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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契丹国志

12 万字 · 约 5 小时 57 分钟 · 15 / 16

会员可开白话

怒晋出帝不禀北命,擅登大宝,自将兵南下,执出帝母、后、大臣北归。于邺西愁死岗得疾,至栾城杀狐林而崩[六]。其岗者[七],本陈思王不为文帝所容,于此悲吟,号愁思岗,讹为「愁死」[八]。杀狐林者,村民林中射杀一狐,因以名之。

兜玄国

契丹上京曾有人忽见二青衣驾赤犊出耳中[九],别有天地,花木繁茂,云兜玄国也。

割马肝

张舜民使契丹,是时耶律永兴、姚跋洄二人接伴[一○],舜民因问:「北马有割去肝者,遂无病能行,果否?」答云:「有之。其法饮以醇酒,于腋间破之,取去少肉,然亦十丧八九。」

雕窠生猎犬

舜民又问:「北地雕窠中生猎犬,果否?」答云:「亦有之,然极难得。今驾前有二只,其性颇异,每猎而获,十倍于常犬。」

吹叶成曲

胡人吹叶成曲,以番歌相和,音韵甚和。

银牌

银牌形如方响,刻蕃书「宜速」二字,使者执牌驰马,日行数百里,牌所至,如国主亲到,需索更易,无敢违者。

佛妆

北妇以黄物涂面如金,谓之「佛妆」。

以车渡河

过卢沟河,伴使云:「恐乘轿危,莫若车渡极安,且可速济。」南人不晓其法。

校勘记

[一]契丹若大寒 「若」原作「苦」,「大」原作「太」,均据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二改。

[二]战于沙河 通鉴卷二百八十七后汉天福十二年六月纪事胡三省注:「胡峤入辽录曰:『兀欲及述律战于沙河石桥。』盖沙河之桥也,南则姚家洲,北则宣化馆,至西楼。」三省所称之入辽录,又为入辽记,即此陷北记,正称陷虏记。沙河石桥,或只曰石桥,又曰潢河横渡。姚家洲即薛映、张士逊语录所记之姚家寨馆,他书又谓之会星馆。宣化馆,亦见薛书。

[三]宦者 「宦」原作「官」,用上引四夷附录二改。席本及文献通考卷二百四十五契丹上引此书亦误「宦」为「官」。

[四]遂入平川 「川」原作「州」,用上引四夷附录二改。

[五]珍禽异兽野卉 同上引四夷附录二无「异兽」二字。

[六]至栾城杀狐林而崩 「栾城」原作「銮城」,据通鉴卷二百八十七改。

[七]其岗者 「其」字据曾慥类说卷十二所载纪异记之文补。席本乃作「其愁死岗者」。

[八]讹为愁死 「讹」原作「托」,亦据上引纪异记之文及席本改。

[九]契丹上京曾有人忽见二青衣驾赤犊出耳中 「耳」,类说卷十一幽怪录记此事作「市」。

[一○]是时耶律永兴姚跋洄二人接伴 类说卷十三所收张舜民使辽录「跋洄」作「跂回」。

契丹国志卷之二十六

诸蕃记

奚国

太祖初兴,击奚灭之,复立奚王,而使契丹监其兵,后为中京。详见前志。

古肃慎国

古肃慎城,方五里,在渤海国三十里[一],遗堞尚在。

室韦国

室或为「失」,盖契丹之类,其南者为契丹,在北者号为室韦。路出和龙北千余里,入契丹国[二]。与奚、契丹同。夏则城居,冬逐水草,有南室韦、北室韦。其俗,丈夫皆披发,妇人皆盘发,衣服与契丹同,乘牛车,以蘧蒢为屋,如毡车状。度水,则束薪为栰,或有以皮为舟者。马则织草为鞯,结绳为辔。气候多寒,田收甚薄[三]。惟麞鹿射猎为务[四],食肉衣皮,凿冰没水中,而网取鱼鳖。地多积雪,惧陷坑穽,骑木而行[五]。太祖并诸番三十六国,室韦在其中。

新罗国

新罗在高丽东南[六],本汉时乐浪地。其言语、名物有似中国人,名「国」为「邦」,「弓」为「弧」[七],「贼」为「寇」,「行酒」为「行觞」,相呼皆为「徒」。文字、甲兵同于中国。选人壮健者悉入军。每月旦相贺,王设宴会,班赉羣官。有大事,则聚官详议定之。田甚良沃,水陆兼种。服色尚素,妇人辫发绕头,以杂彩及珠为饰。婚嫁唯酒食而已,轻重随贫富。新罗国王诵,自契丹承天皇后初临朝入贡。其后王诵为部下所杀,立其弟询。契丹以王询不进贡,兴兵北讨,十年方罢兵,新罗依旧朝贡。

高昌国

高昌都交河城,汉车师前王庭也。四面多大山,晋以其地为高昌郡。地石碛,气候温暖,厥土良沃,麦一岁再熟,宜蚕。有草名羊刺,其上生蜜而味甚佳。引水溉田。出赤盐,其味甚美。俗事天神,兼信佛法。其官有八长史,有五将军,又有侍郎、校郎、主簿、从事,阶位相次。契丹时,三年一次朝贡,进献玉、珠、乳香、斜合、黑皮、褐里丝等。亦有互市,其国主亲与北主评价。

女真国

女真,世居混同江之东山,乃鸭渌水之源[八]。东濒海,南邻高丽,西接渤海,北近室韦。其地乃肃慎故区也。地方数千里[九],户口十余万,无大君长,立首领,分主部落。地饶山林,田宜麻谷,土产人参、蜜蜡、北珠、生金、细布、松实、白附子,禽有鹰、鹯、海东青之类,兽多牛、马、麋、鹿、野狗、白彘、青鼠、貂鼠。后为契丹所制,择其酋长世袭。又于长春路置东北统军司,黄龙府置兵马都部署司,咸州置详稳司,分隶之,役属于契丹。其后常遣银牌天使至女真,每夕必欲荐枕者,其国旧输中、下户作止宿处,以未出适女待之。后求海东青使者络绎,持大国使命,惟择美好妇人,不问其有夫及阀阅高者,女真浸忿遂叛。

黄头女真

黄头女真,皆山居,号合苏馆女真。合苏馆,河西亦有之。有八馆,在黄河东,与金粟城、五花城隔河相近[一○]。其人戆朴勇鸷,不能别死生,契丹每出战[一一],皆被以重札,令前驱。髭发皆黄,目睛多绿,亦黄而白多。

嗢热国

嗢热者,国最小,不知其始所居。后为太祖徙置黄龙府南百余里,曰宾州,州近混同江,即古之粟末河,黑水也。部落杂处,以其族类之长为千户,统之契丹。女真贵游子弟及富家儿[一二],月夕被酒,则相率携樽驰马,戏饮其地。妇女闻其至,多聚观之,间令侍坐,与之酒则饮,亦有起舞歌讴以侑觞者。邂逅相契,调谑往反,即载以归,妇之父母知亦不为之顾。留数岁有子,始具茶食酒数车归宁,谓之「拜门」,因执子壻之礼。其俗谓男女自媒,胜于纳币而婚者。饮食皆以木器,好寘蛊,他人欲其不验者,云三弹指于器上则其毒自解,亦间有遇毒而毙者。族多姓李[一三]。

渤海国

渤海国,去燕京东北千五百里,以石累城脚,东并海。其王旧以大为姓,右姓曰高、张、杨、窦、乌、李,不过数种,部曲、奴婢无姓者,皆从其主。妇人皆悍妬,大抵与他姓相结为十姊妹[一四],迭几察其夫,不容侧室及他游,闻则必谋寘毒,死其所爱。一夫有所犯而妻不之觉者,众人则羣聚而诟之[一五],争以忌嫉相夸。男子多智谋,骁勇出他国右,至有「三人渤海当一虎」之语。自天祚之乱,金人陷城,虑其难制,转徙他所,其人大怨[一六]。富室安居踰二百年,往往为园池,植牡丹,多至三二百本,有数十干丛生者,皆燕地所无,纔以十数千或五千贱贸而去。其居故地者,仍归契丹[一七],旧为东京,置留守,有苏、扶等州[一八],苏与宋登州、青州相直,每大风顺,隐隐闻犬鶏声。

校勘记

[一]在渤海国三十里 纪闻作「在渤海国都外三十里」。席本「三十里」上妄增「东」字。

[二]路出和龙北千余里入契丹国 案:此语实出魏书失韦传与北史室韦传,席本改契丹国为室韦国,非是。

[三]田收甚薄 「甚」原误「其」,据席本改。

[四]惟鹿为务 此并北史室韦传:「饶麞鹿,射猎为务」而成句,席本改作「惟射猎麞鹿射猎为务」,非原文也。

[五]骑木而行 案此亦本自上引室韦传,席本改「骑」为「倚」,误。

[六]新罗在高丽东南 「东南」原作「国东」。案:北史新罗传:「地在高丽东南」。隋书新罗传:「在高丽东南」。今据二书改「国东」为「东南」。

[七]弓为弧 「弓」原误「宫」,据北史、梁书两新罗传改。

[八]女真世居混同江之东山乃鸭渌水之源 「之东」下当遗「长白」二字。会编卷三载:女真「世居混同江之东长白山,鸭渌水之源」。可证。

[九]地方数千里 会编卷三作「地方千余里」。

[一○]合苏馆河西亦有之至五花城隔河相近 在纪闻,此属注文,今混作正文,当析出。

[一一]契丹每出战 按:「每出战」云云,纪闻所记原为金人之事,国志改为契丹之事,原义尽失。

[一二]以其族类之长为千户统之契丹女真贵游子弟及富家儿 「千户」原作「十户」,据席本及纪闻改;「女真」二字原脱,从纪闻补。

[一三]族多姓李 当依纪闻作「族多李姓」。

[一四]大抵与他姓相结为十姊妹 「为」字据纪闻补。

[一五] 众人则羣聚而诟之 「众」,纪闻作「九」。

[一六]虑其难制转徙他所其人大怨 案:此句纪闻作「金人虑其难制,频年转戍山东,每徙不过数百家,至辛酉岁,尽驱以从,其人大怨」云。「徙」原作「徒」,亦据改。

[一七]其居故地者仍归契丹 「归」字原无,据席本补。纪闻此句作「其居故地者,今仍契丹」。

[一八]有苏扶等州 「扶」下原有「复」字衍文,今据纪闻删。案:复州即扶州。会编卷三撮抄纪闻之文,亦只称「有苏、扶等州」。

契丹国志卷之二十七

岁时杂记

正旦

正月一日,国主以糯米饭、白羊髓相和为团,如拳大,于逐帐内各散四十九个,候五更三点,国主等各于本帐内牎中掷米团在帐外,如得双数,当夜动蕃乐,饮宴;如得只数,更不作乐,便令师巫十二人,外边遶帐撼铃执箭唱呌,于帐内诸火炉内爆盐,并烧地拍鼠,谓之「惊鬼」。本帐人第七日方出。乃穰度之法。北呼此谓之「妳揑离」,汉人译云,「妳」是「丁」,「揑离」是「日」。

立春

立春日,妇人进春书,以青缯为帜,刻龙象衔之,或为虾蟆。

人日

人日,京都人食煎饼于庭中,俗云「熏天」,未知所从出也。

中和

二月一日,大族姓萧者,并请耶律姓者,于本家筵席。北节为「辖里」[一],汉人译云「辖里」是「请」,「尀」是「时」。

上巳

三月三日,国人以木雕为兔,分两朋走马射之。先中者胜,其负朋下马,跪奉胜朋人酒,胜朋于马上接杯饮之。北呼此节为「淘里化」,汉人译云「淘里」是「兔」,「化」是「射」。

佛诞日

四月八日[二],京府及诸州,各用木雕悉达太子一尊,城上舁行,放僧尼、道士、庶民行城一日为乐。

端五

五月五日午时,采艾叶与绵相和,絮衣七事,国主着之,蕃汉臣僚各赐艾衣三事。国主及臣僚饮宴,渤海厨子进艾糕,各点大黄汤下。北呼此节为「讨赛篱」。又以杂丝结合欢索,缠于臂膊,妇人进长命缕,宛转皆为人象,带之。

朝节

夏至日,妇人进扇及粉脂囊。

三伏

六月十八日,大族耶律姓并请萧姓者,亦名「瞎里」[三]。

中元

七月十三日夜,国主离行宫,向西三十里卓帐宿。先于彼处造酒食,至十四日,应随从诸军并随部落动番乐,设宴至暮,国主却归行宫,谓之「迎节」。十五日动汉乐,大宴。十六日早,却往西方,令随行军兵大喊三声,谓之「送节」。此节为「赛离舍」,汉人译云「赛离」是「月」,「舍」是「好」。谓「月好」也[四]。

中秋

八月八日,国主杀白犬于寝帐前七步,埋其头,露其嘴。后七日,移寝帐于埋狗头上[五]。北呼此节为「揑褐妳」,汉人译云「揑褐」是「狗」,「妳」是「头」。

重九

九月九日,国主打团斗射虎[六],少者输重九一筵席。射罢,于地高处卓帐,与番汉臣登高,饮菊花酒。出兔肝切生,以鹿舌酱拌食之。北呼此节为「必里迟离」,汉人译云「九月九日也」[七]。又以茱萸研酒,洒门户间辟恶。亦有入盐少许而饮之者。又云男摘二九粒,女一九粒,以酒咽者,大能辟恶。

小春

十月内,五京进纸造小衣甲并枪刀器械各一万副。十五日一时推垛,国主与押番臣寮望木叶山葬太祖处。奠酒拜,用番字书状一纸,同焚烧奏木叶山神,云「寄库」。北呼此时为「戴辢」,汉人译云「戴」是「烧」,「辢」是「甲」。

冬至

冬至日,国人杀白羊、白马、白鴈,各取其生血和酒,国主北望拜黑山,奠祭山神。言契丹死,魂为黑山神所管。又彼人传云:凡死人,悉属此山神所管,富民亦然。契丹黑山,如中国之岱宗。云北人死,魂皆归此山。每岁五京进人、马、纸物各万余事,祭山而焚之。其礼甚严,非祭不敢近山。

腊月

腊月,国主带甲戎装,应番汉臣诸司使已上并戎装,五更三点坐朝,动乐饮酒罢,各等第赐御甲、羊马。北呼为「粆离」,汉人译云「离」是「战」,「」是「时」。是「战时」也。

治盗

正月十三日,放国人做贼三日,如盗及十贯以上,依法行遣。北呼为「鹘里」,汉人译云「鹘里」是「偷」[八],「」是「时」。

行军

契丹行军不择日,用艾和马粪,于白羊琵琶骨上炙,炙破便出行,不破即不出。

午日

契丹出军,每遇午日起程,如不用兵,亦须排办,望西大喊七声[九],言午是北朝大王之日。

旋风

契丹人见旋风,合眼,用鞭望空打四十九下,口道「坤不刻」七声。

舍利

契丹富豪民要裹头巾者,纳牛、駞十头[一○],马百匹,并给契丹名目,谓之「舍利」。

跪拜[一一]

男女拜皆同,其一足跪,一足着地,以手动为节,数止于三。彼言「揑骨地」者,即「跪」也。

长白山

长白山,在泠山东南千余里,盖白衣观音所居。其山禽兽皆白,人不敢入,恐秽其间,以致蛇虺之害。黑水发源于此,旧云粟末河,太宗破晋,改为混同江。其俗刳木为舟,长可八尺,形如梭,曰「梭船」,上施一桨,止以捕鱼;至渡车,则方舟或三舟。

泽蒲

西楼有蒲,濒水丛生,一干叶如柳,长不盈寻丈,用以作箭,不矫揉而坚,左氏所谓「董泽之蒲」是也。

回鹘豆

回鹘豆,高二尺许,直干,有叶无旁枝,角长二寸,每角止两豆,一根才六七角,色黄,味如粟。

螃蟹

渤海螃蟹,红色,大如椀,螯巨而厚,其跪如中国蟹螯。石,鮀鱼之属,皆有之。

校勘记

[一]北节为辖里 「北节为」,席本作「北呼此节为」,武珪燕北杂记(下称杂记)作「番呼此节为」。又「辖」字,杂记作「瞎」。

[二]四月八日 案:经论中佛诞日有二,长阿含经、萨婆多论等谓二月八日佛出生;瑞应经、灌佛经等谓十方诸佛皆用四月八日生。国志取后者,辽史礼志六取前者。

[三]亦名瞎里 此作「瞎」,与杂记同,席本仍作「辖」。

[四]七月十三日夜至谓月好也 杂记称:「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迎节、送节、哭节,大番呼为赛离舍」。原注:「『赛离』是『月』,『舍』是『好』」。

[五]移寝帐于埋狗头上 杂记「狗头」下有「地」字。

[六]国主打团斗射虎 杂记「团斗」作「圃斗」。

[七]北呼此节为必里迟离汉人译云九月九日也 杂记「必里迟离」作「一十赛」,并注明:「『一十』是『九』,『赛』是『九』」。

[八]北呼为鹘里汉人译云鹘里是偷 两处「鹘里」,杂记并作「鹘吕」。

[九]亦须排办望西大喊七声 「排办」,杂记作「排阵」,而说郛明抄重排本之杂记仍作「排办」。

[一○]纳牛駞十头 「十头」,杂记作「七十头」,当是。但辽史国语解释「舍利」一词,亦云「纳牛、驼十头」,其误由来久矣。

[一一]跪拜 此则与以下「长白山」、「泽蒲」、「回鹘豆」、「螃蟹」四则,并从纪闻抄来,均女真礼俗、物产,而与契丹无涉。

附录一 跋

契丹国志提要

契丹国志二十七卷浙江鲍士恭家藏本。宋叶隆礼撰。隆礼号渔林,嘉兴人,淳佑七年进士,由建康府通判,历官秘书丞,奉诏撰次辽事为此书,凡帝纪十二卷,列传七卷,晋降表、宋、辽誓书、议书一卷,南北朝及诸国馈贡礼物数一卷,杂载、地理及典章制度二卷,行程录及诸杂记四卷。钱曾读书敏求记称其书法谨严,笔力详赡,有良史风;而苏天爵三史质疑则谓隆礼不及见国史,其说多得于传闻,讥其失实甚多。今观其书,大抵取前人纪载原文,分条采摘,排比成编。穆宗以前纪、传,则本之资治通鉴;穆宗以后纪、传,则本之李焘长编等书。其胡峤陷北记,则本之欧史四夷附录;诸番记及达锡、伊都等传,则本之洪皓松漠记闻;杂记,则本之武圭燕北杂记。案圭书今不传,其言略见曾慥类说。皆全袭其词,无所更改,间有节录,亦多失当。如通鉴载太祖始立为王事,上云「恃强不受代」,故下云「七部求如约」,今此书删去「不受代」之文,则所谓「如约」者,果何事乎?又长编载圣宗南侵事云:「天雄军闻契丹至,阖城惶遽。契丹潜师城南,设伏狄相庙,遂南攻德清。王钦若遣将追击,伏起,天雄兵不能进退。」其事甚明。今此书于「阖城惶遽」下,即接「伏起」云云,而尽删其「潜师」「设伏」之文,则所伏者果谁之兵乎?又松漠记闻载「黄头女真,金人每当出战,皆令前驱」。盖洪皓所亲见,其为金人事甚明。今此书乃径改「金人」为「契丹」,采入辽志,则益为颠倒事实矣。又帝纪中凡日食、星变诸事,皆取长编所记,案年胪载。然辽、宋历法不齐,朔闰往往互异。如圣宗开泰九年,辽二月置闰,宋十二月置闰,宋之七月,在辽当为八月,而此书仍依宋法,书「七月朔,日食」。此类亦俱失考。盖隆礼生南渡后,距辽亡已久,北土载籍,江左亦罕流传,仅据宋人所修史传及诸说部钞撮而成,故本末不能悉具。苏天爵所论,深中其失,钱曾盖未详核也。特诸家目录所载,若辽庭须知、使辽图钞、北辽遗事、契丹疆宇图、契丹事迹诸书,隆礼时尚未尽佚,故所录亦颇有可据。如道宗寿隆纪年,此书实作寿昌,与辽世所遗碑刻之文并合,可以证辽史之误。又天祚纪所载与金攻战,及兵马、渔猎诸事,较辽史纪、志为详,存之亦可备参考。惟其体例参差,书法颠舛,忽而内宋,则或称辽帝,或称国主;忽而内辽,则以宋帝年号,分注辽帝年号之下,既自相矛盾。至杨承勋劫父叛君,蔑伦伤教,而取胡安国之谬说,以为变不失正,尤为无所别裁。又书为奉宋孝宗敕所撰,而所引胡安国说,乃称安国之谥,于君前臣名之义,亦复有乖。今并仰遵圣训,改正其讹,用以昭千古之大公,垂史册之定论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十一史部六。

契丹国志提要补正

胡  玉  缙

契丹国志二十七卷。「忽而内宋,则或称辽帝,或称国主;忽而内辽,则以宋帝年号分注辽帝年号之下,既自相矛盾。」

案:卷首载乾隆四十六年谕云:「甚至大书辽帝纪元于上,而以宋祖建隆等年号分注于下,尤为纰缪。」窃谓书既名契丹国志,则以辽纪年即公羊「地从主人」之例。提要于此处,但议其矛盾,不斥其纰缪,颇见斟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上册卷十七。

契丹国志提要辨证

余 嘉 锡

「契丹国志二十七卷,宋叶隆礼撰。隆礼号渔林,嘉兴人,淳佑七年进士,由建康府通判,历官秘书丞,奉诏撰次辽事为此书」,「所录颇有可据」,「存之亦可备参考。惟其体例参差,书法颠舛,忽而内宋,则或称辽帝,或称国主;忽而内辽,则以宋帝年号分注辽帝年号之下,既自相矛盾。」「又书为宋孝宗敕所撰,而所引胡安国说,乃称安国之谥,于君前臣名之义,亦复有乖。」

嘉锡案:隆礼之别号、籍贯、科目,契丹国志皆不载。厉鹗宋诗纪事卷六十六从至元嘉禾志采取隆礼烟雨楼诗一首,其小传云:「叶隆礼号渔林,嘉兴人,淳佑七年进士,官建康府西厅通判,改国子监簿。」提要所叙,全本于此。隆礼进书表云:「臣奉敕命,谨采摭遗闻,删剔繁宂,缉为契丹国志以进。」末题「淳熙七年三月日秘书丞臣叶隆礼上表」。淳熙者,孝宗年号,故提要云:「历官秘书丞,书为奉孝宗敕所撰也。」阁本提要亦云隆礼于孝宗时奉诏撰次辽君臣事迹为此书。不思淳佑乃理宗年号,由淳佑七年上数至淳熙七年,凡六十八年。使此书果为淳佑进士叶隆礼者所撰,安有释褐登朝,回翔馆阁,又历六十余载,年将大耋,方登进士第之理乎?厉鹗尝撰辽史拾遗,引用契丹国志至伙,于隆礼表末署衔,不容不见,而小传中竟不言官秘书丞,盖因时代先后不合,疑其非一人耳。案至元嘉禾志卷十五宋登科题名,淳佑七年张渊微榜有叶隆礼。又卷十六碑碣类有进士题名序一篇,此嘉兴府之题名。自称前进士叶隆礼,末题咸淳改元九月吉日书。又卷三十一题咏类此卷皆属嘉兴县。烟雨楼诗,有叶隆礼渔林一首。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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