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206 万字 · 约 98 小时 2 分钟 · 31 / 260

会员可开白话

「为历山也」之「历山」,原文作「舜都」,今订。杨《疏》往往引全《校》语,但从赵氏转录,以王《集校》不录全氏而惟录赵氏所引也。

[二七]「阚骃曰蒲坂尧都」 按:《史记 秦本纪》:「昭襄王四年取蒲坂」。《正义》引《括地志》(三)云:「蒲坂故城在蒲州河东县南二里,即尧舜所都也。」当是据《十三州志》。

[二八]「曹大家《幽通赋 注》谓在陇西……在今渭源县西二十里」 按:曹大家注见《史记 伯夷传》正文所引,《文选 幽通赋》不见此注。又《汉志》「陇西郡首阳县」,《水经 渭水》篇:「首阳县首阳山,渭水所出。」

[二九]「乃献良马四六」 按:云四六者,天子驾六,献马故言四六。犹四马之言一驷矣。《水经注》作「良马」,今本《穆天子传》讹作「食马」,可以据校。

[三〇]「《石经》避庙讳偏傍作绁」 按:《石经》上当补「唐」字。开成《石经》避太宗庙讳,故改「绁」作「绁」。

[三一]「《禹贡锥指》,在今华阴县东北五十里」 按:《锥指》据《通典》一百七十三华阴郡华阴县下:「汉船司空故县在今华阴县理东北五十里是。」(「《禹贡锥指》」四字,今据台北本删。)

[三二]「掌华蹈衰」 按:衰讹作襄。苏林曰:「衰,衰山也。」标点本作「衰」。但无校记。

[三三]「二语出左思《吴都赋》,见《文选》」 按:检《吴都赋》作「巨鳌」,不作「巨灵」,郦氏误记,杨《疏》《要删》有之。

[三四]「《地形志》县下每载有祠……竟以神字当祠字耳」 按:《地形志》于神祠,或曰庙,或曰神祠,而曰神较少。

[三五]「守敬按《山海经》言注渭……水受通称也」 按:杨《疏》本之于郝懿行《山海经笺疏 西山经 松果之山》条注语。

[三六]「河水自潼关北东流」 按:朱《笺》本、沈本、全、赵、戴三家本同作「东北」。《寰宇记》卷六引《述征记》作「河自关东北流」。《元和志》卷七引亦作「东北」。

[三七]「《寰宇记》……黄巷坂即潼关路,引《述征记》、《西征赋》俱作黄巷」 按:金陵局刻本《寰宇记》卷六此条「巷」皆作「卷」。《书钞》百五十七亦作「卷」。

[三八]「云当作有」 按:此不必改字。云犹曰也,犹言「人道是李典营耳」。《魏志》失载此事,然耆相传此地是李典营,郦故作「云」。

[三九]「周固记开山」 熙仲按:《一统志》百七十五皇天原下引《水经注》作「阌山东首上平博」云云,阌山即泰山别峰,县以此名,在县西南七十里。据此疑开山为阌山之讹。

[四〇]「魏尚书仆射」 按:《魏志》但言官尚书,而晋《职官志》有尚书仆射,此足补史之阙文。

[四一]「藏匿泉鸠涧」 按:《汉书》「涧」作「里」。据颜《注》「冢在涧东」,则当作「涧」。

[四二]「其咸作感则误」 按:《文选》作「感」,不误。《文选 注》又引《东征记》「其西名桃原,古之柈林。」戴改「原」是。

[四三]「原赋作爪华蹈衰,苏林曰:衰,衰山也」 熙仲按:本篇校记三十二,已据此改「襄」作「衰」。杨《疏》录赵《校》引沈炳巽语,仍录苏林解,不知何以不置可否?上文又引徐广说及《括地志》雷首山异名凡七,亦不改正文「襄」字,岂存疑耶?郦氏引徐广曰「蒲坂县有襄山」,杨氏但云《集解》引徐说,其实《集解》原文尚有「或字误也」一语,何以不引?而引之于「薄山其一焉」句下,且云「华山以西,何能有河东之山?」按徐广意指襄山字误,谓衰与襄或字误也。张守节《正义》曰:「薄,音白落反;襄,音色迷反。」如张音则襄是衰之讹。《集韵 六脂》衰之字作衰与襄形近。又黄奭本《括地志》陕州芮城县下,薄山亦名衰山,则字为衰,标点本改襄作衰是也。苏林所见本《河东赋》,其证矣。《玉篇 衣部》「衰」字三音,今作蓑音先和切,训等衰者初危切,而训微者史追切。《广韵 六脂》「衰,微也,所追切」,《正义》作色迷切。

[四四]「何谓尚一军不在此年非谓此时不止一军也」 按:何氏云是庄伯十五年事,是也。诸侯新嗣立,踰年而后改元。今本《竹书》系尚一军于桓王四年,言曲沃庄伯卒,子武公立,曲沃尚一军。明年,沈约《注》云,曲沃武公元年是也。熊氏又谓非谓此时不止一军。今本《竹书》于周庄王元年,即曲沃武公灭翼之后八年,历时已二十年,大书曲沃尚一军,异于晋,则武公尚一军

历时甚久。厘王三年,武公灭晋,以宝献王,王命武公以一军为晋侯。武公在位三年卒,凡一军者二十九年,终其世未改。惠王十六年《竹书》始记晋献公作二军,又历时十五年矣。全氏云武公晚年始作二军,误。熊说是也。

[四五]「会贞按《地形志》失载湖县」 按:上文「河水又东径湖县城北」,杨《疏》已云「《地形志》无湖县」,此《注》下引《魏土地记》称宏农湖县则魏有此县,较详。熊氏按重复,当删。

[四六]「亦不云领宏农太守封南平公」 按:《历代史表》魏景元二年「陈骞为征南将军」。《晋功臣表》「骞封高平郡公,寿春平后转豫州刺史」。《晋书 文帝纪》「甘露四年使陈骞都督豫州」。疑此「南平」或为「高平」之误,「南」「高」字形近似。骞历征南将军及豫州。惜铭文不详。

[四七]「长傲客于柏谷」 按:朱《笺》已明赋作「傲宾」,郦氏引「宾」作「客」可通,「征」字当改「傲」,今订。

[四八]「于拒阳城西北」 按:赵氏引《禹贡锥指》及《方舆纪要》增「阳」字,是也。《通鉴》一百二十六「宋元嘉二十九年八月」胡《注》已引此《注》,作「于拒城之西北分为二水」是宋末本已脱此「阳」字久矣。「之」字赵谓为衍文,误,当补。今订。

[四九]「门水又东北历阳华之山」 按:《通鉴》胡《注》引此作「又北」,无「东」字。

[五〇]「全改烛水作二水」「东北流注于门水」(此句指下句《注》文言) 按:「改烛水作二水」,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引《注》时亦作「历邑川二水注之」。「东北流注于门水」,今本《山海经》脱「北」

字,郝氏云:「今本无北字,盖脱去之。」杨《疏》未及之,今补。

[五一]「东北流与右水合」 按:「东北流」下「与右水合」上,钞手脱去「径盛墙亭西,东北流」八字,今补。

[五二]「盖因水之受氏也」 按:孙氏校岱南阁本《括地志》作「以受氏」,今订正。

[五三]「全、赵、戴据《汉书》误本改《注》文,傎矣」 按:《寰宇记》作「衙山岭」,不为无据。《记》文下接《汉书 地理志》「宏农县衙山岭镇下谷, 水所出」,则乐史所见本作衙。

[五四]「故作者是之……此是字承上潘岳、袁豹之言,不当改疑」 按:杨氏意谓豹与潘岳即《注》所云作者。此卷下文又有「袁豹、崔浩亦不非其地」,非与是为对文,可证乃《注》所言作者也。《世说新语 文学》篇有「若使殷仲文读书半袁豹之叹,则其人博学可知。」

[五五]「魏氏以为好阳」 按:《元和志》七云:「后,曹公改为好阳。」

[五六]「《北史 魏孝武帝纪》、《旧唐书 太宗纪》、《肃宗纪》、《回纥传》并称陕西」 按:《北史》:「高昂率劲骑及帝于陕西」;《旧唐书》:「贞观十一年九月河溢陕西」;《肃宗纪》:「以 王倕为陕西节度大使」;《回纥传》:「至德二载十月广平王郭子仪与贼战于陕西」;其例也。详《日知录》卷三十一「陕西」条。

[五七]「自元魏至唐上元时三百许年」 按:胡《注》原文「上元」前有「干元」二字,明其为肃宗之上元二年(公元七六一年),唐高宗时亦有上元纪年,其二年为公元六七五年,相去八十余年,似不

宜省去,今补。

[五八]「赵云《公羊传》改」 按:《音义》云:「《史记》及《三传》皆作贸戎。」不当曰「云」,当作「据」或「依」。按《公羊传》无此文,赵说无据。《公羊》亦未参杜说,其或说是左氏说。今「云」改「据」。

[五九]「水出北虞山」 按:沈炳巽本同。《要删补遗》云水北出虞山。《史记 殷本纪 正义》引注《水经》云沙涧水北出虞山。则北字不可改。

[六〇]「韦昭《郑语 注》本之」 按:韦《注》云:「虢,虢叔之后西虢也。」

[六一]「西北角河水涌起,方数十丈」 按:《寰宇记》六「陜县」下引《周地图记》云:「城西北角,河水涌沸方数十丈,声闻数里」云云。据此则「带」字讹,当依改「角」。郦《注》文「西北」二字承上句西南倚山厚北临黄河之城。西北角河水涌起为句。又《御览》三百七十三引《西征记》亦作「角」,今订。

[六二]「二物谓二翁仲」 按:「二物」疑当指上文石虎所载之《石经》与翁仲而言,《石经》亦于此 没,故投铜翁仲而二物并存矣,水流峻急,水所以涌为二物所阻也。

[六三]「官刻戴本『与』作『以』」 按:聚珍本仍作「与」。

[六四]「皆铭其胸云」 按:《三辅黄图》铭文与此《注》有小出入,初兼天下「以为郡县」作「改诸侯为郡县」,「身长」作「其大」,「足六尺」作「足迹六尺」。

[六五]「斯水所以涛波者……虢山崩壅河所致耳」 按:道元此解,有卓识,不信翁仲之说,一扫

鬼神水异之荒诞。

[六六]「《括地志》、《寰宇记》引此云沙涧水北出虞山」 按:检诸家辑《括地志》皆无此文,《寰宇记》则有之。

[六七]「《平陆县志》傅岩穴在县东北二十里」 按:《方舆纪要》作县东三十五里。

[六八]「朱《笺》曰:《穆天子传》窴軨郭注」 按:检《穆天子传》五,郭《注》作「即軨坂也,今在河东大阳县。」《传》曰(左氏)入于窴軨。《傳》六「窴軨之 」則《注》曰:「今軨桥,西南悬绝,中央有两道。」朱《笺》引之。

[六九]「《晋太康地记》」 按:朱《笺》本「康」讹作「原」,赵氏校改,全、戴同。《疏》本径改,未作「记」。

[七〇]「《一统志》虞公祠在芮城县东北七十里」 按:《一统志》在芮城县,《疏》误作平陆,今订。

[七一]「周保定二年省大阳县」 按:《寰宇记》六「周天和二年省大阳县仍自故魏移河北县于郡理。」《疏》误作保定。

[七二]「天子自盬」 按:《穆天子传》郭《注》:「盬,盐池,在今河东解县。盬音古。」

[七三]「赵冬曦云……都穆云」 按:赵说出其《三门赋 序》。都说见《禹贡锥指》十三中之上引。王翰《游三门记》见《唐文粹》,都氏所据。

[七四]「《汉志》《晏子春秋》八篇」 按:杨氏误引也。《汉志》作「《晏子》八篇」。《史记 管晏列传》《正义》,是其所引。实出《史记 管晏列传》「太史公赞曰:『吾读《晏子春秋》。』」

[七五]「按《括地志》文王所避风雨……可十里许」 按:今岱南阁本、槐庐丛书及黄奭辑本均无此条。永宁县有三殽山,又名嵚岭山,在洛州永宁县西北二十里,即古之殽道也。《秦本纪 正义》引之。《疏》所引则见《通典》百七十七洛州永宁县下引。可以补遗。

[七六]「戴删六字必《大典》本之说」 按:检《大典》本果无六字,但《疏》云「必」,则似未见《大典》本语气。点校时常见此种按语,或中或不中,皆可以认为杨氏未见《大典》本,卷二十以后则语气已改,熊氏复校至彼时《续古逸丛书》已出,得参校《大典》复印件矣。(「必《大典》本之说」,今据台北本改「未免专辄」。)

[七七]「盖读声近传因失实也戴改传作转」 按:《方舆纪要》四十一云:「世谓之倚亳城,盖声相近。」故改「传」作「转」。

[七八]「《御览》四十二引此作强山」 按:《十道志》同。

《水经注疏》卷五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枝江熊会贞参疏

河水五戴无五字,又朱此下有漯水二字标目,赵同,戴删。

又东过平县北,朱作河水又东过平阴县北。全云:九字与上卷清水条复出,当是衍文,易以又东至邓四字在此,以《注》中有洛阳西北四十二里故邓乡之语,及《湛水》篇《注》可参证也。赵易四字同。戴删河水二字及阴字云:今考上言过平阴,清水来注,此不得言过平阴湛水来注明矣。后人习见平阴,罕见平,因而妄加。然湛水入河在邓,不在平县故城之东,道元于河水径平县故城北下,即云,又东,湨水入焉。于湛水云,斯乃湨川之所由,非湛水之闲关也。可证此经本作平县。守敬按:戴订是也。湛水从北来注之。湛水别有篇。

河水又东,径河阳县故城南。朱此十一字讹作《经》,戴改《注》,云:考河阳、临平、洛阳在平阴之东,平县之西,不得与《经》文淆紊。全、赵改《注》同。守敬按:汉,县属河内郡,后汉、魏、晋、后魏,因。在今孟县西三十五里。《春秋经》书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晋侯执卫侯,归于京师。朱侯下有而字,赵、戴删。会贞按:郦《注》所引《春秋》,[一]除下文首戴一条本《公羊》、《谷梁》外,皆据《左氏经》,此僖公二十八年《经》文。下春秋二字复,当删。僖公二十八年六字,当在此春秋下。《春秋左传 僖公二十八年》:冬,会于温,执卫侯。是会也,晋侯召襄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狩地。会贞按:《左传》末句言,非其地。杜《注》,河阳属晋,非王狩地。服虔、贾逵曰:河阳,温也。守敬按:《史记 周本纪 集解》引贾逵曰,河阳,晋之温也。《谷梁传》,温,河阳也。故服、贾有此说。班固《汉书 地理志》、司马彪、袁山松《郡国志》、朱山松作一崧字,赵、戴改,后同。赵云:《通鉴 晋纪》,吴国内史袁崧,胡《注》,崧当作山松,此本《晋书 列传》耳。按传,袁山松有名无字,诸本亦有作崧者,岂山松即崧之字,而以字行者耶?《晋太康地道记》、《十三州志》:河阳,别县,非温邑也。戴云:按河阳故城在今孟县西三十五里,温故

城在今温县西南三十里,是以道元辩之。守敬按:《汉志》、《续汉志》并有河阳、温二县,郦氏盖因服、贾说,恐人误以为温即河阳,故此详引古籍,辩河阳与温各是一县。然春秋时,河阳为晋温邑之地,则举温可该河阳,是以下文又明服、贾言温之故。汉高帝六年,封陈涓为侯国,守敬按:《史》、《汉表》同。王莽之河亭也。《十三州志》曰:治河上,句河,孟津河也。守敬按:孟津详下文。郭缘生《述征记》曰:践土,今冶坂城,是名异《春秋》焉,非也。朱冶讹作治,下同。赵、戴改。赵云:《魏书》作冶坂,亦作野坂。《宋书 王镇恶传》,索虏野坂戍主黑弰公游骑在芒上,是也。野、冶音同。戴云:考冶坂城,其下为冶坂津,在今孟县西南,而践土在今荥泽县西北王宫城之内,故道元辩其非。会贞按:践土有二,《春秋》僖二十八年五月,公会诸侯盟于践土。杜《注》,践土,郑地。《括地志》,荥泽县西北十五里有王宫城,《左传》所云作王宫于践土者。又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史记 周本纪》则云,晋文公召襄王,王会之河阳践土。《晋世家》亦云,壬申,文公率诸侯朝王于践土。《集解》引贾逵曰,践土,郑地名,在河内。《索隐》引刘氏云,践土一在河南,一在河北,是也。惟以元城县西之践土驿当河北之践土,则太迂远矣。郭说践土,盖以目验得之。郦因冶坂之名,与《春秋》之践土异,以郭为非,由不知河北之践土在此也。戴止知有河南之践土,故所说又失郦意。《寰宇记》,冶坂城在河阳县西北三十五里,即此冶坂城也,而又载践土城引《冀州图》在县东七里,洛阳西北四十二里。分冶坂、践土为二地,失之。今河北见者,河阳城故县也,在冶坂西北,盖晋

之温地,故羣儒有温之论矣。《魏土地记》曰:冶坂城旧名汉祖渡,守敬按:《史记 高祖本纪》,二年,南渡平阴津。冶坂在平阴东,相去不远。又《后汉书 光武帝纪》,更始元年,自洛阳北度河。建武元年八月,幸河阳,十月,入洛阳,此正其济渡处也。城险固,南临孟津河。朱此下有洛阳西北四十二里故邓乡矣十二字,赵同,戴移入上卷末。河水右径临平亭北。朱此八字讹作《经》,右作又,戴改《注》,改右。全同。戴、赵改《注》,仍又。守敬按:亭当在今孟津县西北。《帝王世纪》曰:光武葬临平亭南,西望平阴者也。守敬按:《续汉书 礼仪志 注》引《帝王世纪》同。又《后汉书 明帝纪 注》引云,光武帝原陵,在临平亭东南。[二]去洛阳十五里。《一统志》称,旧志在今孟津县西十五里。平阴详上卷。

河水又东径洛阳县北。朱此九字讹作《经》,戴改《注》,全、赵同。守敬按:县详《洛水》、《谷水》二篇。河之南岸有一碑,朱一作二,《笺》曰:宋本作一。赵、戴改。会贞按:《大典》本、明抄本并作一。北面题云:洛阳北界,津水二渚分属之也。朱脱津字,属讹作为。赵据《名胜志》引此增津,依全校改属,戴增改同。守敬按:《通鉴》,晋永嘉六年,刘聪使王粲攻傅祗于三渚。胡《注》谓此二渚及陶渚也。上旧有河平侯祠,守敬按:此河平侯当是河神。祠前有碑,今不知所在。郭颁《世语》曰:晋文王之世,大鱼见孟津,长数百步,高五丈,头在

南岸,尾在中渚河平侯祠。守敬按:八字句,《通鉴》梁中大通元年有夏州义士,为元颢守河中渚。即斯祠也。

河水又东,径平县故城北。朱此十字讹作《经》,戴改《注》,云:今考以上《注》文,记河之西来所径,至此即上《经》文所谓又东过平县北也。全、赵改同。守敬按:汉县属河南郡,后汉属河南尹。魏废,在今孟津县东。汉武帝元朔三年,封济北贞王子刘遂为侯国,赵云:沈氏曰,《汉表》作济北式王子,此从《史表》。又《史表》贞王子十一人,其五人,《汉表》以为式王子,莫可考也。守敬按:济北王十一子,所封多在魏郡、泰山、平原间,何以刘遂独在河南?梁玉绳云,元帝封菑川孝王子服为平侯,《表》云在齐,是齐郡平广县也,遂封当在彼。王莽之所谓治平矣。俗谓之小平也。守敬按:《后汉书 灵帝纪》,中平元年置八关都尉官。《注》,小平津其一也。是汉已以俗称名津。又《曹真碑》阴有小平农都尉,安定某,则小平在魏时更入金石文矣。有高祖讲武场。会贞按:《魏书 高祖纪》,太和二十年九月,东驾阅武于小平津。《通鉴 齐明帝纪》称,魏主讲武于小平津。平县在河南,《注》言县有讲武场,则亦当在河南,故下另叙河北二城。而《怀庆府志》云,在下孟州河干,俗呼蜀王城,似误。河北侧岸有二城相对,置北中郎府,[三]朱《笺》曰:郑樵《通志》云,后魏灵后时,以东中郎将带荥阳,南中郎将带鲁阳,西中郎将带弘农,北中郎将带河南。选亲贤居之,配以

强兵。徙诸徒 府户朱徒讹作从,赵、戴改。并羽林、虎贲领队防之。河水南对首阳山,会贞按:《后汉书 顺帝纪》,阳嘉元年,遣大夫谒者诣首阳山请雨。《元和志》,山在偃师县西北二十五里。《河南府志》,在县西北十五里。《春秋》所谓首戴也。会贞按:《公羊》、《谷梁经 僖五年》夏,公及诸侯会王世子于首戴。《左氏》作首止。杜《注》,卫地。陈留襄邑县东南有首乡。《续汉志》,已吾有首乡。在今睢州东南。郦氏以首阳当首戴未知何据?夷齐之歌,所矣曰登彼西山。朱《笺》曰:谢兆申云,宋本作夷齐之歌所以曰登彼西山矣。赵云:按本文自通,无庸假宋本改作。戴从宋本。会贞按:《大典》本、黄本并作所矣,无末矣字,与谢所称宋本异。歌辞详《史记 伯夷传》。上有夷齐之庙,会贞按:《史记 伯夷传 正义》引戴延之《西征记》,洛阳东北首阳山,有夷齐祠,在今偃师县西北。前有二碑,并是后汉河南尹广陵陈导、雒阳令徐循与处士平苏腾、南阳何进等立,事见其碑。全云:按《续汉书 五行志 注》引蔡邕作夷齐庙碑。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祷请名山。处士平阳苏腾字玄成,梦陟首阳,有神马之使在道,明觉而思之,以梦陟上闻。诏使者登山升祠,天寻雨。是即善长所云事具其碑也。然是平阳,非平原。考洪氏《隶释》所引,则是平原。赵、戴增作平原。会贞按:此作平,是也。《续汉志 注》作平阳,《蔡邕集》及《隶释》作平原,皆非。盖首阳在平,一也。腾梦陟首阳而称处士,必为县人,二也。郦既言碑在庙前,又言事具其碑,必目见此碑,

三也。惠栋《后汉书补注》,独从郦说,其识卓矣,惜言之不详耳。又有周公庙。守敬按:《魏书 世宗纪》,正始元年,诏立周旦、夷齐庙于首阳山。又《刘芳传》,周公庙所以别在洛阳者,盖姬旦创成洛邑,故传世洛阳崇祠不绝。夷齐庙者,亦世为洛阳界内神祠。是二庙不始于魏,特周公之庙未必亦在首阳,盖年久并废毁,至魏与夷齐庙重建于首阳耳。魏氏起玄武观于芒垂。[四]守敬按:《魏志 辛毗传》,明帝欲平北芒,令于其上作台观,则见孟津,以毗谏而止。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水经注疏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