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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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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疏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

《水经注》序

郦道元

《序》曰:[一]《易》称天以一生水,故气微于北方而为物之先也。《玄中记》曰:天下之多者水也,浮天载地,高下无不至,万物无不润。[二]及其气流届石,精薄肤寸,不崇朝而泽合灵宇[三]者,神莫与并矣。是以达者不能测其渊冲而尽其鸿深也。昔《大禹记》[四]着山海,周而不备,《地理志》其所录,简而不周,《尚书》、《本纪》[五]与《职方》俱略,都赋所述,裁不宣意,《水经》虽粗缀津绪,又阙旁通,所谓「各言其志」,而罕能备其倡导者矣。今寻图访迹[六]者,极聆州域之说,而涉土游方[七]者,寡能达其建照,纵仿佛前闻,不能不犹深屏营[八]也。

余少无寻山之趣,长违问津之性,识绝深经,道沦要博,进无访一知二之机,退无观隅三反[九]之慧。独学无闻,古人伤其孤陋,捐丧辞书,达士嗟其面墙。默室求深,闭舟问远,故亦难矣。然毫管窥天,历筩时昭,饮河酌海,从性斯毕。窃以多暇,空倾岁月,辄述《水经》,[一〇]布广前文。《大传》曰:「大川相间,小川相属,东归于海。」脉其枝流之吐纳,诊其沿路之所躔,访渎搜渠,缉而缀之。经有缪误者,考以附正。文所不载,非《经》水常源者,不在记注之限。

但绵古芒昧,华戎代袭,郭邑空倾,川流戕改,殊名异目,世乃不同,川渠隐显,书图自负,[一一]或乱流而摄诡号,或直绝而生通称,枉渚交奇,[一二]洄湍决澓,[一三]躔络枝烦,条贯系伙。[一四]十二经通,尚或难言,轻流细溠,固难辩究,正可自献径见之心,备陈舆徒之说,其所不知,盖阙如也。所以撰证本《经》[一五],附其枝要者,庶备忘误之私,[一六]求其寻省之易耳。[一七]

校记

郦道元《水经注》原《序》(据卢文弨借臧琳钞校绛云楼宋本)

[一] 臧氏校本无篇首「序曰」二字,《大典》本有之。

[二] 《大典》本、宋本作「高下无不至,万物无不润」,皆无两「所」字。赵据柳大中本,亦无之。

[三] 「泽合灵宇」 按:《大典》本、臧本皆作「宇」。按宇寓一也。柳大中钞本亦作「寓」。

[四] 「《大禹记》」 按:《大典》本作「记」,臧本作「经」,卢校从之。柳大中钞本亦作「记」。

[五] 「《尚书》、《本纪》」 按:《大典》本「纪」作「记」,诸本皆作「纪」。

[六] 「寻图访赜」 按:《大典》作「赜」,戴本从之。臧本作「迹」。卢云,「余疑是迹字,今见臧本果然。」柳本作「赜」。

[七] 「涉土游方」 按:臧本「涉」上有「而」字,《大典》本缺。柳本有。

[八] 「屏营」 按:《大典》本作「汀营」,臧本作「屏营」,戴本同。柳氏钞本「不能不犹」下中阙至「洄湍决澓。」

[九] 「观隅三反」 按:戴本、《大典》本作「三反」。卢云,当由习读《论语》者改之。今从臧本,对上「访一知二」,校正。

[一○]「辄述《水经》」 按:《大典》本作「述」,卢校从臧本作「注」。按据下文「布广前文」,作「注」是。戴本亦作述。

[一一]「书图自负」 按:《大典》本作「负」,戴本从之。卢校云:「疑是贸字」。按作「贸」于义为长。全本作「贸」。

[一二]「枉渚交奇」 按:卢校云:「书中亦每以奇为歧。」

[一三]「洄湍决澓」 按:《大典》本、柳钞本有注,澓音伏。卢校云:「新本书中,多加水旁作澓,旧本止作复字,故不从新本。」

[一四]「条贯系伙」 按:《大典》作「手」,全氏五校本作「手」,戴作「系」,柳大中本作「系」。

[一五]「撰证本经」 按:《大典》本作「三」,卢从臧本作「本经」,戴作「本」。

[一六]「忘误之私」 按:戴校「矜」作「私」,《大典》本、柳钞本作「矜」。

[一七]「求其寻省之易」 按:赵本《注》下阙,卢校本下有「耳」字,云:「《大典》本无耳字,臧本有。」按当有「耳」字足句,文义具足非阙。

附录:赵一清《水经注释》郦氏原《序》、《跋》。此是郦亭原本,孙潜夫从柳大中钞本录得,惜其失亡已大半矣。然吉光片羽,要为天下至宝。而自篇首至鸿深也,詹氏小辨能举之,则在明中叶,此《序》未亡可知。而杨用修、黄勉补家书反遗之,何也?昔义门何氏,最称博览,深以不见此《序》为憾。仅从《玉海》摘取《大禹记》着数语,而云,必得宋本乃为全篇。则予今日之莸,较之先正,不既多乎?东潜 民识。

《水经注疏》凡例

杨守敬

自阎百诗谓郭璞注《山海经》引《水经》者也而后,郭璞撰《水经》之说废;自《水經注》出,不言《經》作于桑欽,而後來 益之說,為不足憑。前人定为三国时人作,其说是矣。余更得数证焉。《沔水经》:「东过魏兴、安阳县南。」魏兴为曹氏所立之郡,《注》明言之,赵氏疑此条为后人所续增,不知此正魏人作《经》之明证。古淇水入河,至建安十九年曹操始遏淇水东入白沟,而《经》明云,「东过内黄县南为白沟」,此又魏人作《经》之切证。又刘璋分巴郡置巴东、巴西郡,而《夷水》、《漾水经》文只称巴郡。蜀先主置汉嘉郡、涪陵郡,而《若水》、《延江水经》文不称汉嘉、涪陵。他如吴省沙羡县,而《经》仍称江夏、沙羡;吴置始安郡于始安,而仍称零陵、始安;盖以为敌国所改之制故外之:此又魏人作《经》不下逮晋代之证也。

至于《注》中之文出于郦氏后者,如《漾水》篇中之长松县,是为隋开皇十八年所置,已为赵氏拈出。今余覆校《夷水》篇之宜都县,是陈天嘉三年所置。(《蕲水》篇之齐昌郡,明称后齐,则戴氏所增改。)他若梁武新制之郡县,《注》中所载甚多,不第引吴均之语为不比也。此皆后人羼入。

古书言水,名称错出,源流参差,郦氏以互受通称说之,遂觉涣然冰释。此例实发之《禹贡》。《禹贡》:「江汉朝宗于海」,盖以二水并大,非一水所得专其名,故并称之。班孟坚识此例,故湖汉水、豫章水同流,而各言入江;西汉水、潜水同流,而各言入江;其它入河、入海之水,如此者尤多。《水经》淇、漳、圣、巨等水并言入海亦此例,皆郦氏所谓互受通称者也,前人引而不发,至郦氏始明言之,真所谓好学深思,心知其意者矣。

亦有班氏未言郦氏引伸之者。班氏谓恒水入滱,卫水入滹沱,以恒卫释《禹贡》,以滱、滹沱缀《职方》。郦氏谓恒即滱,卫即滹沱,今本缺滹沱篇,以滱水例之必有此说。互受通称,而后知《禹贡》纪恒卫不言滱、滹沱之故。近儒谓恒虽小,曾所致力,故载之,滱、滹沱虽大,无所见功,故略之。吾不知恒代陵谷之间,古昔有何泛滥;沽淀污下之地,今日方成泽国耶?知郦氏每树一义,上下千古矣。

顾亭林推朱《笺》为有明一部书,赵氏则多驳击,良由朱氏著书太多,未以全力赴之,故不免有得失。然征引秘文,自非胸罗九流者不能;且不轻改古书,在明人实为罕见。只如郦引《地理志》,并载王莽改名,其与今本《汉志》异者,赵氏必一一据改,安见今本《水经注》必误,今本《汉志》必不误也?

自朱氏校此书后,项骃复刻而掩为己有,又多删削,故其扑尘之功多隐。黄晟本因之,而朱氏原本遂微。王氏合校例云:「全载朱氏」,而遗漏甚多,想其所据为黄氏本,未见朱氏原本也。赵、戴亦似未见。

全氏之书,最为后出。王氏称慈溪林颐山斥为伪书。余按其书精华已多见赵书中,而其改订字句,则与赵十同八九。全为赵书作序,则采其说自在意中。惟戴所独见者,亦间有同之,则或王梓材之所为。然中有赵所不载者,虽未必一一皆当,自非沈酣此书者不能,谓尽属子虚亦太过。王氏合校本一概不录,殊为可惜。

全、戴、赵之相袭,人人疑之而未有定说。余今核之,赵氏校订字句,一一胪列原书,此非取诸他人,无容疑议。全、赵生前,本互相推挹,赵氏载全说,毫无假借,其有与近刻全书不同者,则有五校、七校之异。全书之从赵订,则概不着所出,未免掠美。此或出后人之校改,未必皆全氏之旧。

赵氏之袭戴者甚少,然亦间有一二。缘赵氏所订,皆着所出,其不着所出者,保非戴本,当是梁氏伯仲所为,卢抱经之言应不诬也。唯《经》《注》混淆之故,戴氏条例分明,确凿不易。赵氏所订,约略言之,终不了然。故段懋堂《经 楼集》力以校正《经》《注》之功归之戴氏。又见赵氏校定字句,皆有所本,亦不能无疑,特以问诸梁伯子。惜余所得《清白士集 元蜕稿》,未知其所答如何?或亦有难言之隐,竟不答之。

至于戴之袭赵,则昭然若揭。今观王氏合校本,虽百喙不能为之解者。若以赵氏所见之书戴氏皆能读之,冥符合契,情理宜然。然余谓事同道合,容有一二,岂有盈千累百,如出一口?余今所订,凡有赵氏所未检出者,何止数百事,皆故书雅记,初非僻典,何以戴氏亦未能订之耶?且有赵氏未检原书,以臆定而误者,戴氏亦即贸然从之,此又何说?

戴氏所订,但言近刻之讹,亦未尝以其所订者一一称为《大典》本,而其进呈序文则谓皆《大典》本,此则欺世之甚。观孔继涵所为《戴氏遗书序》言东原之治《水经》也,始于乾隆乙酉夏,越八年壬辰刊于浙东,未及四之一而奉召入京师,与修《四库全书》,又得《永乐大典》内之本,而以平日所得详加订正云云,则孔氏所刊,乃是戴氏重订次序之本(《水经注》篇目戴复位),即浙东所刊未全之底本。其时戴氏未见《大典》本,何以其所订一一与官本相同?则知戴氏得见赵本,以其书未刻,略为改订,冒为己作,而又尽删赵氏识语,以泯其迹。厥后得见《大典》本,遂居为奇货,此其不可问者。

若谓《大典》本是宋刊善本,故多与赵订相同,此亦不然。此书宋本,明代谢耳伯见之,孙潜见之,国朝钱遵王藏之,乾隆间沈大成亦见之,若果有与赵氏所订同者,何以谢耳伯、孙潜等所校之字不过百一,而亦未与《大典》本同?尤可证者,曹石仓藏书最富,所撰《名胜志》几以《水经注》全部汇入,其所订为赵氏所不收者尚千数百字,而其沿误与朱本同者亦不少。若谓曹氏不见宋本耶?何以异同间出,且有遗文?若谓曹氏见宋本耶?何以不能与赵戴同耶?乃知《大典》本与朱本实不甚有异同,张石洲之说自不诬。戴氏所称删正四五千字,以为皆从《大典》本出,然乎否乎?

若谓《大典》本尚在谢、孙等所见本之前,则《寰宇记》、《长安志》所引《水经注》诸逸文,何以不能皆备?是知《大典》本亦是残五卷之本,不能出《崇文总目》以前。且分三十五卷为四十卷是何圣从所为,《大典》本不闻是三十五卷之旧,知其所见亦不能出何圣从之先,况钞本夺误必多,有时戴改反不如朱本者,亦职斯故。

孙伯渊词章之士,于地理学甚疏,王氏合校本录之,则以其名重之故。余按其所校,多引《山海经》,与毕校本合。毕本故出伯渊手,此当非伪作,而地望多疏,不值与赵、戴作舆台,乃自称开卷便知《经》《注》错乱,又言以《史记 索隐》等校之,不知《索隐》引此注绝少也。顾千里跋谓其用功甚深,对客澜翻,不须按本,此亦由千里地学不深见段茂堂《经 楼集》,故推之过当。王氏虽录之,亦有微辞。吾甚惜王氏不为伯渊藏拙也。(按评孙星衍校)。

当郦氏时,滇黔之地,沦于爨谢,两汉州郡所在,未必一一得实,然去古未远,必犹有绾籍可寻。觀于橋溫亂流,豚郁異氏,婉轉以求合班書,必不肯鑿空 會。唯叶榆水截温水而下,浪水枝津逆东江而上,更始水下入酉阳,谷水东径乌伤,颇乖地势,必其所据之图未精,遂致斯谬,其它固未可凭臆移易也。而陈氏未明互受通称之例,又不计其中有变迁流移,但据今日之图与郦氏不甚合,别为《水经注西南诸水考》以驳之,将豚水移而南,郦氏所指两汉故县尽行易位,曾不思武帝伐南越,由夜郎下牂柯,必不踰南、北盘江始行登舟也。王氏合校本不录陈书,似有微意。陈氏所著《汉志水道图说》,弊与此书同。(按:评陈澧书)。

郦氏所称故城,以《括地志》、《后汉书 注》、《元和志》、《寰宇记》诸书证之,多有未经移徙者。段茂堂遂谓但是旧县,即称故城。余以为不然。以北魏《地形志》照之,如易阳有易阳城,馆陶有馆陶城,清渊有清渊城,皆汉晋故县也,而诸书多以北魏之县仍是故城,此由故籍无征,然不得谓魏收之无据。可知郦氏所称故城,初非率笔。亦有实非故城亦称故城者,本为废县,而不称故城者,或由传写之差,大抵可以钩稽得之,正不必坚执一说也。

郦氏书中,左右互错,东西易位,亦不一而足,此本形近易讹,按图考之,可以十得其九。亦有变迁,脉水寻源,合否立见。汪氏为图,任意倒置,非论证也。

郦氏于两水枝津相通者,多交互出之,而读者往往忽之,虽赵、戴不免,然此之津逮,不容差池,故亦多载之以谂读者。

郦氏固多好奇,而亦故以示博。凡引故事而各书有异同者,多裁截错综,贯为一条。若非遍检其所出,但据一二书释之,鲜不误者。然有竟不得其所出,海内博雅有以教我,亦吾师也。

全氏因《汾水注》引《左传》「台骀实沈」一条,谓郦氏经学之疏。不思郦氏博采贾、服,并征京、杜,且有独出己见为四家所不能分别者,其精研盲左,几非专家所及。至其史学征引《史记》封国之处,亦多为司马贞所不能知者。余尝谓郦氏此书,固地理之专家,亦经史之锁钥,非讆言也。

全书以《经》顶格,注水者低一格(杨《疏》钞本仍之),其泛引故事者再低一格,以清眉目,然古人无此体裁。赵氏以注释水者作大字,其不关经流者作小字。此式始明许相卿之《史汉方驾》、李元阳之刻《十三经注疏》,然古书实无此例,往往有本一书而割裂为大小字者,故吾书一仍其旧。至若《注》中有《注》,古书多有之,不妨再作双行。

郦氏所引之书,多有不见于《隋》、《唐志》者,大抵自元魏以前,地理之书,搜罗殆尽。明人刻本首册胪列所引书目,不及其半。何义门不加详审,遂谓刘昭之博。今别为目录一篇,冠于书首,乃知《续志补注》非其伦也。(按明黄省曾本录存之引书目仅一百七十种,杨先生所撰目录本拟刻之于卷首者,今已佚,以先生未及以此疏付梓,而此影印钞本非杨、熊两先生手稿,杨先生逝世后,熊先生续校亦未完成,此别编书目遂致阙如,深为可惜。但《 门大学图书馆报》一卷二期曾披露近今治《水经注》之学者郑德坤氏所撰《水经注引书类目》,郑氏通刘、班之学,于《注》所引书,以类相从,凡郦氏引书都四百三十七种,「而以史籍居多」。今仍列入《疏》之卷首。)

全、赵、戴并一代鸿儒,其才其学,均非守敬所敢望,而守敬此书,则驳斥之不遗余力,未免有工诃古人之咎。然诸家考古之功与脉水之力,实有所未逮者。两造俱在,知我罪我,所不计也。综而论之,此书为郦氏原误者,十之一二;为传刻之误者,十之四五;亦有原不误为赵、戴改订反误者,亦十之二三;此余所不能不龂龂也。

《水经注》在唐代似未通行,故颜师古、魏王泰、太子贤、司马贞诸人皆不甚重其书;杜君卿且妄肆讥弹,谓为僻体;徐坚、欧阳询、李善、李吉甫亦第略引证之。唯张守节《史记 正义》大加甄录。至宋,乐史、宋敏求乃视为要典;又至王伯厚、胡身之奉为准则,而所见之本已多讹误。明代,若孙潜、杨慎、谢耳伯、朱郁仪皆尝致力,而未辟荆棘,最后,曹石仓以古昔州郡割截入明代之府县,非用力之深不及此。国初,顾亭林、阎百诗、胡渭生、顾景范虽未瑧堂庑,已大启门庭。惜刘献廷《水经注疏》,黄子鸿之《水经注图》,均未见传本。至全谢山、赵诚夫、戴东原以全力赴之,故为特出。其时有沈炳巽之《集释 订 》,《四库》著录,间引见赵氏书中。(按全谢山实首引之。)据馆臣所订,亦多谬误。近时有沈文起之注疏稿本,汪梅 之《水经注释》,均未刊板,吾不得见。然吾见沈氏之《左传补注》,发明无多。(按沈疏以戴书为底本,所见则批于书眉行间。手稿今藏南京图书馆。沈氏注《左》,力攻杜预,而杨先生宗杜,故其言云尔。沈氏史学名家,手稿中于史事颇能补正全、赵、戴、杨四家之疏漏。)又见汪氏《水经注图》,与郦书多不照,其改订错简,亦任意移置,其书即传,恐亦所见不逮所闻。惟周方叔之《巵林》,考古功深,为郦亭诤友。董方立之遗稿,脉水事密,亦善长忠臣。所惜周不铨全书,董仅有残稿。至若张匡学之《释地》,绝无心得,杨希闵之汇校,祇同钞胥,所谓自郐元讥者矣。

(辑自杨氏《水经注疏》《要删》)

熊会贞亲笔《水经注疏》修改意见

有清一代,名儒辈出,著作如林。欲为《水经注疏》者,仅刘献庭、毕秋帆、王益吾数人,而未有成书传世,足见其难。

先生未见残宋本、《大典》本、明抄本。此书各卷,凡说残宋、《大典》、明抄,不得属之先生。当概删残宋本作某句、《大典》本作某句、明抄本作某句。  今拟不删。以先生说,改为岭香孙世兄补疏。全书各卷中,先生按残宋本作某,或《大典》本、明抄本作某,尽改为先梅按残宋本作某、《大典》本作某、明抄本作某。每卷开首题名加一行,作孙先梅补疏。

(此处版框上端[天头]云:「共有十余卷,前二十卷,残宋本、《大典》本、明抄本,皆批见朱《笺》各卷书眉,又见各卷后。」)

此全稿覆视,知有大错。旋病,未及修改。请继事君子依本卷末附数纸第四页所说体例改。多删名子,甚易也。

(此处版框上端云:「此卷后附有数纸,当细看。与岭香孙世兄」。)

王氏合校本以戴作正文,赵附见。(朱《笺》在内。)

据《提要》,戴概从《大典》本,实不尽然。(多从《大典》,或自订。)

赵不言从何本,盖自勒为定本。

合校本自非并列,不置一辞。此《疏》据以起草。初,全、赵、戴兼举,加以断制,通体皆然。后觉全书不尽真,惟引见赵书者皆取之,于本书则酌采之,故多止称赵、戴,惟辨《经》、《注》仍称全、赵。

合校本以戴为主,看甚分明。今变动,则以朱为主,而据赵、戴订之,或自订。通体朱是者作正文,非者依赵、戴等改作正文。不能如合校本之尽以戴作正文也。此点最关紧要。会贞衰颓,不能再通体修改,全仗鼎力。必如此,全书方有主义。

(此处版框上端云:「以下无次序」。)

初,全、赵、戴并举,后多删全。以戴名过于赵,作戴、赵改。又觉校字不引书者,似多出赵,而戴沿之,故称赵、戴。凡引书者,则先言赵改,接载其说,后言他人,戴改同。

初各条作朱此几字讹作《经》,全、赵、戴改《注》。戴云此是《注》,不得与《经》紊。约略言之。后因订正《经》、《注》,惟戴之功大,作戴改《注》,云此是《注》,不得与《经》紊,全、赵改同。阮元见是戴改《注》,或全、赵本沿之,惟一句而各家字或不同,细分亦是琐碎,他言同者,亦多是此意,不必明言其袭也。

朱作某讹字,《笺》曰:「《宋本》作某正字」。全后删此字。赵、戴改。后师有一两卷删全、赵、戴改句。暂时别居,未对会贞言。以《宋本》作某,即依作正字。较简净也。然他条无《笺》说者,多云全、赵、戴改,未能画一,又仍改同初,以归一律。

初,各条或云朱某正字讹作某,宋本作某正(字)。戴改,赵据黄本改。△△按:残宋本、《大典》本并作某正(字)。因赵每以朱称宋本为伪。人或以戴出《大典》本为诬,故标出,非复也。后以戴改二字移于赵据句下,作戴改某正(字)。下接△△按云云。缘戴从宋本、《大典》本出,文义较顺也。

(此处版框上端云:「先止见校录《大典》前二十卷,此就前二十卷言,嗣觉先生未见残宋本、《大典》本,不得作先生按也。」又版框下端[地脚]云:「通体要一律」。)

记师初说,《疏》欲详,赵、戴等说,可一概载入。后因篇幅太长者,不能全载。又说俟书成,一齐加删节,不删节者,可就所见说几句。

初,各条或云,朱某正字讹作某,赵改云,当作某正(字),戴改同。通体多如此。此皆未引书,因戴名过于赵,赵改以下拟省作戴、赵改,后知订正似多出赵,乃作赵、戴改。

凡《经》水于《注》,开始说水出今某县某山,(或水下加源字。)至末,说水自今某县流经某某县入某水;或水有变迁者,看图说明;或今无水者,说水出今某县,流经某某县,至某县入某水,已湮。小水亦释以今水,说所出所入,其有不能实指者,则言水在今某县西或东,或说当在今某县境。

(此处版框下端云:「可看《一统志》及《方舆纪要》」。)

前叙各县沿革,言前汉县属某郡,后因历代县名字多异,先言《汉志》作某字,他志作某字,再叙沿革。言汉县属某郡,不得反加「前」字,故通体删「前」字。

又前叙沿革,或言两汉、魏、晋、宋、齐县属某郡,后魏属某郡,太简直,后改作汉县属某郡,后汉、魏、晋、宋、齐因,后魏属某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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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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