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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灵枢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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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牡脏。

脾为牝脏 张云。脾属土。为阴中之至阴。故曰牝脏。

肺为牝脏 张云。肺属金。为阳中之少阴。故曰牝脏。

肾为牝脏 张云。肾属水。为阴中之太阴。故曰牝脏。按、五脏配合五行。而惟肝心为牡脏。脾肺肾皆为牝脏。盖木火为阳。土金水皆为阴也。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 马云。缺、岐伯曰。张志同。

脏主冬(止)秋刺合 张云。五脏主藏。其气应冬。井之气深。亦应于冬。故凡病之在脏者。当取各经之井穴也。五色蕃华。其气应春。荥穴气微。亦应乎春。故凡病见于色者。当取各经之荥也。五时长养。其气应夏。输穴气盛。亦应于夏。故凡病之时作时止者。当取各经之输也。五音繁盛。气应长夏。经穴正盛。亦应长夏。故凡病在声音者。当取各经之经也。五味成熟。以养五脏。其气应秋。合穴气敛。亦应于秋。故凡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因饮食内伤者。当取各种之合也。按、本篇五时之刺。以应五输者。冬刺井。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者。以井应冬。荥应春。输应夏。经应长夏。合应秋也。如本输四时气水热穴等论所载。

皆同。不可易者。考之六十五难曰。井者东方春。合者北方冬也。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皆与本经不合。必难经之误也。当以本经为正。不可不辨。

以经合之 张云。上文止言五脏五输。以应五时。而不及六腑之原者。盖原合于经。不复应时。如长夏之刺经。则原在其中。应其数矣。是即六腑之六输也。按、本输篇所载。六腑之原。在九针十二原篇。即谓之。故六十六难曰。以 为原也。后世针灸诸书宗之。皆言阳经之 即为原。故治 即所以治原。阴经之并于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输。今此节云。以经合之。以应其数。然则经原 三穴相邻。经亦可以代原矣。

经满而血者病在胃 甲乙注。经、作络。胃、作胸。志云。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肺。而通于四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荣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

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令所主之脏腑。皆隐于中矣。简案、以阳明配秋。盖出于运气。疑非经旨。

此节马张不释。姑仍志注。

是谓五病也 诸本病、作变。此根据张本。误。当改。

卷四

外揣篇第四十五

马云。内有司内揣外。故名篇。说文云。揣、量也。六书统云。凡称量忖度。皆曰揣。

授其调 张云。调、法度也。言颇得其详也。

夫九针者(止)可乎 张云。始于一。终于九者。尽天地之大数也。针数应之。故小则无内。大则无外。深则无下。高则无上。其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无所不合。

故散之则杂如毫毛。约之则浑束为一。一者欲得其要也。

夫治国者(止)为一乎 张云。至大至小。至浅至深。无不有道存焉。故治国者有道。治针亦有道。

必知乎道。乃可万变而为一矣。

动摇则应知 张云。有动则有应。有应则可知。惟其至明。故能尽得其情。

合而察之 切而验之 见而得之 马云。合阴阳而察之。切阴阳而验之。见阴阳而得之。张云。

合而察之。参合阴阳而详察也。切而验之。从其切要而辨证也。故可见可得。如清水明镜之无所失也。

五音不彰(止)影之似形 张云。五音五色见于外。因藏气而彰明也。五脏之气藏于内。因形声而发露也。外之不彰不明者。知内之波荡也。即如鼓非桴也。得桴而后鸣响。非声也。得声而后应影。非形也。得形而后见。是皆内外相袭而然。袭、因也。马云。五脏在人身者如水波。荡然紊乱无纪。

故远者(止)弗敢使泄也 张云。揣、推测也。司、主也。远者主外。近者主内。察其远能知其近。

察其内能知其外。病变虽多。莫能蔽吾之明矣。内外远近。无所不知。以其明之至也。阴阳之道。尽于此矣。

天地虽大。又安能出于是哉。马云。人身之音与色。是之谓远可以言外也。而即外可以揣五脏之在内者。人身之五脏。是之谓近可以言内也。而即内可以揣音与色之在外者。此乃阴阳之极。天地之秘。盖不可以轻泄之乎。

刺节真邪论。及素问灵兰秘典论。皆藏此室。简案、司、伺通。汉灌夫。传外后亦已使侯司。

卷四

五变篇第四十六

诸本无篇字。马云。末节有五变之纪。故名篇。

百疾之始期也 广韵云。期、限也。

避者得无殆 张云。殆、危也。天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所以有少病病多者。亦在乎人之慎与不慎耳。

斧斤 释名云。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器。始用斧伐木己乃制之也。斤、 同。释名云。所以平灭斧迹也。

木之阴阳 志云。阴阳者。木之枝干皮肉也。简案、周礼考工记。凡斩毂之道。必矩其阴阳。阳也者。稹理而坚。阴也者。疏理而柔。

夫木之蚤花(止)况于人乎 张云。此言木之凋残。各有所因。以方人之疾病。亦无不有所致之也。

萎、音威。蔫枯也。(蔫音烟物不鲜而色败也)溃、音会。坏烂也。漉、音鹿。水湿貌。杌音兀。木之无枝者也。马云。湿腐为漉。

故常为病也 张云。木有坚脆。所以伤有轻重。人有坚脆。所以病有微甚。故虽同时遇风。而有受有不受。此病之所以异也。

风厥漉汗 甲乙作风洒洒汗出。马云。素问阴阳别论。评热病论。皆有风厥。素问疟论。及本经逆顺篇。皆言无刺漉漉之汗。则风厥者其汗必漉漉然也。朱长春云。此言皮不致密。肉理粗疏。致风邪厥逆于肉。而为漉漉之汗。盖津液充于皮腠之间。皮溃理疏。则津泄而为汗矣。

肉不坚(止)此言其浑然者 甲乙。 、作 。肉理粗疏四字。作肉不坚肤粗五字。疏下有也字。

此言以下六字。无无分理者。诸本理下更有理字。马云。理者之理。当作衍。张因删之。此本仍张本。马云。

腓肠之上。膝后曲处为 。

乃委中穴所在也。其肉不坚。而无分理者。其理必粗。粗理而皮不坚致。则一身之腠理必疏。所以善病风厥也。

此乃言其肉之浑然者。则皮必密。理不疏。尚何病风之有。简案、甲乙作 为是。以 肉候通身之肌肉。见本藏等论。诸家以 释之非也。浑然即无分理之谓。马反为理不疏之义。志亦为浑然汗出。并误。

五脏皆柔弱者(止)肌肉弱者也 甲乙。必下无有字。冲、作衡。注云。太素逆留作留积。又甲乙 皮充肌。作肤皮充胀。志云。消瘅者。瘅热而消渴消瘦也。邪气脏腑篇曰。五脏之脉微小为消瘅。盖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皆柔弱。则津液竭而善病消瘅矣。夫形体者。五脏之外合也。薄皮肤而肌肉弱。则五脏皆柔弱矣。

夫柔弱者必有刚强。谓形质弱而性气刚也。故此人皮肤薄而目坚固以深者。其气有长冲直扬之势。其心刚。刚则多怒。怒则气上逆。而血积于胸中。(马云素问生气通天论曰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气逆留则充塞于肌肉。血蓄积则脉道不行。血气留积。转而为热。热则消肌肤。故为消瘅。此言其人暴刚而肌肉弱者也。盖肌肉弱则五脏皆柔。暴刚则多怒而气上逆矣。张云。目坚固而视直扬者。其心必刚。冲者目光突露之谓。 、宽同。

简案、冲作衡。似是。论勇篇亦云。勇士者目深。以固长衡直扬是也。前王莽传。肝衡厉色。振扬武怒。注。

眉上曰衡。肝衡、举目扬眉也。又蔡邕释诲。扬衡含笑。 字书体也。又与 同。义难叶。

小骨弱肉者 善病寒热 张云。骨属肾。肉属脾。皆至阴之所在也。阴不足。则阳邪易以入之。故善病寒热。

颧骨者(止)故善病寒热也 甲乙。殆、作始。志云。夫肾主骨。颧者肾之外侯也。故颧骨为骨之本。

颧大则周身之骨皆大。颧小则知其骨小也。 者肉之指标也。懦懦柔弱也。

臂薄者股肱之大肉不丰也。地色者地阁之色。殆不与天庭同色。此土气之卑污也。髓者骨之充也。骨小则其髓不满矣。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骨小皮薄。则阴阳两虚矣。阳虚则生寒。阴虚则发热。故其人骨小皮薄者。善病寒热也。张云。懦、儒、糯、软、三音。简案、寒热谓虚劳寒热。内经言寒热者皆然。

粗理(止)各视其部 甲乙无者各二字。部上有三字。张云。肉不坚。则风寒湿邪易以入也。人之上下左右虚实。自有不同。故当各视其部。

病肠中积聚者(止)大聚乃起 甲乙。乃伤作乃作。稍至作稍止。马云。恶者犹俗云不好也。朱永年云。

此言善病肠中积聚者。以肠胃之恶也。夫皮肤薄而气不充。身泽毛肉不坚。而津液不能淖泽。如此则肠胃恶。

盖津液血气。肠胃之所生也。恶则邪气留止。而或积聚。乃伤脾胃之间。若再饮食之寒温不节。邪气稍至。即蓄积而大聚乃起。夫肠乃肺之合。而主皮主气。胃乃脾之合。而主肉主津。故皮肤薄而肉不坚。则气不充而津液不淖泽矣。气不充而液不泽。则皮毛开而腠理疏。疏则邪气留止。渐溜于肠泽之间。而成积聚矣。(马云大义详见百病始生篇)简案、马云。其肉不坚而反为淖泽。淖泽者推之则移也。此以淖泽为柔脆之义也。张云。

淖泽者湿滞多也。考内经中淖泽多见诸篇。然未见为柔脆之义。若根据张说。而为湿滞多。则与皮肤薄而不泽相反。故朱带坚上不学而读。更添一不字而释之。义觉分晓。

先立其年(止)五变之纪也 张云。先立其年。则五运六气各有所主。故知其时。凡病遇生王则时之高也。故可以起。起言愈也。如逢衰克。则时之下也。病当危殆矣。六元正纪大论亦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气。

虽非衰克陷下之时。而年有所冲。则气有所通。其病亦因而起。此非上文之所谓起也。如水火相冲。火当畏水。金木相冲。木当畏金。

然火胜则水亦病。木胜则金亦病。故有以金形之人。而反病于丁壬年者。有以木形之人而反病于甲巳年者。是谓因形生病。五变之纪也。简案、本节诸家并以运气家之言而解之。然运气之说。 于唐以后。乃不可以彼解此。必别有义之所存。俟考。

卷四

本藏篇第四十七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推本脏腑吉凶善恶。故名篇。

奉生而周于性命者也 张云。奉、养也。周、给也。人身以血气为本。精神为用。合是四者。以奉生而性命周全矣。

经脉者 张云。经脉者即营养之道。营、运也。濡、润也。营行脉中。故主于里而利筋骨。

温分内 张云。肉有分理。故云分肉。卫行脉外。故主表而司皮毛之开阖。

御精神 故魂魄 适寒温 张云。御、统御也。适、调燮也。

营覆阴阳 张云。覆、包藏也。

精神专直 张云。专直如易系所谓其静也专。其动也直。言其专一而正也。

无以相倚也 张云。倚、偏也。一曰当作异。

参天地 测阴阳而运四时 运、诸本作连。唯志作运。张云。副、配也。连通也。

化五节 张云。应五行之节序。而为之变化也。

凡此二十五者各不同 甲乙四下有变字。各下更有各字。

心小则安(止)无守司也 甲乙邪弗能伤。注。太素云。外邪不能伤。又易伤于邪。注。太素亦作外邪。又杨上善云。心脏言神有八变。后四脏但言脏变。不言神变者。以神为魂魄意之主。言其神变则四脏可知。

故略而不言也。张云。心小则怯。故必多忧。大则不固。故邪易伤之。高则满于肺而窍多不利。下则阳气抑而神必不扬。心脆者火必易动。偏倾者不得其中。此其所以各有病也。志云。肺者心之盖。故心高则满于肺中。

在心主言。在肺主声。满则心肺之窍闭塞。故闷而善忘难开以言也。心脆则善病消瘅热中。按、邪气脏腑篇。

五脏脉微小为消瘅。盖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脆弱。则津弱微薄。故皆成消瘅。

肺小则少饮止胸偏痛也 甲乙无喝字。肩息作喘息。居贲作逼贲易伤。注。一云易伤于热。喘息鼻衄。张云。喘喝、气喘声急也。肩息、咳耸肩喘息而咳也。居当作苦。肺下则气道不利。故苦于贲迫而胁下痛也。志云。贲乃胃脘之贲门。在胃之上口。下则肺居贲间。而胃脘迫肺。血脉不通。故胁下痛。肺伤者。肺痿也。简案、张改居作苦。以贲为奔之义非也。当根据甲乙作逼贲。仍志注为贲门。以前后文例推之。肺小则下。

恐脱安字。

肝小则脏安(止)胁下痛也 甲乙无脏字。下脾肾并同。苦作善。切作加。 作急。胁下痛也。之痛上有偏字。马云。支别者。上奔迫切。胁下多闷。张云。上支贲切。谓肝经上行之支脉贲壅迫切。故胁为 闷。

为息贲喘息也。志云。肝居胃之左。故大则逼胃。而胃脘上迫于咽也。肝在膈之下。故大则苦于膈中。且胁下痛。肝脉贯膈上注肺。故高则上支贲切。胁 为息贲。简案、支非支别之谓。王冰注六元正纪支痛云。支、拄傍也。胁字句。此谓上支拄于贲门。切迫于胁下。而为息贲者。肝高而上逼于肺也。史有肺肝相附语。亦恐近焉。经筋篇及五十六难。并以息贲为肺病。

此肝病及肺也。

脾小则脏安(止)善胀也 甲乙。善满作 。张云。凑、塞也。 、胁下软肉处也。音秒。季胁、小肋也。简案、凑训塞未见所据。说文聚也。

肾小则脏安(止)人之所苦常病也 甲乙肾大则注云。一本云耳聋或鸣。汗出不可以俯仰。注。一云背急缀耳脓血出。或生肉塞。志云。夫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故腰痛。背膂痛。腰尻痛。皆不可以俯仰。肾附于腰脊间。故病诸痛也。狐疝者。偏有大小。时时上下。狐乃阴兽。善变化而藏。睾丸上下。如狐之出入无时。

此肾脏之疝也。张云。五变者。曰小大。曰高下。曰坚脆。曰端正。曰偏倾也。人有五脏。脏有五变是为二十五变。人所苦于常病也。

赤色小理者(止)心偏倾也 甲乙心下坚无下字。是乃与下文心脆对。志云。小理者。肌肉之文理细密。

粗理者。肉理粗疏。大肉 脂。五脏之所生也。故候肉理之粗细。即知脏形之大小。 KT 、胸下蔽骨也。简案、赤色二字。该下文粗理者无 KT 者而言。次节白色青色并同。

巨节反膺(止)肺偏倾也 甲乙注反、一作大。甲乙疏、作竦。注。一作欹。马云。疏当作竦。张云。

胸前两旁为膺。胸突而向外者。是为反膺。肩高胸突。其喉必缩。是为陷喉。合腋、张胁者。腋敛、胁开也。

胁偏疏者。胁骨欹斜而不密也。

广胸反 (止)肝端正 甲乙兔作脆。膺作胁。并是。张云。胫骨近足之细处曰 。今详此反 。兔 以候肝。似以胁下之骨为 也。反 者胁骨高而张也。兔 者胁骨低合如兔也。志云。兔者胸胁交分之扁骨。内膈前连于胸之鸠尾。旁连于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肝在膈之下。故广胸反 者。肝高合胁。兔 者肝下。兔者骨之藏伏也。肝脉下循于腹之章门。上循于膺之期门。在内者从肝别贯膈。故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简案、考字书 无胸骨之义。张志以意释之。然于原文极切。今从之。

扬唇者 张云。脾气通于口。其荣在膂。故脾之善恶。体于唇而可知也。

高耳者 张云。肾气通于耳。故肾之善恶。验于耳而可知也。

持则安 减则病也 张云。凡以上诸变。使能因其偏而善为持守。则可获安。若少有损减。则不免于病矣。

犹不能减也 甲乙。减、作感。简案、王冰注真至要。感邪而生病也。云外有其气而内恶之。中外不喜。因而遂病。是谓感也。

邪之舍也(止)反复言语也 甲乙。苦 、作善焦。人平作人卒。(卒字接句下)张云。五脏六腑。所以藏精神水谷者也。一有不和。邪乃居之。故曰邪之舍也。不可以为人平。谓其心邪多昧。便佞不可化也。简案、平作卒。为是。

肺合大肠(止)腠理毫毛其应 张云。肺本合皮。而大肠亦应之。心本合脉。而小肠亦应之。胆胃皆然。

故表里之气相同也。惟是肾本合骨。而此云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何也。如五癃津液别篇曰。三焦出气。

以温肌肉充皮毛。此其所以应腠理毫毛也。简案、甲乙云。肾之应毫毛。于义为错。此不考耳。本输篇曰。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属膀胱。盖三焦膀胱。但是指下焦膀胱。膀胱为太阳经。主周身之表。肾与膀胱合。所以应腠理也。马云。左肾合膀胱右肾合三焦。恐非也。

皮肉不相离者 张云。坚实之谓。志云。上文以脏合腑。而腑应形。此以脏合形。而形合腑。皆阴阳外内交互之妙用。

心应脉(止)小肠结 张云。心与小肠为表里。心应脉。故小肠腑状。亦可因脉而知也。然脉行皮肉之中。何以知其浓薄。但察其皮肉。即可知也。冲、虚也。诸阳经脉。言脉之浮浅而外见者也。纡屈、盘曲不舒之谓。

脾应肉(止)上管约不利也 甲乙。无小褒累、作无小裹 。标紧多少里累、作多少 。马云。亦裹作。张云。么、细薄也。约、不舒也。少裹累之义未详。高志斋谓揣其 肉。而少有累然结实者之谓。简案、博雅。么、微也。里作裹。义自明。

无约者 简案、约、纹也。

胆结也 张云。胆气不舒之谓。

肾应骨(止)膀胱结也 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而三焦亦合于肾。故上文曰。肾合三焦膀胱。腠理毫毛其应。所以三焦膀胱之状。可因腠理毫毛而知也。倪氏云。太阳之气主皮毛。三焦之气通腠理。是以视皮肤腠理之浓薄。则内应于三焦膀胱矣。又津液随三焦之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三焦者。少阳之气也。本经云。

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是以皮毛皆应于三焦膀胱。朱永年曰。经云。溪谷属骨。是肌肉之属于骨也。又曰。

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是骨肉皮毛交相资生者也。故曰。肾应骨。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

视其外应(止)知所病矣 张云。外形既明。五内可察。病亦因而可知矣。所谓病者。如上文二十五变之类。皆是也。

卷五

禁服篇第四十八

马云。服事也。诗大雅板篇。有我言维服。内论脉有关格。宜用灸刺药法。故名篇。志云。篇名禁服者。

诫其佩服而禁其轻泄也。又云。首篇有禁服二字。因以名篇。简案、篇首云。旦暮勒服之。又云。此先师之所禁。志后说为是。

近者编绝久者简垢 张云。六十篇古经数也。今失其传。编绝简垢。即韦编三绝之谓。垢、尘污也。

盖古时无纸。书于竹简。以熟皮编之。故曰韦编。简案、说文。编、次简也。史孔子世家。读易韦编三绝。前儒林传注。编、所以联次简也。尔雅疏。简、竹简也。古未有纸。载文于简。谓之简札。

褊浅 史记礼书。褊陋之说。入焉而 。注。褊狭也。

自强于学若细子 简案、强、勉也。勒也。谓自勉强若细子然。未能浑束为一也。

坐私传之也 简案、坐字未详。盖谓于其坐私传之也。

割臂歃血 曲礼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书成乃歃血。读书说文。盟者以血涂口旁曰歃血。淮南齐俗训。胡人弹骨。越人啮骨。中国歃血。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

斋宿 简案、宿、与肃通。礼。祭统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注。宿、读为肃。戒也。

正阳 简案、正午也。礼祭义。殷人祭其阳。注。阳谓日中时也。

凡刺之理(止)血尽不殆矣 马云。凡刺之理六句。见前经脉篇。张云。经脉为始。必先明经络也。

营其所行。营行有终始也。知其度量。脉度有短长也。内刺五脏。外刺六腑。分表里出入也。卫气者阳气也。

卫外而为固者也。阳气不固。则卫气失常。而邪从卫入。乃生疾病。故为百病母。泻实则虚。补虚则实。故虚实乃止。病在血者调之络。邪血去尽。则不殆矣。

夫约方者(止)则神与弗俱 张云。约者要也。约方、约囊。其道同也。囊满弗约。则输泄而倾。

方成弗约。则不切于用。盖杂则不精也。易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不得其精。焉能入神。有方无约。即无神也。故曰神与弗俱。所谓约者。即前外揣篇。浑束为一之义。

弗满而约之 张云。满言欲博。约言欲精。弗满而约之。谓亦有不由博学而可得其快捷方式者否也。故曰愿为下村。

寸口主中(止)名曰平人 张云。太阴行气于脏。故寸口主中。阳明行气于腑。故人迎主外。人迎寸口。一表一里也。故往来相应。欲其大小齐等。若引绳之匀者。是为和调之脉。然人迎主阳。故必于春夏微大。寸口主阴。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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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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