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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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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江南、陕西、湖广三省俱有布政使各二员,驻扎各处分理,亦应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照驻扎地名称布政使。其各省守巡道一百八员,推官一百四十二员,俱照议一并裁去。得旨:允行。己巳,河道总督杨茂勋奏:桃源南岸烟墩口决,趋入洪泽湖,堤冲三百余丈。命速行修筑。

十月己丑,以法若真为江南布政使。

七年三月,免江南邳州、安东等六州县及高邮等十八卫所、海州、清河等七州县去年水灾额赋,上元、江宁等卫旱灾额赋。

五月癸亥,缮治黄河南北两岸旧堤坝,并于天妃闸外筑坝,逼黄引淮出口。从河督杨茂勋请也。

六月庚辰,黄河烟墩工竣。

八月戊寅,工部议复:“河道总督杨茂勋奏,河决桃源黄家觜,坏堤工二百余丈。应令该督速行确勘修筑。”从之。戊子,以淮安由闸五项河银归并知府管理。

九月壬戌,命江南苏州府开炉一百座,鼓铸。

十月辛卯,工科给事中李宗孔疏言:淮、扬二府连年累遭水灾,以淮水南流入湖决堤之所致也。查淮水旧由凤阳、泗州、老子山北直出清口,与黄水会流入海,此历年北流之故道也。自老子山南,周桥闸、翟家坝一带注射高邮、宝应、邵伯诸湖。而下流阻于漕堤,曾无入海之路。又泗州、盱眙地方多私开决口,自古沟镇至夏家桥等处,新开沟路共有八条,淮水大半注湖,清口水分力薄,无以刷黄河之浊泥。下流壅则上流易溃,乃至冲决堤岸,淮、扬受害矣。自康熙七年五月间,曾议筑塞,而盱眙、泗州奸民聚众驱逐夫役,不容修筑,遂尔中止。今应于翟家坝之北,将古沟镇等处塞其决口,不必筑堤加高,但复从前旧址,使全淮尽由清口会黄入海,不致横决入湖,可永杜高、宝等邑之灾。即有时淮水暴涨,仍从坝上滚水南下,亦不为泗州等处之害。诚兼利无患之计也。请敕河臣,将新旧冲开决口速令高、宝等处之民,乘此三冬农隙,照旧址速行修补,严立责成。并饬令泗州、盱眙州、县官严加防视,庶推水北流,得以会黄刷浊,通行漕运,而高、宝等处不致频被水灾。疏入。得旨:据奏事情重大,着尚书马迩赛等会同该总督,总河一并严察,速议具奏。

十一月壬寅,蠲免淮扬所属高邮、兴化等十四州县本年水灾额赋。

十二月癸酉,以麻勒吉为江南、江西总督。戊子,工部尚书马迩赛、刑部尚书明珠等遵旨会阅淮、扬出水之处回奏:“臣等会同漕运总督、河道总督、江宁巡抚亲至兴化县白驹场地方阅看旧有闸口四座。所出之水由牛湾河入海,后因禁海填塞,以致水无所出,淹没田亩。若将四闸开通,积水可以尽放。况白驹场离海甚远,并非沿边地方不应堵塞,请星速挑挖。仍令置板拦挡,一遇水发,即行开放,则地方不致淹没,居民不必迁移矣。”从之。又奏:“清口为淮、黄交会之所、漕运要路,黄河水发,势必越过淮河。淮水力弱则沙土反得滚入,以致运道壅塞。河道总督杨茂勋题请添筑拦黄矾嘴长坝,所需钱粮太多。请将黄河北岸挑挖引河,分引黄河之水。黄势力减则沙逐水流,运道便无阻滞。又董口沙淤难行,每岁修浚,空费钱粮。董口之右有骆马湖可行,但须添筑堤岸,以为纤道。其需用价值,令河道总督核算具题。”从之。

八年八月乙酉,免江南盐城所屯田去年水灾额赋。

十月乙丑,以罗多为河道总督。

十一月庚寅,免江南江宁等四卫本年份水灾额赋。癸卯,免高邮、兴化等四州县本年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癸亥,免萧县、盐城所本年水灾额赋。

九年二月癸亥,发粟赈淮安府属海州,安东等九州县,扬州府属高邮、兴化等四州县饥民。丁丑,江宁巡抚马祜奏:桃源县等处连年水灾,请免带征漕米。得旨:“漕粮例不蠲免,但该抚既称桃源等处屡被水灾,民生困苦,与他处不同,着确议具奏。”寻议:“康熙六、七两年份未完漕米一万六千六百四十石,应准其蠲免,后不为例。”从之。

闰二月,免江南高邮县六年、七年、八年被灾漕粮。

四月丁亥,复设江南分守苏松常道,改淮海道为淮扬道。辛亥,增江南清河、宿迁及归仁堤三处同知各—、主簿各—。乙卯,河决归仁堤。户部议复:“史万泰奏,淮、扬等处因归仁堤决,田地被淹,灾民流寓,应敕该督抚设法赈济。若赈米不敷,确查邻近州、县常平仓所积米谷,酌量运赴淮、扬,专委廉干官员,实行赈济。”从之。

五月癸亥,以慕天颜为江苏布政使。癸未,调陈秉直为江南按察使。

六月己酉,户部题:“淮、扬二府属地方丈缺地亩,先经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题请蠲免,臣部行令该督踏勒。今据该督疏称,亲身踏勘扬属三州县丈缺田地,俱系坍没。淮属三州县丈缺地亩现被水淹,俟水势稍退,尚可耕种。应如所请,将坍没者永行蠲免;水淹者本年停征。”从之。

七月丁巳,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奏:“淮、扬二府于五月中旬,淮、黄暴涨,湖水泛滥,百姓田亩庐舍被淹,应亟行赈济。但各属积谷已为上年赈给之用,请暂挪正项钱粮。俟劝输捐纳补还正项。”户部议复:“以正项不便动支,应将凤阳仓存贮及捐输扣存各项银米,交贤能官员散赈。如有不足,劝谕通省各官,设法捐输。”得旨:“淮、扬百姓连被水灾,深可悯念,着差部院廉能大臣一员,作速前往踏勘,果系被灾巳甚,无以为生,即会同督抚,一面将正项钱粮动用赈济;若系次灾,即照部议,将各项粮米赈济。务使民沾实惠,以副朕轸灾恤民至意。”壬申,免江南丹徒、金坛二县康熙七年水灾额赋。

八月,免江南泰州、睢宁本年水灾额赋。

十月壬辰,大西洋国正贡使玛讷撒尔达聂道经山阳县病故,命江南布政使致祭。甲午,谕户部:“淮、扬所属地方,岁比不登,屡廑朕怀。今年又遭水灾,黄、淮交涨,堤岸冲决,百姓庐屋多被淹没,夏麦未获登场,秋禾播种水潫难施,民生失所,特差部臣速行踏勘,准动正项钱粮存积银米,将饥民赈济。但被灾之民既无耕获,何以输粮?如再加催科,愈不堪命。今年淮、扬所属被灾地方,应征钱粮共该若干,尔部速行酌议蠲免,以副朕恤灾爱民至意。”

十一月丁卯,工部议复:“刑科给事中张惟赤疏言,河工协济人夫,皆经该地方津贴而来。江南各府方被水旱之灾,正项尚且议蠲,额外岂堪重累。前部臣主募夫之议,原定每名给工食银六分,今河臣虽改用派夫,岂有募则给工食,而派遂不给工食之理,所宜一体议给,应将原派地方按月津贴之银,行令停止。”从之。甲戌,以淮、扬数被水灾,特命高邮、宝应等十五州、县应征康熙九年并带征七、八年漕粮,漕项,概行蠲免。癸未,免江南太仓、娄县、无锡等十二州,县本年被灾额赋。

十二月戊戌,免江南高邮、宝应等十二州、县本年水灾额赋。

十年二月己丑,以王光裕为河道总督。

三月丁丑,江宁巡抚马祜奏:“苏、松、常各府之水,俱由刘河口、吴淞江宣泄入海。今年久淤塞,以致去岁湖水泛滥。请敕工部,檄督抚速行建闸开浚。”下部议行。

四月癸未,户部遵旨议复:“淮、扬饥民,应发银六万两,速行赈济。”得旨:“饥民待食甚迫,与银无益,着截留漕粮六万石并各仓米四万石,遣待郎田逢吉并贤能司官二员,会同该督抚赈济散给。务使饥民得沾实惠,以副朕轸恤民生至意。”己丑,江南芦课钱粮,停差部员监督管理,改归地方官管理之。丙申,户部议准:“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等奏,吴淞江、刘河口系苏、松、常、杭、嘉、湖六府泄水要道,应建闸开浚。请以各府漕折银十四万两,留充河工经费,即均派六府所属之地,分年按亩征输还项。”得旨:“被灾州县,复令多派还项,恐苦累小民,着免其派征。”戊申,命京口审事、吏部侍郎觉罗勒德洪等,将京口将军李显贵、镇江府知府刘元辅并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及讦告兵丁侯进孝等,同带来京听勘。

五月辛未,给事中姚文然请宽麻勒吉锁拿。允之。

七月丁巳,刑部等衙门会审京口将军李显贵、镇江府知府刘元辅及总督麻勒吉等一案。查将军李显贵通同知府刘元辅,违例折给兵丁草料,浮算帑银。李显贵、刘元辅应照例拟斩监候。刘元辅因父刘泽溥殉难山西,应免死,枷号鞭责。总督麻勒吉、巡抚马祜不早行题参,应降三级调用。副督统张元勋、张所养各降一级,革去世职。得旨:李显贵身为将军,职任封疆重寄,乃侵克兵饷,大负委任。刘元辅虽伊父有死难之功,婪赃犯法,情罪重大,俱依拟应斩。着俟秋后处决。麻勒吉、马祜各削去加一级,仍降二级,免其调用。张元勋、张所养各削去加一级,并革去恩诏所得一拜。他喇布勒哈番,仍留原任。

十月乙巳,河道总督王光裕奏:河决桃源县,坏民堤二百五十丈。下部速议。

十一月辛未,河道总督王光裕奏:请以河库节省银十万两,募夫大挑淮、扬里河。从之。甲戌,免江南淮安、扬州二府属被水州、县康熙元年至六年额赋。

十二月,兔江南上元等十七县、海州赣榆等三十四州县蝗灾额赋有差。免江南高邮、宝应等十州县,盐城一所去年水灾额赋,清河等三县,大河一卫本年水灾额赋,除徐州板荒额赋。

十一年春正月丙寅,免江南上海、青浦去年旱灾赋有差。

二月庚寅,江宁巡抚马祜奏:“科臣柯耸条奏苏、松、常各郡水利,部议令臣查复。今查各郡支河,现在督民次第疏浚,其岁修责令里民随时兴工。至老鹳嘴坍没于海,旧址无存,难以修筑,惟淘河一法,责成府佐专董水利者督察,于每岁水发时,聚集人夫,用力决排,庶可疏通淤滞。”部复:如所请。从之。丁酉,撒山东夏镇关,令中河分司移驻宿迁收税。

三月甲戌,以江南兴化县积水未涸,百姓尚难耕种,免去年水灾额赋。

四月己卯,以江南连年水旱相仍,灾伤甚重,旧欠钱粮暂行停征。辛巳,以江南事繁,一切陈积事件,于定限外再宽限一年,命地方官料理完结。甲申,裁江南海门县,归通州管辖。乙巳,令侍卫吴丹、学士郭廷祚阅视河工,绘图进呈。是月,免江南清河等三县田租及淮安、大河二卫去年水灾赋。

五月丙午朔,发粟赈淮安、扬州二府饥。壬申,发帑加赈淮、扬。是月,兔江南泰州、江都、山阳三州、县前年未完钱粮七千五百有奇。

六月乙亥朔,以淮、扬清水潭堤决,田庐淹没,诏宽赈限,俟水涸乃停。戊戌,增江南山阳县管河主簿一,分防高家堰堤工。辛丑,谕工部:“河道屡年冲决,地方被灾,民生困苦,深轸朕怀。据差往视决口侍卫吴丹、学士郭廷祚回京绘图进呈,朕观黄河自宿迁以至清河,皆为紧要,虽有遥堤一层,恐未足捍蔽水势。应否于遥堤之外,再筑遥堤,尔部即行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会同相视,商酌筑堤果否有益,并所需钱粮逐一详确议奏。”

七月壬子,免江南高邮州去年旱灾湖地税。

闰七月甲午,以江南沭阳水灾,将本年份正耗漕米俱令折征,并免漕粮银米。壬寅,免仪真卫康熙元年、三年份军欠地丁钱粮。

八月甲辰,发淮安库银赈邳州、宿迁、桃源、清河四州县水灾饥民。壬子,免江南高邮、宝应等五州县被水灾额赋。

九月乙亥,免江南沭阳县水灾额赋。

十月癸丑,停两淮巡盐御史差,盐法事务归并巡抚管理。

十一月己卯,蠲兔桃源、兴化、盐城等县、所本年、去年漕米、漕项。疏浚吴江县长桥湖水入海要道。壬午,江宁等十六卫屯田钱粮向由千总、守备等催收,完纳不前,自是改归就近州县征收。

十二月丁未,免江南长洲等七县蝗灾额赋。辛亥,以江南兴化等五县并大河卫连年灾荒,将本年地丁银及漕粮、漕项并去年漕粮、漕项一并蠲免。邳州、沭阳灾荒稍减,着分别蠲免。丁巳免华亭、娄县、青浦三县水灾额赋。

十二年二月癸丑,郎中苏尔泰阅视河工还,绘图进呈。上留览。

四月辛亥,谕户部:“江南苏、松、常、镇、淮、扬六府,连年灾荒,民生困苦,与他处不同,朕心时切轸念。除今年钱粮已经派拨兵饷外,其苏、松等六府康熙十三年份地丁正项钱粮,特行蠲免一半,以昭朕存恤灾黎至意。”

五月庚寅,考察直隶、各省督抚,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降二级,调外用。

六月甲寅,以阿席熙为江南、江西总督。

十月癸卯,户部议准:“江宁巡抚马祜奏,淮、扬地方,清水潭石堤复决,黄、淮水势弥漫,高、宝等一十八州县卫所被灾,请行赈济。应敕总漕、巡抚速动库银四万两买米,委官各处赈济,俟来年三月终止。”从之。

十一月癸巳,以崔维雅为江南按察使。是月,免江南赣榆等县水灾额赋。

十二月戊午,除江南邳州滨河被水田赋。是月,免江南高邮卫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三年三月乙酉,以崔澄为江南按察使。

四月丁未,先是,谕江宁将军额楚、总督阿席熙:“闽中告变,两浙需兵,如杭州将军调尔满兵时,可令副都统一员、马兵千名,水陆往援。尔等当豫备以俟。尔兵若行,可调安庆察哈尔兵镇守江宁。”又谕杭州将军图喇、总督李之芳、提督塞白理等:“耿精忠反叛,尔等率满、汉官兵作何防御固守,当相机而行。朕已敕驻防江宁满兵豫备,若需用满兵,可于江宁调取。”至是,福建告急。上命副都统胡图率江宁满兵,副都统马哈达率所部官兵及江宁左翼察哈尔官兵,速赴杭州,同将军图喇等商酌行事。安南将军华善于所部汉军内择马肥者五百名,令夸兰大二员领之,亦速赴杭州,听图喇等调遣。移安庆右翼察哈尔官兵守江宁。华善仍令速赴京口。

五月丙戌,以王功成为江南按察使。

六月庚戌,浙江提督塞白理奏:“总兵官祖宏勋以温州叛。”上谕:“驻江宁副都统纪尔他布,率右翼察哈尔全军及每佐领甲兵一名,赴浙江会同提督塞白理守御。镇东将军喇哈达所辖蒙古兵,悉令署副都统巴尔堪率赴江宁,听将军阿密达统辖。松江乃海口要冲,且与浙江连接,阿密达、额楚等可密咨提督杨捷。若以松江可虞,即酌遣满洲、蒙古官兵,以副都统一人领赴松江,与提督协守。”

八月丁未,添设江南驿盐道一,管安徽等处驿盐事,驻安庆。其管理通省驿道,改为江苏等处驿盐道,仍驻江宁。

九月癸酉,江南总督阿席熙奏:“徽州府及歙、祁门等县陷贼。江宁将军额楚率兵赴徽州进剿。”上谕:“江宁所驻大兵,将军额楚既率赴徽州,江省系水陆要地,即令署副部统雅赖,阿喀尼等停往兖州,率兵径赴江宁。其驻扎兖州汉军都统释迦保,俟京师新发禁旅到日,亦率兵速赴江宁。”己卯,谕议政王大臣等:“江南天下要地,兵力单薄,其授和硕简亲王喇布为扬威大将军,派两佐领合出护军一名,上三旗包衣佐领兵,每旗百名。复令简亲王除伊包衣佐领全军外,将所部人众,酌选披甲率往江宁,统辖将军阿密达兵及江南满洲、蒙古、汉军,相机调度,保固全省。将军阿密达、额楚、华善、王之鼎、总督阿席熙并同参赞。

十四年正月丙寅,丁思孔为江南按察使。

九月庚子,拨兖州、盛京乌喇兵一千驻守江宁。

十五年四月辛酉,上谕:“广东变乱,江南、江西殊属可虞。若闽、粤诸贼会犯京口等处,则江南兵单,难以防御。且江西告急,自江南往援甚便,官兵不可不增。其调大将军图海所领盛京兵一千名,及驻防兖州每佐领骁骑一名,遣赴江南。其江南满洲、蒙古兵,令将军华善用平寇将军印统辖:以学士萨海署副都统,科尔科代为参赞。副都统杨凤翔以安南将军印驻防京口。其遣赴江南之兵到日,将军华善、王之鼎及参赞大臣、督抚等,会同整饬军马,以待调遣。”

六月甲寅,调江南兵及大炮援江西。

七月己酉,以薛柱斗为江南按察使。

八月甲戌,调丁思孔为江苏布政使。

十一月辛巳,江宁提督杨捷奏:“十月二十二日贼犯江、浙交界乍浦地方,金山营参将白可爱等驰剿,大败贼众,获贼船只,俘斩无算。”下部议叙。壬寅,免江南山阳等七州县本年份河决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二月庚戌,命淮、扬沿河植柳,以备工需。

十六年二月丙辰,九卿议复:“差往验勘河工工部尚书冀如锡等奏,河臣王光裕曾奏高邮三浅西堤一处,逼近清水潭,俟水涸另议兴修,其余各工已经相机抢筑。今看各口尚未兴工,询其何故,则以钱粮不足为辞。又奏,翟家坝修筑之处,亦未筑成,以致堤岸屡决、地方淹没。又题高邮城南决口三十处堵塞完固。今查新堤高宽不及旧堤之半,王光裕全无治河之才,以致河工溃坏,请另简贤能,庶于河道有益,应将王光裕革职。”得旨:“王光裕着解总河任,遣吏部侍郎折尔肯、副都御史金镌,前往会同新任总河察审。”九卿又议:“冀如锡等奏河道水性靡常,全赖堤工捍御,今须亟行修筑。黄河南岸自白洋河至云梯关,北岸自清河县至云梯关及高家堰、周家桥、翟家坝、古沟诸决口,其余溃坏单薄之堤,俱宜修筑坚固。其清河口一带沙淤及运河现受黄流淤淀之处,亦应疏浚。又自淮至扬,两岸土石堤工,清水潭等处决口,并宜即时堵筑。至归仁堤石工,原有估计钱粮,至今尚未修完,仍严令该管河官速行堵塞。未经估计土堤之口,亦应一并兴修,查黄、运两河,关系运道民生,自应修治,但所费浩繁,一时难以并举,应令新任河臣,酌量紧要处先行修筑。其归仁堤未完工程,亦速令催完。”从之。辛未,以靳辅为河道总督。

六月癸丑,湖广、江西以贡监数少,归并江南省考试.于本年九月举行。

七月甲午,河道总督靳辅奏:“河道敝坏已极,修治刻不容缓。谨条列八疏以奏。一、挑清江浦以下,历云梯关至海口一带河身之土,以筑两岸之堤;一、挑洪泽湖下流,高家堰以西至清口引水河一道;一、加高帮阔七里墩、武家墩、高家墩、高良涧至周桥闸残缺单薄堤工;一、筑古沟、翟家坝一带堤工,并堵塞黄、淮各处决口;一、闭通济闸坝,深挑运河,堵塞清水潭等处决口,以通漕艘;一、钱粮浩繁,须豫筹划,以济工需;一、请裁并河工冗员,奏调贤员赴工襄事;一、请设巡河官兵。”奏入,命议政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掌印不掌印各官,会同详确议奏。寻议:“黄河关系运道民生,固应急为修理。但目今需饷维殷,且挑浚役夫每日需十二万有余,若召募山东、河南等处,不惟贫民远役,途食无资,抑恐不肖官役,借端扰民。应先将紧要之处,酌量修筑,俟事平之日,再照该督所题,大为修治。”得旨:“河道关系重大,应否缓修,并会议各本内事情,着总河靳辅再行确议具奏。”

九月,免江南泰州、宿迁水灾额赋。

十一月辛巳,免江南徐州、山阳等十一州县本年水灾额赋。

十七年正月乙酉,河道总督靳辅遵旨复奏:“臣前将河工事宜,分别条奏,蒙皇上以河道关系重大,应否缓修,命臣再议。臣谨逐一再议题复:一、用驴驮土,可以节费。前拟每日用夫十二万有奇,今改用夫三万余名,驴三万余头。前限二百日完工者,今改限四百日完工。再于两岸遥堤内筑缕堤以束水,筑格堤以防决,庶可不至溃决矣;一、洪泽湖下游高家堰西北一带,即烂泥浅等处,臣前奏因河工浅阻,请于河身两旁各挑引河一道。今因正河全淤,臣巳兴工挑浚通流,今止须挑引河一道,庶伏秋水涨,淮行有路,可无他虞;一、运河既议挑深,若不束淮入河济运,而仍容黄流内灌,则不久复淤。臣现在于高家堰临湖一带地方决口上紧筑塞,而堤工单薄之处,惟帮修坦坡一法为久远卫堤之计,若不及早帮修,伏秋水涨势必冲溃。祈敕部照前估费,即行兴工;一、运河以西临湖一带,自武家墩至周家闸大小决口三四十处,自周家闸至翟家坝,其中成河九道之处,若不乘时并行堵塞,则清水潭万难修治。不特高、宝等七州县常经水患,即重运经遇决口亦危险非常,急宜堵筑,断难议缓;一、挑浚运河并堵清水潭等决口,于立春后兴工,限一百日完工。请将康熙十七年漕运过淮之期略为宽限,俟挑河完工,开坝放船;一、开捐纳事例以助河帑,愿捐银者照例款上纳,愿筑堤者自行认地修筑。完工日,咨部注册,统俟大工完日停止;一、中河分司向驻宿迁,今缺裁归并淮徐道,应令该道驻扎宿迁,以统辖漕运咽喉。又山、盱同知已归并山、清同知,应改名山、清、盱眙同知,以兼职掌。至一切工程凡用监理官一员,必用分管佐杂官六员。查江南佐贰杂职闲员甚少,臣请于东、豫二省内,择其职闲才干者调用;一、前奏请设兵丁驻堤防守,今思不若设立兵丁协同筑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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