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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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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当是刻全书者误沿之。今洪河自西平县东南流,径上蔡县、汝阳县至,新蔡县东南,入南汝。

又东南径下桑里,守敬按:《左传 成六年》,楚御晋桑隧。杜《注》,朗陵县东有桑里,在上蔡西南。此《注》 汝水东南径新蔡,又东南径下桑里,则在新蔡东,盖对桑里言,故称下。左迤为横塘陂,会贞按:陂在今新蔡县东。又东为北青陂者也。朱《笺》曰:当作又东北为清陂。赵为北改北为,清改青,云:青陂亦名青龙陂。戴改同。会贞按:下青陂在汝水南,此青陂在汝水北,对下青陂作北青陂,似不误。至青龙陂,乃汝南之陂,详下。赵氏以此当之,岂以汝南、北之青陂为一乎?

汝水又东南,径壶邱城北,会贞按:城在今新蔡县东南。故陈地。朱地讹作也,赵、戴改。会贞按:《左传》杜《注》,壶邱,陈邑。《春秋左传 文公九年》,楚侵陈,克壶邱,以其服于晋,是也。

汝水又东,与青陂合,会贞按:青陂下,当有水字。水上承慎水于慎阳县之上慎陂,会贞按:上慎陂见《淮水》篇。在今正阳县东。左沟北注马城陂,朱作右沟,赵、戴同。会贞按:《淮水》篇,上慎陂又东为中慎陂,其水东流在右,此水北注在左,当为左沟,右为左之误无疑,今订。陂西有黄邱亭。会贞按:亭当在今正阳县东北。陂水又东,径新息亭北,朱又讹作于,赵、戴改。会贞按:亭当

在今新息县西北。又东为绸陂。朱《笺》曰:一作纲陂。陂水又东,径新息县,会贞按:县见《淮水》篇。结为墙陂。陂水又东,径遂乡东南,会贞按:即前阳遂乡,疑此脱阳字。而为壁陂。会贞按:此与前壁陂名同实异,前壁陂远在阳遂乡西,此在乡东南,非一陂也。又东为青陂,会贞按:《史记 陈涉世家》,陈将吕臣与当阳君黥布击秦,破之青波。《方舆纪要》,或谓青陂,即古青陂,是有此陂綦久。据下碑文,在新蔡西南。《一统志》,陂久废,则水之源流必多堙塞,故上所 各陂,亦皆无可指证。陂东对大吕亭。会贞按:《续汉志》,新蔡有大吕亭。刘《注》引《地道记》,故吕侯国。《通典》、《元和志》、《寰宇记》、《舆地广记》并云,新蔡,古吕国。亭在今新蔡县东,互见《淯水》篇。《春秋外传》曰:当成周时,赵作者。南有荆蛮、申、吕,姜姓矣,[三九]朱《笺》曰:《郑语》,史伯语郑桓公曰,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会贞按:韦《注》,申、吕,姜姓。蔡平侯始封也。会贞按:吴卓信曰,《左传 昭十一年》,楚灭蔡。平王立,复封蔡。于是隐太子之子庐归于蔡,是为平侯。志平侯自蔡徙新蔡,当在是时,事不见经传,惟杜氏《释例》言之。西南有小吕亭,会贞按:《淯水》篇,新蔡有小吕亭。当在县西南。故此称大也。侧陂南有青陂庙,庙前有陂,朱讹作阪。赵、戴改,误。守敬按:明抄本作陂,《玉海》二十三引此同。汉灵帝建宁三年,新蔡长河南缑氏李言上请修复青陂。司徒臣训、尚书臣袭。守敬按:训者,许训也。袭者,闻人袭也。《后汉书 灵帝纪》,建

宁二年六月,太常许训为司徒,三年四月,大中大夫闻人袭为太尉,与此称尚书异。[四〇]奏可洛阳宫,于青陂东塘南树碑。戴云:按于字,近刻在洛阳宫上。王校云:朱同。[四一]守敬按:戴指锺、谭、项絪等本,朱与黄本合,不误也。《名胜志》洛阳宫三字作功成二字,《一统志》作成功二字。此碑欧、赵、洪皆不著录,盖已佚。碑称青陂在县坤地。[四二]守敬按:坤,西南。此云在县坤地,是以卦名命四维也。源起桐柏淮川,别流入于潺湲。会贞按:上言青陂水承上慎陂。《淮水注》,上慎陂、中慎陂、下慎陂,皆与鸿陂水散流。其陂首受淮川,是鸿郄陂之源,即青陂之源,起于桐柏也。径新息墙陂,朱陂讹作坡,《笺》曰:宋本作阪。赵改陂云:阪亦陂之讹。戴改同。守敬按:《玉海》引此作阪,亦陂之误。陂水径新息,结为墙陂,见上。衍入 信界,守敬按: 信见下。郦氏言陂水上流注汝,随 汝水东径 信城北,足征衍入 界。灌溉五百余顷。陂水又东,分为二水,一水南入淮,会贞按:此一水为枝流,即《淮水》篇所云,分青陂东渎东南流入淮者也。在今息县东入淮。一水东南径白亭北,守敬按:此一水为正流。亭,互见《淮水》篇。又东,径吴城南。守敬按:城在今新蔡县东南。《史记》,楚惠王二年,子西召太子建之子胜于吴,胜入居之,故曰吴城也。守敬按:《左传 哀十六年》,楚子西召太子建之子胜于吴,使处吴竟,为白公。《史记 楚世家》,子西召胜于吴,以为巢大夫,号白公。《伍子胥传》,使胜居楚之边邑鄢,号为白公。《左传》未明指所处之地,《史记》巢、鄢错出,而称

白公则同。考楚惠王二年,子西召胜。十年作乱,反楚凡九年,先后所处,必非一地。《左传》、《史记》所载,当分别观之。巢在吴、楚界上,《楚世家》为巢大夫,即《左传》所言处吴竟,盖初反时事。《伍子胥传》居鄢,则后来事。《集解》,徐广曰,鄢,颍川鄢陵县。《正义》则云,鄢音偃,《括地志》故郾城在豫州郾城县南五里,与 信白亭相近,是谓鄢即郾,与白亭近,当就白亭求之。《左传》杜《注》,汝阴 信县西南有白亭。旧《志》白亭里在今息县东北八十里,郾城在今郾城县,与白亭相隔数百里,何云相近?当有误。《楚世家 正义》,《括地志》云, 信,本汉郾县之地,后汉分郾,置 信县,在今 信县东七十七里。是 信去郾城远,不得为汉郾县地,惟与汉鄳县近,鄳县即冥阨,为九塞之一。今罗山及光山县为汉鄳县地。光山之北,即息县之东,为古 信县。则《括地志》当作本汉鄳县之地,鄳、郾形近致误也。因《括地志》之误,足见《史记》早误。盖白亭在 信,白公所居,当近白亭,《史记》必是居鄳以守要塞,即郦氏所云吴城,鄳、鄢形近致误。裴骃、张守节所见,皆系误本,故依文注释,均不合。杜氏但以白亭解白公邑,郦氏则详疏之。《淮水》篇称白城为白公邑,东北去白亭十里。此《注》 陂水东南径白亭北,又东径吴城南,谓城为胜所居,是吴城西南为白亭,白亭西南且有白城,则尒时楚用白公卫藩之实,可由察知。又《颍水注》言,慎县为白公所居以拒吴,亦本《左传》白公败吴于慎为说。至扶沟之白亭,《寰宇记》引《舆地志》,楚封太子建之子为白公,居焉。则于经传无征也。又东北屈径壶邱东,而北流注于汝水,会贞按:水自今正阳县东,径新息县,又东北至新蔡县东南,入南汝。世谓之薄溪

水。汝水又东,径 信县故城北,守敬按:汉县属汝南郡,后汉、魏因。晋属汝阴郡,后属新蔡郡,宋因。齐属北新蔡郡,后魏复属新蔡郡,在今息县东北七十里。而东注矣。

又东至原鹿县。

汝水又东南径县故城西。赵径下增原鹿二字。守敬按:后汉县属汝南郡,魏因,晋属汝阴郡,宋废,在今阜阳县西南,互见《淮水》篇。杜预《释地》曰:朱释上衍所字,赵、戴删。汝阴有原鹿县也。守敬按:此《释例》宋地内文,僖二十一年《注》同。

南入于淮。守敬按:《汉志》,汝水至新蔡入淮。杜氏《释例》水名内,至 信入淮。《海内东经》郭《注》同。此经谓至原鹿入淮亦同。

所谓汝口,侧水有汝口戍,淮、汝之交会也。守敬按:今汝水自嵩县东北流径伊阳县,又东南径汝州宝丰县、郏县、襄城县、舞阳县,至郾城县,皆故道。元末,堨断故汝,令归今沙河,东出合颍河。而《水经注》自郾县至上蔡之流遂绝。上蔡以下,犹是故道。《水道提纲》谓之南汝,承遂平县水,东南径汝阳县、正阳县、新蔡县、息县,至阜阳县西,入淮。

校记

[一] 「入淮极西北」 按: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十三云:「淮极,地名。」

[二] 「至唐初始改县曰鲁山」 按:《元和志》七鲁山县下云:「周改为鲁山县,武德四年又于县置鲁州。」《寰宇记》八鲁山县下云:《隋末王世充于此立鲁州,唐武德四年世充平,州废后为县。」依《元和志》则赵氏唐初前「未尝以鲁山名县」之说非。

[三] 「俗以为麻解城」 按:此下朱《笺》本、沈本、赵本有「非也」二字,全氏、戴氏删去。杨氏以郦《注》文例衡之,认为当作「大」字,而《注》文仍戴氏本删去。今按:有「非也」二字为郦《注》正俗语,「盖蛮、麻读声近故也」一语则指出声近而讹之故。

[四] 「戴删非也二字」 按:「戴」上原有「全」字,不知何人妄删。王氏合校本不用全本故无「全」字,妄删者不知故依删之,下同。凡删去「全」字,皆当补出。

[五] 「右矕三涂」 按:《后汉书 马融传 注》:《广雅》曰:「矕,视也。音马板反。」

[六] 「左枕嵩岳」 按:《寰宇记》八引颂文作枕。《明一统志》三十一形胜下引旧志讹作「左概嵩岳」。

[七] 「背箕王屋」 按:自王念孙读为「基至王屋」,见《济水》篇当在下行,守敬按:《传》作「箕背下」,钞者错乱,当订正。

[八] 「观延熹六年陈蕃之谏」, 按:《后汉书 陈蕃传》:「延熹六年,车驾幸广成校猎,蕃上疏谏,

言当今之世有三空之 。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是谓三空。」

[九] 「《淮南 览冥训》谓之鲁阳公」 按:高诱《注》谓今南阳鲁阳,亦引《国语》,文子即司马子期之孙。熊《疏》本之。

[一〇]「《括地志》,梁城在汝南,注城在汝北,隔水相对」 按:《寰宇记》八梁县下云:「《汉 理》在汝水之南,俗谓之治城,隔汝水与注城相对。」

[一一]「《续汉志》梁县下」 按:《史记 魏世家 集解》引司马彪曰:「河南梁县有注城。」《续汉志》梁县下无此文。但《寰宇记》八有「注城,《续汉书 郡国志》云,河南县有注城,即此也。」县上当有「梁」字。

[一二]「汉武帝元鼎五年,校尉韩千秋击南越,死,封其子韩延年为成安侯」 按:朱《笺》本、沈本、全、赵、戴本均作「元朔」,本书原亦作「元朔」。考《史 表》及《史记 南越列传》,其事在元鼎五年,「朔」字讹,今订正。《汉书 表》及《两粤传》同。

[一三]「自汉武以下,《汉书 武帝纪》文」 按:「行幸荥阳,还至洛阳,诏曰」云云,郦氏钞变其文。

[一四]「号周子南君」 按:《盐铁论 诛秦》篇「南」作「男」,今改。

[一五]「有大刘山祠」 按:沈钦韩《疏证》云:「《明一统志》三十一:大刘山在郏县北三十里。世传汉高祖入关驻此,名沛公垒。光武亦驻此,后人立庙山间,因有大刘小刘之异。」今按:《名胜志 河南省》卷十二,郏城县亦引此,但未云出《明一统志》。

[一六]「败于扈涧」 按:标点本「扈」作「沪」。《通鉴 考异》引徐岱《奉天记》云:「德信屯于汝州。」扈涧即沪涧。胡作「沪」未引《水经注》文,改作「扈」,故熊氏言其失采《注》文。

[一七]「延裒……从范《书》」 按:今标点本范书《鲂传》作「」,与赵氏同。

[一八]「《史记》、《通鉴》秦始皇二十二年」 按:事见《通鉴》,《史记 秦始皇本纪》无此文,而见于《王翦传》。《通鉴》胡《注》引《史记 正义》考城父。《元和志》七作「父城」,云故城在郏城县东南四十里。

[一九]「《类聚》引嵇康[原作魏隶…]云云 按:《类聚》三十六引《高士传》,无赞,严氏书有之,魏隶今不见《类聚》。

[二〇]「诸典农皆为太守。则置郡在魏末」 按:《裴潜传》引《魏略》,无襄城有典农中郎将事。而《潜传》称文帝时出为魏郡,颍川典农中郎将,则文帝时仍为颍川郡。熊氏所言《裴潜传 注》疑误,待考。

[二一]「繁工城,工为丘之误」 按:标点本「工」作「丘」,不误,「丘」之字坏为「工」。

[二二]「《汉志》有昆阳县」 按:全氏云:「按昆阳,在班《志》已有之。」赵云:「案《汉志》,颍川郡昆阳县,应劭曰,昆水出南阳。」《疏》皆未录(赵引而又删去)。

[二三]「雅山,澧水出焉,东去衡山一百里」 按:「一百」原作「九十五」。雅山东五十五里曰宣山,又东四十五里曰衡山,则是东去衡一百里也,今订改作「一百里」。熊氏盖沿郝氏之误。

[二四]「若云是《大典》本,直误字耳。会贞按:《大典》本作涀」 按:按《大典》本作「涀」,六小字旁行,非

杨、熊二氏语,二氏未见《大典》本。据此,此卷汝水改窜小字当出徐行可之手。徐氏不信全氏七校本,以为王董所作伪,故《疏》中校语,除见于赵氏所引者,皆删去「全」字。然《要删》所录此《疏 凡例》谓全校「王氏合校本一概不录殊为可惜」,知徐氏删去「全」字,不符杨、熊之意,今皆补「全」字,其删者则去其涂去之圈。于此条明之,它不重复。二十二卷仍录全校异同,可证。

[二五]「斥贾、服以邓为国之非」 按:桓二年七月,蔡侯郑伯会于邓。《正义》引杜氏《释例》,以为蔡地颍川邓城,谓蔡是小国去蔡路远,蔡、郑不宜远会其都,蔡、郑惧楚,何当反求近楚小国而与之结援,故知非邓国。

[二六]「核《方进传》不足为郡治之据」 按:阎氏盖据《传》文,方进为汝南上蔡人,少孤,年十二三,给事太守府为小史。以为郡当治上蔡,故小儿得给事太守府也。

[二七]「《书 蔡仲之命 正义》……引《世本》曰,居上蔡」 按:《正义》作「《世家》云蔡叔居上蔡」。「世家」当作「世本」。阮氏《校勘记》云:卢文弨云,「世家当作世本」,据《史记 集解》引宋仲子云云,宋仲子乃注《世本》者也。

[二八]「长沙国有安成县」 按:长沙国之安成,莽曰思成。而汝南之安成,莽曰至成,亦足以明其非一地。故杨氏以郦氏复载于《汝水注》为非。

[二九]「是此论为范汪作……虽误,犹可言也」 按:郦氏称「范晔论曰」是也。晔不当改为「奕」。《宪传 论》自「黄宪言论风旨」至「无德而称乎」止三十六字,蔚宗论也。其下「余曾祖穆侯以为」以

下至「其殆庶乎」止,则范汪论语也。诸家未细会原文意耳。

[三〇]「 栎而连言棘以足辞」 按:连言足辞,古作注文常如此。郑玄笺《诗》、郭璞注《山海经》多有之。后来《经典释文》亦往往连出二字,其一不但为足辞,亦便读者。郦氏盖用郭例耶?

[三一]「郦氏自本《史记》,故下云以见于王」 按:杨氏说是也,鲁字自不可去。观《史记 管蔡世家》原文云「举胡以为鲁卿士」,下言「鲁国治」,是其明证。又《周公世家》明言留佐武王,武王崩,成王少,乃代成王摄行政当国。

[三二]「朱讹作元年」 按:全氏引沈炳巽云:「是建武二十八年封。」

[三三]「《御览》五百二次都」 按:《校记》未竟,检《御览》二百六十四敬字次都、五百二作「次卿」,九百五十四作「字子都」。

[三四]「至上蔡西冈北」 按:赵氏云:「至字衍文。」

[三五]「朱《笺》曰:改本作退」 按:南京图书馆藏善本朱《笺》作「自退」,《笺》曰:「旧本作远。」与影《疏》本引文异。

[三六]「《后汉书》作 系之。据此, 为劾之误」 按:今标点本《汉书 费长房传》作「劾系之」不误,杨或据俗本。

[三七]「《太平寰宇记》蔡州新蔡县下云,鲖音纣红反」 按:金陵局本仍作「鲖,音纣」,下无「红反」二字。

[三八]「全、戴重一汝字」 按:「全」下原有「赵」字。赵本不重,据定本校,今订。

[三九]「当成周时,南有荆蛮、申、吕,姜姓矣」 按:「时」字,赵改作「者」,依《郑语》原文也。韦《注》云:「成周,雒邑。」韦意成周指地,史伯意谓南直成周之地有荆蛮、申、吕等国,当犹直也。郦《注》改「者」为「时」,变其文意,犹言在成周之时,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诸国矣。而「姜姓」二字,则旧钞者误录末注申、吕姜姓人正文也。今以「姜姓」二字为《注》中《注》。

[四〇]「与此称尚书异」 按:《疏》云:闻人袭三年四月以太中大夫拜太尉,不误。如《注》言尚书臣袭,当据碑文,碑文可据。袭为尚书当在为太中大夫之前。《灵帝纪》建宁六年十一月曾为太尉,二年五月罢。六月许训为司徒,四年免,则三年时训为司徒不误。袭为尚书当在三年初。杨氏删去「又太尉尊于司徒至司徒臣训」十六字,当已悟其后说之误矣。

[四一]「王校云:朱同」 按:杨氏云「朱与黄本合,不误」,是也。王氏之误,由于未见朱《笺》本耳。

[四二]「碑称青陂在县坤地」 按:此页有眉批,当是徐行可氏校此卷时所批,其言对杨氏《疏》颇能阐明,惜字体过小,几难辨认,今重录之于校记。文如下:「《诗 小雅 斯干》:『似续妣祖』。郑《笺》云:『似读如巳午之巳。巳续妣祖者,谓巳成其宫庙也』。孔《疏》云:『《周礼》左宗庙,在雉门外之左,门当午地,则庙当巳地也。谓既在巳地而续立其妣祖之庙,然后营宫室也。』」是郑笺《诗》,孔氏征《礼》,皆以巳午定方位,实亦取卦象之辰为言也。郑氏注《尧典》宅西云「西者,陇西之西」,今人谓之兑山。李翕《析里桥颂》云:「惟斯析里, (坤)兑之闲」,是汉时铭语,山

名,多有以卦名定其方位称号者。郦氏《鲍丘水注》望离自坎,对举缀文,既仿汉石刻辞为之,亦避用南北常语也 《谷水注》云:北川水自干注巽,入于谷。」(按:犹言自西北注东南。)

《水经注疏》卷二十二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

颍水  洧水  潩水  潧水

渠沙水 朱无渠沙水三字,戴增,赵作渠水,无沙字。

颍水出颍川阳城县西北少室山。

秦始皇十七年,灭韩,以其地为颍川郡,守敬按:见《史记 始皇纪》,郡治阳翟,见后。盖因水以著称者也。守敬按:《释名》[《释州国》]颍川,因颍水为名也。汉高帝二年,以为韩国。守敬按:《汉志》颍川郡,高帝五年为韩国,六年复故。考《史记 高祖纪》五年,立韩王信为韩王,都阳翟,六年,徙太原。《信传》同。此二年为五年之误,无疑。王莽之左队也。《山海经》曰:颍水出少

室山。《地理志》曰:出阳城县阳干山。守敬按:《山海经》文见《海内东经》。《淮南》[《说山训》]、《类聚》八引《博物志》,并云出少室。《地形志》阳城郡,阳城有少室山。《元和志》,少室山在告成县西北五十里。在登封县西十里,颍水源出焉。《地理志》文见阳城县下。《续汉志》刘《注》引《地道记》亦云出阳干山。《说文》及杜氏《释例》、《山海经》郭《注》作出干山,脱阳字,《寰宇记》引《说文》,《左传 宣十年 正义》引《释例》,并有阳字,则郭《注》亦当本有阳字。《元和志》,阳干山在颍阳县东二十五里,颍水一源出此。是少室、阳干并有颍源,《经》、《注》举少室尚未备,故郦氏援《山海经》以明《经》之所自出,称《地理志》以补《经》之所未及,下即就当时之水,分出于阳干、少室者,一一实指之。今颍水有三源奇发,右水出阳干山之颍谷。守敬按:合以为三源之西源。《括地志》,颍水出嵩阳县东南三十里阳干山,俗名颍山,泉源出山之东谷,其侧有古人居处,俗名颍墟,故老人云,是颍考叔故居,即郦元所谓颍谷也。今颍河出登封县西南。《春秋》颍考叔为其封人。守敬按:见《左传 隐元年》。其水东北流。中水导源少室通阜,守敬按:此水在三源之口,为出少室之西源。今水出登封县西。东南流,径负黍亭东。守敬按:《续汉志》,阳城有负黍聚,即此。《左传》杜《注》,阳城西南有负黍亭,与下京说合,在今登封县西南。《春秋 定公六年》,郑伐冯、滑、负黍者也。守敬按:见《左传》。冯敬通《显志赋》曰:求善卷之所在,守敬按:冯衍,字敬通。赋载《后汉书》本《传》。在作存,误,当以此正之。遇许由于负黍。京相璠曰:负黍在颍川阳城县西南二

十七里。会贞按:《史记 周本纪》、《郑世家》《正义》引《括地志》并云,负黍亭在阳城县西南三十五里。《秦本纪 正义》同。《韩世家 正义》引《古今地名》,在阳城县西三十七里。俱作三十,足征此二为三之误,惟五七错出,未知孰是。世谓之黄城也。会贞按:景日《说嵩》七,今其地有聚落,曰黄城沟。亦或谓是水为 水,会贞按:见《 水》篇。东与右水合。会贞按:此处当增又东流三字,方合。左水出少室南溪,守敬按:左水为三源之东源,亦出少室之东源,今水出登封县西。乃《明一统志》载颍水三源,以出阳干者为左源,出少室山为中源,出少室南溪者为右源。《方舆纪要》沿之,与此适相反矣。东合颍水,守敬按:三源于此合为一水。故作者互举二山,言水所发也。朱互讹作乃,山讹作三,赵同。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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