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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史评

中国史学史

25 万字 · 约 11 小时 43 分钟 · 31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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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史》目录(附子目)

一、 政治之部

朝代篇

民族篇

地理篇

级阶篇

政制组织篇上

政制组织篇下

政权运用篇

法律篇

财政篇

军政篇

藩属篇

国际篇

清议及政党篇

二、 文化之部

语言文字篇

宗教篇

学术思想篇

上中下三篇

文学篇

上中下三篇

文,诗,词, 典本,小说。 美术篇

上中下三篇

绘画 书法 雕刻 髹冶 陶瓷 建筑

音乐剧曲篇

图籍篇 朝代篇

神话及史阙时代,宗周及春秋,战国及秦两汉三国南北朝,隋唐及五代,宋辽金元明,清民国,历代政况与文化之关 系观。

种族篇上

汉族之成份,南蛮诸族。

种族篇下

北狄诸族,东胡诸族,西羌诸族。

地理篇

中原,秦陇,幽并,江淮,扬越,梁益,辽海,漠北,西域,卫藏。

政制篇上

部落时代,周之封建,秦之郡县,汉之郡国及州牧,三国南北朝之郡县及诸镇。唐之郡县及藩镇,唐之藩属统治法,宋 之郡县及诸使,元之行省及封建,明清之行省及封建,清之藩属统治法,民国之国宪及省宪。

政制篇下

政枢机关之制度及事实上沿革,政务分部之沿革,监察机关之沿革,清末及民国之议会,司法机关。

政治运用篇

神权,贵族,世卿,君主独裁,母后及外戚,宦官,武人干政,舆论势力,政党。

法律篇

古代法律蠡测,自战国迄今法典编纂之沿革,汉律,唐律,明清律例及会典,近二十年制律事业。

《中国通史》目录 《中国文化史》目录(附子目)

教育篇

三、 社会及生计之部

家族篇

阶级篇

乡村都会篇

礼俗篇

城郭宫室篇

田制篇

农事篇

物产篇

虞衡篇

工业篇

商业篇

货币篇

通运篇

以上凡三部,四十篇。

军政篇

兵制沿革,兵器沿革,战术沿革,历代大战比较观,清末及民国军事概说,海军。

财政篇

力役及物质,租税,专卖,公债,支出分配,财政机关。教育篇

官学及科举,私人讲学,唐宋以来之书院,现代之学校及学术团体。

交通篇

古代路政,自汉迄清季驿递沿革,现代铁路。历代河渠,海运之今昔,现代邮电。

国际关系篇

历代之国际及理藩,明以前之欧亚关系,唐以后之中日关系。明中叶以来之中荷、中葡关系,清初以来之中俄关系, 清中叶以来之中英、中法关系,清末以来之中英关系,现行之国际条约。

饮食篇

猎、渔、耕三时代,肉食,粒食,副食,烹饪,麻醉品,米、盐、茶、酒、烟之特别处理。

服饰篇

蚕丝,卉服,皮服,装饰,历代章服变迁概观。

宅居篇

有史以前之三种宅居,上古宫室蠡测,中古宫室蠡测,西域交通与建筑之影响,室内陈设,城垒井渠。

考工篇

石、铜、铁器三时代,漆工,陶工,冶铸,织染,车,舟,文房用品,机械,现代式之工艺。

通商篇

古代商业概况,战国秦汉间商业,汉迄唐之对外商业,唐代商业。宋辽金元明间商业,《恰克图条约》以后之对外商 业。《南京条约》以后之对外商业,近代 国内商业概况。

货币篇

金属货币以前之交易媒介品,历代圜法沿革,金银,纸币,最近改革币制之经过,银行。

农事及田制篇

农产物之今昔观,农作技术之今昔观,荒政,屯垦,井田、均田之兴业,佃作制度杂观。

《中国通史》目录 《中国文化史》目录(附子目)

语言文字篇

单音语系,历史的嬗变,古今方言概观,六书之孳乳,文字形体之蜕变,秦汉以后新造字,声与韵,字母,汉族以外之文字,近代之新字母运动。

宗教礼俗篇

古代之迷信。阴阳家言及谶纬家言,道家之兴起及传播,佛教信仰之史的观察,摩尼教、犹太教之输入,回教之输 入,基督教之输入与传播,历代祀典及湮祀,丧礼及葬礼,时令与礼俗。

学术思想篇上

古代学术思想之绍述机关。思想渊源,儒家经典之成立,战国时诸子之勃兴,两汉时儒、墨、道、名、法、阴阳六家之废兴及蜕变,两汉经学,南北朝、隋、唐经学,佛典之翻译,佛学之宗派,儒、佛、道之诤辩与会通,宋元理学之勃兴,程朱与陆王,清代之汉学与宋学,晚清以来学术思想之趋势。

学术思想篇下

史学,考古学,医学,历算学,其他之自然科学。

文学篇

散文,诗骚及乐府,词,曲本,小说,骈文及八股。

美术篇

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刺绣。

音乐篇

乐律,古代音乐蠡测,汉后四夷乐之输入,唐之雅乐,清乐,蒸乐,唐宋间蒸乐, 四十八调之变化,元明间之南北曲,乐器,乐舞,戏剧。

载籍篇

古代书籍之传写装潢,石经,书籍印刷术之发明及进步,活字版,汉以来历代官家藏书,明以来私家藏书,类书之编纂,丛书之辑印,目录学,制图,榻帖。

以上凡二十八篇。

由上列二目观之,梁氏初稿,本名《通史》,后乃易称《文化史》,故于原目有所更定,惟梁氏之所欲创造者,实赅通史、专史二种。尝曰:

新史之作,可谓今日学界最迫切之要求,……启超窃不自揆,蓄志此业,逾二十年,所积丛残之稿,亦极盈尺,顾不敢自信,迁延不以问诸世。客岁在天津南开大学任课外讲演,乃裒理旧业,益以新知,以与同学商榷,一学期终,得《中国历史研究法》一卷,凡十万言,吾治史所持之器,大略在是。吾发心殚三四年之力,用此方法,以创造一新史,吾之稿本,将悉以各学校之巡回讲演成之。其第二卷为五千年史势鸟瞰,以今春在北京清华学校讲焉;第三卷以下,以时代为次,更俟续布也(《中国历史研究法 自序》)。

此为梁氏创造通史之意见,考其所创通史之初稿,乃自题曰《中国文化史稿》,而以《历史研究法》为第一编,此盖依据上列目录,以次撰述,而以文化史为通史也。然近代科学分类,文化与政治经济,各有疆界,不得径谓文化史为通史。然梁氏有志撰中国学术史,蓄愿甚奢,规模亦广,盖欲通古今而为一书,如早岁在《新民丛报》发表之《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即其具体而微者也。其后则以力有不逮,乃划分为数段撰之,以为学术史中之断代史,如曰《先秦政治思想史》,则东周时代之学术史也。曰《中国佛教史》,则两晋南北朝隋唐时代之学术史也(此书略见于梁任公近著)。曰《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曰《清代学术概论》,则近代学术史也。然佛教史及近二百年 学术史,皆撰仅及半,是取一部分而专撰之学术史,亦有不易成功之势,甚矣其难也。愚考梁氏自谓富于学问欲,尤擅长于史学,涉览既泛无涯际,而文笔又能达其胸中所欲言,刘知幾所谓才、学、识三长,梁氏实已备而有之。是故学如梁氏,才如梁氏,识如梁氏,始足以言修史,始足以言改造新史。愚于蚤岁甚期望梁氏撰成一完备之新史,以弥史界之匮乏,以慰学者之饥渴,然卒未见其有所造述,仅能得其所悬拟之目录,及片断之纪载,如上文所举者而读之,其未能餍求者之望,又可知也。盖梁氏有所著作,皆造端弘大,非百余万言不能尽,久之不能卒业,乃弃去转而之他,如是者非一例,其意中所欲造之新史,迟之又久,不能成功,亦正坐此。昔人有言,务博而业精,力分而功就,自古及今,未之见也 。持此以论梁氏,可谓切中其病矣。近世努力于专史之著,作者颇不乏人,兹举其要者如下;

书 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经学历史》

一卷

皮锡瑞撰

《中国伦理学史》

一册

蔡元培撰

《中国哲学史》

上卷

胡适撰

《中国哲学史》

二卷

冯友兰撰

又《哲学史补》一卷

《中国文学史》

一册

曾毅撰

文学史之作甚多,兹举其精要者。

《中国文化史》

三卷

柳诒微撰

《中国佛教史》

三册

蒋维乔撰

《中国氏族史》

一册

吕思勉撰

《国学概论》

一册

钱穆撰

其他如政治思想史,社会经济思想史,法制史,财政史,皆有成书,而商务印书馆主编之《中国文化史》丛书。多至四十余种,虽多率尔操觚,不餍人望,然已能一易旧日之面目,而呈璀璨绚烂之观矣。

近人有志作通史者,又有益阳陈鼎忠、曾运乾二氏,自云,民国三年滥竽湖南官书局,怆念国故,爰述通史,首成《叙例》三卷,《原始》五篇,正史以下,先为长编,以待纂订,未几局解,书未及成,是其何日杀青,正在未可知之数。据其《叙例》所论,则有卓卓可称者,其《例》曰:综二家,通三体,纵有通古(即通史)二家,横有编年、纪传、记事三体。画分全书为十五编,,曰三皇五帝,曰夏商周,曰东周秦,曰汉,曰后汉,曰晋,曰宋齐梁陈,曰隋,曰唐,曰五代,曰宋,曰元,曰明,曰清。一编之中,自为经纬,本通史之规模,寓断代之义例。舍短取长,并行不悖,分之可考一代源委,合之即得千古会归,此综二家之旨也。上师孔子并纂《春秋》、《尚书》之遗意,中仿丘明撰述《左传》、《国语》、《世本》之成法,下考近代史家三体之流变,为《例目》五:曰纪,曰传,曰志,曰录,曰谱。纪以纪年月,非以纪帝王,大事书之,小事削之,名仍《史》、《汉》,实法《春秋》也;传以序事,非以序人,限题名篇,详著颠末,取足与纪相发明,虽本《春秋》内传名称,实则外传《国语》体制,即近世所称纪事本末也;志以汇记朝廷法度、官礼之遗制,班、马之旧式也;录以综括士女行谊,名本何氏晋书 ,实法正史类传也;谱以理董纠纷,记载委曲,补纪传之阙漏,作志录之助,世本周谱之成规,华峤、郑樵之素悉也。综斯五例,词取错综,竖则综贯二家,横则檗括三体,此通三体旨也。考其精义所在,尤在传以叙事非以纪人一端,二氏曾详释此义云。

古人著书,前或综举大纲,后则覙缕细目,殆犹《洪范》先列九畴,《周官》首陈六典,纲即其经,目乃称传故也。五家之传,体制各异,同为解经。孔颖达云,大率秦、汉之际,解书者多名为传,以此推之,传者对经而名,传依经而作,经须传而解,为周秦时之定法。马迁作史,既举纪名以奉君上,又称传号以授人臣,人各一篇,两俱无当,而孔门传注之家法晦,诸子自为经传之义例亦乖。夫史文之传,类详本事,书传左氏,其成法也。书传述本经之委曲,左氏推本事之始终,安有以人为别,牵于类次,书事则病人,书人则病事者哉。书传左氏,依经作传,管子韩非,自经自传,陈编具在,皆所取裁,若司马所列,直家传之滥觞,恶在其能彷佛古人也。然则传以事别,固已正司马之失,传以释经,则又守前史之成,经纬厘然,名实相副,奚不可者,此所以革迁史之体,而仍袭其名也(。《通史新义 例六》)。

果如二氏所论,改传之纪事一体,别名汇传为录,诚足革新史体,以合近代以事为纲之法,又与章太炎先生之别立十记,以详历代大事,同一旨趣者也。惟以一二人之精力,改造二十余代之陈编,纪、传、录、志、谱五体悉备,必蹈郑樵好为大言实不副名之讥,举鼎绝脰、力不能胜,正堪借喻,此二氏之书,终至于无成也。愚谓纂造通史,应以普通普遍为涵义,取其概括之事实,只求其通,不求其详,其余之繁而不杀者,则仍让之专史,庶乎各举其职,两不相犯。郑樵不避其难,毅然以独力成之,结局乃成一通不成通、专不成专之《通志》;梁启超之志量,视郑氏为狭隘,于一局部之通史,仍不能成书,不得不改为寸寸而断之专史。由是言之,二氏欲为毅然为之,始终不懈,以至穷老气尽,其终无成功之一日,又不待言也。惟如章先生所创之体例,此一方有所取,他一方又有所弃,缩千数百卷之书,于百数十卷之内,虽其体裁,是否合于近代通史之新例,盖亦庶几乎近之矣。若二氏所举之五例,无论为纪为传为录为志为谱,任举其一,皆委曲繁重,累世而不能终其业,而谓一手一足之烈,及身而能观成,不但为吾之所未敢信,抑亦理所绝无之事也。

由上所举诸例,可得一结论曰,凡造一史,包含太广,则不易成功,诚得其要,则无往而不宜,通史如此,专史亦如此,通史、专史之相需为用,亦不外此理。此验之古今而不爽,推之中外而皆准者也。兹依此理求之,史之进化,往往由合而分,由极大析而至于极小,例如列传,本为纪传史中之一体,后乃任为一人作传,可以独立成书。又如纪载某代之大事,本为纪事史中之一目,后乃任为一目作纪事,独立可以成书。在昔本不乏此例,而在近代为尤盛,此皆自合而分之明证也。

欲明史籍分析之始末,应先详考史籍分部之由来。兹考史部盖有新旧二种,昔者刘知幾曾于正史之外,榷为十流,前已略举之矣。再自阮《录》、《隋志》以来,史部分类,要不外下列各类,列表明之:

类别 阮《录》 《隋志》 《两唐志》 《宋志》 《明志》 清《四库书 目》 刘氏

《史通》 附 考

正史 国史 正史 正史 集史 正史 正史 正史 正史 集史一名通史

编 年 入国史 古史 编年 编年 实录 入正史 编年 入正史

纪事本末 无 无 无 入编年 入正史 纪事本末   纪事一体始于宋代

别史 杂史 入国史 杂史 杂史 史钞 别史 杂史 别史 杂史 附正史

霸史 伪史 霸史 伪史 霸史 入杂史 载记 附正史伪记

起居注诏令奏议 注历 起居注 起居注实录诏令 入编年 入正史 诏令奏议时令 小录

故事 旧事 旧事 故事 故事 故事 或入杂史或入子部儒家考订一类 逸事 琐言 杂记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仪注 仪典 仪注 仪注 仪注 仪注 政书

刑法 法制 刑法 刑法 刑法 刑法 入政书及诏令

传记 杂传

鬼神 杂传 杂传 女训 传记 传记 传记 别传

地理 土地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郡书地理书都邑浔 郡书即地方史地理书即国经

谱牒 谱状 谱系 谱牒 谱牒 谱牒 改入子部

谱录 家史

目录 簿录 簿录 目录 目录   目录

史评 史钞     入杂史 史钞

史评 史钞

史评 史评

史钞   史评一称史学

按《通志 艺文略》有食货一目,《补宋史艺文志》有通史一目(即唐志之集史),《补辽金元艺文志》有史学一目,《书目答问》及《清史稿 艺文志》有金石一目,兹不备列。

按表列正史、编年、纪事本末,以及别史、霸史、杂史、起居注、实录、史评之属,多已述于前矣。职官、仪注、刑法、政书、地理诸目,或属于典礼,或属于方志,亦为述其梗概,皆史部之大者也。传记、谱牒,皆为纪人而作,传记即自正史中之列传、书、志划出而自为一书者,而纪人之年谱,亦由本纪蜕变而出,是虽不能概其全部,亦史部之支与流裔矣。至于目录之学,近世研图书学者,辄别为一目,命曰总类,初不以史部为限,故本编亦不复详论之,此旧式史部分类之大略也。近人梁启起,始将《隋志》以来分类之法,略事变通,乃于原有各类之中,分为通体、别体、综记、琐记诸子目,又立学史一类,取《明儒学案》等书隶之,此又自旧日子部儒家划出而自成一类者。柳、朱诸氏,亦有应声,兹萃其说,列而为表 :

429、431页之表格插入此处!

以上所述,又新式史部分类之大略也。综观新旧两式,自以新者为胜,盖无论何类,皆有综、别二体,不惟其大者有通史、专史之分,而各专史中,亦皆有综、别二体,兹为较其总量,大抵综合各体以为一书者少,得其一体而别为一书者多耳。试取上举各类证之,正史一体,固无所不包矣,其他如编年则具本纪之一体,政书、地志则具书志之一体,传记则具列传之一体,学史则具汇传之一体,正史为综体之通史,而其他各类则为别体之专史,此史籍由合而分之证一也。又如传记一类,盖合传与记而言,或云传以纪人,记以叙事,此亦不然,晋杜预撰《女记》,又有毋丘俭《记》,皆以纪人者也。传有别传、家传之分,要之皆以纪人为主,自宋以来,名人多有年谱,于一人生平之事,寓以编年之法,又传记一体之别开生面者矣。然无论传记、年谱,皆以一人为本书之主体,而以与其有关涉之事附之,如作王安石传、王荆公年谱,或张居正传、张江陵年谱,而二人之相业,必详述于传记、年谱之中,是虽为一人作传作谱,而一时期之史事,亦备具于其中矣。是故近顷传记一类,颇为发达,无间中外皆然, 此史籍由合而分之证二也。

上述史部分类有新旧之不同,然皆就旧有之史籍而为之区分耳,至于近人新撰之通史、专史,亦有榷论之必要焉。旧史于通史之外,有断代、国别诸体之分,概言之,皆称为专史,而新撰之史亦分通史、专史二体,前已略论之矣。以通史言,为便于论次,或分为三期,曰上古,曰中古,曰近世;或分为四期,一析中古之后半为近古,一析近世之后半为现代,盖仿西史分期之法,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犬者也。以专史言,或损截通史为数段,曰远古史,曰商周史,曰秦汉史,曰魏晋南北朝史,曰隋唐五代史,曰宋辽金元史,曰明清史,曰近代史,亦概称为断代史;或纵剖通史为数部,曰政治史,曰社会史,曰经济史,曰学术思想史,亦概称为专门史,此则参用中西之法,所谓刻鹄不成犹类鹜者也。总而言之,皆由史部分类一法推而出之者也。其他姑不具论,第就通史分期一事言之,近人尝以自邃古讫晚周为上古,秦汉讫五代为中古,宋讫明中叶为近古,明季讫现代为近世,总为四期。盖从每期史事演变之大者为之区分,如上古为汉族创建时期,中古为汉族竞胜时期,近古为汉族中衰时期,近世为西力东渐时期,各有显著之征象,是其证也。近贤研究国史者,多谓近代史应自鸦片战争叙起,罗家伦氏于所撰《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意义及方法》一文中论及此云:

历史有两个特性,一个是连续性,一个是交互性,代史的名称,不过是就研究便利而划分的一个段落,就历史的连续性而论,不是说近代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可以不问过去一切的,如西洋近代史,有许多的西洋史家只从法兰西大革命叙起,这不是说法兰西大革命以前,西洋就没有文物制度,也不是说法兰西大革命一起,西洋的文物制度就一齐变了,……不过史学家为研究便利,和认识这件事和某方面的重要性起见,姑且把他作一个重要时代的开始。若是把中国近代史从鸦片战争讲起,也不是说近代的中国就始于鸦片战争,别的不说,即就中国对于西洋交通一事而论,也不是从这个战争开始的,近之如十六世纪中西海路交通,如方济、如利玛窦的东来和西洋文化与商品的输入;远之如中西当汉唐时代在中央亚细亚的交通和中国所受希腊与亚剌伯文化的影响,哪一件不应当提到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不能真正闭关,海禁大开,也只能注重这个大事便了。如果史家从鸦片战争开始讲近代史,也不过为研究便利,认定这件事对于中西短兵相接后所发生的各种影响的重要性起见,把他作个重要的时期开始而已,原不是认为这个时代可以和从前一切历史分开的。就历史的交互性而论,则中国近代史是个最好的例子,而且是一个最有趣味的对象,我方才说过中国和西洋的接触,不是最近开始,但是在最近一段里,中国确是和西洋一天一天的增加了许多国际的关系,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影响,不只是军事、经济和所谓一切物质文明,因此发展了新的局势,而且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文明基础,也因此受了剧烈的震动和变更。现在没有几件中国的事实是可离开世界环境,可以讲得通的,要研究中国的政治改革和变动,非打通国际情形来看不可;要研究社会的改变和生活,非综合他国的现象来看不可;要研究文化的演进,非考察世界的学术思想不可。(下略)

考其所论近代史划分时代之理由,不外外力之侵入中国,中国之门户开放,使中国对外之局势为之一变,皆自鸦片战争一役为之关键耳。依此见解以论中国通史之分期,其上古一期可以仍旧,中古一期可由秦汉叙起讫于清中叶鸦片战争以前,绵延二千余年,与为期不过百年之近世史,两相比较,似有长短不侔之嫌,且考中古、近世二期之划分,概以对内、对外之关系为准,然近代西力之东渐实始于明季清初,讲近世史者似不能遗此一段而不言,此可谓为近世史之前期,且可补救此期过短之病,如果自鸦片战争划分叙起,亦可称中国近百年史,此说亦言之成理,此撰通史者所应折衷考量者也。

同部

其它

读通鉴论
《读通鉴论》 清 王夫之 卷一 ◎秦始皇 〖一〗 两端争胜,而徒为无益之论者,辨封建者是也。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天之使人必有君也,莫之为而为之。故其始也,各推其德之长人、功之及人者而奉之,因而尤有所推以为天子。人非不欲自贵,而必有奉以为尊,人之公也。安于其位者习于其道,因而有世及之理,虽愚且暴,犹贤于草野之罔据者。如是者数千年而安之矣。疆弱相噬而尽失其故,至于战国,仅存者无几,岂能役九州而听命于此数诸侯王哉?于是分国而为郡县择人以尹之。郡县之法,已在秦先。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
金方镇年表
金方镇年表 吴廷燮 撰 ●目录 卷上 卷下 ●金方镇年表卷上 江宁吴廷燮撰 序 上京 咸平 东京 北京 中都 南京 西京 河北东路 山东西路 河北西路 ○序 叙曰金沿宋制每路首郡兵马总管实所兼司一路军权于焉攸寄中都五京重以留守留守领府尹兼兵马都总管帝所宅居不曰留守但曰府尹其余诸路总管十四咸平河间真定益都东平大名太原平阳京兆凤翔延安庆阳临洮临潢非首郡亦曰总管府转运提刑皆别置司刺举之权似非所及以视唐宋则又减削终金之世方镇叛涣万奴太平 【咸平万奴上京太平】 世宗绍统由亮狂暴非恒理也曩辑长 【长:衍文】 方镇宋齐旧唐多见本纪梁陈周隋纪虽不备往往特书两宋所本 【脱
经幄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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