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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台湾府志

11 万字 · 约 5 小时 22 分钟 · 6 / 15

会员可开白话

征粟二万九千零一十八石一斗二升二合九勺三抄六撮。康熙二十四年新垦田园,应于二十五年起科粟二千八百九十六石一斗九升九合七勺八抄。康熙二十五年新垦田园,应于二十六年起科粟七百三十石零二斗三升一合八勺七抄二撮。康熙二十七年新垦田园,应于二十八年起科粟八百六十七石零六升八合零六抄。康熙二十八年新垦田园,应于二十九年起科粟七百八十石零一升七合八勺。康熙二十九年新垦田园,应于三十年起科粟一千五百三十六石一斗二升二合。康熙三十年新垦田园,应于三十一年起科粟二百七十四石四斗九升六合。康熙三十一年新垦田园,应于三十二年起科粟五百二十石零六斗七升九合。又奉文令各里自实新垦田园,应于三十二年起科粟七百九十五石二斗八升六合八勺。康熙三十二年新垦田园,应于三十三年起科粟六十四石七斗二升。以上新旧田园,共计征粟三万七千四百八十二石九斗四升四合二勺四抄八撮。

另征八社土番男妇丁口米四千六百四十五石三斗折粟九千二百九十石零六斗(上淡水社正副土官、教册、公廨、壮少土番男妇共五百零一口,征米六百四十三石六斗;阿猴社正副土官、教册、公廨、壮少土番男妇共三百二十六口,征米四百二十六石一斗;力力社正副土官、教册、公廨、壮少土番男妇共三百二十二口,征米四百二十七石四斗;茄藤社正副土官、教册、公廨、壮少土番男妇共五百七十四口,征米七百四十石零一斗;下淡水社正副土官、教册、公廨、壮少土番男妇共五百五十八口,征米七百二十石零九斗;放■〈纟索〉社正副土官、教册、公廨、壮少土番男妇共六百一十九口,征米七百八十九石九斗;大泽机社正副土官、教册、公廨、壮少土番男妇共一百五十三口,征米二百五十三石五斗;搭楼社正副土官、教册、公廨、壮少土番男妇共四百九十九口,征米六百四十三石八斗)。共八社土番男妇三千五百九十二口,内该教册、公廨番九十七名,每名征米一石;壮番一千三百九十五名,每名征米一石七斗;少壮番二百五十六名,每名征米一石三斗;壮番妇一千八百四十四口,每口原征米一石三斗,今请减三斗,实征米一石。

计通县新旧田园并番男妇丁口米折粟,共征本色粟四万六千七百七十三石五斗四升四合二勺四抄八撮。

诸罗县

旧额田园,实征粟二万三千四百六十八石三斗五升七合一勺六抄八撮八圭。康熙二十四年新垦田园,应于二十五年起科粟六千三百一十九石四斗九升二合九勺一抄二撮。康熙二十五年新垦田园,应于二十六年起科粟九百四十八石零一合。康熙二十七年新垦田园,应于二十八年起科粟八百一十七石九斗一升一合五勺四抄。康熙二十八年新垦田园,应于二十九年起科粟一千零二十七石九斗七升三合六勺。康熙二十九年新垦田园,应于三十年起科粟七百六十六石二斗一升六合。康熙三十年新垦田园,应于三十一年起科粟五百石零六斗一升四合八勺。康熙三十一年新垦田园,应于三十二年起科粟一千零二十六石四斗九升六合三勺二抄。又奉文令各里自实新垦田园,应于三十二年起科粟一千二百六十一石四斗三升二合三勺二抄。康熙三十二年新垦田园,应于三十三年起科粟二百五十一石二斗三升三合六勺八抄。计通县新旧田园共征本色粟三万六千三百八十七石七斗二升九合三勺四抄零八圭。

盐饷

台湾府

盐埕二千七百四十三格,共征银二千四百三十六两一钱四分三厘五毫(康熙三十一年,奉文拨归盐税奏销,仍充本府兵饷)。

台湾县

盐埕一千四百二十一格(每格大小不等,计算一千五百四十三丈一尺五寸;每丈征银四钱九分),共征银七百五十六两一钱四分三厘五毫。

凤山县

盐埕一千三百二十二格,共征银一千六百八十两。

诸罗县

盐埕无。

陆饷

台湾府

旧额民丁一万六千八百二十(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八千零六两三钱二分。康熙三十年新增民丁六百三十(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二百九十九两八钱八分。

澎湖地种一百五十四石二斗五升七合六勺(每石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六十四两七钱八分八厘一毫九丝二忽。

街市店厝四千七百零五间,共征银一千二百六十六两一钱九分五厘(内瓦厝二千八百二十五间,每间征银三钱零三厘八毫,共征银八百五十八两二钱三分五厘;草厝一千八百八十间,每间征银二钱一分七厘,共征银四百零七两九钱六分)。

土番社三十八社(每社征银不等),共征银七千八百八十八两七钱五分九厘二毫。康熙三十二年新附土番社六社(每社征银不等),共征银九十八两五钱。

台湾县

旧额民丁八千五百七十九(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四千零八十三两六钱零四厘。康熙三十年新增民丁四百一十二(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一百九十六两一钱一分二厘。

澎湖旧额民丁五百四十六(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二百五十九两八钱九分六厘。康熙三十年新增民丁二十九(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一十三两八钱零四厘。

澎湖地种一百五十四石二斗五升七合六勺(每石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六十四两七钱八分八厘一毫九丝二忽。

街坊瓦厝二千六百九十四间(每间征银三钱零三厘八毫),共征银八百一十八两四钱三分七厘二毫;草厝一千七百七十八间(每间征银二钱一分七厘),共征银三百八十五两八钱二分六厘。

凤山县

旧额民丁三千四百九十六(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一千六百六十四两零九分六厘。康熙三十年新增民丁一百一十八(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五十六两一钱六分八厘。

土番社四社,共征银一百七十九两二钱二分二厘四毫(内加六堂社征银四十九两三钱九分二厘、琅■〈王乔〉社征银五十一两一钱五分六厘、琉球社征银九两八钱七分八厘四毫、卑南觅社征银六十八两七征九分六厘)。

土墼埕瓦厝一百零一间(每间年征税银三钱零三岁八毫),共征银三十两零六钱八分三厘八毫;草厝一百零二间(每间年征税银二钱一分七厘),共征银二十二两一钱三分四厘。安平镇瓦厝三十间(每间年征税银三钱零三厘三毫),共征银九两一钱一分四厘。

诸罗县

旧额民丁四千一百九十九(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一千九百九十八两七钱二分四厘。康熙三十年新增民丁七十一(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三十三两七钱九分六厘。

旧额土番社三十四社(每社征银不等),共征银七千七百零九两五钱三分六厘八毫(内新港社征银四百五十八两六钱四分、萧垄社征银四百五十二两二钱八分九厘六毫、麻荳社征银一百七十二两八钱七分二厘、目加溜湾社征银一百一十三两二钱四分八厘八毫、大武垄社征银九百一十四两八钱一分零四毫,倒咯嘓社征银三百一十三两九钱九分二厘、诸罗山社征银六十五两二钱六分八厘、打猫社征银一百三十六两一钱八分零八毫、阿里山社征银一百五十五两二钱三分二厘、崎岭岸社征银一十二两九钱零八毫、大居佛社征银一十七两九钱八分二厘八毫、大杰巅社征银一百九十两零五钱一分二厘、他里雾社征银五十两零八钱零三厘二毫、猴闷社征银四十九两三钱九分二厘、柴里斗六社征银三百五十二两八钱、西螺社征银二百零四两六钱二分四厘、东螺社征银三百七十两零四钱四分、南北投社征银五百零一两三钱二分八厘八毫、麻雾捒社征银二十九两六钱三分五厘二毫、崩山社征银一百三十四两四钱一分六厘八毫、新港仔社征银九十八两七钱八分四厘、麻芝干社征银二百四十六两九钱六分、南社征银八百零六两五钱零八毫、二林社征银四百二十五两一钱一分四厘、大突社征银一百零五两八钱四分、马芝遴社征银二百一十五两九钱一分三厘六毫、亚东社征银七十两零九钱一分二厘八毫、半线大肚社征银三百三十一两六钱三分二厘、大武郡牛相角二重坡社征银一百六十五两四钱六分三厘二毫、沙辘牛骂社征银二十三两二钱八分四厘八毫、南崁社征银九十八两七钱八分四厘、竹堑社征银三百七十八两、上淡水社征银二十二两五钱七分九厘二毫、鸡笼社征银二十二两五钱七分九厘二毫)。康熙三十二年新附土番社六社,共征银九十八两五钱(内木武郡赤嘴社征银三十九两、水沙连思麻丹社征银一十二两、麻咄目靠社征银一十二两、挽鳞倒咯社征银一十一两五钱、狎里蝉恋峦社征银一十二两、干那雾社征银一十二两)。

水饷

台湾府

采捕小船五百八十六只,载梁头一万三千六百五十二担(每担征银七分七厘),共征银一千零五十一两二钱零四厘;尖艚并杉板头船一百零二只(内尖艚五只,每只征银八钱四分;杉板头船每只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四十四两九钱四分;安平镇渡船三十四只,计载梁头九百八十九担(每担征银七分七厘),共征银七十六两一钱五分三厘。

港潭二十一所(每所征银不等),共征银一千二百五十三两八钱五分一厘二毫。

台湾县

采捕小船二百八十九只,计载梁头七千六百七十六担(每担征银七分七厘),共征银五百九十一两零五分二厘;尖艚五只(每只征银八钱四分),共征银四两二钱;杉扳头船九十七只(每只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四十两零七钱二分。

港潭七所,共征银六百四十五两六钱二分四厘(内加老湾港征银三十七两三钱九分六厘八毫、隙仔港征银六十两、草头港征银七十三两零六毫、大鲲身港征银八十两、北线尾港征银二百二十三两、茄藤仔港征银一十二两二钱二分六厘六毫、鲫鱼潭征银一百六十两)。

凤山县

安平镇渡船三十四只,计载梁头九百八十九担(每担征银七分七厘),共征银七十六两一钱五分三厘;采捕小船二百五十六只,计载梁头五千零三十八担(每担征银七分七厘),共征银三百八十七两九钱二分六厘。

港潭六所(除抛荒无人承贌一所),实五所,共征银二百一十八两零三分零四毫(内竹沪塭征银一百四十九两九钱四分、打狗仔港征银一十一两六钱四分二厘四毫、蛲港征银一十两五钱八分四厘、风柜门小茄藤港征银七两零五分六厘、万丹港水漆林征银三十八两八钱零八厘)。

诸罗县

采捕小船四十一只,计载梁头九百三十八担(每担征银七分七厘),共征银七十二两二钱二分六厘。

港潭九所,共征银三百九十两零一钱九分六厘八毫(内新港并目加溜湾港一所征银二十七两一钱六分五厘六毫、直加弄西港仔含西港一所征银九十七两三钱七分二厘八毫、茄藤头港一所征银一百六十九两三钱四分四厘、大线头并浮塭一所征银三两八钱八分零八毫、倒丰港并竹桥港一所征银一十一两二钱八分九厘六毫、南鲲身港一所征银三十五两二钱八分、海丰港一所征银二十三两九钱九分零四毫、猴树并礁巴屿潭蚝嗌港一所征银七两四钱零八厘八毫、笨港一所征银一十四两四钱六分四厘八毫)。

杂税

台湾府

采捕罟、缯、■〈罒上令下〉、泊、■〈纟衮〉、蚝八十四张条(每张条征银不等);共征银五百八十八两;大小网、泊、沪四十张口(每张口征银不等),共征银六十八两六钱;采捕乌鱼给旗九十四枝(每枝征银一两零五分),共征银九十八两七钱。

牛磨三十一首(每首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一百七十三两六钱。

蔗车七十五张(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四百二十两。康熙三十二年,新升蔗车二十四张,共征银一百三十四两。

台湾县

罟、缯、■〈罒上令下〉、縺、蚝三十张条,共征银二百零六两六钱四分(内罟六张,每张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共征银七十两五钱六分;缯三张,每张征银四两二钱,共征银一十二两六钱;缯三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一十七两六钱四分;縺九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五十二两九钱二分;蚝九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共征银五十二两九钱二分)。

澎湖大小网、泊、沪四十张口,共征银六十八两六钱(内大网一十六张,每张征银三两五钱,共征银五十六两;泊网二张,每张征银一两二钱六分,共征银二两五钱二分;大沪二口,每口征银八钱四分,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小沪二十口,每口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八两四钱)。

牛磨三十首(每首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一百六十八两。

蔗车四十四张(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二百四十六两四钱。康熙三十二年,新升蔗车一张,征银五两六钱。

凤山县

罟、缯、■〈罒上令下〉、縺、蚝、■〈纟衮〉、泊三十五张条,共征银二百六十七两一钱二分(内罟一十一张,每张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共征银一百二十九两三钱六分;缯二张,每张征银四两二钱,共征银八两四钱;■〈罒上令下〉一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縺一十一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六十四两六钱八分;蚝八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四十七两零四分;泊二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采捕乌鱼给旗九十四枝(每枝征银一两零五分),共征银九十八两七钱。

蔗车九张(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五十两零四钱。康熙三十二年新升蔗车二十张(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一百一十二两。

诸罗县

罟、缯、■〈罒上令下〉、縺、■〈纟衮〉、蚝一十九张条(每张条征银不等),共征银一百一十四两二钱四分(内罟一张,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缯二张,每张征银四两二钱,共征银八两四钱;■〈罒上令下〉一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縺五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二十九两四钱;蚝八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四十七两零四分;■〈纟衮〉二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

牛磨一首,征银五两六钱。

蔗车二十二张(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康熙三十二年,新升蔗车三张(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一十六两八钱。

存留经费(附)

台湾府

各项正杂饷税额银二万三千九百七十两零三分四厘零九丝二忽,除充兵饷银一万七千二百四十七两七钱七分二厘五毫二丝三忽八微四纤,实存三县支应银六千七百二十二两二钱六分一厘五毫六丝八忽一微六纤。内支给款目:

分巡台厦道:俸银六十二两零四分四厘(闰年加银五两一钱七分零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七十二两(照例裁扣二十九两四分四厘充饷)实给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六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带征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皂隶一十二名,共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带征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轿伞扇夫七名,共工食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带征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快手一十二名,共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带征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听事吏二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带征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铺兵二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带征银四两),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

本府知府:俸银六十二两零四分四厘(闰年加银五两一钱七分零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七十二两(照例裁扣二十九两零四分四厘充饷)实给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八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带征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马快一十名,共工食银六十两(闰年加银五两。年带征银二两),实给银六十二两;步快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带征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皂隶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带征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灯夫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带征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轿伞扇夫七名,共工食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带征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禁卒一十二名,共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带征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库子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带征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斗级六名,共工食银三十六两(闰年加银三两,年带征银一两二钱),实给银三十七两二钱。

本府同知:俸银四十二两五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四分六厘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四十八两(照例裁扣一十两五钱五分六厘充饷)实给凑俸银三十七两四钱四分四厘(闰年加银三两一钱三分零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带征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步快八名,共工食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带征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皂隶一十二名,共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带征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灯夫二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带征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轿伞扇夫七名,共工食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带征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

本府经历:俸银二十四两二钱零二厘(闰年加银二两零一分六厘八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二十四两(照例裁扣八两二钱零二厘充饷)实给凑俸银一十五两七钱九分八厘(闰年加银一两三钱一分六厘五毫,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带征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带征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带征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

台、凤、诸知县三员:俸银共八十二两四钱七分(闰年加银六两八钱七分二厘四毫九丝九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共一百零八两(照例裁扣共五十五两四钱七分充饷)实给凑俸银五十二两五钱三分(闰年加银四两三钱七分七厘五毫零一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各二名、共六名,工食银三十六两(闰年加银三两,年带征银一两二钱),实给银三十七两二钱;皂隶各一十六名、共四十八名,工食银二百八十八两(闰年加银二十四两,年带征银九两六钱),实给银二百九十七两六钱;马快各八名、共二十四名,工食银一百四十四两(闰年加银一十二两,年带征银四两八钱),实给银一百四十八两八钱;灯夫各四名、共一十二名,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带征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禁卒各八名、共二十四名,工食银一百四十四两(闰年加银一十二两,年带征银四两八钱),实给银一百四十八两八钱;轿伞扇夫各七名、共二十一名,工食银一百二十六两(闰年加银一十两五钱,年带征银四两二钱),实给银一百三十两零二钱;库子各四名、共一十二名,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带征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斗级各四名、共一十二名,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带征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民壮各五十名、共一百五十名,工食银九百两(闰年加银七十五两,年带征银三十两),实给银九百三十两。

台湾县县丞一员:俸银二十四两三钱零二厘(闰年加银二两零二分五厘一毫六丝,照例奉裁充饷),薪银二十四(两照例裁扣八两二钱零二厘充饷)实给凑俸银一十五两六钱九分八厘(闰年加银一两三钱零八厘三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台、凤、诸三县典史三员:俸银各一十九两五钱二分、共银五十八两五钱六分(闰年加银四两八钱七分九厘九毫九丝八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各一十二两、共三十六两(闰年加银三两,照例奉裁充饷)。县丞、典史共四员门子各一名、共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带征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皂隶各四名、共一十六名,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带征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马夫各一名、共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带征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台湾县巡检二员,凤山、诸罗巡检各一员,共四员:俸银各一十九两五钱二分、共银七十八两零八分(闰年加银六两五钱零六厘六毫六丝四丝,照例奉裁充饷),薪银各一十二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照例奉裁充饷)。皂隶各二名、共八名,工食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带征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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