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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106 万字 · 约 50 小时 17 分钟 · 111 / 135

会员可开白话

。其分内应校之书,已随众早完,应俟全书呈进完毕之日,再行办理。

所有呈进书内记过之处,随时缴银充公。将来留空续缮之书,一经缮出,卽各分给留京校勘,毋许草率。该生等感激天恩,自必益加详慎矣。

臣等未敢擅便,谨合词具奏。伏候训示。谨奏。

乾隆五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军机处随手登记档》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十七日记载:「永<瑢>等折一件,续办三分书缮校全竣由。旨:知道了。」【真按:似上脱一奉字!】现永瑢四月三分书告竣折已不存。【真按:不复存者何啻此一折耶!!】 一一八八 翰林院典簿厅为知照奉旨庄通敏等充文渊阁校理事致内阁典籍厅移会(附黏单)

乾隆五十二年二月

翰林院典簿厅为移会事。

照得本院于本月初九日具奏文渊阁校理一折,本日奉旨:庄通敏,邵晋涵、戴衢亨、德昌俱着以原衔充文渊阁校理;恭泰、王燕绪俱着以原衔署文渊阁校理;汪学金、戴均元、王春煦、关槐、罗修源、徐鉴、胡荣、李潢、章宗瀛、朱攸俱着记名,俟有缺出挨次充补;吴敬舆、曹城、祝堃不必记名。余依议。钦此。钦遵。相应抄录原奏移会贵厅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黏单壹纸。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

附 黏单

翰林院奏请将庄通敏等充文渊阁校理伏候钦定折

谨奏,为请充文渊阁校理事。

查文渊阁校理,额设十六员,以由内班出身满汉庶子、侍读、侍讲、洗马、中允、赞善、编修、检讨等官兼充。如各员中有出差等事,仍衣(依)日讲官例,请旨简员署理。臣等于乾隆四十五年拣选得拟备校理十六员,带领引见,请旨作为记名,遇有缺出,挨次充补,无庸再行引见。等因。具奏在案。

今查充文渊阁校理 侍讲季学锦、洗马黄轩俱补放道员,编修汪如藻补放知府,编修李镕、中允吴寿昌、编修刘种之俱奉派学政。所遗实缺四缺,署缺二缺,臣等请将原充校理之赞善庄通敏并上次奉旨记名校理之编修邵晋涵、修撰戴衢亨充补实缺三缺。其应充一缺、应署二缺,现在记名人员俱已用完,臣等谨遵原奏,于四库馆行走之提调、分校各员内拣选十六员,开列名单,缮写绿头签,带领引见,恭候皇上简充一员、简署二员,其余十三员可否请旨作为记名,将来俟有缺出即将此项人员挨次奏请充补,毋庸再行引见。伏候钦定。谨奏。(内阁移会) 一一八九 军机大臣奏查《诸史同异录》悖妄之处现传提调询问并查底本片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七日

查李清所撰《诸史同异录》内悖妄之处,臣等现传续办三分书提调,详加询问。并查取文渊阁所贮此书及其余二分书,【真按:何故只有其余二分书?不是该是三分吗?(北四阁)】并原书底本,详悉核对,再行拟写将总裁、总纂、校对等分别议处治罪谕旨进呈。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九○ 办理军机处为奉旨将《诸史同异录》掣出销毁事致盛京将军等各文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八日

办理军机处为行知事。

谕旨:将文溯、文津阁藏贮李清所撰《诸史同异录》一书,掣出销毁。钦此。

理合行知盛京将军并传谕热河总管,卽将此书查出咨送军机处销毁。其此项空出应补之书,俟该馆另行给发。

须至咨者。(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九一 谕内阁将《诸史同异录》从全书内掣出销毁并将总纂等交部议处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内阁奉上谕:

四库全书处进呈续缮三分书,李清所撰《诸史同异录》书内,称我朝世祖章皇帝与明崇祯四事相同,妄诞不经,阅之殊堪骇异。李清系明季职官,当明社沦亡,不能捐躯殉节,在本朝食毛践土,已阅多年,乃敢妄逞臆说,任意比拟。设其人尚在,必当立正刑诛,用彰宪典。今其身既幸逃显戮,其所著书籍悖妄之处,自应搜查销毁,以杜邪说而正人心。乃从前查办遗书时,该省及办理四库全书之皇子、大臣等未经掣毁,今续三分全书,犹复一例缮录,方经朕摘览而得,甚属非是。因检阅文渊、文源两阁所贮书内已删去此条,查系从前覆校官 编修许烺初阅时签出拟删,是以未经缮入。但此等悖妄之书,一无可采,既据覆校官签出拟删,该总纂、总校等即应详加查阅,奏明销毁。何以仅从删节,仍留其底本?其承办续三分书之侍读恭泰、编修吴裕德虽系提调兼司总校,但率任书手误写,均难辞咎。所有办四库全书之皇子【真按:疑下脱一理字(办理)!】、大臣,及总纂纪昀、孙士毅、陆锡熊,总校陆费墀、恭泰、吴裕德,从前覆校许烺,俱着交部分别严加议处。至议叙举人之监生朱文鼎,系专司校对之人,岂竟无目者,乃并未校出,其咎更重。朱文鼎本因校书特赐举人,着卽斥革,以示惩儆。所有四阁陈设之本及续办三分书内,俱着掣出销毁,其《总目提要》亦着一体查删。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九二 军机大臣奏将李清所辑《合订南唐书》销毁并将原书进呈片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查李清所辑《合订南唐书》三本,臣等随同诸位阿哥详细阅看,除签出各条外,别无另有违碍之处。理合奏明销毁,并将原书进呈。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九三 盛京内务府为咨送文溯阁所贮《诸史同异录》销毁事致军机处咨文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盛京总管内务府为咨送事。

档案房案呈,准兵部加封由驿递至办理军机处顶封来文内开,本年三月十九日钦奉谕旨:将文溯阁藏贮李清所撰《诸史同异录》一书掣出销毁。钦此。理合行知贵将军,即将此书查出,咨送军机处销毁。其此项空出应补之书,俟该馆另行给发。等因前来。

随将文溯阁藏贮李清所撰《诸史同异录》六十八卷共三函掣出,敬谨包封妥固,咨送办理军机事务处查收可也。等情。据此。为此合咨。须至咨者。

右咨办理军机事务处。(军机处咨文) 一一九四 承办四库全书事务处为抬运书籍需用苏拉文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

承办四库全书事务处来文:三月初九日 往圆明园抬运书籍,用苏拉十八名。十一日 往圆明园内搭运呈览书籍,用苏拉七十名。十六日 由圆明园往京内抬运书籍,用苏拉六名。十九日 由圆明园往京内抬运书籍,用苏拉六名。十九日 往圆明园抬运书籍,用苏拉六名。二十日 往圆明园抬运书籍,用苏拉十二名。二十一日 往圆明园内抬运呈览书籍,用苏拉五十名。二十三日 由圆明园往京内抬运书籍,用苏拉六名。二十七日 由圆明园往京内抬运书籍,用苏拉六名。(内务府奏销档) 一一九五 总管内务府奏将誊录恭安列入本府议叙初次一等班内补用折

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初二日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奏闻事。

据吏部咨称,准四库全书处将该馆之赶足正课、余课人员分别等第,咨送到部,填写亲供履历。内有列为一等之蒙古拔贡生恭安一员,因系内务府人员,经本部奏准咨送内务府办理,等因前来。但该员如何叙用之处,文内并未声明,经臣衙门行文吏部咨查八旗此项人员,应作何议叙之处,详悉咨覆本府,画一办理,咨查去后。

兹据吏部覆称,该馆誊录议叙案内列为一等之八旗满洲拔贡生,照例免其考试,入于该旗议叙班内。俟本旗笔帖式缺出,先将此次议叙人员用一人,次将别项从前议叙人员用一人。并无办过蒙古拔贡生议叙之案,其如何议叙录用之处,应仍听内务府自行定议等因咨覆前来。

查臣衙门先经奏准各馆议叙之内务府誊录等员,其初次列为一等者,均以笔帖式补用;二次列为一等者,以笔帖式先尽补用。今查恭安系议叙初次一等之员,臣等请遵照奏准之例,将恭安列入本府议叙初次一等班内,以笔帖式补用可也。

谨此奏闻。等因。缮折。

多罗质郡王臣永<瑢>,大臣和珅、德保、金简、福长安、伊龄阿、舒文,于初二日具奏。

奉旨:知道了。钦此。(内务府奏销档) 一一九六 谕提调官恭泰罚俸三个月处着注于纪录抵销

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初二日

吏部议办理续缮四库全书潦草错悞之提调官 翰林院侍讲恭泰等照例罚俸,应注于纪录抵销一疏,奉谕旨:

恭泰罚俸三个月之处,着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起居注册) 一一九七 军机大臣奏遵旨销毁李清书四种应行补函商酌办理情形片

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初二日

臣等遵旨将现在销毁李清书四种应行补足空函之处,与纪昀公同商酌。查得四库全书每分六千余匣,均祇于匣面按次标刻第几函字样,其书则各自分部,不相联属,并无通身流水卷数。是以屡次奉旨添书、撤书,皆可通融办理。此次所毁李清书四种,其《南北史合注》一种,系在史部别史类中;《诸史同异录》及《不知姓名录》二种,系在子部类书类中。此二类备抄之书尚多,均可按其时代另检别种,约计卷数多寡,依次补入,不见抽换之迹。惟《南唐书合订》一种,系在史部载记类中,此类书籍甚少,现在别无备抄之书,无可补入。查从前〔武〕英殿装潢全书,【真按:武英殿】向因册数函数厚薄不匀,有奏定衬纸之例。现在四阁书内衬纸者甚多,今此书仅止六册,为数无多,若将此匣前后相连之书酌量衬纸,以多出六册,匀装此空匣之内,即可不必再补。

再,现在刊刻总目,应一并查明改正。

所有臣等公同商酌通融办理缘由,理合奏请皇上训示遵行。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九八 军机大臣奏将发下全书内《文子》之错误发交改正并将校对记过片

乾隆五十二年四月初三日

蒙发下四库全书内《文子》二本,臣等详加阅看。其首页错写撰书人名姓一行,并未挖改;又多写按语一篇,实属错误。除将原书发交改正外,并将该校对记过二十次,照例办理。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九九 承办四库全书事务处为抬运书籍用苏拉文

乾隆五十二年四月

承办四库全书事务处来文:四月初二日 由圆明园往京内抬运书籍,用苏拉十二名。初五日 往圆明园抬运书籍,用苏拉十二名。初七日 抬运呈览书籍,用苏拉二十六名。十一日 由圆明园往京内抬运书籍,用苏拉十名。十五日 往圆明圆抬运书籍,用苏拉六名。十六日 往圆明园抬运书籍,用苏拉十二名。十七日 抬连呈览书籍,用苏拉五十名。(内务府奏销档) 一二○○ 军机大臣和珅等为访查李清所著书一并销毁事致江浙等省督抚函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初三日

径启者:

李清所著《诸史同异录》一书,语多悖缪。现在奉旨将四库全书内抄录者撤出销毁,又李清所著《南唐书合订》、《南北史合注》、《不知姓名录》三种,亦应一并销毁。查李清系江南兴化人,该省及浙江各处收藏前项书本者必多,并李清此外有无别项书籍之处,希大人饬属访查,封送本处销毁。毋庸专折覆奏,仍须不动声色,毋致滋扰可也。

顺候近祺不一。

阿<桂>

和<珅>

董<诰>

福<长安>同具(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一 吏部为知照办理《诸史同异录》人员分别议处事致典籍厅移会(附黏单)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七日

吏部为查议具题事。

考功司案呈,吏科抄出本部会题前事等因。乾隆五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题,五月初三日奉旨:皇八子永璇着销去纪录四次,免其罚俸;皇六子永瑢着销去纪录二次,其从前罚俸三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抵销;孙士毅着从宽免其革任,仍注册;纪昀、陆锡熊俱改为革职从宽留任,陆费墀着于补官日改为革职从宽留任,俱俟八年无过方准开复;恭泰着降二级调用;吴裕德着于补官日降二级用;许烺着于补官日降一级用;王杰着降二级留任;嵇璜、沈初着各销去加二级,董诰着销去军功加一级,曹文埴着销去加一级,纪录四次,阿桂着销去寻常加一级,和珅着销去随带加一级,彭元瑞、金简着各销去加一级、俱免其降级;刘墉着销去加一级,仍降一级留任。钦此。相应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黏单壹纸。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

附 黏单

吏部题遵旨将四库全书馆总裁等议处本

会议得先经内阁抄出三月十九日奉上谕:四库全书处进呈续缮三分书,李清所撰《诸史同异录》书内,称我朝世祖章皇帝与明崇祯四事相同,妄诞不经,阅之殊堪骇异。李清系明季职官,当明社沦亡,不能捐躯殉节,在本朝食毛践土,已阅多年,乃敢妄逞臆说,任意比拟。设其人尚在,必当立正刑诛,用彰宪典。今其身幸逃显戮,其所著书籍悖妄之处,自应搜查销毁,以杜邪说而正人心。乃从前查办遗书时,该省及办理四库全书之皇子、大臣等未经掣毁,今续办三分全书犹复一例缮录,方经朕摘览而得,甚属非是。因检阅文渊、文源两阁所贮书内,已删去此条。查系从前覆校官 编修许烺初阅时签出拟删,是以未经缮入。但此等悖妄之书,一无可采,既据覆校官签出拟删,该总纂、总校等卽应详加查阅,奏明销毁,何以仅从删节,仍留其底本?其承办续三分书之侍讲恭泰、编修吴裕德虽系提调,并司总校,但率任书手误写,均难辞咎。所有办四库全书之皇子、大臣,及总纂纪昀、孙士毅、陆锡熊,总校陆费墀、恭泰、吴裕德,从前覆校许烺,俱着交部,分别严加议处。至议叙举人之监生朱文鼎,系端司校对之人,岂竟无目者,乃并未校出,其咎更重。朱文鼎本因校书钦赐毕人,着卽斥革,以示惩儆。所有四阁陈设之本及续办三分书内,俱着掣出销毁。其《总目提要》亦着一体查删。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查总裁八阿哥多罗仪郡王永<璇>等,虽仅系抽阅头分正本,但不严加查核,亦应议处。应将大学士嵇<璜>、大学士王<杰>、协办大学士 吏部尚书刘<墉>均照失于查察降二级留任例,降二级留任。至总裁 大学士 公阿<桂>等虽向来并不看书,但现办之书既有不合,究系总裁,不能辞咎,应将大学士 厢黄旗满洲都统 一等诚谋英勇公阿<桂>、大学士兼管吏部事务 正白旗满洲都统 步军统领和<珅>均照不严加查核降一纽留任例,降一级留任。查嵇<璜>有加八级,应销去加二级,抵降二级,免其降级;刘<墉>有加一级,应销去加一级抵降一级,仍降一级留任;阿<桂>有军功加三十七级、寻常加六级,应销去寻常加一级,抵降一级;和<珅>有随带加一级,应销去随带加一级,抵降一级,均免其降级。(内阁移会) 一二○二 军机大臣奏拟写在京官员校改文渊文源阁书籍谕旨进呈片(附清单)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

臣等面奉谕旨,寄信六阿哥、阿桂,派在京阿哥及大小各官阅看文渊阁书籍。现又详细核算,在京大小各员,可以派出看书者不下二百五六十员,以每人每日二匣核计,不过两月,文渊、文源两阁书籍俱可校改完竣。谨拟写谕旨进呈。谨奏。

附 清单

遵旨拟派看书:六阿哥,八阿哥。内阁约四十五员,除出差事故。中书科约三员。翰林院约九十五员,除出差事故。詹事府约五员,除出差。吏部堂司约五员,除办事司员。户部堂司约十五员,除办事及捐班司员。礼部堂司约七员,除办事司员。兵部堂司约六员,除办事司员。刑部堂司约二十员,除办事司员。工部堂司五员,除办事司员。都察院堂官二员。给事中约十员,除出差。御史约二十六员,除出差。通政司堂官二员。大理寺堂官二员。太常寺堂官二员。太仆寺堂官一员。光禄寺堂官一员。宗人府府丞一员。国子监堂司约十六员。鸿胪寺堂官一员。

钦天监,专看天文书。乐部,专看乐律书。太医院,专看医书。(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三 寄谕六阿哥永瑢等文渊文源所贮全书着派科甲出身尚书等校阅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

大学士和<珅>字寄六阿哥<永瑢>、大学士 公阿<桂>,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奉谕:

热河文津阁所贮四库全书,朕偶加翻阅,其中讹谬甚多,已派随从热河之阿哥及军机大臣并部院随出之阮葵生、阿肃、胡高望、嵩贵、吉梦熊,再行详加校阅改正。因思文渊、文源二阁所贮四库全书,其讹舛处所,亦皆不一而足。除年老大学士稽(嵇)璜不派外,真按:嵇璜之生卒. 着派科甲出身之尚书、侍郎、京堂以及翰、詹、科、道、部属等官,分司校阅。其尚书、侍郎管理事务繁多者,每日每人着各看书一匣;六阿哥、八阿哥及事简之堂官,各看书二匣;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每人每日各看书二匣。再,六部司员中,并着该堂官每司各派出一人,每日各看书二匣。总计大小各员不下二百余人,每人每日二匣计算,不过两月,两阁书籍卽可校阅完竣。其文渊阁书籍,着在文华殿、内阁等处阅看,文源阁书籍着在圆明园朝房阅看。内中天文、推算等书交钦天监堂司各官专看,乐律等书交乐部专看,医药等书交太医院官员专看。文渊阁书着六阿哥、阿桂专司收发,其挖改换页等事,卽交彭元瑞、金简管理;文源阁书着伊龄阿、巴宁阿专司收发,其挖改换页等事,着八阿哥、刘墉专管。八阿哥现住圆明园,刘墉系总师傅,自必随同阿哥等在彼居住。即着八阿哥、刘墉常川住彼,以资料理,并拣派武英殿匠役前往圆明园承办。仍着六阿哥、阿桂总司其事,除校出一、二错字卽随时挖改,毋庸零星进呈,如有语句违碍,错乱简编,及误写庙讳,并缮写荒谬,错乱过多,应行换五页以上者,再随报进呈。仍查明原办总纂、总校、提调、校对各员,分别治罪,并将业经议叙已登仕版之该誊录亦予斥革,俾甄叙不得滥邀,而藏书益臻完善。并着六阿哥、阿桂一面卽行酌派分阅,天气炎热,阅书诸人家中早饭于辰正进,申初出,仍给与清茶暑汤,京中金简、园中伊龄阿司其事;一面将如何分派校勘酌定章程之处,随报具奏。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四 军机大臣和珅等为校勘文津阁全书匠役不敷事致武英殿总裁函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

启者:现奉旨将文津阁所贮四库全书详加校勘,所有应行挖补讹字及改换篇页之处甚多,卷页浩繁,此间匠役不敷,祈大人遴派武英殿妥熟匠役四名、供事一名,速来热河,以备应行挖补换页等事,并委该管库掌一员,带领前来。所有应用换页红格纸,亦酌量令其备带,听候备用。专此布达。

顺候迩祺不一。

和<珅>

王<杰>

福<长安>

董<诰>同具(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五 质郡王永瑢等奏遵旨酌定校勘文渊文源阁全书章程折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臣永瑢等谨奏,为遵旨酌定校勘章程,恭折覆奏事。

本月二十日接奉上谕:热河文津阁所贮四库全书,朕偶加翻阅,其中讹谬甚多,已派随从热河之阿哥及军机大臣并部院随出之阮葵生、阿肃、胡高望、嵩贵、吉梦熊,再行详加校阅改正。因思文渊、文源二阁所贮四库全书,其讹舛处所,亦皆不一而足。除年老大学士嵇璜不派外,着派科甲出身之尚书、侍郎、京堂以及翰、詹、科、道、部属等官,分司校阅。其尚书、侍郎管理事务繁多者,每日每人着看书一匣;六阿哥、八阿哥及事简之堂官,各看书二匣;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每人每日各看书二匣。再,六部司员中,并着该堂官每司各派出一人,每日各看书二匣。总计大小各官不下二百余人,每人每日二匣计算,不过两月,两阁书藉即可校阅完竣。其文渊阁书籍,着在文华殿、内阁等处阅看,文源阁书籍着在圆明园朝房阅看。内中天文、推算等书交钦天监堂司各官专看,乐律等书交乐部专看,医药等书交太医院官员专看。文渊阁书着六阿哥、阿桂专司收发,其挖改换页等事卽交彭元瑞、金简管理;文源阁书着伊龄阿、巴宁阿专司收发,其挖改换页等事着八阿哥、刘墉专管。八阿哥现住圆明园,刘墉系总师傅,自必随同阿哥等在彼居住。卽着八阿哥、刘墉常川住彼,以资料理,并拣派武英殿匠役前往圆明园承办。仍着六阿哥、阿桂总司其事,除校出一、二错字卽随时挖改,毋庸零星进呈,如有语句违碍,错乱简编,及误写庙讳,并缮写荒谬,错乱过多,应行换五页以上者,再随报进呈。仍查明原办总纂、总校、提调、校对各员,分别治罪,并将业经议叙已登仕版之该誊录亦卽斥革,俾甄叙不得滥邀,而藏书益臻完善。并着六阿哥、阿桂一面卽行酌派分阅,天气炎热,阅书诸人家中早饭于辰正进,申初出,仍给与清茶暑汤,京中金简、园中伊龄阿司其事;一面将如何分派校勘酌定章程之处,随报具奏。钦此。

窃照文渊、文源两阁所贮四库全书讹舛甚多,自应详加校正,今拟派部院各官共二百五十余员,两阁各分一百二十余员,专司校阅。校出书籍内如有谕旨指出各条,非寻常错误者,卽行随报进呈,将原办各员并誊录等严行参奏,分别办理。其一切校勘事宜,除每日课程及在京、在园管理收发挖改等事,钦遵圣训分投妥办外,臣等复会同臣永璇等,悉心商酌。此次校阅全书,卷帙浩繁,应查应改各签必须汇齐复核,卽有签出不甚确当者,亦可随时更正,以免舛误。应请旨令彭元瑞、纪昀总司其事,毋庸兼看书籍。凡各员校勘之签,均由彭元瑞等覆看一过,送交永璇、刘墉、金简,另派妥员登记册档,挖改后再行照档销签,并于书前副页下黏签注明详校官恭阅衔名。如敢草率从事,仍前舛误,卽惟详校之员是问。责成既专,雠校益可精审。至此项书籍均系装潢成帙之书,签出数字错误祇须就书挖改,遇有更换篇页者,再行拆钉重装,并饬令匠役等小心办理,不得稍有污损,以昭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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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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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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