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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史评

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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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旧事,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如正、佐有失,则秘监职思其忧。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或兼领著作。亦有虽为秘书监,而仍领著作郎者。

若中朝之华峤、陈寿、陆机、束晳,江左之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宋之徐爰、苏宝生,梁之沈约、裴子野,斯并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也。而齐、梁二代又置修史学士,陈氏因循,无所变革,若刘陟、谢昊、顾野王、许善心之类是也。

至若偏隅僣国,夷狄伪朝,求其史官,亦有可言者。案《蜀志》称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又郤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斯则典校无缺,属辞有所矣。

而陈寿评云“蜀不置史官”者,得非厚诬诸葛乎?别有《曲笔》篇,言之详矣吴归命侯时,有左右二国史之职,薛莹为其左,华覈为其右。又周处自左国史迁东观令。以斯考察,则其班秩可知。

伪汉嘉平初,公师彧以太中大夫领左国史,撰其国君臣纪传。前凉张骏时,刘庆迁儒林郎、中常侍,在东苑撰其国书。蜀李与西凉朝记事,委之门下。南凉主乌孤初定霸基,欲造国纪,以其参军郭韶为国纪祭酒,使撰录时事。自馀伪主,多置著作宫,若前赵之和苞,后燕之董统是也。

元魏初称制,即有史臣,杂取他官,不恒厥职。故如崔浩、高闾之徒,唯知著述,而未列名号。其后始于秘书置著作局,正郎二人,佐郎四人。其佐三史者,不过一二而已。普泰以来,三史稍替,别置修史局,其职有六人。

当代都之时,史臣每上奉王言,下询国俗,兼取工于翻译者,来直史曹。及洛京之末,朝议又以为国史当专任代人,不宜归之汉士。于是以谷纂、山伟更主文籍。凡经二十余年,其事缺而不载。斯盖犹秉夷礼,有互乡之风者焉。

高齐及周,迄于隋氏,其史官以大臣统领者,谓之监修。国史自领,则近循魏代,远效江南,参杂其间,变通而已。

唯周建六官,改著作之正郎为上士,佐郎为下士,名谥虽易,而班秩不殊。

如魏收之擅名河朔,柳虬之独步关右,王劭、魏澹展效于开皇之朝,诸葛颖、刘炫宣功于大业之世,亦各一时也。

暨皇家之建国也,乃别置史馆,通籍禁门。西京则与鸾渚为邻,东都则与凤池相接。而馆宇华丽,酒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

至咸亨年,以职司多滥,高宗喟然而称曰:“朕甚懵焉。”乃命所司曲加推择,如有居其职而缺其才者,皆不得预于修撰。由是史臣拜职,多取外司,著作一曹,殆成虚设。凡有笔削,毕归馀官。

始自武德,迄乎长寿,其间若李仁实以直辞见惮,敬播以叙事推工,许敬宗之矫妄,牛凤及之狂惑,此其善恶尤著者也。

又按《晋令》,著作郎掌起居注,撰录诸言行勋伐旧载史籍者。元魏置起居令史,每行幸宴会,则在御左右,记录帝言及宾客酬对。后别置修起居注二人,多以馀宫兼掌。

至隋,以吏部散官及校书、正字闲于述注者修之,纳言兼领其事。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今既有著作,宜立起居。遂置起居舍人二员,职隶中书省,如庾自直、崔祖浚、虞世南、蔡允恭等咸居其职,时谓得人。

皇家因之,又加置起居郎二人,职与舍人同。每天子临轩,侍立于玉阶之下,郎居其左,舍人居其右。人主有命,则逼阶延首而听之,退而编录,以为起居注。

龙朔中,改名左史、右史。今上即位,仍从国初之号焉。高祖、太宗时,有令狐德棻、吕才、萧钧、褚遂良、上官仪;高宗、则天时,有李安期、顾胤、高智周、张太素、凌季友。斯并当时得名,朝廷所属者也。

夫起居注者,编次甲子之书,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记录,言惟详审,凡欲撰帝纪者,皆称之以成功。今为载笑之别曹,立言贰职。故略述其事,附于斯篇。

又按《诗?邶风?静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夫彤管者,女史记事规诲之所执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内之与外,其任皆同。故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笫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楚昭王宴游,蔡姬对以其愿,王顾谓史:“书之,蔡姬许从孤死矣。”夫宴私而有书事之册,盖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

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废置如此。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作《传》。汉、魏之陆贾、鱼拳,晋、宋之张璠、范晔,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若斯人者,有异于是,故不复详而录之。

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

观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详不可得而闻也。至于汉、魏已降,则可得而言。然多窃虚号,有声无实。按刘、曹二史,皆当代所撰,能成其事者,盖唯刘珍、蔡邕、王沈、鱼拳之徒耳。而旧史载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预其列。且叔师研寻章句,儒生之腐者也。嗣宗沈湎曲蘖,酒徒之狂者也。斯岂能错综时事,裁成国典乎?

而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至于措辞下笔者,十无一二焉,既而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遂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生则厚诬当时,死则致惑来代。而书之谱传,借为美谈;载之碑碣,增其壮观。昔魏帝有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此其效欤。

外篇 古今正史第二

《易》曰:“上古结绳以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儒者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又曰:“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春秋传》载楚左史能读三坟、五典。《礼记》曰:“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由斯而言,则坟、典文义,三、五史策,至于春秋之时犹大行于世。

爰及后古,其书不传,惟唐、虞已降,可得言者。然自尧而往,圣贤犹述,求其一二,仿佛存焉。而后来诸子,广造奇说,其语不经,其书非圣。故马迁有言:“神农已前,吾不知矣。”班固亦曰:“颛顼之事,未可明也。”斯则坟、典所记,无得而称者焉。右说三坟五典案尧、舜相承,已见坟、典;周监二代,各有书籍。至孔子讨论其义,删为《尚书》,始自唐尧,下终秦穆,其言百篇,而各为之序。

属秦为不道,坑儒禁学,孔子之末孙曰忠,壁藏其书。汉室龙兴,旁求儒雅,闻故秦博士伏胜能传其业,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受焉。时伏生年且百岁,言不可晓,口授其书,才二十九篇。自是传其学者有欧阳氏、大小夏侯。宣帝时,复有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与伏生所诵合三十篇,行之于世。其篇所载年月,不与序相符会,又与《左传》、《国语》、《孟子》所引《泰誓》不同,故汉、魏诸儒,咸疑其谬。

《古文尚书》者,即孔忠所藏,科斗之文字也。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始得之于壁中。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所诵,增多二十五篇,更以隶古字写之,编为四十六卷。司马迁屡访其事,故多有古说。安国又受诏为之训传。值武帝末,巫蛊事起,经籍道息,不获奏上,藏诸私家。刘向取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脱误甚众。至于后汉,孔子之本遂绝。其有见于经典者,诸儒皆谓之逸书。王肃亦注《今文尚书》,而大与古文孔传相类,或肃私见其本而独秘之乎?

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颐始以孔《传》奏上,而缺《舜典》一篇,乃取肃之《尧典》,从“慎徽”以下分为《舜典》以续之。自是欧阳、大小夏侯家等学,马融、郑玄、王肃诸注废,而古文孔传独行,列于学官,永为世范。齐建武中,吴兴人姚方兴采马、王之义以造孔传《舜典》,云于大航购得,诣阙以献。举朝集议,咸以为非及江陵板荡,其文入北,中原学者得而异之,博士刘炫遂取此一篇列诸本第。古今人所习《尚书?舜典》,元出于姚氏者焉。右说《尚书》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法,自隐及哀十二公行事。

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当世君臣,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邹氏无师,夹氏有录无书,故不显于世,汉兴,董仲舒、公孙弘并治《公羊》,其传习者有严、颜二家之学。宣帝即位,闻卫太子私好《穀梁》,乃召名儒蔡千秋、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因置博士。

平帝初,立《左氏》。逮于后汉,儒者数廷毁之。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

逮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学官。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亦废。今所用《左氏》本,即杜预所注者。右说《春秋》。

又当春秋之世,诸侯国自有史。故孔子求众家史记,而得百二十国书。如楚之书,郑之志,鲁之春秋,魏之纪年,此其可得言者。

左丘明既配经立传,又撰诸异同,号曰《外传国语》,二十一篇。斯盖采书、志等文,非唯鲁之史记而已。

楚、汉之际,有好事者,录自古帝王,公侯、卿大夫之世,终乎秦末,号曰《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雄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策》三十三篇。

汉兴,太中大夫陆贾纪录时功,作《楚汉春秋》九篇。右说《左传》。

孝武之世,太史公司马谈欲错综古今,勒成一史,其意未就而卒。子迁乃述父遗志,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上自黄帝,下讫麟止,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言,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

至宣帝时,迁外孙杨惲祖述其书,遂宣布焉。而十篇未成,有录而已。元、成之间,褚先生更补其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日者》等传,辞多鄙陋,非迁本意也。

晋散骑常侍巴西谯周,以迁书周、秦已上或采家人诸子,不专据正经,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其谬。今则与《史记》并行于代焉。右说《史记》《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以后,阙而不灵。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

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

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起元高皇,终乎王莽,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上下通洽,为《汉书》纪、表、志、传百篇。其事未毕,会有上书云固私改作《史记》者,有诏京兆书系,悉录家书封上。固弟超诣阙自陈,明帝引见,言固续父所作,不敢改易旧书,帝意乃解。即出固,征诣校书,受诏卒业。经二十余载,至章帝建初中乃成。

固后坐窦氏事,卒于洛阳狱,书颇散乱,莫能综理。其妹曹大家,博学能属文,奉诏校叙。又选高才郎马融等十人,从大家受读。其八表乃《天文志》等,犹未克成,多是待诏东观马续所作。而《古今人表》尤不类本书。

始自汉末,迄乎陈世,为其注解者凡三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与《五经》相亚。

初,汉献帝以固书文繁难省,乃诏侍中荀悦依《左氏传》体,删为《汉纪》三十篇,命秘书给纸笔。经五六年乃就。其言简要,亦与纪传并行。右说《汉书》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自是以来,春秋考纪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讫乎永初。事业垂竟,而珍、尤继卒。复命待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于单、西羌传、地理志。至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思安等后,《儒林列传》入崔篆诸人。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纪》。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著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后坐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会董卓作乱,大驾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及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至于名贤君子,自永初已下阙续。魏黄初中,唯著《先贤表》,故《汉记》残缺,至晋无成。

泰始中,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元兴武,终于孝献,录世十二,编年二百,通综上下,旁引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

又散骑常侍华峤删定《东观记》为《汉后书》,帝纪十二、皇后纪二、典十、列传七十、谱三,总九十七篇。其十典竟不成而卒。自斯已往,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而遭晋室东徙,三惟一存。

至宋宣城太守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会晔以罪被收,其十志亦未成而死。先是,晋东阳太守袁宏抄撮《汉氏后书》,依荀悦体,著《后汉纪》三十篇。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二家而已。右说《后汉书》魏史,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创纪传,累载不成。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秘书监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藉,司徒右长史孙该、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孚、峻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至少帝时,更敕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覈访求往事,相与记述。并作之中,曜、莹为首。当归命侯时,昭广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阙,书遂无闻。覈表请召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夏侯湛时亦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已草而罢。及寿卒,梁州大中正范頵表言《国志》明乎得失,辞多劝戒,有益风化,愿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就家写其书。

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其后孙盛撰《魏氏春秋》,王隐撰《蜀记》,张勃撰《吴录》,异闻错出,其流最多。宋文帝以《国志》载事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由是世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右说《三国志》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束晳又撰十志。会中朝丧乱,其书不存。先是,历阳令陈郡王铨有著述才,每私录晋事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子隐博学多闻,受父遗业,西都事迹,多所详究。过江为著作郎,受诏撰晋史。为其同僚虞预所诉,坐事免官。家贫无资,书未遂就,乃依征西将军瘐亮于武昌镇。亮给其纸笔,由是获成,凡为《晋书》八十九卷。咸康六年,始诣阙奏上。隐虽好述作,而辞拙才钝。其书编次有序者,皆铨所修;章句混漫者,必隐所作。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晋纪》,自宣迄愍七帝,五十三年,凡二十二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

晋江左史官,自邓粲、孙盛、檀道鸾、王韶之已下,相次继作。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八朝。至宋湘东太守何法盛,始撰《晋中兴书》,勒成一家,首尾该备。齐隐士东莞臧荣绪又集东、西二史,合成一书。

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采正典与杂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书,为纪十、志十二、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叙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者焉。右说《晋书》。

宋史,元嘉中,著作郎何承天草创纪传。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为一家之言。孝建初,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

大明六年,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山、苏所述,勒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信。自永光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至齐著作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史。

始自义熙肇号,终乎昇明三年。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传,名曰《宋书》。

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略》二十卷。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右说《宋书》。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志》,以见其才。沈约复撰齐史二十篇。梁天建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

诏付秘阁。起昇明之年,尽永元之代。为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其书称梁帝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右说《齐书》。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昊相承撰录,已有百篇。值承圣沦没,并从焚荡。庐江何之元、沛国刘璠以所闻见,穷其始末,各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陈祠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但既当朝务,兼知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太建初,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繁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条贯。

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隋文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三史。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定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卷,今并行世焉。

右说《梁书》、《陈书》。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彧撰《高祖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光帝,聪怒而诛之。刘曜时,平舆子和苞撰《汉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令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愔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赵书》。其后又令王兰、陈安、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度追撰二石事,集为《邺都记》、《赵记》等书。

前燕有起居注,杜辅全录以为《燕纪》。后燕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王公列传,合三十卷。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

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撰二主起居注。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之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令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菀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十二卷。

建康太守索晖、从事中郎刘昞又各著《凉书》。

前秦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苻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太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后著作郎董朏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先是,秦秘书郎赵整修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洛山,著书不辍,有冯翊、车频助其经费。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扶风马僧虔、何东卫隆景并著《秦史》。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泓从弟和都,仕魏为佐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承光之世,并受命著其国书。及统万之亡,多见焚烧。

西凉与西秦,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段龟龙记吕氏,宗钦记沮渠氏,郭韶记秃发氏,韩显宗记冯氏。唯有四者可知,自馀不详谁作。

魏氏黄门侍郎崔鸿,乃考覈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求诸国逸史,逮正始元年,鸠集稽备,而犹阙蜀事,不果成书。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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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通鉴论》 清 王夫之 卷一 ◎秦始皇 〖一〗 两端争胜,而徒为无益之论者,辨封建者是也。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天之使人必有君也,莫之为而为之。故其始也,各推其德之长人、功之及人者而奉之,因而尤有所推以为天子。人非不欲自贵,而必有奉以为尊,人之公也。安于其位者习于其道,因而有世及之理,虽愚且暴,犹贤于草野之罔据者。如是者数千年而安之矣。疆弱相噬而尽失其故,至于战国,仅存者无几,岂能役九州而听命于此数诸侯王哉?于是分国而为郡县择人以尹之。郡县之法,已在秦先。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
金方镇年表
金方镇年表 吴廷燮 撰 ●目录 卷上 卷下 ●金方镇年表卷上 江宁吴廷燮撰 序 上京 咸平 东京 北京 中都 南京 西京 河北东路 山东西路 河北西路 ○序 叙曰金沿宋制每路首郡兵马总管实所兼司一路军权于焉攸寄中都五京重以留守留守领府尹兼兵马都总管帝所宅居不曰留守但曰府尹其余诸路总管十四咸平河间真定益都东平大名太原平阳京兆凤翔延安庆阳临洮临潢非首郡亦曰总管府转运提刑皆别置司刺举之权似非所及以视唐宋则又减削终金之世方镇叛涣万奴太平 【咸平万奴上京太平】 世宗绍统由亮狂暴非恒理也曩辑长 【长:衍文】 方镇宋齐旧唐多见本纪梁陈周隋纪虽不备往往特书两宋所本 【脱
经幄管见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十五 经幄管见 史评类 提要 (臣)等谨案经幄管见四卷宋曹彦约撰彦约字简甫都昌人淳熙八年进士薛叔似宣抚京湖辟为主管机宜文字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宝庆元年擢兵部侍郎迁礼部旋授兵部尚书力辞不拜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事迹具宋史本传是书盖彦约侍讲筵时所辑皆取三朝宝训反复阐明以示效法盖即范祖禹帝学多陈祖宗旧事之义考仁宗天圣五年允监修王曽之请采太祖太宗真宗事迹不入正史者命李敬等别为三朝宝训三十卷宝元二年十二月诏以进读嗣是讲幄相沿遂为故事彦约是书于进读符瑞诸篇虽不免有所回护要亦当时臣子之词不得不尔其余诸篇则皆能旁证经史而归之于法诫亦可谓不失启沃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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