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30 万字 · 约 14 小时 8 分钟 · 2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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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之血气。从少商而合于手太阴之经也。少商在手大指内侧。去爪甲如韭叶许为井木。鱼际在大指下。高起之白肉际为荥火。有如鱼腹。因以名之。
太渊在鱼后陷中为输土。经渠寸口中动脉为经金。尺泽在肘中为合水。
心出于中冲。中冲手中指之端也。为井木。溜于劳宫。劳宫。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为荥。
注于大陵。大陵掌后高骨之间。方下者也。为输。行于间使。间使之道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入于曲泽。曲泽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为合。手少阴也。
手少阴。心脉也。中冲。包络之经也。心主血而包络主脉。君相之相合也。心出于中冲者。心脏所出之血气。渗于皮肤之间。从中冲之井。而行于手厥阴之经也。间使者。君相间行之使道。如心脏之血气。有过于包络之中则至。无过于包络之脉中则止。谓止于经处。而不行过于肘中。与包络之血脉相合。乃自入于手少阴之经也。故始曰心。末复曰手少阴也。然其中皆手厥阴心主包络之五输。盖血者心神之化。心与胞络。血脉相通。心脏所出之血气。间行于手少阴之经。手厥阴之经也。
肝出于大敦。大敦者。足大趾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木。溜于行间。行间足大趾间也。为荥。注于太冲。太冲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输。行于中封。中封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
使逆则宛。使和则通。摇足而得之为经。入于曲泉。曲泉。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厥阴也。(踝胡瓦切后同)
宛、郁也。所行为经者。如经行之道路。所以通往来之行使。故所行之血气厥逆。则郁滞其间而不行。如往来之血气相和。则通行于经脉中矣。玉师曰。此二句。证明脉内之气血。从井而行于合。
脾出于隐白。隐白者。足大趾之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大都。大都本节之后下。陷者之中也。
为荥。注于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为输。行于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入于阴之陵泉。阴之陵泉。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足太阴也。
夫天气在上。水泉在下。地居于中。脾为阴中之至阴。而主坤土。不曰阴陵泉。而曰阴之陵泉。
谓地下之泉水也。
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为井木。溜于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为荥。注于太溪。太溪内踝之后。跟之骨上。陷者中也。为输。行于复溜。复溜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入于阴谷。阴谷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少阴经也。
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阴之始出。名曰涌泉。复溜者。复溜于地中。故合穴曰阴谷。
愚错综释穴名者。以明人合天地阴阳五运六气之道。如经穴之部位分寸。须详考铜人图像。即顺文添注。无补于事。反为赘瘤。至于刺之留呼。灸之壮数。更不可执一者也。
膀胱出于至阴。至阴者。足小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通谷。通谷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注于束骨。束骨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输。过于京骨。京骨足外侧大骨之下为原。行于昆仑。昆仑在外踝之后。跟骨之上为经。入于委中。委中 中央为合。委而取之。足太阳也。
太阳之上。寒水主之。故所出为至阴。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天也。水中之生阳。上合于天。
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是以首论肺与膀胱。应司天在泉之气。营运之无息也。通谷。通于肾之然谷。
昆仑。水之发源。星宿海也。
胆出于窍阴。窍阴者。足小趾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侠溪。侠溪足小趾次趾之间也。为荥。
注于临泣。临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为输。过于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为原。行于阳辅。阳辅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为经。入于阳之陵泉。阳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为合。伸而得之。是少阳也。
五脏合五行。六腑应六气。六气之中有二火。故多火之原。而原附于经也。五脏之输出于井木者。五脏合地之五行。以应生长化收藏之气。故从木火土金水而顺行。六腑之输出于井金者。六腑应天之六气。
六气生于阴而初于地。故从秋冬而春夏。此阴阳逆顺之气也。按、本经八十一篇。凡论阴阳血气。
上下表里。左右前后。皆逆顺而行。若顺则反逆矣。秦越人曰。阴井乙木。阳井庚金。阳井庚者。乙之刚也。阴井乙。乙者。庚之柔也。
乙为木。故言阴井木也。庚为金。故言阳井金也。余皆仿此。
胃出于厉兑。厉兑者。足大趾内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内庭。内庭次趾外间也。为荥。注于陷谷。陷谷者。上中趾内间。上行二寸。陷者中也。为输。过于冲阳。冲阳足 上五寸。陷者中也。为原。摇足而得之。行于解溪。解溪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入于下陵。下陵膝下三寸。 骨外三里也。为合。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复下上廉三寸为巨虚下廉也。大肠属上。
小肠属下。足阳明胃脉也。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是足阳明也。
阴阳离合论曰。未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阴。已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太阳根起于至阴。名曰阴中之阳。阳明根起于厉兑。名曰阴中之阳。少阳根起于窍阴。名曰阴中之少阳。是三阳之气。皆生于阴而出于地。自下而升。从足而上。无分手与足也。以手足之六经。合三阳之气。而后有手足之分焉。然论手足之六经。非三阳之气也。故曰六腑皆出足之三阳。上合于手者也。黄载华曰。大肠小肠。受盛胃腑水谷之余。济泌别汁。而生津液。故皆属于胃。是以大肠受胃腑之经气。而属于巨虚上廉。小肠属巨虚下廉。三焦者。上合手少阳。出于关冲。关冲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
溜于液门。液门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注于中渚。中渚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输。过于阳池。阳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为原。行于支沟。支沟上腕三寸两骨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为合。屈肘乃得之。三焦下输。
在于足大趾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名曰委阳。是太阳络也。手少阳经也。三焦者。足少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上踝五寸。别入贯 肠。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
实则闭癃。虚则遗溺。遗溺则补之。闭癃则泻之。
黄载华曰。三焦为决渎之府。故下输出于太阳之络。入络膀胱。约下焦。气闭则癃。气虚则遗溺。三焦之主气也。三焦之气。出于肾。游行于上中下。而各归其部。出于手少阳之经。故曰三焦者。上合手少阳。夫直行者为经。斜络者为络。此太阳之别络。间于足少阳太阴之间。故曰少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马玄台曰。 肠即足腹。
手太阳小肠者。上合手太阳。出于少泽。少泽、小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注于后溪者。在手外侧本节之后也为输。过于腕骨。腕骨在手外侧腕骨之前为原。行于阳谷。阳谷在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为合。手太阳经也。
黄载华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出于阳明之巨虚上下廉。故曰手太阳小肠者。上合手太阳。
大肠上合手阳明。出于商阳。商阳大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本节之前二间为荥。注于本节之后三间为输。过于合谷。合谷在大指歧骨之间为原。行于阳溪。阳溪在两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曲池。在肘外辅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为合。手阳明也。是谓五脏六腑之输。五五二十五输。六六三十六输也。六腑皆出足之三阳。
上合于手者也。
张开之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三焦出于足太阳之络。而上合于手少阳之经。故六腑皆低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者也。夫身半以上为天。身半以下为地。六腑出于足之三阳者。本于足而出于地也。
缺盆之中任脉也。名曰天突。一次任脉侧之动脉。足阳明也。名曰人迎。二次脉手阳明也。
名曰扶突。三次脉手太阳也。名曰天窗。四次脉足少阳也。名曰天容。五次脉手少阳也。名曰天牖。六次脉足太阳也。名曰天柱。七次脉颈中央之脉。督脉也。名曰风府。腋内动脉。手太阴也。
名曰天府。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手足十二经脉。合于三阴三阳。三阴三阳。天之六气也。营运于地之外。脏腑雌雄相合。地之五行也。内居于天之中。本篇论三阴三阳之经气。从四方而内荣于脏腑。应天气之贯乎地中。此复论三阳之脉。循序而上于颈项。应阳气之出于地外。
任督二脉。并出于肾。主通先天之阴阳。手太阴心主。并出于中焦。主行后天之气血。阴阳血气。
又从下而上。中而外也。玉师曰。经脉应地之经水。上通于天。故有天突、天窗、天容、天牖、天柱、天府、天池、及风府之名。
刺上关者。 不能欠。刺下关者。欠不能 。刺犊鼻者。屈不能伸。刺两关者。伸不能屈。
(音区)
、大张口貌。欠、撮口出气也。上关即客主人穴。系足少阳经。刺上关者。必开口有空。
故不能欠。下关足阳明经穴。必合口乃得之。故刺下关者。欠不能 。犊鼻系足阳明胃经穴。
必屈足以取之。故屈不能伸。两关系手厥阴经之内关。必伸手以取之。故伸不能屈。夫口者。元气出入之门户。手足者。阴阳之上下也。 欠者。应开阖之变。屈伸者。应往来之不穷。孔子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足阳明挟喉之动脉也。其输在膺中。手阳明次在其输外。不至曲颊一寸。手太阳当曲颊。足少阳在耳下曲颊之后。手少阳出耳后。上加完骨之上。足太阳挟项。大筋之中发际阴。
前节论三阳之经气。从下而上。此复论从上而下。所谓阳气者。上行极而下也。动输篇曰。
足之阳明。胃气上注于肺。其悍气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循眼系。入络脑。出 。下客主人。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此阳明之气。从下而上。至于脑。复从上而下。合阳明之经。
从人迎而下于膺胸之输。而三阳之气。亦复循次而在其输外。此阳气之上下。以应天气之升降也。
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此论脏腑之阴阳血气。循手太阴阳明之经。从内而外。外而内。往来逆顺之不息也。尺动脉。
手太阴之两脉口。五里。手阳明之经穴。在肘上三寸。五输。五脏之井荥输经合也。夫五脏之血气。
行于脉中者。变见于手太阴之两脉口。五脏之气血。从经别而行于脉外者。循手阳明。变见于尺肤。手太阴脉中之血气。从指腕而行于肘臂。手阳明脉外之气血。从臂肘而行于尺肤。往来逆顺于皮肤经脉之外内。盖手太阴主周身之气而朝百脉。手阳明乃其腑也。腑为阳。故行气血于脉外。
脏为阴。主行血气于脉中。充于周身皮肤经脉之血气。往来逆顺之不息者。从手太阴阳明始也。
是以迎之五里。中道而止。若五往而取之。则五输之血气皆绝。故曰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谓尺中所动之气血。从五里之脉外而来者也。上节论阳气之上下。以应天气之升降。此论血气之出入。以应天地之精水。布云气于天下。复通贯于地中。(按皮肤之气血从手足之指井溜注于脉中而合于肘膝间故曰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肺合大肠。大肠者。传道之府。心合小肠。小肠者。受盛之府。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脾合胃。胃者五谷之府。肾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也。少阳属肾。肾上连肺。故将两脏。三焦者。
中渎之府也。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腑也。是六腑之所与合者。(盛叶成道同导)
此论六脏六腑阴阳相合。藏货物曰腑。六腑受盛水谷。传化糟粕。受藏精汁。故名曰腑。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故为传道之府。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故为受盛之府。胆主藏精汁。故为中精之府。胃为仓廪之官。主受纳水谷。故为五谷之府。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故为津液之府。少阳。三焦也。水热穴论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脉在肺。皆积水也。是一肾配少阳而主火。一肾上连肺而主水。故肾将两脏也。三焦之脉。出于中胃。入络膀胱。约下焦而主决渎。故为中渎之府。
水道出焉。而下属膀胱。夫三焦者。少阳之气。水中之生阳也。手厥阴包络之相火。出于右肾。
归于心下之包络而为一脏。三焦为之腑。是两肾以膀胱为腑。三焦归于中胃。为包络之腑。故为孤之腑也。夫两肾者。主天一之水。地二之火。分而论之。犹两仪也。故少阳属肾。肾上连肺而为两脏。合而论之。阴阳相贯。水火互交。并主藏精而为生气之原。故皆以膀胱为腑。三焦上合包络。而为孤之腑也。再按三焦乃少阳之气。发于肾脏。游行于上下。通会于腠理。乃无形之气也。上焦出胃上口。中焦亦并胃中。下焦者。别回肠。此三焦所归之部署也。故平脉篇曰。三焦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酢吞。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溲。是三焦之气。生于肾脏。而归于中胃之间。本经论三焦所出之处。即平脉篇所归之部署也。本无形之气。故能游行出入。归于有形之部。故为一腑而有经穴也。手厥阴包络之气。地二之阴火也。发原于肾脏。而归于包络。包络正在心下。包裹心主所生之血。为君主之相。
代君行血于脉中。其气本于肾。心下有形之包络。亦所归之部署也。故以先天之气论之。则少阳属肾。肾将两脏。以后天有形之脏腑论之。包络正在心下。三焦居中胃之间。而为一脏一腑也。
春取络脉诸荥。大筋分肉之间。甚者深取之。间者浅取之。夏取诸输。孙络肌肉皮肤之上。秋取诸合。余如春法。冬取诸井诸输之分。故深而留之。此四时之序。气之所处。病之所舍。脏之所宜。转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痿厥者。张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此论阴阳气血。又随四时之生长收藏。而浅深出入者也。春时天气始开。人气在脉。故宜取络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故宜取孙络肌肉皮肤之上。此春夏之气。从内而外也。秋气降收。故如春法。盖复从孙络而入于络脉也。冬气收藏。故欲深而留之。此四时出入之序。人气之所处。病之所舍。五脏应五时之所宜也。春取荥。夏取输。秋取合。冬取井。皆从子以行母气也。
转筋者。病在筋。痿者。两臂不举。厥者。两足厥逆也。张者。仰卧而张大其四肢。立之张之。应天地之上下四旁。四时之气。得以往来流行而无阻滞矣。故伸舒其四体。则筋脉血气之厥逆者。
可令立快也。此言人之气血。随四时之气流行。阻则为挛厥之病。故当伸舒四体。以顺四时之气焉。
卷一
小针解第三
所谓易陈者。易言也。难入者。难着于人也。粗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泻也。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未睹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恶知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刺之微在数迟者。徐疾之意也。粗守关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上守机者。知守气也。机之动不离其空中者。知气之虚实。用针之徐疾也。空中之机。清静以微者。针以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泻也。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
扣之不发者。言不知补泻之意也。血气已尽而气不下也。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粗之暗者。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妙哉工独有之者。尽知针意也。
往者为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明知逆顺。正行无间者。言知所取之处也。迎而夺之者。泻也。追而济之者。补也。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补之也。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泻之也。宛陈则除之者。去血脉也。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泻其邪也。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言实与虚。
若有若无者。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察后与先。若存若亡者。言气之虚实。补泻之先后也。
察其气之已下与常存也。为虚为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入于胃。其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也。针陷脉则邪气出者。取之上。针中脉则邪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针太深则邪气反沉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
故曰反沉也。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取五脉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针尽大泻其诸阴之脉也。取三阳之脉者。唯言尽泻三阳之气。令病患 然不复也。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夺阳者狂。正言也。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者。言上工知相五色于目。有知调尺寸小大缓急滑涩以言所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之风也。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气出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调气在于终始一者。持心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及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所以察其目者。五脏使五色循明。循明则声章。声章者。则言声与平生异也。( 音弼)
张开之曰。此解小针之义。而九针之论不与焉。 、满也。恍、惚也。所以察其目者。承上文而言也。目色者。五脏之血色。声章者。五脏之气也。五色循明则声章者。血气之相应也。言声与平生异者。散败之声也。盖言五脏之气已绝于内。不宜重取之阳。五脏之气已绝于外。不宜再取之阴。阴阳外内相资。宜藏而不宜尽章着于外也。
卷一
邪气脏腑病形第四
黄帝问于岐伯曰。邪气之中人也奈何。岐伯答曰。邪气之中人高也。黄帝曰。高下有度乎。
岐伯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故曰邪之中人也无有常。中于阴则溜于腑。中于阳则溜于经。
此篇论脏腑阴阳色脉气血。皮肤经脉外内相应。能参合而行之。可为上工。邪气者。风雨寒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湿乃水土之气。故中于身半以下。此天地之邪。中于人身。而有上下之分。然邪之中人。又无有恒常。或中于阴。或中于阳。或溜于腑。或入于脏。
黄帝曰。阴之与阳也。异名同类。上下相会。经络之相贯。如环无端。邪之中人。或中于阴。
或中于阳。上下左右。无有恒常。其故何也。岐伯曰。诸阳之会。皆在于面。中人也。方乘虚时。
及新用力。若饮食汗出。腠理开而中于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
其中于膺背两胁。亦中其经。黄帝曰。其中于阴奈何。岐伯答曰。中于阴者。常从臂 始。夫臂与。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俱受于风。独伤其阴。黄帝曰。此故伤其脏乎。岐伯答曰。身之中于风也。不必动脏。故邪入于阴经。则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于腑。故中阳则溜于经。中阴则溜于腑。( 音行)
此论皮肤之气血。与经络相通。而内连脏腑也。阴之与阳者。谓脏腑之血气。虽有阴阳之分。
然总属一气血耳。故异名而同类。上下相会者。标本之出入也。经络之相贯。谓荣血之循行。从手太阴出注手阳明。始于肺而终于肝。从肝复上注于肺。环转之无端也。上下左右。头面手足也。或在于头面而中于阳。或在臂 而中于阴。故无有恒常也。诸阳之会。皆在于面者。精阳之气。皆上于面而走空窍也。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此手足三阳之络。皆循项颈而上于头面。膺背两胁者。复循头项而下于胸胁肩背也。此三阳络脉所循之处。外之皮肤。即三阳之分部。
邪之客于人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下者。谓三阳皮部之邪。下入于三阳之经。
故曰中于阳则溜于经。臂 者。手臂足 之内侧。乃三阴络脉所循之处。外侧为阳。内侧为阴。
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中于阴者。尝从臂 始。始者。始于三阴之皮部。而入于三阴之络脉也。
缪刺篇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