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23 万字 · 约 11 小时 11 分钟 · 27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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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诵之也。
血气多少 马云。大义见素问血气形志篇。
行之逆顺 张云。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阳病者。
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反者。皆谓之逆。
出入之合 诸本云。合、一作会。马云。自表而之里为入。自里而之表为出。张云。经气自内而出。自外而入。俞有不同。
谋伐有过 马云。即其犯病而为有过者。则谋伐之。张云。知其出入。则可因过而伐之也。
知解结 马云。卫气篇曰。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
气门 马云。即气穴也。素问明有气穴论。凡穴皆可以气穴称。张云。即经络类。诸经标本气街之义。
一曰手经为上。足经为下。气脉必由之处。是为门户。亦通。简案、生气通天论云。气门乃闭。王注。气门谓玄府也。所以发泄经脉营卫之气。故谓之气门也。盖本节所谓气门。与此自异。姑仍马注。
四海 马云。本经海论云。膻中为气之海。冲脉为血之海。胃为水谷之海。脑为髓之海。
寒热淋露 马云。或为寒热。或为淋露。疑即岁露篇之所谓遇岁露也。张云。淋于雨。露于风。邪感异处。当审其经也。志云。寒热阴阳血气也。淋露中焦所生之津液也。下经曰。中焦出气如露。志又岁露篇注云。淋露寒热者。汗出而为寒为热也。简案、诸注未稳。当考神农本经。及名医别录各药主疗。言淋露者数条。
曰女子血闭。淋露下血。(黄芩条)崩中淋露。(延胡索条)泄痢淋露。(浓朴条)风邪淋露。(狗脊条)伤中淋露。(白微并大豆条)多汗淋露。(白胶条)主淋露。(木香条)缪希雍狗脊疏云。气血不足。则风邪乘虚客之也。淋露者。肾气与带脉波任俱虚所致也。又浓朴疏云。淋露虽属下焦为病。然多因胃家湿热下流。此为下血淋露不已也。此说亦未允。盖淋露与淋沥同义。谓如淋下露滴。病经久不止。肘后方云。尸注大略。
使人寒热淋沥。 默默。不的知其所苦。医说引鸡峰方作寒热淋露。沉沉默默。外台云。劳极之病。吴楚谓之淋沥。可以见耳。九宫八风篇。淋露寒热。亦淋沥寒热之谓。
以输异处 马云。以其输穴。必皆异处。当审于经。调其脉气之往来。张云。邪感异处。当审其经也。
左右肢脉 诸本。脉、作络。马云。即前经脉篇。所谓其支者其别者是也。志云。左注右而右注左。
左右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络脉。与脉外之气血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简案、肢、即支字。马注为是。
虚与实邻 知决而通之 马云。若虚与实邻。则知决虚实而通之。张云。邻、近也。近则易疑。
疑则以似为是。冰炭相反矣。故当知决而通之。志云。虚与实邻者。血与气之不和也。故决而通之。
犯而行之 赵府本张本。犯、作把。正脉道藏熊本并云。犯、一作把。张云。邪客大络者。左注右。
右注左。把而行之。即缪刺也。志云。左右不调者。人迎气口之不调。故当犯而行之。简案、左为人迎。右为气口。出于王叔和。而古无其说。志误。
阴阳不奇 马云。人身阴阳。诸经相为配合。未尝有奇行者。能知各经之所起。张云。奇、不偶也。
不奇则和矣。故知起时。志云。阴阳不奇者。脏腑阴阳。交相配合。十二经脉。交相贯通也。故知起时者。如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邪之类也。
审于本末(止)刺道毕矣 马云。禁服篇云。审其本末。察其寒热。又终始篇云。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张云。本末、标本也。寒热阴阳也。所在三部九候之病脉处也。官、任也。九针不同。各有所宜。
能知以上之法而任用之。则刺道毕矣。
明于五输 马云。五脏有井荥俞经合之五俞。六腑有井荥俞原经合之六俞。然六腑之原并于俞。则皆可称为五俞也。徐疾者。针法也。(小针解云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是也)屈伸出入者。经脉往来也。(见邪客篇屈折逆顺之数)言阴与阳合于五行者。泛言阴阳分而为五行也。五脏六腑亦有所藏者。指人身有阴阳五行也。(如肺为阴大肠为阳肺为金肝为木之类)四时八风尽有阴阳者。指天道有阴阳五行也。(八风见九宫八风篇)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者。言人身之面部。各得其五行之位。合于明堂及各处之色部也。其面部之分为五脏六腑者。可以察其身形之所痛。(并见五色篇)其色见于左右上下者。可以知其何经之寒温。张云。皮肤之寒者多阴。温者多阳。滑者多实。涩者多虚。简案、甲乙以知其所苦一句。接下文为针法。
膈有上下(止)徐入之 甲乙无在字。稀、作布。疏、作涿。注。太素作希而疏之。(案涿字书无考涿音斫击也义难叶)马云。膈有上下。(心肺居于膈上脾居中州肝肾居于膈下)必知其病气之所在。先得其经脉之道。然后可以用针。稀者针之少也。疏者针之阔也。(终始篇云疏取之上)深者深入其针也。留者久留其针也。
引而去之 张云。泄于下也。
视前痛者 马云。视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谓凡病必先治其本也。志云。视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
留而补之 张云。补中气可以拒之。志云。候阳气至而针下热。补其阳以胜其寒也。
从合泻之 马云。从合穴以泻之。志云。合治内腑。使寒邪从肠胃以泻出之也。
上气不足(止)积而从之 张云。推而扬之。引致其气。以补上也。积而从之。留针随气。以实下也。
火自当之(止)下陵三里 马云。若阴阳皆虚。而针所难用。则用火以灸之。又有厥而寒甚。或骨廉下陷。或寒过于膝。则取下陵三里以补之。(下陵三里穴即三里见本输篇)
阴络所过(止)火所治之 甲乙。作火之所治。马云。又有阴络所过。为寒留止。或寒入于中。则必推其针而行以散之。又有经脉陷下者。则惟灸当之。(经脉篇云陷下则灸之禁服篇云陷下则徒灸之徒但也)
又有络脉结而坚紧者。亦用灸以治之。
不知所苦(止)针论毕矣 张云。寒邪在肌肉血脉之间。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当灸两跷之下。
即足太阳申脉。足少阴照海二穴也。然男子数阳。女子数阴。(见脉度篇)若男阴女阳。则反用矣。故为良工之所禁。调经论亦曰。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与此法同。
用针之服 必有法则 马云。此二句出八正神明论。服、事也。诗小雅。六月篇云。共武之服。
大雅板篇云。我言维服。
上视天光 下司八正 马云。上视天光。即八正神明论之所谓天寒无刺。天温无凝。月生无泻。
月满无补。月郭空无治是也。下司八正。即八正神明论之所谓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出九宫八风篇)简案、司、伺通。汉灌夫传。亦已使候司。
辟奇邪 马云。辟、当作避。张云。辟、避同。
观百姓 张云。兼人己而言也。简案、汉宣帝纪。观以珍宝。师古注。观、示也。
是得天之露(止)乃言针意 张云。天之风雨不时者。皆谓之露。岁露论曰。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岁之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闵士先云。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阳中雾露之气也。简案、闵说恐非也。乃言针意一句。马志接下节。亦非。
法于往古(止)若神仿佛 马云。此节与八正神明论。大义亦相同。
邪气之中人也(止)莫知其情 止邪之中人也微。诸本。止、作正。此本误。当改。张云。邪气言虚邪也。
虚邪之中人也甚。故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故但先见于色。而不知于身。此节与八正神明论互有发明。
所当参阅。又此数句。与邪气脏腑病形论同。
是故上工之取气(止)所取之处 马云。八正神明论曰。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败之也。上工论气不论形。所以预取其气。而早救其萌芽。彼下工则反是矣。
泻必用员(止)气出乃疾 八正神明论。甲乙。员、作方。马云。遥、摇同。解、懈回。员、当作方。张云。员、流利也。切、直迫病所也。迎、夺也。遥、摇同。用针员活而迎夺之。则气出乃疾。故可以泻。闵士先云。泻必用圆者。圆活而转之。其气乃行也。
补必用方(止)无志其神 八正神明论。甲乙。方、作员。马云。方、当作员。张云。方即端正安静之谓。
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察穴于肌表也。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用针之枢要也。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懈。候气之诚确也。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出针之防护也。(离合真邪论曰推阖其门令神气存)真气得存。故可以补。用针之要。无忘其神者。总结前文而言。(小针解曰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泻也)按、补泻方员。义与八正神明论之文。似乎相反。然详求其意。各有发明。不可谓其误而忽也。
官能 闵士先云。官之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盖圣人欲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已不与于其间。而总司其成也。
可使传论 张云。如开导劝戒。解疑辨正之属。皆所谓传论也。
语徐(止)兼诸方 张云。语徐者不苟。安静者不乱。手巧者。轻重疾徐有妙。心审谛者。精思详察无遗。故可胜是任。
缓节(止)行气 张云。导引者。但欲营运血气。而不欲有所伤也。故惟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乃胜是任。其义可知。今见按摩之流。不知利害。专用刚强手法。极力困人。开人阙节。走人元气。莫此为甚。病者亦以谓法而所当然。即有不堪勉强忍受。多见强者致弱。弱者不起。非惟不能去病。而适以增害。用若辈者。
不可不为知慎。
疾毒(止)咒病 张云。人之恶口毒舌者。亦由禀赋。诸无所利。而独利于唾咒疾病。
爪苦(止)抑痹 张云。按积抑痹。亦上文导引行气之属。然积坚痹。固非爪苦手毒者不能破。术若相类。而用有轻重也。
非其人勿传 张云。气交变大论曰。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慢泄天宝。
手毒者(止)如故也 马云。试以按龟之法。则其手之甘毒自别矣。盖遇人之手有凶有善。犹用味之甘苦。故即以甘毒名之。毒即苦也。张云。龟能运任脉。其息以耳。而导引伏气。所以灵而多寿。不易于死。
故可用此以验人手之毒与否。手甘者。非以味言。即不毒之谓。简案、邦俗云。苦手者弄蛇。蛇畏缩不敢啮人。
岂手毒之谓欤。
卷六
论疾诊尺篇第七十四
诸本无篇字。
独调其尺 马云。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盖脉在内。肉在外。内外相应。故审其脉。验其肉。而病形自定也。愚谓诊人脉时。惟臂至尺泽可验。难以周身知之。故止以尺言也。
视人之目窠上(止)风水肤胀也 马云。痈、壅同。 、窈同。张云。目窠、目下卧蚕处也。痈、壅也。
即新起微肿状。颈脉、人迎脉也。 而不起。按之有窝也。是即风水肤胀之外候。风水义见评热病论。肤胀义见水胀篇。简案、此一节。与诊尺之义不相干。疑是他篇错简。
尺肤滑其淖泽者 志云。津液淖泽于皮肤。故尺肤滑其淖泽者。知风在于皮肤。而鼓动其津液也。
解 甲乙。 下有也字。张云。尺肉弱者。肌必消瘦。肉瘦阴虚。当为解 。解 者。身体因倦。
故欲安卧。简案、安卧下句。
安卧脱肉者寒热不治 简案、安卧脱肉。为阴阳亏败。乃寒热虚劳之候也。故不治。诸注恐非。
泽脂 马云。润泽如脂膏者。真为风也。张云。即前淖泽之谓。风者阳气。阳在肌肤。故滑而泽脂。
尺肤涩者 张云。尺肤涩者血少。血不能营。故为风痹。
水 饮也 脉经。 、作淡。张云。如枯鱼之鳞。干涩甚也。以脾土衰而肌肉消。水得乘之。是为 饮。又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肝脉涩甚为溢饮。 饮同。
尺肤热甚(止)病且出也 脉经。甲乙。病且、作汗且。张云。尺肤热者。其身必热。脉盛躁者。阳邪有余。故当为温病。若脉虽盛而兼滑者。是脉已不躁。而正气将复。故不久当愈。出、渐愈之谓。简案、病且作汗且。义尤通。
尺肤寒者 甲乙。其、作甚。小、作急。张云。肤寒脉小。阳气衰也。故为泄为少气。
尺肤炬然(止)亦寒热也 脉经。炬、作 。甲乙。炬然、作烧炙人手四字。脉经。甲乙。久大、作久持。张云。炬然、火热貌。或先热而后寒。或先寒而后热。皆寒热往来之候。简案、集韵。炬、束苇烧也。
肘所独热者(止)胃中有寒 甲乙。肘后粗、作肘后廉。马云。人之手自曲池以上为肘。自曲池以下为臂。肘在上。应腰以上。手臂在下。应腰以下。张云。肘、臂 之节也。肘前、内廉也。手三阴之所行。故应于膺前。肘后、外廉也。手太阳之所行。故应于肩背。肘下为臂。臂在下故应腰腹。肘后粗以下三四寸。谓三里以下。内关以上之所。此阴分也。阴分有热。故应肠中有虫。掌中者三阴之所聚。故或热或寒。皆应于腹中鱼上。脉青胃之寒也。经脉篇亦曰。胃中寒。手鱼之脉多青矣。志云。肘所独热者。腰以上热。手所独热者。
腰以下热。此诊尺肤以候形身之上下。故与脉候之上下。反其诊也。肘前乃手厥阴之尺泽处。肘后乃手少阳之天井处。盖以两手下垂。上以候上。下以候下。前以候前。后以候后也。夫所谓肘所手所者。论手臂之背面。
臂中掌中鱼上。乃手臂之正面。背面为阳。故候形身之外。正面主阴。故候腰腹肠胃之内。即尺外以候季胁。
尺里以候腹中之大义(出脉要精微论)
相同也。简案、手所。即下文所谓臂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此乃与上文肘所独热者。腰以上热义相同。而肘后粗以下三四寸。乃上文手所之地。后乃应背面。而云肠中有虫。则似与上文所指上下前后相乖错可疑。经脉篇云。胃中寒。手鱼之脉多青矣。
尺炬然热(止)立死 甲乙。脉经。作尺肤 然热。志云。尺炬然热。人迎大者。三阳之气偏盛也。故当主夺血。夫皮肤为阳。血脉为阴。尺坚大脉小甚者。阳盛而阴绝于外也。少气 有加者。阳盛而阴绝于内也。
简案、脉经作尺紧人迎脉小甚则少气。色白有加者立死。此盖与尺炬然热者相反。阳绝之候。
目赤色者(止)病在胸中 张云。五脏六腑。目为之候。故目之五色。各以其气而见本脏之病。脾应中州。
胸中者。脾肺之部也。志云。前节视目窠以知皮肤之水。此节视目色以知五脏之阴。皆从外以知内也。胸中、膈中也。黄色不可名者。色黄而有黑白青赤之间色也。病在胸中者。五脏之气。皆从内膈而出。故所见之色若是。
诊目痛(止)少阳病 张云。足太阳经为目上纲。(出经筋篇)故赤脉从上下者。为太阳病。足阳明经为目下纲。(出经筋篇)故赤脉从下上者。为阳明病。足少阳经外行于锐 之后。故从外走内者。为少阳病也。
诊寒热(止)三岁死 张云。此邪入阴分。而病为寒热者。当反其目以视之。中有赤脉。形如红线。下贯瞳于。因其多少。以知其死之远近也。寒热篇文与此同。但彼专言瘰 之毒发为寒热。此节单以寒热为言。理则同也。
诊龋齿(止)在上下热 张云。齿痛曰龋。上齿属手阳明大肠经。下齿属足阳明胃经。故按其阳脉之来有过者。必为独热。其脉在左右上下。则病热亦分左右上下也。张云。其脉太过者。其经必独热。
诊血脉(止)皆见者寒热 志云。此以皮部之色。而知血脉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身痛面色微黄(止)不嗜食 马云。平人气象论云。溺黄赤。安卧者黄胆。已食如饥者胃疸。张云。
黄胆、黄病也。疸有阴阳。脉小而涩者为阴疸。阴疸者。脾土弱也。故不嗜食。
人病(止)病难已也 张云。气口候阴。人迎候阳。故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此阴阳表里之分也。若寸口人迎。大小浮沉相等者。非偏于阴。则偏于阳。此病之所以难已。五色篇与此稍同。
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 马云。此与平人气象论所云相同。简案、王注平人气象云。盖指心经之脉。即神门穴也。其说甚善。马张为左寸。志为两手之少阴肾脉。并非古之义也。马又以妊之为男子。亦误。
婴儿病(止)必死 马云。头毛逆上。则血枯而不润。如草之枯者相似。故以死拟之。然曰病。则无病之时。尤宜忌也。志云。婴儿者。始生之儿。婴儿之头毛。从先天而生。毛发者血之余。少阴精血之所生也。
发复下垂。以应人之血气。从下而升。复从巅而下。若发上逆。是惟升而无降矣。升降息。故不免于死亡。千金云。小儿发逆上。啼哭面暗色不变。是痫候。
耳间青脉起者掣痛 脉经。掣、作 。甲乙作 腹痛。张云。耳者少阳胆之经。青者厥阴肝之色。
肝胆本为表里。
青主痛。肝主筋。故为掣痛。马云。为身中牵掣而痛也。简案、千金云。耳后完骨上有青络盛。卧不静。是痫候。青脉刺之。令血出也。以此推之。掣、 通。掣痛谓掣 。腹痛即痫病之候也。
大便亦辨(止)泄易已 脉经。甲乙。赤、作青。甲乙泄易已之泄。作者字。并是。马云。办、按海篇。瓣、得苋切。瓜瓠瓣。则赤辨当作瓣。张云。赤办者。血秽成条成片也。赤办飧泄。火居血分。若脉小而手足寒。是为相反。所以难已。若止于飧泄而无赤办。非火证也。脉虽小而手足温。以脾主四肢。而脾气尚和。
所以易已。办、当作瓣。瓜瓣之类也。简案、赤、作青。为是。盖小儿有便青乳瓣完出者。即青瓣也。此虚寒之候。故手足寒难已。瓣、说文。瓜中实也。当据马注而改之。志云。辨别也。大便亦辨者。谓黄赤之间别也。
义难通。
四时之变(止)谓四时之序也 马云。此节与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第九节大义相同。张云。阴阳之气。
极则必变。故寒极则生热。热极则生寒。此天地四时消长更胜之道也。瘅、音丹。即温热之病。
卷六
刺节真邪篇第七十五
诸本无篇字。马云前论刺有五节。后论有真气有邪气。故名篇。
二曰发 甲乙。 、作蒙。下文并同。
振埃者(止)相倾移也 张云。振埃者。犹振落尘埃。故取其外经。可以去阳病也。发 者。犹开发 。故刺其腑输。可以治腑病也。去爪者。犹脱去余爪。故取关节肢络。可以治血道不通之病也。彻衣者。
犹彻去衣服。故当尽刺诸阳之奇输也。解惑者。犹解其迷惑。故在尽知阴阳。调其虚实。可以移易其病也。志云。奇输者六腑之别络也。
愤 甲乙作愤 。是。志本同。
大气逆上 志云。大气、宗气也。阳气大逆。故愤 肩息。大气逆上。故喘喝坐伏也。简案、千金奔气汤。治大气上奔。胸膈中诸病。发时迫满。短气不得卧。剧者 欲死。盖此证也。
坐伏 马云。坐伏不常。
病恶埃烟KT 不得息 甲乙。恶埃烟KT 四字。作咽噎二字。是。张云。如埃如烟。KT 不得息。
KT、古噎字。简案、张注未允。当从甲乙玉篇。KT 、音噎。食不下也。说文。饭窒也。辨脉篇云。水得寒气。冷必相搏。其人即KT 。
天容 志云。手太阳小肠之经。刺之以通阳气之逆。
穷 马云。穷屈胸痛。张云。 、音屈。不伸也。志云。 者语塞也。
廉泉 马云。系任脉经穴。志云。通肾脏之逆气。
无过一里 甲乙作深无一里。注云。里字疑误。马云。无过人行一里。
发 马云。礼。仲尼燕居篇云。于太子昭然若发 。注云。若目不明。为人所发。而有所见也。
于日中刺其听宫 甲乙。日上有白字。马云。手太阳小肠经之听宫穴。张云。日中、阳王气行之时也。
中其眸子 张云。其脉与目相通。故能中其眸子。刺之而声应于耳。乃其穴也。志云。眸子、耳中之珠。刺耳之听宫。尚疾于发目之 。是耳窍与目窍之相通也。简案、眸、说文。目童子也。孟子云。存乎人者。
莫良于眸子。志以为耳中之珠者何。
坚按其两鼻窍而疾偃 张云。此验声之法也。刺其穴以手坚按鼻孔。而疾为偃卧。其声则应于针也。志云。疾偃其声。闭其口窍也。简案、志注近是、盖偃、HT 通。
HT、怒腹也。又作 。巢源有小儿 啼候。玉篇。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