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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经纬

14 万字 · 约 6 小时 28 分钟 · 10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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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筋入腹者死。

胃液内涸,风邪独劲也。然则胃中之津液,所关顾不钜哉。

雄按:此理喻氏发之,叶氏畅之,实诸病之生死关键也,在温热等病尤为扼要。然明明言之,而鞠通、虚谷之论霍乱也,犹未知之,况他人乎。厥证用辛开,泄胸中无形之邪也。

干霍乱用探吐,泄胃中有形之滞也。然泄邪而胃液不上升者,热邪愈炽。探吐而胃液不四布者,风邪更张,终成死候,不可不知。

雄按:此条自注,明以湿热二气分疏,章氏妄逞己见,谓湿热即暑也,强合二气为一气,且并《难经》湿温,热病为一证矣。盖由未读越人之书耳。兹于原释中悉为订正,而附记于此,以质宗工。

五湿热证:壮热口渴,舌黄或焦红,发痉神昏,谵语或笑,邪灼心包,营血已耗。宜犀角、羚羊角、连翘、生地、元参、钩藤、银花露、鲜菖蒲、至宝丹等味。

雄按:吴本无银花露。汪按:宜从吴本。盖花露清灵芳润用治热病殊佳。

然中有蕴湿者,终觉非宜也。

上条言痉,此条言厥。温暑之邪,本伤阳气。

雄按:此谓邪之初感,必先干阳分而伤气也。及至热极,逼入营阴。

雄按:虽挟湿邪,日久已从热化,在气不能清解,必至逼营。则津液耗而阴亦病,心包受灼,神识昏乱,用药以清热救阴,泄邪平肝为务。

雄按:昏谵乃将厥之兆也。

六湿热证:发痉,神昏笑妄,脉洪数有力,开泄不效者,湿热蕴结胸膈,宜仿凉膈散。若大便数日不通者,热邪闭结肠胃,宜仿承气微下之例。章云:曰宜仿、曰微下,教人细审详慎,不可孟浪攻泻。盖暑湿粘腻,须化气缓攻,不同伤寒化热而燥结,须咸苦峻下以行之也。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条乃阳明实热,或上结胸膈。或下结肠胃。

清热泄邪,止能散络中流走之热,而不能除肠中蕴结之邪。故阳明之邪,仍假阳明为出路也。阳明实热,舌苔必老黄色,或兼燥。若犹带白色而滑者,乃湿重为夹阴之邪。或胀满不得不下,须佐二术健脾燥湿,否则脾伤气陷,下利不止,即变危证。盖湿重属太阴证,必当扶脾也。

雄按:苔色白滑不渴,腹虽胀满,是太阴寒湿,岂可议下,但宜浓朴、枳、术等温中化湿为治。若阳明之邪,假阳明为出路一言,真治温热病之金针也。盖阳明以下行为顺,邪既犯之,虽不可孟浪攻泻,断不宜截其出路,故温热自利者,皆不可妄行提涩也。杨云:注语极郑重,孟英辨驳尤精,二说皆宜参究。

汪按:凡率投补涩者,皆不知邪必须有出路之义者也。

七湿热证:壮热烦渴,舌焦红或缩,斑疹,胸痞自利,神昏痉厥,热邪充斥表里三焦。宜大剂犀角、羚羊角、生地、元参、银花露、紫草、方诸水、金汁、鲜菖蒲等味。

雄按:吴本无银花露、方诸水、金汁。有丹皮、连翘。

此条乃痉厥中之最重者,上为胸闷,下挟热利,斑疹痉厥,阴阳告困,独清阳明之热,救阳明之液为急务者,恐胃液不存,其人自焚而死也。

雄按:此治温热诸病之真诠也,医者宜切记之,方诸水俗以蚌水代之,腥浊已甚,宜用竹沥为妙。此证紫雪、神犀丹皆可用也。

八湿热证:寒热如疟。

雄按:吴本下有“舌苔滑白,口不知味”八字。湿热阻遏膜原。宜柴胡、浓朴、槟榔、草果、藿香、苍术、半夏、干菖蒲、六一散等味。

雄按:吴本无柴胡、槟榔、藿香、菖蒲,有神曲。

疟由暑热内伏,秋凉外束而成。若夏月腠理大开,毛窍疏通,安得成疟?而寒热有定期,如疟证发作者,以膜原为阳明之半表半里,热湿阻遏,则营卫气争,证虽如疟,不得与疟同治,故仿又可达原饮之例。盖一由外凉束,一由内湿阻也。膜原在半表半里,如少阳之在阴阳交界处,而营卫之气,内出于脾胃,脾胃邪阻,则营卫不和,而发寒热似疟之证矣。

九湿热证:数日后,脘中微闷,知饥不食,湿邪蒙绕三。

雄按:宜作“上”焦。宜藿香叶、薄荷叶、鲜荷叶、枇杷叶、佩兰叶。

雄按:《离骚》纫秋兰以为佩,故称秋兰为佩兰。若药肆中所售之佩兰,乃奶酣草之类,不可入药也。汪按:兰即省头草,《离骚》之兰,即本草之兰,皆非今之兰花,前人辨之,已极明确,不必致疑矣。盖古人所谓香草。皆取叶香非指花香,而今之兰花叶实不香,明非古之兰也。医者疑古药品之兰蕙正如儒者。疑古食品之HT。皆不通古今之变者也。芦尖。

雄按:即芦根也,用尖取其宣畅。冬瓜仁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湿热已解,余邪蒙蔽清阳,胃气不舒,宜用极轻清之品,以宣上焦阳气。若投味重之剂,是与病情不相涉矣。雄按:章氏谓轻剂专为吴人体弱而设,是未察病情之言也。或问湿热盛时,疫气流行,当服何药?预为消弭。余谓叶讷人《医案存真》载其高祖天士先生案云:天气郁勃泛潮,常以枇杷叶拭去毛净锅炒香,泡汤饮之,取芳香不燥,不为秽浊所侵,可免夏秋时令之病,余则建兰叶、竹叶、冬瓜、芦根,皆主清肃肺气,故为温热暑湿之要药,肺胃清降,邪自不容矣。若别药恐滋流弊,方名虽美,不可试也,而薄滋味,远酒色,尤为要务。

此条须与第三十一条参看,彼初起之实邪,故宜涌泄,投此轻剂,不相合矣。又须与后条参看,治法有上中之分,临证审之。解后余邪为虚,初发者为实,上焦近心,故有懊恼谵语,中焦离心远,故无。如其舌黄邪盛,亦有发谵语者。

十湿热证:初起发热,汗出,胸痞,口渴,舌白,湿伏中焦。宜藿梗、蔻仁、杏仁、枳壳、桔梗、郁金、苍术、浓朴、草果、半夏、干菖蒲、佩兰叶、六一散。

杨云:俱可用,但须择一二味对证者用之,不必并用。等味。

雄按:吴本胸痞下,曰:“不知饥”,口渴下,曰:“不喜饮”,舌白作“舌苔滑白”,无杏仁、苍术、浓朴、草果、半夏。

浊邪上干则胸闷,胃液不升则口渴,病在中焦气分,故多开中焦气分之药。

雄按:亦太多,颇不似薛氏手笔。此条多有挟食者,其舌根见黄色,宜加栝蒌、楂肉、莱菔子。汪按:此疑亦后人所附评语。

十一湿热证:数日后。

雄按:吴本下有“胸痞”二字。自利溺赤。

雄按:吴本作“涩。口渴。

雄按:吴本上有”身热二字。湿流下焦。宜滑石、猪苓、茯苓、泽泻、萆 、通草等味。

雄按:吴本无泽泻、通草,有神曲、广皮。

下焦属阴,太阴所司,阴道虚故自利,化源滞则溺赤,脾不转津则口渴,总由太阴湿胜故也。湿滞下焦,故独以分利为治。然兼证口渴胸痞,须佐入桔梗、杏仁、大豆黄卷,开泄中上。源清则流自洁,不可不知。

雄按:据此则本条“胸痞”二字,当从吴本增入为是。至源清流洁云云,则又非自注之文法,殊可疑也。汪按:此篇多有后人评语传写羼入自注之处。此数语亦后人所附评语也。以上三条,俱湿重于热之候。湿热之邪,不自表而入,故无表里可分,谓由膜原中道而入也,虽无表里之分,亦有浅深当别。而未尝无三焦可辨,犹之河间治消渴亦分三焦者是也。夫热为天之气。

雄按:此明热即暑之谓也,章氏何以曲为改释。湿为地之气,热得湿而愈炽,湿得热而愈横。

雄按:热得湿则郁遏而不宣,故愈炽;湿得热则蒸腾而上熏,故愈横。两邪相合,为病最多。丹溪有云:湿热为病,十居八九。故病之繁且苛者,莫如夏月为最。以无形之热,蒸动有形之湿,素有湿热之人,易患湿温,误发其汗,则湿热混合为一,而成死证,名曰重也。湿热两分,其病轻而缓,湿热两合,其病重而速。章云:故当开泄以分其热,若误作虚而用补法,则闭塞气道而死矣。湿多热少,则蒙上流下,当三焦分治。调三焦之气,分利其湿也。湿热俱多,则下闭上壅,而三焦俱困矣。当开泄清热,两法兼用。犹之伤寒门二阳合病、三阳合病也。盖太阴湿化,三焦火化,有湿无热,止能蒙蔽清阳,或阻于上,或阻于中,或阻于下,若湿热一合,则身中少火悉化为壮火,而三焦相火,有不起而为虐者哉。

雄按:湿热一合,业已阴从阳化,如此披猖,况热多湿少乎?故不言热多湿少者,非阙文也。盖急宜清热,有不待言矣。所以上下充斥,内外煎熬,最为酷烈。

雄按:曰酷曰烈,皆暑之威名。兼之木火同气,表里分司,再引肝风,痉厥立至。

雄按:津虚之体,夏月每有肝风陡动煎厥一证,言其不耐暑气煎熬,可谓形容逼肖。胃中津液几何?其能供此交征乎?雄按:不辨暑证之挟湿与否,而辄投温燥以劫津者,宜鉴斯言。至其所以必属阳明者,以阳明为水谷之海,鼻食气,口食味,悉归阳明,邪从口鼻而入,则阳明为必由之路。

雄按:肺胃大肠,一气相通,温热究三焦,以此一脏二腑为最要,肺开窍于鼻,吸入之邪,先犯于肺,肺经不解,则传于胃,谓之顺传,不但脏病传腑为顺,而自上及中,顺流而下,其顺也有不待言者,故温热以大便不闭者易治,为邪有出路也。若不下传于胃,而内陷于心包络,不但以脏传脏,其邪由气分入营,更进一层矣,故曰逆传也。因叶氏未曾明说顺传之经,世多误解逆传之理,余已僭注于本条之后,读此可证管窥之非妄。汪按:鼻为肺窍所受之气,必先入肺,此云悉归阳明,不免语病梦隐。以肺经不解,乃传入胃,释之意始圆惬。其始也邪入阳明,早已先伤其胃液,其继邪盛三焦,更欲资取于胃液,司命者可不为阳明顾虑哉。

雄按:此不独为湿热病说法也,风寒化热之后,亦须顾此,况温热乎。

或问木火同气,热盛生风,以致痉厥,理固然矣。然有湿热之证,表里极热,不痉不厥者何也?余曰:风木为火热引动者,原因木气素旺,木旺由于水亏,故得引火生风,反焚其木,以致痉厥。若水旺足以制火而生木,即无痉厥者也。

肝阴先亏,内外相引,两阳相煽,因而动。

雄按:吴本作“劲”张。若肝肾素优,并无里热者,火热安能招引肝风也。

雄按:喻氏云:遇暄热而不觉其热者,乃为平人。盖阴不虚者,不畏暑而暑不易侵,虽侵之亦不致剧,犹之乎水田不惧旱也。阴虚者见日即畏,虽处深宫之内,而无形之暑气,偏易侵之,更有不待暑侵,而自成为厥者矣。杨云:虚损之原,一语揭出。试观产妇及小儿一经壮热,便成 者,以失血之后,与纯阳之体,阴气未充,故肝风易动也。

雄按:原本未及产妇,今从吴本与小儿并论,尤为周密,然妇科不知血脱易痉,往往称为产后惊风,喻氏辟之违矣。幼科一见发热,即以柴葛解肌为家常便饭,初不究其因何而发热也,表热不清,柴葛不撤,虽肝风已动,螈 已形,犹以风药助虐,不亦乎,此叶氏所以有劫肝阴,竭胃汁之切戒也。杨云:痉厥之证,举世不知其因,今经此详明剖析,昭如白日矣。

或问曰:亦有阴气素亏之人,病患湿热,甚至斑疹外见,入暮谵语昏迷,而不痉不厥者何也?答曰:病邪自盛于阳明之营分,故由上脘而熏胸中,则入暮谵妄,邪不在三焦气分,则金不受囚,木有所畏,未敢起而用事。至于斑属阳明,疹属太阴,亦二经营分热极,不与三焦相干,即不与风木相引也,此而痉厥,必胃中津液尽涸,耗及心营,则肝风亦起,而其人已早无生理矣。

雄按:此从吴本采补,观此则粗工之治温热,妄用柴葛竭力以耗胃汁而鼓其肝风者,真杀人不以刃也。惟稍佐于凉润方中,或不致为大害。

十二湿热证:舌遍体白,口渴,湿滞阳明。宜用辛开,如浓朴、草果、半夏、干菖蒲等味。舌白者言其苔,若苔滑而口不渴者,即属太阴证,宜温之。

雄按:苔白不渴,须询其便溺,不热者,始为宜温之的证也。又按:此与第十条证相似,吴本无此条。杨云:湿盛热微之证,初起原可暂用此等药开之,一见湿开化热,便即转手清热。若执此为常用之法则误矣。注内补出审便溺一层,尤为周到。

此湿邪极盛之候,口渴乃液不上升,非有热也。辛泄太过,即可变而为热,以其属阳明湿邪,开泄则阳气升而热透,而此时湿邪尚未蕴热,故重用辛开,使上焦得通,津液得下也。阳气升则津液化,而得上输下布也。

十三湿热证:舌根白,舌尖红,湿渐化热,余湿犹滞。宜辛泄佐清热。如:蔻仁、半夏、干菖蒲、大豆黄卷、连翘、绿豆衣、六一散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湿热参半之证,而燥湿之中,即佐清热者,亦所以存阳明之液也。上二条凭验舌以投剂,为临证时要诀。盖舌为心之外候,浊邪上熏心肺,舌苔因而转移。叶氏《温热论》辨舌最精详,宜合观之。

雄按:更宜参之《准绳》。

十四湿热证,初起,即胸闷、不知人、瞀乱大叫痛,湿热阻闭中上二焦。宜草果、槟榔、鲜菖蒲、芫荽、六一散,各重用。或加皂角,地浆水煎。

雄按:吴本无此条。淦按:此条颇似痧证,宜用灵验痧丸为妙。六一散有甘草,须慎用。

此条乃湿热俱盛之候,而去湿药多,清热药少者,以病邪初起即闭,不得不以辛通开闭为急务,不欲以寒凉凝滞气机也。

雄按:芫荽不如用薤白,或可配栝蒌、栀、豉者则配之。

十五湿热证:四五日,口大渴,胸闷欲绝,干呕不止,脉细数,舌光如镜,胃液受劫,胆火上冲。宜西瓜汁、金汁、鲜生地汁、甘蔗汁、磨服郁金、木香、香附、乌药等味。

雄按:吴本作西瓜白汁,谓不取瓤中汁,而以瓜肉捣汁也。并无金汁、蔗汁。

此营阴素亏,木火素旺者,木乘阳明,耗其津液,幸无饮邪,故一清阳明之热,一散少阳之邪,不用煎者,取其气全耳。舌光无苔,津枯而非浊壅,反胸闷欲绝者,肝胆气上逆也,故以诸汁滋胃液,辛香散逆气。

雄按:凡治阴虚气滞者,可以仿此用药。杨云:此例精当,能如此旁通,方为善读书人。雄又按:有治饮痛一案宜参。俞惺庵云:嘉善一人,胸胀脘闷,诸治不效,一瓢用续随子煎汤,磨沉香、木香、檀香、降香、丁香,服一月,泻尽水饮而痊。汪按:续随子去油务尽,否则误人。去油法:木床用椹榨后,更宜纸隔重压,换纸多次,方能去净。

十六湿热证:雄按:吴本下有“身热口苦”四字。呕吐清水,或痰多,湿热内留,木火上逆。宜温胆汤加栝蒌、雄按:吴本作“黄连”。碧玉散等味。

此素有痰饮,而阳明少阳同病,故一以涤饮,一以降逆,与上条呕同而治异,正当合参。碧玉散即六一加青黛以清肝胆之热。上条液枯以动肝胆之火,故干呕。此条痰饮郁其肝胆之火,故呕水。

十七湿热证:呕恶不止,昼夜不瘥欲死者,肺胃不和,胃热移肺,肺不受邪也。宜用川连三四分、苏叶二三分,两味煎汤,呷下即止。

肺胃不和,最易致呕。盖胃热移肺,肺不受邪,还归于胃,必用川连以清湿热,苏叶以通肺胃,投之立愈者,以肺胃之气非苏叶不能通也。分数轻者,以轻剂恰治上焦之病耳。

雄按:此方药止二味,分不及钱,不但治上焦宜小剂,而轻药竟可以愈重病,所谓轻可去实也。合后条观之,盖气贵流通,而邪气挠之。则周行窒滞,失其清虚灵动之机,反觉实矣。惟剂以轻清,则正气宣布,邪气潜消,而窒滞者自通,设投重药,不但已过病所,病不能去,而无病之地,反先遭其克伐,章氏谓轻剂为吴人质薄而设,殆未明治病之理也。川连不但治湿热,乃苦以降胃火之上冲。苏叶味甘辛,而气芳香,通降顺气,独擅其长,然性温散,故虽与黄连并驾,尚减用分许而节制之,可谓方成知约矣。世人不知诸逆冲上,皆属于火之理,治呕,辄以姜、萸、丁、桂从事者,皆粗工也。余用以治胎前恶阻,甚妙。

十八湿热证:咳嗽,昼夜不安,甚至喘不得眠者,暑邪入于肺络。宜葶苈、枇杷叶、六一散等味。

雄按:吴本咳嗽下有“喘逆、面赤、气粗”六字,而无“甚至”句。

人但知暑伤肺气则肺虚,而不知暑滞肺络则肺实,葶苈引滑石,直泻肺邪,则病自除。吴子音曰:业师张友樵治一酒客,夏月痰咳气喘,夜不得卧,服凉药及开气药不效,有议用人参、麦冬等药者,师诊其脉,右寸数实,此肺实非肺虚也,投以人参则立毙矣。遂与此方煎服立愈。明年复感客邪,壅遏肺气,喘咳复作,医有以葶苈进者,服之不效,反烦闷汗泄,师脉其右寸浮数,口渴恶热,冷汗自出,喘急烦闷,曰热邪内壅,肺气郁极,是以逼汗外出,非气虚自汗也。

服葶苈而反烦闷者,肺热极盛,与苦寒相格拒也。夫肺苦气上逆,本宜苦以泄之。而肺欲散,又当兼食辛以散之,与麻杏甘膏汤一剂,肺气得通而喘止汗敛,诸证悉平矣。杨云:余曾治一酒客,大喘,用《金鉴》苏葶丸而愈。亦与此同,此盖湿热上壅之证也,至案内所云,服此益甚,则外感束其肺热,用此降之,则外感反内陷而病益甚,麻杏甘石正祛外感而清内热之方,故速愈。张君用药则是,而立论高而不切,非垂教后学之法也。

十九湿热证:十余日,大势已退,惟口渴汗出,骨节。

雄按:吴本有“隐”字。痛。

雄按:吴本下有“不舒,小便赤涩不利”八字。余邪留滞经络。宜元米(即糯米)汤泡于术,隔一宿去术煎饮。

病后湿邪未尽,阴液先伤,故口渴身痛,此时救液则助湿,治湿则劫阴,宗仲景麻沸汤之法,取气不取味,走阳不走阴,佐以元米汤养阴逐湿,两擅其长。杨云:煎法精妙,注亦明析。汪按:此身痛一证,乃湿滞之的验。则口渴未必非湿淫于内,而引饮也。然津液亦必须顾虑。以木治湿不用煎而用泡。既巧妙亦周致。

雄按:用沙参、麦冬、石斛、枇杷叶等味,冬瓜汤煎服亦可。汪按:用冬瓜灵妙。宜加丝瓜络。

二十湿热证:数日后,汗出热不除,或痉,忽头痛不止者,营液大亏,厥阴风火上升。宜羚羊角、蔓荆子、钩藤、元参、生地、女贞子等味。

雄按:吴本无女贞,有白芍。杨云:白芍不如女贞。

湿热伤营,肝风上逆,血不荣筋而痉,上升巅顶则头痛,热气已退,木气独张,故痉而不厥。投剂以息风为标,养阴为本。

雄按:蔓荆不若以菊花、桑叶易之。杨云:蔓荆最无谓,所易甚佳。汪按:枸杞子亦可用,不嫌其腻。

二十一湿热证:胸痞发热、肌肉微疼、始终无汗者,腠理暑邪内闭。

雄按:吴本无此四字,作“气机拂郁,湿热不能达外”。杨云:吴本胜于原本。宜六一散一两、薄荷叶三四分。

雄按:吴本作“三、四十片”。泡汤调下,即汗解。

湿病发汗,昔贤有禁,此不微汗之,病必不除。盖既有不可汗之大戒,复有得汗始解之治法。临证者当知所变通矣。

吴云:此湿热蕴遏,气郁不宣,故宜辛凉解散。汗出灌浴之辈,最多此患。若加头痛恶寒,便宜用香薷温散矣。章云:湿病固非一概禁汗者,故仲景有麻黄加术汤等法。但寒湿在表,法当汗解;湿热在里,必当清利。今以暑湿闭于腠理,故以滑石利毛窍。若闭于经者,又当通其经络可知矣。汪按:吴本薄荷较多。则非微汗矣。

二十二湿热证:按法治之,数日后,或吐下,一时并至者,中气亏损,升降悖逆。宜:生谷芽、莲心。

雄按:当是莲子。扁豆、米仁、半夏、甘草、茯苓等味,甚者用理中法。

雄按:吴本无此条。若可用理中法者,必是过服寒凉所致。

升降悖逆,法当和中,犹之霍乱之用六和汤也。若太阴惫甚,中气不支,非理中不可。忽然吐下,更当细审脉证,有无重感别邪,或伤饮食。

雄按:亦有因忿怒而致者,须和肝胃。

二十三湿热证:十余日后左关弦数,腹时痛,时圊血,肛门热痛,血液内燥,热邪传入厥阴之证。宜仿白头翁法。

热入厥阴而下利,即不圊血,亦当宗仲景治热利法。若竟逼入营阴,安得不用白头翁汤凉血而散邪乎?设热入阳明而下利,即不圊血,又宜师仲景下利谵语,用小承气汤之法矣。

雄按:章氏谓小承气汤乃治厥阴热利,若热入阳明而下利,当用黄芩汤,此不知《伤寒论》有简误之文也。本文云:下利谵语者,有燥矢也,宜小承气汤。既有燥矢,则为太阴转入阳明之证,与厥阴无涉矣。湿热入阳明而下利,原宜宗黄芩汤为法,其有燥矢而谵语者,未尝无其候也,则小承气亦可援例引用焉。

二十四湿热证:十余日后,尺脉数,下利或咽痛,口渴心烦,下泉不足,热邪直犯少阴之证。宜仿猪肤汤凉润法。

同一下利,有厥少之分,则药有寒凉之异。谓厥阴宜寒,少阴宜凉也。

然少阴有便脓之候,不可不细审也。

二十五湿热证:身冷脉细,汗泄胸痞,口渴,舌白,湿中少阴之阳。宜人参、白术、附子、茯苓、益智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杨云:此等证固有之,然本论湿热,却夹入寒湿,又不提明药误,岂不自乱其例。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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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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