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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台湾资料清宣宗实录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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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因风雨阻滞,辗转稽延,自应量为变通。嗣后台湾府属厅、县审办寻常案内,罪止发遣军流及命案从犯,该府、厅、县于审明后,俱着招解台湾道勘定移司,毋庸将犯解省;并令该道缮具文册二副,于鹿耳门、鹿仔港两处口岸配船分递,不拘何处文书先到,即由臬司覆核详咨。倘有犯供翻异,该道即就近提人质审,庶案件得以迅结。至应拟斩绞并斩绞案内遣军流徒余犯及由斩绞减为遣军流徒者,仍着照向例解司审转,以昭慎重。该部知道』。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六。

十九日(乙卯),予福建出洋淹毙外委蔡修立祭葬、恤荫,兵丁萧长生等五十九名赏恤如例。

二十四日(庚申),造补福建漳州厂战船;从巡抚赵慎畛请也。

二十六日(壬戌),予福建出洋淹毙把总陈廷勋祭葬、恤荫,兵丁陈光彩等十七名赏恤如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七。

九月初二日(丁卯),谕〔内阁〕:『孙尔准奏「地方情形事宜」一折,闽省滨临大海、幅员辽阔,禁奸清匪,稽查宜周。兼以延津一带盗劫频闻,漳、泉各属风气犷悍,习于械斗;台湾又远隔重洋,土盗尚未能净绝。地方大吏,总当随时整顿,尽心化导,俾得渐收实效。孙尔准于到任后体察该省情形,酌筹办理;所称连甲之法,每村甲首率众轮值守望,一有盗警,附近各村可以同往掩捕,宵小自无从潜匿。至晋江、惠安、同安各县渔船偶因采捕乏食,逢船劫抢;舟师在洋巡缉,莫辨其为渔、为盗,未能实时弋获。嗣后着饬令沿海各县将各澳商渔船只于该船头尾两■〈舟皮〉印烙县分、甲号、渔户姓名并在风篷两面书写大字,以便易于识认;仍严饬汛口员弁确加查验,毋许偷放,庶期洋面肃清。该抚务当认真察办,行之久远;断不可有名无实,空费周章也』。

初四日(己巳),谕〔内阁〕:『赵慎畛等奏「浙省被水,请招商赴台贩米」一折,本年浙省雨水过多,又猝遇山水,低田被淹,各属米价增长;惟闽省早收丰稔,台湾余米可以出粜。着照所请,准其暂停海禁,并见征税科。该督等即招商给照,令其赴台采购;从海道运至浙省,以济民食。所经各海口验照放行,毋得留阻。俟浙省米价稍平,即行截止;仍遵旧制,饬禁海运,毋许越贩。该部知道』。

谕〔军机大臣等〕:『据赵慎畛覆奏:「此次护送朝鲜国难夷金光宝等九名进京,系照越南、日本等国难夷回国成案分咨各省护送,并未委员伴送至京,实属错误」等语。嗣后如遇难回国,着仍照向例,分咨经由等省逐程委员护送;倘系由台湾内渡难夷进京,着闽省派委员弁护送,不得按照回国之例办理,以昭慎重。将此谕令知之』。

初六日(辛未),命福州副都统瑚松额回京,以荆州协领富亮为福州副都统。

初九日(甲戌),修福建福州、泉州、台湾三厂战船;从巡抚孙尔准请也。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八。

二十八日(癸巳),改造福建海坛左营战船;从巡抚孙尔准请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九。

冬十月十八日(癸丑),福建福宁镇总兵官刘成魁因病解任,以澎湖协副将常遇恩为福宁镇总兵官。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

十一月乙丑朔,以安徽按察使惠显为福建布政使。

十五日(己卯),谕内阁:『赵慎畛等奏「噶玛兰新辟田亩科则,请再确勘覆定,分别酌办」一折,台湾噶玛兰自嘉庆十六年奏准开辟后,委员勘丈,共田园七千五十甲零;原议每田一甲征租六石、每园一甲征租四石,经户部议驳,行令查照叛产成案分别征收。迄今额征科则,尚未议定。十七年后,陆续启征之租,俱未入册报销。兹据该督等查明,前次委员系用绳牵丈核算弓口,约计实在开垦止五千七百余甲。内原垦田地尚属有收,续垦田园率皆硗薄;且甫经开垦,尚须农民自费工本。兼之沙士浮松、溪水泛溢,实系限于地势,不能分则定赋。至官荒由民升垦,亦与叛产不同。此时不特租额不能议加,即亩分尚有短缺;如照部议增租,民力实有难支。着照所请,噶玛兰田园,截至本年为止,除水冲沙压不计外,再行确切覆勘,垦熟田园实有若干?按地土之肥瘠,定租额之多寡。该督等即饬该道、府督同委员会该厅履亩勘丈,取造册结报升。其历年租榖即造册报部核销,毋许丝毫隐匿。如所垦田地将来渐就丰腴,即随时议加租额,以昭核实』。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一。

十二月初八日(壬寅),谕内阁:『赵慎畛等奏「水师兵船应制备巾顶插花,恳准报销」一折,闽省缉捕兵船,前因经费无出,奏准于关税项下动支银十万两发商生息,岁得息银一万二千两,以备支用。兹据该督等奏称:兵船巾顶插花,出洋驾驶,追蹑盗踪,较为利便;如遇届期修造,驾厂必须制办。按照船只大小均匀牵算,每船需银四十余两;每年四厂,约需银二千两零。着照所请,准将战船制备巾顶插花工价,归于筹备缉匪经费之关税生息项下一体动支制办,按年造册报销,以归核实。此项工价银两既经准予报销,着严饬各营务须认真缉捕,不可日久懈弛,转致有名无实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二。

道光四年(一八二四、甲申)春正月二十二日(丙戌),调福建陆路提督许文谟为浙江提督、浙江提督马胜为福建陆路提督。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四。

二月初十日(甲辰),改福建艋舺营游击为水师参将,驻噶玛兰;添设噶玛兰营都司一员、千总一员、外委二员,都司驻伍围,移伍围守备驻头围、头围千总驻三貂。拨台湾陆路左营及城守营兵二百名、艋舺营兵一百名隶噶玛兰、换防台湾北路及城守营兵四百四十名隶艋舺营,均归参将管辖:从总督赵慎畛请也。

十三日(丁未),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据赵慎畛奏,台湾镇总兵观喜告病一缺,已明降谕旨将留闽补用之总兵明保补授矣。前据赵慎畛奏:该镇明保于陆路营伍缉捕事宜尚为明晰,惟海洋情形未经谙习;经朕降旨:『将明保撤任,仍留闽省,遇有陆路总兵相当缺出,再行奏补』。台湾镇总兵兼辖水、陆营务,为全台重镇;并会同该道,办理一切刑名案件,责任甚巨。着该督随时留心察看,倘明保不胜台湾镇之任,即据实奏闻,候朕另行简放,以重海疆,毋任贻误。将此谕令知之』。

以福建候补总兵官明保为台湾镇总兵官。

二十二日(丙辰),修福建福州、泉州、漳州三厂战船;从巡抚孙尔准请也。

二十七日(辛酉),谕〔内阁〕:『赵慎畛等奏「请暂停鼓铸」一折,闽省宝福局鼓铸钱文,系为搭放兵饷之用。据该督等查明,现在市价银贵于钱,局铸成本折耗甚多。其各州、厅、县捐款津贴,需用铜铅运费,办理亦多掣肘;且兵丁等领饷后,以钱易银,核计每两短钱二百余文,殊形支绌,自应量为调剂。着照所请,自道光四年夏季起,将局铸暂行停止。其应搭兵饷,亦自夏季起停搭饷钱,统以银两全支。所有局内现存钱文并本届委员所办及旧存铜铅,均着存贮局内。该督等察看情形,如钱价稍贵,即行奏明开铸,各营兵饷仍照旧例搭放。该部知道』。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五。

三月初二日(乙丑),谕内阁:『前据御史余文铨奏:闽省台湾米多价贱,请官为采购北运;当交户部议奏。兹据奏称:「由官采买,恐不免勒掯、需索诸弊。请暂弛海禁,于糖船酌量装载,拟募殷实商人领取官给贩米数目印票,运至天津,将米票起口呈验,各自投行,按照市价粜济民食,各商免其纳税,又可杜吏胥勒索之累」;事属可行。惟该处可以运米若干?必须亲历其境,方得确实情形。现在该抚孙尔准于四、五月间巡台,即着察看该处地方如果米多价贱,应如何招商给照,或糖船装载、或另船贩运,务期糖税仍无偷漏、米运并无留难;并核计该处时价及运津水脚,每石应得银若干?分晰议定章程。该抚一面据实奏闻,一面即督饬迅速购运并知照直隶总督饬天津海口一体遵办,以平市价而裕民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六。

夏四月初八日(辛丑),谕内阁,赵慎畛等奏「台湾鹿耳门等处请毋庸添建炮台」一折,台湾鹿耳门等处,从前因海洋未靖,经该省议请添建炮台并建复卡堆、雉堞、望楼等项,原系因时制宜。兹据该督等查明鹿耳、淡水两口并无地基堪以建筑炮台,其鹿耳门口两旁沙汕、海潮冲涨靡定,亦难建筑;且该处前已添造守港快船,由台湾水师历年派定中、左、右三营「知」字号船十只,每船各配兵五十名,俱驾赴鹿耳门常川在港巡防。其鹿港北岸基地,早已冲成港道,亦无余地可以建复。现由该厅捐雇巡船在彼常川哨探,俱各周备。至淡水海口沪尾地方,原有炮台本属坚固,足资守御。所有前议添建炮台、兵房、卡堆、雉堞、望楼等项,着照所请毋庸建造,以节糜费』。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七。

五月初三日(乙丑),谕〔内阁〕:『赵慎畛等奏「闽洋米艇战船缉捕不能得力,请全行栽汰」一折,闽洋米艇船只,前因庆保等以船身迟笨、驾驶未能得宜,奏请裁汰十五船;当经降旨准行,并令将裁剩船只俟应拆修之时,照同安梭船式一律改造。兹据赵慎畛等查明现存米艇各船仍难适用,现届大修、小修,若仍旧修造,未免帑项虚糜,自应全行裁汰。着照所请,除已改造之「胜」字六号等米艇八只堪资得力,毋庸议裁外,所有现在应修驾厂之「胜」、「捷」两字号同击碎之「捷」字六号十二船,俱着即行裁汰。其存营驾驶之「胜」字一号、十号并甫经修竣之「胜」字三号等三船,仍俟届修之时一律全裁,分别变价报拨,以节糜费而收实用。该部知道』。

十六日(戊寅),修福建福宁镇左营战船;从巡抚孙尔准请也。

三十日(壬辰),修福建漳州厂战船;从总督赵慎畛请也。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八。

六月十三日(乙巳),以服阕巡抚张师诚为山西巡抚,调福建按察使邱鸣泰为山西按察使,以降调山西巡抚邱树棠为福建按察使。

十八日(庚戌)福建巡抚孙尔准奏:遵旨招募商人贩米赴天津粜济民食。得旨:『办理甚好』。

二十八(庚申),调福建按察使邱树棠为江西按察使、江西按察使魏元烺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九。

秋七月壬戌朔,谕内阁:『赵慎畛奏「请勒限造补闽洋战船」一折,闽省水师船只经官兵统带出洋,遇有遭风、攻盗坏失情事;查非管驾及派拨不慎,例准动项造补,依限完工,以资驾驶。兹据该督查明,该省自嘉庆十年至今未经造补者,尚有三十四只之多;总由官兵在船攻盗被害或遭风落水,沉失机械各项均须造册取结、汇勘绘图,具题兴办,以致辗转迟滞,贻误船工;亟宜明定章程,俾无玩视。着照所请,所有应行造补各船,准以奉文日起,再予限六个月,将被害落水官兵花名履历、船内军械件数斤重并赔造将备衔名,逐细查造册结,申送该司详办。如有迟逾,即指名参奏,交部严议。

嗣后倘有遭风、被劫船只,统以呈报到案之日起,勒限一年详办完结,毋任再有延压。此事因循已久,能如此整顿办理,甚属认真。至另片奏:厂员兴工限期,现在应行造补之三十四船内除福州、泉州、漳州三厂,仅止承办六只。着仍照原奏定限四个月完竣外,其台湾道厂,应造船只较多,着准以该道奉文之日起,查照此次奏明定限先办两船;俟将届完竣时再办两船,以后按两船一次接续详办。似此量为变通,庶免支绌。此外另有造补船只,不得据以为例。该部知道』。

闽浙总督赵慎畛奏:『商运台米,请专赴天律,无庸兼贩浙江,停止上年暂弛海禁之案,严查各海口,毋许小船私载偷越;并飞饬厦门商船,乘此南风司令之时赶紧装运』。报闻。

初二日(癸亥),谕内阁:『孙尔准参奏「约束营兵不严之各将弁」一折,台湾安平水师营兵胆敢纠约同伍并沿海奸民,抢毁商人李胜兴载米船只,实属目无法纪。该汛各将弁平时漫无约束,甚至兵丁滋事,又不上紧拏获案犯,怠玩已极;孙尔准查办甚好。署守备杨士高、许成安、把总赵世杰、许世藩俱着斥革,交该抚严审定拟具奏。署游击方朝辉近在同营,全无察觉;着先摘去顶带,勒限一个月将犯事有名各要犯拏获,送交地方官提同现犯研讯确情,按律惩办;如限满无获,即着革职。副将吴得勋系统辖之员,亦着勒限一月督拏;逾限无获,奏参请旨。台湾镇总兵明保,经该抚屡次移催,仅以副将吴得勋并不拏犯」为词,空文回复,意存诿卸;着交部议处。该地方文职各员,俱着查取职名,于定案时照例附参』。

二十二日(癸未),福建巡抚孙尔准奏:『台湾安平运米十四万石前赴天律,请准其半糖、半米匀载。目前台湾米价并无增长,嗣后应截止招募,为海疆民食留其有余』。报闻。

二十四日(乙酉),闽浙总督赵慎畛奏:『遵查闽省栅民,惟延、建等府所属较多;因向办联甲章程有效,仍照办理』。得旨:『所奏均悉。务要实力行之,切勿有名无实也』。又奏:『台湾匀销内地南靖、长泰两县官运盐额一万二千石,并照台湾课则,加补五十石;因该府缉私整顿,各贩户情愿代销缴课,汇同原额经征之余课、粮饷抵兑兵饷。其未奉文以前,缺销六日,仍饬南靖、长泰两县自行赔补』。下户部议。寻奏:『自此次奏准奉文日为始,责令按年给照督销。此后该二县自变量愈轻,整饬自易;务令承办之员,年清年额。余均如所奏办理』。从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七十。

闰七月二十八日(戊午),调福建建宁镇总兵官蔡万龄为台湾镇总兵官,以山东文登协副将庆麟为建宁镇总兵官。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七十一。

八月初四日(甲子),谕内阁:『前据户部议覆御史条陈采买台米,降旨令福建巡抚孙尔准察看办理。兹据该抚在台湾招募商民,运米十四万石陆续抵津;本年直隶秋收一律丰稔,粮价已平,今米石全数运津,市价自必更减。该商等自备资本,远涉重洋,若仍照该部原议令其自行投行,按照市价粜卖,必致赔累;且不能趁秋汛回南,守候尤形苦累。自应照此次户部筹议官为收买,以惠远商。所有应给价值,即照该抚所报米价、运费,每石以库平纹银三两六钱为率。除该商等零星销售米石不计外,着发价先行收买米十万石;计银三十六万两,着于部库拨银二十万两,通济库拨银三万两,长芦运库、天津道库并天津关税各项下通同拨用银十三万两。所动部库银两,即着该抚在福建积存俸饷、建旷、工程、平余等款项银内凑足二十万两之数,解部归款。并着蒋攸铦拣派公正明干大员,前往天津专行督办。所有该部动拨银两,均交该委员一手给发,令该商等当堂领收。仍先行出示晓谕:如有克扣平色、浮加斗斛、卸重空回时吏胥留难勒掯情弊,许该商指名控告,该督即行严办示惩。此项米石收买,即暂运卸北仓,加谨收贮,由部核办。此次运米原船带回货物,官给印照;所过关津,加恩一律免其纳税。其台湾商人急公应募、远历海洋,运米至十四万石之多,着该抚孙尔准秉公查明,择其率领办运、资本最多尤为出力者,分别生、监、民人,给予顶带、职衔及酌量奖赏,以示鼓励;毋许冒滥』。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七十二。

九月十二日(辛丑),户部奏:『台商余米一万八千余石,仍请官为收买』。报闻。

十六日(乙巳),谕内阁:『博启图等奏:「卸贮北仓台米十余万石,应行拨运旧太仓存贮。惟现在漕运完竣,所有剥船非外出行运,即各归水次,一时难以聚集;且此后天气渐寒,即使克日齐备,诚恐拨运不及,沿途冻阻」。所奏自系实在情形。着照该侍郎等所请,将此项米石暂行封贮北仓,饬令该地方官小心看守,不可稍有疏虞。俟来岁春融冰泮,于首进粮帮未到之先,即行筹备船只,剥运京仓存贮』。

二十八日(丁巳),予福建巡洋遭风伤毙外委叶青山祭葬、恤荫,兵丁李洪升等三十三名赏恤如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七十三。

冬十月二十七日(丙戌),谕内阁:『赵慎畛奏「台湾水陆官兵,请令该道会同总兵管辖」等语。台湾道例加按察使衔,本有奏事之责;每年大操,着照旧例,会同该镇秉公阅看。其台湾营伍,亦着责成该道实力查察,毋任武弁通同徇隐;并令台营官兵,勤加训练。如有官兵懈玩,着会同该镇严行惩究;逐月营伍情形,着该道据实呈报。倘兵丁赌博、斗殴及作奸犯科等事,厅、县移提,营弁不即交讯,该道于厅、县具禀后,即会同该镇提弁讯究。如系有心徇庇,立即斥革究办。或仅止任意玩延,即将该弁棍责,饬令交出滋事兵丁,押送厅、县审讯。若怙不悛改,并不严加管束,仍纵兵丁滋事,又延不移交厅、县收审者,即非有心庇护,亦着将该弁斥革,押回内地。至犯事兵丁,即届班满,不准递回内营;俟在台审结后,再行释回。该道务须实力整顿,毋得积习相沿,致弁兵日益藐玩』。

又谕:『赵慎畛「奏参防范洋船不严之游击,请降补守备」一折,闽洋未有洋船寄椗,必系希图贩卖违禁货物;经该督饬属巡防,内地各洋业将洋船驱回,惟台湾寄泊一只,值该抚孙尔准在台饬委署艋舺营游击、改升台湾水师中营游击张朝发前往驱逐,该洋船藉称遭风损坏,驶去复回,逗留月余之久始行开去。该游击张朝发犹以被雨所阻,具禀支吾,实属玩视;即予斥革,亦属咎所应得。姑念其熟谙水务、平日缉捕尚属勤奋,着加恩降为守备,留于闽省;俟有相当缺出,酌量补用,以观后效。仍着该督饬查,在洋舟师及守口员弁如有得规徇纵,并沿海奸民有交通私售禁海清弊,即据实严参究办』。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七十四。

十一月十二日(庚子),修福建泉州厂水师提标中营遭风击碎战船;从总督赵慎畛请也。

十四日(壬寅),谕内阁:『向来漕粮截卸北仓,用杨村官剥船转运;船户偷窃搀扣,诸弊丛生。本年收买台湾商米卸贮北仓,着该侍郎等责成经纪于年前雇用民剥;俟来岁春融,一经冰泮,即饬迅速转运。惟民剥雇价,较之官剥例价需加增银二千余两。此项剥价,并无款项开销;着照所请,准该经纪等承买东豫漕麦二万石,以资津贴。除应交例价银二万四千两准其添补挑修通惠河工程外,所得赢余银二万余两,作为该经纪等由北仓转运过坝雇用民剥等项之费。倘有颗粒亏短,即着该经纪赔补。又另片奏:坐粮厅通济库内现存银两,不敷应用;着准其援照嘉庆十六年成案,先在长芦监运司库内借支银三万两,作为转运台米及兴修通惠河闸坝各工豫期购料之用。统俟明春东豫漕粮抵坝、经纪承买漕麦后,除将赢余银二万两抵还运费外,并于例价内拨银一万两,一并解往长芦运库归款。该部知道』。

又谕:『前据赵慎畛奏:「台湾营弁,请照海疆久任之例,计俸升补」;当交兵部议奏。兹据奏称:「驻台湾守备以上久停更调,而千、把总以下仍系纷纷更换,于海疆情形未能周知,不足以资约束」。嗣后台湾千总、把总、外委、额外外委等弁三年期满,俱着毋庸调回内地。其留台分别保题、升补之处,均着照所议行。至该督奏请千总俸满,先加升衔,未免过优;且留台将备等向无此例,亦觉两歧。所请着不准行。该处营员现虽更定章程,而班兵仍照旧三年更换;惟兵丁内亦有由台招募土著入伍者,一经着有劳绩,不得不加以甄拔。若年久拔补渐多,则营弁半属台地之人,易滋流弊,殊非杜渐防微之道。着该督等遇有千、把、外委等缺,仍按嘉庆九年兵部奏定章程:凡由台募兵丁甄拔并招募台地土著兵丁,均不得过十分之一,以符定制』。

二十九日(丁巳),修补福建台湾艋舺营遭风沉失军装、器械,并拨盐法道库银六万两发商生息,接济应办金州战船、天津大小梭船不敷例价;从总督赵慎畛等请也。

三十日(戊午),予福建在洋淹毙兵丁王宙、落水受伤兵丁刘江山等二十四名分别恤赏如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七十五。

十二月二十七日(乙卯),谕内阁:『赵慎畛等奏「请严禁民人私垦生番境内地亩」一折,福建台湾彰化县所辖水里、埔里两社系在生番界内,向以堆筑土牛为限,民人樵采例禁侵越。近年以来,该处生番因不谙耕作,将熟番招入开垦。据该督等查明,该熟番与汉民交契结姻者颇多,恐汉奸私入,溷杂难稽;或因生番懦弱,逞强欺占。该生番野性未驯,必致争斗肇衅,酿成巨案;不可不严行饬禁。现在农事已毕,着即饬令各祉屯弁及通、土等查明越入各熟番,概行召回,不准逗留在内,以后亦不许再有潜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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