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206 万字 · 约 98 小时 2 分钟 · 31 /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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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历山也」之「历山」,原文作「舜都」,今订。杨《疏》往往引全《校》语,但从赵氏转录,以王《集校》不录全氏而惟录赵氏所引也。
[二七]「阚骃曰蒲坂尧都」 按:《史记 秦本纪》:「昭襄王四年取蒲坂」。《正义》引《括地志》(三)云:「蒲坂故城在蒲州河东县南二里,即尧舜所都也。」当是据《十三州志》。
[二八]「曹大家《幽通赋 注》谓在陇西……在今渭源县西二十里」 按:曹大家注见《史记 伯夷传》正文所引,《文选 幽通赋》不见此注。又《汉志》「陇西郡首阳县」,《水经 渭水》篇:「首阳县首阳山,渭水所出。」
[二九]「乃献良马四六」 按:云四六者,天子驾六,献马故言四六。犹四马之言一驷矣。《水经注》作「良马」,今本《穆天子传》讹作「食马」,可以据校。
[三〇]「《石经》避庙讳偏傍作绁」 按:《石经》上当补「唐」字。开成《石经》避太宗庙讳,故改「绁」作「绁」。
[三一]「《禹贡锥指》,在今华阴县东北五十里」 按:《锥指》据《通典》一百七十三华阴郡华阴县下:「汉船司空故县在今华阴县理东北五十里是。」(「《禹贡锥指》」四字,今据台北本删。)
[三二]「掌华蹈衰」 按:衰讹作襄。苏林曰:「衰,衰山也。」标点本作「衰」。但无校记。
[三三]「二语出左思《吴都赋》,见《文选》」 按:检《吴都赋》作「巨鳌」,不作「巨灵」,郦氏误记,杨《疏》《要删》有之。
[三四]「《地形志》县下每载有祠……竟以神字当祠字耳」 按:《地形志》于神祠,或曰庙,或曰神祠,而曰神较少。
[三五]「守敬按《山海经》言注渭……水受通称也」 按:杨《疏》本之于郝懿行《山海经笺疏 西山经 松果之山》条注语。
[三六]「河水自潼关北东流」 按:朱《笺》本、沈本、全、赵、戴三家本同作「东北」。《寰宇记》卷六引《述征记》作「河自关东北流」。《元和志》卷七引亦作「东北」。
[三七]「《寰宇记》……黄巷坂即潼关路,引《述征记》、《西征赋》俱作黄巷」 按:金陵局刻本《寰宇记》卷六此条「巷」皆作「卷」。《书钞》百五十七亦作「卷」。
[三八]「云当作有」 按:此不必改字。云犹曰也,犹言「人道是李典营耳」。《魏志》失载此事,然耆相传此地是李典营,郦故作「云」。
[三九]「周固记开山」 熙仲按:《一统志》百七十五皇天原下引《水经注》作「阌山东首上平博」云云,阌山即泰山别峰,县以此名,在县西南七十里。据此疑开山为阌山之讹。
[四〇]「魏尚书仆射」 按:《魏志》但言官尚书,而晋《职官志》有尚书仆射,此足补史之阙文。
[四一]「藏匿泉鸠涧」 按:《汉书》「涧」作「里」。据颜《注》「冢在涧东」,则当作「涧」。
[四二]「其咸作感则误」 按:《文选》作「感」,不误。《文选 注》又引《东征记》「其西名桃原,古之柈林。」戴改「原」是。
[四三]「原赋作爪华蹈衰,苏林曰:衰,衰山也」 熙仲按:本篇校记三十二,已据此改「襄」作「衰」。杨《疏》录赵《校》引沈炳巽语,仍录苏林解,不知何以不置可否?上文又引徐广说及《括地志》雷首山异名凡七,亦不改正文「襄」字,岂存疑耶?郦氏引徐广曰「蒲坂县有襄山」,杨氏但云《集解》引徐说,其实《集解》原文尚有「或字误也」一语,何以不引?而引之于「薄山其一焉」句下,且云「华山以西,何能有河东之山?」按徐广意指襄山字误,谓衰与襄或字误也。张守节《正义》曰:「薄,音白落反;襄,音色迷反。」如张音则襄是衰之讹。《集韵 六脂》衰之字作衰与襄形近。又黄奭本《括地志》陕州芮城县下,薄山亦名衰山,则字为衰,标点本改襄作衰是也。苏林所见本《河东赋》,其证矣。《玉篇 衣部》「衰」字三音,今作蓑音先和切,训等衰者初危切,而训微者史追切。《广韵 六脂》「衰,微也,所追切」,《正义》作色迷切。
[四四]「何谓尚一军不在此年非谓此时不止一军也」 按:何氏云是庄伯十五年事,是也。诸侯新嗣立,踰年而后改元。今本《竹书》系尚一军于桓王四年,言曲沃庄伯卒,子武公立,曲沃尚一军。明年,沈约《注》云,曲沃武公元年是也。熊氏又谓非谓此时不止一军。今本《竹书》于周庄王元年,即曲沃武公灭翼之后八年,历时已二十年,大书曲沃尚一军,异于晋,则武公尚一军
历时甚久。厘王三年,武公灭晋,以宝献王,王命武公以一军为晋侯。武公在位三年卒,凡一军者二十九年,终其世未改。惠王十六年《竹书》始记晋献公作二军,又历时十五年矣。全氏云武公晚年始作二军,误。熊说是也。
[四五]「会贞按《地形志》失载湖县」 按:上文「河水又东径湖县城北」,杨《疏》已云「《地形志》无湖县」,此《注》下引《魏土地记》称宏农湖县则魏有此县,较详。熊氏按重复,当删。
[四六]「亦不云领宏农太守封南平公」 按:《历代史表》魏景元二年「陈骞为征南将军」。《晋功臣表》「骞封高平郡公,寿春平后转豫州刺史」。《晋书 文帝纪》「甘露四年使陈骞都督豫州」。疑此「南平」或为「高平」之误,「南」「高」字形近似。骞历征南将军及豫州。惜铭文不详。
[四七]「长傲客于柏谷」 按:朱《笺》已明赋作「傲宾」,郦氏引「宾」作「客」可通,「征」字当改「傲」,今订。
[四八]「于拒阳城西北」 按:赵氏引《禹贡锥指》及《方舆纪要》增「阳」字,是也。《通鉴》一百二十六「宋元嘉二十九年八月」胡《注》已引此《注》,作「于拒城之西北分为二水」是宋末本已脱此「阳」字久矣。「之」字赵谓为衍文,误,当补。今订。
[四九]「门水又东北历阳华之山」 按:《通鉴》胡《注》引此作「又北」,无「东」字。
[五〇]「全改烛水作二水」「东北流注于门水」(此句指下句《注》文言) 按:「改烛水作二水」,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引《注》时亦作「历邑川二水注之」。「东北流注于门水」,今本《山海经》脱「北」
字,郝氏云:「今本无北字,盖脱去之。」杨《疏》未及之,今补。
[五一]「东北流与右水合」 按:「东北流」下「与右水合」上,钞手脱去「径盛墙亭西,东北流」八字,今补。
[五二]「盖因水之受氏也」 按:孙氏校岱南阁本《括地志》作「以受氏」,今订正。
[五三]「全、赵、戴据《汉书》误本改《注》文,傎矣」 按:《寰宇记》作「衙山岭」,不为无据。《记》文下接《汉书 地理志》「宏农县衙山岭镇下谷, 水所出」,则乐史所见本作衙。
[五四]「故作者是之……此是字承上潘岳、袁豹之言,不当改疑」 按:杨氏意谓豹与潘岳即《注》所云作者。此卷下文又有「袁豹、崔浩亦不非其地」,非与是为对文,可证乃《注》所言作者也。《世说新语 文学》篇有「若使殷仲文读书半袁豹之叹,则其人博学可知。」
[五五]「魏氏以为好阳」 按:《元和志》七云:「后,曹公改为好阳。」
[五六]「《北史 魏孝武帝纪》、《旧唐书 太宗纪》、《肃宗纪》、《回纥传》并称陕西」 按:《北史》:「高昂率劲骑及帝于陕西」;《旧唐书》:「贞观十一年九月河溢陕西」;《肃宗纪》:「以 王倕为陕西节度大使」;《回纥传》:「至德二载十月广平王郭子仪与贼战于陕西」;其例也。详《日知录》卷三十一「陕西」条。
[五七]「自元魏至唐上元时三百许年」 按:胡《注》原文「上元」前有「干元」二字,明其为肃宗之上元二年(公元七六一年),唐高宗时亦有上元纪年,其二年为公元六七五年,相去八十余年,似不
宜省去,今补。
[五八]「赵云《公羊传》改」 按:《音义》云:「《史记》及《三传》皆作贸戎。」不当曰「云」,当作「据」或「依」。按《公羊传》无此文,赵说无据。《公羊》亦未参杜说,其或说是左氏说。今「云」改「据」。
[五九]「水出北虞山」 按:沈炳巽本同。《要删补遗》云水北出虞山。《史记 殷本纪 正义》引注《水经》云沙涧水北出虞山。则北字不可改。
[六〇]「韦昭《郑语 注》本之」 按:韦《注》云:「虢,虢叔之后西虢也。」
[六一]「西北角河水涌起,方数十丈」 按:《寰宇记》六「陜县」下引《周地图记》云:「城西北角,河水涌沸方数十丈,声闻数里」云云。据此则「带」字讹,当依改「角」。郦《注》文「西北」二字承上句西南倚山厚北临黄河之城。西北角河水涌起为句。又《御览》三百七十三引《西征记》亦作「角」,今订。
[六二]「二物谓二翁仲」 按:「二物」疑当指上文石虎所载之《石经》与翁仲而言,《石经》亦于此 没,故投铜翁仲而二物并存矣,水流峻急,水所以涌为二物所阻也。
[六三]「官刻戴本『与』作『以』」 按:聚珍本仍作「与」。
[六四]「皆铭其胸云」 按:《三辅黄图》铭文与此《注》有小出入,初兼天下「以为郡县」作「改诸侯为郡县」,「身长」作「其大」,「足六尺」作「足迹六尺」。
[六五]「斯水所以涛波者……虢山崩壅河所致耳」 按:道元此解,有卓识,不信翁仲之说,一扫
鬼神水异之荒诞。
[六六]「《括地志》、《寰宇记》引此云沙涧水北出虞山」 按:检诸家辑《括地志》皆无此文,《寰宇记》则有之。
[六七]「《平陆县志》傅岩穴在县东北二十里」 按:《方舆纪要》作县东三十五里。
[六八]「朱《笺》曰:《穆天子传》窴軨郭注」 按:检《穆天子传》五,郭《注》作「即軨坂也,今在河东大阳县。」《传》曰(左氏)入于窴軨。《傳》六「窴軨之 」則《注》曰:「今軨桥,西南悬绝,中央有两道。」朱《笺》引之。
[六九]「《晋太康地记》」 按:朱《笺》本「康」讹作「原」,赵氏校改,全、戴同。《疏》本径改,未作「记」。
[七〇]「《一统志》虞公祠在芮城县东北七十里」 按:《一统志》在芮城县,《疏》误作平陆,今订。
[七一]「周保定二年省大阳县」 按:《寰宇记》六「周天和二年省大阳县仍自故魏移河北县于郡理。」《疏》误作保定。
[七二]「天子自盬」 按:《穆天子传》郭《注》:「盬,盐池,在今河东解县。盬音古。」
[七三]「赵冬曦云……都穆云」 按:赵说出其《三门赋 序》。都说见《禹贡锥指》十三中之上引。王翰《游三门记》见《唐文粹》,都氏所据。
[七四]「《汉志》《晏子春秋》八篇」 按:杨氏误引也。《汉志》作「《晏子》八篇」。《史记 管晏列传》《正义》,是其所引。实出《史记 管晏列传》「太史公赞曰:『吾读《晏子春秋》。』」
[七五]「按《括地志》文王所避风雨……可十里许」 按:今岱南阁本、槐庐丛书及黄奭辑本均无此条。永宁县有三殽山,又名嵚岭山,在洛州永宁县西北二十里,即古之殽道也。《秦本纪 正义》引之。《疏》所引则见《通典》百七十七洛州永宁县下引。可以补遗。
[七六]「戴删六字必《大典》本之说」 按:检《大典》本果无六字,但《疏》云「必」,则似未见《大典》本语气。点校时常见此种按语,或中或不中,皆可以认为杨氏未见《大典》本,卷二十以后则语气已改,熊氏复校至彼时《续古逸丛书》已出,得参校《大典》复印件矣。(「必《大典》本之说」,今据台北本改「未免专辄」。)
[七七]「盖读声近传因失实也戴改传作转」 按:《方舆纪要》四十一云:「世谓之倚亳城,盖声相近。」故改「传」作「转」。
[七八]「《御览》四十二引此作强山」 按:《十道志》同。
《水经注疏》卷五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枝江熊会贞参疏
河水五戴无五字,又朱此下有漯水二字标目,赵同,戴删。
又东过平县北,朱作河水又东过平阴县北。全云:九字与上卷清水条复出,当是衍文,易以又东至邓四字在此,以《注》中有洛阳西北四十二里故邓乡之语,及《湛水》篇《注》可参证也。赵易四字同。戴删河水二字及阴字云:今考上言过平阴,清水来注,此不得言过平阴湛水来注明矣。后人习见平阴,罕见平,因而妄加。然湛水入河在邓,不在平县故城之东,道元于河水径平县故城北下,即云,又东,湨水入焉。于湛水云,斯乃湨川之所由,非湛水之闲关也。可证此经本作平县。守敬按:戴订是也。湛水从北来注之。湛水别有篇。
河水又东,径河阳县故城南。朱此十一字讹作《经》,戴改《注》,云:考河阳、临平、洛阳在平阴之东,平县之西,不得与《经》文淆紊。全、赵改《注》同。守敬按:汉,县属河内郡,后汉、魏、晋、后魏,因。在今孟县西三十五里。《春秋经》书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晋侯执卫侯,归于京师。朱侯下有而字,赵、戴删。会贞按:郦《注》所引《春秋》,[一]除下文首戴一条本《公羊》、《谷梁》外,皆据《左氏经》,此僖公二十八年《经》文。下春秋二字复,当删。僖公二十八年六字,当在此春秋下。《春秋左传 僖公二十八年》:冬,会于温,执卫侯。是会也,晋侯召襄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狩地。会贞按:《左传》末句言,非其地。杜《注》,河阳属晋,非王狩地。服虔、贾逵曰:河阳,温也。守敬按:《史记 周本纪 集解》引贾逵曰,河阳,晋之温也。《谷梁传》,温,河阳也。故服、贾有此说。班固《汉书 地理志》、司马彪、袁山松《郡国志》、朱山松作一崧字,赵、戴改,后同。赵云:《通鉴 晋纪》,吴国内史袁崧,胡《注》,崧当作山松,此本《晋书 列传》耳。按传,袁山松有名无字,诸本亦有作崧者,岂山松即崧之字,而以字行者耶?《晋太康地道记》、《十三州志》:河阳,别县,非温邑也。戴云:按河阳故城在今孟县西三十五里,温故
城在今温县西南三十里,是以道元辩之。守敬按:《汉志》、《续汉志》并有河阳、温二县,郦氏盖因服、贾说,恐人误以为温即河阳,故此详引古籍,辩河阳与温各是一县。然春秋时,河阳为晋温邑之地,则举温可该河阳,是以下文又明服、贾言温之故。汉高帝六年,封陈涓为侯国,守敬按:《史》、《汉表》同。王莽之河亭也。《十三州志》曰:治河上,句河,孟津河也。守敬按:孟津详下文。郭缘生《述征记》曰:践土,今冶坂城,是名异《春秋》焉,非也。朱冶讹作治,下同。赵、戴改。赵云:《魏书》作冶坂,亦作野坂。《宋书 王镇恶传》,索虏野坂戍主黑弰公游骑在芒上,是也。野、冶音同。戴云:考冶坂城,其下为冶坂津,在今孟县西南,而践土在今荥泽县西北王宫城之内,故道元辩其非。会贞按:践土有二,《春秋》僖二十八年五月,公会诸侯盟于践土。杜《注》,践土,郑地。《括地志》,荥泽县西北十五里有王宫城,《左传》所云作王宫于践土者。又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史记 周本纪》则云,晋文公召襄王,王会之河阳践土。《晋世家》亦云,壬申,文公率诸侯朝王于践土。《集解》引贾逵曰,践土,郑地名,在河内。《索隐》引刘氏云,践土一在河南,一在河北,是也。惟以元城县西之践土驿当河北之践土,则太迂远矣。郭说践土,盖以目验得之。郦因冶坂之名,与《春秋》之践土异,以郭为非,由不知河北之践土在此也。戴止知有河南之践土,故所说又失郦意。《寰宇记》,冶坂城在河阳县西北三十五里,即此冶坂城也,而又载践土城引《冀州图》在县东七里,洛阳西北四十二里。分冶坂、践土为二地,失之。今河北见者,河阳城故县也,在冶坂西北,盖晋
之温地,故羣儒有温之论矣。《魏土地记》曰:冶坂城旧名汉祖渡,守敬按:《史记 高祖本纪》,二年,南渡平阴津。冶坂在平阴东,相去不远。又《后汉书 光武帝纪》,更始元年,自洛阳北度河。建武元年八月,幸河阳,十月,入洛阳,此正其济渡处也。城险固,南临孟津河。朱此下有洛阳西北四十二里故邓乡矣十二字,赵同,戴移入上卷末。河水右径临平亭北。朱此八字讹作《经》,右作又,戴改《注》,改右。全同。戴、赵改《注》,仍又。守敬按:亭当在今孟津县西北。《帝王世纪》曰:光武葬临平亭南,西望平阴者也。守敬按:《续汉书 礼仪志 注》引《帝王世纪》同。又《后汉书 明帝纪 注》引云,光武帝原陵,在临平亭东南。[二]去洛阳十五里。《一统志》称,旧志在今孟津县西十五里。平阴详上卷。
河水又东径洛阳县北。朱此九字讹作《经》,戴改《注》,全、赵同。守敬按:县详《洛水》、《谷水》二篇。河之南岸有一碑,朱一作二,《笺》曰:宋本作一。赵、戴改。会贞按:《大典》本、明抄本并作一。北面题云:洛阳北界,津水二渚分属之也。朱脱津字,属讹作为。赵据《名胜志》引此增津,依全校改属,戴增改同。守敬按:《通鉴》,晋永嘉六年,刘聪使王粲攻傅祗于三渚。胡《注》谓此二渚及陶渚也。上旧有河平侯祠,守敬按:此河平侯当是河神。祠前有碑,今不知所在。郭颁《世语》曰:晋文王之世,大鱼见孟津,长数百步,高五丈,头在
南岸,尾在中渚河平侯祠。守敬按:八字句,《通鉴》梁中大通元年有夏州义士,为元颢守河中渚。即斯祠也。
河水又东,径平县故城北。朱此十字讹作《经》,戴改《注》,云:今考以上《注》文,记河之西来所径,至此即上《经》文所谓又东过平县北也。全、赵改同。守敬按:汉县属河南郡,后汉属河南尹。魏废,在今孟津县东。汉武帝元朔三年,封济北贞王子刘遂为侯国,赵云:沈氏曰,《汉表》作济北式王子,此从《史表》。又《史表》贞王子十一人,其五人,《汉表》以为式王子,莫可考也。守敬按:济北王十一子,所封多在魏郡、泰山、平原间,何以刘遂独在河南?梁玉绳云,元帝封菑川孝王子服为平侯,《表》云在齐,是齐郡平广县也,遂封当在彼。王莽之所谓治平矣。俗谓之小平也。守敬按:《后汉书 灵帝纪》,中平元年置八关都尉官。《注》,小平津其一也。是汉已以俗称名津。又《曹真碑》阴有小平农都尉,安定某,则小平在魏时更入金石文矣。有高祖讲武场。会贞按:《魏书 高祖纪》,太和二十年九月,东驾阅武于小平津。《通鉴 齐明帝纪》称,魏主讲武于小平津。平县在河南,《注》言县有讲武场,则亦当在河南,故下另叙河北二城。而《怀庆府志》云,在下孟州河干,俗呼蜀王城,似误。河北侧岸有二城相对,置北中郎府,[三]朱《笺》曰:郑樵《通志》云,后魏灵后时,以东中郎将带荥阳,南中郎将带鲁阳,西中郎将带弘农,北中郎将带河南。选亲贤居之,配以
强兵。徙诸徒 府户朱徒讹作从,赵、戴改。并羽林、虎贲领队防之。河水南对首阳山,会贞按:《后汉书 顺帝纪》,阳嘉元年,遣大夫谒者诣首阳山请雨。《元和志》,山在偃师县西北二十五里。《河南府志》,在县西北十五里。《春秋》所谓首戴也。会贞按:《公羊》、《谷梁经 僖五年》夏,公及诸侯会王世子于首戴。《左氏》作首止。杜《注》,卫地。陈留襄邑县东南有首乡。《续汉志》,已吾有首乡。在今睢州东南。郦氏以首阳当首戴未知何据?夷齐之歌,所矣曰登彼西山。朱《笺》曰:谢兆申云,宋本作夷齐之歌所以曰登彼西山矣。赵云:按本文自通,无庸假宋本改作。戴从宋本。会贞按:《大典》本、黄本并作所矣,无末矣字,与谢所称宋本异。歌辞详《史记 伯夷传》。上有夷齐之庙,会贞按:《史记 伯夷传 正义》引戴延之《西征记》,洛阳东北首阳山,有夷齐祠,在今偃师县西北。前有二碑,并是后汉河南尹广陵陈导、雒阳令徐循与处士平苏腾、南阳何进等立,事见其碑。全云:按《续汉书 五行志 注》引蔡邕作夷齐庙碑。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祷请名山。处士平阳苏腾字玄成,梦陟首阳,有神马之使在道,明觉而思之,以梦陟上闻。诏使者登山升祠,天寻雨。是即善长所云事具其碑也。然是平阳,非平原。考洪氏《隶释》所引,则是平原。赵、戴增作平原。会贞按:此作平,是也。《续汉志 注》作平阳,《蔡邕集》及《隶释》作平原,皆非。盖首阳在平,一也。腾梦陟首阳而称处士,必为县人,二也。郦既言碑在庙前,又言事具其碑,必目见此碑,
三也。惠栋《后汉书补注》,独从郦说,其识卓矣,惜言之不详耳。又有周公庙。守敬按:《魏书 世宗纪》,正始元年,诏立周旦、夷齐庙于首阳山。又《刘芳传》,周公庙所以别在洛阳者,盖姬旦创成洛邑,故传世洛阳崇祠不绝。夷齐庙者,亦世为洛阳界内神祠。是二庙不始于魏,特周公之庙未必亦在首阳,盖年久并废毁,至魏与夷齐庙重建于首阳耳。魏氏起玄武观于芒垂。[四]守敬按:《魏志 辛毗传》,明帝欲平北芒,令于其上作台观,则见孟津,以毗谏而止。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