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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45 万字 · 约 21 小时 23 分钟 · 11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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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夏门亭。会帝崩,梁冀欲立志。众论既异,愤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夺。曹腾等闻之,夜往说冀曰:‘将军累世有椒房之亲,秉摄万机,宾客纵横,多有过差。清河王严明,若果立,则将军受祸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贵可长保也。’冀然其言,明日,重会公卿,冀意气凶凶,言辞激切,自胡广、赵戒以下莫不慑惮,皆曰:‘惟大将军令!’独李固、杜乔坚守本议。冀厉声曰:‘罢会!’固犹望众心可立,复以书劝冀,冀愈激怒。丁亥,冀说太后,先策免固,戊子,以司徒胡广为太尉,司空赵戒为司徒,与大将军冀参录尚书事,太仆袁汤为司空。汤,安之孙也。庚寅,使大将军冀持节以王青盖车迎蠡吾侯志入南宫,其日,即皇帝位,时年十五。”。

〔七〕 “太后犹临朝,御却非殿”,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云:桓帝即位,“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政”。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太后御却非殿。”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八〕 “芝草生中黄藏府”,此句原无,御览卷九八五引云:“桓帝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今据增补。御览卷八七三、记纂渊海卷四、合璧事类卷一九引云:“桓帝时,芝草生中黄藏府。”字句与御览所引稍有不同。稽瑞引云:“皇帝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袭。”“皇”字乃“桓”字之讹,“袭”二字疑为衍文。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建和元年四月载:“芝草生中黄藏府。”李贤注引汉官仪云:“中黄藏府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

〔九〕 “江舍及李坚等伏诛”,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建和元年十一月载:“陈留盗贼李坚自称皇帝,伏诛。”李贤注引东观记云:“江舍及李坚等。”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一0〕“永兴二年”,此句至“身中皆有雕镂”诸句原无,御览卷三五四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御览引有“桓帝”二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一一〕“青”,原无此字,稽瑞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得玉玦”,此句至“周五寸四分”句稽瑞引作“得玉钩一枚,钩长一寸三分,玦周五寸□□”。

〔一三〕“诏司隶”,此句至“以助民食”诸句原无,御览卷九七九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御览引有“桓帝永兴二年”一句,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永兴二年载:“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韶司隶校尉、部刺史曰:‘蝗灾为害,水变仍至,五谷不登,人无宿储。其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民食。’”

〔一四〕“延熹元年三月己酉”,此下三句原无,玉海卷一七一引,今据增补。

〔一五〕“初”,此字原无,御览卷一九六引云:“桓帝延熹元年,初置鸿德苑。”今据增补。初学记卷二四引又无“初”字。

〔一六〕“置令”,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云:“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鸿德苑令。”李贤注引汉官仪云:“苑令一人,秩六百石。”

〔一七〕“二年”,此句原无。据范晔后汉书桓帝纪载,桓帝诛梁冀在延熹二年,今据补“二年”一句。

〔一八〕“单超等五人”,谓中常侍单超、徐璜、具瑗,小黄门史左悺、唐衡,见范晔后汉书宦者单超传。

〔一九〕“封超等为五侯”,封单超新丰侯,徐璜武原侯,具瑗东武阳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见范晔后汉书宦者单超传。

〔二0〕“司徒韩縯、司空孙朗并坐不卫宫”,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二年八月载:大将军梁冀等被诛,“司徒韩縯、司空孙朗下狱”。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并坐不卫宫,止长寿亭,减死一等,以爵赎之。”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一〕“初置秘书监”,此下四句原无,初学记卷一二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初学记引有“桓帝延熹二年”一句,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书钞卷五七引云:“桓帝延嘉二年,初置秘书监,典掌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异同,皆统之也。”同卷又引此文,无“典”字,无“皆统之也”句。御览卷二三三亦引此文,“典掌”二字互乙,无“皆统之也”句,余与书钞卷五七引同。书钞、御览所引“延嘉”为“延熹”之讹。万花谷前集卷一二引云:“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掌国史。”“延熹”二字尚不误。六帖卷七四引云:“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曰国史之兴,将明得失之迹,谓之实录,使一代之典,焕然可观。散骑常侍崧,文质彬彬,思义通博,历位先朝,莅事以穆,宜掌秘奥,宣明史籍。”合璧事类后集卷三六引同。按“曰国史之兴”以下,非东观汉记中语。初学记卷一二在引东观汉记“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云云数句后,又云:“温峤举荀崧为秘书监曰:‘夫国史之典,将以明失得之迹,谓之实录,使一代之典,焕然可观。散骑常侍崧,文质彬彬,思义通博,历位先朝,莅事以穆,宜掌秘奥,宣明史籍。’”六帖、合璧事类所引皆本初学记,而又脱“温峤举荀崧为秘书监”九字,遂以温峤举荀崧语误属东观汉记。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二年八月载:“初置秘书监官。”李贤注引汉官仪云:“秘书监一人,秩六百石。”

〔二二〕“烧当等八种羌叛”,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二年十二月载:“烧当等八种羌叛,寇陇右,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罗亭,破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追到积石山,即与罗亭相近,在今鄯州也。”通鉴卷五四胡三省亦引李贤注。此下二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按范书段颎传载:“延熹二年,迁护羌校尉。会烧当、烧何、当煎、勒姐等八种羌寇陇西、金城塞,颎将兵及湟中义从羌万二千骑出湟谷,击破之。追讨南度河,使军吏田晏、夏育募先登,悬索相引,复战于罗亭,大破之,斩其酋豪以下二千级,获生口万余人,虏皆奔走。明年春,余羌复与烧何大豪寇张掖,攻没钜鹿坞,杀属国吏民,又招同种千余落,并兵晨奔颎军。颎下马大战,至日中,刀折矢尽,虏亦引退。颎追之,且斗且行,昼夜相攻,割肉食雪,四十余日,遂至河首积石山,出塞二千余里,斩烧何大帅,首虏五千余人。”可见段颎追羌于罗亭,是延熹二年时事,三年春,又追羌至积石山。桓帝纪亦云:延熹三年闰正月,“烧何羌叛,寇张掖,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积石,大破之”。

〔二三〕“三年,白马令李云坐直谏诛”,“三年”二字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三年闰正月云:“白马令李云坐直谏,下狱死。”今据范书增“三年”二字。

〔二四〕“四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四年五月载:“己卯,京师雨雹。”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大如鸡子。”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五〕“五年”,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载:“夏四月,长沙贼起,寇桂阳、苍梧。”李贤注引东观记云:“时攻没苍梧,取铜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辅各奔出城。”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六〕“以京师水旱疫病”,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载:“八月庚子,诏减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与冬衣。”其下李贤即引此下四句作注,今据增补。

〔二七〕“时贼乘刺史车”,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八月载:“艾县贼焚烧长沙郡县,寇益阳,杀令。”其下李贤引此下五句作注,今据增补。

〔二八〕“七年冬十月”,此句至“其二绝者祠之”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姚本亦辑有此段文字,惟“七年冬十月”句作“延寿七年十月”,余与聚珍本同。姚本“延寿”二字乃“延熹”之讹。此段文字不知二本从何书辑录。

〔二九〕“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庙”,新野公主即光武帝姊刘元。光武即位前,为乱兵所杀。光武即位,追封谥元为新野节义长公主,立庙于新野县西,见范晔后汉书邓晨传。寿张敬侯即樊重,光武帝之舅。建武十八年,光武南祠章陵,过湖阳,祠重墓,追爵谥为寿张敬侯,立庙于湖阳,见范书樊宏传。

〔三0〕“五国并建”,范晔后汉书樊宏传亦云“樊氏侯者凡五国”。据樊宏传,宏建武五年封长罗侯,十三年封宏弟丹为射阳侯,兄子寻玄乡侯,族兄忠更父侯,十五年定封宏寿张侯,二十七年封宏少子茂为平望侯。

〔三一〕“其二绝者祠之”,聚珍本注云:“新野公主,光武姊元也,嫁邓晨,韶中不及祠之之意,当有阙文。”

〔三二〕“八年”,此句至“后伏诛”诸句原无,御览卷五九八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桓帝延熹”四字,因与上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妖贼盖登等称‘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铁券,相署置,皆伏诛。”李贤注引续汉书云:“时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其三无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铁券十一。开王庙,带王绶,衣绛衣,相署置也。”袁宏后汉纪卷二二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伏诛。”

〔三三〕“九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正月载:“沛国戴异得黄金印,无文字,遂与广陵人龙尚等共祭井,作符书,称‘太上皇’,伏诛。”其下李贤引“戴异锄田得金印,到广陵以与龙尚”二句作注。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此下三句。

〔三四〕“七月”,此句至“以求福祥”诸句原无,书钞券八八引云:“皇帝九年七月,祀黄老于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金钿器,祠用三牲,作倡乐。”御览券五二六引云:“桓帝初,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釦器,采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设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今综合二书所引增补。书钞所引“九年七月”,即指延熹九年七月。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七月载:“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司马彪续汉书祭祀中载:“延熹……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文罽为坛,饰淳金釦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也。”皆可证。初学记卷一三、类聚卷三八,万花谷后集卷一七亦引桓帝于濯龙宫中祀黄老事,然文字甚简。聚珍本据御览所引辑录,系于永康元年,不可据。

〔三五〕“下狱死”,延熹九年,李膺等被诬为党人,并坐下狱。李膺之死在灵帝建宁二年。事见范晔后汉书桓帝纪、灵帝纪。

〔三六〕“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此二句原无,类聚卷九九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永康元年载:“十一月,西河言白兔见。”

〔三七〕“善琴笙”,范晔后汉书桓帝纪论云:“前史称桓帝好音乐,善琴笙。”李贤注云:“前史谓东观记。”疑此条文字为东观汉记序中语。六帖卷六二、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六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孝灵皇帝〔一〕

到夏门外万寿亭,群臣谒见。〔二〕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灵帝时,故大仆杜密、故长乐少府李膺各为钩党。〔三〕尚书曰下本州考治。时上年十三,问诸常侍曰:“何钩党?”诸常侍对曰:“钩党人即党人也。”即可其奏。〔四〕文选卷五0范晔宦者传论李善注

会稽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立父生为越王,〔五〕攻破郡县。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陈行相师迁奏,〔六〕沛相魏愔,前为陈相,与陈王宠交通。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崇高山名为嵩高山。〔七〕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有白衣人入德阳殿门,白衣人言“梁伯夏教我上殿”,与中黄门桓贤语,因忽不见。〔八〕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有黑气墯所御温明殿庭中,如车盖隆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九〕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灵帝光和四年,初置绿骥厩,〔一0〕领受郡国调马。〔一一〕御览卷一九一

光和四年,郡国上芝英。〔一二〕类聚卷九八

五年,帝起四百尺观于阿亭道。〔一三〕聚珍本

中平二年,造万金堂于西园。〔一四〕聚珍本

三年,又造南宫玉堂,筑广成苑。〔一五〕聚珍本

灵帝铸黄钟二千斛,四悬于嘉德端门内,二在云台殿前也。〔一六〕书钞卷一0八

〔一〕 “孝灵皇帝”,名宏,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八孝灵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二三、卷二四、卷二五。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张璠汉记亦略载其事。据隋书经籍志着录:“东观汉记一百四十三卷。”注云:“起光武记注至灵帝。”是知东观汉记帝纪止于灵帝,而缺献帝。

〔二〕 “群臣谒见”,范晔后汉书灵帝纪云:“建宁元年春正月壬午,城门校尉窦武为大将军。己亥,帝到夏门亭,使窦武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入殿中。庚子,即皇帝位,年十二。改元建宁。”“帝到夏门亭”句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三〕 “钩党”,范晔后汉书灵帝纪李贤注云:“钩谓相牵引也。”

〔四〕 “即可其奏”,通鉴卷五六灵帝建宁二年载:“初,李膺等虽废锢,天下士大夫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希之者唯恐不及,更共相标榜,为之称号:以窦武、陈蕃、刘淑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佑、魏朗、赵典、朱寓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泰、范滂、尹勋、巴肃及南阳宗慈、陈留夏馥、汝南蔡衍、泰山羊陟为八顾,顾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张俭、翟超、岑晊、苑康及山阳刘表、汝南陈翔、鲁国孔昱、山阳檀敷为八友,友者,言其能导人追宗者也。度尚及东平张邈、王孝、东郡刘儒、泰山胡母班、陈留秦周、鲁国蕃向、东莱王章为八厨,厨者,言能以财救人者也。及陈、窦用事,复举拔膺等。陈、窦诛,膺等复废。宦官疾恶膺等,每下诏书,辄申党人之禁。侯览怨张俭尤甚,览乡人朱并素佞邪,为俭所弃,承览意指,上书告俭与同乡二十四人别相署号,共为部党,图危杜稷,而俭为之魁。诏刊章捕俭等。冬十月,大长秋曹节因此讽有司奏诸钩党者故司空虞放及李膺、杜密、朱寓、荀翌、翟超、刘儒、范滂等,请下州郡考治。是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何以为钩党?’对曰:‘钩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恶而欲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不轨欲如何?’对曰:‘欲图社稷。’上乃可其奏。”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建宁二年载:“冬十月丁亥,中常侍侯览讽有司奏前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司隶校尉朱寓、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昱、河内太守魏朗、山阳太守翟超皆为钩党,下狱,死者百余人,妻子徙边,诸附从者锢及五属。制诏州郡大举钩党,于是天下豪桀及儒学行义者,一切结为党人。”

〔五〕 “立父生为越王”,事在灵帝熹平元年。范晔后汉书灵帝纪熹平元年载:“十一月,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寇郡县。”臧洪传载:“熹平元年,会稽妖贼许昭起兵句章,自称大将军,立其父生为越王,攻破城邑,众以万数。”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下载:“熹平元年……十一月,会稽贼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昭父生为越王,攻破郡县。”而通鉴卷五七熹平元年载:“十一月,会稽妖贼许生起句章,自称阳明皇帝,众以万数。”与他书所记稍有不同。

〔六〕 “陈行相师迁奏”,据范晔后汉书灵帝纪,此为熹平二年五月时事。

〔七〕 “因上言改崇高山名为嵩高山”,范晔后汉书灵帝纪熹平五年四月载:“复崇高山名为嵩高山。”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之,名为嵩高山。”此条文字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文句辑录。玉海卷九八引作“灵帝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崇高山为嵩高”。按堂溪典请雨嵩高山在熹平四年,金石录卷一六汉堂溪典嵩高山石阙铭云:“中郎将堂溪典伯并,熹平四年来请雨嵩高庙。”可为确证,聚珍本把此事系于熹平四年,甚是。嵩高山改名崇高山在武帝元封元年。汉书武帝纪元封元年载:“春正月,行幸缑氏。诏曰:‘朕用事华山,至于中岳,获駮麃,见夏后启母石。翌日亲登嵩高,御史乘属,在庙旁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登礼罔不答。其令祠官加增太宗祠,禁无伐其草木。以山下户三百为之奉邑,名曰崇高,独给祠,复亡所与。’”

〔八〕 “因忽不见”,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元年载:“五月壬午,有白衣人入德阳殿门。”李贤引东观汉记云:“白衣人言‘梁伯夏教我上殿’,与中黄门桓贤语,因忽不见。”此条文字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九〕 “形貌似龙”,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元年载:“六月丁丑,有黑气墯所御温德殿庭中。”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墯所御温明殿庭中,如车盖隆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一0〕“初置绿骥厩”,事在光和四年正月。范晔后汉书灵帝纪李贤注:“騄骥,善马也。”

〔一一〕“领受郡国调马”,此句下原有“调谓征发”一句,非东观汉记旧文,系后人注语,今删去。

〔一二〕“郡国上芝英”,此条御览卷九八五亦引,“芝英”作“芝草英”,“草英”二字当互乙。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四年载:“二月,郡国上芝英草。”

〔一三〕“帝起四百尺观于阿亭道”,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五年载:“八月,起四百尺观于阿亭道。”

〔一四〕“造万金堂于西园”,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灵帝纪中平二年载:“是岁,造万金堂于西园。”宦者张让传云:“造万金堂于西园,引司农金钱缯帛,仞积其中。”

〔一五〕“筑广成苑”,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灵帝纪中平三年二月载:“复修玉堂殿。”宦者张让传载:“使钩盾令宋典缮修南宫玉堂。”类聚卷八四引华峤后汉书云:“灵帝时,遂使钩盾令宋典缮治南宫。”

〔一六〕“二在云台殿前也”,范晔后汉书灵帝纪中平三年二月载:“铸铜人四,黄钟四。”宦者张让传载:“使掖庭令毕岚铸铜人四列于仓龙、玄武阙。又铸四钟,皆受二千斛,县于玉堂及云台殿前。”类聚卷八四引华峤后汉书云:“灵帝时,……使掖庭令毕岚铸铜人四,列于苍龙、玄武阙外。又铸四钟,皆受二千斛,悬于堂及云台殿。”“堂”上脱“玉”字。诸书所载皆云铸四钟,据书钞所引则铸六钟,恐有讹误。

卷四   表

东观汉记卷四

诸王表〔一〕 王子侯表 功臣表 恩泽侯表

〔一〕 “诸王表”,史通古今正史篇云:“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自是以来,春秋考纪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讫乎永初。事业垂竟而珍、尤继卒。复命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据此可知,东观汉记有“诸王表”等四表。此四表文字全佚,今仅存其目。

百官表〔一〕

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  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三〕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

其将军不常置,〔四〕比公者又有骠骑将军。〔五〕建武二十年,复置骠骑将军,位次公,〔六〕有长史一人。〔七〕类聚卷四八

度辽将军司马二人。〔八〕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

章帝又置祀令、丞,〔九〕延平元年省。〔一0〕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

永平六年,以廷尉皆曹吏强为廷尉,以明用达法理,超迁非次。〔一一〕类聚卷四九

大鸿胪,〔一二〕汉旧官,建武元年复置。属官大行丞一人,〔一三〕大行丞有治礼员三十七人,〔一四〕主斋祠傧赞九宾之礼。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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