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别史

台湾资料清文宗实录选辑

3.1 万字 · 约 1 小时 29 分钟 · 2 / 4

会员可开白话

海防同知地方紧要,特允所请;嗣后不得援以为例』。

兼署闽浙总督、福建巡抚王懿德奏「广艇匪船在沙埕洋面寄泊,现筹防剿」。得旨:『此次剿捕艇匪,两省镇协各员如有若去岁之藉词迟延者,即行会同郑高祥、叶绍春参奏』。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七十二。

冬十月初五日(壬午),以拏获福建台湾匪犯王涌,予知府裕铎等升叙有差。

以疏防福建洋面艇匪,革水师总兵官林建猷职,仍留任。

十五日(壬辰),谕〔内阁〕:『季芝昌、王懿德奏参延不进剿之水师提督」一折,福建水师提督郑高祥督剿艇匪,甫经出洋,即藉称风大,按兵不动;继复以修理船只,折回厦港,置剿匪于不问,实属畏葸不前。郑高祥着先行交部议处,仍令戴罪统带师船出洋剿捕,务将各艇匪悉数歼除;倘再藉词延宕,即行严参』。

闽浙总督季芝昌以疾乞休,允之;调云贵总督黄文镕为闽浙总督。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七十三。

二十三日(庚子),以剿获福建台湾匪徒洪纪,赏台湾道徐宗干、参将常存花翎,余升叙有差。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七十四。

十二月初三日(戊寅),调浙江按察使苏敬衡为福建按察使。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七十八。

●咸丰三年(一八五三、癸丑)春正月十二日(丁巳),谕内阁:『怡良、王懿德奏「请将各处未补仓榖暂缓采买」一折,福建省城及漳州府属,上年夏间猝遭风雨,民间盖藏杂粮间有损失,兼之台湾米船进口稀少,晚收后粮价未见平减;若再发价采买仓榖,诚恐有妨民食。着照所请,准将上年应补仓榖暂缓采买;俟今秋晚收后粮价平减,再行奏明买补。其历年未买竣榖五万八百余石,仍着责成该管道、府勒限买竣,以重仓储』。

十三日(戊午),谕军机大臣等:『前据季芝昌、王懿德奏参福建水师提督郑高祥督剿艇匪,畏葸不前;当降旨照部议革职,仍责令戴罪出洋剿捕,以观后效。朕现闻闽省洋面,广艇匪徒愈肆滋扰,台湾米船间被抢掠;以致台米不能渡海,闽、浙粮价增昂。郑高祥不能乘坐海船,每遇巡洋,往往藏匿海■〈氵义〉,逾时捏报欺饰;似此怯懦无能,无怪匪徒日肆。且江、浙二省现办海运,设使洋面稍有疏虞,所关非细。着怡良、王懿德迅即确查:郑高祥如有前项情节、不胜水师之任,即行据实参奏,另派妥委暂署;一面奏请简放。务饬署任之员,将艇匪悉数歼除,毋得再有贻误。陆路提督炳文,前据季芝昌等奏:「署游击王熤申文内夹有匿名揭帖,声诉炳文有调操扣饷各情」;该提督平日声名究竟若何?着一并查明具奏。并着闽浙督、抚于水师各营总兵内留心访察,如有堪胜水师提督之任者,据实保奏。再,前据黄宗汉奏:「浙江提督叶绍春,艰于步履,拟请总督代奏开缺」。朕知该提督熟悉海面情形,平日整顿营务尚属认真。现当剿捕广艇匪徒之际,统率需人;着黄宗汉就近查看,如该提督病已痊愈,即传旨令其奋勉从公,以图报效,毋负委任。将此各谕令知之』。寻浙江巡抚黄宗汉奏:『提臣叶绍春步履艰难,未敢遽行引疾;现在省城,与将军、都统会商防堵事宜』。得旨:『叶绍春力疾办公,实属可嘉』!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八十二。

二月初十日(乙酉),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怡良等奏:『体察闽省渔船,可以随时雇用,不能常川配带』。得旨:『既有成法,惟在实力奉行耳』。

革职留任福建水师提督郑高祥奏陈洋面匪踪无定,此追彼窜,迄未能得手。得旨:『此等办事,甚可笑了。岂有水师提督在洋面追捕未获一匪,尚腼颜具奏耶?朕观汝未必亲身出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八十四。

十七日(壬辰),以福州将军怡良为江西总督。

调杭州将军有凤为福州将军。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八十五。

二十四日(己亥),以福建巡抚王懿德兼署闽浙总督。

以福州副都统东纯暂署福州将军。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八十六。

三月十六日(庚申),以巡洋不力,已革福建水师提督郑高祥革任。

以福建金门镇总兵官施得高为水师提督。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八十八。

夏五月初八日(壬子),谕军机大臣等:『前据王懿德奏:海澄等县会匪滋事;当降旨令该署督妥速查办,毋令蔓延。本日据奏「同安、厦门均已失守,安溪亦被贼进城毁抢,请调兵协剿」一折,并片奏:请解散胁从等语。闽省会匪名目不一,若地方官随时访查,认真拏办,何至聚集一万余人肆行攻抢,连陷城池,并有戕官劫犯重情!可见循废弛,养廱已久,实堪痛恨!现经该署督派委镇、道大员驰往各该处会同防剿,着即严饬带兵员弁迅速掩捕;务将首要各犯,悉数歼擒。如须该署督亲往督办,亦即相机筹度,毋失事机。其上游之延平等府与下游之漳州等府,仍着扼要设防,勿致勾结为患。闽省兵力不敷,本日已谕令叶名琛等挑备惠、潮各镇协精兵二、三千名,由潮州赴闽会剿。至调往浙江之防兵一千名,该省堵御正当吃紧之际,若遽行撤归,恐往返徒延时日,而两省调遣转致延误。漳州镇总兵郭仁希,前经向荣奏称带兵不能得力;现在统兵前往剿办,该员是否足资策应?并着随时察看,勿任贻误。候选知府王朝纶,前由京赴台湾采办米石;着该署督即传旨饬令迅赴厦门一带,随同办理剿堵事宜。其在籍之前任甘肃知府候补道庄俊元、兵部员外郎庄志谦等并此外漳、泉各属公正绅士,着一并剀切晓谕:如能劝谕团练、剿匪立功,即由该署督于事竣后核实保奏,候朕施恩。另片请速拨军饷,已谕户部速议具奏。近来筹饷之难,封疆大吏谅已深悉;地方设有缓急,惟当就近筹划,以应急需。若专恃拨款,岂不辗转迟误耶?已革安徽按察使张熙等前在闽省缉拏盗案,颇有声威;现已谕令周天爵等即饬该革员迅速赴闽,交该督差遣委用矣。将此由五百里谕令知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九十三。

十二日(丙辰),谕〔军机大臣等〕:『王懿德奏「据报漳州镇、道被贼戕害,永安、沙县先后失守」一折,览奏曷胜焦急。该省会匪虽时有蠢动,半系乌合,何至府、县城池连次失陷?该省地方官竟无准备,实堪痛恨!厦门距省不过六百里,永安、沙县亦在五百里以内;该署督两次奏报均据探禀之词,并无确实见闻。朕久闻该省驿站废弛,即此已可概见。究竟漳州府城是否失陷?该管镇、道如何被戕?永安、沙县各文武如何下落?即着迅速查明具奏。闽省除水师外,陆路兵额四万有余,为数不少,泉州驻兵尤多;何至一闻警报,即须调兵邻省?现在江西、浙江皆当防堵之际,兵力恐亦难分;该署督所请饬调两省官兵,已谕令张芾、黄宗汉酌量调拨,但恐缓不济急。该署督仍当与提督炳文会商,就本省所有之兵迅速调拨剿办,万不可坐待援兵,致滋延蔓。炳文是否已赴永安、沙县等处剿捕贼匪?该署督应统兵前往何处督剿?均着迅速筹办,勿误事机。本日据御史蔡征藩奏:「剿捕匪徒,全恃绅士练勇,无须大费兵力」等语。朕前此曾降谕旨,饬令庄俊元、庄志谦、王朝纶等劝谕团练,原以地方绅士之力保卫乡闾。该署督等如果抚驭得宜,自可收指臂之效;即如该署所奏「同安县民克复城池,漳州庄民攻杀贼匪数千」,可见民心足恃。即着剀切晓谕,认真筹办。至该御吏奏称「暂停采办台米」一折,并着该署督体察情形,奏明办理。原折片着钞给阅看。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寻奏:『招商运米赴津,此时未便举行;合如该御史所奏,暂行停缓』。从之。

十九日(癸亥),谕军机大臣等:『据御史陈庆镛奏「漳、泉会匪滋事,请饬调干员以资剿办」一折,台湾道徐宗干,着即饬令酌带弁兵内渡赴漳、泉等处协同剿办。所有台湾道印务即着该府护理,以便徐宗干交卸、迅速启程;该署督仍于通省道员内遴选派往署理。其所称已革知府王光锷、降调知县吴金华二员,是否现在闽省堪资委用?着查明酌量差遣。丁拱辰系晋江大族,即可派令办理团练,以助兵力。将此由五百里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九十四。

六月初二日(乙亥),署闽浙总督王懿德奏,设立军需总局。得旨:『撙节办理』。

命福州将军有凤义兼署闽浙总督、杭州副都统巴彦岱署将军。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九十六。

十一日(甲申),谕〔内阁〕:『王懿德奏「剿捕土匪情形」一折,福建漳、泉等府及上游延平、永春各属土匪滋事,经该署督调派官兵及各属乡民义勇奋力剿杀,将被扰城池陆续攻复;兹据奏称:「漳州攻复之后,复于四月二十八等日杀毙攻城逆贼多名,并擒获伪大将军吴魁、伪军师僧碧云、伪公姚添贺等三名。又,延平攻扰之贼,经提督炳文督率文武迎击,斩获甚多。五月初三、十一等日迭次获胜,毙贼六、七百名,夺获器械无算;城围已解。其同安县贼首黄露业、蔡懋昭等十一名,永春、大田等州县贼首林伦等十六名,均经该州县纠集丁壮、会同营员收复城池,拏获正法。安溪县城贼匪,亦经该代理县陈凤音集勇杀退,歼毙多名」等语。此股匪徒旋起旋灭,本省兵民本已足敷剿办;现在广东等省官兵不日即可到闽会剿,兵力愈厚,乌合之众当不致再有蔓延。又,据奏台湾、凤山等县均有匪徒戕官情事;已饬副将吕大升前往接应,并由台湾镇总兵恒裕督兵分路进剿;着即严催速办,务期悉数歼除。台湾民情素悍,竖旗滋事之案,本所时有;该镇、道等果能协力和衷,何至匪徒日肆?乃据王懿德奏:「该道徐宗干,与该镇恒裕意见不合,单衔密禀,意欲因病引退」;非惟取巧,亦甚属无耻。当此剿匪吃紧之际,岂宜各挟偏私,致有贻误。恒裕未能先事豫防,亦断难解咎。恒裕、徐宗干,均着先行交部议处;仍责令该镇、道督率文武,迅将滋事各犯按名拏获。倘再推诿,即行严参。其捕贼被戕之台湾县知县高鸿飞、凤山县典史张树春,着交部照例议恤』。

谕〔军机大臣等〕:『王懿德奏「台湾南路匪徒滋扰,并现办内地土匪情形」一折,据奏:「台属匪徒滋事抗官,台湾县知县高鸿飞追捕被害」。台地民情浮动,居民皆非土著,向有漳、泉各府之人往来寄寓;现在内地上下游土匪未靖,台郡为闽省屏障,若不迅图扑灭,恐勾结潜滋,为患更大。据称「台湾北路协副将吕大升籍隶泉州,自愿回籍募勇渡台,会同彰化县在籍京官王云鼎添雇备调」;着即饬令该副将等迅速召募飞渡,交该处镇、道调拨,以助兵力。至台湾镇总兵恒裕、台湾道徐宗干身膺重寄,不思和衷共济、靖此海疆,乃竟意见不合,该道辄藉词称病;试问台匪稍有蔓延,该镇、道等岂能幸逃罪戾?前令徐宗干内渡会剿,现在台属匪徒滋扰,着无庸驰赴漳州;仍责成该道会同该镇剿办台湾匪徒,以赎前愆。至漳、泉、永春所属各州县虽渐次收复,延平府城亦连经获胜,惟贼踪涣散,亟应悉数歼除。该署督所请催兵协剿,本日又飞饬广东督、抚将前调兵三千名迅催赴闽矣。闽省绅练素谙大义,前次同安等县义民杀贼并此次之副将吕大升等自愿募勇渡台,是其明验。该署督务当严饬文武官弁激励士气,联络绅民,灭此群丑。其本年应解台湾饷银,着照所拟慎重起解,毋稍疏虞。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

二十日(癸巳),谕〔军机大臣等〕:『王懿德奏「剿办贼匪获胜,并收复县城各情」一折,现在沙县、永安虽经收复,而贼首尚未就擒;厦门、漳州亦尚有贼众盘踞,且与台湾一水可通,台湾现亦不靖,若使各匪互为勾结,更将滋蔓难图。该署督务当督饬在事文武分投剿捕、水陆合击,将内地匪徒克期殄灭;仍一面严饬台湾镇将及策应之副将吕大升等迅将该处戕官攻城匪众,设法翦除净尽,无令与内地各匪勾结为患。所请筹拨军饷银两,已由户部筹款,分别拨解。现在库款支绌万分,前由户部密陈情形,业经分寄各省;该署督亦当代为焦急,撙节动用,设法筹划也。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九十七。

秋七月初三日(丙午),礼部侍郎福建学政吴锺骏因病解任。

命翰林院侍读学士李联琇提督福建学政。

初七日(庚戌),谕〔军机大臣等〕:『御史蔡征藩奏「风闻台湾府城被围,请简员解散」一折,据称:「此次匪徒滋事,该镇并不亲行,仅委县令会同守备孟浪前驱,以致被贼戕害。现在直扑府城,凤山县属亦被贼围」等语。前据王懿德奏:台湾道徐宗干与该镇恒裕意见不合;当将该员等交部议处,仍责令该镇、道迅将滋事各犯拏获。现在如何办理?尚未接据奏报。台地械斗之案,所在时有;地方文武各官果能和衷共济,消患未萌,何至酿成巨案!着该署督即饬澎湖协副将邵连科前往台湾,会同恒裕等相机妥办;或督兵进剿、或设法解散,总期迅速蒇功,毋令蔓延为患。现在漳、泉二属虽渐收复,而会匪盘踞厦门,亟宜扑灭;兴泉永道赵霖才具是否胜任,并着该署督察看,据实具奏。又据该御史片奏:「宝福局本欲开炉铸钱,委员钱坤勒索规例不遂,以致中止;并委员书役侵蚀旧存铜铅。帮办委员甘麟籍隶本省,不洽乡评」等语。着该署督即将钱坤、甘麟撤回;如查有勒索等弊,即行严参惩办。至所称藩库及宝福局各存制钱五万贯,请发交当商铺户以资兑换之处,着该督体察情形,妥筹办理。原折片着钞给阅看。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九十九。

十六日(己未),谕〔军机大臣等〕:『御史陈庆镛奏「福建贼匪情形」一折,据称「福建下游贼匪,始由海澄发难,所至地方文武逃遁,致贼得以占踞空城。其贼船攻犯厦门,由官兵之素预小刀会者与为内应,同安县知县李湘洲有走匿情事。现在同安西并多半从贼,厦门为全省精华,急须选择绅士,召募马巷义民三、四十人,一从刘五店径波五通、一从同安前往官浔,到处设法解散;即以绅耆为向导,并知会水师兵船驶入厦港,贼必闻风逃回。海澄各处,仍令绅士劝谕,使之互相疑忌,自当迎刃而解。其上游贼匪,大都起于邵武、建阳、顺昌、崇安、将乐、沙县等处,其贼匪有衣扣、发辫各暗号,并有烧纸坐台大小会及铁板令、草鞋令、过江龙各名目。其汀州之江湖会匪,亦略如坐台之会;闻有著名会目廖彦如,充当县役等事。其在邵武入会者,与江西宁都贼众聚于长汀、瑞金交界之黄竹岭地方,尤虞勾结」等语。至台湾土匪,前据御史蔡征藩奏称,已有围攻府城之语;兹据该御史奏:「贼于五月十二日攻台湾府城,经商人等登城拒守,并合民勇杀贼五、六百名;知府裕铎,自出家财助饷,其在台之商郊各帮与现赴天津之台商各船,均各踊跃捐饷,以备军需。现在凤山县有游击曾玉明守住火药局,被贼围困,救兵莫达;贼目林许为魁,吴、王二姓为主谋」。该御史籍隶闽省,所奏自系实在情形。闽省以台湾为膏腴、厦港为门户;延、建则地据上游,为省垣之屏藩:处处皆关紧要,必应及早歼除。前有旨令有凤驰往福州署理总督篆务,此时如已抵闽,即着王懿德与有凤按照该御史所奏,查明各地方滋事情形,应如何解散贼党、掩捕贼踪,迅速妥办。该御史又称:「台湾在籍前任礼部员外郎郑用锡、候补主事施琼芳、候补道林国华、道职林占梅,均堪办理团练劝捐事宜」;着该署督等谕令该绅士等或捐赀助饷、或出力督团;但使地方肃清,必当优加奖励。总之,以本地之捐项作本地之军需,以本地之义勇捕本地之盗贼;较之转饷调兵,事半功倍;谅该署督必能妥筹办理也。至该御史前保晋江监生丁拱辰,现寓广东;着该署督咨催迅速回闽,以备调遣。其所刻「则克录」等书,即由该署督附折呈进,以备采择。原折着钞给阅看。将此由五百里谕令知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

二十二日(乙丑),谕〔军机大臣等〕:『据王懿德奏「剿办闽省上下游两处贼匪情形」一折,尤溪县城已经收复,而逆首林俊现尚窜伏该县二十四都一带,与永福、闽清、古田等附省县分毗连,难保该逆不潜图煽诱,再来肆扰。着该署督等即督饬文武员弁等管带兵勇认真搜捕,勿留余孽。下游金门一带剿办现已得手,着仍知会水师提督施得高会督水陆两路带兵镇将合力堵拏,勿令稍存大意。现在有凤计可抵任兼署总督,省城有大员驻札,人心谅可藉以镇定;该抚王懿德即可出省亲赴泉、漳一带,督率文武员弁迅将贼匪扫荡,以靖地方,毋任厦门贼匪日久盘踞,勾结为患。至台湾匪徒滋事,现在剿办若何?该抚亦当设法侦探,派兵应援,勿稍延缓。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

二十四日(丁卯),以神灵显佑,颁福建台湾府天后庙御书匾额曰:「德侔厚载」。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一。

八月初七日(己卯),调闽浙总督吴文镕为湖广总督,以署四川总督慧成为闽浙总督;未到任前,仍以福州将军有凤署理。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

十九日(辛卯),谕〔内阁〕:『王懿德奏「艇匪伺劫饷银,请将该管镇营并督运护解之员分别惩处」一折,福建委员押解台湾、澎湖等处饷银,在海坛镇辖万安汛澳内泊船候风,突遇匪艇将雇备防护商船行李、货物搜却,并殴胁知县、县丞,不法已极;虽饷银并未疏失,该管营员漫无觉察、督解护送各员不能督率攻击,均难辞咎。护海坛镇总兵、现升金门镇总兵锺宝三,着先行交部议处。护海坛镇标左营游击、水师提标前营守备孙思庭着革职留任,与锺宝三均着勒限一个月严拏艇匪,务获究办;限满无获,即着严参。督解官准升烽火门参将提标左营游击林朝瑞、护送官护海坛镇标右营游击闽安左营守备周向辰、署闽安左营都司提标右营守备起鳌,均着交部议处』。

署闽浙总督王懿德奏:请于省标余丁内选补标缺,以资调遣;下部议行。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

二十九日(辛丑),兼署闽浙总督福州将军有凤奏「台湾凤山县城收复,现在筹办情形」。得旨:『览奏各情均悉。台地军饷甚属紧要,既能设法通融妥办甚好。捐数较多者,速行奏请施恩』。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四。

九月初九日(辛亥),谕〔内阁〕:『恒裕奏「击退贼匪、克复县城并台北获胜情形」一折,台湾府属南、北、中三路匪徒同时勾结滋事,该总兵恒裕督令将备、联络庄董防剿兼施,澎湖游击王国忠等所调兵丁与台湾道徐宗干所派义勇、屯丁水陆合剿,毙贼不计其数;其中路大股首匪张佐、南路首匪黄再基等、中路股首林义等、北路股首王乌番并伪总军师等共十四名,又股首黄义暨伙匪蔡南等一百八十余名,一并擒获正法。现在山海道路已通,全台渐就肃清;着恒裕会同徐宗干严饬地方文武各官与绅民人等搜捕余匪务获,悉数惩办,毋任一名漏网,以安地面而净根株』。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五。

冬十月十一日(壬午),以浙江盐运使韩椿为福建按察使。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九。

二十三日(甲午),谕军机大臣等:『徐宗干奏:「台湾防捕紧要,请饬筹拨饷需」等语。台湾孤悬海外,所有水陆各营,月饷需银一万余两、季饷需银二万余两,镇标及南北两路并澎湖各营未经散放,业已数月;本年夏季以后,正饷、加饷统计需银二十万两余。现在余匪尚未搜捕净尽,水陆均须兵力防捕,海疆重地,饷需最关紧要;着有凤、王懿德于接奉此旨后,迅即酌度缓急,筹拨饷银,委员解赴台湾,以应急需。前令广东筹解之款,是否解到?该署督等惟当赶紧设法措办,毋稍延误。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

二十七日(戊戌),以福建澎湖协副将邵连科为海坛镇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十。

十一月二十五日(丙寅),福建水师提督施得高因病解任,以前任浙江提督李廷钰为福建水师提督。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三。

十二月辛未朔,署闽浙总督有凤奏:『闽省上忙钱粮,因匪徒滋事,未能依限报解』。得旨:『所谓实力催征,不过空谈;自总督以至府、县相率颟顸,焉能济事?汝既谓该藩司所详,不能尽行照准,故作是依违两可之辞;殊非核实办事之道。仍应赶紧催解,岂可任意耽延』?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四。

二十二日(壬辰),谕〔军机大臣等〕:『前据王懿德奏:「台湾道徐宗干,因与台湾镇总兵恒裕办理土匪意见不合,藉词称病」;当降旨将该镇、道均交部议处。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台湾资料清文宗实录选辑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