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福州府志万历本
66 万字 · 约 31 小时 17 分钟 · 75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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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辱,拾刀自杀。贼义而敛之,并释诸同虏者。
林烈女,名宾,侯官人。少许聘同邑黄材,未及娶而材卒。烈女年十八矣,闻之号恸,奔材殡所,誓天不贰。材家贫,烈女脱簪珥易棺葬之,独居纺绩,其节尤著,诏旌之。
二陈烈女,俱福清人。陈兰女许聘林招德,未娶而招德溺死,女即矢志归林,孝奉尊嫜,虽凶年而养未尝缺,精于女红,独处一楼,日夜抒轴声不绝。邑人益重其贤,布数尺争市之,号曰节女布云。
陈镜女,亦许聘施元衡,将婚而夫卒。镜女闻之,即自缢,母救而止之。遂适施,纺绩奉姑舅,与兰女同节。嘉靖间,有司上其事,得旌。兰女以居远乡,犹未之举。
廖贞女,吉安罗文毅公传:贞女名璧,闽县人。父元熙与彭岳素厚善,许女其子梦槐。明年,岳死,女为去容饰不御者,心丧然。年十八,归彭有期矣。梦槐舟行溺死,女闻讣哀愤,即欲自经,母防视弗获。乃请于祖母及母,往视殓,抚尸恸哭,声酸裂尸,若为更生,泫泫且出泪,口鼻血迸流。廖氏挽之还,踊而呼:“父母既以儿许人,复何归乎?”父母遂不忍复有言。贞女舅岳,故江西人也,娶于罗,客闽,复纳薛氏,举梦槐。岳卒,后罗与薛时不相能,贞女泣谏曰:“新妇所恃为命者二姑,今二姑不一心若此,新妇将何依耶?”言讫又恸哭。二姑感动,亦哭,遂和好无间。时彭氏家落。梦槐又无兄弟可赖恃,闻者莫不心恻叹嗟。洪先曰:“岳所娶即予从姑,余姑产一子,携入闽夭死,岁时音问,恒为之悲,故闻贞女甚悉,兹事盖传实也。”贞女于万历五年卒,年五十六。七年,诏旌。
林氏二烈女,长金小,次玉小,闽县人,熹女也。金小年二十嫁连江郑辉,育一子矣。玉小笄而未嫁也。嘉靖四十二年,倭入寇,至其村壶江。金小适归宁,与妹扶母乘舟避之。贼突登舟,二女恐见恶,皆自投于江。金小且死,置其子谓母抱还郑,玉小则脱簪珥与母,闻者莫不酸哀。数日,二尸逆流而上,其父收葬之。
贞 女
闽县有林氏名顺,故民文炤女,幼许郑鸣鹤;黄氏名坤姐,幼许林启愚;彭氏,幼许李科。侯官有陈氏名庄卿,金华知府京孙女,幼许周大乐;林氏名绶,御史瑭孙女,幼许张组;廖氏名以庄,生员世经女,幼许周文;李氏名珊,故民彬女,幼许邵文典;林氏名富姐,幼许黄廷桂。连江有林氏名顺德,知州金女,幼许孙梦弼;陈氏,故民宗权女,幼许黄应龙。永福有黄氏名淑真,知县楷女,幼许方时兴。福清有魏氏名聚金,生员奇春女,幼许林一莲;郑氏名勤娘,故民筹女,幼许严仕擢;陈氏名细举,幼许郑从岳;林氏名细娘,幼许王一法。福州卫有李氏名芸卿,指挥澍女,幼许叶露泽。皆未婚而奔其丧、之死矢靡忒者,观风使者先后上其事,诏各旌其门。独闽县林氏顺未旌,而督学宪副耿定方匾曰:“贞孝”。其彭氏、黄氏坤姐、侯官林氏富姐、永福黄氏淑真、福清陈氏细举、林氏细银,俱未旌。
林贞女菜姐,其妹仁姐,闽县人,参政舜道女也。贞女许嫁长乐中丞陈省子长源,于归有日矣。长源死,贞女欲奔其丧,父母不可,日夜号泣,矢志靡他。其妹友厥姊,姊不茹荤,己亦不茹荤,姊病不能寝,己亦不敢寝,积劳瘁先卒。贞女益愤郁,呕血数升而绝。将死,曰:“葬我,必之长乐。”时万历五年六月也。士大夫闻之,姊贞而妹友,即烈丈夫难之矣。参政友人林燫哀其志,为楚歌以吊:“兰生兮葳蕤,沐芳馨兮为谁施?指苍天以为正兮,矢肝胆而陈词。曰余未见君子兮,心既许而不移。之死匪他兮,幸父母焉听之?躬自悼兮遂余志。夫何女弟之婵娟兮,友因心而独至。羌日夜其唁余兮,忘寝食与劳瘁。彼鹡鸰之在原兮,痛婉娈之永弃。余既悲余命之不辰兮,又重之以惨伤。涕阑干而横流兮,魂怳怳而飞扬。掩浮云而上征兮,求灵修于帝傍。过宋都兮吊伯姬,航淇水兮讯共姜。历九疑之巑岏兮,谒帝女而浮湘。形蘧蘧而不可化兮。又难以假翼于凤凰。吁嗟!父母养我不卒兮不如无生,览女图以自镜兮,吾慕夫古之人有行。虽归骨于山麓兮,惟皇穹照余之精诚。千秋兮万礻冀,安节兮令名。”后三十余年,有贞女林氏,名玙芳,即太宗伯燫孙女,户部员外郎世吉女也。幼许潮阳令吴万全之子尔雅,未婚而尔雅卒。女年十有六,即欲奔其丧,父母难之。女重违父母命,从此斋素自持,誓必为吴门鬼。间有从臾者,闻之辄歔歔泣欲死,泣而滨于死者屡,父母知其志坚不可转也。盖足不履阈外者十有二年,临卒,曰:“葬归于吴。”合掌念弥陀十数声而瞑。往尝读宗伯所吊林贞女辞,每为之泫然泪下,乃今宗伯有孙女,岂不与大参之女较烈齐芳哉?余又闻贞女幼聪慧,其父为解《孝经》、《列女传》诸书,贞女固心则之。呜呼!是可以见宗伯于地下,无忝所生矣。
论曰:余诵《诗》至《柏舟》,未尝不废卷而叹也。夫共伯早夭,共姜矢志,死而靡他,此固操不二之心,贞从一之义者也。若女子之未字者,则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迓轮未卜,结褵未施,一失所天,甘与同死。远视共姜,其节弥贞,其心弥烈矣。呜呼!婉娈季女,目不探文史之林,足不逾闺阃之阈,乃率其秉心,为此殊行,流芳千礻冀,照耀两间,一何伟也。世有为丈夫者,载质儋爵,慕位薰心,蘅变为萧,橘化为枳,昏夜乞而白日骄,甚且谓他人父,谓他人母,有靦面目,良足哀矣。善乎先正之言曰:“天下失道,道在妇人;丈夫绝学,学在女子。”
方氏,闽县赵天麟妻。嘉靖三十八年,倭寇入其乡长湾,天麟出御贼,举家浮江。贼突至舟,驱天麟父母入水。方氏及天麟妹坤淑俱年少,恐贼污,投于江。同时有福清陈一德妻施氏,与小姑陈细娘遇贼,亦相持赴水死。
何玉真,福清林侹妻也。倭寇福清,侹父子俱执,贼质侹以求赂而不得,侹死,何遂自杀。同时有林氏者,庠生张季临妻也。亦与姑俱执,林求以身代姑免。林乃绐贼曰:“我宅前池中,大有金宝。”贼信之,林导往,至则自投于水,贼以长枪刺杀之。
石采蒿,参政璧之孙女也。幼不妄笑语。嘉靖间,倭入寇,采蒿随母避之,即系小刀衣带间,母怪问,曰:“急即死耳!”既而遇贼,赴水陷泥淖中,贼欲援之,采蒿自杀。数日,家人收其尸,色如生。
吴氏,长乐许鉴妻。嘉靖间,倭寇长乐,鉴夫妇俱见执。贼挟刃鉴,吴抱而哭,请代之,贼遂杀吴。同县时有廉氏,林师学妻;吴玉莲,陈九叙妻,俱不肯污贼死。
薛氏,福清人。年十三,许聘林以聪。聪寻染恶疾,当婚期,中外妪媪劝毋行,薛曰:“彼孤贫病困,俯仰何依乎?”不听,竟归林。十年,举一子,朝夕为夫浣濯无难色。夫卒时,薛年二十八矣。抚孤成立,复以寿终。万历中,诏旌之。人咸谓厉而生子,夫妇谐伉俪者十年,而不相传染,盖奇节之报云。
刘氏名淑真,连江黄缙妻。缙死,刘抚孤应龙,聘陈聪小为室。无何,应龙卒,尚未婚。陈奔其丧,与姑同寝处。两嫠茕茕,形影相吊。逮姑亡,而妇亦随殁。万历十六年诏旌。
叶氏名默,福清人,知州赠太子太保叶朝荣女。适林守定,逾年,守定故。氏恸哭仆地,欲以身殉。家人察其意,伺之密,父怜其志,欲归而赡之,不听。无何,其舅林质卿纳富室聘,将拥迫以行。氏度必不免,遂取刃自刎死。万历十九年,诏旌之。
林氏名懋细,福清人,教谕资澜女。年十七适郑汝舟。汝舟父天佐,为惠州府同知,携其子与妇之任。明年,汝舟还应试,数月,感疾卒。林闻讣奔丧,冯棺哭奠,闭户自刎。几绝,家人救免,药护之。乘间以指爪抉药,断喉而死。万历二十二年诏旌之。
林氏,福清人,长乐何梦卜妻。梦卜举嘉靖丁酉乡荐第二人,逾年而卒。家故贫,遗一子起渤。林年二十有四,矢志茹荼抚摩督诲。既长,补郡弟子员,为娶郑氏。无何,起渤又卒,未有子。郑年二十有六,妇姑相依为命。纺绩治生,频至不能举火,而忍饥俟死,绝无怨色。里中人莫不怜之。林七十七卒,郑拮据营葬,并葬其夫,年六十余,今尚存。
陈氏,名臾姐,长乐行太仆寺卿文沛女。适闽县林镜,大尹堪之子也。镜早夭,氏年方十九,哀恸不欲生,姑解之曰:“妇有孕,幸而男乎。固延如线之脉也。”氏闻言忍死以俟,弥月举一男,甫周而殇,氏哀恸欲绝,姑复再四解之曰:“吾虽老,尚有余年,妇念儿,则无捐生弃我。”氏遂屏荤茹素,奉姑至耄耋,未尝少懈,盖四十余年,家人不闻其声。姑卒年九十二,而氏年六十三矣。先是巡按御史何熊祥、刘应龙各匾其庐,候题诏,今年七十,尚未举。
马氏,大司徒森女,适王参知应钟子德渼。婚逾月,德渼亡焉。欲死者屡,已又念夫未有子,无为持三年丧者。迨丧毕,私治送终之具,请于父曰:“女今可以死矣。”遂绝食而卒。
闽 县
金 氏千户汤泉妻。
李 氏曾理瑶妻。
潘 氏谢巘妻,子镛。成化间,岁贡。
陈 氏举人李烜妻,烜,天顺十年,会试焚死。
黄 氏林浚妻,子庭棡。弘治间,岁贡。
陈 氏张浚妻。
李 氏林克囗妻。
吴 氏邓标妻。
王 氏杨和生妻。子永。宣德丁未进士。
潘 氏陈启妻。子傅。正统丙辰进士。
林 氏高明妻。子圭。天顺己卯举人。
邓 氏高孔文妻。
姜 氏龚廷逵妻。
王 氏举人林玠妻。子文缵。弘治乙丑进士。
张 氏陈正谟妻。子公升。嘉靖乙丑进士。
陈 氏邓炜妻。子原玉。嘉靖己酉举人。
张 氏陈台妻。
许 氏林络妻。孙堪。嘉靖癸卯举人。曾孙材。万历癸未进士。
邹 氏庄弘绅妻。子严。嘉靖癸卯举人。
张 氏县学生郑洛妻。子耀。万历乙酉举人。
侯官县
赵 氏林文明妻。
蓝 氏县学生王銮妻。
林 氏李徽妻。子源。成化辛卯举人。
王 氏府县生马谦妾。
怀安县
蔡 氏举人马俊妻。孙森。嘉靖乙未进士。
俞 氏金石妻。子文明。弘治戊午举人。
长乐县
陈 氏高伯明妻。
陈 氏谢磔妻。
陈 氏谢文爵妻,爵,磔之子
福清县
王 氏龚孟旸妻
何 氏县学生郭世治妻,子万程。嘉靖乙未进士。
卢 氏主事郭万程妻。
王 氏县学生林日休妻。子偕春,隆庆庚子举人。
谢 氏林晚翠妻。子延植,万历辛未进士。
王 氏县学生林岫妻。
林 氏郭应璧妻。
王 氏杨叔英妻。
吴 氏何仪凤妻。
吴 氏林世蓁妻。子尚义,万历乙酉举人。
林 氏何尚友妻。
以上已旌者四十人。
闽 县
钟 氏林廷振妻。子深,成化庚子举人。
邓 氏举人余庭彬妻。
高 氏举人郑世泽妻。子余庆,正德丁卯举人。
叶 氏刘文斌妻。孙世扬,正德丁丑进士。
陈 氏知府孟玘继妻。子嵩,弘治己卯举人。
何 氏县学生林广妻。
朱 氏林泽妻。泽,广之子。
唐 氏陈煇妻。
叶 氏陈泰妻。
胡 氏陈瑶妻。
王 氏陈住妻。
王 氏刘璁妻。
林 氏叶淮节妻。
陈 氏陈贤妻。
李 氏赵懋妻。
吴 氏教谕李廷韶妻。
郑 氏副使陈叔绍妻。
林秀卿杨文正妻。
杨 氏陈珍妻。
陈 氏县学生官鼎妻。
李 氏陈绍惠妻。
黄 氏林世融妻,布政泽女。
罗 氏杨珙妻,教谕泽女。
陈 氏沈聪妻。
曾 氏府学生黄涣妻。
林 氏陈凤岐妻。嗣子联芳,嘉靖丙辰进士。
陈 氏叶英妻。子继熙,嘉靖庚子举人。
李 氏县学生蒋国华妻。
张 氏邓魁妻。
刘 氏赠太常少卿谢蕡妾。
谢 氏举人甘一夔妻。
陈 氏举人林允大妻。
余 氏林世显妻。
欧 氏周韶妻。
邵 氏赠主事陈源清妾。
张 氏举人李鸣金妻。
陈 氏举人林良材妻。
王 氏贡士林庭奎妾。
黄 氏县学生刘尚敬妻。
谢 氏县学生邓应祯妻。
吴 氏林道行妻。
董 氏郑人彦妻。
陈 氏县学生郑鼎夫妻。
陈 氏郑蔶妻。
叶 氏张绍彝妻。
郑 氏张濴妻。
孙 氏张琏妻。曾孙炳,万历癸酉举人。
杨 氏叶干冏妻。
王 氏舒□妻。
郑 氏林公迁妻。
倪 氏县学生郑宗德妻。
蔡 氏董汝元妻。
郑 氏林朝宾妻。
陈 氏董世连妻。
陈 氏林世芳妻。
孙 氏王用宾妻。
郑 氏唐桂妻。
吴 氏县学生李大林妻。
王 氏李一鹏妻。鹏,大林嗣子。
陈 氏举人袁敬德妻。
林 氏县学生黄壂妻。施氏,壂妾。
刘 氏陈焲妻。
侯官县
林 氏何旻妻。子琼。永乐乙未进士。
吴 氏赵王忽妻。子正,宣德己酉举人。
张 氏俞士渊妻。
王 氏杨源妻。子登,宣德丙子举人。
许 氏卢达妻。
李寄娘林继成妾。
张 氏杨文瀚妻。
陈 氏理问林育妻。
戴 氏张道南妻。
周 氏举人郑瑛妻。
陈 氏县学生员王应春妻。
陈 氏张鉴妻。
郑 氏杨英妻。
薛 氏林柏妻。
黄 氏右卫谢瑀妻。
林 氏县学生陈仕基妻。
林 氏郑汝试妻。
李 氏举人林惟谨妻。
王 氏县学生蓝烛妻。
叶 氏高允升妻。进士春泽女。
卞 氏县学生冯德光妻。
冯 氏县学生陈道谏妻。
庄 氏举人郑熙妻。
刘 氏县学生陈璧妻。
怀安县
俞 氏黄应妻。子安,永乐丙戌进士。
陈 氏刘伯元妻。
许 氏刘伯亨妻。
吴 氏王惟善妻。
胡 氏徐明之妻。
赵 氏徐诚之妻。
丘 氏徐景华妻。
陈 氏林志学妻。
姜 氏举人冯珏妻。
潘 氏中卫武生聂元霖妻。
叶 氏县学生刘用誉妻。
刘 氏左卫指挥李荣妻。
古田县
罗 氏县学生杨琳妻。
李 氏县学生邓扬宗妻。
沈 氏李拳妻。
苏 氏林濡妻。
罗 氏县学生陈时中妻。
朱 氏县学生李修妻。
张 氏县学生陈祚妻。
陈 氏丁子文妻。
秦 氏王松继妻。
陈 氏王炜妻,松之女。
陈 氏王炜妻,松之女。
高 氏县学生余元机妻。
陈 氏知事丁德崇继妻。
周 氏陈九思妻。
黄 氏胡廷祐妻。
林 氏举人魏火阜妻。
李 氏余元佳妻。
曾 氏卓中行妻。
魏 氏陈复阳妻。
曾 氏陈应时妻。
游 氏林田妻。
闽清县
陈 氏县学生罗步洲妻。
詹 氏县学生孙汝廉妻。
朱 氏谢邦燫妻。
许 氏何玉孝女。
何 氏黄玄宗妻。
池 氏贡生林一举妻。
林 氏许文沧妻。
长乐县
郑 氏陈叔谟妻。
石 氏陈洪妻。
林 氏陈植妻。
陈 氏刘宗善妻。
高 氏陈则渊妻。
陈 氏县学生谢廷最妾
吴 氏陈天与妻。
林 氏黄伯顷妻。
林 氏王公任妻。子文谦、文诚俱贡生。
郑 氏陈宗妻。
周 氏蒋后武妻。孙行义,万历丙戌进士。曾孙奕芳,万历庚子举人。
谢 氏陈用和妻。
连江县
赵 氏县学生陈宝妻。
滕 氏王复源妻。
丘 氏孙坦妻。
许 氏陈博善妻。
罗源县
欧 氏县学生王德元妻。
黄 氏吴著妻。
沈 氏县学生全大伦妻。
阮 氏陈镜妻。
郑 氏郎中尤光被妻。
林 氏陈敬妻。
永福县
方 氏林愈妻。
林 氏王拱妻。
福清县
刘 氏陈敏妻。
林 氏邵舜民妻。
陈 氏邵德洪妻。德洪,舜民之子。
卫 氏给事中薛廷宠妾。
庄翠娘张孟坚妻。
林 氏李秀祥妻。
林懋娘郑玄妻。
庄 氏严有章妻。
阎 氏镇东卫千户呼文静妻。子良朋,任都督。
王 氏林实妻。
陈 氏县学生方廷扬妻。
林 氏陈瑶玖妻。
林柏女余文宦妻。
郑 氏何天福妻。
张兰娘镇东卫人,卓应岳妻。
朱 氏陈崇华妻。
李 氏陈孔诗妻。
蔡 氏知县郑时化妾。
金 氏林应科妾。
毛 氏林文鹏妻。
以上应旌未旌者一百六十九人。
论曰:向余宦京师,盖闻少保江右吴公与群公争论也。时有大臣夫人早寡者,其家欲请旌典。吴公在礼曹,弗许也。或又为之关说,吴公怒曰:“既命妇矣,其又何旌焉?”虽然,少保之言是也,而犹有所未尽也。夫命妇者,固有以夫贵者,亦有以子贵者矣。以夫贵者,是贵而节也;以子贵者,是节而贵也。贵而节,不必旌矣。若夫节而贵者,不幸而胤遗腹,抚孤提,大抵艰贞万状,当是时也,彼岂预知其必能成立而徼他日之福者哉?是故其节也以夫,其贵也以子,则命之为恩,旌之为教,盖并行而不悖者也。惜也,其时未有以兹说告吴公者,以定一代之彝制也。我国家著令甲,凡节妇当旌者,岁终大宗伯必率其属恭遇天子御朝,乃廷扬之,若是其重也。是故教化者,天下之首务也,贤有司者之所急也。然而闺阃之善,每壅于上闻者,或产穷乡,或出敝族,或贫无为之助,或贱无为之言,即能自达州郡者,鲜矣。幸而得达,又稽勘待报,动淹旬月,奸胥墨吏得操柄与市,逮岁稍久,则不复省录矣。虽幽兰不以无人而不芳,贞女不以无知而改操,然甚非所以劝善而风化天下也。兹固非余之所得与议者也。吾郡列女,简其尤异,详著于篇,应旌者列名于左,以待贤有司之举。若节而贵者,亦别而列之,庶盛时公卿斟酌典礼,或有采于余前论云。林文恪旧志
艺文志一
夫文者,岂非经世之鸿宝哉?章往诏来,阐幽纪著,单词可罗万象。片语足亘千秋。然式如金玉,倚相尚能考于索丘,而礼若夏殷,仲尼卒莫征于杞宋,文之不可已也如是夫!余故纪其关于世者,又详列其目,俾玄览者有所考焉。志艺文。
文 翰
闽迁新社记 唐 濮阳宁
大中十年夏六月,公命迁社于州坤,凡筑四坛。坛社稷,其广倍丈有五尺,其高倍尺有五寸,主以石。坛风师,其广丈有五尺,其高尺有五寸。坛雨师,广丈而高尺。自初献讫终献,专一室,有厦。横附二室,皆南乡,备牺币。西乡之楹,凡二室。龟砖春道凡十有三条,其索折则三百九十有七尺。缭垣凡百堵,其高逾寻。苞巨榕凡二十本,南北行延,崇甍展阶,揭双扉以东向,具扃钥焉。其外,北东辟二室,有厦。其南立双表及逵功。以十七日戊子起,冬十一月庚子毕。谨按:闽故坛坫,南邪西隙,蛙蟹污辏,负蒲苇之豪;家禽野牧,触践无禁,至祈报时,率戒闽侯官责办,与胥哗庄权事。其晴也,虽重营不免于濡舃;其雨也,必撑篷以护缕,渎神劳人,未尝有寤者。元侯关西公既莅闽。其春,由郡仪即社,喟然顾曰:“吾曏理苏,厥坛惟更,仍岁穰穰,苏人宜之。今闽饶化,期将丕革,首在兹乎?”由是择谨事者行故坛西,躬取其地,授之节饩,严帑靡,隐者除,鸠工以棹器,斫材以陶坯,肩有欢谣,杵无怨筑。故擘钱垂十万,不徭一丁,不敛一户,而爽洁开拓,四坛镂焉。夫迁社于川坤,右位也;不书稷、风、雨,尊社也。《礼》称: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而厉山氏之农弃緅隆焉,共工氏之后土勾龙兼飨焉。风秩雨班,光昭旧典,盖先圣王尊以示本,均以行政,未之改也。惟我元侯敬恭乎上,抚临于下,戢奇薙慢,显晦咸宁,繁条阴森,如肃其飨,自然克灵克序,德致元侯而施于一方也。是月,牙将翁行全牍其绩,归成于公,公曰:“坛迩浮屠,祠争出眉睫,吾患将来有醉浮屠者,或易于迁徙焉。苟非钥琢,则本末无所彰。”遂以记征百寮,宁中不得辞,且拜命之辱,谨用二十九日戊辰献记云。
李成公去思碑 唐 独孤及
世与道交相兴丧,弘之者在人。非庚桑楚,不能使山畏山畾大壤向化;微文翁,蜀学不崇,闽中无儒家流。成公至而俗易,民赖德施,古今一也。初,成公之始至也,未及下车,礼先圣先师,退而叹堂屋湫狭,敩学荒坠,惧鼓箧之道寝,子衿之诗作我。是以易其地,大其制,新其栋宇,盛其俎豆。俎豆既修,乃以五经训民,考教必精,弦诵必时。于是一年人知敬学,二年学者功倍,三年而生徒祁祁,贤不肖竞劝,家有洙泗,户有邹鲁,儒风济济,被于庶政。大历十年,岁在甲寅秋九月,公薨于位。于是群吏庶民,耆儒诸生,雨泣庙门之外,若有望而不至,号曰:“岂不欲斯文之渐渍于东瓯之人欤?不然,何锡厥化而不遐公之年也?”吾党瞠然,鸣呼曷归?判官缮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安定皇甫政、殿中侍御史颖州韩质、监察御史河南长孙绘,率门人、部从事、州佐县尹,相与议:以公之功绩明示后世,谓及尝同州谏之列,宜备知盛德善政。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