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别史

法军侵台档案

29 万字 · 约 13 小时 58 分钟 · 25 / 38

会员可开白话

,二只到旗后口。戌刻,一只出安平口。

--电报局报。

十一月二十一日酉刻,有二枝半桅法兵轮二只由北驶至大沙湾外洋寄泊。

--凤山县禀(旗后后炮台管带禀同)。

十一月二十三日已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二只离旗后口去。午刻,法船一只又到安平口。未刻,一只到安平口、一只离安平口去。

--电报局报。

十一月二十三日午刻,有黑桅法船一只驶近东港口停泊;至二十四日已刻,开向恒春而去。

--凤山县禀。

十一月二十三日,法船一只到安平口;共计安平口法船三只,旗后无。午刻,法船一只离安平口;共计安平二只,旗后无。申刻,法船一只到旗后口;共计安平二只,旗后一只。

十一月二十四日辰刻,法船一只出安平口;共计安平、旗后各一只。午刻,法船一只离旗后去;共计安平一只,旗后无。酉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

--以上电报局报。

十一月二十四日申刻,有法船一只驶至南屏庄洋面停泊;越次日早晨,落南势湖。

十一月二十五日未刻,法船一只停泊龟山洋面。

--以上均南路陈参将禀。

又二十五日,法船一只在凤鼻山海面游弋。申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共计安平三只,旗后凤鼻一只。酉刻,凤鼻法船开去。

--电报局报。

十一月二十六日早,法船复自恒春驶至上古溪;已刻,驶至中芝庄,离有一里水路。

--南路陈参将禀。

十一月二十六日午刻,法船一只离安平去;共计安平二只,旗后无。

--电报局禀。

十一月二十九日午刻,有黑色二枝半桅法船一只在小琉球洋面游弋。

--水勇营报。

十一月三十日,旗后法船一只外洋游弋。申刻,法船一只离安平口;共计安平一只旗后外洋一只。申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共计安平二只、安平外洋一只。

十二月初一日已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共计安平三只,旗后无。

又台湾道禀续据各处报法船轰击民船情形

计开:

十一月二十五日,有嘉义县新港庄驳船户曾挨纪花狮、曾扁头犁等驳船载运花生往郡;至国赛港外,被法船焚毁,人船俱没。

--中路水勇营禀。

十一月二十六日,有李九珠、林赏、林闯等驳船三只载运杂物往郡;至四草湖外,被法寇将人船并牵,由西南而去,存亡莫知。

--中路水勇营报。

十一月二十九日,有黑底黄烟筒三桅法船一只,驶过嘉禄堂海边。有安平柴船三只,旧在该处被炮击坏;又一只柴船泊于北势寮,亦被法人乘坐小烟轮驳近,用火药焚毁。

-恒春县禀。

十二月初二日,有内地商船金顺和、金源来、金再吉、陈卷舵、蔡助舵等七船,在四草〔湖〕洋面被法船开炮轰击,人船俱没。

--三郊团练禀。

十二月初三日未刻,法船在赤嵌壕仔寮洋面截牵篷船一只,施炮攻坏。

--水勇营报。

十二月初四日,有北船一号在四草湖洋面被法船开炮击轰,人船俱没。

--三郊团练禀。

十二月初四日午刻,法轮在沙湾外开炮轰坏民船一号;船上水手、货客,有炮伤者、有落水者,均经毙命。

--飞虎前营禀。

十二月初五日辰刻,法船放火焚毁商船一只。

--水勇营禀。

十二月初四日,小琉球西北两处洋面有商船二号,约可装货二、三千担;船内无人,随风飘流,显系被法寇掳害。

--凤山县禀。

十二月初五日,据曾林氏禀称:『氏夫新港庄埚户曾煨同子曾文并埚户王加载,坐自置之船采买花杉;驶至安平,惨被法寇将船击破,杀害。花生瓢于海中,身尸不知去向』。

--千总郑超英禀。

闻在洋被害商船,甚多无人具报;候查明汇开。

十二月初七日,有法船一号在距城八、九里之拔仔港外游弋。适逢两只商船进口,内一只名「柯永顺」,由头北装货来台;被法开炮,货客林三娘受伤。尚有一只躲避不及,系被牵去;船名及人数,无从查悉。

--新竹县禀。

又泉州转运局禀法船焚害民船情形

计开:

一、惠安小■〈木庶〉地方陈细粪之船,于十一月初间由省出口,至十一月十二日驶至竹堑口外;遇法人兵船,被放火箭,射中大帆。该船急冲沙汕,船工、水手登岸脱逃;后开大炮,该船被焚。

一、惠安獭密澳地方张草圭船,于十一月初四日在獭密扬帆驶至观音澳,于十二日放洋,至十三日驶至竹堑地面;适遇法船,被其牵去沪尾口外。舵工、水手等人均被兜留,挑运沙泥;船货放弃,漂流沪尾之南嵌地方,货物被在地百姓搬空。

一、同澳地方曾雅舵之船,同日扬帆驶至竹堑口外;均被牵去。舶工、水手亦被兜留;其船放弃,不知漂泊何处。

一、晋江古浮澳地方金成利、金进发、金顺兴三船,在澳扬帆,于十一月二十一日早驶至香山之凤鼻脚;忽遇法轮,均被牵去。其舵工、水手均禁在轮船上;将金顺兴船拖入基隆、成利船被炮击沉大额尾、金顺发船击沉八尺门之三湾鼻。至二十四日,法人将所拿去三船等人押在狮球岭顶,令其挑运沙石,惨不可言。至二十五日,所有拿去诸人皆暗约申刻逃走;即于山岗上坠下,不顾生死,拚命奔走。嗣后法人知觉,追赶前来,被洋铳击毙金进发、金成利二船水手蔡扶、冻走二名;尚有数名,不知名字。其逃至六堵官军得以安全者,计有六十二名。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八(二七○九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着刘铭传等厚集兵力设计进克基隆电旨

二月初三日(三、一九),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十一日,准贵衙门来电内开:本日钦奉电旨一道。除转电外,相应恭录咨会。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照施行。

照录正月十一日来电

左相、闽督:转咨刘抚。密。本日奉旨:『李鸿章电称:孤拔欲令法兵克日往攻淡水等语;法人添兵思逞,必应厚集兵力,以遏凶锋。着左宗棠等严催已渡各营,迅赴台北。杨岳斌等未渡各营,赶紧分渡;同赴台北,合力助剿。刘铭传、孙开华设计进兵,基隆一克,敌焰自消。吴鸿源所募土勇军械缺乏,刘铭传匀给应用。土人熟悉地势,尤当加意激励,俾资得力。钦此』。即转咨刘。蒸。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一○(二七一七页)。

兵部咨行直录总督李鸿章请奖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员弁翻译司事西商奉旨允准

二月初三日(三、一九),兵部文称:

据军机处交出直隶总督李(鸿章)等奏「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员弁、翻译、司事、西商缮具清单,恳请照拟给奖以劝来者」等因一折,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军机大臣奉旨:『周国兴等,均着照所请奖励。该衙门知道。单并发。钦此』。钦遵到部。除英商施道德等保奖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办外,相应知照贵衙门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一二(二七一九页)。

军机处交出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遵旨补呈历次电秦抄折

二月初四日(三、二○),军机处交出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抄折称:

奏为遵旨补陈历次电奏,汇缮清单,恭折仰祈圣鉴事。窃臣于光绪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准福州将军臣穆图善咨,转准钦差大臣大学士臣左宗棠咨开:『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准总署咨:「沿海、沿江各衙门电奏,每月录原文汇奏;致总署信,亦按月录呈备核」等因。并抄录两广督臣张之洞原奏及另片后抄光绪十年十一月军机大臣奉旨:『即着该衙门咨行沿海、沿江将军、督、抚、统兵大臣一体照办。余依议。单二件、片一件并发。钦此」』。钦遵知会到臣。臣奉命督师援闽,初次钦奉电旨系由署湖广督臣卞宝第恭录行咨,以后迭奉电旨有北洋大臣李鸿章、南洋大臣曾国荃转电者,有由钦差大臣左宗棠转电者,自应归李鸿章、左宗棠,曾国荃、卞宝第分别汇奏。至臣迭次函请总署代奏之件,理事遵旨恭缮清单,按月汇奏,以昭慎重。谨〔将〕光绪十年十二月分电请总理衙门代奏一条缮具清单,一合恭呈御览。其十一月分一条,系在未奉旨以前;此次一并缮入,并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备核。

所有补陈历次电奏缘由,谨专折由驿驰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光绪十一年二月初四日,军机大臣奉旨:『该衙门知道。单并发。钦此』。

照录清单

计开:

由湖口电奏一条

帮办杨,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三日电寄总理衙门鉴:密。斌初八日至江南芜湖,奉电旨:『毋庸来宁』;遵即上驶。十三日,由湖口进商护江西巡抚刘瑞芬拨饷,并候由湖北陆进各营到齐发饷,饬绕赴漳、泉;斌由河口崇安县到闽省,会商钦差左及将军、督、抚后,即当前进。希代奏。岳斌谨肃。

由福建省城电奏一条

帮办杨,光绪十年十二月十八日电呈总理衙门鉴:密。斌十二月十四日抵福州,会商一切;拟十九先赴泉州,候营到。其详细情形,十八日另奏。请代奏。岳斌谨叩。

光绪十一年二月初四日,军机大臣奉旨:『览。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一五(二七二一页)。

钦差大臣在宗棠咨呈请代奏「平安」轮载勇渡台并解济军饷经费电稿

二月初十日(三、二六),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正月十六日申刻,会同福州将军穆(图善)、闽浙总督部堂杨(昌浚)电寄贵衙门请代奏「平安」轮船载勇渡台并解济前陕甘督部堂杨〔岳斌〕军饷经费」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头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顷接彭楚汉电:『「平安」轮船由香港回厦,据称初二日在秀涂载督标亲军营及军械送卑南,均登岸无恙』等语。至迭奉电旨,饬催厚帅渡台;其饷项行资,应由闽宽筹接济。除于正月十五日起解该军月饷银四万两至泉交纳外,月内拟再解银九万两,以八万作月饷、以一万作渡台经费;是该军约敷三个月饷需矣。请先代奏。棠、善、浚启。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二三(二七三一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报北洋援闽快船二号在沪修理

二月十二日(三、二八),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据江南筹防局详称:『窃照提督衔总兵吴安康统带南洋兵轮船五号相机赴闽一案,曾奉宪台行知光绪十年十月十三日具奏「北洋快船二号抵沪,正在修理;一俟完竣,南洋五船即会同相机赴闽」一折原折内开:『据吴安康禀请添雇熟悉港路分水领江五名、铁柜五名、伤科二名、正副头目二名、亲兵四十名,亦接照准吴安康商请式百龄在沪招募(本文未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二四(二七三一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遵旨赏给英人戴叶生宝星已制就转给

二月十二日(三、二八),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据苏松太道邵友濂详称:『本年正月初十日,奉宪台于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札开:「准总理衙门十二月二十二日来电内开:本日奉旨:铭、盛两军弁勇饷械,已至卑南登岸;英人戴叶生,着赏二等第一宝星,以示优奖等因,钦此。饬道照式制给」等因。奉此,职道遵即照式制就二等第一金宝星一面,计工价库平银五十八两六分。除在洋税项下动支并将宝星移送候补道袭照瑗转给外,理合详祈宪台察核,咨明总理衙门查照,实为公便』等情到本阁爵大臣。据此,相应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二六(二七三二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函请变通制给转运台湾饷械出力洋商等宝星

二月十三日(三、二九),北洋大臣李鸿章函称:

昨奉二月初七日公函,以转运台湾饷械出力洋商请给宝星,与光绪七年奏定章程不符,拟奏明更正;仍因事涉洋商,未便据定等语。仰见论功行赏,权衡至当;钦佩莫名。查七年奏定之章,自是中国通行常例。今台防自法人封口后饷械两缺,危急万分,经邵、龚道等多方密雇洋轮潜运勇饷、军械,出生入死、险阻百端,给以巨资、许以重赏,乃有起而应命者;俾台局支持至今,厥功甚伟,其情事实非寻常可比。是以上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钦奉电旨:『英人戴叶生,着赏二等第一宝星,以示优奖』等因。鸿章当查定章二等第一宝星系给各国二等公使,应由钧署制造颁给者,未便率请制颁,自乱其例;而诏谕亦无反汗之理。因电饬江海关邵道权宜办理,由外酌制颁发;业经咨呈在案。此次英商施道德等事同一律,奏奉旨准以后,敞处已札行邵、龚二道饬遵。虽尚未据报制给,但与洋商交涉既经宣示、复加驳改,前后两歧,恐滋疑怨。嗣后若遇此等危难之事,或更阻其输忠报效之心;似亦非计。可否仍照戴叶生之案,暂予变通;饬由江海关道照式制造颁给,以昭大信而示优异?此外洋商寻常出力事件,仍照定章等第分别制给,概不准援以为例;亦可稍有限制。是否有当?伏乞察核施行。

再,奉二月初五日缄示:英调兵船两只在大沽口外往来;昨据大沽守将电报:英船已到口外往来游弋,并无别项情形。询据英领事面称:『该船调往辽海演操,无他用意』;未知确否?

专肃奉复,祗颂钧祺。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二九(二七三五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密陈英银号行东名并恪靖等营到新竹电稿

二月十四日(三、三○),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日,电寄贵衙门一信。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粘单

(一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英银号东家,名哲生。顷接刘省帅初四日电,王道率恪靖及督亲军等营已到新竹。棠、浚。效。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三一(二七三八页)。

粤海关监督海绪呈报拨解左宗棠募勇经费

二月十四日(三、三○),粤海关监督海绪呈称:

光绪十年十月二十五日,承准户部札开:『本部议覆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奏「督师赴闽尚须添募勇营,请宽筹经费」一折,于光绪十年九月二十九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奏、恭录谕旨,由五百里飞札粤海关监督遵照可也』。粘单内开:『粤海关六成洋税项下拨给银二万两,暂拨一次,以济要需』等因到关。除照数筹拨纹银二万两,内除汇费银六百二十两一钱五分五厘,实解银一万九千三百七十九两八钱四分五厘,备具文批,发交西商志成信银号汇兑,解赴钦差大臣左(宗棠)行辕投纳以期妥速,并咨请出其实收发交该号商一并赍带回关以便送部核销外,理合呈明。

为此合呈总理衙门,仰请察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三五(二七四○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南洋「开济」等三船在镇海口抵御法船迭次鏖战情形折稿

二月十四日(三、三○),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南洋「开济」、「南琛」、「南瑞」三船在镇海口随同浙省防营抵御法船,迭次鏖战各情形」一折,经本爵大臣于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由驿具奏。所有折稿,相应咨送。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奏稿

奏为南洋「开济」、「南琛」、「南瑞」三船在镇海口随同浙省防营抵御法船迭次鏖战各情形,恭折驰奏,仰祈圣鉴事。

窃查总兵吴安康统带五船赴闽,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在洋面突遇法船九艘,适风雾大作,「澄庆」、「驭远」二船不知所往,「开济」、「南琛」、「南瑞」三船驶入宁波口各情形,经臣于正月初一日电请总理衙门代奏在案。嗣据电报:「澄庆」、「驭远」二船势不能支,已于初一日在石浦被沉;「开济」、「南琛」、「南瑞」三船在镇海口被困。浙江抚臣刘秉璋来电,催令速回吴淞;杨岳斌泉州来电,以该船既难入闽,应回南洋以保长江门户。正月初九夜,奉到电寄谕旨:『即饬各管驾相机妥慎驶回,毋稍大意』;朝廷保全该船之德意,三军闻之,皆如挟纩。查五船开行以后,江防较为空虚;今仅存其三,若能安稳驶回,于江防原有裨益。徒以法船耽耽环伺,意在欲得甘心,诚未敢稍有疏失。臣饬令邵友濂、龚照瑗等商雇「威利」、「华安」洋船,确探沿途有无阻碍;一面电催吴安康督率三船可回则回,无稍大意。

据报:十三夜驶出镇口二十余里,即有法船;是以仍回镇口,严备以待。十五日,法船四艘在镇口外环而迫之。探称孤拔即在该四船之内,该酋以我船仅存三号,其势更孤,意在尽力轰毁;先用一小轮破浪而来,为镇海北岸炮台开炮击退。旋有大黑舰一号,率三兵船鼓轮而入,势甚凶猛;炮弹如雨,黑烟迷人。经浙江提臣欧阳利见率吴安康分别布置,合力还炮御之;相持三时之久。「南瑞」炮击断一船头桅,「南琛」炮掠船面而过,该船尚猛冲如前;嗣经「开济」一弹击中孤拔坐船,各船乃相率退出,在于游山下抛锚。是役也,据探称击毙法兵十余名。欧阳利见、吴安康防该酋复于晚间来犯,于是分途戒备;吴安康派丁华容带舢舨三号、格林炮三尊,在口外彻夜巡逻,以防鱼雷。十六日,该酋将击伤之船拖往东洋修理,而镇口外尚泊三船。是日夜间,该酋两次放鱼雷船进口,均经我军分别击退。十七日,该酋又相率来犯,一船当先。经炮台、轮船合力开炮轰击,一炮击穿当先一船之烟筒,倒轮而退;一炮中其后艄。十八日大雨,无战事。吴安康以鱼雷之乘我最为不测,恐舢舨不足以制之;复购备船网密布口内,使之无隙可乘。并以镇口潮势甚急,又购三千五百磅大锚三门,连扣下沉;俾潮退时鹢首仍前对敌船,以收船头大炮轰击之利。十九夜,法船舢舨登南岸,我军击沉之。二十一日早间,复以小轮船前来尝试;亦经击退。自是至二十五日,该船来去无定,日在口门探水掳掠。二十六日,法又添船三号,并前船均泊七里屿外:此兵船三号驶泊镇海口后,随同该处防营与法船迭次抵御对击之大略情形也。

浙江抚臣刘秉璋迭催三船回江,无非为保全三船起见;嗣法舰迫近,其势万难开行。该抚臣力顾大局,饬令在防各军协同该三船合力御侮;提臣欧阳利见在镇海口布置,井井有条。此番击退法船,浙江防军,厥功尤伟。欧阳利见致臣书云:『三船在此,利害相关。此次誓与吴安康遇事相商,同心御敌;顾全客军,不遗余力。宁绍台道薛福成遇事关心,不分畛域。此次法船屡犯镇口,支持将近一月;幸能迭次击退,未尝少挫,实惟文武、主客和衷共济之力,足以上慰圣怀』。臣以该三船正在并力御敌,所需粮饷、子药、煤炭各项已饬令邵友濂、龚照瑗、汤寿铭、郭道直、孙传越等在沪、在宁多方采济,俾各将士一心战守;其受伤及中敌者,经吴安康查明分别安慰给赏,以鼓其气。至于浙中防军接仗情形,应由刘秉璋具奏。惟「澄庆」、「驭远」二船被沉,臣已派道员胡家桢前往确查,并督同该管驾蒋超英、金荣等料理绞船捞炮;应俟事定后,方可办理就绪,再行据实具奏。

所有南洋「开济」、「南琛」、「南瑞」三船在镇海口随同浙省防营抵御法船迭次鏖战各情形,理台恭折由驿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三六(二七四一页)。

【台湾文献丛刊第 种】《法军侵台档》 下 系据「中法越南交涉档」选辑而成

作者:沉思曲 发表时间: // : 点击: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报法船在台湾洋面残暴情况

二月十四日(三、三○),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接台湾道刘璈十二月初五日所发禀称:『法船自十月底开去后,安、旗二口约二十余日不见法人踪迹。讵上月二十日,又有法船驶至安平口外停泊;时向旗后暨南路一带游弋,撞遇民船,肆行轰击焚掳,惨酷万分。并据三郊团练绅商苏万利等佥禀法船在洋焚掳民船、无辜屠戮等情。职道目击耳闻,苦无只船救御,愤懑徒深。合将自上月二十日起、至本月初一日止各属禀报法船停泊、游弋暨上月初旬起残虐情形,开具清折二份,恭呈宪鉴。再,职道接到驻台英国施领事照会,并据施领事与通商委员面称:「法人在台如此残虐,实与公法不合;照请将法人自鹅銮鼻起至大甲溪止洋面实有兵轮若干,足以见其是否实力封堵并残虐是何情形?一并知会」。职道亦照具清折二份,送交施领事查核,以便转呈各国外务大臣、英国驻京公使察阅,以持公论。是否有当?伏候示遵』!并呈清折。又于十一年正月初二日、接刘道十二月十五日所发禀称:『接驻英国施领事来函,伊国兵轮由北路回郡,克日内渡;请将各处续报残虐情形,再为列折送来,以便译报等由。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法军侵台档案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