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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晋江县志道光本

106 万字 · 约 50 小时 19 分钟 · 41 / 134

会员可开白话

蔡保生。〔四〕同安人。

金门右营步战兵一人:黄镇生。同安人。

守兵五人:黄兴旺、纪鹏飞、庄成、黄禄、徐金春。俱同安人。

缉捕洋盗黄胜长案内,金门左营步战兵二人:许兴、林廷金。俱同安人。

出洋追捕船匪被盗冲破船只案内,台湾澎湖水师恊标右营步战兵十九人:陈有才、蔡攀、陈东来、林妈生、陈得良、董志诚、卓天赐、辜志得、林成章、郭大江、林吉、施启、林飞虎、王国彩、洪聪、林光彩、周全彬、张奇生、黄岩山。俱同安人。

擒捕盗匪陈标等案内,金门右营落水淹毙守兵一人:郑成宗。同安人。

台湾北路淡水营阵亡守兵一人:王恩。晋江人。

旗纛庙 旧在卫后,今废。移祭于南较场演武厅前。

厉坛 旧在城北七里许。明洪武二年,知府常性建。嘉靖间,徙建城北泉山铺赐恩山下。国朝因之。晋江县附郭统祭于此,不别为坛。今废,故址尚存。嘉庆间,徙在东门外驿路铺李公名宦祠外亭。

〔校注〕

〔一〕“帝”疑当作“侯”。

〔二〕“今”下疑脱“上即”二字。

〔三〕“阶”下疑脱一“星”字。

〔四〕“同安”上疑脱一“俱”字。

●卷之十七 兵制志

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无备。国家平定以来,山清海晏,固已熙皡成风,烽烟永息矣,而制置防守,备极周详。晋邑负郭,郭内周数十里,帅府在焉。中、左、右、前、后并城守,六营属焉。标分部领,专阃之寄,遥制之权,于是乎出。夫兵必有制,用法不善而民苦于养兵,立法不严而兵易于扰民。讲武无定期而弛其团练,荫差存虚额而疎于御防。稽之历代,龟鉴照然。司阃外之任者,宜何如留心焉。志兵制。

隆庆府志:唐本州兵制无考。《唐书》:总章二年,归德将军陈政出镇绥安,奏置行台于漳、泉郡之四境,命将分戍其地,四时躬自巡逻。是时莆田、仙游俱隶泉州。于泉之迁游乡松州保,上游至苦草镇置行台。

宋兵屡更而指挥、都监、都押统于郡太守。京师兵曰禁兵,戍州城曰厢兵。泉州有澄海军、宣毅军,有威果、全捷、广节、不教阅保节、壮城、牢城、宁节、剩员等指挥,诸名号营地各有屯驻,大约额军三千二百有奇,而壮城、牢城所统不与焉。额军之外,有诸寨土兵。晋江石湖、惠安小兜、南安石井潘山、德化云峰里,计戍兵一千五百有奇。又有诸县弓手,随产户雇募。宋初,以中等产户随县,分大小等第楝差,专一警捕,不应他役。熙宁初,许税户各出雇钱,选人材少壮者充之,免本身丁役。元祐元年,复行差法。绍圣以后,复行雇法。定各县额,并置营于各县,春秋二阅。惟晋江、南安、惠安赴州,余县自阅。晋江县,额管八十五名。嗣后海寇告警,始置水澳、水澳,元改名永宁。宝林、法石三寨,各有屯戍,以殿前司左翼帅领之。嘉定间,海寇犯围头,郡守真德秀增法石〔一〕,移宝林兵戍围头,立宝盖寨,建平、法石诸屯皆听节制。参《福建通志》、《续志》、《泉州府志》。

诸指挥营军

威果第二十六指挥,禁军也。隶侍卫步军司,营在城东北隅和风坊。庆历二年,诏置澄海军五百人,四年,又置宣毅军;后废澄海,并归宣毅。嘉祐四年,又诏置就粮禁军,改名威果。熙宁四年,废宣毅,以其兵隶威果。元丰四年,增兵至五百一十人。

全捷第十指挥,亦禁军。隶殿前司,营旧在希夷坊之东。大观二年为三十三指挥,三年改第十,隶东南十将。嘉定十四年,郡守宋钧,即地为较场,移营于西仓之右。淳祐间,额管五百一十人。

广节指挥,厢军也。后升隶步军司。二指挥营,在州东惠政坊;三指挥营,在城东北隅较场之侧。熙宁二年,料揀厢军团练教阅,驻州城以备盗贼,名教阅保节指挥;五年增管至五百人,六年改名广节。元丰三年,升下禁军;淳祐间,额管二百五十七人。

不教阅保节指挥,《文献通考》:泉州不教阅指挥有五,皆厢军。熙宁四年,诏改崇节指挥为不教阅保节指挥。例每指挥不得过五百人,本州得四千人以上,以福州数少,遂就本州充补。元丰四年裁减厢军,移福州保节第五指挥于本州。淳祐间,管有:五指挥营,在青春坊,额管五百四十六人;六指挥营,在州西绿野坊,额管四百四十三人,八指挥营,在龙友坊,额管五百四十六人;九指挥营,在州东北宝刹坊,额管四百四十八人。

壮城指挥,亦厢军也。营在华彩坊北。元丰二年置,专充修城,后裁。政和初复置,额管二百三人。诸营抽差四十二人,借提刑司,从福州招刺,衣粮本州给之。

牢城指挥,配军也。营在旧较场。旧有额,以召募充。后以处有罪配隶之人。

宁节指挥营,与牢城相近,以待养老军员。绍兴十一年创,乾道九年名。

剩员指挥,庆历五年著令,凡军士粮,年六十减半充剩员,七十放,停其出戍。有补授资职者,六十五减半充不管事剩员,在营养老。

诸寨土军

宋初寨一,曰福泉同巡检,在福州甘蔗村。地远不相及,后增置五寨。

小兜巡检寨,在惠安县守节里大岞北,为自海入州界首,专管晋、南、惠、同沿海地。元丰二年,海寇猖獗,拨禁军一百人置寨弹压,后抽还禁军,改招土军,增十人。乾道七年,增二百人。嘉定十二年,郡守真德秀造营房六十有二,额管三百一十人。

四县同巡检寨,在晋江永宁里石湖村。熙宁初置,专管晋、南、惠、同陆路地方。由海道而陆者,先小兜,次石湖,额管一百二十五人。乾道七年,增二百人。嘉定间,守真德秀造军房五十所,额管三百二十五人。

漳泉都巡检寨,在南安县招贤里潘山市。初置寨时,拨禁军驻西山佛迹院。绍兴六年,别招水军三百人,分隶福兴、泉漳两都巡检使,抽还禁军。量留五十人,其后额缺不补。乾道七年,增二百四十人,额管二百九十人。

殿前左翼军

殿前司左翼军,禁军也。绍兴十五年,命统制刘宝讨汀虔潮惠山寇,往来诸州,泉士民乞留宝收剿余党,于是诏本路帅司统领陈敏及汀、漳二州兵,合二千七百七十五人,充殿前司左翼军,听宝节制。宝回,敏代统其军,复选诸州兵少壮千五百人益之。后定驻于泉州,建寨于东禅等院隙地,仍拨将三员,各带兵五百戍汀、漳、建三州。又分福州延祥寨水军一百九十三人,令郑广将之来属。乾道八年,岛夷以海舟入寇,复增善水者合前水军为五百五十人,分六十人屯水澳寨以控海道。淳熙十三年,统制官韩俊复分水军各一百五十人屯法石、宝林二寨,免其调遣。嘉定十一年,海寇冲突围头,守真德秀请增法石兵至二百人。又于围头主宝盖寨,移宝林兵百二十人戍之。其正将衙立于法石,诸屯并听命焉。于是分地巡徼,自岱屿以北,以小兜、石湖土兵主之,至击蓼而止。自水澳以南,永宁、宝盖主之,至中栅而止。其岱屿之内外,法石主之,至永宁而止。十二年,真德秀复以殿司远在行都,戍将骄蹇掊克,郡弗能禁,乞以军隶本州节制;诏从之。端平二年,统制司移置建宁。淳祐六年,复驻泉州,与诸州共听安抚司节制。兵额总五千人,在泉一千八百八十二人,内马步一军一千三百三十一人,分四将二十二队。每将以副将、准备将各一员,每队训练官一员。水军五百五十一人,分屯四寨,将官各一员。廪给衣粮,掌于通判厅。每月支,计钱九千三百九十八贯,米二千七十石。春冬衣钱,岁计四万三百四十贯。马二百七十匹,分隶诸戍。其水军各寨战船,旧管甲乙丙三只,三年小修,五年大修。嘉定十二年,真德秀更造三只,拨钱生息以补修费,亦委通判主之。

至元十九年,调扬州合必军三千人,镇泉州戍列城。后设上、中、下三万户府,以蒙古、汉人新附诸军相参。又以湖州翼万户府来戍泉州;又建泉州左副翼万户府,以宋殿前司左翼军隶焉。复刷土军以益之,立营建署于州之后,其后万户赤干迁于泉山门外。

扬州合必军,客兵也。旧额三千人,后与蒙古、汉人附军参作三十七翼。上万户府七翼,中万户府八翼,下万户府二十二翼。

湖州翼万户府,亦客兵也。有达鲁花赤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及经历司,镇抚司,镇遏司,上、中、下千户所,上、下百户所等员。

左副翼万户府职员,与湖州翼万户府同。明洪武初,调隶山东宁海卫。

洪武元年,泉州置卫指挥使司,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隶福建都指挥使司。二十年,城水澳为永宁卫,亦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隶福建都指挥使。又复城小兜为崇武所,城厦门为中左所,城福全为福全所,城金门为金门所,城高浦为高浦所,别为守御千户所,亦隶福建都指挥使。二十一年,遣江夏侯周德兴于沿海要害处置巡检司十八,复于大担、南太武山外建浯屿,置水寨一。景泰三年,移厦门中左所。嘉靖末,倭奴为寇,在籍之兵徒有虚名,乃复练乡勇为土兵,召外营为客兵。

卫所军兵

《闽书》:朝廷置卫所于天下,以开国靖难之人为之,或简户丁,或调他省,或配有罪,籍为军,曰卫兵,亦宋人禁兵之意也。卫兵有三:曰往操军、曰屯旗军、曰屯种军。往操军,入则守城,以时训练,谓之见操军;出则守寨,按季践更,谓之出海军。屯旗军者,奉红牌及样田事例之屯军也。屯粮军者,屯田军也。洪武二十一年,江夏侯周德兴刺福、兴、泉、漳四郡民为兵,于是有沿海军卫;卫所初定,民未习水土,率潜离城戍。二十五年,互调其军于诸卫。隆庆府志:卫所军士,俱有定数。大率以五千六百名为卫,千一百二十名为千户所,一百一十名为百户所。每一百户内设总旗二名,小旗十名,大小相维,编成队伍。泉州卫,都指挥使司一员,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洪武元年,总兵官汤和擒陈有定,泉州平,改元总管府为卫,即宋州治也。操海屯种旗军,旧额六千一百四十七名,后以逃亡事故渐次裁减。万历时,存操海旗军余丁千二百三十六名,屯种军三百四十四名。营房沿郡城内外,今废。左千户所,营房六百三十间,在旧通淮门内,左右沿城。右千户所,营房七百一十间,在东门内,左右沿城。中千户所,营房七百一十二间,在南门外及水仙门,左右沿城。前千户所,营房六百九十间,在西门外及临漳门,左右沿城。后千户所。营房七百七十间,在北门,左右沿城。永宁卫,指挥使司一员,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操海屯种旗军,旧额六千九百三十五名,后以逃亡事故渐次裁减。万历时,存操海军千三百九十四名,屯种军七百八十三名。左千户所,营房八百五十间,在海宁门东街。万历时只存一百二间。右千户所,营房八百四十间,在水陆门西直街。万历时只存一百一十二间。中千户所,营房八百四十九间,在东瀛门东南街。万历时只存一百八间。前千户所,营房八百四十间,在金鳌门南街。万历时只存一百一十间。后千户所。营房八百四十九间,在玉泉门北街。万历时只存一百二十九间。

福全守御千户所,差操屯种旗军,旧额五百七十五名,万历时存操海军一百一十六名,屯种军一百一十七名。营房八百五十三间,在所城中。

中左守御千户所,操海旗军旧额一千二百四名,万历时存六百八十四名。营房九百八十七间,在所城中。

隆庆府志:明初,泉永二卫尺籍,有归附军,有投充军,有犯该谪发军,有外卫改调军,共一万二千有奇。其训练之制,岁二月中旬至夏至止,七月中旬至冬至止。其出海备倭之制,以上、中、下班更迭之。月支粮于官,亦有定制,二斗为军总旗,八斗为差操正军,又加行粮四斗为出海备倭军,六斗为只身纪录军,二斗为老幼存恤军。其后,复分三分守城,七分屯种。粮出于所种田,而以余粮输官,为不支粮屯军。本府原派广平等七仓秋屯盐本折色九万四千有奇,亦定制也。是时,民出谷粟以养兵,兵荷干戈以卫民,兵食俱足,而民未尝重困也。太平日久,军政不修,逃坟日多,勾清无法,制额于是日减,所存仅五之一。屯已失额,操复缺伍,于是抽选于军户以备团练,谓之余丁军;招集于市井,谓之募兵,动调于各省,谓之客兵;调之于湖广等处者,谓之狼家兵。又增派兵户丁粮于旧制之外以为一乡防守,谓之民兵、乡兵。太平无事之时,兵额虽减而粮额犹有余;一旦有事,兵不足则增兵,兵久费多而食又不足则增饷,皆一时不得已之权,而非国家经常之规矣。

水寨军兵

明初旧制,水寨兵统以指挥一员,谓之把总,每五年考选推委。嘉靖四十二年,题请定例照都指挥体统行事,名为钦依把总,而各卫岁轮指挥一员,领卫所军往听节制,无额设。如南日寨控郡北境,则拨泉州卫兵三百三十五人,合兴化、平海二卫兵共一千五百人以戍之。浯屿寨控郡南境,则拨永宁卫并福全所兵二千二百四十二人,合漳州卫兵共二千八百九十八人以戍之。寨军分三班更迭,月粮之外加给行粮。上班今年二月上,明年二月下,下班替之。中班今年八月上,明年八月下,上班替之。下班明年二月上,后年二月下,中班替之。三番轮转,大约一年有半年休息。休息者,月办料银一钱以修战船。千户以下轮班如军士之法。卫总指挥各以八月更代,哨守皆卫所之军,有司无供亿之费。嘉靖间,五寨水军另募充数。隆庆四年,增设浯铜游兵,天启初又设一游击兼统之,于是卫与寨分,卫所军只拨贴水寨驾船耳。外此又有澎湖游兵,万历二十五年,因倭而设。此明水军之大概也。

浯屿寨钦依把总一员,旧额水军二千二百名,万历时存一千七百名。 粮每月九钱,布政司发给。又卫所贴驾军五百八十名。旧额兵船三十二只,后福、哨、冬、鸟等船,共增至四十八只。

浯铜游兵名色,把总一员,兵五百三十六名,粮亦布政司发给。驻中左所。又卫所贴驾军三百名,冬、鸟等船二十二只。泉南游击,统辖浯屿寨军、浯铜游兵。天启初设,以备红夷,兵三千人,寻裁。

澎湖游兵名色,把总一员,兵八百五十名,哨船二十只。春汛支粮于泉,冬汛支粮于漳。

水寨所辖汛地,隆庆府志载:旧岱屿以北接于兴化,南日水寨辖之,岱屿以南接于漳州,浯屿水寨辖之。嘉靖四十二年,军门议以本寨兵船一■〈舟宗〉,直至湄洲屯扎,一■〈舟宗〉直至料罗屯扎,而埈上一带量拨巡哨。寇至则以全力守湄洲,而于平海卫前与南日会哨。铜山又守旧浯屿,而于担屿与浯屿会哨。本寨汛地,北至南海,南至担屿。万历府志所载,浯屿寨兵,分四哨,出汛时,一屯料罗,一屯围头, 一屯崇武,一屯永宁。每汛舆铜山、南日两寨及浯铜游兵合哨,稽风传筹。浯铜游兵分二哨,出汛时一屯旧浯屿, 一屯担屿。每汛与浯屿寨兵合哨。惟澎湖游兵,专过澎湖防守。凡汛,春以清明前十日出,三个月收。冬以霜降前十日出,二个月收。收汛毕日,军士放班,其看船兵,拨汛地小防。

水寨战船,隆庆府志载:嘉靖以前,水寨战舰皆出之卫所,及后广募民舰,旋设舟师于五寨之外,分十有六澳,船不加多,力分势寡。嘉靖四十三年,复水寨之旧,每寨设兵船三十二只,用兵二千二百名;以把总领之,属总兵官统督,监军道监督。万历府志载,福船势力雄大,最便冲犁,所以扼贼船于外洋。次号哨船、冬船,以便窄港攻战。小号鸟船、快船,以便哨探或助力袭击。如福船出洋犁贼,贼船势将内逼,哨、冬船与鸟、快船急抢上风,又出贼船之内,向外逐打,务逼使出洋,内外夹击收功。

巡检弓兵

明初,沿海置巡检司兵,曰弓兵。隆庆府志:本府各县巡检司共一十九处,额编各司弓兵名数多寡不等,共一千六百五十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嘉靖三十九年,弓兵百名内裁减三十名,扣银解布政司充饷。四十二年,巡检司弓兵,只留一十二名以充哨探盘诘。后又有并司裁革者,其尚存巡司兵额稍有所增。万历时各司兵额多寡不同。

晋江县:围头巡检司、乌浔巡检司、祥芝巡检司、深沪巡检司。以上四司,旧设弓兵额各一百名,万历时各存一十八名。

隆庆府志载谭军门疏议云:洪武至正统年间,经略诸臣江夏侯、焦侍郎等官,自福宁州以达漳泉,置卫所共二十五,巡司四十有五,水寨五处。卫所、巡司以控贼于陆,水寨防之于海,则知巡司衙门虽小,而与水寨同时建设,所以联络声势,保障居民也。迩年兵饷缺乏,扣银解充,似亦一时不得已之权。今海防无儆,生齿日繁,彼处离城窎远,则流官弹压与弓兵防守,皆似难免者,况土民鱼盐为生,惯习风涛,尤堪水战,飞石放镖,乃其长技,近年屡与贼斗,贼亦畏之。若以弓兵工食,就彼招募土民,籍之于官,且耕且守,禁其尅削,作其锐气,即胜兵千余,不召而集,恐客兵不及也。

民兵有机兵、乡兵二种。

洪武初,立民兵万户府,简民间武勇,编成队伍,以时操练。有事用以征战,事平复还为民。有功者一体升赏。正统十四年,命本地官司率领操练。天顺元年,命鞍马器械悉从官给。弘治二年,选取民壮,州县七八百里者,里二名;五百里者,里三名;三百里者,里四名;一百里者,里五名。须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精壮之人充数。每民工食银七两二钱。春夏秋月每二操,冬操三歇五,谓之机兵。明制,凡临敌失一军以上者,与失机同罪,故名。晋江县机兵,隆庆时额三百五十名,万历时存九十名。六年,严禁官司不得私役。嘉靖三十六年,都御史阮鹗抽拨与军余团练于府城大教场,唯安溪以防守县城不与,后以充饷递减,隆庆时存一千四百六十六名,万历时存七百三十名。又有乡兵者,嘉靖三十七年,都御史王询行令添设,专备城守。泉州共八百四十六名,亦除安溪防守县城,其余四县与机兵一体团练。四十五年,知府万庆以军余革归原卫,裁减乡兵额,后复奉文尽行裁革。晋江县乡兵,旧额二百名,隆庆时存一百五十名。万历志云:乡兵不支工食,养之无道,教之无素,易以滋扰。《闽书》云:嘉靖以倭故设土兵,招郡民,聚之教场,谓之土营。按:隆庆、万历二志皆不载土兵。《闽书》所谓土民〔二〕,即二志所谓乡兵也。

隆庆府志:正德间,名臣王琼题为计处民壮事,我朝旧制,自京师以及天下设置卫所,编充军伍几至百万。令州县百姓供给粮饷,计天下田租之入,大半供军。军以卫民,民以供军,未闻卫所之外复有兵民之设也。自正统十四年军伍消耗,边患警急,始议召集壮勇以自护卫。盖一时权宜之计,事宁之后即当罢革,以示休息,修明军政,以复旧规。合无本部通行各处抚按查勘,但系弘治七年给事中孙儒奏准,新设民壮通行革罢。其正统十四年以后,弘治七年以前,原设机兵民壮俱照旧存留,俱听本州县掌印官提督操演,缉捕盗贼。查正德末年,疏虽未行,嘉靖之初,竟蒙递减。本府见在机兵之数,或是弘治初额。今卫所军数既未卒复,机乡二兵难免添设。惟在严行挑选,禁革买闲,勤其操练,免其杂役,器械有给,教艺有师,犒赏以信,鼓舞有方,则土著莫非胜兵。先年知县柴镳钱之选,已行之而有成绩,如其不然,于事无益,于民有害,谋国之大臣,议论如出一口焉。

客兵

嘉靖间,都督戚继光以所练浙江义乌兵屡舆倭战有功,巡抚谭纶奏留其兵,设参将、游击等官带领,分戍八郡,来去不常。隆庆四年,院道议募浙兵一营,是为旧营。万历二十年,以海上有警,又议增募一营,是为新营。万历时,以饷绌裁减。

泉州旧营,浙兵也。名色: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初屯兵六百名。后兴新营,匀派实额五百七十五名,紥守府城,就东门外起营房百余间居之。万历三十三年,裁存四百五十名。春冬二汛,二哨守料罗,一哨守安海,一哨守围头兼顾福全,一哨守郡城。后议以安海为泉州门户,撤围头一哨,陆兵添守安海。

泉州新营亦浙兵也,把总一员,哨官四员,目兵五百七十五名。万历三十三年,裁存四百五十名。冬春二汛,二哨守崇武,一哨守永宁沙堤,一哨驻扎郡城。以上二营,裁后兵额皆并,官长等项,名员在内。把总日支银二钱。哨长日各支银七分。哨长高招一十七名,日各支银五分。队长、书记四十九名,日各支银四分。把总家丁二名,健步二名,四哨长家丁、健步各一名,兵夫杂流三百四十七名,日各支银三分三厘。每营每月约支粮银四百六十两有奇,俱派在本府属县征给。

国朝兵制

福建陆路提督军门驻郡城。《大清会典》:顺治三年,设提督军门,统辖全省水陆军务。康熙十七年,另设水师提督,本军门专管陆路标下中、左、右、前、后五营,统辖全省陆路镇营。兹录在郡境者,其余不载。每年俸银八十一两六钱九分四厘,养廉银二千两,薪银一百四十四两,蔬菜烛等银一百八十两,心红纸等银二百两,草干银二百四十两,赏号银五百两。系赏给阅操官兵。

中营中营防守府城并安溪县地方。东至罗渡,与城守营南安县汛分界;西至葫芦寨,与龙溪县漳州城守营华崶场前汛分界;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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