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史评
中国史学史
25 万字 · 约 11 小时 43 分钟 · 10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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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兼国史著作之任,本表依序填载,以明源流,三也。至本表之所取材,于正史职官、百官诸志而外,多出自清代官撰之《历代职官表》,傥以此表为略,尚待博稽,取而览之,斯亦可矣。
第六章 唐宋以来设馆修史之始末
隋唐以后,私家修史之风日杀,而设馆官修之史,代之而兴,其因有二,已具述于上章。然尚有未及尽详者,一为远因,如后魏崔浩之以修史受祸;一为近因,如隋文帝之诏禁私家修史是也。后魏于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记而条例未成。太武时,诏崔浩等重撰国书,又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叙述国事,无隐所恶。及修史成,浩遂刊石以示行路,后为人所讦,坐夷三族,同坐死者,百五十有八人,是时并为之废史官 。后人鉴于崔浩受祸之惨,遂相戒不轻作史,如韩愈即其一例,一也。自汉献帝建安中曹操执政,始禁士大夫刊石树碑,以戒矜榜,晋宋皆因之(《宋书 礼志》)。迨隋文帝开皇十三年,遂下诏曰,民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 。又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时有文表华艳者,至付有司治罪,沿至唐代,寝以成俗。南宋高宗时,秦桧主和,有私史之禁,李焘尝以作史得罪,桧死,禁始弛。宁宗嘉泰二年,韩侂胄执政,复有私史之禁,凡事干国体,悉令毁弃(《建炎朝野杂记》甲六)。明季私史颇盛,而清初文士,每因修史受祸,私家作史之风,为之益替,二也。然唐宋以来,私家修史之难,虽有多因,不尽由于畏祸,自斯以后,遂分两途:一则纪传体之正史,多由官修;一则编年体以下之别史、杂史,多出私撰。盖有志修史之士,于纪传体之正史,既由形格势禁,艰于执笔,不得不转出他途,以展其伟抱宏才,故近世私史之多,亦无惭于古人,第多非纪传体之正史耳。兹于本章综述官修诸史,以明本末,而私修诸史,则于下章述之。
吾国官修之史,应始班固等之撰《世祖本纪》、《功臣列传载记》,次则刘珍等本之,以撰《东观汉记》,皆奉时君之命,鸠集多人,共修一书。三国、晋、南北朝之世,尤不乏斯例,然其中如《东观记》,随修随续,本非一时可成,自难出于一手,可以勿论。其他诸史,可分为二:一则肇自多人,成于一手,如王沈之《魏书》、韦曜之《吴书》是也;一则众手分纂,一人裁定,如魏收之于《魏书》是也,是则名为官修,实同私史。迨唐修《晋书》、《五代史》,始开设史馆,以宰相大臣监修,别调他官兼任纂修,又置修撰司直,号曰史官,如唐令狐德棻、吴兢、刘知幾、徐坚、韩愈之伦皆是。此时所修诸史,皆派定一人为主修,如姚思廉之主修《梁》、《陈》二书,李百药之主修《北齐书》,魏徵之主修《隋书》是;亦有派二人同主修一书,如令狐德棻、岑文本之同修《周书》是。所谓主修,略如后世之总纂,吾意是时必有同修之史官,而史未著其名,所谓同修史官,略如后世之纂修官,宋代重修《唐书》,以欧阳修、宋祁二氏为刊修官,刊修犹主修也。是时史馆之制,有所谓修国史,同修国史,更于其上置监修国史,以宰相领之,即袭唐制。然是时之监修官,多徒拥虚号,无所裁定,刘知幾所谓监之者既不指授,修之者又无遵奉,是其弊也。欧、宋同修《唐书》,一则任本纪、志、表,一则专任列传,故以分任而无所抵牾,其后修史,于纂修官外,更立总纂,任其事者,又不限于一二人,于是设馆修史之制,历代相沿无改。然溯其始,实由唐代开其先声,盖与后汉、三国、晋、南北朝官修诸史,有不能相提并论者。
本期设馆官修之史,可分四类:一曰编年体之实录,皆近于记注者也;二曰纪传体之正史,皆属于撰述者也;三曰典礼,四曰方志,皆撰述记注兼而有之者也。官修之史,以此四类为多,其他属于乙部之籍,亦有出于官修者,以其可以随事附见,故不烦专述焉。
(一)编年体之实录
古者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自汉以来,更修起居注,以举记言记事之职。《隋志》著录周兴嗣《梁皇帝实录》三卷,记武帝事,谢吴(《唐志》作昊)《梁皇帝实录》五卷,记元帝事,皆为官撰之书,原出于记注,而所取材则不以记注为限。迨唐以后,则每帝崩殂后,必由继嗣之君,敕修实录,沿为定例,兹就可考者,表之于左:
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实录表
各代 各帝 卷 数 撰者 附 考
高祖 二○ 敬播
太宗 四○ 敬播、许敬宗等 《太宗实录》凡修数次,初修本仅二○卷。
高宗 三○ 韦述 又武后重修本一○○卷。
唐
则天后 二○ 魏九忠等 刘知幾、徐坚、吴兢重修本三○卷。
中宗 二○ 吴兢
睿宗 五 吴兢 又刘知幾撰本一○卷。
玄宗 一○○ 令狐峘 凡撰数次,初有二○卷、四七卷两种。
肃宗 三○ 元载
代宗 四○ 令狐峘
德宗 五○ 裴洎等
顺宗 五 韩愈 今存在《昌黎集》中。
宪宗 四○ 路隋等
穆宗 二○ 同上
敬宗 一○ 李让夷等
文宗 四○ 魏暮等
武宗 三○ 韦保衡等 以上据两《唐志》,又宋人宋敏求补撰《武宗实录》二○卷。
五代附十国 后蜀高祖 三○ 李昊
后蜀主 四○ 同上
宋
太祖 五○ 李沆等
太宗 八○ 钱若水、杨亿等 今存二种:一为八卷,刊入《古学汇刊》;一为二○卷本,刊入《四部丛刊》。
真宗 一五○ 晏殊等
仁宗 二○○ 韩琦等
英宗 三○ 曾公亮等
神宗 三○○ 蔡风翔《王荆公年谱》二十四,有《神宗实录考》。
哲宗 一五○ 汤思退
徽宗 二○○ 同上 又李焘重修本。
钦宗 四○ 洪迈等
高宗 五○○ 傅百寿
孝宗 五○○ 傅百寿、陆游等
光宗 一○ 同上
各代 各帝 卷数 撰者 附考
宋 宁宗 四九九册 刘光庄等 有传钞本二卷。
理宗 一九○册
度宗 缺 有《时政记》七八册。
恭帝 缺 有《事迹日记》四五册。
元
太祖 翰林国史院
太宗 同上
定宗 同上
睿宗 同上 睿宗不为帝,出于追谥。
宪宗 同上
世祖 二一○ 董文用等
顺宗 一 程钜夫等 世祖太子真金追谥为顺宗。
成宗 五六 同上
武宗 五○ 同上
仁宗 六○ 元明善等
英宗 四○ 吴澂等
泰宗 王结等
明宗 欧阳玄等
文宗 同上
宁宗 同上 右据钱大昕《元史 艺文志》。
顺帝 缺
明
太祖 二五七 董伦等初修,解缙、胡广等重修。 万历中附建文事。
成祖 一三○ 杨士奇等
仁宗 一○ 蹇义等
宣宗 一一五 杨士奇等
英宗 二六一 陈文等 附《景帝景泰事迹》八七卷。
宪宗 二九三 刘吉等
孝宗 二二 刘健、谢迁等
武宗 一九七 曹宏等
各代 各帝 卷数 撰者 附考
明
世宗 五六六 徐阶、张居正等 又有世宗父《睿宗实录》五○卷。
穆宗 七○ 张居正等
神宗 五九四 温体仁等
光宗 八 叶向高等
熹宗 八四 温体仁等 以上据《明史 艺文志》,今俱有传钞本,惟《熹宗实录》缺天启四年十二卷,六年六月一卷。
思宗 原缺 清初万言纂《崇桢长编》若干卷,可代实录,今尚存。又南京国学图书馆书目有《崇祯实录》十七卷,据嘉业堂刘氏藏书钞本传钞,当为后人补辑。
清
太祖 一○ 崇德元年初修,康熙二十一年重修,雍正二年校订。 《太祖实录》经数次修改,今所见者,有《太祖武皇帝实录》,《太祖高皇帝实录》,皆北京故宫本,又有内阁大库钞本《太祖实录》,皆已印行,俱与实录正本有异同,又有《太祖实录战迹图》八卷,今称《满洲实录》。
太宗 六五 顺治九年初修,康熙十二年重修,雍正十二年校订。 正本与钞本不同。
世祖 一四六 康熙六年修,雍正十二年校订。 一作一四四卷,正本与传钞本不同,又日本有《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实录纂要》本。
各代 各帝 卷数 撰者 附考
清 圣祖 三○○ 康熙六十一年修 此为始修之年,至其成书则在四五年后,下同。
世宗 一五九 雍正十三年修
高宗 一五○○ 嘉庆四年修
仁宗 三四七 道光四年修
宣宗 四七六 咸丰五年修
文宗 三五六 同治元年修
穆宗 三七四 光绪五年修
德宗 五九七 宣统间实录馆修,清亡后成书。 清亡后,实录馆尚在,隶于清室,纂成此书,北京、沈阳皆有钞本。
宣统政纪 四三 清亡后清室自修 同上,有排印本,右据清代正、续《文献通考》、《清史稿 艺文志》、《四库简明目录》及钞藏各本,汇而记之。
唐、五代、宋、辽、金、元之实录皆佚,唐、宋实录存者,仅韩愈所撰之《顺宗实录》五卷,钱若水所撰之《宋太宗实录》二十卷,韩录尚为完作,钱录则残帙而已。实录之体,略如苟悦《汉纪》,为编年史之一种,即于一帝崩殂后,取其起居注、日录、时政记等记注之作,年经月纬,汇而成编,故自成书之时言之,本为撰述之一种。然编纂实录,取材至繁,诏令章奏,悉得入录,并于大臣名人书卒之下,具其事迹,略如列传,其体实为长编,以备史官之采,故自易代后汇修正史之曰言之,则亦与起居注、日录、时政记等书,一例视为记注。是则实录之书,介乎记注、撰述之间,两《唐志》皆以之入记注,《宋志》以下则以之入编年,前后异趣,盖以此也。唐及五代之实录,今虽不可尽见。而《通鉴考异》,称引最多,唐代诸帝之外,如梁太祖、后唐庄宗、明宗、愍帝、废帝、晋高祖、少帝、后汉高祖、隐帝、周太祖、世宗、南唐烈祖皆是。盖司马光撰《通鉴》时,其书具在,故得恣取而博辨之,而《宋志》具载其目,亦可证也。后人病《旧唐书》之烦,而仍不能屏废者,以本纪采取实录最多,为可贵也。《册府元龟》所录唐代史料,凡为《唐书》及《会要》所不载者,多出于实录,知《旧书》本纪之可贵,即知实录之可贵矣。宋时有实录,有会要,皆为国史之长编,元人灭宋,董文炳入临安,独取其国史,辇致北方,其后得据以修纂《宋史》,然《理宗实录》为未成之作,度宗、恭帝以下更无实录,故《宋史》于理、度时,不具首尾,草草成编,实录之系于修史,岂不大哉。《辽史》之成,由于耶律俨、陈大任二家之书,而俨即为手撰《辽实录》之人,今考宋、辽二史,所记两国间之大事,往往互异,则由史家各据其实录而直书之,不暇核其异同也。金亡后,实录在顺天张万户家(张万户名柔,《元史》有传,说详后),元好问欲资张书以修《金史》,后因有阻而止,乃构野史亭著述其上,凡金源君臣言行,采摭所闻,记录至百余万言,元人修纂《金史》,多本其所著,元初王鹗倡修《金史》,亦由得见实录 ,是辽、金二史皆资实录以成者也。元之诸帝,皆有实录,宪宗以上,世祖时诏翰林国史院追撰成书,其后每帝崩殂,必命史臣撰录,如前代制,惟顺帝以国亡无书,明初修《元史》,即据元累朝实录,及后妃功臣列传而成者。明太祖迄熹宗之实录,今尚具在 ,惟阙思宗一朝,可取谈迁《国榷》补之。清人修《明史》,凡涉清初祖事皆讳而不言,故近贤考明事者,多舍《明史》而取实录,《明史》所不详者,实录皆能详之,此其所以可贵也。清太祖迄穆宗十朝实录,早已成书 ,蒋良骥、王先谦先后辑《东华录》,皆资于实录,而所采事有未尽,蒋录起太祖天命迄世宗雍正凡三十二卷;王先谦重为排纂,而自乾隆以下迄同治五朝称为续录;潘颐福别撰《咸丰东华录》六十九卷,又在王录之前而不如其详。清初三朝实录屡经改修,渐失本真,人皆弃重修本,而珍视初修本,论者谓王录详于蒋录,而蒋录又胜于王录,亦蒋录多取材于初修本,而王录则以涉忌讳而删去之也。《德宗实录》,晚成未出,朱寿朋撰《光绪东华录》,无实录可据,而其详赡过于实录。宣统朝无实录,而有政纪,是则《清实录》之完备,尤过于明代,近年清十一朝实录附以《宣统政纪》、《太祖实录战迹图》合为千余册,已景印行世。盖实录之可贵,殊过于正史,试举一例明之。大凡乙国人叙甲国事,往往据事直书,无所隐饰,此其所长也;然异国传闻,往往失实,不可尽据,此又其所短也。史家考唐代事,或资日本人之纪载,考宋、辽、金、元事,必资于高丽史,以其时日本、高丽与吾国往还之频繁也。李氏朝鲜,受明册封,始终无间,故其实录中纪载明事最多,而于清代初祖之事,为《明实录》所不及载,清人所讳而不言者,朝鲜实录往往载之,且极翔实,故近人治清初史者,必取资于是书,而甚宝重之。总之,前代实录为长编之体,略如史料汇编,修通史专史者,有事于此,可以取用不竭,是盖可与正史并存不废,与其谓之撰述,无宁属之记注,。凡撰述之为长编体者,皆入古记注之林而远于撰述者也。
(二)纪传体之正史
设馆修史,始于唐贞观三年之诏修梁、陈、北齐、周、隋五代史,十八年,又重修《晋书》,后则相沿为例,兹取自唐以来官修诸正史,列表明之:
史 名 卷 数 撰 者 附 考
晋书 一三○ 唐房玄龄等
梁书 五六 唐姚思廉
陈书 三六 同上
北齐书 五○ 唐李百药
周书 五○ 唐令狐德棻等
隋书 八五 唐魏徵等
旧唐书 二○○ 晋赵莹、刘昫等
新唐书 二二五 宋欧阳修、宋祁 宰相曾公亮监修。
旧五代史 一五○ 宋薛居正等
史 名 卷 数 撰 者 附 考
宋史 四九六 元脱脱等
辽史 一一六 同上
金史 一三五 同上
元史 二一○ 明宋濂等
明史 三三六 清张廷玉等 内有目录四卷
清史稿 五三六 赵尔巽等
“正史”之名,始见《隋志》,至宋而定著十有七,即《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以及《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是也。明刊监版,合宋、辽、金、元四史,为二十有一。清乾隆中,诏增《旧唐书》、《旧五代史》及《明史》,为二十有四,凡未奉有明诏及颁诸学官者,不得滥登,盖久已悬诸令典矣 。往者北京政府曾颁令以柯劭态所撰之《新元史》,列入正史,于是有二十五史,其后修清史成,草草付印,谓之《清史稿》,又以禁不得行,不然,则正史之数有二十六矣。兹以晋、梁、陈、北齐、周、隋六史,已述其概于前章,《新五代史》为私家之作,别述于后,仅取《旧唐书》以下,迄于《明史》,具而论之,而《清史稿》亦以附焉。
其一则为《旧唐书》。考唐贞观中,曾命姚思廉撰纪传体之国史,高宗时长孙无忌、许敬宗等续之;敬宗又撰十志,未就,武后时刘知幾、朱敬则、徐坚、吴兢奉诏同撰《唐书》八十卷,此见于《史通 正史篇》所述者也。《崇文总目》谓吴兢撰《唐史》,自创业迄开元,凡一百一十卷,韦述因其本更加笔削,兹检《新唐书 艺文志》,著录《唐书》一百卷,又一百三十卷,即吴兢、韦述、柳芳、令狐峘、于休烈等先后所撰之作也。撰之者既非一人,亦非出于一时,随撰随续,历时甚久,略如后汉之修《东观记》,兢本与知幾同撰《唐书》,兢又自行续撰,故由八十卷,增至百一十卷,其后更由于韦述等续撰,故由增至百三十卷,而著录于《唐志》也。然《旧唐书》吴兢、韦述、柳芳等传又谓兢私撰《唐书》、《唐春秋》未就,其书凡六十余篇,述续撰为一百十二卷,并史例一卷,肃宗又命述、芳缀辑吴兢所次国史,述死,芳续成之,起高祖,迄肃宗乾元,凡一百三十篇,其后于休烈、令狐垣续增,而未加卷帙,故《唐志》仍以百三十卷著录也。据赵翼所考,《旧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唐绍传》称玄宗为今上,即用实录原文之证,《刘仁轨传》后引韦述论云,即用韦述所修国史原文之证,所论甚谛。然又谓宣宗以后无实录,故武<帝>[宗] 会昌以后,事多阙略,此又因《五代会要》所纪,五代修《唐书》时,屡诏购访,有纪传者,惟代宗以前,德宗只存《实录》,《武宗实录》并只存一卷,而言之也 。《四库提要》则谓,《旧书》于穆宗长庆以前,本纪惟书大事,简而有体,列传叙述详明,赡而不秽,颇能存班、范之旧法,长庆以后,本纪则诗话、书序、婚状、狱词,委悉具书,语多支蔓,列传则多叙官资,曾无事实,或但载宠遇,不具首尾,所谓繁略不均,诚如宋人所讥,是则长庆以来,国史、实录皆不之具,无可依据之故。《宋史 艺文志》著录武宗以下六帝实录一百四十三卷,皆宋敏求补撰 ,今考《通鉴考异》,屡引《唐实录》,而于武宗后称引尤多,武宗以上为唐人旧本,武宗以下则敏求补撰本也。欧、宋修《新书》时,遗文间出,又有宋录可据,故叙唐末事差为详赡,其能胜于旧书,时为之也。唐亡之后,梁及后唐皆曾命官修史,未底于成。其可考者,晋高祖石敬瑭天福六年二月,诏张昭远、贾纬、赵熙、郑受益、李为光等同修唐史,并以宰臣赵莹监修 ,其后同修唐史者,又有吕琦、尹拙,而莹为修史事,综理独周密,故《旧五代史》莹传,谓《唐书》二百卷之成,莹有力焉,吴缜《新唐书纠谬》亦盛称赵莹之徒,缀辑旧闻,次序实录,草创卷帙,粗兴规模。据此则莹之监修唐史,非虚领其名而不事事之比,而今本《旧书》署刘昫等撰,而不及莹者,晋出帝开运二年六月书成时,赵莹已外任节镇,刘昫以宰相继为监修,遂与修史官张昭远同表上之 ,此所以首昫名而不及莹也。然薛、欧二史《刘昫传》,俱不载其监修《唐书》,其于《唐书》。亦无莹综理周密之功,而独尸其名,抑何侥幸乃尔,此宜补列莹名于晌前,以示不没其劳 。此唐及五代纂修《唐书》之大略也。
其二则为《新唐书》。《旧书》之缺略,具如上述,其宜重修或订补,自不待论,至宋仁宗之世,乃以《旧书》卑弱浅陋,命翰林学士欧阳修、端明殿学士宋祁重加刊修,至先提举其事后为监修者,则宰相曾公亮也。修撰本纪、志、表,祁撰列传,祁稿凡十七年乃成,修稿亦历六七年,其所修之时。则祁在前而修在后,故列传成于本纪、表之前 。其后书成,应由官高者一人署名,修曰,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于此书用力久,何可没也,祁感其退逊,故于列传题祁名,本纪、志、表题修名,然此实用《隋志》分题长孙无忌之例,非创之于欧、宋也(据《书录解题》及《四库提要》)。据曾公亮《进书表》,与欧、宋同修书者,有范镇、王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夏卿熟于唐事,博采传记、杂说数百家,又通谱学,创为世系诸表,于《新书》最有功;敏求亦以熟于唐事,且补修晚唐六朝实录,为王尧臣所荐,又尧臣亦预修《唐书》 ,是则与修诸氏,皆为一时名选,而欧、宋二氏又为一代文宗,领袖其上,亲为笔削,且历十有七年而成,为时甚久,不同草草,宜《新书》之无可议矣。然同时有吴缜者,欲因范镇荐,列于史馆,为欧阳修所拒,心不能平,乃于《新书》成后,撰《纠谬》一书,吹毛索瘢,大肆抨击 ,所举虽不无是处,究无以服欧、宋之心也。平心论之,《旧书》之作,多本国史、实录,长庆以前之本纪列传,确较《新书》为详赡,故司马光之修《通鉴》,宁弃《新》而取《旧》 。且唐代诏令率用骈俪,《新书》本纪多从删弃,如陆贽所撰《兴元大赦诏》,骄兵悍将,读之至于感泣,诚千古之至文也,亦以用骈而不取,此欧阳氏主修之失也。唐代词章,体皆详赡,而列传中,必为减其文句,变为涩体,殊失其真,又喜载韩、柳文,韩愈《平淮西碑》,不详叙李愬入蔡之功,至于仆碑改撰,而《通鉴》亦不甚取之,《新书 吴元济传》,则全就碑文润色之,于《柳宗元传》,录其文至四首 ,而他传则无此例,此宋氏之失也。公亮《进书表》,称其事增于前,其文省于旧,而刘安世《元城语录》,则谓事增文省,正《新书》之失。吾谓事增则是,文省则非,寻其所谓事增,即指补缀唐末阙遗之事,所谓文省,即指删削国史、实录之文。夫《新书》之长,即在将长庆以后《旧书》所不能详者,悉加辑缀,大体略备,纪传固然,而志、表尤胜于《旧书》,故《新书》之可贵,不在改撰,而在补缀,向使欧、宋二氏,于旧史之佳者,多用旧文,不为删并,专就唐末史事,去其烦冗,补其阙遗,则为《新书》之佳本,而无可议矣。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