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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苗栗县志

9.5 万字 · 约 4 小时 31 分钟 · 3 / 13

会员可开白话

,距县南一里许。同治二年,庄民捐建。

长生桥在二湖庄,距县西一十三里。同治二年,李开文等捐建。

水生桥在二湖庄,距县西一十四里。光绪十一年,邱阿全、吴永赓、蒋马瑜建。

永安桥在南势中坑,距县西六里。咸丰三年,庄民捐建。十一年,重修。

三板桥在铜锣湾街头,距县南一十四里。嘉庆九年,庄民捐建。

南门桥在后垄土堡南门外,距县北一十里。嘉庆二年,庄民捐建。

龟头山渡在龟头山下,距县南五里。乾隆四十年,庄民捐设。

五鹤山渡在鹤子岗庄口,距县南五里。道光八年,庄民捐设。

崁头厝渡在崁头厝街口,距县东四里。同治五年,庄民捐设。

崩山河渡在大田庄尾崩山下,距县北五里。道光三十年,庄民捐设。

后垄南门渡在后垄土堡南门外,距县北九里。义渡。船一。

后壠北门渡在后壠土堡北门外,距县北十里。义渡。中船一。

吞霄溪渡在吞霄街之东,距县西南三十里。义渡。中船一。

房里溪渡在房里街之南,距县西南四十五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

大甲溪渡在大甲土堡之南,距县西南五十九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遇有洪水横流、水道不通,渡筏则随时添设。

大安溪渡在大安港,距县西南五十八里。遇有洪水,庄民自设。

●苗栗县志卷四

赋役志

田园钱粮户口叛产杂税经费盐课厘金

台地田园为赋甚重,而匿丈亦多。在民间,完粮纳课,苦乐颇为不均。自光绪十四年改设行省,爵抚刘铭传委员清丈;山陬海澨,升科殆尽。其平原之田园,则分为上、中、下则;其沙地之田园,则别为一、二、三等。视地之肥瘠,为赋之等差;较诸从前粮额倍增,而征敛则未尝加厚。第正供之外,尚有番租名目;则又一田两纳,与内地不同者也。若夫化亩为甲(每甲折内地弓步,计一十一亩),名虽异而实则同焉。志赋役。

田园

钱粮

户口

叛产

杂税

经费

盐课

厘金

田园

苗栗堡

上则田:一千二百零五甲七分五厘四毫六丝五忽三微。中则田:一千九百三十八甲二分一厘六毫五丝零四微。下则田:一千六百一十八甲四分三厘八毫五丝四忽八微。下下则田:三百五十二甲四分二厘三毫六丝三忽二微。上则园:二甲一分六厘一毫三丝。中则园:一百八十二甲一分七厘八毫五丝八忽。下则园:五百五十八甲五分二厘六毫三丝六忽四微。下下则园:二百一十九甲四分零五毫二丝八忽。以上,共田五千一百一十四甲八分三厘三毫三丝三忽七微、共园九百六十二甲二分七厘一毫五丝二忽四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二十六甲五分八厘九毫二丝三忽。二等沙田:八甲六分五厘五毫四丝八忽。三等沙田:三十一甲二分八厘九毫二丝九忽二微。二等沙园:四十一甲一分三厘六毫六丝。三等沙园:一千零零五甲四分六厘九毫三丝四忽。以上,共沙田六十六甲五分三厘四毫零零二微、共沙园一千零四十六甲六分零五毫九丝四忽一微。

吞霄堡

上则田:二百六十四甲零二厘一毫六丝六忽。中则田:六百九十一甲八分一厘六毫六丝一忽三微。下则田:八百二十甲零一分五厘九毫一丝六忽六微。下下则田:二百一十三甲三分四厘九毫六丝六忽七微。中则园:二十七甲六分六厘零六丝。下则园:六十八甲八分三厘七毫六丝。下下则园:二百三十四甲五分九厘一毫六丝八忽。以上,共田一千九百八十九甲三分四厘七毫二丝一忽八微、共园三百三十一甲零八厘九毫八丝八忽。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三十二甲八分九厘零八丝。二等沙田:二甲一分七厘八毫四丝。三等沙田:一甲三分二厘。二等沙园:一十一甲五分二厘零八丝。三等沙园:二百九十甲零五分五厘六毫二丝。以上,共沙田三十六甲三分八厘九毫二丝、共沙园三百零二甲零七厘七毫。

大甲堡

上则田:四百二十七甲九分八厘三毫二丝三忽。中则田:一千二百七十甲零九分五厘五毫二丝六忽。下则田:一千五百五十甲零七分七厘四毫二丝三忽。下下则田:八百四十三甲八分二厘五毫五丝四忽。中则园:七甲三分六厘四毫八丝。下则园;五十八甲五分一厘二毫四丝。下下则园:三百九十九甲六分零四毫五丝。以上,共田四千零九十三甲五分三厘八毫三丝、共园四百六十五甲四分八厘一毫七丝。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七十甲零四分零一毫三丝。二等沙田:八甲零一厘九毫六丝。三等沙田:一百一十一甲九分三厘一毫五丝。二等沙园:一百零三甲九分六厘六毫八丝。三等沙园:六百七十一甲四分八厘四毫六丝八忽。以上,共沙田一百九十甲零三分五厘二毫四丝、共沙园七百七十五甲四分五厘一毫四丝八忽。

钱粮

上则田一千八百九十七甲七分五厘九毫六丝四忽三微,以每甲征银三两零八分五厘六毫一丝计之,年应征银四千六百八十四两五钱九分六厘九毫零六忽。中则田三千九百甲零零九分八厘八毫三丝七忽四微,以每甲征银二两五钱二分三厘五毫一丝计之,年应征银七千八百七十五两三钱四分六厘五毫四丝三忽二微九纤。下则田三千九百八十九甲三分七厘一毫九丝八忽六微,以每甲征银二两零八分零五毫四丝计之,年应征银六千六百四十两零零三分八厘三毫九丝三忽四微。下下则田一千四百零九甲五分九厘八毫八丝四忽九微,以每甲征银一两六钱六分四厘四毫三丝二忽计之,年应征银一千八百七十六两九钱四分五厘一毫四丝五忽一微五纤。上则园二甲一分六厘一毫三丝,以每甲征银二两五钱二分三厘五毫一丝计之,年应征银四两三钱六分三厘二毫四丝九忽七微三纤。中则园二百一十七甲二分零三毫九丝八忽,以每甲征银二两零八分零五毫四丝计之,年应征银三百六十一两五钱二分一厘二毫五丝四忽八微九纤。下则园六百八十五甲八分七厘六毫三丝六忽四微,以每甲征银一两六钱六分四厘四毫三丝二忽计之,年应征银九百一十三两二钱七分五厘六毫五丝四忽六微三纤。下下则园八百五十三甲六分零一毫四丝六忽,以每甲征银一两三钱三分一厘五毫四丝五忽六微计之,年应征银九百零九两二钱八分七厘四毫一丝四忽五微七纤。

一等沙田一百二十九甲八分八厘一毫三丝四忽,以每甲征银一两三钱三分一厘五毫四丝五忽六微计之,年应征银一百三十八两三钱五分四厘三毫四丝一忽四微四纤。二等沙田一十八甲八分五厘三毫四丝八忽,以每甲征银九钱三分二厘五毫计之,年应征银一十四两零六分四厘六毫九丝六忽零八纤。三等沙田一百四十四甲五分四厘零七丝九忽二微,以每甲征银六钱六分六厘二毫五丝计之,年应征银七十七两零四分零二毫四丝二忽一微四纤。二等沙园一百五十六甲六分二厘四毫五丝,以每甲征银六钱六分六厘二毫五丝计之,年应征银八十三两四钱八分零六毫九丝八忽六微。三等沙园一千九百六十七甲五分一厘零二丝二忽,以每甲征银四钱计之,年应征银六百二十九两六钱零三厘二毫七丝零四微。

以上,共田一万一千四百九十甲零九分九厘四毫四丝六忽七微,年共征银二万一千三百零六两三钱八分六厘二毫六丝七忽六微;共园三千八百八十二甲九分七厘七毫五丝二忽四微,年共征银二千九百零一两五钱三分一厘五毫四丝二忽七微七纤:统共年额应征银二万四千二百零七两九钱一分七厘八毫一丝。随征加一补水银二千四百二十两零七钱九分一厘七毫八丝一忽,加一五平余银三千六百三十一两一钱八分七厘六毫七丝一忽。

户口

光绪十六年编查:苗栗堡六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五百九十六户;男一万九千三百四十六丁,女一万四千八百九十四口。

光绪十六年编查:吞霄堡五十二庄,大小民番计一千八百二十八户;男三千六百九十三丁,女四千四百四十三口。

光绪十六年编查:大甲堡八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七百五十八户;男一万零三百零五丁,女七千三百九十七口。

——以上三堡一百九十八庄,计九千一百七十七户,大小民番男女共六万二千七百七十八丁口。

光绪十七年编查:苗栗堡六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六百八十六户;男一万九千四百四十三丁,女一万五千二百一十二口。

光绪十七年编查:吞霄堡五十二庄,大小民番计二千零四十四户;男六千七百一十三丁,女四千五百一十五口。

光绪十七年编查:大甲堡八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八百四十一户;男一万零七百二十四丁,女七千五百八十五口。

——以上三堡一百九十八庄,计九千五百七十一户,大小民番男女共六万三千八百九十二丁口。

光绪十八年编查:苗栗堡六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七百六十六户;男一万九千六百二十三丁,女一万五千三百四十四口。

光绪十八年编查:吞霄堡五十二庄,大小民番计二千二百二十三户;男六千四百八十三丁,女四千五百五十五口。

光绪十八年编查:大甲堡八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八百八十六户;男一万一千二百三十五丁,女八千零三十四口。

——以上三堡一百九十八庄,计九千八百七十五户,大小民番男女共六万五千二百七十四丁口。

叛产

乾隆五十一年,抄封林爽文案内田七十二甲九分五厘零二丝九忽八微三纤五沙,年赁佃耕共缴租谷二千二百八十一石五斗;园二十二甲三分四厘九毫六丝,年赁佃耕共缴租银二百四十三圆:向归台南府征收。自光绪四年台南、台北两府分治后,即拨归台北府征收。

杂税

当税兴源当、金鼎三当,均在大甲土城内开张,每年各应征银五两,向归新竹征解。光绪十四年新、苗分治,拨归苗邑。自十五年起,照额征收。

炉税光绪十七年,谢永利禀充炉户;由县详司给发帖戳,年应征银五两。

口税后垄、大安两口征银若干,向无限定;现在包商,年共缴银二千八百圆。

经费

本县俸银四十五两、养廉银六百两。门子二名、皂隶一十六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八名、仵作一名、库子二名、斗级二名、民壮三十六名,每名年给工食银六两二钱。

典史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银二十两。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每名年给工食银六两二钱。

大甲巡检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银二十两。皂隶二名、民壮四名,每名年给工食银六两二钱;弓兵一十八名,年共给工食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

训导俸银四十两。斋夫一名,年给工食银六两二钱。廪生二名,廪粮银五两七钱八分六厘。

县前、后垄、大甲三铺司兵共九名,年给工食银六十三两六钱一分二厘。

额内孤贫四十六名,每名年给口粮银三两六钱、衣布银五钱四分六厘六毫。

以上各项经费,均于光绪十五年分治后详请咨部核准:各于本邑钱粮「存留」项下按额开支报销。

盐课

苗邑盐,由台南濑北、懒东、洲南、洲北等场配运。现归包商缴课,全年销盐二万一千石。大甲总馆,销盐九千石。后垄子馆,销盐七千五百石。吞霄子馆,销盐二千五百石。房里子馆,销盐一千五百石。

厘金

厘金之名,肇于咸丰年间。而台地抽收脑厘,则始于同治九年;抽收茶厘,则始于同治十年:均系台湾道黎兆棠新设。第今之视昔,货价之贵贱不同,厘金之轻重亦异耳。若夫脑、茶以外,则总而名之曰「百货厘金」;系光绪十五年分治后爵抚刘铭传新设。今苗邑厘金分卡有三处,俱与台北一府厘金概归包商总数共缴;盖脑一包商、茶一包商而百货又一包商也。一在后垄。一在吞霄。一在大安。

●苗栗县志卷五

物产考

物产者,上以为度支之本,下以为衣食之经:可谓重矣。其应时宜、因地利,古圣王所以有「月令」、「禹贡」之作也。综观苗产,寒暑有异、原湿攸殊,则知时、审势实为至要。若夫物产之重,则在九谷、六畜;物产之着,则有樟脑、磺油;即凡草木滋荣、鸟兽咸若,亦足验裁成辅相之功,而皆不可略者也。于是,作物产考。

稻属

乌占:壳近黑,米白。正、二月种田中,六月收。为饭软而甘美。农家盛行此种。

花螺:壳斑,粒大。为饭似乌占,故俗称花螺占。

清油早:有大、小粒二种。

银鱼早:正、二月种,五月收。

蚁蚣包:粒大,壳厚,色黄;一名大早。

白米粉:粒大,米白如粉。

棉仔:「淡水厅志」云:『棉仔,粒尾有红须长五、六寸;不畏盐水,宜塭田』。

红脚早:脚红色,米亦白。

——以上早稻。

霜降早:六月种,霜降收。苗高四、五尺,宜硗田。

菊仔:有毛菊、金包菊二种。

银朱红:米红、心白。七十余日收,利旱日。

天来种:略似乌占。

占仔:即占城稻。五、六月种田中,九、十月成。有赤、白二色;纯白者佳。「湘山野录」云:『宋真宗以福建地多高仰,闻占城稻耐旱,遣使求其种,使莳之』。又宋「会要」谓:『大中祥符五年,遣使福建取占城谷分给江、淮、两浙』(按宋真宗历咸平六年、景德四年后,改大中祥符;则种入中国似自真宗始)。

——以上晚稻。

圆粒:种、获与埔占同。米白、粒肥;为饭少。

羗猴:有红、白二种。粒长。

园早:似银朱红;百余日收。

扣腰仔:作曲甚佳。

林禾菊:粒尾有芒刺长四、五分。米软,色白。

——以上园稻。

竹丝秫:粒长,米青白。可酿酒。

赤壳秫:俗呼为金包银。「赤崁笔谈」云:『糯稻种水田者,曰赤壳秫,色赤;种园者禾秫,粒大、色白』。

霜降秫:六月种,霜降收。似竹丝秫而小。

麦属

大麦:十月种,三月收。

小麦:「淡水厅志」云:『小麦有二种:曰怕烧,八、九月种,正、二月成;曰深根,十二月种,三月成』。

黍属

包黍:有黄、白二种。农家每以继饔飧。

芦黍:色赤。有高、矮脚二种;即北方膏粱。可酿酒。

鸭蹄黍:穗如鸭蹄。

狗尾黍:「淡水厅志」云:『狗尾黍,即北方小米;穗长如狗尾』。

菽属

芝麻:「淡水厅志」云:『芝麻,即胡麻。有黑、白二种。可醡油』。

黄豆:可为豆腐。

黑豆:四、五月种,八、九月收。可作盐豉。

绿豆:四、五月种,八、九月收。

米豆:有赤、白、红三种。

长角豆:荚长尺余;有青、红、白三种。

白雪豆:二、三月种,七、八月成。

肉豆:有青、红二种;荚长二、三寸,红者味尤佳。

荷兰豆:「淡水厅志」云:『荷兰豆,种出荷兰。有红、白花二种。角粒脆嫩,清香可餐』。

猪肠豆:似长角豆而肥,荚长七、八寸。

猪牙豆:以形似名。

虎爪豆:亦以形似名。

番豆:「淡水厅志」云:『番豆,花银红色;壳硬、粒圆,取为粉糍等馅。较绿豆价廉』。

土豆:「淡水厅志」云:『土豆,即落花生。花紫色,萎地即结实土中;一房三、四粒,堪充果品。醡油,亦可代蜡。北方名长生果。俱系夏月种,冬月收实』。

枲属

麻:即黄麻。茎有红、青二种。

苎:有家芒、山芒之别。市井妇女种者,色青白,柔软,可为线,长五、六尺,曰家芒。农人种于山园者,色青赤,软硬不齐,长丈余,曰山芒;通行北地,台地少用。

凤来葛:丛似凤来果,叶青,柔,长数尺;有丝即葛。后垄多有。

绵:大甲堡内多有种者。

蔬属

姜:「淡水厅志」云:『姜,春种、夏熟,初生嫩而尖,曰紫姜,亦名水姜。老姜曰姜母。又有番姜,花白、瓣绿,熟时色红;中有子,味辣,可作酱』。

葱:有香葱、年葱、四季葱、风葱四种。风葱一名油葱。

蒜:有软、硬茎二种。

韭:叶柔细,长尺许;味香而烈。

薤:有大、小二种。叶圆似葱,可酱食。

芥:有辣芥、油芥二种。辣芥子研末,可助腌食味料。油芥子,可醡油。

白菜:秋时生;即周彦伦所谓「秋末晚崧」也。有小白、包心白二种。包心者曰山东白。

红菜:叶紫、茎青。

大菜:有包心、缺叶二种。十月种,十二月盛。居民用盐渍,以供日用;故俗呼为年菜。

鸡啄菜:叶多缺,似鸡啄。十二月种,三月食。又名三月菜。

锅盖菜:叶圆,味甘。

角菜:叶有三角,色青,味冷。八、九月种,冬、春时食。

甜菜:叶青、茎红。其味清甜。

苍薘:「淡水厅志」云:『苍薘,俗呼为厚茇菜,又名厚茉莉。有小毒。唐「西域传」:「末禄有苍薘」。即此菜。补中下气;汁洗衣白如玉』。或云味冷。

芥蓝:叶大而厚,色青碧。春时花最佳。

苋:有红、白二种。「清异录」以红苋为鳖还丹。俗传不宜与鳖同食。谓鳖见苋而生,盖本此。

瓮菜:有大、小二种。茎有孔,一叶一节。「淡水厅志」谓:『种出东夷古伦国。以瓮盛之,译不能通,因以瓮名』。

茼莴:一名艾菜。叶似艾,花似菊。味香,性冷。

芹:有赤、白二种,孟倪云:『和醋食损齿』。李廷飞云:『赤芹害人,不可食』。李时珍云:『蛇喜食芹,惊蛰后不可食』。

紫菜:生海石中。一名海菜。

金针

木耳:朽树所生。

笋:有麻竹、绿竹、筀竹等笋。又有茄荻笋,生池塘中。

蒝萎:「淡水厅志」云:『蒝萎,即「本草」葫荽。茎叶柔细,根多须。张蓦使西域尝得此』。

芋:有槟榔芋、青心芋、红枣芋、白枣芋、水芋等种,其佳者槟榔芋。

萝卜:俗呼菜头。冬、春时生。有红、白二种。农家常多种田中,土掩水渍以代粪。

蓏属

金瓜:即南瓜。有青、黄皮二种。不可合羊肉食。

王瓜:「淡水厅志」云:『王瓜,即莉瓜。皮有微莿。俗呼钓瓜』。

冬瓜:有枕瓜、蛇瓜。春种夏熟。

丝瓜:一名菜瓜。

苦瓜:皮青白、腹红。可腌食,熟食亦佳。

西瓜:「淡水厅志」云:『西瓜,种出回纥。有青、白皮二种』。

涵瓜:有青、白二种。可腌食,酱、豉、糖亦宜。白沙墩最多,居民常以米易之。

洗子瓜:似西瓜而小,肉少子多。子熟食之,味香。人多售于市。

地瓜:即番薯。有红、黄、白三种。黄者名黄栀薯,六月种田中,十二月熟。其红、白二种,冬种园中,夏时熟。农人咸藉以为半年粮。

瓠:皮青白参半,肉纯白,味淡。有圆瓠、长瓠、葫芦瓠、紫瓠数种。正、二月种,五、六月熟。

果属

梨:有青、赤二种。赤者七月熟,青者九月熟;各有大、小不齐。美者若山东梨,食之无滓。味清、性凉,肺热者最宜。

凤梨:即黄梨。味酸。「居易录」谓:『黄梨曰黄来』。又或云:『粤西以波罗蜜为天波罗、黄梨为地波罗』。「淡水厅志」云:『黄梨长止五、六寸,丛生;根下叶似蒲,两边如锯齿,顶上叶小,攒簇如鸡帚』。

荔枝:种出内地;产于兴化、漳浦者为佳。苗地少有。

龙眼:七月熟。以粒大核小者为佳。

香橼:「淡水厅志」云:『香橼,瓤不分瓣,长似木瓜,上下微尖。味甘而香;以盐腌之,能消食,可当茶饮』。

佛手柑:有爪六、七如人指,屈伸长短,错落不齐。未熟色青,熟则黄。虽干而味亦香。

梅:味酸、色黄。四月熟。曾茶山诗云:『梅子黄时日日晴』;即此梅也。又有杨梅,色红如朱而小,味亦酸。

李:有石李、鸡心李、苋菜李、黄肉李;又有小而红者,名为珍珠李。

柑:种类不一。苗产不如新竹、彰化为佳。「淡水厅志」云:『有密桶柑、雪柑、椪柑、番柑。沈文开「杂记」云:「番柑,种自荷兰。大于番橘,肉酸皮苦。荷兰人夏月饮水,必取此和盐捣作酸酱入之。多树园中;树与橘无异」』。

橘:有大、小二种。大者一年一实;小者花实四时相续,名公孙橘,又名月橘。肉酸、皮苦,作酱大、小皆宜。

柚:有红、白肉二种。红而大者曰斗柚。以茶叶入其里,多蒸晒,盛夏时食之可解暑;剖食亦佳。

枇杷:味酸。叶可治嗽。

蒲萄:蔓生。

荆蕉:俗呼芎蕉,一作芭蕉果。「台湾草木状」云:『芭蕉果如橘瓤,先合后分,长而屈;当即「志乘」所云羊角蕉也』。味同瓜瓤,而腻过之。

甘蔗:性冷、味甘。有红、黄、白三种。干小者为竹蔗,煮汁成糖。

菱角:生池沼中,叶浮而子下垂。壳赤、肉白,味香。

槺榔子:未熟色赤,熟则黑。五月熟后种埔占,子多岁亦丰。

檨仔:形如猪腰,核大。皮肉黄,味酸。俗呼为番蒜。

菩提果:即香果。「淡水厅志」云:『菩提果,出西域。花有须、无瓣,色白。中空如蜡丸,芳馨极似玫瑰果』。

枣:有红、黑二种。

柰:皮斑,肉红似李。味甘。

桃:有苦桃、甜桃;又有七寸桃,人常植盆中。

羊桃:「台湾草木状」云:『羊桃或四棱或五棱,小而色绿;文理直者甘,大而微黄、棱角不甚周正者酸。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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