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宁国府志
67 万字 · 约 31 小时 51 分钟 · 42 /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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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总一员,外委千
总一员,专管旌德县地方战守。兵丁一十九名,驻扎旌德县城内。演武场:旧在
旌德县北门外
三里许,明崇祯间,知县乔明旃申请改建县东杨下溪东惠济桥右,建厅三间,后步三间。
墩
汛二处。三溪汛兵四名,板树汛兵四名。
把总一员,专管太平县地方战
守。兵丁一十九名,驻扎太平县城内。演武场旧在太平县治东,顺治八年知县陈
善政移建东溪桥头。墩汛五处。河口汛
兵二名,箬岭汛兵三名,油竹坑汛兵三名,黄花岭汛兵三名,桃坑汛兵二名。
按:
顺治四年设
立营房墩台牌坊,雍正三年添设烟墩,原以护卫行旅,稽查奸宄。定例如有坍塌之处,专汛
武弁详报该管上司,系总兵所辖者,即责令总兵官,系副将所辖者,即责令副将官,会同地
方官亲勘修理,以昭慎重。
军器库
在参将署箭道内库楼,
上下共六间,收贮军装器械,定年
限分别修制。
按:军装器械该管官查明应行修整者,详明动支盈余公费银两,册报
工部核销。
安徽各标协营盔面甲面定十五年,制造铁盔铁甲定二十五年,应修五十年。应造绵盔、绵甲
定十
年,应修二十年。应造旗帜定十年,应修二十年。应造号帽、号褂、号袍定五年,应修十年
。应
造藤牌定十年,应修二十年。应造牌刀、挑刀、双刀、带刀定十五年,应修三十年。应造鸟
枪、马枪、
长枪定二十年,应修四十年。应造帐房、凉篷定十年,应修二十年。应造锹锄、斧镢、锣锅
,如有
损坏随时贴换,毋庸定以年限。宁国营军器向极充裕,顺治初邱、胡二总镇因公悉取用之,
乙
未宣城知县王同春添置鸟枪七十管,其时制造军器,文官会同武弁修造,今专归营经理。
现
存军器:马步弓箭鸟枪兵铁盔三百六十四顶,弓箭兵铁甲一百七十八身,鸟枪兵
绵甲一百八
十六身,弓箭鸟枪藤牌兵号帽三百八十七顶,弓箭鸟枪兵红布镶边号褂三百五十七身,牌兵
夹布滚衣三十身,战腰三十条,夹套裤三十双,鸟枪一百八十六杆,钺斧一百八十六把,弓
箭兵腰刀一百七十八口,角弓一百七十八张,撒袋一百七十八副,各官弁余箭八百枝,各兵
余等箭九千九百四枝,藤牌三十面,牌刀三十口,马枪七杆,九龙袋七副,大旗八面,铜顶
八根,小旗四十面,铜顶四十根,红旗八面,铜顶八根,先锋旗十面,铜顶十根,绸方旗四
面,绸尖旗四面,火焰边尖角绸禀令旗一面,尖角布旗三十五面,大阵鼓一面,督阵鼓八面
,海螺一十六个,铜锣四面,金锣二面,更鼓一面,号鼓一面,号筒二枝,长号二枝,营门
一架,木箱一只,木架一张,布城三座,夹布帐房二十六顶,梁柱铁掘斧锹锄槌二十六副,
夹顶单围布凉篷一顶,梁柱铁掘绳一副,夹布帐房一顶,梁柱铁掘铁槌一副,锣锅四十九口
,竹架布灯笼一百三十五盏,齐眉棍一百三十五根,铁法炮三位,子母炮一位,内子炮四
个,劈山炮四位,过山鸟五位,马蹄炮三位,大铁子二十七个,重二十九斤,小铁子一百八
十七个,重二十七斤八两。
火药局在宣城县春归台,平屋六间,收贮硝
铅等项。储备火药四
千五百六斤,铅子一千三百七十斤十三两四钱,麻制火绳一千四百六十四丈。按
:操演枪炮,
岁需火药每年赴安徽藩库请领:硝六百五十二斤十两八钱八分,磺八十一斤九两三钱六分。
到营在存营公费项下,动给炭工银五两五钱四分六厘制配。岁需枪铅一百一十四斤七两六钱
八分,亦在存营公费项下,动给银四两六厘采买制子操用。
附六县险隘处所
郡境界在吴、越之西,西北邻芜湖,直北通姑孰,以黄池为重镇。间道由高淳越东坝通吴会
,
以水阳为屯塞。由繁昌、青阳、铜陵入西境,则以石、峨岭为襟喉。由石埭、黟、歙入西
南之境,则以宏潭为屏蔽。绩溪与南境接,昌化、于潜与东南通,则以丛山关、千秋岭为锁
钥。
杭湖路经广德,距东境不二百里,则以麻姑为要害。故黄池、水阳、峨岭、宏潭及诸险隘处
俱设巡检一员,司吏一人,弓兵三十名。弓兵之数后皆裁减,止存六名。《乾隆
府志》
宣城县
水阳巡检司在水阳东镇。
黄池巡检司在黄池镇南。
南湖:明初设河泊所于湖口之马山埠,征收渔课,后以冗员裁省。盗多出没于此,乃知湖口
要
害设所兼寓防圉,不专为课计也。顺治甲午,操抚李日檄道府会勘,于新河庄、马山埠、
仇公渡、雁翅陡门、海港角、梅村湾等处各立木楼,设兵防。又各造
梭船一只,往来哨探。康熙六年,巡抚张朝珍檄县,各路每五里设炮台一座。
南陵县
峨岭巡检司在县南六十里新店铺。初在峨岭山下。
明洪武丙子,知县周铨建,嘉靖癸未通判宋子隆迁赵冲铺,甲午知县钱照迁原所,今裁。
泾县
茹麻巡检司在县东南六十里茹麻岭下。初在桑坑铺,后移巧坑,即考
坑。一在县北十里
仙石,一在县东四十里淘金坑,并明隆庆丁卯知府沈志言、知县刘世亨建。一在县东三十里
考坑,明知县邵建。关楼一,箭楼一。徽宁兵备副使孙登第、知县习全史建捕盗所,在县
北二十五里鸡子岭。防御亭在县北三十里分界山。守御所在县西五十里张家渡。云岭栅在县
西六十里。
宁国县
岳山巡检司在县东五十里石口镇旧址,在河弄坞。明洪武中迁纽
口,嘉靖丙午矿盗发
,知县李东复旧未就。丁未知县范镐续建,癸丑知县柴应宾徙置今所。
胡乐巡检司在县西
南
九十里胡乐市。哨台一在县西南六十里枫树岭,明嘉靖中建,今废。县东南有千秋关、唐舍
关、豪阡关,并距县一百里;白沙关、孔夫关并距县一百一十里,俱入杭间道,宋南渡时设
。西南有丛山关,为徽宁厄塞。
旌德县
三溪巡检司在县北三十里。
乌岭巡检司在县东乌岭涧,今裁。
盘诘关在溪铺下,西石子寨在县西三十里。南唐将方道项、洪锐屯兵处,今并废。
太平县
宏潭巡检司在县西一百里。明洪武初,知县李简建。龙门巡检司今
裁。
督捕馆在龙门
,距县五十里。明万历知县张廷榜建。
按:巡检即古之游徼也。始于宋,沿于元、明,虽
文员
而实专武事,是以旧志载在武备之末。今承平日久,巡检不过差委解运等事,弓兵不过使令
奔走而已,实与武备无涉。是以裁缺甚多,弓兵仅存五分之一,兹仍旧志抄录以备稽考云尔
。
卷二十·武备志驿传铺递附◇宁国府志
驿传铺递附
宣城县
按:宣城旧额,差马八十五匹,差夫二百八十名。顺治七年操抚李日大为裁减,留马三
十二
匹,内协济什字铺马十匹,留差夫一十五名,又外募十四名,协济什字铺。并将存剩夫马银
两发县置买马田。额设夫马银二千四百两有奇,十五年奉裁走递夫马银一千二百四十两九钱
九分零。康熙十五年又裁夫马银一千二十两四钱二分零。雍正十三年裁减驿站草料鞍铡等银
一十七两五钱六分零,归入丁地银内起运,实存驿站夫马工料正闰银六十五两四钱,存马二
匹,马夫一名。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办理军务塘站,马匹不敷,奉文将僻简地方马匹暂为
节减,宣城夫马全裁。至五十四年,复奉文添设马四匹,夫四名,以供驰递。五十五年部议
,于东流县拨马四匹,南陵县拨驿夫四名,安设县城、青弋江两驿。
马田顷亩并历年裁减银数
,详见《田赋》。各县同。
县城、青弋江两驿,马共四匹。每驿各二匹
,每匹日支草料银六分,
岁支银八十六两四钱。遇闰加给银七两二钱,小建扣除。青弋江驿现设寒亭地方。两驿马夫
四名。每驿各二名,每名日给工食银二分,岁支银二十八两八钱,遇闰加给银二
两四钱,小
建扣除。每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岁支稻四十八石,遇闰加给稻
四石,小建扣
除。马差夫工食稻即于马田项下支放,余县同。两驿每年买补马二匹,每
匹动支银一十一两
一钱。两驿每年修置棚厂、槽铡、鞍屉等银五两六钱八分。不加闰,不扣
建。额征驿站项下正
闰银六十五两四钱,不敷银两于丁地项下支销。按各省驿站夫马银两向由藩司给
发,乾隆四
十三年归臬司给发,五十二年议,将驿站银两由藩库按季移交臬库支放,至嘉庆五年奉旨令
各州县在丁地银内径支,归入存留项下报销。驿站银数详见《田赋》。
南陵县
按:南陵旧额,差马八十九匹,夫三百五十六名。因距青阳遥远,中途建立公馆,添马二十
三
匹,添夫六十名,作为腰站。顺治七年李操抚大为裁减,留壮马三十五匹,马夫三十五名,
即将减存瘠马变价并存,剩夫马银两发县置买马田,以作夫马之费。继因两站差多马少,不
敷支应,奉文陆续马增至七十五匹,夫增至六十名。其时走递差夫差马共银六千五百一十四
两零。康熙十五年,奉裁夫马银二千九百七十八两八分。雍正十一年又裁夫马工料银八十九
两二钱八分,十三年又裁减草料鞍铡等银五百八十八两六钱,俱归入丁地项下起运,实存驿
站夫马工料正闰
银二千八百五十八两四分,存马六十匹,马夫三十六名。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军务案内奉裁
马二十匹,夫十名,五十五年又奉移拨寿州马一十二匹,移拨六安州、宣城县夫各四名。现
存
马二十八匹,马夫一十八名,差夫二十四名,安设县城、公馆两驿。南陵公馆驿
于雍正九年添
设,驿丞一员,乾隆二十一年奉裁。
县城、公馆两驿马共二十八匹,每
驿各十四匹,每匹日支
草料银六分,岁支银六百四两八钱,遇闰加给银五十两四钱,小建扣除。两驿马
夫一十八名
,每驿各九名,每名日支工食银二分,岁支银一百二十九两六钱,遇闰加给银一
十两八钱,
小建扣除。每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岁支稻二百一十六石,遇闰
加给稻一十
八石,小建扣除。两驿每年买补马十匹,每匹支银一十三两九钱七分。两驿每年修置棚厂、
槽铡、鞍屉等银三十九两七钱六分,不加闰不扣建。两驿差夫二十四
名,每驿各一十二名,
每名日支工食银二分,岁支银一百七十二两八钱,遇闰加给银一十四两四钱。小建扣除。每
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岁支稻二百八十八石,遇闰加给稻二十四石,小建扣
除。额征驿站项下正闰银二千八百五十八两四分。除支放外,余多银两解
交司库。
泾县
按:泾县原设马骡六十四匹,夫二百三十名,取给于现年里役,系马户包充。顺治七年李操
抚
裁留马一十五匹,夫二十二名,以十五名养马,以七名应役。即将所裁底马并存剩夫马银两
置买马田,额设夫马银二千一百六十两有奇。十五年奉裁走递夫马银七百二十六两零。康熙
七年奉裁夫马银一百八十七两二钱,十五年奉裁代解夫马银五百六十一两六钱,又裁本县夫
马银四百二十一两五钱二分零。雍正十一年奉裁夫马工料银八十七两九钱六分,十三年裁减
草料鞍十五匹,十六两三钱四分,归入起运。实存驿站夫马正闰银一百六十八两八钱四分,
存马四匹,马夫三名。至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军务案内奉文将僻简地方夫马全裁,现在无
驿。
差夫八名,每名日支工食银二分,岁支银五十七两六钱,遇闰加给银四两
八钱,小建扣除
。每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岁支稻九十六石,遇闰加给稻八石,小建扣除。
额征驿站项下正闰银一百六十八两八钱四分。除给差夫工食外,余银解司
。
宁国县
按:宁国原设差马四十五匹,差夫八十四名。因夫头逃窜,令里保充当,加夫五十名。顺治
七
年,李操抚以宁邑偏僻无需驿站,裁留马二匹,驿夫一名,拨赴安设当涂县横城铺当差。将
底马变价银两置买马田,复拨解夫马银二百七十三两四钱九分协济东流县。康熙十五年奉裁
夫马银三百五十三两四钱。雍正六年将安设当涂之夫马全裁,雍正十一年复裁夫马工料银八
十二两九钱六分,俱归入起运。现在无驿,亦无差夫。
旌德县
按:旌德原设差马四十匹,差夫一百九十名,向来里役帮贴。顺治七年,李操抚裁留马十五
匹
,夫十五名,即发底马银置买马田,额设马夫银一千四百五十两有奇。十五年奉裁走递夫马
银七百二十七两四钱零。康熙十五年奉裁夫马银四百四十二两九钱九分零。雍正十一年酌裁
夫马银八十七两九钱六分,十三年又裁减草料鞍铡等银三十六两三钱四分,实存驿站夫马正
闰银一百六十八两八钱四分,存马三匹,夫二名。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军务案内奉文将僻
简地方马匹全裁,现在无驿。
差夫八名,每名日支工食银二分,岁支银五十七
两六钱,遇闰加
给银四两八钱,小建扣除。每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岁支稻九十
六石,遇闰
加给稻八石,小建扣除。额征驿站项下正闰银六十二两八钱八分,除给差
夫工食外,余银解司。
太平县
按:太平原设差马二十五匹,差夫五十名。顺治七年,李操抚裁留马若干匹,夫若干名,无
考
。当发底马变价银两置买马田。额设夫马银七百一十二两五钱零,内拨一百六十四两四钱二
分协济东流县,仍存银五百四十八两零应差。十五年奉裁走递夫马银一百九两六钱一分六
厘。康熙十五年奉裁夫马工料银一百六十六两九钱四分。雍正十一年奉裁夫马工料银八十七
两九钱六分,十三年裁减鞍铡等银二十六两三钱四分,实存驿站夫马正闰银一百六十八两四
分,存马二匹,夫一名。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军务案内将夫马全裁,现在无驿。
差夫八名
,每
名日支工食银二分,岁支银五十七两六钱,遇闰加给银四两八钱,小建扣除。每名日支工食
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岁支稻九十六石,遇闰加给稻八石,小建扣除。额征
驿站项下正闰银六十二两八钱八分。除给差夫工食外,余银解司。
铺递附
按:铺舍仿斥候法。宋时始名铺,以军士充之,故曰铺兵。元制每二十里或十五里或十里置
一
铺,每铺置兵五人。明制为屋三间,周之以墙,题曰“急递铺”,始有铺舍之名。本朝沿明
旧制
,铺司不用军士,于附近有粮一石以上及二石以下少壮正身,与免杂派差役者点充。每铺置
备日晷牌一个,红绰屑一座,铺册二本,一本下行,一本上申。遇夜
常明灯烛,铺兵每名置
备什物夹板一副,铃攀一副,缨枪一副,油绢三尺,包袱一条,红闷棍一条,箬帽蓑衣各一
副,回册一本。凡递送公文,昼夜行三百里,不问角数,随到随递,轮流无间,如验发稽迟
,责在铺司,磨损破坏责在铺兵,若沉匿遗失者,从重治罪。
宣城县
府前总铺,铺司一名,铺兵十一名。东路:自府前铺东十里至东溪
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十里至直溪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佳山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麻姑
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洪林铺,铺司一名,铺兵三
名。十里至花桥铺,铺司一名
,铺兵三名。十里至建平县朱塘铺。西路:府前铺西十里至莲塘铺,
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十里至乌沙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高岭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寒亭
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通津铺,铺司一名,铺兵三
名。十里至南陵县青弋江铺。
南路:府前铺南十里至绿锦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双牌铺
,铺司一名,铺兵三
名。十里至毕冲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杨柳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高
桥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柿木铺,铺司一名,铺兵
三名。十里至泾县古楼铺。北
路:府前铺北十里至敬亭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梅岭铺,
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十里至黄冈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竹塘铺,铺司
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焦村
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新店铺,铺司一名,铺兵三
名。十里至施茶铺,铺司一名
,铺兵三名。十里至绍泽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庄
武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十里至横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当涂县界铺。东南路:府
前铺东南十里至上
渡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长安铺,铺司一名,铺兵
二名。十里至寿松铺,铺司一
名,铺兵二名。十里至黄渡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
杨林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
。十里至宁国县杜迁铺。东北路:府前铺东北二十里至安民铺,铺司一名,铺兵
二名。十
里至养贤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澄清铺,铺司一名
,铺兵二名。十里至永隆铺,
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龙溪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高淳县界铺。以上共三
十八铺,铺司三十八名,铺兵一百一十三名,每名给工食银七两二钱,岁征正银一千八十七
两二钱,带闰银三十六两二钱四分,共征银一千一百二十三两四钱四分,在本县存留项下径
支报销。额征银数,详见《田赋》,各县同。
南陵县
县前总铺,铺司一名,铺兵六名。东路:自总铺东十里至石家铺,
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十里至蒲桥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青弋江铺,铺司
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宣城
县通津铺。东南路:总铺东南十里至城塘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分界山铺,
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五里至泾县湖冲铺。西南路:总铺西南十
里至牛角铺,铺司一名
,铺兵三名。十里至峨岭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牌
头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十里至孔镇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杨干铺,铺司一
名,铺兵三名。十里至刘店铺
,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赵冲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五里至青阳县界铺。北路:总铺北十里至箭塘铺,铺司一名,铺兵三
名。十里至繁昌县界铺。
以上共十四铺,铺司一十四名,铺兵四十五名,岁征正闰银四百三十八两九钱六分。
泾县
县前总铺,铺司一名,铺兵五名。东南路:自总铺东南十五里至晏
公铺,铺司一名,铺兵
五名。十里至考坑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五里至月明铺
,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
至白花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长枫铺,铺司一名,
铺兵三名。十里至浙南铺,铺
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旌德县三溪铺。东北路:总铺东北十里至桑坑铺,
铺司一名,
铺兵三名半。十里至琴溪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里至古楼
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
里至宣城县柿木铺。西北路:总铺西北十里至仙石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半。十里至湖冲
铺,铺司一名,铺兵三名。十五里至南陵县分界山铺。以上共十二铺
,铺司一十二名,铺兵四十一名,岁征正闰银三百九十四两三钱二分。
宁国县
西门总铺,铺司一名,铺兵四名。东路:自总铺东十里至阮村铺,
铺司一名,铺兵二名。
十里至周村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长虹铺,铺司一
名,铺兵二名。十里至广德州
杨滩铺。西南路:总铺西南十里至杨维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
十里至竹峰铺,铺司一
名,铺兵二名。十里至永宁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
蟠龙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
。十里至云门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柘林铺,铺司
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周易
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麈岭铺,铺司一名,铺兵二
名。十里至蜀洪铺,铺司一名
,铺兵二名。十里至柏山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金
沙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
十里至白马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绩溪县界铺。西北路:总铺
西北十里至双溪
铺,铺司一名,铺兵二名。十里至延福铺,铺司一名,铺兵二
名。十里至杜迁铺,铺司一名
,铺兵二名。十里至宣城县杨林铺。以上共十九铺,铺司一十九名,铺兵四十名
,岁征正闰银四百三十八两九钱六分。
旌德县
县前总铺,铺司一名,铺兵六名。东路:自总铺东三十五里至桥坑
铺,铺司一名,铺兵一
名。二十五里至宁国县蜀洪铺。西路:总铺西四十里至榔村铺,铺司一名
,铺兵二名。十
五里至太平县黄华铺。南路:总铺南十里至南路铺,铺司一名,铺兵四名。十里至绩溪县
界铺。北路:总铺北十里至柳山铺,铺司一名,铺兵四名。十五里至
藁口铺,铺司一名,
铺兵四名。十里至三溪铺,铺司一名,铺兵五名。十里至泾县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