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台湾通史
53 万字 · 约 25 小时 6 分钟 · 23 / 68
史藏 · 别史
53 万字 · 约 25 小时 6 分钟 · 23 / 68
会员可开白话
。其业经卖断与民者,照同安县下沙科则,按甲计亩征银,免其纳粟之处,系属推广皇仁,俾得番民得业起见,亦应如所奏办理,令该省督抚出示晓谕民番,各知遵守。并将业经卖断与民地亩,查照同安县下沙科则,造具每亩征银若干清册,送部查核。至所称集集等处民人田亩,既据声明,自开垦以来,与生番日久相安,并无事故,一经驱逐,沃土即须抛荒,而游民又无归宿,应如所请,准其照现定民买番地之例,一体升科。仍令该督抚转饬民番,将租贌典卖地亩数目,即查明呈报。一俟割获登场,即专委大员前往细查。如此外复有续垦地亩,一并查明,造册报部。自此次清查之后,即将所垦地方立石为界,仍交巡视台湾将军、督、抚、提督及该处地方官等,不时巡查。如再有越界私垦,即行从重究冶,将失察地方文武各官,一并严参究处。一、屯丁习用器械、应令自行制备、报官点验一款:据称「番民打牲捕鹿,所用镖鎗、鸟铳、竹箭,器械不一,均属犀利。即如岸裹社番善用鸟铳,随同官兵打仗杀贼,最为贼匪所畏。一切器械,均可毋庸制给。但现在严禁民间私藏军器,屯兵所用鎗箭,亦应官为点验,以备稽查。所有新设屯丁四千名,不必照绿营之例,拘定鸟鎗兵若干名、弓箭兵若干名,祇以该番习用器械为准,呈报总兵、逐加印烙,编号备查。每年令总兵巡查之便,照点一次。如无火烙印记,即照民人私藏军械之例,一体治罪」等语。应准所奏。屯丁所用器械,毋庸拘定鎗箭,令该总兵逐加印烙编号。每年巡查之便,点验一次。如无印烙,即照私藏军器之例,一体治罪。一、屯丁征役酌与优免、以恤勉力一款:据称「台湾各社熟番,质朴淳良,最堪怜悯。从前文武员允出差巡察,无不调拨番兵,背运行李。其余如地方兴筑、递送公文,亦皆社番应役。其劳苦急公之处,较之台湾民人不啻数倍。今既挑补屯丁,分处防守,遏有搜捕盗贼等事,又须听候征调;所有一切徭役,免其承应。其未补屯丁之番民,亦祇递送公文,不得以私事役使。倘地方文武及理番同知不加体恤,有苛派扰累之事,令该镇、道实力访查,严加参究」等语。查台湾熟番既经挑补屯丁,即有防守之责,自应加优恤,以免扰累。今将军公福等奏请,新设屯丁之番民,亦祗递送公文,不得以私事役使之处,应如所奏,行令该督、抚转饬遵照。倘地方文武及理番同知不加体恤,复有苛派扰累之事,令该处镇、道实力访查,严行参究。臣等酌议缘由,是否有当,伏候圣谕遵行』。诏曰可。命闽浙总督觉罗伍拉遵旨详查应办事宜。五十五年十月二十有三日,觉罗伍拉奏陈十二款:一曰分设屯所,应酌量地方,以资捍御;二曰请严屯弁责成,以资约束;三曰屯丁受地,宜酌配拨;四曰清出侵占界外田园,定等征租,以昭平允;五曰已垦田园;应设法分别升免;六曰现丈戈声图册,应发厅县存档,仍按各户另给四至丈单,以便转拨;七曰清丈征租,以垂永久;八曰征收租银,应酌定匀给存留,以补丁食,以资经费;九曰支拨屯饷,宜定章程,以杜弊窦:十曰应用器械,分别编验,以从番便;十一曰照旧安设隘丁,以重边防:十二曰重立界石,以杜争越。旨下军机大臣会同兵部尚书议覆具奏。十一月十有一日,诏可,以五十六年春正月举办。觉罗伍拉命台湾镇、道通饬所属遵行,并发告示晓谕民番。于是南路设大屯一、小屯二、置屯千总一员、把总一、外委三,隶南路营参将,辖十二社;北路设大屯三、小屯九,置屯千总一员、把总三、外委十二,隶北路协副将,辖八十三社。凡大屯屯丁四百,小屯三百,计四千名。分给荒地,俾之耕稼,以资赡养;其详如表。
又以屯务初设,应需经费,奏定屯千总年给俸银一百圆、把总八十圆、外委六十圆、屯丁饷银八圆,岁共需银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圆。委员勘丈番社田园,责成厅县按甲征租,而由抚民理番同知理之。嘉庆十五年,噶玛兰设厅。二十年春二月,通判翟淦议以东势、马赛、西势等处荒埔,或已私垦,或尚未开,请准隘丁熟番就近耕稼,计甲征租,年可得银一千三百圆,仿设屯丁可得一百五、六十名,以备缓急。而镇、道以该处究属流番,未便设屯,着将田园照例升科,其议遂寝。道光中,水沙连六社归隶之时,巡道徐宗干禀请督、抚,以六社番众男女一千余人,可选壮番四百名,设一大屯;补用外委一名,仍属北路屯千总统辖,召佃垦荒,以给屯饷。许之。自是以来,屯务渐废,而屯租亦愈空乏,至于不足支给。
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办清赋,并议整屯务。巡道陈鸣志饬中路抚民理番同知蔡嘉谷议查,遂上整顿之策,略曰:『查乾隆五十三年,将军公福奏准,九十三社之化番,挑选壮丁四千,以为屯丁。则设大屯四、小屯八;星罗棋布,联络各营。有事之际,随时调集;农隙之时,为之训练。计丁给地,除征租地界之外;未垦荒埔五千六百九十一甲余,均分拨屯丁。其近屯之地,每丁一甲或至一甲一分。距屯稍远者,一甲三、四分。命其自耕,以为赡养。即照番田之例,减免租赋;立石为界,官为巡视。至于屯田,以查出界外私垦田园三千七百三十余甲,按等升科,以充其用。每年计征租谷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石四斗六升六合四勺三撮,每石折银一圆,可得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毫三瓣。又有九芎林口租谷折银八十圆。除给隘丁佃首饷费二千一百三十圆,及屯弁屯丁俸饷等项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圆,此外尚剩五千九百七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亳三瓣,收存各县,调拨口粮,俾充振恤,专为屯务之用。伏查屯丁设置以来,百有余年,父以传子,子以传孙,数代相承,得免饥饿,实赖此屯。然此养赡之地,辗转佃耕,百弊丛生。或私自卖买,或竟被侵占;埔地日削,几无聊生。谨陈整顿之策五条,伏祈宪鉴。一曰清屯饷:查屯田征饷每年四万一千余圆,例由本厅移牒各县,造册送呈宪鉴。而近来各县或称水冲沙压,或言旱魃为灾,以是征额每多缺损。兹请先令各县清丈本项屯田,查勘地方段落四至,造成鱼鳞清册,分别报告。如有被害丈溢之业,妥为处置,以充屯饷之需。二曰选精壮:屯丁久沐皇恩,一旦裁撤,四千之众,失其衣食,弱者转于沟壑,强者聚啸生事。今请妥为拣选,弃弱留强,以其子弟补缺;并造名簿,由本厅给发腰牌,俾之携带,以定壮丁之额,免糜饷项。三日分调遣:拣选番丁成屯之后,分调二千名,以六营为巡防,大屯仍旧四百名为一营,小屯三百名为一营,或分为四营,以一、二年交代,均其劳逸,以资操防。四曰备工作:全台建省之时,需工甚多,故月给工食。或开山垦地,成修路造城,仍给器械,以惯其用,动以兵法。假如一旬之中,七日作工,三日操演,认真训练,自成劲旅。五曰分饷需:屯饷旧田若能清丈,溢出必多。然以现在每月支饷甚巨,欲望骤增,实有至难。伏思台湾士勇数营,曾立战功,故未遣散。顾两三年来,病故逃亡甚多,十不存一。请减每营为二百,或改营为旗,每旗二百四十名。如以改减为难,遇有病故逃亡之时,暂不填募,任其渐次减少、以节饷需。即以剩余之款,改充屯饷。屯丁工作既毕,俟其训练又精,再将驻屯之处,分给荒埔开垦,征租继饷,以充饷需,似足大减国帑』。呜志嘉之,代详巡抚请探用。唯分饷一条,以营勇增减本有定数,而屯租征收亦有常额,断不得以勇饷而分给屯饷。进止如何,乞为裁夺。十二月,铭传通饬厅县查勘屯田甲数,并檄总兵朱名登、通判金提会同各厅县点阅屯丁,验其优劣,以备取舍,而屯租遂改为官租矣。
○南北屯弁分给埔地表
屯名 屯弁数 分给埔地 每人甲数 总数(终位毫)
南路 屯千总一 凤山南坪顶 一0、000 一0、000
放■〈纟索〉大屯 屯百总一 凤山南坪顶 五、000 五、000
放■〈纟索〉大屯 屯外委一 凤山南坪顶 三、000 三、000
搭楼小屯 屯外委一 凤山南坪顶 三、000 三、000
新港小屯 屯外委一 凤山大北坪 三、000 三、000
北路 屯千总一 彰化罩兰 一0、000 一0、000
竹堑大屯 屯把总一 淡水武陵埔 五、000 五、000
竹堑大屯 屯外委一 淡水武陵埔 三、000 三、000
武朥湾小屯 屯外委一 淡水三角涌 三、000 三、000
萧垄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永平坑 三、000 三、000
柴里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内木栅 三、000 三、000
东螺大屯 屯把总一 彰化沙辘 五、000 五、000
东螺大屯 屯外委一 彰化沙辘 三、000 三、000
北投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内木栅 三、000 三、000
阿里史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水底寮 三、000 三、000
麻薯大屯 屯把总一 彰化罩兰 五、000 五、000
麻薯大屯 屯外委一 彰化罩兰 三、000 三、000
日北小屯 屯外委一 淡水马陵埔 三、000 三、000
○南北屯丁分给埔地表
屯名 屯丁数 分给埔地 每人甲数 总数(终位毫)
放 三九 凤山埔林 一、八七五 七四、五00
茄藤 一二一 凤山埔林 一、一八0 一四三、000
力力 六九 凤山埔林 一、二二0 八三、000
下淡水 一一一 凤山南坪顶 一、二00 一三三、二00
上淡水 六0 凤山南坪顶 一、一八0 七一、000
搭楼 一五五 凤山南埔顶 一、二六0 一九五、九九0
武洛 五0 凤山南坪顶 一、二二0 六一、000
阿猴 七一 凤山南崁林 一、八一0 八三、八00
上淡水 二七 凤山南坪顶 一、五00 三六、一六0
新港 二0一 凤山大北坪 一、六八0 三三四、七一0
卓猴 六八 凤山南坪顶 一、六三0 一一一、四五0
大杰颠 三一 凤山南崁林 一、六七0 五二、000
萧垄 四一 彰化永坪坑 一、五00 六一、五00
麻荳 五0 彰化永坪坑 一、五00 七五、三00
萧里 二0 彰化永坪坑 一、五00 三0、000
湾里 四0 彰化八娘坑 一、七七0 六九、五00
大武垄 三六 彰化大姑婆 一、四一0 五0、六六0
茄拔 二五 彰化大姑婆 一、四一0 三五、二五0
芒仔芒 三0 彰化大姑婆 一、四一0 四二、三00
嘉义 二0 彰化沙辘 一、五00 三0、000
哆啰嘓 二0 彰化沙辘 一、五00 三0、000
内攸 一0 嘉义十张犁 一、一00 一一、000
阿里山 七 嘉义后大埔 一、一一0 七、七七0
柴里 三八 彰化内木栅 一、四00 五三、四00
阿里山 四0 嘉义芊蓁仑 一、六六0 四六、六00
水沙连 九0 彰化八娘坑 一、000 九0、000
打猫 一五 彰化沙辘 一、四00 二一、000
他里雾 二0 彰化沙辘 一、四00 二八、000
西螺 五六 彰化水底寮 一、三六0 七三、四六0
猫儿干 二九 彰化水底寮 一、三六0 三九、四四0
南社 一二 彰化水底寮 一、三六0 一六、三二0
东螺 一五二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一五二、000
马芝遴 二三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七三、000
二林 二八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八、000
眉里 五0 彰化校栗林 一、0一0 五0、五00
大武郡 二八 彰化万斗六 一、0三0 二八、八四0
半线 一三 彰化万斗六 一、0三0 一三、三九0
大突 七六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七六、000
阿束 三0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0、000
北投 一二八 彰化内木栅 一、000 一二八、000
南投 二三 彰化虎仔坑 一、0二0 二三、五00
猫罗 四五 彰化万斗六 一、000 四五、000
柴仔坑 三三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三、000
大肚北 二一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一、000
大肚南 二一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一、000
猫雾 二九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九、000
阿里史 一一九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一一九、000
水里 二六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六、000
牛骂南 三五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五、000
牛骂北 一四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一四、000
乌牛兰 三二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二、000
沙辘 二七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七、000
大肚中 四七 彰化大姑婆 一、000 四七、000
麻薯旧 三八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三八、三八0
岸里 一一一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一一二、一一0
翁仔 二五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五、三00
葫芦墩 二五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五、三00
崎仔脚 二一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一、二一0
西势尾 二三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三、二三0
朴仔篱 一四四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一四五、四四0
猫里兰 一三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一三、一三0
日北 七0 淡水马陵埔 一、六八0 一一八、000
日南 七四 淡水马陵埔 一、六九0 一二五、000
大甲东 四0 淡水黄泥塘 一、六七0 六六、000
大甲西 四0 淡水黄泥塘 一、六七0 六六、000
大甲中 三二 淡水四方林 一、九00 六一、000
双寮 四四 淡水淮仔埔 一、六七0 七三、五00
竹堑 九五 淡水武陵埔 一、五八0 一五四、一00
房里 四四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七三、九二0
苑里 一二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二、0一六
吞霄 二五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四二、000
猫盂 八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一三、四四0
后垄 三九 淡水芎蕉湾 一、一五0 四五、000
新港 五二 淡水内湾 一、一四0 五九、三九0
猫阁 三0 淡水盐水港 一、一一0 三三、三00
中港 三0 淡水盐水港 一、一一0 三三、三00
双寮 四0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六七、二00
霄里 二0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三三、六00
武朥湾 三二 淡水山坑仔 一、一九0 三八、0八0
摆接 一三 淡水山坑仔 一、一九0 一五、四七0
里族 一四 淡水山坑仔 一、一九0 一六、六六0
雷里 二二 淡水淮仔埔 一、一九0 二六、一八0
锡口 一四 淡水淮仔埔 一、一九0 一六、六六0
搭搭攸 一六 淡水淮仔埔 一、一九0 一八、0四0
圭泵 一五 淡水尖山脚 一、一九0 一七、八五0
八里坌 五 淡水尖山脚 一、一九0 五、九五0
圭北屯 一一 淡水尖山脚 一、一九0 一三、0九0
毛沙翁 四 淡水八连港 一、0三0 四、一二0
大鸡笼 一二 淡水八连港 一、0三0 一二、三六0
金包里 二八 淡水七堵埔 一、0三0 二八、八四0
北投 二二 淡水七堵埔 一、0三0 二二、六六0
三貂 二一 淡水七堵埔 一、0三0 二一、六三0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