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187 万字 · 约 88 小时 59 分钟 · 237 /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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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疗腹痛疝积,烧灰酒服(《别录》)。治肠风泻血,痔病有头,多年不瘥,炙末,白饮服方寸匕。烧灰吹鼻,止衄血。甚解一切药力(《药性》)。
【附方】旧五,新八。
五痔下血:《衍义》云:用 皮合穿山甲等分烧存性,入肉豆蔻一半,末之。空腹热米饮服二钱,妙。《外台》:用 皮方三指大,熏黄如枣大,熟艾一钱,穿地作坑,调和取便熏之,取口中有烟气为佳。火气稍尽即停,三日将息,更熏之,三度永瘥。勿犯风冷,羹 将养,切忌鸡、鱼、猪、生冷,二十日后补之。
肠痔有虫: 皮烧末,生油和涂。(《简要济众》)肠风下血:白刺 皮一枚(铫内 焦,去皮留刺),木贼半两(炒黑),为末。每服二钱,热酒调下。(《杨氏家藏方》)蛊毒下血: 皮烧末,水服方寸匕,当吐出毒。(《千金翼》)五色痢疾: 皮烧灰,酒服二钱。(《寿域方》)大肠脱肛: 皮一斤(烧),磁石( )五钱,桂心五钱,为末。每服二钱,米饮下。(叶氏《摘玄》)塞鼻止衄: 皮一枚,烧末。每用半钱,绵裹塞之,数易之瘥。(《圣惠方》)鼻中息肉: 皮炙为末,绵裹塞之三日。(《千金》)眼睫倒刺: 刺、枣针、白芷、青黛等分为末。随左右目搐鼻中,口含冷水。(《瑞竹堂方》)反胃吐食: 皮烧灰,酒服。或煮汁,或五味淹炙食。(《普济》)小儿惊啼,状如物刺:用 皮三寸烧末,敷乳头饮儿。(《子母秘录》)犬咬伤: 皮、头发等分烧灰,水服。(《外台方》)
肉
【气味】甘,平,无毒。
藏器曰:食之去骨。误食令人瘦劣,诸节渐小也。
【主治】反胃,炙黄食之。亦煮汁饮。又主 (藏器)。炙食,肥下焦,理胃气,令人能食(孟诜)。
脂
【气味】同肉。诜曰:可煮五金八石,伏雄黄,柔铁。
【主治】肠风泻血(《日华》)。溶滴耳中,治聋【附方】新一。
虎爪伤人:刺 脂,日日敷之。内服香油。
脑
【主治】野狼 (时珍)。
心、肝
【主治】蚁 蜂 ,瘰 恶疮,烧灰,酒服一钱(时珍)。
胆
【主治】点目,止泪。化水,涂痔疮(时珍)。治鹰食病(寇宗 )。
【附方】新一。
痘后风眼:发则两睑红烂眵泪。用刺 胆汁,用簪点入,痒不可当,二三次即愈。尤胜乌鸦胆也。(董炳《集验方》)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寓类、怪类共八种)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猕猴
(《证类》)【释名】沐猴(《史记》)、为猴(《说文》)马留(《倦游录》)、狙。时珍曰:按班固《白虎通》云:猴,候也。见人设食伏机,则凭高四望,善于候者也。猴好拭面如沐,故谓之沐,而后人讹沐为母,又讹母为猕,愈讹愈失矣。
《说文》云:为字象母猴之形。即沐猴也,非牝也。猴形似胡人,故曰胡孙。《庄子》谓之狙。养马者厩中畜之,能辟马病,胡俗称马留云。《梵书》谓之摩斯 。
【集解】慎微曰:猕猴有数种,总名禺属。取色黄、面赤、尾长者。用人家养者不主病,为其食杂物、违本性也。按《抱朴子》云:猴八百岁变为猿,猿五百岁变为 , 千岁变为蟾蜍。时珍曰:猴,处处深山有之。状似人,眼如愁胡,而颊陷有 。 音歉,藏食处也。
腹无脾以行消食,尻无毛而尾短。手足如人,亦能竖行。声嗝嗝若咳。孕五月而生子,生子多浴于涧。其性躁动害物,畜之者使坐 上,鞭掊旬月乃驯也。其类有数种:小而尾短者,猴也;似猴而多髯者, 也;似猴而大者, 也;大而尾长赤目者,禺也;小而尾长仰鼻者,也;似 而大者,果然也;似 而小者,蒙颂也;似 而善跃越者, 也;似猴而长臂者,猿也;似猿而金尾者,狨也;似猿而大,能食猿、猴者,独也。不主病者,并各以类附之。
【附录】 (音却) 时珍曰: ,老猴也。生蜀西徼外山中。似猴而大,色苍黑,能人行。善攫持人物,又善顾盼,故谓之 。纯牡无牝,故又名 父,亦曰 。善摄人妇女为偶,生子。又《神异经》云:西方有兽名KT ,大如驴,状如猴,善缘木。纯牝无牡,群居要路,执男子合之而孕。此亦 类,而牝牡相反者。
(音据) 按郭璞云:建平山中有之。大如狗,状如猴,黄黑色,多髯鬣。好奋头举石掷人。《西山经》云:崇吾之山有兽焉,状如禺而长臂善投,名曰举父。即此也。
肉
【气味】酸,平,无毒。
【主治】诸风劳,酿酒弥佳。作脯食,治久疟(慎微)。食之,辟瘴疫(时珍)。
【发明】时珍曰:《异物志》言:南方以猕猴头为 。《临海志》言:粤民喜啖猴头羹。
又巴徼人捕猴,盐藏,火熏食,云甚美。
头骨
【主治】瘴疟。作汤,浴小儿惊痫,鬼魅寒热(慎微)。
【附方】旧一。
鬼疟进退不定:用胡孙头骨一枚,烧研。空心温酒服一钱,临发再服。(《圣惠方》)
手
【主治】小儿惊痫口噤(慎微)。
屎
【主治】涂蜘蛛咬(慎微)。小儿脐风撮口,及急惊风,烧末,和生蜜少许灌之(时珍。
出《心鉴》及《卫生方》)。
皮
慎微曰:治马疫气。
时珍曰:《马经》言:马厩畜母猴,辟马瘟疫。逐月有天癸流草上,马食之,永无疾病矣。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狨
(戎、松二音。《拾遗》)【释名】猱(难逃切)。
时珍曰:狨毛柔长如绒,可以藉,可以缉,故谓之狨,而猱字亦从柔也。或云生于西戎,故从戎也。猱古文作 ,象形。今呼长毛狗为猱,取此象。
【集解】藏器曰:狨生山南山谷中。似猴而大,毛长,黄赤色。人将其皮作鞍褥。时珍曰:杨亿《谈苑》云:狨出川峡深山中。其状大小类猿,长尾作金色,俗名金线狨。轻捷善缘木,甚爱其尾。人以药矢射之,中毒即自啮其尾也。宋时文武三品以上许用狨座,以其皮为褥也。
【附录】猿 时珍曰: 善援引,故谓之 ,俗作猿。产川、广深山中。似猴而长大,其臂甚长,能引气,故多寿。或言其通臂者,误矣。臂骨作笛,甚清亮。其色有青、白、玄、黄、绯数种。其性静而仁慈,好食果实。其居多在林木,能越数丈,着地即泄泻死,惟附子汁饮之可免。其行多群。其雄善啼,一鸣三声,凄切入人肝脾。范氏《桂海志》云:猿有三种:金丝者,黄色;玉面者,黑色;及身面俱黑者。或云纯黑是牡,金丝是牝;牡能啸,牝不能也。王济《日询记》云:广人言猿初生毛黑而雄,老则变黄,溃去势囊,转雄为雌,与黑者交而孕。数百岁,黄又变白也。
时珍按:此说与《列子》 变化为猿,《庄子》 狙以猿为雌之言相合,必不妄也。
独时珍曰:独,似猿而大,其性独,一鸣即止,能食猿猴。
故谚曰:独一鸣而猿散。独夫盖取诸此。或云即黄腰也,又见虎下。
肉及血
【气味】缺。
【主治】食之,调五痔病,久坐其皮亦良(藏器)。
脂
【主治】疮、疥,涂之妙(同上)。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果然
(《拾遗》)【释名】禺(音遇)、 (音又。或作 KT )、 ( 、垒二音。或作 )、仙猴。
时珍曰:郭璞云:果然,自呼其名。罗愿云:人捕其一,则举群啼而相赴,虽杀之不去也;谓之果然,以来之可必也。大者为然,为禺;小者为 ,为【集解】藏器曰:案《南州异物志》云:交州有果然兽,其名自呼。状大于猿,其体不过三尺,而尾长过头。鼻孔向天,雨则挂木上,以尾塞鼻孔。其毛长柔细滑,白质黑文,如苍鸭胁边斑毛之状,集之为裘褥,甚温暖。《尔雅》 ,仰鼻而长尾,即此也。
时珍曰:果然,仁兽也。出西南诸山中。居树上,状如猿,白面黑颊,多髯而毛采斑斓。尾长于身,其末有歧,雨则以歧塞鼻也。喜群行,老者前,少者后。食相让,居相爱,生相聚,死相赴。《柳子》所谓仁让孝慈者,是也。古者画 为宗彝,亦取其孝让而有智也。
或云犹豫之犹,即 也。其性多疑,见人则登树,上下不一,甚至奔触,破头折胫。故人以比心疑不决者,而俗呼 愚为痴 也。
肉
【气味】咸,平,无毒。
【主治】疟瘴寒热,同五味煮 食之,并坐其皮,取效【发明】时珍曰:案钟毓《果然赋》云:似猴象猿,黑颊青身。肉非佳品。惟皮可珍。
而《吕氏春秋》云:肉之美者, 猱之炙。亦性各有不同耶?【附录】蒙颂 时珍曰:蒙颂一名蒙贵,乃 之又小者也。紫黑色,出交趾。畜以捕鼠,胜于猫、狸。
长毛,白色,似握版之状。《蜀地志》云: 猢似猴而甚捷。常在树上, 然腾跃,如飞鸟也。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猩猩
(本作 。音生。《纲目【释名】时珍曰:猩猩能言而知来,犹惺惺也。
【集解】时珍曰:猩猩自《尔雅》《逸周书》以下数十说,今参集之云:出哀牢夷及交趾封溪县山谷中。状如狗及猕猴,黄毛如猿,白耳如豕,人面人足,长发,头颜端正。声如儿啼,亦如犬吠。成群伏行。阮 云:封溪俚人以酒及草屐置道侧,猩猩见即呼人祖先姓名,骂之而去。顷复相与尝酒着屐,因而被擒,槛而养之。将烹则推其肥者,泣而遣之。西胡取其血染毛 不黯,刺血必 而问其数,至一斗乃已。又按《礼记》亦云猩猩能言,而郭义恭《广志》云猩猩不能言,《山海经》云猩猩能知人言,三说不同。大抵猩猩略似人形,如猿猴类耳。纵使能言,当若鹦鹉之属,亦不必尽如阮氏所说也。又罗愿《尔雅翼》云:古之说猩猩者,如豕、如狗、如猴。今之说猩猩者,与狒狒不相远。云如妇人被发袒足,无膝群行,遇人则手掩其形,谓之野人。据罗说则似乎后世所谓野女、野婆者也,岂即一物耶?【附录】野女 唐蒙《博物志》云:日南出野女,群行不见夫。其状 且白,裸袒无衣襦。周密《齐东野语》云:野婆出南丹州,黄发椎髻,裸形跣足,俨然若一媪也。群雌无牡。
上下山谷如飞猱。自腰以下有皮盖膝。每遇男子必负去求合。尝为健夫所杀,至死以手护腰间。剖之得印方寸,莹若苍玉,有文类符篆也。
时珍曰:合此二说与前阮氏、罗氏之说观之,则野女似即猩猩矣。又雄鼠卵有文如符篆,治鸟腋下有镜印,则野婆之印篆非异也。亦当有功用,但人未知耳。
肉
【气味】甘、咸,温,无毒。
【主治】食之不昧不饥,令人善走,穷年无厌,可以辟谷(时珍。出《逸书》《山海经》《水经》)。
【发明】时珍曰:《逸书》言猩猩肉食之令人不昧,其惺惺可知矣。古人以为珍味。故《荀子》言猩猩能言笑,二足无毛,而人啜其羹,食其肉;《吕氏春秋》云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炙,是矣。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狒狒
(音费。《拾遗》)【释名】 (与狒同。亦作KT )、时珍曰:《尔雅》作狒。《说文》作 ,从 ,从囟,从KT ,象形。许慎云:北人呼为土蝼。今人呼为人熊。按郭璞谓山都即狒狒,稍似差别,抑名同物异欤?【集解】藏器曰:狒狒出西南夷。《尔雅》云:狒狒,如人被发,迅走食人。《山海经》云:枭羊,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则笑,笑则上唇掩目。郭璞云:交广及南康郡山中,亦有此物。大者长丈余,俗呼为山都。宋孝建中,獠人进雌雄二头。帝问土人丁銮。
銮曰:其面似人,红赤色,毛似猕猴,有尾。能人言,如鸟声。善知生死,力负千钧。反踵无膝,睡则倚物。获人则先笑而后食之。猎人因以竹筒贯臂诱之,俟其笑时,抽手以锥钉其唇着额,任其奔驰,候死而取之。发极长,可为头 。血堪染靴及绯,饮之使人见鬼也。帝乃命工图之。时珍曰:按《方舆志》云:狒狒,西蜀及处州山中亦有之,呼为人熊。人亦食其掌,剥其皮。闽中沙县幼山有之,长丈余,逢人则笑,呼为山大人,或曰野人及山魈也。
又邓德明《南康记》云:山都,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目,开口如笑。好在深涧中翻石,觅蟹食之。珍按:邓氏所说,与《北山经》之山 ,《述异记》之山都,《永嘉记》之山鬼,《神异经》之山 ,《玄中记》之山精,《海录碎事》之山丈,《文本指归》之旱魃,《搜神记》之治鸟,俱相类,乃山【附录】山都 时珍曰:任 《述异记》云:南康有神曰山都。形如人,长二尺余,黑色,赤目黄发。深山树中作窠,状如鸟卵,高三尺余,内甚光彩,体质轻虚,以鸟毛为褥,二枚相连,上雄下雌。能变化隐形,罕睹其状,若木客、山 之类也。山 时珍曰:《北山经》云:山 状如犬而人面,善投,见人则笑。其行如风,见则天下大风。木客 又曰:《南康记》云:生南方山中。头面语言不全异人,但手脚爪如钩利。居绝岩间,死亦殡殓。
能与人交易,而不见其形也。今南方有鬼市,亦类此。又有木客鸟,见禽部。山 又曰:东方朔《神异经》云:西方深山有人,长尺余,袒身,捕虾、蟹,就人火炙食之,名曰山 ,其名自呼。人犯之则发寒热。盖鬼魅耳,所在亦有之,惟畏爆竹 爆声。刘义庆《幽明录》云:东昌县山岩间有物如人,长四五尺,裸身被发,发长五六寸,能作呼啸声,不见其形。
每从涧中发石取虾、蟹,就火炙食。《永嘉记》云:安国县有山鬼,形如人而一脚,仅长一尺许。好盗伐木人盐,炙石蟹食。人不敢犯之,能令人病及焚居也。《玄中记》云:山精如人,一足,长三四尺。食山蟹,夜出昼伏。千岁蟾蜍能食之。《抱朴子》云: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向后。夜喜犯人,其名曰 ,呼其名则不能犯人。《白泽图》云:山之精,状如鼓,色赤,一足而行,名曰夔,呼之可使取虎豹。《海录杂事》云:岭南有物,一足反踵,手足皆三指。雄曰山丈,雌曰山姑,能夜叩人门求物也。《神异经》云:南方有魃,一名旱母。长二三尺,裸形,目在顶上,行走如风。见则大旱。遇者得之投溷中,则旱除。《文本指归》云:旱魃,山鬼也。所居之处天不雨。女魃入人家,能窃物以出;男魃入人家,能窃物以归。
时珍谨按:诸说虽少有参差,大抵俱是怪类,今俗所谓独脚鬼者是也。迩来处处有之,能隐形入人家淫乱,致人成疾;放火窃物,大为家害。法术不能驱,医药不能治,呼为五通、七郎诸神而祀之,盖未知其原如此。故备载之,非但博闻而已。其曰呼其名则无害,千岁蟾蜍能食之者,非治法欤?引申触类,必有能制之者。又有治鸟,亦此类,见禽部。精怪之属甚伙,皆为人害。惟《白泽图》、《玄中记》、《抱朴子》、《酉阳杂俎》诸书载之颇悉,起居者亦不可不知。然正人君子,则德可胜妖,自不敢近也。
肉
【气味】无毒。
【主治】作脯,连脂薄割炙热,贴人癣疥,能引虫出,频易取瘥(藏器)。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罔两
(《纲目》)【集解】时珍曰:罔两一作魍魉。又作方良,《周礼》方相氏执戈入圹,以驱方良,是矣。罔两好食亡者肝,故驱之。其性畏虎、柏,故墓上树石虎,植柏。《国语》云:木石之怪,夔、罔两;水石之怪,龙、罔象。即此。《述异记》云:秦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若羊。
逢二童子曰:此名弗述,又名 ,在地下食死人脑。但以柏插其首则死。此即罔两也。虽于药石无与,而于死人有关,故录之。其方相有四目,若二目者为 ,皆鬼物也,古人设人像之。昔费长房识李娥药丸用方相脑,则其物亦入辟邪方药,而法失传矣。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彭侯
(《纲目》)【集解】时珍曰:按《白泽图》云:木之精名曰彭侯,状如黑狗,无尾,可烹食。千岁之木有精曰贾 ,状如豚,食之味如狗。《搜神记》云:吴时敬叔伐大樟树血出,中有物,人面狗身。敬叔云:此名彭侯。乃烹而食之,味如狗也。
肉
【气味】甘、酸,温,无毒。
【主治】食之辟邪,令人志壮(《白泽》)。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封
(《纲目》)【集解】时珍曰:按江邻几《杂志》云:徐积于庐州河次得一小儿,手无指无血,惧而埋之。此《白泽图》所谓封,食之多力者也。田汝成《西湖志》云:董表仪撤屋掘土,得一肉块。术士云:太岁也。弃之,亦无害。又《山海经》务隅之山,及开明南、北,东南海外并有视肉。郭璞注云:聚肉形如牛肝,有两目。食之无尽,寻复更生如旧也。此皆封类可食者,但人不知耳。又海中一种土肉,正黑,长五寸,大如小儿臂,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可炙食。此又虫、鱼之属,类乎封者也。
人部第五十二卷
李时珍曰:《神农本草》,人物惟发 一种,所以别人于物也。后世方伎之士,至于骨、肉、胆、血,咸称为药,甚哉不仁也。今于此部凡经人用者,皆不可遗。惟无害于义者,则详述之。其惨忍邪秽者则略之,仍辟断于各条之下。通计三十七种,不复分类。旧本二十五种。今移五种入服器部,自玉石部移入一种。《神农本草经》一种(梁陶弘景注) 《名医别录》五种(梁陶弘景注) 《唐本草》一种(唐苏恭) 《本草拾遗》八种(唐陈藏器) 《日华本草》二种(宋人大明) 《开宝本草》一种(宋马志) 《嘉 本草》四种(宋掌禹锡)《证类本草》一种(宋唐慎微) 《本草蒙筌》一种(明陈嘉谟) 《本草纲目》一十三种(明李时珍)【附注】魏《吴普本草》 李当之《药录》 宋雷 《炮炙》 齐徐之才《药对》 孙思邈《千金》 甄权《药性》 唐孟诜《食疗》 蜀韩保升《重注》 宋寇宗 《衍义》 元李杲《法象》 王好古《汤液》 朱震亨《补
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凡三十七种,附二条)
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发
(音被。《本经》)【释名】 (音总。甄立言)、李当之曰:发 是童男发。
弘景曰:不知发 审是何物? 字书记所无。或作蒜音,今人呼斑发为蒜发,书家亦呼乱发为鬈,恐即鬈也。童男之理,或未全明。
恭曰:此发 ,根也,年久者用之神效。字书无 字,即发字误矣。既有乱发,则发去病。用陈久者,如船茹、败天公、蒲席,皆此例也。甄立言本草作 。 ,亦发也。鬈乃发美貌,有声无质,陶说非矣。
宗 曰:发 、乱发,自是两等。发 味苦,即陈旧经年岁者,如橘皮、半夏取陈者入药更良之义。今人谓之头 。其乱发条中自无用 之义,二义甚明,不必过搜时珍曰:发 ,乃剪 下发也;乱发,乃梳栉下发也。按:许慎《说文》云:大人曰髡,小儿曰剃。顾野王《玉篇》云: , 也。 ,发 也。二说甚明。古者刑人 发,妇人以之被髻,故谓之发 。《周礼》云:王后夫人之服,有以发 为首饰者是矣。又诗云: 发如云,不屑 也。甄权所谓发 ,雷 所谓二十男子顶心剪切发者,得之矣。李当之以为童男发,陶弘景以为鬈发,苏恭以为发根,宗 以为陈发者,并误矣。且顾野王在苏恭之前,恭不知《玉篇》有 字,亦欠考矣。《毛苌诗传》云:被之僮僮。被,首饰也。编发为之,即此 也。
【修治】 曰:发 ,是男子年二十以来,无疾患,颜貌红白,于顶心剪切者。入丸药膏中用,先以苦参水浸一宿,漉出入瓶子,以火 赤,放冷研用。
时珍曰:今人以皂荚水洗净,晒干,入罐固济, 存性用,亦良。
【气味】苦,温,无毒。《别录》:小寒。
【主治】五癃关格不通,利小便水道,疗小儿痫,大人 。仍自还神化(《本经》)。合鸡子黄煎之,消为水,疗小儿惊热百病(《别录》)。止血闷血晕,金疮伤风,血痢,入药烧存性。用煎膏,长肉消瘀血(大明)。
【发明】韩保升曰:《本经》云:自还神化。李当之云:神化之事,未见别方。按《异苑》云:人发变为鳝鱼。神化之异,应此者也。又藏器曰:生人发挂果树上,乌鸟不敢来食其实。又人逃走,取其发于纬车上却转之,则迷乱不知所适。此皆神化。
时珍曰:发者血之余。埋之土中,千年不朽,煎之至枯,复有液出。误食入腹,变为症虫; 治服饵,令发不白。此正神化之应验也。
【附方】旧三,新三。
石淋痛涩:发 烧存性,研末。每服用一钱,井水服之。(《肘后方》)伤寒黄病:发 烧研,水服一寸匕,日三。(《伤寒类要》)胎衣不下:乱发、头 结,撩喉、口中。(孙真人方)小儿客忤,因见生人所致:取来人囟上发十茎、断儿衣带少许,合烧研末。和乳饮儿,即愈。(《千金方》)急肚疼病:用本人头发三十根,烧过酒服。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