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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晋江县志道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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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石进口之海船,每粮一百石。江、浙、乍浦、上海贩货进口之河船,每货物一百斤。均按七六折扣收税银。

客商漏税,照律治罪,货物一半入官。若所漏之税为数无多,分别议罚,免其究治。闽海关如所漏之税止数钱至一两者,倍罚其税。一两以上至三两者,三倍其税。三两至五两者,五倍其税。五两以上者,照律办理。

海船到岸,即将货物尽实报官抽分,若停歇不报,及虽报而不尽不实者,分别治罪,货物入官。

凡铁觔、铁货、废铁,令海关监督严禁出洋,其有变卖与商、渔船只潜出外洋者,照觔数多寡,分别治罪。

各处船只出口,准带煮食铁锅,其有额外多带铁锅出洋者,照废铁出洋例治罪。沿海樵采带船只,每船止准带铁锅一口,每人止准带斧斤一把,在船人数不得过十人,令地方官于照内注明,出入查验,若有夹带出口及进口缺少者,均严行究治。

直省徵收落地税银在府州县城内者,照例徵收,其在乡村者全行禁革。以上查则例载。)

●卷之二十五 蠲政志

民为邦本,食惟民天,易田畴,薄税敛,经邦之要。于是乎存复于其间,水旱凶荒,则有蠲政恤典,以庇穷黎。统观前古时沛恩施,而薄赋轻徭,本朝为最。又遇恩有赦,遇灾有恤,凡皆博施济众,使薄海之内,僻壤穷乡,无一夫之不被泽也。晋江弹丸之地,土瘠民贫,遇饥馑则不能自给,然天恩特下蠲赈,时闻浃髓沦肌,咏歌载道,斯海隅日出之乡所由共底于康阜也。志蠲政。

太平兴国三年五月,赦免给复一年。《宋史》。

八年四月,帝览福建版籍,谓宰相曰:“陈洪进只以漳、泉二州赡数万众,无名科敛,民所不堪,比朝廷悉己蠲削,民皆感恩,朕亦不觉自喜。”续长编。

至道二年闰七月,诏福建民负人钱没入男女者,还其家,故匿者有罪。《八闽通志》。

四年,除民岁丁钱。《通志》。

大中祥符四年秋七月,除闽、浙、荆湖、广南输身丁钱四十五万四百贯。《宋史》。

皇祐三年十一月,减泉、漳、兴化军丁米。《八闽通志》。

建炎三年,诏减福建上供钱三之一。《八闽通志》。

绍兴二年四月,赐福建赏军钱十万缗。七月,悉蠲被兵之家田税,八月赈饥民。《八闽通志》。

五年,蠲福建诸州军借拨常平钱米。十二月,赈饥民,命监司帅臣分选僚属及提举常平官躬行检察。《八闽通志》。

十四年三月,蠲汀、漳、泉、建四州被贼残蹂民户赋役一年。《八闽通志》。

十六年,赈福建被水之民。《八闽通志》。

十九年,以汀、漳、泉三州民田被贼蹂践,蠲其二税。《八闽通志》。

淳熙十一年旱,赐福建米二十五万石,赈粜一万石,赈贫乏细民。《宋史》。

端平元年六月,诏蠲泉、漳、兴化三州丁米钱。《八闽通志》。

祥兴元年,诏两淮运粜五万石,赈泉州军民。《八闽通志》。

泰定元年十月大饥,赈济。《八闽通志》。

至元二十五年十二月,贼张治囝掠泉州,免泉州今岁田租。《八闽通志》。

洪武十三年,诏免田租。《八闽通志》。

二十六年,诏有司赈饥,毋俟报。《明鑑》。

三十一年惠帝立,赐明年田租之半。《明鑑》。

万历七年秋八月,减均徭加派。《明鑑》。

国朝

康熙十五年,康亲王疏免福建十六年分并以前钱粮。

二十五年九月,免福建本年未完钱粮并二十六年上半年、二十七年下半年钱粮。

四十九年十月,免福建四十八年以前积逋,仍免五十年全年钱粮。

雍正五年,郡城米价腾贵,有司发仓平粜。奉旨截漕赈济,民赖以苏。

雍正六年,晋江、南安、同安秋旱,十一月,钦奉恩诏闽省州县有数处微欠雨泽,将康熙五十五年起,至雍正四年止,带徵民欠地丁银三十三万八千三百余两,概予蠲免。

乾隆三年二月,奉部咨内阁抄出,奉上谕,闽省丁银匀入地亩已经多年,但剔出所匀丁银,未经裁免,仍属民累,著将应纳丁银悉行免徵,永著为例。八年,奉恩旨允闽浙督臣请将浙江尾帮漕米截留十万石,运赴闽省,以备缓急。

十一年,恩诏通免闽省钱粮。

十三年,晋江、南安、惠安、同安四县晚禾被旱被潮,奉上谕蠲免钱粮,并发项赈济。

十四年,恩旨轸念民艰,于蠲免之外,借给口粮。

十七年七月,泉属偶被风水大灾,奉上谕赈给口粮,并发库项散给修理房屋。十月,复奉恩旨加赈口粮一月。

十八年,因前风水偏灾,将蠲剩钱粮,奉上谕缓分三年带徵。

三十五年,奉恩旨蠲免额徵地丁钱粮。

四十二年,奉恩旨蠲免额徵地丁钱粮。

五十五年,奉恩旨蠲免额徵地丁钱粮。

六十年,大饥,至嘉庆元年止,时漳亦饥,米价每升百文,奉恩旨允闽浙督臣奏拨浙江、江西及本省运米二十万七千六百五十九石二斗零,平粜赈济。

嘉庆元年,奉恩旨轮免额徵地丁钱粮并缓徵带徵。

二十一年四月十八日平粜至六月十五日止,共平粜米六千六百石四斗八升。奉恩旨允督臣、抚臣奏拨延、建、邵三府米谷解运归补。

二十三年,奉恩旨赦免积年正耗钱粮及遇灾缓徵带徵银谷,自二年起至二十二年止,一十三万二千八百七十两零四分四厘。又豁免屯粮谷一万二千七百三十七石一斗三升九合四勺。

●卷之二十六 土贡志

《夏书》记九州之贡,《周礼》传九贡之名,土贡不自今防矣。惟辟玉食万方,故本朝节用薄敛,亦有输贡之条,但必视其地所产土物堪采作供者耳。晋江虽产荔支,未尝与南安同献,即清源产茶昔甚著名,今几无有。盖晋江物产只足给民间日用之需,非有珍奇之品宜于厥包,以进包匦加虔也。

●卷之二十七 蕃市志

晋江辖地虽滨海,不立蕃市,盖夷舶不到之区也。内惟蚶江、永宁、祥芝、深沪数处,或造小船,不过商渔贸易而已。其船上可通苏、浙,下可抵粤东。即台湾运载,亦用此船,未尝更造夷舶所售货物,台湾惟米、豆油、糖,运到蚶江,出入稽查系海防厅管理。苏、浙、粤东所载糖、物、棉花等货,往来皆由南门外海关查验,以防私贩私售,故未尝立蕃市之法云。

●卷之二十八 职官志【文秩】

封建废而郡县开,百里之寄,民人社稷,比诸三代侯伯之疆。自郡而上,至于督抚,皆受天子命,抚此土,治此民,故官无论崇卑,职无分文武,要以膺爵受禄,不负国而不负民,斯可以不负吾身也。闽自无诸建国,爰有长民之司,而设官分职,至唐略备,历代沿革不同。晋江一邑,以形胜人文争雄上国。生斯土者,叨朝廷之恩施,而良有司之鼓舞振兴,亦不可没也。若乃贻讥尸位,或并厉斯民,斯无足取。而我朝慎简官方,所由久安长治者也。志职官。

历代泉州府以下职官考

唐《文献通考》:武德元年改郡为州,改太守为刺史。天宝元年复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

《唐书·地理志》:泉州上郡。《百官志》:上州刺史一人,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别驾武德元年改长史为别驾,主贰州事。长史司马各一人,录事参军事一人,录事二人,司功参军事一人,司仓参军事一人,司户参军事二人,司田参军事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司法参军事二人,司士参军事一人,参军事四人,布令一人,市丞一人,文学一人,助教一人,医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

宋《闽书》:初设节度使。太平兴国以后,俱知州事。大观元年升为望郡。《宋史·百官志》:望州《八闽通志》云:本上郡,大观元年升为望郡。知州事一员,通判军州事一员,签书判官厅公事一员,节度掌书记一员,观察支使一员,节度推官一员,观察推官一员,诸曹录事参军一员,司户参军一员,司法参军一员,司理参军一员,州学教授一员,监在城税务文武各一员。

宋诸司附置泉州者

南外宗正司按《八闽通志》《宋史》:崇宁三年,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西外宗正司于西京。各置睦宗院,择宗室之贤者一人为知宗,掌外居宗室,而置教授以课其行艺。南渡后,移镇江。其后屡徙。绍兴三年,移置西外宗正司于福州,南外宗正司于泉州。盖随其所寓而分管辖也。知宗正司事一员,丞一员,以本州通判一人兼。簿一员,以本州佥判兼。睦宗院《八闽通志》作敦宗。主管一员,文武各一员,后省武臣一员。宗学教授一员,隆庆志:南外宗正司在水陆寺街,元以其地之后半置。清军驿俗呼旧馆驿。睦宗院在府城西南,以清果、菩提二寺为之。新睦宗院在府城西北。提举市舶司按《宋史》:掌番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元祐初,诏福建路于泉州置司,仍委逐处知州、通判、知县、监官同检视,而转运司总之。又按《中兴会要》:绍兴二十一年,李庄除福建提举。上曰:提举市舶司委寄非轻,若用非其人,则措置失当,海商不至矣。庄可发来禀议,然后任。见《八闽通志》。提举一员。

元《百官志》:泉州总管府为上路。元尝置平海行中书省于泉州,后迁行省于福州,遂自为泉州路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以蒙古人任。总管一员,以汉人南人任。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推官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狱一员,儒学教授、学正、学录各一员,训导六员,石井书院山长一员,蒙古学教授、学正各一员,阴阳学教授、学正各一员,元史无学正。广平仓监纳大使、副使各一员,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丰衍库大使、副使各一员,杂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都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清源站正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脱脱禾孙、副脱脱禾孙各一员,录事司达鲁花赤一员,录事一员,判官一员,典史一员。

分省附置泉州者

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八闽通志》云:《三山续志》大德元年立,徙治泉州。平章政事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佥省一员,郎中、员外郎各二员,都事、勾管、照磨各一员,随省官属检校所检校一员,理问所理问一员,都镇抚司都镇抚一员。按元设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或置于福州,则为福建行中书省;或置于泉州,则为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元史》:至元十四年,立行宣慰司兼行征南元帅府事。十五年,改为行中书省,升泉州路总管府。十八年,迁行省于福州路。十九年,复迁泉州。二十年,仍迁福州。二十二年,并入杭州。

诸司附

儒学提举司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医学提举司提举一员,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市舶提举司《八闽通志》云:《元史》延祐元年改立泉州。考之《泉州历官志》,大德间已有是官。提举二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知事一员。

明洪武元年,改泉州路为泉州府,属福建布政使司。《明史·职官志》: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泉州府知府一员,同知一员,通判一员,推官一员,经历司经历一员,知事一员,照磨所照磨一员,检校一员,司狱司司狱一员,税课司大使一员,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广平、永宁二仓各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晋安马驿驿丞一员,阴阳学正术一员,医学正科一员,僧纲司都纲一员,副都纲一员,道纪司都纪一员,副都纪一员,儒学教授一员,训导四员。

附治市舶提举司初置司泉州,后徙福州。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

《大清会典》:康熙间定各府知府为正四品,同知为正五品,通判为正六品,知县为正七品,府经历、县丞为正八品。其余各职员多省焉。

国朝泉州府知府一员,同知二员,原设一员,乾隆六年增西仓同知一员,今裁。蚶江分府一员,乾隆四十六年设。通判一员,推官一员,康熙六年裁。儒学教授一员,训导一员,国初二员,康熙四年裁。二十一年复设一员。经历司经历一员,照磨所照磨一员,雍正八年裁。司狱司司狱一员,税契大使一员,今裁。广平、永宁二仓大使各一员,今裁。晋安驿驿丞一员,今裁。僧纲司都纲一员,道纪司都纪一员,阴阳正术一员,医学正科一员。

古今泉州府姓名

武荣州刺史

刘怀恩 武德间任。嘉靖志作大定间任。通志作嗣圣间任。

薛士通 武德间任。  许辅乾 许州人,景龙二年任,五月而卒。贫不能归,即家于莆。

杨承袞 景龙二年任。  冯仁智 年月无考。

泉州刺史

冯敬言 延和元年任。《闽书》作先天间任。  张琮 开元七年任。

云盈 年月无考,  朱钦道 十三年任。

尹顼 十五年任。  阴俨 十七年任。

李元澄 二十二年任。  云遂

贾长源  尚献忠 以上《闽书》作开元间任。通志作天宝间任。

清源太守

昝慎交 《闽书》作开元间任。通志作天宝间任。  姚思礼 天宝间任。

虞涣 天宝间任。  李仙舟 天宝间任。

薛昱 天宝间任。祀名宦,有传。

泉州刺史

暨克华 乾元元年任。  侯令仪 宝应元年任。

李阶 广德二年任。  韦万信 永泰元年任。

陆偃 二年任。  苏妙 南海人,大历四年任。有传。

王仲达 七年任。《闽书》达作孝。  李构 九年任。

李行穆 十二年任。  薛播 建中元年任。有传。

丁琼 三年任。  贾系 贞元元年任。

赵昌 四年任。祀名宦,有传。  李坚 五年任。

席相 七年任。有传。  裴泾 十年任。

李震 十五年任。  长孙湛 十九年任。

穆赞 从《闽书》增。  薛戎 贞元间摄州事。有传。按万历府志作宝历间任,误。

王伦 元和元年任。改抚州刺史。  马总 二年任。改虔州刺史。有传。

李谞 四年任。七年改明州刺史。  韦执中 七年任。

张浮 十年任。  李位 十一年任。改邕州刺史。

韩衢 十二年任。十四年改道州刺史。  李桔 十四年任。长庆元年改太子中允。

李迥 长庆元年任。  田谓 四年任。

乌重儒 宝历二年任。《明一统志》重作仲。  赵棨 太和三年任。祀名宦,有传。

张偁 五年任。  李震 七年任。

曾继宗 九年任。《闽通志志》及《闽书》曾俱作贾。《福省通志》作鲁。今依隆、万二志作曾。

崔恭伯 开成二年任。  李元宗 三年任。

韦庸 五年任。《闽书》云:留心民瘼,改袁州刺史。  苏球 会昌元年任。改温州刺史。

郑袞 四年任。  王固 五年任。

蒋佋 大中元年任。  郑沼 二年任。

裴炜 四年任。《八闽通志》作伟。  薛凝 七年任。改信州刺史。

卢全白 九年任。改莱州刺史。  郑孺复 十二年任。改陈州刺史。

窦师袞 十四年任。改朗州刺史。  崔戵 咸通四年任。州人诣阙,特留一年。

邵雄 七年任。  成丕 九年任。

韦翾 依《八闽通志》、《闽书》增,咸通年任。  韦簿斗 四年任。

郑公绰 乾符元年任。  裴宗夏 四年任。

林鄠 六年任。  廖彦若 乾符间任。以暴被逐。《闽书》云:为政贪,郡人悉下海避之。

王潮 光启二年,观察使陈岩牒权军州事。文德元年任。景福二年除福州观察使。有传。  王彦复 景福二年,权州事。乾宁元年任。

王审邽 乾宁元年,权州事。三年任。有传。  王延彬 审邽长子,天祐元年权州事。二年任。有传。

五代

刺 史

王延钧 后唐天成元年,以节度行军司马检校太傅权刺史事。有传。

王延彬 元年十二月再任,前后共二十六年。  王继崇 延彬子,长兴元年权州事。有传。

王延美 应顺间任。  王延武 应顺间任。通文元年移建州。有传。

余廷英 清泰间任。掠良家子。  李仁遇 天福间任。

王继严 天福间权州事。  王继业 天福间任。寻移建州。

余廷英 天福间以太尉平章事行泉州刺史事,再任。  王继勋 审邽孙。开运间任。以上皆闽王氏所授刺史。

黄绍颇 晋天福末朱文进所署,从留从効传录出。

清源军节度使

留从効 后汉乾祐间自领刺史。南唐保大间,授为清源军节度使。宋太祖建隆初始称藩。有传。

平海军节度使《八闽通志》云:太平兴国间改。

陈洪进 宋建隆初自领清源军节度使。乾德二年,授平海军节度使。有传。

统军副使

张汉思 南唐保大间,留从効为节度使,陈洪进为统军使,汉思为副使。及洪进废,从効子绍鎡推汉思为留后,卒为洪进所废。

知军州事

陈文显 洪进子。太平兴国间权知军州事。有传。  乔维岳 太平兴国三年任。祀名宦,有传。

知州事

查元芳 六年任。  林金吾 从《闽书》增。

曾瓌 六年任。七年移知杭州。  孙逢吉 七年任。雍熙二年移知福州。祀名宦,有传。

商夷简 雍熙二年任。  宋维幹 二年任。

李式 端拱元年任。  韩崇训 淳化三年任。

董俨 四年四月任。五月赴阙。  张从式 五年正月任。二月移知福州。

张昭允 五年任。至道元年赴阙。  张从式 至道元年再任。

宿翰 三年任。咸平二年致仕。  陈钦祚 咸平三年任。加食邑三百户。

楚明 六年任。景德二年赴阙。  曾致尧 景德四年二月任。八月移知苏州。

韩国华 四年任。祀名宦,有传。  高惠连 大中祥符四年任。以私憾迁府学于郡西,击断笋江石笋为二。

舒贲 六年任。

陈靖 七年任。九年改知越州。祀名宦,有传。  秦羲 九年任,秩满去。

李允元 天禧四年任。  陈靖 五年再任。乾兴元年改守秘书监致仕。

李遹 天圣元年任,秩满去。  钱昆 二年任。

王奇 五年任。  郎简 七年任。九年改广西转运使。

方慎言 九年任。祀名宦,有传。  叶宾 从《闽书》增。祀名宦,有传。

邹覃 景祐二年二月任。四月改广东转运使。  苏寿 二年任。

曹修睦 建安人。三年任。有传。  吕士龙 五年任。宝元二年改荆湖北路提点刑狱。

沈周 康定元年任。祀名宦,有传。  江钧 庆历三年任。四年移知洪州。

富严 四年任。  毕长庆 六年任。《闽书》作庆长。

陆广 皇祐元年任。  汤夏 三年任。

张肃 六年二月任。三月改本路提刑。  蔡襄 至和三年二月任。闰三月移知福州。祀名宦,有传。

刘忠顺 嘉祐元年任。三年移知福州。  蔡襄 三年再任。五年除翰林学士知制诰。

卢革 德清人,六年任。  关咏 八年任。有传。

翟舜中 治平二年任。  丁竦 四年任。

晁宗恪 熙宁二年任。有传。  刘袭礼 三年任。始行乡饮酒礼。

李从周 五年任。  陈偁 八年任。有传。

黄伸 熙宁间任。一作元丰中任。有传。  陈枢 九年任。有传。

陈偁 元丰二年权知州事,五年再任。  王祖道 七年任。通志作道祖。

翟思 元祐二年任,三年赴召。  朱服 三年四月任。五月改知婺州。

胡宗师 三年任,四年除江东提刑。  陈康民 四年任。

陈慎夫 六年任,七年兼提举市舶。  泬迈 八年任。《八闽通志》作沈迈,《闽书》、《福省通志》俱作沈迈。

林颜 从《闽书》增。以取禄逾法罢。见苏辙告词。

唐垌 绍圣三年任。  蒋长生 四年任,见郑侠传中。

方天若 年月无考。  江公著 元符二年任。三年充提举本路常平茶事。

陆恺 侯官进士。三年由直秘阁任。《八闽通志》隆万志、《闽书》俱阙,从《福省通志》增。

潘珏 建中靖国元年任。  江穀 崇宁三年任。一作汪谷。

郭时亮 四年任。  陈觉民 五年任。大观二年正月兼本路兵马都监,六月除本路提刑。有传。  林伯显 从《闽书》增。

黄辅国 大观二年任。兼福建路兵马都监。  邵涛 三年任。兼福建路兵马都监。四年除本路提刑。《闽书》涛作畴。  余清 罗源进士,四年任。政和二年除光禄少卿。

蔡橚 莆田人,襄孙,泉人称其有乃祖风。隆庆、万历志俱作大观间任。按《莆阳文献》,橚乃大观三年进士,无释褐后即授州守之理。今姑从旧志。  陈建 政和四年八月任。十月除本路提刑。

郑南 五年任,八年除本路提刑。  苏烨 莆田县人,六年任。政和七年移知建州。《通志》作苏华。

余清 七年再任。  陆藻 侯官人,宣和二年任。四年除吏部侍郎。有传。

蔡亘 四年任。  郑南 五年再任。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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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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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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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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