利。惟谵语。乃是被火。经云。被火者必谵语。故咳而下利谵语者。当分看为是。〔程〕少阴病咳而下利。真武中有此证。〔方〕强责。谓过求也。
案汪引补亡论云。常器之。用救逆汤。猪苓汤。五苓散。以通小便。金鉴曰。白虎猪苓二汤。择而用之。
可耳。并误也。盖因喻氏热邪挟火力之解。而袭其弊耳。当是茯苓四逆证矣。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程〕何谓之里。少阴病脉沉是也。毋论沉细沉数。俱是脏阴受邪。与表阳是无相干。法当固密肾根为主。其不可发汗。从脉上断。非从证上断。麻黄附子细辛汤。不可恃为常法也。薛慎庵曰。人知数为热。不知沉细中见数为寒甚。真阴寒证。脉常有一息七八至者。尽概此一数字中。但按之无力而散耳。宜深察也。
案此条。方喻诸家。以热邪入里为解。乃与经旨乖矣。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亡。脉经千金翼。作无。
钱云。亡。音无。)
〔钱〕微者。细小软弱。似有若无之称也。脉微则阳气大虚。卫阳衰弱。故不可发汗以更竭其阳。以汗虽阴液。为阳气所蒸。而为汗。汗泄而阳气亦泄矣。今阳气已虚。故曰亡阳故也。若阳已虚。而其尺脉又弱涩者。如命门之真火衰微。肾家之津液不足。不惟不可发汗。复不可下之又竭其阴精阳气也。此条本为少阴禁汗禁下而设。故不言治。然温经补阳之附子汤之类。即其治也。〔程〕拈出尺脉弱涩字。则少阴之有大承气汤证。其尺脉必强而滑。已伏见于此处矣。
汪云。补亡论。并宜附子汤。以补阳气。散阴邪。助营血也。周云。不可汗。用四逆加人参汤。不可下者。
用蜜煎导。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钱〕脉紧。见于太阳。则恶热恶寒。而为寒邪在表。见于少阴。则无热恶寒。而为寒邪在里。至七八日。
则阴阳相持已久。而始下利。则阳气耐久。足以自守矣。虽至下利而以绞索之紧。忽变而为轻细软弱之微。脉微则恐又为上文不可发汗之亡阳脉矣。为之如何。不知少阴病。其脉自微。方可谓之无阳。若以寒邪极盛之紧脉。忽见暴微。则紧峭化。而为宽缓矣。乃寒邪弛解之兆也。曰手足反温。则知脉紧下利之时。手足已寒。若寒邪不解。则手足不当温。脉紧不当去。因脉本不微。而忽见暴微。故手足得温。脉紧得去。是以谓之反也。
反温反去。寒气已弛。故为欲解也。虽其人心烦。然烦属阳。而为暖气已回。故阴寒之利。必自愈也。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柯本。删下利二字。蜷。方本。作倦。)
〔程〕少阴病下利。而利自止。则阴寒亦得下祛。而又不致于脱。虽有恶寒蜷卧不善之证。但使手足温者。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