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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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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之南山下。时天寒,冬十一月,再宿不死。外家出过于道南,闻有儿啼声,怜之,因往就视,有飞鸟纡翼覆之,沙石满其口鼻,能喘,心怪伟之,以有神灵,遂取而持归养,长至年十三岁,乃以归宋氏。御览卷三六一  章帝宋贵人,时窦皇后内宠方盛,以贵人名族,节操高妙,心内害之,欲为万世长计,阴设方略,谗毁贵人,由是母子见疏。数月,诬奏贵人使婢为蛊道祝诅,七年,遂被谮暴卒。〔二〕御览卷一四四

〔一〕 “敬隐宋后”,父宋杨,永平末年,选入太子宫,章帝即位,立为贵人,生庆,立为皇太子。旋以谗废,贵人自杀。后殇帝卒,立庆长子祜为帝,是为安帝。建光元年三月,追尊祖妣宋贵人曰敬隐皇后。事见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安帝纪,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

〔二〕 “遂被谮暴卒”,事详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章德窦皇后纪亦略载其事。此条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亦引,字句全同。

孝和阴皇后

孝和阴皇后,〔一〕聪慧敏达,有才能,善史书。永元二年,〔二〕选入掖庭,为贵人,讬以先后近属,故有宠〔三〕御览卷一四四  巫蛊咒诅。〔四〕书钞卷二六

〔一〕 “孝和阴皇后”,光烈阴皇后兄执金吾阴识之曾孙,吴房侯阴纲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和帝阴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永元二年”,范晔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云:“后少聪慧,善书艺。永元四年,选入掖庭,以先后近属,故得为贵人,有殊宠。”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云:“孝和阴皇后,吴房侯纲之女也。后为人聪惠,有才能。永元四年,选入掖庭为贵人,以讬先后近属,故有异宠。”此云“二年”,而范书、司马彪书云“四年”,疑当作“四年”。

〔三〕 “故有宠”,此条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亦引,字句全同。

〔四〕 “巫蛊□诅”,此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云:“自和熹邓后入宫,爱宠稍衰,数有恚恨。后外祖母邓朱出入宫掖。十四年夏,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事发觉,帝遂使中常待张慎与尚书陈褒于掖庭狱杂考案之。朱及二子奉、毅与后弟轶、辅、敞辞语相连及,以为祠祭祝诅,大逆无道。奉、毅、辅考死狱中。帝使司徒鲁恭持节赐后策,上玺绶,迁于桐宫,以忧死。”

和熹邓皇后〔一〕

和熹邓后年五岁,〔二〕太夫人为剪发,〔三〕夫人年老目冥,〔四〕并中后额,虽痛忍而不言,〔五〕一额尽伤。左右怪而问之,后言:“夫人哀我为断发,难伤老人意,故忍之耳。”〔六〕御览卷一三七  和熹皇后六岁,诸兄持后发,后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奈何弄人发乎?”〔七〕类聚卷一七

六岁能书。〔八〕书钞卷二五

诸兄读经,难问其意。〔九〕书钞卷二六

和熹邓后七岁读论语,志在书传,母常非之曰:“当习女工,今不是务,宁当学博士耶?”后重违母意,昼则缝纫,夜私买脂烛读经传,宗族外内皆号曰“诸生”。〔一0〕御览卷六一四

和熹邓皇后尝梦扪天体,荡荡正青,滑如磄●,〔一一〕有若钟乳,后仰嗽之。〔一二〕以讯占梦,言尧梦攀天而上,〔一三〕汤梦及天舐之,〔一四〕皆圣主之梦。〔一五〕御览卷三九八

博览五经传记。〔一六〕书钞卷二六

和熹邓后逊位,手书谢表,深陈德薄,不足以奉承宗庙,充少君之位。〔一七〕书钞卷一0三

和熹邓后即位,万国贡献悉禁绝,惟岁时供纸墨而已。〔一八〕初学记卷二一

邓太后赐冯贵人步摇一具。〔一九〕类聚卷七0

和熹后时,新遭大忧,法禁未设,宫中亡大珠一箧,〔二0〕主名不立。太后念欲下掖庭考问之,恐有无辜僵仆者,乃亲自临见宫人,一一阅问,察其颜色,开示恩信。宫人盗者,即时其服,不加鞭箠,不敢隐情,〔二一〕宫人惊,咸称神明。〔二二〕御览卷一三七、卷八0二

邓太后雅性不好淫祀。〔二三〕范晔后汉书卷四殇帝纪李贤注

邓太后临朝,上林鹰犬,悉斥放之。〔二四〕类聚卷九一

下□尚书曰:〔二五〕“国家离乱,大□未安,黄门鼓吹,曷有燕乐之志。欲罢黄门鼓吹。”〔二六〕书钞卷一三0

和熹邓后称制,〔二七〕永初二年三月,〔二八〕京师旱,至五月朔,太后幸雒阳寺,省庶狱,举冤囚。徒杜泠不杀人,〔二九〕自诬,被掠羸困,使舆见,〔三0〕畏吏,不敢自理。〔三一〕吏将去,微疾举颈,若欲有言,〔三二〕太后察视觉之,即呼还问状,遂信,〔三三〕即时收令下狱抵罪,尹左迁。行未还宫,澍雨大降。类聚卷一00

邓太后尝体不安,〔三四〕左右忧惶,至令祷祠,愿以人为代。太后闻之,即谴怒,敕掖庭令以下:“何故乃有此不祥之言?”左右咸流涕,叹太后临大病,不自顾,而念兆民。后病瘳,岂非天地之应与?〔三五〕御览卷五二九

和熹邓后自遭大忧,〔三六〕及新野君仍丧,〔三七〕诸兄常悲伤思慕,羸瘦骨立,不能自胜。〔三八〕御览卷三七八

〔一〕 “和熹邓皇后”,名绥,太传邓禹之孙,护羌校尉邓训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范书皇后纪论云:“初平中,蔡邕始追正和熹之谥,其安思、顺烈以下,皆依而加焉。”李贤注引蔡邕集谥议云:“汉世母氏无谥,至于明帝始建光烈之称,是后转因帝号加之以德,上下优劣,混而为一,违礼‘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之制。谥法‘有功安人曰熹’。帝后一体,礼亦宜同。大行皇太后谥宜为和熹”。

〔二〕 “和熹邓后年五岁”,此句原无“和熹邓”三字,御览卷三八四引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三六四引作“和熹皇后年五岁”。

〔三〕 “剪”,书钞卷二五引作“剃”,御览卷三八四引作“断”,于义皆通。

〔四〕 “夫人年老目冥”,“老”字御览卷三八四引作“耆”。“冥”字原误作“寔”,聚珍本作“冥”,御览卷三六四、卷三八四引亦作“冥”,字尚不误,今据校正。

〔五〕 “而”,原无此字,御览卷三八四引有,今据增补。

〔六〕 “故忍之耳”,此句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及为太后,时宫中亡大珠一筐。太后念欲下掖庭考问之,恐有无辜僵仆者,乃亲自临见宫人阅问,动察颜色,开示恩信,宫人即时首服,不加鞭箠,不敢隐情,宫人惊,咸称神明。”已移至下文。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后年五岁,太傅夫人爱之,自为剪发。夫人年高目冥,误伤后额,忍痛不言。左右见者怪而问之,后曰:‘非不痛也,太夫人哀怜为断发,难伤老人意,故忍之耳。’”可与此互证。

〔七〕 “奈何弄人发乎”,此条文字御览卷三七三亦引,字句微异。

〔八〕 “六岁能书”,此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此句有节删。

〔九〕 “诸兄读经,难问其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诸兄每读经传,辄下意难问。”

〔一0〕“宗族外内皆号曰‘诸生’”,书钞卷二六引“皆号诸生”一句,当即出此。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和熹邓皇后事云:“后七岁读论语,十二岁通诗,诸兄读经,辄难问微意,志在书传。母非之曰:‘当习女工,以供衣服,今不是务,汝当举博士耶?’后重违母意,则缝绽极女工事,暮夜,私买脂烛读经传,宗族内外皆号曰‘诸生’。”可与此互证。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亦有相类记载。

〔一一〕“滑如磄●”,姚本、聚珍本无“如磄●”三字。“磄●”,怪石。“●”与“磃”通。

〔一二〕“后仰嗽之”,“后”字原误作“若”,姚本、聚珍本云:“后仰□之。”类聚卷七九引同,今据校正。书钞卷二三引“梦扪天仰嗽”一句,系括引大意。此句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作“乃仰嗽饮之。”

〔一三〕“言尧梦攀天而上”,王先谦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集解载惠栋说引周宣梦书云:“昔圣帝明皇之时,神气昭然先见。故尧梦乘龙上天,汤梦布令天下,后皆有天下。”

〔一四〕“汤梦及天舐之”,此句原脱误作“汤反天砥之”,姚本、聚珍本作“汤梦及天舐之”,今据校正。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汤梦及天而咶之。”“咶”与“舐”通。

〔一五〕“皆圣主之梦”,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此”字,类聚卷七九引同。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吉不可言”一句,不知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有此句。据范书和熹邓皇后纪,永元七年,后与诸家子俱选入宫,八年冬,入掖庭为贵人,时年十六。

〔一六〕“博览五经传记”,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和熹邓皇后事云:“后自入宫,遂博览五经传记。”

〔一七〕“充少君之位”,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永元“十四年夏,阴后以巫蛊事废,后请救不能得,帝便属意焉。后愈称疾笃,深自闭绝。……至冬,立为皇后,辞让者三,然后即位。手书谢表,深陈德薄,不足以充小君之选”。

〔一八〕“惟岁时供纸墨而已”,御览卷六0五亦引此条,字句全同。聚珍本把此条连缀于下条之后,并注云此为殇帝延平元年事。按聚珍本编排失次,注文亦误。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永元十四年冬,邓贵人立为皇后。“是时方国贡献,竞求珍丽之物,自后即位,悉令禁绝,岁时但供纸墨而已。”通鉴卷四八亦将此事系于永元十四年,可见邓后令万国仅岁供纸墨事在和帝时。

〔一九〕“邓太后赐冯贵人步摇一具”,“冯”字原误作“马”,姚本、聚珍本作“冯”,今据改正。元兴元年,和帝卒,葬后,宫人并归园,冯贵人王赤绶,以未有头上步摇、环佩,加赐各一具。见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释名释首饰云:“步摇,上有垂珠,步则摇动也。”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步摇以黄金为山题,贯白珠为桂枝相缪,一爵九华,熊、虎、赤罴、天鹿、辟邪、南山丰大特六兽,诗所谓‘副笄六珈’者。诸爵兽皆以翡翠为毛羽。金题,白珠珰绕,以翡翠为华云。”

〔二0〕“箧”,竹笥。

〔二一〕“不敢隐情”,书钞卷二五有此一句,当即东观汉记邓太后事。

〔二二〕“咸称神明”,御览卷一三七引云:“及为太后,时宫中亡大珠一筐”云云,详见上文注〔六〕。又卷八0二引云:“和熹后时,新遭大忧,法禁未设,宫中亡大珠一箧,主名不立。太后乃亲自临见宫人,一一问阅,察其颜色,开示恩信。宫人盗者,即时首服。”此条即综合两处所引辑录。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亦略载此事。通鉴卷四八将此事系于元兴元年十二月殇帝初即位时。

〔二三〕“邓太后雅性不好淫祀”,范晔后汉书殇帝纪延平元年载:“夏四月庚申,诏罢祀官不在祀典者。”其下李贤即引此条文字作注。和熹邓皇后纪载:殇帝即位,邓太后临朝,“常以鬼神难征,淫祀无福,乃诏有司罢诸祠官不合典礼者。”由此看来,此句当系于殇帝延平元年。而聚珍本系于下文邓太后省庶狱,举冤囚,澍雨大降一条后,以为安帝永初年间事,与史不符。书钞卷二三有“不好淫祀”一句,即系东观汉记邓太后事。东汉会要卷五引东观汉记云:“邓太后性不好淫祀。”

〔二四〕“悉斥放之”,“放”字御览卷九二六、事类赋卷一八引作“卖”。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悉斥卖上林鹰犬。”通鉴卷四九将此事系于殇帝延平元年六月。胡三省注云:“东都亦有上林苑,在雒阳西。‘斥’,开也,弃也。”

〔二五〕“下囗尚书曰”,此句有脱误,无从校正。此句上冠有“东观记云:和熹后传云”九字,知“下囗尚书曰”云云为和熹邓皇后传中文字。

〔二六〕“欲罢黄门鼓吹”,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九月载:“壬午,诏太仆、少府减黄门鼓吹,以补羽林士。”又见通鉴卷四九。疑此邓太后命罢黄门鼓吹与范书安帝纪永初元年所载为同一事。通鉴卷四九胡三省注云:“汉官仪曰:‘黄门鼓吹,百四十五人。羽林左监主羽林八百人,右监主九百人。’杜佑曰:“汉代有黄门鼓吹,享宴食举乐十三曲,与魏代鼓吹、长箫伎录,并云丝竹合作,执节者歌。’”姚本、聚珍本皆未收此条。聚珍本乐志有“国家离乱,大□未安,黄门旧有鼓吹,今宜罢去”一条,系辑自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0。陈本经过窜改,不足为据;且此条为邓太后诏中语,据孔广陶校注本书钞所引,不应入乐志。

〔二七〕“和熹邓后称制”,此句书钞卷二三引作“太后临朝”。

〔二八〕“永初二年三月”,此句原无,御览卷一一、事类赋卷三引有,今据增补。

〔二九〕“徒杜泠不杀人”,原无“徒”字,御览卷六四二引有,今据增补。“泠”,姚本、聚珍本作“冷”,御览卷六四二引作“洽”。

〔三0〕“使舆见”,“舆”字原误作“兴”。姚本云:“使舆见。”聚珍本云:“便舆见。”今据改正。御览卷六四二引作“便与见”,“与”字亦误。通鉴卷四九云:永初二年“五月丙寅,皇太后幸雒阳寺,及若卢狱,录囚徒。雒阳有囚,实不杀人而被考自诬,羸困舆见。”胡三省注云:“舆,箯舆也。狱囚被掠委困者,以箯舆处之。”箯舆编竹木为之。

〔三一〕“自理”,此二字御览卷六四二引作“白”。

〔三二〕“微疾举颈,若欲有言”,此二句御览卷六四二引作“举头若有言”。

〔三三〕“遂信”,姚本同,聚珍本作“遂得申理”,御览卷六四二引作“遂得申列”。

〔三四〕“邓太后尝体不安”,事在安帝永初三年秋,见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

〔三五〕“岂非天地之应与”,此条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九0两引,一引云:“以人为代。”一引云:“和熹邓皇后尝体不安,左右忧惶,至令祷祠,愿以身为牲。后即谴怒止之,后疾遂瘳。”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0亦两引此条,一引云:“以人为代。”另一引云:“邓太后尝体不安,左右忧惶,至令祷祠,愿以身代牲。太后闻之,甚怒,即敕令禁止,以为何故乃有此不祥之言。左右咸流涕,叹息曰:‘太后临大病,不自顾,而念兆民。’后病遂瘳,岂非天地之应与?”其下注“补”字,即谓此条文字已据他书增补。姚本、聚珍本即据陈刻本辑录,所不同者,一二字而已。

〔三六〕“自遭大忧”,谓和帝、殇帝卒。

〔三七〕“新野君”,和熹邓皇后母阴氏。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载:“六月戊申,爵皇太后母阴氏为新野君。”又永初四年载:“冬十月甲戌,新野君阴氏薨。”阴氏卒后谥曰敬君。“仍”,重也,再也。

〔三八〕“不能自胜”,此条御览卷三八六亦引,字句稍略。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及新野君薨,太后自侍疾病,至乎终尽,忧哀毁损,事加于常。”又邓骘传云:永初“四年,母新野君寝病,骘兄弟并上书求还侍养。太后以阊最少,孝行尤着,特听之,赐安车驷马。及新野君薨,骘等复乞身行服,章连上,太后许之。骘等既还里第,并居冢次。阊至孝骨立,有闻当时”。

安思阎皇后〔一〕

〔一〕 “安思阎皇后”,名姬,阎畅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安思阎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史通古今正史篇叙东观汉记递修经过云:“至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据此可知东观汉记外戚传中有安思阎皇后传。此传文字今全佚,仅存其目。

顺烈梁皇后〔一〕

有光景之祥。〔二〕书钞卷二三  九岁诵论语。〔三〕书钞卷二五  孝顺梁皇后,〔四〕永建三年春三月丙午,〔五〕选入掖庭。〔六〕相工茅通见之,〔七〕瞿然惊骇,却再拜贺曰:“此所谓日角偃月,〔八〕相之极贵,臣所未尝见。”〔九〕太史卜之,兆得寿房,〔一0〕又筮之,得坤之比。〔一一〕御览卷七二七

顺帝阳嘉元年,立顺烈皇后。是时自冬至春不雨,尊后之日,嘉澍沾渥。〔一二〕御览卷一0

太后摄政。〔一三〕书钞卷二三

〔一〕 “顺烈梁皇后”,名妠,大将军梁商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顺烈梁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梁皇后事云:“和平元年崩,群臣奏谥曰顺烈皇后,合葬宪陵。”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所载,顺烈梁皇后传是桓帝元嘉元年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等人所作。

〔二〕 “有光景之祥”,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云:“后生,有光景之祥。”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云:“梁皇后,大将军商女,后有光景之祥。”

〔三〕 “九岁诵论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按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云:梁皇后“少善女工,好史书,九岁能诵论语,治韩诗,大义略举”。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云:梁皇后“既有女工之巧,尤好史书学问之事。九岁能诵孝经、论语,遂治韩诗,大义略举”。

〔四〕 “孝顺梁皇后”,类聚卷七五引作“孝顺梁后”。按“孝顺”二字当作“顺烈”,初学记卷一0引“顺烈梁皇后传曰”云云,可证。

〔五〕 “三月丙午”,姚本、聚珍本作“三月丙申”,初学记卷一0引同。按永建三年三月辛丑朔,丙午、丙申日均在三月。

〔六〕 “选入掖庭”,时梁皇后十三岁,见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

〔七〕 “茅通”,原脱“茅”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皆有“相工茅通”之语。类聚卷七五引作“莱通”,误。

〔八〕 “此所谓日角偃月”,书钞卷二三有“日角偃月”一句,当出东观汉记顺烈梁皇后传。

〔九〕 “臣所未尝见”,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也”字,初学记卷一0、类聚卷七五引同。

〔一0〕“寿房”,原作“戴房”,误。聚珍本作“寿房”,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同,今据改正。据范书顺烈梁皇后纪载,梁皇后先为贵人,阳嘉元年,于寿安殿立为皇后,与“兆得寿房”相应。

〔一一〕“得坤之比”,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李贤注云:“易坤卦六五爻,变而之比,比九五,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九五居得其位,下应于上,故吉。”

〔一二〕“嘉澍沾渥”,书钞卷二三仅引此一句。

〔一三〕“太后摄政”,书钞卷二三引此句,孔广陶注云:“是孝顺梁皇后事。”今据孔注把此句置于顺烈梁皇后传内。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梁皇后事云:“阳嘉元年,立为皇后。冲帝在襁褓,太后摄政。”

窦贵人〔一〕

窦章女,顺帝初,入掖庭为贵人,早卒。帝追思之,诏史官树碑颂德,章自为之辞。〔二〕御览卷五八九

〔一〕 “窦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章传略载其事。

〔二〕 “章自为之辞”,“章”字姚本、聚珍本作“帝”。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云:“顺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属文,以才貌选入掖庭,有宠,与梁皇后并为贵人。……贵人早卒,帝追思之无已,诏史官树碑颂德,章自为之辞。”

孝崇匽皇后〔一〕

申贵人生孝穆皇帝,〔二〕赵夫人为穆皇后,〔三〕匽夫人生桓帝。帝既立,追谥赵夫人为穆皇后,匽夫人为博园贵人。〔四〕和平元年,桓帝诏曰:“博园匽贵人履高明之懿德,资淑美之嘉会,与天合灵,笃生朕躬,‘欲报之德’,〔五〕诗所感叹,今以贵人为孝崇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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