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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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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注引李氏家书云:“司空李郃侍祠南郊,不见宗祠,奏曰:‘按尚书“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阴阳,化成万物。汉初甘泉、汾阴天地亦禋六宗。孝成之时,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复祠六宗。及王莽谓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阳,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废不血食,今宜复旧度。’制曰:‘下公卿议。’五官将行弘等三十一人议可祭,大鸿胪庞雄等二十四人议不当祭。上从郃议,由是遂祭六宗。”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六年载:“三月庚辰,始立六宗,祀于洛城西北。”所谓“六宗”,自古聚讼,竟无定说,或云天、地、春、夏、秋、冬,或云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或云水、火、雷、风、山、泽,或云日、月、星、岱、海、河,或云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等等,司马彪书祭祀志中刘昭注言之甚详,可参阅。

〔二七〕“作武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

〔二八〕“除诽谤”,汉书文帝纪二年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二九〕“去肉刑”,汉书文帝纪十三年载:“五月,除肉刑法。”刑法志云:文帝“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三0〕“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孝景采武德舞以为昭德,以尊太宗庙。”

〔三一〕“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至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以尊世宗庙。”

〔三二〕“虞韶、禹夏、汤护、周武”,汉书礼乐志二云:“舜作招,禹作夏,汤作濩,武王作武。”风俗通义声音篇亦云:“舜作韶,禹作夏,汤作护,武王作武。……武,言以功定天下也。护,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韶继尧也。”

〔三三〕“依书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昭德、盛德修之舞”七字原作“昭真修之舞”五字,有讹脱,今据聚珍本校改。然文仍有误,“修”字似为衍文。汉书礼乐志二云:“高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

〔三四〕“放”,效也。

〔三五〕“休”,美也,善也。

〔三六〕“罔射”,诗周颂清庙云:“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射”与“斁”音同字通。“罔射”即无厌。

〔三七〕“永保厥功”,宋书乐志一云:“至明帝初,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也。承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又制舞歌一章,荐之光武之庙。”

〔三八〕“骠骑将军议可”,骠骑将军谓东平王苍。明帝即位后,即拜苍为骠骑将军。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冬十月,蒸祭光武庙,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即依东平王苍之议。

〔三九〕“进武德之舞如故”,“故”字聚珍本误作“数”。此条东汉会要卷八全文引录。玉海卷六一、卷一0七亦引,字句极为简略。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引蔡邕表志云:“孝明立世祖庙,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义,后嗣遵俭,不复改立,皆藏主其中。圣明所制,一王之法也。自执事之吏,下至学士,莫能知其所以两庙之意,诚宜具录本事。建武乙未、元和丙寅诏事,下宗庙仪及斋令,宜入郊祀志,永为典式。”

〔四0〕“九德”,尚书皋陶谟云:“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彊而义,彰其有常吉哉!’”而逸周书常训篇以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为“九德”,文政篇以忠、慈、禄、赏、民之利、商工受资、祗民之死、无夺农、足民之财为“九德”,宝典篇以孝、悌、慈惠、忠恕、中正、恭逊、宽弘、温直、兼武为“九德”。此所云“九德”,当取尚书说。

〔四一〕“八政”,礼记王制篇云:“齐八政以防淫。”又云:“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逸周书常训篇云:“八政和平。八政,夫妻、父子、兄弟、君臣。”此所云“八政”,当取礼记说。

〔四二〕“三宗”,谓太宗文帝、世宗武帝、中宗宣帝。

〔四三〕“更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明帝卒,“遗诏无起寝庙,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李贤注云:“礼‘藏主于庙’,既不起寝庙,故藏于后之易衣别室。更,易也。”又注云:“更衣者,非正处也。园中有寝,有便殿。寝者,陵上正殿。便殿,寝侧之别殿,即更衣也。”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云:“明帝临终遗诏,遵俭无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更衣。”

〔四四〕“□”,赵□。

〔四五〕“世宗庙”,姚本、聚珍本皆作“世祖庙”。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司马彪续汉书所据底本亦作“世祖庙”。聚珍本注云:“前文东平王苍请名世祖庙舞为大武,诏仍进武德之舞,无盛德舞之名。此句疑有讹舛。”聚珍本辑者所疑甚是。上文云“孝武庙乐曰盛德之舞”,是“世祖庙”乃“世宗庙”之讹。世宗即孝武帝。作“世宗庙”,则上下文义了然。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司马彪书已正作“世宗庙”。

〔四六〕“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永平十八年云:“十二月癸巳,有司奏言:‘孝明皇帝圣德淳茂,……功烈光于四海,仁风行于千载。而深执谦谦,自称不德,无起寝庙,埽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终之礼,遂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天下闻之,莫不凄怆。陛下至孝烝烝,奉顺圣德。臣愚以为更衣在中门之外,处所殊别,宜尊庙曰显宗。……’制曰‘可。’”据此,“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是在永平十八年十二月癸巳。下文云“以正月十八日始祠”,此“正月十八日”时属建初元年。这样看来,章帝报东平宪王苍书的时间当在永平十八年十二月癸巳至次年正月十八日之间。

〔四七〕“所望于王也”,此条玉海卷九七两引,字句皆极简略。

〔四八〕“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据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所载,建初四年“六月癸丑,皇太后马氏崩。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后”。此所谓“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即明德皇后葬后公卿所议祔庙事。

〔四九〕“昭哉来御,从其祖武”,此二句聚珍本作“昭兹来许,绳其祖武。”诗大雅下武篇同。吴闿生诗义会通云:“兹犹哉也。昭哉、昭兹,呼而戒之之词也。”“绳”,继也。“武”,迹也。

〔五0〕“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此二句见诗大雅假乐篇。“愆”,过也。“率”,循也。

〔五一〕“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引谢沈书云:“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苍,上言:‘文、武、宣、元祖祫食高庙,皆以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慎其祖武。”又曰:“不愆不忘,帅由旧章。”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于世祖庙,同席而供馔。’”所引“昭哉来御,慎其祖武”,当本三家诗。聚珍本注云:“刘昭注引谢沈书一段与此同,末有‘与世祖庙同席而供馔’句,尤为完密。”

〔五二〕“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皇太后”谓和熹邓皇后。此事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记于永初七年春正月庚戌,而李贤注云:“东观、续汉、袁山松、谢沈书、古今注皆云‘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袁宏后汉纪卷一六亦云: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范书安帝纪所载年月不可信。宏后汉纪卷一六亦云: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范书安帝纪所载年月不可信。

天文志〔一〕

〔一〕 “天文志”,据范晔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邕撰东观汉记十意,其中有天文意,即天文志。此志全佚,未见他书征引,今仅存其目。初学记卷一载:“蔡邕天文志言天体者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刘昭司马书天文志注引蔡邕表志云:‘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按徐坚初学记引此文竟题为蔡邕志。今按此乃表志之文,非即蔡志也。”

地理志〔一〕

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二〕史记卷五三萧相国世家集解  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三〕范晔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李贤注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李贤注

蛇丘有芳陉山。〔五〕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刘昭注

东缗,〔六〕县名,属山阳郡。〔七〕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光武中兴,都洛阳,又于南阳置南都。〔八〕初学记卷二四

鲁阳乡在寻阳县。〔九〕范晔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李贤注

西海有胜山。〔一0〕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刘昭注

秦时改为太末,〔一一〕有龙丘山在东,有九石特秀,色丹,远望如莲华。〔一二〕苌之隐处有一岩穴如窗牖,〔一三〕中有石□,可寝处。〔一四〕王先谦集解本范晔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任延传李贤注

建安二十年,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一五〕又分钖、上庸为上庸郡,置都尉。〔一六〕姚本

安帝即位之年,分三县来属。〔一七〕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刘昭注

临济,王莽更名利居,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一八〕水经注卷三

永兴元年,乡三千六百八十二,〔一九〕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二0〕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刘昭注

〔一〕 “地理志”,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此志为侍中伏无忌、谏议大夫黄景所撰。

〔二〕 “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此条范晔后汉书明帝纪和和帝纪李贤注亦引,文字全同。“长陵”即汉高祖陵墓,在今陕西咸阳市渭水北岸。“司马门”为寝庙宫垣之外门。此句末聚珍本注云:“上陵属京兆尹。”

〔三〕 “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据今人考古勘测,霍光墓在茂陵东北方向一千米处。“茂陵”为汉武帝陵墓,在今陕西咸阳市渭水北岸,与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昭帝平陵合称五陵。文选卷一班固西都赋云:“南望杜、霸,北眺五陵。”刘良注云:“宣帝杜陵、文帝霸陵在南,高、惠、景、武、昭帝此五陵皆在北。”此句末聚珍本注云:“茂陵属右扶风。”

〔四〕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更始二年,“王莽和成卒正邳彤亦举郡降”。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

〔五〕 “蛇丘有芳陉山”,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济北国下云:“蛇丘,有遂乡,有下讙亭,有铸乡城。”其下刘昭注云:“东观书有芳陉山。”此条即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辑录。

〔六〕 “东缗”,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山阳郡下属县有东缗,并云:“春秋时曰缗。”

〔七〕 “属山阳郡”,范晔后汉书冯异传载:建武二年,封异阳夏侯。异卒,长子彰嗣。“十三年,更封彰东缗侯,食三县。”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八〕 “又于南阳置南都”,此条记纂渊海卷八亦引,文字全同。

〔九〕 “鲁阳乡在寻阳县”,范晔后汉书丁鸿传云:“建初四年,徙封鲁阳乡侯。”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寻阳县属庐江郡。

〔一0〕“西海有胜山”,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琅邪国属县有西海,刘昭注云:“东观书有胜山。”此条即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辑录。

〔一一〕“秦时改为太末”,聚珍本注云:“太末县属会稽郡。此句之上当有阙文。考司马彪郡国志刘昭注,太末,左传谓姑蔑。”

〔一二〕“华”,与“花”字同。

〔一三〕“苌”,龙丘苌。范晔后汉书循吏任延传云:“吴有龙丘苌者,隐居太末,志不降辱。王莽时,四辅三公连辟,不到。掾史白请召之。延曰:‘龙丘先生躬德履义,有原宪、伯夷之节。都尉埽洒其门,犹惧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录。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苌寻病卒。”御览卷五0二引谢沈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一四〕“可寝处”,此条姚本未辑,为聚珍本所录。据王先谦集解本范晔后汉书,此条文字出“东观记”,而据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范晔后汉书李贤注,此条文字出东阳记。按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会稽郡太末下刘昭注云:“东阳记:‘县龙丘山有九石,特秀林表,色丹白,远望尽如莲花。龙丘苌隐居于此,因以为名。其峰际复有岩穴,外如窗牖,中有石林。岩前有一桃树,其实甚甘,非山中自有,莫知谁植。’”疑王先谦集解本范书李贤注所引“东观记”乃“东阳记”之讹,此条当从本书中剔除。

〔一五〕“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此亦见聚珍本。聚珍本注云:“司马彪郡国志刘昭注西城下曰:‘巴汉志云汉末以为西城郡。’不言属汉宁。”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建安二十年,武帝平巴、汉,“复汉宁郡为汉中,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为西城郡,置太守”。由这一记载来看,汉宁郡之设在建安二十年以前,建安二十年恢复汉宁郡为汉中郡。又安阳、西城二县在建安二十年前属汉宁郡,建安二十年,始归西城郡。

〔一六〕“又分钖、上庸为上庸郡”,此亦见聚珍本。此条不知姚本从何书辑录。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亦云建安二十年,分汉中之钖、上庸二县为上庸郡,置都尉。

〔一七〕“分三县来属”,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玄菟郡属县有高显、候城、辽阳,原皆属辽东郡。三县下刘昭引此条文字作注。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据司马彪书和刘昭注辑作“安帝即位之年,分高显、候城、辽阳属玄菟”。

〔一八〕“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水经注卷三云:济水“又东北过临济县南,县故狄邑也。王莽更名利居。汉记:‘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此条辑录时参考了水经注内容,字句略有增改。此所引汉记,杨熊合撰水经注疏杨守敬引惠栋说认为即指东观汉记。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一九〕“八十二”,玉海卷一七、卷一八引同,聚珍本作“八十一”。

〔二0〕“四十二”,聚珍本作“四十三”,玉海卷一七、卷一八亦引作“四十三”。

朝会志〔一〕

〔一〕 “朝会志”,史通古今正史篇记东观汉记撰修始末云:“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着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可知东观汉记有朝会志、为蔡邕所修。此志全佚,未见他书征引,今仅存其目。

车服志〔一〕

天子行有□罕。〔二〕文选卷四六颜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李善注  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议春南北郊,〔三〕东平王苍议曰:“孔子曰:〔四〕‘行夏之时,〔五〕乘殷之路,〔六〕服周之冕。’〔七〕为汉制法。高皇帝始受命创业,制长冠以入宗庙。光武受命中兴,建明堂,立辟雍。〔八〕陛下以圣明奉遵,以礼服龙衮,祭五帝。〔九〕礼缺乐崩,久无祭天地冕服之制。按尊事神祇,洁斋盛服,敬之至也。日月星辰,山龙华藻,天王衮冕十有二旒,以则天数;旗有龙章日月,以备其文。今祭明堂宗庙,圆以法天,方以则地,服以华文,象其物宜,以降神明,肃雍备思,博其类也。天地之礼,冕冠裳衣,宜如明堂之制。”〔一0〕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刘昭注

武冠,俗谓之大冠。〔一一〕类聚卷六七

贵人、相国绿绶,三采,绿紫白,纯绿圭。〔一二〕公、侯、将军紫绶,二采,紫白,纯紫圭。〔一三〕公主封君同。〔一四〕九卿、中二千石青绶,三采,青白红,纯青圭。〔一五〕千石、六百石黑绶,二采,青绀,纯青圭。〔一六〕四百、三百、二百石黄绶,一采,纯黄圭。〔一七〕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一八〕御览卷六八二

孝明帝作玭珠之佩,以郊祀天地。〔一九〕书钞卷一二八

赐段颎亦帻,故知自上下通服之,皆乌也。厨人绿,驭人赤,舆辇人黄,驾五辂人逐车色。〔二0〕其承远游进贤者,施以掌导,谓之介帻。承武弁者,施以笄导,谓之平巾。事物纪原卷三

〔一〕 “车服志”,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此志为蔡邕所撰。

〔二〕 “天子行有□罕”,此条海录碎事卷一0亦引,文字全同。“□”与“罕”皆为鸟网。此所谓“□罕”,指载网之猎车。文选卷八杨雄羽猎赋云:“荷垂天之□,张竟□之罘。”又云:“罕车飞扬,武骑聿皇。”此“□”与“罕”分言,实为同类之物。李善注云:“罕,□罕也。”

〔三〕 “春”,姚本、聚珍本作“举”,误。玉海卷七八、卷八一、卷八二引皆作“春”,字尚不误。卷六一引作“奏”,与“春”形近致误。

〔四〕 “孔子曰”,见论语卫灵公篇。 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孔子以“行夏之时”云云相答。

〔五〕 “行夏之时”,杨伯峻论语译注卫灵公篇注云:“据古史记载,夏朝用的自然历,以建寅之月(旧历正月)为每年的第一月,春夏秋冬合乎自然现象。周朝则以建子之月(旧历十一月)为每年的第一月,而且以冬至日为元日。这个虽然在观测天象方面比较以前进步,但实用起来却不及夏历方便于农业生产。就是在周朝,也有很多国家是仍旧用夏朝的历法的。”

〔六〕 “乘殷之路”,“路”与“辂”通。殷辂即大辂,汉代祭天,尚乘大辂,东汉称为桑根车。殷辂较周代车子朴质。孔子生当周代,主张“乘殷之路”,是表示崇尚俭朴。左传桓公二年云:“大辂、越席,昭其俭也。”

〔七〕 “服周之冕”,孔子主张礼服华美,论语泰伯篇孔子肯定禹“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可证。周冕较前代华美,所以孔子主张“服周之冕”。

〔八〕 “建明堂,立辟雍”,据本书光武帝纪载,中元元年,起明堂,辟雍。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亦云中元元年,“初起明堂、灵台、辟雍”。

〔九〕 “五帝”,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五经通义,指苍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矩、黑帝协光纪。

〔一0〕“宜如明堂之制”,此条玉海卷八三亦引,字句极略。据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所载:“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汉承秦故。至世祖践祚,都于土中,始修三雍,正兆七郊。”光武帝时,郊祀天地之礼尚为简朴。至明帝,“初服旒冕,衣裳文章,赤舄絇屦,以祠天地”。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董巴舆服志亦云:“显宗初服冕衣裳以祀天地。衣裳以玄上纁下,乘舆备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诸侯用山龙九章,卿已下用华虫七章,皆五色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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