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206 万字 · 约 98 小时 2 分钟 · 169 /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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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史》作桑邱为讹,何耶?将夜之封,不在泰山。郦氏但以《史表》作桑邱,遂一并系于此,而未觉中山靖王子,不得远封泰山。若据《汉表》成帝鸿嘉元年,封东平思王子顷为桑邱侯,则的在泰山矣。洸水又东南流,注于洙水,会贞按:《释例》水名内,洙水西南入沇水,下合泗。考洙入泗,泗入泲,泲即沇,安得谓洙水先入沇而后合泗乎?据《泗水注》,洙、洸互相入,此洸注洙,即洙入洸,则入沇乃入洸之误。段茂堂、桂未谷俱未之知也。《地形志》,高平有洸水记水,之委。今洸河自宁阳县东北,西南流经滋阳县,至济宁州东北入府河。又南至高平县朱脱县字,戴、赵增。县详《泗水》篇。南入于泗水。西有茅乡城,东去高平三十里。守敬按:《汉书 五行志》,山阳橐茅乡社云云,后汉橐改高平,即此茅乡也。[详见下。]在今邹县西南。京相璠曰:今高平县西三十里有故茅乡城者也。守敬按:马国翰辑《春秋土地名》,失采此条。考《左传 僖二十四年》,茅,周公之胤。杜《注》,高平昌邑县西有茅乡。哀七年,邾茅,成子以茅叛。《注》,高平西南有茅乡亭。《释例》并同。[高平下有县字。]是茅截然为二,在昌邑者,周之茅国;在高平者,邾之茅邑。《续汉志》,高平有茅乡城,即杜说高平之茅乡亭。刘昭乃引昌邑之茅乡释之。《方舆纪要》、《一统志》又谓昌邑之茅国后为邾邑,成子以茅叛,即此。高士奇、顾栋高、梁履绳说同。竟混高平之茅于昌邑之茅,岂误认杜《注》高平西南为高平郡耶?[晋高平郡治昌邑。]然何解于《释例》明言高平县?又何解于《续汉志》系茅乡城于高平县?且何解于此《注》所称京相
璠高平县西三十里凿凿之言耶?按《经》洙水至卞县入泗,郦氏依而释之,言于卞城西南入泗。然《春秋》之浚河,杜《注》洙水在鲁城北。《释例》,洙水八洸[原误沇。]水,下合泗。故郦氏接 径鲁县、瑕邱、南平阳,至高平入泗,以补《经》之所未备。今水上流已改道西南经曲阜县者,惟有泗水,不复分出,至滋阳县东北,始分一支,穿城西流,为府城,盖即洙水故道也,西南至济宁州南入运河。
校记
[一] 「晋灼,晋尚书郎,未知与郭璞谁为后先」 按:据颜师古《汉书 例》云:「至典午中朝,爰有晋灼,集为一部,凡十四卷,号曰《汉书集注》。属永嘉丧乱,金行播迁,此书虽存,不至江左,是以爰自东晋迄于梁、陈,南方学者皆弗之见。」是灼为西晋时人。《 例》列诸家注释名氏,灼次于韦昭之后,而郭璞则在蔡谟前,且《注》云:「止注《相如传 序》及《游猎诗赋》。」则璞注《水经》宜在灼后。又晋灼引文称《水经》,尚未及注,杨氏标而出之为晋人引《水经》之始,亦《水经》成书在晋前一证。
[二] 「今本《地理志》鲁国卞县,泗水西南至方舆入泲」 按:标点本「泲」作「沛」,《疏》作「泲」。郦《注》云:「菏水即泲水之所苞。」朱《笺》本「泲」作「沛」,沈炳巽校谓当作「泲」,杨《疏》亦改「泲」,当从。标点本漏校,无校记。
[三] 「又东南至淮阳入淮」 按:《汉书 地理志》济阴郡乘氏县下「泗水东南至睢陵入淮」。《疏》作
「淮阳」,异。郦注于《经》「又东南入于淮下《注》,但言泗水又东南径淮阳城北,城临淮水,且驳诸家或言泗水于睢陵入淮,非实录。《疏》作「睢阳」,似钞讹。
[四] 「《御览》[按见六十三。]引此有陶字……《御览》引云,皆为此也……《御览》作漏」 按:今景宋本《御览》无「陶」字。皆为此也作「皆为非也」。均与朱本同,而《笺》则异。漏不异。
[五] 「《禹贡》之陪尾,《汉志》作倍尾」 按:标点本「倍尾」仍作「陪尾」,曰:「古文以为陪尾山。」《禹贡》之「陪尾」作「倍尾」。师古《注》云:「倍,读曰陪。」
[六] 「阎若璩曰……是为泗水」 按:沈炳巽《水经订 》引《泗水县志》云:「今县东五十里有陪尾山。《县志》云:陪尾山下有泗水神祠,祠前有泉林寺云云,与阎说同。」《清一统志》一百三十泉林寺条亦同。
[七] 「会贞按:《御览》六十三引此三语,作《论语比考谶》,恐有误」 按:非也。熊氏未细读原文耳。《御览》六十三《洙水》下共引《水经》文二条:「洙水出泰山盖县临乐山」,见影印《疏》本二十五卷第六十三页,「西南至卞县入于泗」,见此卷六十四页后。又引郦《注》三条释之:「《注》云:洙水西南流盗泉水注之(影宋本《御览》之讹作云),泉出卞城东北卞山之阴。」又引郦《注》一条释盗泉:「故《论语考谶》(《撰考谶》脱撰字)曰:水名盗泉,仲尼不 。」其后又引郦《注》云:「又《注》曰:『夫子教于洙泗之间,今于城北二水之中,即夫子领徒之所也。』」凡三条,《经》、《注》分明不误。前二条见《疏》本此篇六十四、六十五页,其第三条在前此篇《疏》本第四页。今为厘正其误。
[八] 「《论衡 书虚》篇,孔子当泗水而葬之」 按:今本作「当泗水之葬」。
[九] 「有柞、枌、雒离、女贞、五味、欃檀之属」 按:「欃」原作「毚」,今订。《孔子世家 集解》引《皇览》,「女贞」作「安贵」。《索隐》云:「安贵,香名,出西域。欃音谗,檀树之别种。」《文选 任昉撰<刘先生夫人墓志> 注》引《皇览 圣贤冢墓志 注》,无女贞,「欃」字作「欃」。今标点本作「安贵」。女贞世人能名,是方树。安贵西域香,非树,故仍作「女贞」,不改,「欃」字加偏旁。
[一〇]「《寰宇记》、《名胜志》并云,西五门,第三曰稷门。恐有讹误」 按:据《注》上文,沂水出鲁城东南,此云沂水北对稷门,则稷门在沂水之西北,《寰宇记》谓稷门为鲁城西五门之第三门,当在西北,称西可以该西北。东南与西北正相直,故曰北对。
[一一]「按《觐礼》设方明之祀,为坛高四尺」 按:《仪礼 觐礼》:「坛十有二寻深四尺。」郑玄《注》云:「深谓高也,从上曰深。」
[一二]「汉高祖十三年……祀孔子……《汉书 高帝纪》在十二年,此三为二之误」 按:不误也。汉太初以前以建子月十月为岁之首月,太初后始以寅月为正月。此事在十二年之十二月,为次年(十三年)之首,但高帝纪年终于十二年耳。
[一三]「此句《赋 序》文」 按:此句郦氏约《赋 序》。原文所造作所立,恭王下有「余」字。
[一四]「守敬按:《九域志》,袭庆府有泮宫台」 按:冯集梧本《九域志》无袭庆府,杨氏所据或是政和中强氏续修本,元丰时兖州尚未升为府。
[一五]「《左传 哀公七年》」 按:朱《笺》本讹作「襄公七年」,《笺》云:「孙按《左传》是哀公七年。」《疏》径改「哀公」。下文同。
[一六]「《帝王世纪》但言舜迁于负夏」 按:影宋本引《帝王世纪》但作始迁于夏,脱「负」字。《御览》八十一又引《史记》作「就时于负夏」,又引《孟子》,正作「迁于负夏」。
[一七]「此碑今有宋郑文宝摹本最佳,是小篆」 按:据《欧阳文忠全集》百三十四,秦峄山刻石条云:「昔徐铉在江南以小篆驰名,郑文宝其门人也。此本文宝云,是铉所摹。文宝又言,尝亲至峄山,访秦碑莫获,遂以铉所摹刻石于长安。」则李斯所书《峄山碑》已焚毁,郑刻大徐所摹耳。《注》云:「命丞相李斯以大篆勒铭山岭。」文宝所刻为小篆,可知非李斯书,而为大徐书,熊氏未详考析。
[一八]「杜预曰:平阳东北有漆乡」 按:《左传 襄二十一年》杜《注》:「高平、南平阳县东北有漆乡。」《释例》同。郦《注》引平阳上脱「南」字。汉,晋县俱名南平阳,宋始去「南」字,杜《注》不当无「南」字,《注》明言「县即山阳郡之南平阳县」,可知传钞脱此「南」字,与《经》文「又南过平阳县西」同,或亦脱字而非省文。战国时县名平阳(见《竹书》),汉至晋加「南」字,以别于另一平阳。《经》脱「南」字不足为非三国人撰之佳证。
[一九]「圈称《陈留风俗传》曰:县」 按:原「陈留」下钞脱「《风俗传》曰」四字,今补。
[二〇]「小黄皆外黄之误」 按:《要删补遗》卷二十五有专条辨此事。
[二一]「建元三年,齐角城将李安民」 按:时角城(原作甬城胡《注》校改角城)军主成买战死,李安民则以领军将军为都督救之,非角城将。
[二二]「赵云:按《宋书 索虏传》」 按:原文《宋史》当曰《宋书》,指沈约撰之《宋书》,今订。
[二三]「会贞按:今本《索虏传》作欲渡清河,盖浅人不知清西之称而妄改」 按:熊氏说是。标点本依百衲本作「清西」,《校记》五十九独从百衲本而不从弘治本以后各本,有识。
[二四]「泗水亭及刘《注》」 按:「刘」班之讹字,班固有《高祖泗水亭碑铭》。(「《注》」原作「文」,今据台北本改。)
[二五]「谓当依《汉书》作泗上」 按:《论衡 纪妖》篇亦云:「汉高皇以秦始皇崩之岁,为泗上亭长。」
[二六]「山枕泗水……西上尽石」 按:「杭」改「枕」是也,上而倒互亦是,似不必改「西」。《注》 桓山枕泗水,而山上尽石,可通。「西上」似无据。作「而上尽石」下言凿而为冢,犹言因山为冢。又《寰宇记》十五引《水经》云:「冢西枕泗水。」无「山」字,亦无「而上尽石」句。秦始皇发此山石为冢,桓魋则因山石为之,不另发矣。
[二七]「吏民视事皆祭亚父于居巢厅上」 按:《史记 项羽本纪》、《续汉志 注》俱引《皇览》文。郦《注》节引原文「吏民皆祭」及「长吏初视事」成句,文不明晰。杨氏以为「吏民」当作「长吏」亦未安,似宜在「吏民」二字下增「长吏初」三字于皆祭上,则两事都存矣。
[二八]「《寰宇记》……下邳西南有石崇四丈碑」 按:《寰宇记》卷十七此二条俱引自伏滔《北征记》。
[二九]「荀羡《晋书》……镇下邳」 按:此二十七字不当在「中城」上,移「郗昙所治也」下。今订。
[三〇]「此条《风俗通》文,今本《风俗通》无之。引见《御览》五百一十六、八百二十七」 按:南京图书馆藏善本朱《笺》,引《风俗通》文较详,熊氏所据《笺》本,似无之,故《校记》过略。熊《疏》又云引见《御览》,不知何以不录。南京图书馆藏沈钦韩先生《水经注疏证》稿本已于行间注云:事见《御览》五百十六《风俗通》。(「此条《风俗通》文」一句今据台北本删改。)
[三一]「其一碑陈登立」 按:原文无「立」字,《御览》引《述征记》,如此作,但加一「立」字,较明晰。原文意是一碑记六十人,一碑记陈登。
[三二]「晋安帝立宿预县」 按:见《寰宇记》十七宿迁县下。
[三三]「则魏收误审矣」 按:说本杨氏,杨有《北魏地形志札记》。熊氏于《通典》一证,但云:「《通典》一云后魏置南徐州」,则断章取义,未细读杨氏《札记》及《通典》原文。《通典》云:「后魏亦为邳郡,并置南徐州。」杨云:「《隋志》、《通典》并谓后魏置南徐州于下邳,梁始名东徐矣。」沈钦韩《水经注疏证》亦云:「此南徐州,彼《志》讹为『东』耳。」沈书稿本,杨、熊二氏均未见及,今存南京图书馆善本书库。
[三四]「泗水又东径陵栅南」 按:作「陵栅」是也,赵改作「凌」。沈钦韩《水经注疏证》云:「《宋书 宗室传》,义熙元年,索虏围宁朔将军羊穆之于彭城,道怜率 救之,军次陵栅。凌栅盖即其处,于故凌县为栅以屯戍也。」又按:《宋书 州郡志》南彭城郡有北凌令,云:晋《太康地志》属
下邳,本名「凌」,西广陵郡旧有凌县,晋武帝太康二年,以下邳之凌县非旧土而同名,改为北凌。赵当据《太康地志》改「凌」。《寰宇记》十七凌城在宿迁县东五十里。
[三五]「按今蒙阴县东北,地名南河川」 按:「南河川」原作「南川河」,沈钦韩手批书眉钞《齐乘》「南河川」,今据乙。作地名当曰南河川。《禹贡锥指》引《齐乘》同作「南河川」。
[三六]「《齐乘》谓崮水合蒙阴水,通名为汶河」 按:《一统志》百四十作「桑泉水合蒙阴水通名汶河。」
[三七]「《东观汉记》,承官……耕种禾黍,[按以上见《类聚》八十五]」 按:承官让禾黍事《类聚》凡三见。其一见卷二十一人部五让,引《东观汉记》:官「避世汉中,建武四年,将妻子之华阳山谷,耕种禾黍」云云;其二见《类聚》卷八十五禾下,引《续汉书》:「常在蒙山中耕种禾黍」云云;其三见同卷黍下,引《东观汉记》:「承官将妻子入华盖蒙阴山谷」云云。惠定宇说本《类聚》二十一避世汉中。
[三八]「《郡国志》曰:县有颛臾城……今夫颛臾固而便,近于费者也」 按:范《书 郡国志》合《百官志》,未成,见《蔚宗传》,司马彪补之,《郡国志》无此文,当是它本。《后汉书》之有《郡国志》者引《论语 季氏》篇语,但文字与《论语》亦有出入,戴校本对《郡国志》无说,而删增文字,又固而便之「便」字,《论语》无之,独见于郦氏引文,戴亦未删。戴不依《论语》而删「增」字,则依《大典》本也。
[三九]「吾祖也,我知之」 按:戴增「矣」字,杨氏不从,是也。增「矣」字于文不安,戴之增则依《大典》本耳。
[四〇]「《左传》无以行二字,或郦氏所见本有,而今脱之」 按:郦盖钞变《左传》文,非所见本不同今本。《左传》原文云:「秋,晋侯会吴子于良,水道不可,吴子辞,乃还。」郦变其文,移吴子辞于前,而加以行二字以释其意。
[四一]「《御览》六十三……作《比考谶》」 按:今影宋本脱「比」字。
《水经注疏》卷二十六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郡杨守敬纂疏
枝江熊会贞参疏
水
水出琅邪东莞县西北山。守敬按:《周礼》,青州,其浸沂、 。《汉志》,术水出琅邪郡东莞。颜《注》,术水即 水也。《水经》称,出东莞县西北山。据《注》似西北下有大弁二字,但古无 水出大弁之说。惟《说文》 水出下有阙文,岂即阙大弁山等字乎?《齐乘》一,唐沈亚之《沂水杂记》讹作太平山,今人讹作大屏。《明 地理志》沂水县西北有大弁山,今 河出临朐县南、沂水县北之沂山。[一]东莞县详《沂水》篇。
大弁山[二]与小泰山连麓而异名也。守敬按:小泰山详巨洋水及《汶水》篇。引控 流,积以成川。东南流径邳乡南,南去县八十许里。城有三面,而不
周于南,故俗谓之半城。守敬按:《续汉志》,东莞有邳乡。《左传 隐八年》杜《注》,东莞县北有邳乡。《元和志》引伍缉之《从征记》,大岘去半城八十里。与此合观之,是邳乡在大岘之南八十里,在东莞之北八十许里,在今沂水县北。 水又东南流,左合岘水,[三]朱合讹作右,赵据《通鉴 注》[按晋义熙五年。]校改。戴改同。水北出大岘山,守敬按:《通鉴》,晋义熙五年,刘裕伐南燕。或谓裕曰,燕人若塞大岘之险云云,即此。《初学记》八引伍缉之《从征记》,大岘直度山二十五里,崖 峭曲,四岳三涂,不是过也。《地形志》,盘阳有大岘山。《元和志》,大岘山在沂水县北九十里。《齐乘》,大岘在大弁东南,即穆陵关。在今临朐县东南一百五里,沂水县东北一百二十里,岘水则出山南者也。东南流径邳乡东,东南流注于 水也。守敬按:水东南流,至今沂水县东北入 河。
东南过其县东。
水左与箕山之水合。会贞按:《齐乘》一作琪山、琪水。水出东诸县西箕山,戴以出东为讹,乙作东出,全乙同。赵县改城,云:《汉书 地理志》无东诸县而诸县别有东诸城,见《潍水》篇。会贞按:皆非也。《注》本有东出、出东两例,说见《浊漳》篇,此指《潍水》篇之诸县,东诸二字文连意不属,谓东方之诸县耳。赵氏牵涉东诸城,谬甚。《隋志》,东莞有箕山。《一统志》,箕山在莒州北一百里。与《潍水》篇之箕屋山非一山也。刘澄之以为许由之所隐也,更为巨谬矣。会贞按:许由所隐之箕山
见《颍水》篇,各书皆言在阳城,无言在诸县者,故郦氏斥刘说之谬。其水西南流注于 水也。会贞按:水在今莒州北。
又东南过莒县东。
《地理志》曰:莒子之国,盈姓也,少昊后。守敬按:见城阳国莒县下。盈、嬴同。《春秋世族谱》,莒国嬴姓,周武王封兹舆期于莒,初都计,后徙莒。《世本》自纪公以下为已姓。按《郑语》史伯又云曹姓。《列女传》四曰:齐人 梁殖会贞按:《文选 洞箫赋 注》 梁字,殖名。袭莒,战死。其妻将赴之,道逢齐庄公,朱作桓公,赵载《笺》曰:《列女传》作庄公,此云桓公,字之 也。戴改。公将吊之。 梁妻曰:如殖死有罪,朱脱死字,赵据孙潜校增,戴增同。守敬按:《寰宇记》引《列女传》有死字。君何辱命焉?如殖无罪,有先人之弊庐在下,戴改弊作敝。妾不敢与郊吊。公旋车吊诸室。妻乃哭于城下,七日而城崩。守敬按:七,《列女传》作十。《文选 洞箫赋 注》引同。《后汉书 刘瑜传 注》、《类聚》六十三、《御览》四百八十七引与此同。故《琴操》云:殖死,妻援琴作歌曰: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哀感皇天,城为之堕,朱讹作坠。赵改隳,云:隳,许规切。本作隓,《说文解字》,败城阜曰隓。徐锴曰,俗作隳。非是,今相承通俗用之。戴改堕。守敬按:《广韵》堕,许规切。《寰宇记》引《琴操》作隳,
《名胜志》作堕。即是城也。其城三重,会贞按:此以下五句,《元和志》、《寰宇记》同,惟三重作三里,误。《名胜志》重作面,无 悉二字,尤误。 悉崇峻,惟南开一门。内城方十二里,会贞按:《齐乘》四作内城周二十里,子城周十二里,《方舆纪要》同。郭周四十许里。《尸子》曰:莒君好鬼巫而国亡。会贞按:《寰宇记》引《尸子》说,章宗源辑《尸子》采此《注》至守崄全国句,似误。无知之难,小白奔焉。会贞按:《左传 庄公八年》,齐连称、管至父因无知以作乱,鲍叔牙奉小白奔莒在先。乐毅攻齐,守崄戴作险。全国。会贞按:《史记 田齐世家》,燕将乐毅败齐,入临淄,愍王出走遇杀。子襄王保莒城。后田单破燕军,迎襄王入临淄。秦始皇县之,会贞按:汉县为城阳国治,后汉属琅邪国,魏、晋属城阳郡,后属东莞郡,宋、后魏因。今莒州治。汉兴以为城阳国,会贞按:《汉志》城阳国故齐,文帝二年别为国。封朱虚侯章,会贞按:《史》、《汉 诸侯王表》,文帝二年封。治莒。会贞按:见《汉志》。王莽之莒陵也。光武合城阳国为琅邪国会贞按:《续汉志》,琅邪国,建武中省城阳国,以其县属。以封皇子京,雅好宫室,穷极伎巧,壁带饰以金银。朱壁讹作璧,戴、赵改。明帝时,朱《笺》曰:《后汉书》是章帝。此云章帝,字误。守敬按:明字不误。《京传》作肃宗,肃乃显之误也。据《传》,建武十七年封琅邪王,立三十一年薨。则薨于明帝永平十五年,不及章帝时也。正当以此订《传》之误,朱氏反以此为误,疏甚。[四]京不安莒,移治开阳矣。朱开讹作闾,
《笺》曰:《后汉书》云,移治开阳。戴、赵改开。守敬按:见《后汉书 光武十王传》。开阳见《沂水》篇。
水又南,袁公水东出清山,守敬按:《一统志》谓之青山,称,旧《志》居民以山为利,农具、 丝、薪炭之所出。在今莒州东北八十里。寻坤维西南流,此以卦名代。而注 。[五]戴改寻作遵。守敬按:水西水在今莒州东北。 水又南,浔水注之,水出于巨公之山,会贞按:莒州南六十里有马鬐山,《方舆纪要》即巨公山。《注》云,浔水出巨公山。《一统志》则谓浔水在莒州东南流经马鬐山也。西南流,旧堨以溉田,朱溉下有渚字,赵同,戴删。会贞按:《方舆纪要》引此,无渚字。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会贞按:《一统志》称旧《志》,浔水西南流过灰子泊,盖即此。浔水又西南流入 。会贞按:水自今莒州东南,西南流至州西南入 河。
水又南与葛陂水会。守敬按:《明 地理志》,莒州西南有葛沟店巡检司,葛沟即葛陂水也。水发三柱山,朱柱作注,赵从《方舆纪要》校改。戴改同。守敬按:《一统志》,三注山在日照县西南五十里,而以《沂州府志》作三柱为讹,又谓县北亦有三柱山,非葛陂水所出。窃以柱字为是。西南流径辟城南,朱讹作辟城城南,戴改上城字作土,赵删下城字。守敬按:王念孙曰,《史表》作辟,《汉表》作辟土,盖辟亦作壁,传写析为二字也。郦从《史表》作辟城是,惟城下衍城字耳。戴依《汉表》误字,改作辟土城,大非。赵删一城字,是也。城在今莒州南。世谓之辟阳城。守敬按:赵以此辟阳为审食其之所
封,见《浊漳》篇。《史记 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曰:[六]汉武帝元朔二年,封城阳共王子节侯刘壮为侯国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