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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清季外交史料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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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及一切属公对象,均皆清楚。为此两帝国全权委员愿立文据,即行署名盖印,以昭确实。

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十日、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日,订于基隆(缮写两份)。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委员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

大日本帝国全权委员台湾总督海军大将从二位勋一等子爵桦山资纪。

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并澎湖列岛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属公对象清单

一、台湾全岛澎湖列岛之各海口及各府县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属公对象。

一、台湾至福建海线应如何办理之处?俟两国政府随后商定云。乞代奏。(五月十三日)

闽督边宝泉致总署台湾城内纷乱唐抚赴沪尾日兵尚未入城电(二件)

顷台局报:『日兵昨晚距城二十里,城内纷乱;电局仅洋人一名,不能收报。今晨唐抚已赴沪,土人肆抢,抚署被焚』。「沪」或指沪尾云。(五月十三日)

探唐抚昨往沪尾,今早附「雅打」商轮内渡;沪尾炮台拦截,经德兵船放炮救之,始开去。又,昨晚台城火药局被焚,日兵尚未入城云。(五月十三日)

旨着刘坤一等转饬前敌各军小心防守毋启衅端电

旨刘坤一、长顺:电悉。现在台湾已经李经方交接清楚,日兵攻台,基隆不守、省城瓦解,无从过问。和局并未决裂,「日允归辽」有三国担认,不至翻悔。各军祗宜就原扎处所小心防守,切不可轻信传闻,率行进扎、图占先着,转致启衅。着饬令前敌各军,是为至要。(五月十三日)

庆裕边宝泉致总署唐景崧等拟往申被兵士扣留电

顷接福州商电:『唐及大小官员十二夜赴沪尾,拟坐「驾时」船往申,被兵扣留。日未进台北府城,大队往攻沪尾。又闻「驾时」船被击』云。(五月十四日)

全权大臣李鸿章致总署报覆伊藤电款留林董现已到津赍有国书俟晤时

再陈电(三件)

接伊藤十四日申正来电:『林董已于昨日乘本国兵船由横滨起程赴任,本大臣拜托阁下,于林大臣到津时格外优待,感谢之至』。并即覆函告允,且告以『林董驻京原为办理中国政府前电所陈各案,可先在津商办。昨奉上谕:派李鸿章、王文韶为全权大臣,与日本使臣商办事件。钦此」。林大臣自不必先行进京;本大臣病假将满,当会同署督王大臣遵旨款留,与之和衷妥商办理。请贵大臣迅即电知林大臣遵照可也』等语。请代奏。(五月十五日)

伊藤覆电:『台湾业经按照「马关条约」交接清楚,闻之欣悦。将来林董赴任办公,贵大臣允许遇事帮助,曷胜感谢!现在应以重结邦交为第一义,日皇特简林董,委以重任;故宜径赴北京,愈速愈妙。林董到京并到任一切事宜,仍求贵大臣赐予帮助为荷。其按照「马关条约」应议事宜,现在林董尚无此权柄。因当其起程,中国政府所有主见,日本政府未及周知。至林董到任之后,再由日本政府予以权柄,以便与贵大臣及王大臣会议一切,原无不可』云。鸿查以前电声明赴任,照常例须到任后乃能办公议事;现虽遵旨款留,势难坚阻。闻两日后可到,俟临时晤商再陈。请先代奏。(五月十九日)

日使林董本日申刻到津,派道员罗丰禄往晤。据云赍有国书,留津四、五日即赴京;约二十四上午来谒。晤时商定,再电闻。(五月二十三日)

全权大臣李鸿章致总署报唐景崧到沪日兵已入台北电

沪局电:『「驾时」昨夜到,遣人到船查询,据云「唐中丞由此船来;昨夜即上岸,不知何往。至日人入台,由土人引从基隆后荒僻之径搭桥渡一小河而进;日兵到台北,仅二百名。先时,兵勇抢掠;及日兵到时,即不抢」云』。(五月二十四日)

李鸿章王文韶致总署报日使林董到津问答节略电

林董本日巳正来谒,会同文韶接晤;询其接伊政府电否?林云:『昨到津,始接伊藤电称:中堂与王大人已奉派全权大臣会商事件;惟照通例,驻京使臣应先赴京到任,呈递国书觐见』。答以『中朝向无一定办法,有公使到任数年或数月始觐见者。现值天气炎热,未知我大皇帝接见方便否。两国既经和好,早晚必准觐见;何必急急』!林云:『我奉朝命,不敢违;必须先进京,往总署请示。倘令我回津商议公事,我可再来』。鸿等询及辽东何时交还?日本兵何时撤尽?林云:『我起程时,三国正议此事。辽东已还,各处之兵已逐渐撤回,特难急遽耳』。询以『我前敌各军探报海城、营口尚添兵』。林云:『必系各营间有调换误报,添兵断无其事』。林又商及照约两国俘虏应各送还广岛、海城,有华兵俘虏一千六百人当即分送;惟照通例,应由华筹给送费。但为数无多,俟行文到日分别办理。问『台湾有信否』?林云:『久未接桦山信,只知已到基隆』。询其何日进京?云:『俟酌定,再告知』。以上各节,无甚狡强。鸿等不便强留,致失和气。俟其抵京,钧署再妥酌。请先奏。(五月二十四日)

——以上见原书卷一百十三。

署江督张之洞致总署报唐景崧脱身内渡应否遵旨陛见电(附旨)

奉钧署阳电,令前护台抚唐景崧设法脱身内渡;唐抚已遵旨于二十七日到江宁。应否入京陛见?请代奏。

五月二十八日,奉旨:『张之洞电悉。唐景崧着即休致回籍』。

——见原书卷一百十四。

闽督边宝泉致军务处报日用兵轮八艘载兵万余由基隆上岸南进电

探报日犯台中,屡为林朝栋所败。接仗在中立、居笼等处,距大田湾七十里。又闻日用兵轮八艘载兵万二千,由基隆上岸南进;华人多附商轮往厦门。(闰五月十三日)

——见原书卷一百十五。

●附录

清季外交年鉴(节录)光绪元年(乙亥、一八七五)

二月

北洋大臣直督李鸿章奏:日窥台湾,请筹办海军船械并遣使驻日及泰西各国以资联络而察敌情。

七月

遣郭嵩焘出使英国,许钤身副之。

十月

闽督李鹤年奏:福州、厦门电线与丹国电报公司议定合同,买回自办。

十二月

日使森有礼照会:朝鲜虽中国属邦,其地不隶中国;凡事起于朝、日间者,于中、日条约无所关系。

光绪二年(丙子、一八七六)

四月

总署奏:日本以朝鲜轰其兵船,遣使往争,已商订和约十二款。

五月

总署奏:闽省现拟举行保护中外船只遭风遇险章程五条,请饬沿海地方文武官员一体遵办。

八月

遣许钤身出使日本国,何如璋副之。

遣刘锡鸿为驻英副使。

九月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与日本商办开埠通商事宜。

十二月

遣何如璋出使日本国,张斯桂副之。

光绪三年(丁丑、一八七七)

正月

闽抚丁日昌奏:西班牙因商船在台湾遭风被掠,声言调兵来华;请饬潮州镇方耀率所部来台,以资防范。

三月

总署照会西班牙公使:夹板船在台湾失事,因体恤船主,由闽省送给银一万八千元完结此案。

遣刘锡鸿出使德国。

四月

丁日昌奏:请将福,厦电线移设台湾。

五月

闽督何璟等奏:琉球遣使入贡因日本梗阻,密遣陪臣赴闽陈情。

光绪四年(戊寅、一八七八)

二月

遣郭嵩焘兼使法国。

六月

总署奏:日本梗阻琉球入贡,拟三策,令使日何如璋相机审办。

七月

遣曾纪泽出使英、法二国。

遣李凤苞出使德国。

光绪五年(己卯、一八七九)

正月

总署奏:朝鲜久隶中国,而政令均归自理;今准该国王咨称日本认朝鲜为自主独立,应由朝鲜自行酌复。

八月

总署奏:美国前总统在日本调处琉球事,拟分球岛为三部,中、日、球各得其一。

光绪六年(庚辰、一八八○)

正月

遣曾纪泽出使俄国。

六月

总署奏:日本悔三分球地之议并藉球案要求改订商约,请派大员商办。

八月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遣使前往日本。

十月

李鸿章奏:遵议日本议结球案所让南岛,球人不愿,且与存祀相违,并牵涉改约流弊更大;暂宜缓允。

光绪七年(辛巳、一八八一)

二月

谕:琉球一案,日使于未经议定之先,即自异前议,悻悻而去;难保无藉端要挟情事。所有沿海各省防务,应严行戒备。

十月

总署奏:法人谋占越南北境并欲通商云南,现拟预筹办法以弭衅端。又奏:越南积弱已甚,中国为藩篱计,不能置之度外。

光绪八年(壬午、一八八二)

三月

谕:法、越构衅,兵端已起;越南北圻多与粤、滇毗连,应如何谋策万全之处?着李鸿章等妥速议奏。

六月

谕:朝鲜乱党滋事,现围日本使馆兼劫朝鲜王宫;着张树声酌派水陆两军迅往援护。

七月

张树声奏:我军东渡直入王京,获致朝鲜乱首大院君李昰应解送来津;其它乱党,已派队分别围捕。

九月

李鸿章奏:遵旨妥议朝鲜水陆通商章程,以维藩服而扩利权。

十月

署滇督岑毓英等奏:会筹越边防务情形。又奏:据藩司唐炯禀称出境兴师甚非长策,据实密陈。

十二月

谕:法、越交涉一事,法人愿与中国派员商办。现经李鸿章与法使筹议办法三条,着曾国荃等将应行筹划各节妥慎议奏。

光绪九年(癸未、一八八三)

二月

桂抚倪文蔚奏:遵旨筹覆法、越交涉事宜。又奏:法、越分界事,拟俟其派员来粤定议时,再行详筹办法。

三月

总署奏:法使请会商越南事宜现有变局,亟应密筹防务。

谕:法人在越势更披猖,着派李鸿章迅往广东督办越南事宜;所有广东、广西、、云南防务,均归节制。

倪文蔚奏:越南军情日急,谨拟切要办法并藩司遵旨出关。

四月

李鸿章奏:预筹越南边防事宜,拟至上海暂驻察酌军情,再图进止。又奏:赴越督师,恐檄调诸军分道并进,似将与法开衅;倘因此竟召兵端,转滋口实。应请熟筹远虑,决择施行。

岑毓英等奏:越南南定省失守,已督饬各镇严防。

五月

倪文蔚奏:越将刘永福袭攻河内,大获胜仗,法官兵死伤甚多。

李鸿章奏:奉密谕仍回北洋署任,谨陈统筹全局办法。又奏:滇、粤防务,宜责成疆臣备御;法廷如有转机,请派专使与议。

六月

李鸿章奏:定期赴津筹备与法使交涉。

八月

谕:法使脱利古现由沪来津,着李鸿章据理驳辩;一面严密戒备,毋稍疏虞。法人有以大队兵船至广东之说,着张树声等妥筹备御,务在黄埔以外设法阻止。

九月

倪文蔚奏:「法越和约」已定,谨陈详细情形。

桂藩徐延旭奏:法乘水涨力扑越军防所,迭被击退;刘团现拟移营规复河内,谨陈节次据报筹办情形。

谕:彭玉麐奏「遵旨赴粤」各折片均悉;惟法已逼越立约,局势与前不同。如犯我军北圻驻地,不能不与接仗;并广东人心浮动滋事,着与张树声等筹办。

十月

徐延旭奏:奉旨恢复河内以固北圻,俟越军并进,即出关调度。

岑毓英奏:遵旨密筹恢复越南事宜,拟统兵出关驻扎山西就近调办。

十一月

谕:现闻越南民变,竟将该国嗣王戕害,祸乱方殷;着张树声统带兵勇前往越南相机勘定。

十二月

粤抚倪文蔚奏:法已在越南北圻各省设官,谨将越藩求援咨呈另钞呈览。

桂抚徐延旭奏:由龙州启程出关,暂驻谅山;现分饬各路力图进取,并请派拨轮船严扼海口。

岑毓英奏:带兵出关,已饬各营分道进发;俟抵山西后,当联络广西防营严密布置。

徐延旭奏:据报越南山西省城为法人攻陷,现饬北宁严防。

总署奏:法人吞越,显背公法;张之洞沥陈不可罢兵各折虑远思深,现经公同会议,惟有力筹战备以遏外侮。

滇抚唐炯奏:山西不守,我军败退兴化,现扼守家喻关。

光绪十年(甲申、一八八四)

正月

命岑毓英节制诸军,和衷商办。

旨寄徐延旭:据报北宁业已失守,该抚调度乖方,着摘去顶戴,革职留任;责令收集败军,尽力抵御。

二月

谕:据报法兵已攻取太原,着冯子材速赴镇南关外接统黄桂兰所部各营;琼州防务吃重,着彭玉麐等速筹备御。

谕:广西巡抚着潘鼎新署理,云南巡抚着张凯嵩署理;徐延旭、唐炯,俱拿解刑部治罪。

三月

李鸿章电:闻兴化已被法兵所据,法水师提督拟调兵入华夺据一大口岸为质。

李鸿章函:据税司德璀琳转到法总兵福禄诺密函愿为从中讲解,译稿钞呈。

谕:据报法提督带兵船八艘由厦门向北开驶,着李鸿章等饬令防军加紧训练,于沿海各要隘力筹守御。

四月

谕李鸿章办理中、法和议。

遣许景澄出使法、德、义、奥等国(按未到任以前,以李凤苞兼署法使,因法人不慊于曾纪泽也)。

李鸿章函:与福禄诺议订「简明条款」于天津。

命吴大澄、陈宝琛、张佩纶会办南、北洋及福建海疆事宜。

旨寄岑毓英、潘鼎新等:滇、桂防军扼扎原处,以待和议。

中、法议订「法越简明条款」(四月十七日)。

闰五月

彭玉麐奏:请奖护越将刘永福。

张树声电:法兵进攻谅山,我桂军在观音桥大捷。

谕彭玉麐:法败于越,必将滋扰广东;现在张树声行将交卸、张之洞甫经赴任,一切防务着妥筹兼顾。

法使照会:请立饬华兵迅速回复交界,退出北圻。

军机处奏:照会法使,声明谅山接仗衅自法开。

法使照会:撤兵、赔银二项,限七日内覆明照办。

军机处奏:请将在越官军暂以避瘴为名,调回关内休息。

命江督曾国荃为全权大臣,赴沪与法使办理和约。

旨寄穆图善:法船驶入马江,倘其肆扰,即行抵御。

六月

旨寄彭玉麐:法全力注闽,已进八艘;着酌拨师船前往援应。

旨:法船至基隆,着防堵各海口,断绝法人接济。

总署奏:洋情叵测,谨按事实妥筹办法。

总署照会美使:请公平评论中、法曲直。

军机处奏:李凤苞电有「法国不允美国评论」语,总署拟晤美使询商。

曾国荃电:巴使照称如不允偿,法国将有举动。

李鸿章电:法攻基隆甚危。又电:法使照称提督孤拔现已取守基隆;如愿交还,即照法国所请各节立即照允。

总署照会各国公使:法人阳为会商、阴谋据地,设扰及通商各口致华洋各商财产,中国猝难保护,应惟法国是问。

李鸿章电:闻法拟以大军来攻,宜速令李凤苞与法廷妥议,庶偿费较少。

旨寄彭玉麐等:请封刘永福为越王,殊失朝廷「百计助越、图存阮祀」之义;断不可行。

旨寄曾国荃:巴使照会无礼已甚,不必再议,惟有一意主战;着即回江宁办防。

旨寄岑毓英:法既主战,着令刘永福先行进兵规复北圻。

台抚刘铭传电:基隆炮台被毁后,法兵又来攻扑营垒;经曹志忠等迎击,大获胜仗。

七月

李鸿章电:法国已送公使李凤苞出境。又电:闽电局报称法船骤攻马尾,我舰队均被击沉、船厂亦毁。

沪道邵友濂电:长门接仗,轰沉法船三艘。

谕:法国渝盟肇衅,不得已而用兵;着各督、抚督率防军,遇有法轮驶入,即合力攻击,悉数驱除。刘永福着以记名提督简放,统率所部恢复越南。其各国商民,仍严饬地方官一律保护。

李鸿章电:法攻长门,有一船烟筒忽裂,闻死一大将,或云即系孤拔。

总税司赫德函:法有愿从他国评断之议。

李鸿章电:据上海道电称法领亟盼我转圜,或暂租海岛、或许以将来建造铁路权利,可免赔款。

命大学士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

李鸿章电:闻日本备军舰,欲乘乱与我决议琉球案。

八月

军机处奏:美使来议法事,臣等公拟办法三条。

旨:着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设计逐台湾法人。又寄潘鼎新:着饬王德榜各军进兵牵制围台。

邵友濂电:闻刘铭传以基隆、淡水空炮台诱敌,杀毙法兵及汉奸千人。

李鸿章电:苏元春在谅山连战皆捷;惟伤亡多,恐难持久。

遣徐承祖出使日本。

九月

李鸿章电:法提督宣言将封闭台湾海口。

旨:着李鸿章等选派南、北洋兵轮援台并接济台防军火。

津海关道盛宣怀电:德璀琳面呈法廷议和条款,如钧署可允,再令赴沪与巴使商办。

懿旨:现在办理台湾、越南军务,所有历次谕旨奏报等件,着御前大臣、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赴内阁公同阅看,各抒所见切实覆奏。

旨:派苏元春帮办桂军军务。

工部尚书翁同龢等奏:请先议停兵,再将所陈各条详细推敲,并会合各国公使公同评论。

军机处奏:法、越之事,现英国欲出为调停;拟订办法八条,请饬李鸿章、曾纪泽酌核办理。

十月

张之洞奏:设法与台通信并筹济饷械等事。

李鸿章电:「威利」船抵台。

左宗棠奏:台北沪尾大战获胜,现筹规复基隆。

李鸿章电:英调停中、法事未成;法仍执原议,如不允仍战。

旨寄曾纪泽:应付和议,不得轻率迁就。

岑毓英奏:围攻宣光,击散法援。

李鸿章电:朝鲜乱党劫王杀妃,恐有昵日叛华之意;请迅派兵船镇压。

奉谕:着李鸿章、吴大澄会同规画,并令续昌与吴澄同赴朝鲜,传知该国静候往查;一面与日使从容商办,勿为所欺、亦勿遽与开衅。

旨:潘鼎新、苏元春督剿大捷,着先行传旨嘉奖。

杨昌浚电:吴鸿源已自厦带队渡台。

旨:派孙开华帮办台湾军务;程文炳到闽后,即照吴鸿源之路渡台。

十一月

李鸿章电:井上馨之随员回日,电告日廷云我所要求,韩王已允,皆如愿以偿。

旨:着吴大澄等确查韩、日定约有无关碍。

十二月

北洋会办吴大澄奏:查明朝鲜乱党详情及日、韩续增约款,现与朝鲜商办善后。

岑毓英等电奏:官军进攻宣光,大获胜仗。

李鸿章电:法攻苏军,谅山吃紧。

光绪十一年(乙酉、一八八五)

正月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逆党金玉均等谋乱,陈报乱起原因。

李鸿章电:闻谅山有失事信。

曾国荃电:「澄」、「驭」两船在石浦港为法轰沉,「开」、「瑞」、「琛」三船回沪。

岑毓英奏:宣光合围,并收复美良县。

李鸿章电:日本派伊藤等来议朝鲜事。又电:据潘鼎新报法犯镇南关,杨玉科阵亡;冯、王两军,飞催不至。又电:法船攻招宝山,为镇海守将杨岐珍击退。

又电:法入镇南关为我军所败,退走文龙。又电:法封西贡、琼、廉口岸。

曾国荃电:基隆疫重,法人退驻普陀。

彭玉麐、张之洞等电:钦、廉水陆并急。

浙抚刘秉璋电:法毁萧港炮台,请令程文炳援浙。

曾纪泽电:法员来问和局,应否与商?乞速示。

二月

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使办理详细条约。

李鸿章电:接桂抚电,法攻镇南关,我军大捷。

军机处奏:酌核赫德呈递法国拟订善后事宜。

曾纪泽电:谅山克、茹相革,似宜趁法新执政初升时速办。

李鸿章电:法复提和议,重在通商利益三条;与赫微异。又电:接潘抚电,十三日克复谅山。又电:接闽督电,法以七船攻澎湖,力战三日,兵力不支;澎湖失守。

使德许景澄电:赫议各条已在巴黎画押。

岑毓英电:各军在临洮大获胜仗。

谕:法允修好,滇、粤各军着撤回边境。

旨寄岑毓英:着设法安插刘永福军。

军机处电杨昌浚、张之洞:令台防、越防各军停战。

三月

李鸿章奏:遵旨与伊藤商订朝鲜撤兵条款,画押互换。

岑毓英奏:分兵收复缅旺及清水、清山两县。又奏:收复越南广威、不拔等府县。

中、日订立朝鲜撤兵条约(三月初四日)

四月

岑毓英奏:遵旨停战,仍随时严密整备。

李鸿章等奏:与法使商办详细条约,画押竣事。

中、法订立越南新约(四月二十七日)

五月

李鸿章奏:撤回朝鲜驻兵,调扎旅顺以作声援。又奏:请派张曜会同庆裕妥筹东边防务。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派员前往日本修好事竣。

六月

总署奏:法使已到京,请饬使法大臣仍往法都驻扎,并请以许景澄兼使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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